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_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论文

论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_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论文

发展中的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178(2007)02-0018-06

一、民族教育的历史回顾

新中国的建立废除了民族压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大力帮助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为一些没有文字的民族创制了新文字,改进或改革了一些不完善的民族文字;在积极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提倡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

20世纪50年代末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路线和思潮导致了对各民族语言文字发展特点的错误认识,即只强调共同性,否认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在民族语和汉语的关系上,认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可以“突变”,少数民族可以通过“直接过渡”的办法使用汉语文。这些错误的认识,致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如正在试行的民族文字停止试行,已制订并准备试行的民族文字不再试行,一些老文字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中小学,不问具体情况,采取直接过渡的办法,即一律用汉语授课;致使党的民族政策包括民族语言政策和民族教育政策受到全面的干扰和破坏,整个民族教育事业从办学形式到服务宗旨都脱离了民族地区的实际,极大地影响了少数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文盲率回升;严重地阻碍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拉大了边疆民族地区和内地之间经济、文化上的差距,对民族地区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先后召开了全国民族语文工作会议和第三、第四、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整体部署。20年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大体上经历了拨乱反正、逐步恢复、稳步发展和深化改革、加速发展几个阶段。客观地说,这20多年是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最快、改革力度最大、质量和效益提高最明显的时期。当然,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新的形势会面临新的问题。

二、新时期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举措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国家,各少数民族在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程度、文化观念、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与汉族有明显的差别。从语言文字使用的角度看,汉语文已成为各族人民经济活动、文化往来和生活交往的通用语,而少数民族语言则是本民族聚居区的重要交际语。

上述特点和差别,必然会反映到民族教育上来。就教育本身而言,各地区、各民族之间原有的基础不同,发展也不平衡。我们既要承认民族特点、民族和地区之间的差别,又要坚持贯彻“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民族间、地区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步实现各民族在教育上的平等权益和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民族教育的具体方针、政策、措施及教育体制、办学形式等方面,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做出不同规定,采取不同措施,以更好地适应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

在我国,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边疆或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不高。针对这种状况,党和政府坚持把民族教育特别是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不断加大政策的倾斜力度及政府的管理和投入力度。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民族教育,各级政府在采取了不断加大对民族教育扶持和投入力度、政策倾斜、组织发达省市支援民族教育、发展和改革民族高等教育、加速培养各类专门人才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之外,还积极采取了以下重要举措:

1.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发展民族中小学教育

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应民族特点、符合当地实际的形式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是党和政府在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重要方针。根据这一方针,各民族地区在发展民族中小学教育的过程中,发展并逐步完善了适合民族地区特点和实际的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比如:

(1)除开办普通中小学外,在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地区恢复设立了一批民族中小学;

(2)在人口稀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牧区和山区发展了寄宿制、半寄宿制民族中小学,目前全国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已达6000多所,成为我国少数民族牧区和山区的主要办学形式;

(3)在一些传统观念和宗教习俗影响较大的地区,为提高女童入学率,采取单独开办女童班、女子学校等做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4)在城镇重点中小学或条件较好的中小学开办民族班;

(5)在一些边远偏僻、经济贫困地区,作为全日制正规教育的补充形式,因地制宜地采取了早晚班、隔日制等非正规教育形式;

(6)采取了“异地办学”的特殊形式,帮助情况更为特殊的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务院“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义务教育人民助学金”及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更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2.加强民族语文授课和民族文字教材的建设,积极推进双语教育

中国的少数民族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民族语文教学和“民汉双语”教育。它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具有双重功能:

(1)充分尊重并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继承和发扬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2)在民族地区的学校加强双语教育,推广全国通用语——普通话,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文水平,为少数民族学生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创造条件。

我国的国情及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受教育者不学母语、不用母语接受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是行不通的;只会母语,只用少数民族语言接受教育,不会汉语或不用汉语接受教育也不符合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同样是行不通的。因此,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不仅要考虑到本族母语的学习和教授,也要考虑到国家通用语的学习和教授。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普及教育并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有利于各民族科技文化的交流,有利于各民族的长远发展。

随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益的落实和巩固,在以往民族教育和教学传统的基础上,民族地区循序渐进地发展了民族语文教学。各民族聚居地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施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逐步形成了3类教学模式:

(1)并举型教学模式,即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结合的教学模式,具体又分为“分语分科式”教学模式、“同步式双语双文”教学模式;

(2)主辅型教学模式,具体又分为“民族语文授课为主,加授汉语文”、“汉语文授课为主,加授民族语文”两种不同类型的教学模式;

(3)辅助型教学模式,又称“双语单文”教学模式,即各门课程均以汉语文作为教学语言,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利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辅助教学。

为了加强民族文字的教材建设,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了提高民族文字教材的质量,在建立健全民族文字教材编译出版机构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跨省区的协作机构。

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种民族文字开展不同类型的民汉双语教学,在校学生达600多万人。

