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宣传理论(书面谈话)--异质社会中的社会和谐是如何实现的--马克思劳动生产理论视角下的公共传播与伦理建设_异质性论文

马克思主义宣传理论(书面谈话)--异质社会中的社会和谐是如何实现的--马克思劳动生产理论视角下的公共传播与伦理建设_异质性论文

马克思主义的公共性理论(笔谈)——异质性社会的社会和谐何以可能——马克思劳动生产理论视阈下的公共交往与伦理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理论论文,笔谈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伦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与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相比,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社会是以肯定个人对特殊利益的追求为前提的。马克思说,在这种类型的社会中,人们是“仅仅通过私人利益和无意识的自然的必要性这一纽带同别人发生关系的独立的人”[1] (P145)。也就是说,这种社会不仅不以人们之间利益的同一性,相反却以人们之间利益的差异性作为社会结合的纽带,因为正是人们之间相互差异的需要和这些需要的相互满足,使人们能够而且必须进行商品的交换,并以此为基础结合为一个“相互需要”的社会联合体。因此,与以人们的某种同一性(如血缘、地缘等)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相比,以异质性的个人利益为基础,以异质性需要为纽带的市场社会是一种异质性社会。那么,在“私人利益和无意识的必要性”成为社会团结的基本纽带的情况下,个人的私欲和人类的道德义务之间还存在着契合的根据和机制吗?除了尊奉强制性的规范之外,这一社会联合体中的“独立的人”之间还能够达成超越利益关系的社会和谐吗?如果能够的话,将会怎样达成?这些问题不仅是亚当·斯密、黑格尔和马克思曾经关注过的问题,也是当代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争论的焦点。

一、异质性社会中的社会团结问题

如果把整个现代的市场社会看做一个大的系统,商品生产和交换体系就是这个系统中的经济子系统,而整个市场社会就是在这一经济子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黑格尔说,在生产和交换体系(他称之为“需要的体系”)中,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人所从事的谋求个人需要的活动都是“特殊的”和“任性的”,是“跟意志的普遍物相对抗的东西”[2] (P204),就是说,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特殊需要,并且都只以自己的特殊方式谋求自己的特殊需要。那么,这些各自特殊的个人谋利活动是如何达成一种有机联系,从而达到特殊需求的各自满足的呢?用黑格尔的方式提问,它们是如何达到“普遍意志的实现”的呢?他认为,这一机理是现代社会之所以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础,对这一机理的揭示是在现代社会基础上产生的科学——政治经济学的最大成就。他说:“政治经济学就是从上述需要和劳动的观点出发,然后按照群众关系和群众运动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以及它们的复杂性来阐明这些关系和运动的一门科学。这是在现代世界基础上所产生的若干门科学的一门。它的发展是很有趣的,可以从中见到思想(见斯密、塞伊、李嘉图)是怎样从最初摆在它面前的无数个别事实中,找出事物简单的原理,即找出事物中发生作用并调节着事物的理智。”[2] (P204)黑格尔所说的这个“调节着事物的理智”,就是斯密所谓的“无形之手”和他自己所说的“需要的体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体系”。正是它使得各自特殊并相互区别的个人需要达到相互的满足,使无数“任性的个人”联结为一个整体的社会。

