学科与学说:价值研究的层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说论文,层面论文,学科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2)10-0002-05
哲学价值问题的研究,开拓了我国哲学基础理论的新领域,其意义正在得到越来越多 人的关注。作为一个“业内人士”,我感到价值研究所带来的,应该不仅仅是对新问题 、新概念、新范畴的关注和兴趣,更是一种新的哲学方向、新的思维方式、研究方式的 探索,甚至还包括学风和学品的反思与升华。
一
“学科”是科学的实体和基本形态。就其思想内容来说,一个学科是由某一方面具有 普遍性的“问题”,以及人们长期积累的共同知识、方法、规范等所构成,它的根本特 点在于体现人类认识的公共性。就是说,学科是人类的共同财产,并不能归于哪一人哪 一派所有,包括这一学科事实上的开创者在内。一个学科领域就是人们表演自己认识和 改造世界思想成果的一个舞台,人们在这个舞台上的“表演”即思想成果,则是一个一 个的学说。
“学说”是对学科问题的一定解答或反应系统,是学科的现实形态。学说通过不断地 回答和提出问题而使学科获得生命。学科主要要求回答广义的“事实”或“实然”问题 ,而事实、科学、学科总是一元的;而学说则是由现实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创建的体系, 每一学说必然要有自己的个性特征和价值取向,因而既有一元的领域,又有多元的面貌 。
例如人文社会学说通常都有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科学和学科公共基础内容的叙 述和“问题解答”。任何严肃的、负责任的学说,都负有学科建设的使命,要为人类认 识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二是属于特定主体的特殊性表现,如特定群体的现实立场、 特殊视角、思维个性、价值取向等。通过科学研究谋求人自己的生存发展,形成具有自 己特色的学说体系,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使得学科中常常 面临“问题是一个,回答却不同”的局面。
学科离不开学说,但并不归结于某个学说。学说是江河涓流,学科是浩瀚大海。有些 学说及其成果能够纳入学科积累,有些则将被历史淘汰。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每一个具 体学说就需要加以具体的考察分析,绝不应该学科与学说不分,或者只见涓流不见大海 ,以某一学说遮蔽了整个学科。因为反对某一学说而否定某一学科,是非常错误而愚蠢 的;因为信奉或主张某一学说就看不到整个学科,也同样是非常狭隘而愚蠢的。
我们需要提倡一点自觉的学科意识。在学术研究中分不清学科与学说,缺少以学科立 场看待学说的自觉性,就容易导致学说层面上的自我封闭。例如学习了西方的某种新学 说,就陷入一种话语迷信,忘记了要从学科的高度对待别人和自己,不是从中提取公共 问题和思想精髓,然后对比分析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而是言必称洋,生吞活剥,甚至 以为非此则无学术和理论,企图制造新的“洋教条”。这其实并不是学术上的一种高水 平、高境界。对待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态度也如此。毫无疑问,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学习、 贯彻、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但不能以为,除此之外世界上不可能、也不应该再有别 的学说了。那种“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绝对化和封闭态度,实际上是不相信马克思 主义科学性和先进性的表现,只能使自己失去了比较的尺度和竞争的活力,降低自己的 科学水准。
自觉地把握学科与学说的关系,在思想理论中具有深刻的意义。它告诉我们,在学科 领域内面对学说的多样化、多元化状态,要有一种健全的心态,自觉地保持科学、严谨 、宽容、求实的学风和作风,既不盲目追从别人的学说,也不急于将自己的学说强加于 人。要自觉地接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防止简单化、绝对化。这是保证学术研究健康发 展的重要条件。
在学科层面上,我主张“是人弘道,非道弘人”。例如,学者们坚持自己的信念,认 为自己信服的学说是最好的,这本属正常。但不应扩张过分,更不应与个人的地位、功 利、“面子”等挂钩。正常的学术争论,是从尊重学科的共同前提、共同基础、共同规 范、共同任务目标出发,通过各抒己见的探讨来形成和积累更多的共识,从而促进学科 发展。如果在争论中过分看重个人或小团体的得失,形成门户之见,就会使学派变成宗 派,滋生意气用事,武断偏执,甚至企图借用非学术资源干扰学术、搞“对人论证”等 不良现象。这就很容易破坏学术环境,把学科发展的动力变成了阻力。这种倾向不仅于 学者有害,于学科有害,甚至可能影响社会风气,成为一种公害。
二
对于“学科”与“学说”这种关系的发现和理解,是当前价值论研究现状所提供的一 种启迪,同时也适用于价值研究。只有在理论上首先澄清了价值与事实、价值取向与科 学认知之间的关系之后,才能充分地理解和说明科学研究中实际上存在的一元与多元矛 盾。而把握和处理好这种关系,对于价值研究说来尤其重要。
近年来国内进入价值领域研究的人越来越多,形式上的“价值热”持续不衰。但从整 体上看却仍然不够活跃,缺少理论突破和创新,也未能产生更多的社会应用效果。就学 术研究本身来究其原因,我觉得与我们在学科与学说两个层面上的定位尚不够明确,对 两者关系的处理缺乏自觉性有一定联系。
例如关于价值的本质和定义问题,是每个研究者都自然要面对的,因此多年来一直不 断有人从头开始进行论述。但由于在学科层面上尚未形成足够的共识作为基础,就使得 这里说法虽然很多,却大多停留于意向表达和话语之争,至多是学说层面上的自说自话 ,并未提出新的实质性问题,因此也难以形成实质性的对话,难以推动研究深入。