3.加强少数民族教师队伍的建设

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对民族地区的师范学校进行了必要的整顿和充实。为改变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不高的状况,各级政府通过不同途径增加投入,改善了民族地区师范学校的办学条件,增办了一批民族师范学校。目前全国有民族师范专科学校40多所,民族中等师范学校110所。为满足边远地区教育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各级政府还根据当地实际,改革师范院校的招生、分配办法,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或开办民族班、预科班等措施,使边远地区的学生“进得来、学得好、回得去”。与此同时,各地民族中等师范学校加强了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新型教师,以适应民族贫困地区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

为适应民族教育发展的需求,教育部建立了全国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和预科培养基地;实施了“21世纪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计划”及“明天女教师培训计划”。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正在通过各种途径逐步扩大师资培养和培训的范围,使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线教师特别是双语教师都能在教育、教学方面得到提高。经过20多年的努力,民族地区已经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少数民族教师队伍。

4.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为了进一步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在加强基础教育的同时,各级政府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新路,在贫困山区和边远牧区进行了一系列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群众脱贫致富服务。比如,在调整民族地区的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形式:

(1)开办中、初级职业学校,培养当地经济发展急需的中、初级实用技术人才;

(2)开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进行各种实用技术培训;

(3)采取多种形式对不能升学的初中和小学毕业生进行一定时间的实用技术培训;

(4)在初中、小学阶段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因素;

(5)为了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的作用,一些民族贫困地区还尝试开办了“多功能学校”。

上述举措的实施,促进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的有效转化,加快了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速度。

5.正确处理学校教育和宗教教育的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宗教文化是少数民族的一种重要文化形态,它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我国各少数民族大都信仰宗教,有些民族甚至是全民信教。宗教教育和民族教育之间存在着复杂关系: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教育和现行的民族教育体制是两条并行线;另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宗教教育和民族教育又相互影响。面对一些地区存在的宗教与教育“争生源、争地盘、争经费”现象,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统战政策、认真对待和处理宗教教育和现代教育之间的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在消除宗教对现代教育消极影响的同时,充分调动宗教界人士的力量,引导他们为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献策出力。

三、发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几个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更加重视维护语言文化的多样性与和谐统一,继续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歧视,提倡各民族互学语言。政府主要从四个方面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字:

(1)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

(2)大力发展双语教育,使少数民族青少年在学好本族语言的基础上,学习并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3)在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并付诸实施;

(4)支持并帮助各民族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制定规范标准,促进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程度,加强民族语文研究和双语教育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传媒手段的迅速普及,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间的经济和文化交往日益频繁。少数民族从自身发展的利益着想,努力学习和掌握汉语文,进而更快地掌握先进的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使自己尽快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可以说,掌握社会文化功能最强的、全国通用的汉语文,已成为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需求。这对于构建多元和谐的社会显然是好事,我们应该想少数民族群众所想,了解他们所需,并为其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与此同时,随着汉语文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人们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及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产生了一些模糊的认识,在某些方面甚至出现了“滑坡”现象。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化多样性和双语教育的认识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和国家通用语迅速普及的今天,还有没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语文,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教育?就受教育者而言,在学校期间花费大量时间学习社会文化功能不强或逐渐弱化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是不是会影响到汉语文水平的提高,从而影响少数民族成员更好、更快地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实施双语教育耗资巨大,而实施双语教育的地区大多是经济不发达甚至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昂贵的双语教育经费是不是为国家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增加了沉重的负担?等等。这些都是社会上、教育界,乃至部分决策者中存在的疑惑和忧虑。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国家,民族地区实施的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教育,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平等和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尊重。从长远的、发展的观点看,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双语教育,不但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因为语言不单纯具有交际的功能,它还具有重要的情感功能和认同功能。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教育,是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护语言文化多样性最为有效的途径。语言文化的多样性不仅是维持人类社会“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保证,更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源泉和动力,是人类社会更具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证。

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发展语言文化的多样性,是政府和全社会都应关心的问题。近年来,人们已经具有了比较强烈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意识,但对语言文化多样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在中国,保护语言文化多样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这应该成为决策者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从政府和研究者的角度看,大力宣传语言文化多样性和双语教育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和发展措施,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观念正确了,认识到位了,具体的措施才能有效地实施。

2.丰富和优化双语教育模式

在民族地区坚持和发展双语教育,一直都是我国的重要教育策略。双语教育是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因素和关系,认识不清,处理不当,就可能成为制约民族教育质量提高从而影响民族教育发展的瓶颈。长期以来,有些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处在“总结经验”阶段,难以上升到理论高度;有些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和教学模式“五花八门”,没有很好地进行规范:有些民族地区采取的双语教育教学模式,依据的并不是学生语言文化能力的发展水平和两种语言文化本身的特点,而是片面地强调家长的要求、学校的条件、学生的兴趣、师资的水平等等,在教学上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忽视了语言文字本身的规律,忽视了民族教育的科学性和双语教育的多功能性。