那么,需要的体系究竟是如何将特殊的、独立的个人联结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的呢?黑格尔的表述十分经典,他说:“我必须配合着别人而行动,普遍性的形式就是由此而来的。我既从别人那里取得满足的手段,我就得接受别人的意见,而同时我也不得不生产满足别人的手段。于是彼此配合,相互联系,一切各别的东西就这样地成为社会的。”[2] (P206)也就是说,在市场社会中,单个人的意志无论多么的强大,都不可能单独地实现,都只有当它能够“配合着别人而行动”时,才上升为普遍性的形式,才是社会的,而单个的意志只有通过“为他人提供劳动”和“满足别人的需要”才能达致普遍性和社会性。因此,“相互的需要”就成为将“独立的人”联系起来的纽带和黏合剂。① 马克思也以自己的方式肯定了这一点:“市民社会的成员根本不是什么原子……以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联合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社会联合方式,在这种联合中,交往个体间的分离是主导的倾向。在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关系中,人们之间不存在自然的联合倾向,只能通过特殊需要之间的相互满足而达到相互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以人们之间自然情感的同一性为前提,而是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在这种结合中,虽然每一个人都努力从他人那里获取尽可能多的东西,但要从他人那里尽可能多地获得,就必须尽可能多地为他人提供,而在交换中一个人可以向他人提供的恰恰必须是他人所缺少的,必须是他人的特殊性所不具备的,所以,一个人只有努力把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区分开来,才能有用于他人,才能获得他人的承认。这就是对物的占有关系的内在本质,它内在地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分离和对立。可是,恰恰是在这种人与人的区别乃至对立中,整个社会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对物的占有关系中,人的一切目的简化为对物的占有,人与人的关系简化为对物的依赖关系。当这种占有关系获得充分发展之后,对物的占有性要求甚至会进一步简化为对抽象物的占有性要求,对物的依赖关系也会简化为对抽象物的依赖关系。这样一来,金钱这一抽象物便成为社会生活的统治者,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人们的上帝。马克思说:“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价值,是一种独立的东西。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类世界和自然界——本身的价值。”[3] (P448)当抽象物金钱成为人们依赖的对象时,个人获取物的目的也就不再是物的价值,而是“利润”本身。这一过程是商品交换关系普遍化的过程,即商品交换关系不断侵蚀整个生活世界的过程。它导致了“伦理上蜕化的景象”,导致了个人之间的普遍分离和对立,也导致他们在相互需要的纽结上的普遍结合。

商品交换关系的普遍化使独立的个人摆脱了传统社会关系的束缚而进入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联系。在这种联系中,个人与个人之间缺乏同一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结合是脆弱的和低效的。就单个的情况而言,这种结合是偶然的和脆弱的,因为结合的发生受到结合者选择意志的支配,任何一个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任性而不选择某一特定的结合,但就整个社会而言,这种以异质性和分离性为前提的社会结合恰恰具有无比的坚固性和普遍必然性,因为任何个人都不可能不选择与他人发生联系。在这样一种社会联系中,个人的特殊性恰恰为联系的普遍性提供了最坚固的基础,因为个人的特殊性使每一个个人都成为特殊的个人,因而成为所有其他个人可能的对象,而只有当每一个个人都成为另一些个人可能的对象时,整个社会才会成为每一个个人的社会。传统共同体中的个人不能也不需要选择,他的社会联系是确定的,这种确定的联系使他与他人联系的普遍性局限于特定的共同体之中,所以,他们依赖于确定的社会联系。这种确定的社会联系本身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的社会伦常。正如马克思说的那样:传统社会中的人们是同质性的,他们就像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可是“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4] (P677)。与此相反,市场交换关系中的人们是异质性的,因而他们的社会联系是不确定的,可是,恰恰是这种不确定的联系,使他们联系的普遍性达于整个社会,使整个社会结成一个联为一体的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社会关系网络。虽然这一网络并不是社会关系的全部内容,但却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

二、普遍化了的交换关系与社会伦理之间的紧张

市场社会中普遍化了的交换关系,使得传统社会的伦理精神悄然消退。从历史的角度看,这是对人类交往关系的一种提升,也是人类伦常关系的一种异化。说它是一种提升,是因为它将现代社会关系提升为政治平等基础上的个人自主的交往关系,使个人成为社会交往的独立主体;说它是异化,是因为它把人们的交往关系规约为、简化为交换的关系,从而离弃了应然的伦理目标,使自主交往关系成为片面化的自主交往关系。在这种片面化的关系中,一方面人获得了极大的自由,整个世界面对他而展开,另一方面他又无家可归,他生存的意义无处寄居。对处于普遍化了的交换关系中的个人来说,自由是他的“定在”,但是,他却受着无比强大的必然性的制约,逃避自由反而成为他心灵中最大的渴望。对处于商品交换体系中的人来说,没有一种特定的伦理准则束缚着他,但是,寻找生存的伦理意义却成为他最大的希冀。