举一个说法为例:“满足需要不等于价值,只有满足正当需要才是价值。”——就价 值是否可以定义为“满足人的需要”加以讨论,当然是必要的。但这种说法比起它所反 对的说法来,却并不是进步,而是退步。因为它把“正当”这个本属价值范畴内的概念 ,当成了界定价值的前提概念。从学科角度看来,这种自我循环论证,说到底是不懂得 学科与学说的层次,把自己的主张(学说取向)当成了学科规则所致。这一类毛病实际上 并不少见。
要在学科高度上多形成一些共识,并加以把握,我觉得基础性的关键在于:
一要找准解读的“文本”和根据。因为,作为科学工作,任何理论研究本质上都是一 种“解读”——解读宇宙与人生的语言和逻辑。在回答“价值是什么”时,首先应该明 确自己的回答所面对和依据的对象、事实是什么?是书本或某一学说体系,还是现实生 活实际,抑或是个人的感觉和意向?如果在这一点上没有共识和一贯性,那么就是所指 根本不同,各种说法之间自然也就无法交流和比较。仅忙于发表意见,却很少就这一前 提和基础问题进行必要的反思、澄清和交代,彼此之间也缺少充分的理解和共识,这是 我们价值论研究迄今难以深入的一个原因。
二要了解、尊重前人或他人已经做过的工作,在已往达到的共识和成果基础上才能前 进。对于治学者说来,这应该是最起码的严谨态度。否则,一些自己觉得是深刻和创新 的东西,实际上却可能是在“敲那已经敞开的门”,甚至把人家已经放弃的死路当成了 新路。因此注重对思想史的整理,开展当前学术研究的评论,是繁荣和发展价值研究的 重要环节。
三要在前两者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科学的灵魂和生命,它与 一切话语迷信的教条主义、僵化武断,与一切急功近利的哗众取宠、实用主义等,是格 格不入的。在学术研究中,坚持这样的态度和方法,并密切结合当前的人类实际,是实 现学科创新,造就先进学说的惟一保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既继承前人成果,又不 拘泥于已有成见;既保持学科发展的连续性,又不停留于原有的水平;既维护学科的普 遍规则,又能够形成学说的特长和优势。
三
关于学说定位的问题,不同文化背景下会有不同的选择。在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价值学 说中,对我们所要探讨和建设的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
马克思哲学怎样看待价值的本质及其意义,必须联系马克思哲学的整个思想体系及其 现实基础来把握。我觉得,马克思哲学以对人的本质和人类实践活动的理解为基础,揭 示了价值现象的秘密,从而确立了自己富有生命力的价值观。据我的初步理解,马克思 哲学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可以最低限度地表述为以下观点和方法系统:
1.把人类生活实践及其历史发展作为价值研究的最终“文本”
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 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 95,第56页。)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是人类生活中一大类特有现象的总名称、总概 括。相对于世界存在、现实、事物的既有状态而言,价值具有某种超越的性质,它是产 生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现象。要准确地把握价值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就必须深入全面地 理解人类的生活实践,实事求是地考察人类实践的表现和逻辑,才能得出科学有效的结 论。就是说,研究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而不是满足于某些现成的观点,既不能把自 己的主观想象和愿望当作出发点,也不能局限于前人或他人的话语。对于前人的有关论 述,我们合理的态度是:可以把它们当作是过去或他人已往“解读的成果”来看待,我 们应以当时的实践及其条件为依据加以再解读,并用今天的实际加以对照,以形成我们 今天的认识。对于他人和已往的说法,我们都应有这样的清醒意识。
2.深入到实践结构的内部去揭示价值现象的基础和地位
实践作为人类所特有的对象性感性活动,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人类生命活动的本 质形式。只有从实践的内在结构和过程中找到价值现象存在和发生的根基,才能深刻地 把握其本质和必然性。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关于人类实践活动“两个尺度”(注:参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页。关于“两个尺度”的解释,请参见李德顺:《价 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第98-122页。)的发现中,找到其揭示价值现象 的本质和秘密的逻辑基础。列宁关于“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 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按:即价值)的实际确定者”(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 社,1972,第453页。)的说法,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等等。总之以这样的方式可以注 意到,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价值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 象,它产生于人类特有的对象性关系——主客体关系及其运动——实践活动之中,产生 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价值是实践的一个内在尺度、一种 基本指向。