面对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存在的问题,专家学者、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从相关学科综合研究的角度,全面分析不同民族地区语言文字使用的实际情况,深入探讨双语教育和教学理论。同时还应当对双语双文化环境中人们不同的语言态度、双语教育态度及行为倾向、实际选择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从而设计更具针对性、更加优化的双语教育和教学模式,为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不断丰富、完善和优化双语教育和教学的多样化模式,使其更具系统性和实效性。

3.重视教材的文化传承功能,加强跨文化课程体系的构建

当前,在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和发展中面临的普遍问题是:由于民族语文教学学校的生源减少,导致了民族文字教材发行量的下降;经费短缺,导致了民族文字教材出版受到严重的制约;民族语文教材脱离本民族、本地区实际,内容单调陈旧,不受师生的欢迎。这些既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继续研究解决的问题,也是全社会都应当关注的问题。

关于前两个问题,政府必须明确认识,坚持把民族教育特别是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双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不断加大政策的倾斜力度及政府的管理和投入力度。

关于后一个问题,不仅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明确认识,还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因为少数民族教育特别是双语教育是民族文化传递和传播的重要途径,除了具有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功能之外,还具有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融会现代科技文化的功能。扩大规模、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虽然是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必备的物质条件,但是要真正办出可持续发展的民族教育,真正办出有实效、受广大受教育者欢迎的双语教育,还必须重视教育的文化传承功能和创新功能,这就涉及教材的民族化问题和地方性课程、课本的开发问题。

在双语教育实践中,编译适合本民族母语文化特点的教材显得十分重要。一些地区所采用的单纯翻译汉文教材的办法,虽然省时、省力、省钱,但只能是权宜之计。因为汉文教材是根据母语为汉语的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编写的,不完全适合汉语为第二语言的少数民族儿童学习的心理特点,在使用过程中自然会出现不适应的现象。一些地区所编写的教材虽然兼顾了本民族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文化的内容,但忽略了二者的有机结合,削弱了教材的文化创新功能。

我国少数民族复杂多样的经济生活、社会组织、伦理观念、思维方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民族性格,把少数民族的现代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教科书中缺乏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内容,没有民族历史、神话传说、文学创作、节日庆典、服饰礼仪等内容的学校教育,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生正在或者已经割裂了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联系。一个脱离了当地文化传统的受教育者,事实上也是难以完全融入主流社会的。他们常常游离于本族文化传统和主流文化传统之间,成为主流社会的“边缘人”。这就要求教材的编写既要按照少数民族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遵循第二语言教学的原则,又要具有培养学生跨文化技能的功能,使其真正发挥传承民族文化、教授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功能。

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不仅担负着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授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功能,它还具有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现代跨文化教育相互交融的功能,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文化创新功能。因此,加强双语教育跨文化课程体系的构建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在双语教育的课程设计和地方性课本的开发中,立足本民族,面向全国,放眼世界。

具体而言,课程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到民族地区文化的多样性和多元化,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民族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顺利地实现单一的课程体系向多元化课程体系的转化;教材的编写应当充分考虑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的有机结合,并在此基础上寻找新文化的创新点和生长点;课程的内容应当充分考虑到受教育者的学习特点和实际需求,有助于全面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和民族特征;大力培养受教育者的跨文化技能,有利于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另外,在学生的评价体系中,应当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学生的文化背景等。

在地方性课程或校本课程的开发中,还应当重视课程结构的合理化,充分利用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潜在课程等多种课程类型,并通过各种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学校和教师的决策权、主动权,使民族地区的学校真正成为所在社区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与文化知识的学习、传播中心,成为民族新文化孕育、创新的基地。

4.进一步加强双语师资的培训,建立课程和教材的评价机制

课程的最终实施要靠教师,所以大力发展双语教育,提高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素质是当务之急。建议政府及各级教育部门在已有师资培养和培训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双语师资的培养和培训范围,既要保证合格双语师资的持续输送,又要使一线双语教师都能在教育和教学上真正得到提高。关于双语教师的培训,有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探索、制定并推广切实可行的、富有成效的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只有这样,双语教育及相关的课程建设才能最终得到落实。

教学必须有相应的评价机制,双语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教学模式,因此不能用一般的教学评价机制来衡量,而是需要在客观、公正、合理的前提下,真正建立符合双语教育规律和特点的评价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规范双语教育的模式,提高双语教育的教学质量。

总之,我国民族教育,包括双语教育的改革和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面临的问题还很多。它需要政策、立法、资金等方面的保障,需要教育界及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我们应当立足于民族地区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双语教育的现实,遵循语言文字发展和双语教育的规律,客观认识和预测各种语言社会文化功能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切合民族地区实际的语言文字和双语教育方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少数民族语文和双语教育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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