18世纪中叶之后,几乎所有重要的思想家都认识到,普遍化了的交换关系与应然的伦理关怀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紧张和冲突,不超越交换关系所欲求的对他人的功利性需要,就无法达到人与人之间真正的自主交往。当然,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超越。黑格尔或黑格尔式的超越是马克思之前的一种代表性方案,它是将国家这一所谓代表了“完善的伦理精神的实体”置于市民社会之上,用国家的原则来统合市民社会,从而达到对市场交换关系中特殊诉求的消解和普遍伦理的实现。黑格尔把国家看做普遍伦理可能达到的最高目标,这就使得国家不再是个人追求私人利益的工具,而成为克服私人利益的目的。正是在这一点上,他的理论区别于自由主义理论传统。黑格尔之所以反对近代以后占据主流地位的社会构成观念,伸张普遍伦理,目的即是要达致异质性社会中以普遍伦理为内在依据的社会和谐。

近代以前的社会政治理论认为,伦理道德有其超验的根据,从柏拉图到托马斯·阿奎那,某种“绝对的善”便是人类之所以为人类的终极根据,是人类社会之所以为人类社会的终极原因。超验的善无疑是具有最大普遍性的东西,人既然在本性上受这种普遍性所决定,这一普遍性就是他们生活的目的,他们的社会联合也便以这一目的为根据。近代以来的社会政治理论通过其“祛魅”的过程毁弃了这一根基。作为占主流地位的思想体系,自由主义建立起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政治理论,在其中,使个人联合而成为社会的先验根据丧失了,他们成为漂浮在追逐个人利益、满足个人私欲的个人活动中的孤立原子。他们只有通过相互的满足需要才能达到彼此的联合,不可能为共同的道德目标而进行社会的合作。原则上说,在这种社会观念所构设的社会图景中,道德的共通性是无意义的,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保障人们之间的一致性。

这种社会观念的显见缺失在于,它只看到在利益机制的作用下构成了社会,没有看到如果失去了道德的维系,社会是无法存在的。人类道德的公共性追求和个人利益的特殊性追求之间从来就存在着极大的紧张,这种紧张与人类社会共在。市场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区别只在于,商品交换关系的普遍化使这种紧张关系十分突出地彰显出来,从而使其成为一个突出的现代问题。为了克服这一现代社会中的紧张关系,斯密等自由主义者力图将冲突消解在特殊性这一极。这的确是一种解决之道,但却显然是片面的解决之道。黑格尔正是看到了这二者之间的紧张,并看到了斯密等人理论的缺陷,才构设了他法哲学的基本观念。但是,黑格尔试图用伦理的普遍性超越片面化的交换关系,这实际上是将二者之间的紧张消解在普遍性这一极的一种理论努力,因而必然导致以理性的一致性取代个体道德的自主,以一律取代平等,以国家统合市民社会。这种社会整合原则所要求的普遍性,是通过抹杀个人特殊性的方式实现的,是通过否定特殊性而达到普遍性,即通过否定个人的特殊诉求而达到一般社会价值。在现代社会中,这显然又是行不通的,因为它与市场社会中实存的交往关系相抵牾。既然不能通过否定特殊性而达到普遍性,合理的逻辑结论就只能是通过对特殊性的肯定而达到普遍性,即通过对个人特殊利益和特殊价值诉求的积极肯定达到人类的普遍利益和普遍价值。不过,这种达致普遍性的方式不同于斯密等人通过“无形之手”自动达到普遍伦理的构想,因为前文已经说明,现代的市场机制是将个人对私利的追求体制化的机制,在这一机制内的确不可能达到普遍伦理的实现。

可是,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活动并不是孤立进行的,它们必然与人类的其他社会领域和交往活动相关联,在这一领域中难以寻觅的道德共通性将会发生于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在单纯的市场交换关系中无法达到的普遍伦理将可以通过其他的社会交往达到。也就是说,以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社会并不是与普遍伦理水火不容的,市场社会也不是特殊利益的一统天地。如果我们不是把市场社会仅仅理解为一个单纯的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的“经济体”,而是把它理解为既包含着经济交往也包含着其他社会交往的“社会体”,我们就将有可能从亚当·斯密的魔杖下解放出来。