3.价值联系着人的主体性存在,要用具体的历史的主体分析方法来把握
马克思主张“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 版社,1995,第54页。)所谓主体,就是指从事对象性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的 人,主体性则意味着人在自己建立的这种对象性关系和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的统一。而 “价值”这一概念恰恰反映出人的主体地位。我们在任何情况下谈到价值,谈论任何价 值,人对任何事物(包括人自己)的价值判断,不管意识到与否,实际上都是、并且应该 是以人自己的尺度去评量世界。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根据、标准和 归宿,是价值的创造者、实现者和享有者。万物的价值及其等级和次序,从来都是人按 照自己的尺度来排列的,并不是世界本身所固有的。“物的价值因人而异,客体的价值 依主体而定”,具体的主体性是一切价值的根本特性。
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的“人”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抽象,而是有着个体、群体和类等 多个层次的复杂生命体系。因此所谓“主体”也不是抽象的、惟一的,而是具体、多样 乃至多元化的。我们在考察和评判任何价值时,都应该立足于现实的社会关系,明确它 是对于谁、对什么人的价值,并经过对主体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考察和比较,才能 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我们自己作为主体,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价值选择、判断及其标 准,都要有清醒的意识,了解并重视自己在一切价值判断和选择上的权利、责任及其统 一,自觉承担,并不断自我检验、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如果没有这种健全的主体意识 和具体化的主体分析方法,就会造成价值观上的简单化、绝对化,导致思想感情乃至行 动上的悲剧。
4.按照上述方式来揭示价值现象的本质,确定“价值”范畴的一般涵义
哲学范畴需要以高度的抽象来表达其深刻普遍性涵义。我们关于价值范畴的界定,既 要反映已往有关研究所形成的基本共识,又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有的观点、方法 、逻辑和语言。我认为,以“主体尺度”作为界定价值的根本标志,能够为区分价值关 系与非价值关系,理解包括正负价值、各个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价值的共同本质、特征 及其衡量标准等,提供有效的逻辑基础。例如:(1)使用“主客体关系”,而不用“人 与物的关系”,是因为“主体-客体”关系比“人-物”关系更具有普遍性,价值关系不 仅发生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也发生于“人与人”关系及其他一切可能的对象性关系 中,只有主客体关系能够覆盖它们;(2)用“客体适合于主体的尺度”,而不是仅仅用 “满足主体需要”来界定价值,也是因为,尽管人的需要本身是无限的、多方面的、不 断更新和发展着的,但需要毕竟不是主体尺度的全部。现实的价值不仅表现为主体的一 定需要得到满足,还包括对超越需要、制约需要的其他方面,如主体的能力及其变化的 适应,等等。
5.坚持马克思“实践的唯物主义”价值导向
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一种“把对象、现实、感性理解为实践”(注:《马克思恩 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6页。)的全新唯物主义。这一学说贯彻于现 实,则如马克思所说:“对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 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第75页。)按此精神,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学说不仅仅是关于价值 现象的科学理论,同时也产生出指导人类解放的价值选择和实践导向,为能动地、革命 地改造世界奠定了合理性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又说:“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 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 第87页。)而“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运动及其导向,是由社会历史的主体所选择和造 成的。马克思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历史主体和价值主体,从这一社会立场出发,必 然得出最终以人的彻底解放为目标的社会价值导向。所以,共产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价 值导向的一个社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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