三、超越生产与交换的伦理建构与市场社会的社会和谐

作为社会子系统的经济领域,既是一个商品交换的领域,也是一个生产劳动的领域。和市场交换活动一样,生产劳动这种人类活动也是一种不能直接达致伦理普遍性和自由的活动,而只是它们实现的条件。也就是说,独立个人间的社会伦理关系不可能在生产劳动的领域中获致全面的实现。

马克思认为劳动只是人类为了“必须的外在目的”,“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界进行斗争”而进行的活动[5] (P926)。他说:“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5] (P926)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要想使人成为“社会化的人”并实现人的自由,不在于通过劳动而在于通过其他的人类活动,尽管生产劳动所决定的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基础性的条件。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观点,不仅就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而言生产劳动是人们不得不从事的活动,“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的王国”[5] (P926-927)。即是说,劳动是人类为了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束缚,达到更高的生活目标而进行的工具性的活动,绝不是目的本身。

作为追求工具合理性的活动,生产劳动要求人们的活动符合自然的必然性,因此生产活动关联于事实性知识。事实性知识的有效性在于揭示事实及其因果性,因此,生产劳动所要达到的知识实际上是已经由自然的必然性规定好了的,与人们的价值选择和建构无关。公共交往的实践却完全不同,它是主体的建构活动。从本质上来说,公共交往的实践所追求的是生活的意义,是超越实然的应然、超越事实的价值。生活的意义只能在人的精神性交往中产生,只能在人的相互理解中形成,只能在人的公共性活动中被创造出来。与生产劳动不同,非生产性的公共交往是伦理生活的一部分,是为了人类的共同生活制定规范、创造意义而进行的伦理建构活动。依据工具性的认识和以工具性认识为基础的合理化要求,人类可以不断地达到对自然界的合理化改造,使其符合人的要求,这是使人从自然必然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的先决条件,但是,这并不能最终使人获得自由。人的自由和社会应然价值的实现,只能在生产劳动以外的领域中完成,即在公共交往活动的领域中完成,这些领域是人类根据应然的道德要求而进行价值建构的生活领域。当然,我们必须承认生产劳动为人们提供了社会交往的条件,也必须承认生产的每一次发展和进步都使这些条件得到改善,因而必须承认精神和文化的进步是与物质生产的进步相关的,是最终受它决定的。但是,在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如何,人们的生活意义怎样,却取决于人们之间的公共交往而非取决于这些条件本身。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简化为单纯的经济决定论,就等于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最为基本的意义,放弃了它的革命性和批判精神。

亚里士多德曾区分了“生产劳动”和“政治实践”两种不同形式的人类活动。这种区分是我们所知道的对“生产劳动”和“公共交往”最早的区分。但是,由于他明显的时代局限性,他的这一区分常常遭到我们的忽视。亚里士多德认为,生产劳动是由奴隶和妇女所承担的肉体劳动,以及手艺人和农民所从事的“艺术创造”活动构成的,属于手段的领域。这种由低贱者所从事的生产劳动本身也是低贱的。它在本质上是不自由的,只是为了使一部分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所做的准备性活动。在他看来,在必然性和劳动的领域里,人只能像动物一样生活,但是,人作为社会的动物,又具有在城邦中结成伙伴关系、进行相互交往的能力,这种相互的交往是通过“说话”——即语言的沟通实现的。人是会说话的动物,人们在说话中看和听并认真地相互对待,从而达到理解和宽容。这种活动就是真正的实践活动。自由公民正是通过政治活动中的互为主体而使生命得到再生的。“说话”既不是受必然性支配的活动,也不是暴力和压服,而是在人们相互承认的平等地位下通过对话完成的。生产劳动是私人性的活动,它只能在家庭的隐蔽和阴暗的地方进行;而“说话”则必须公开地进行,它属于公共的活动领域,也是一个潜在的自由领域。亚里士多德的这种建立在主体分裂基础上的领域划分理论无疑有极大的局限性,但却正是他的这一思想启发了哈贝马斯等当代思想家,使他们认识到,只有超出生产劳动的领域,在公共交往的领域中,才能达致人的自由和普遍伦理的实现,才能在合理的向度上消解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紧张,达致以异质性为需要为纽带的现代社会的社会和谐。

为了理解以异质性需要为纽带的市场社会的社会和谐,就必须否定那种将市场交换关系普遍化为一切社会关系和将商品生产与市场交换领域看做全部的市场社会的社会观念。其实,那种单独存在的市场交换体系和唯一起作用的市场交换关系,就是极端自由主义者所欲求的“全盘的市场社会”(full market society),它只能是一种纯粹理论上的抽象。在现实的市场社会中,商品交换活动并不是孤立地进行的,它是人类一系列社会交往活动中的一种,并且与各种社会交往活动相交织,因而它本身就不是纯粹的经济行为。同样,从事交换活动的主体也不是纯然的交换主体,他们存在于人类社会关系的复杂联系之中,因而本身是社会的人。尽管有时我们也把他们称之为“经济人”,但是,经济人也毕竟是人。正因为他们是人,所以相互之间才可能有道德的共通性,才可能进行“人的”经济交往;正因为他们是人,所以才有“人的”需要,才可能因人的需要而联结为一个相互需要的体系。

如果割断了市场交换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的联系,同时也就割断了它与伦理生活之间的联系。一个领域或一种关系一旦被从整个社会中孤立出来或抽象出来,它也就不再是社会的领域或社会关系,就失去了“社会的”性质。孤立存在的市场交换体系只是斯密式的超现实的玄想。用这一超现实的玄想解释现代社会的构成和动力,甚至解释全部的社会生活,是将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的解释力无限夸大的结果。当代社群主义者查尔斯·泰勒十分透彻地分析了这种片面的方法产生的原因,他说:“我称为洛克学派的主要特征,在于它强烈主张一种更为丰富的视社会为一外于政治实体的观点。直到晚近,这种主张的一个方面始终支配着有关‘市民社会’的性质的讨论,这就是把社会刻画成一‘经济体’的图景……此一图景集中体现在18世纪重农论者的著述之中,更为具体地说,是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6] (P17-18)

其实,在市场交换活动中,既然每一个独立的个人都只能从他人那里才能获得自己需要的满足,那么,他就不能仅仅依照自己的任性去行事,他就必须考虑和听取他人的意见和观点,必须向他人表达自己的想法和价值观念。这就构成了精神上交流的需要,就使人们之间的社会结合超出了生产和交换本身而进入一种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公共意见存在的地方”,即超出了需要的物质性限制而进入精神交往的领域。这一公共意见和精神交往的领域就是哈贝马斯所谓的公共讨论的领域。根据哈贝马斯的说法,所谓公共讨论的领域,就是指独立的个人和由他们所组成的自治社团进行自主交往的精神文化领域,它是一种非谋利性的社会交往和文化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不同的意见和观念之间通过碰撞、交流、争论、融合而逐步趋向于相互承认的价值观,从而达致不同意见共存基础上的社会共识和社会和谐。

当我们立足于马克思劳动生产理论所提供的视阈,并站在这一视阈的延长线上考察市场社会的社会结构变迁时就会发现,这一异质性社会的社会和谐恰恰存在于超越了劳动生产领域的公共交往之中。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生产和交换一直没有从社会生活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社会生活领域,因而,公共交往的领域也就并非独立存在的领域。在现代市场社会中,以生产和交换为基础的经济领域越来越独立于整个社会生活而成为一个结构性的市场交换体系,从而也就使非生产性交往被抽离为一个与劳动生产相分离的社会领域。这一领域中的活动超越了生产劳动和市场交换的直接目的,因而超越了利益原则和工具性原则的支配而关注于人类共同生活的伦理目标,关注于人的生存价值和意义,创造出与市场社会的生产方式相一致的公共精神和社会伦理。在异质性价值观念并存的市场社会中,这种公共精神和社会伦理并不是对特殊性的取消,而是对它的提升,是通过肯定特殊性而达到的普遍性。具体地说,这种公共精神并不是任何特殊价值观念的单一化视点,而是将不同的意见融合在公共的意见之中;这种社会伦理也不是扼杀德性差异的道德一致性,而是承认德性差异的伦理宽容。它们成为异质性利益和价值观念之所以能够共存的基础和结合点。只有在这一基础和结合点上,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异质性社会的社会和谐才成为可能。

注释:

①黑格尔关于这个问题更详尽的观点,请参见拙作《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评析》,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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