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关于规划与市场问题讨论的综合认识_计划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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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问题的论述很多,提法也有变化。一些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就此写了文章和专著。但是,由于论题所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而且作者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仍有深入学习和研究的必要。现提出几点浅见,希望得到指正。

一、正确处理计划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逐步强化市场的作用

邓小平曾经这样说过:“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①这段分析是非常精辟的。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不断在探索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的历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际上是提出了改革包括计划管理在内的过于集中的管理体制的任务。

从收入《邓小平文选》的文章看,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第一次提出“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②同年2月陈云就提出:“在计划经济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3月又提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必须分为计划经济(这是基本的主要的)和市场调节(这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两部分的论点。他们两人的论点,是完全一致的。两人的论述,比过去只提计划经济,是一个重大的前进。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由邓小平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上述提法规范为“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在决定组织班子起草向党的十二大作的工作报告的前夕,邓小平在同胡乔木、邓力群的谈话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还只是试点,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也只是开始。“最重要的,还是陈云同志说的,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市场调节为辅,全国一盘棋,主要经济活动都要纳入国家计划轨道。”③十二大通过的政治报告,采用并进一步发挥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随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1982年宪法同样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到了1985年,邓小平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了改变,即放弃了为主、为辅的提法。他在回答外宾提问时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④

1987年,邓小平更明确地指出,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了。他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好像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不对的,日本就有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⑤据此,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大放弃了为主、为辅的提法,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1989年6月9日,邓小平再一次重申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指出:“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些。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⑥后来,在视察上海的谈话和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中,进一步强调了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或经济手段。党的十四大开幕前,在和江泽民同志的谈话时,明确表示赞成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说:“实际上我们是在这样做,深圳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搞市场经济,没有竞争,没有比较,连科学技术都发展不起来。”⑦应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

综观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问题的论述,我们看到,他的提法是逐渐变化的。大体上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979后到1984年,算一个阶段。这个阶段是从过去只提计划经济改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0年用过一次“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第二阶段是1985后到1992年春。这个阶段是明确提出不要再提为主、为辅,改为二者相结合。第三个阶段是十四大召开的前 4个月,表示赞成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是:第一,在邓小平的讲话中,市场、市场调节、市场经济,计划、计划调节、计划经济是否只是作为经济手段,再没有其他含义?第二,是什么原因促成邓小平改变提法?

二、两组概念的共同点和区别点

有的学者认为,在邓小平的著作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市场调节、市场经济,计划、计划调节、计划经济这两组概念的每一组都具有相同的意思,就是说,是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的。这样的看法是符合实际的。但笔者认为,似乎还可以说得更完满些。仔细研读邓小平的有关论述,不难发现,他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些概念时,基本上是就经济调节手段或方法而言的。作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原则指导,把它们都看作是经济调节手段或方法,当然是对的。因为所谓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由市场调节的经济:而计划经济,也可以说是由计划调节的经济。这是两组概念的相同处。但是,邓小平同时也指出它们的不同处。现在先对于不同处作点分析,再来引述邓小平的话。

人们知道,市场经济虽然早就有了萌芽,但这个概念的出现是在20世纪初。这时商品经济得到空前的发展,一个或几个资本家占有日益被一伙资本家共同占有的股份公司所取代,并成为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随之而来的,不仅有了物质生产劳动产品市场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而且有了股票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市场,货币衍生品、期货、期权等市场。市场经济的概念正是在这以后才出现的。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时候被使用的呢?列宁在1906年5月写的文章中使用了这个提法。他写道:“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⑧据吴易风教授考证,西方经济学家首先使用这个概念的是米塞斯。他在1920年发表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一文中说:“如果没有企业家(包括股票持有者)对利润、地主对地租、资本家对利息和劳动者对工资的追求,那么整个市场机制就不可能成功地运转。”他的结论是:“问题仍然是二者必居其一,要么是社会主义,要么是市场经济。”⑨不过,它的广为流行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二战是德国、意大利、日本帝国主义为摆脱国内的经济和政治危机以及为重新瓜分世界而发动的,后期则变为以苏联为主力军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战争给人类带来无穷的灾难,是继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人类遭受的另一次浩劫。同时,战争又使帝国主义大伤元气,各国人民普遍觉醒,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中国等许多国家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同苏联一起组成了强大的社会主义阵营。社会主义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而资本主义则声名狼藉。一系列新独立的国家,几乎都称自己为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形势是使联合国不采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区分国家的性质,而采用集中计划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来加以划分的重要原因。尽管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搞经济计划,社会主义国家至少存在着有计划的消费品市场,而这并不妨碍它作这样的划分。听说这样的划分法现在还在延用。

邓小平突破了这种传统的划分方法,这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邓小平又断言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分。这也是不容否认的。我认为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以下两段话。

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和外宾谈话时,外宾提问:中国是不是可能“在继续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也发展某种形式的市场经济?”这问的显然是和社会主义并列的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对此邓小平回答说:“这个只能是表现在外资这一方面。就我们国内来说,不存在这个问题。”为什么“就我们国内来说,不存在这个问题”呢?邓小平说:“我们国内还是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当外宾又问到,现在是不是需要“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指引之下,扩大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作用”。邓小平回答:“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⑨

1993年9月16日,邓小平在同其弟弟邓垦的谈话时又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11)正如邓小平早就指出的,在四个坚持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12)

这两段话表明,邓小平是把两种性质的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加以区别的。这和另一方面的论述,即认为市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利用的手段或方法,是矛盾的还是一致的?我认为是一致的。其一致性就在于,前一个方面的论述可以理解为是就市场经济的一般(一般性)而言的,后一个方面的论述可以理解为是就市场经济的特殊(特殊性)而言的。

商品经济以及作为商品经济极度发展的市场经济,就其一般性来说,无非是指为交换的目的而进行生产并经过交换而实现其价值的经济。这种经济的存在,只要两个条件,一个是社会分工,一个是生产资料和生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这是它的共同性。人们把它说成是手段或方法,说它可以为不同社会服务,被不同社会所利用,正是就这一点而说的。但是,这种共性又是存在于不同的特殊性之中的。换句话说,不同社会的商品经济,都有它的特点即特殊性。以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为例。它的主要特征是:不仅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劳动力也成为商品;剩余价值的生产成为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动机。

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在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者不需要交换产品,用在生产产品上的劳动,也不表现为价值。他们说得非常明确:“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迄今为止的人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13)“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4)这是指成熟的社会主义,用列宁的说法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用毛泽东的话说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总之,是建成了的社会主义。而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已经建成的社会主义。在这个阶段,不仅不能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而且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只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应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不仅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而且很多都是所谓混合所有制。至于广大农村,除了华西、南街等几千个村还坚持集体所有制以外,其余的很多是以户为生产和经营单位。这就决定了必须保留和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必须在国家宏观调控(包括计划调控)下,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归结起来说,既要看到市场、市场调节、市场经济(计划、计划调节、计划经济也一样),是重要的调节经济的手段或方法,又要看到它不仅是手段或方法,还是一种经济关系,具有比调节手段或方法更多的内容;既要看到它们之间有联系,又要看到它们之间还有区别。可否这样说,这是全面理解邓小平有关论述的正确途径。

三、计划体制的改革是同其他方面的改革并行的,甚至可以说是以其他方面的改革为基础的

1980年上半年,笔者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过:“人们有时批评斯大林,责怪他不承认在苏联生产资料是商品。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确有错误。但是,严格地说,他的错处是在于,在各企业需要保持商品交换关系的条件下,否认了这种关系。按照他的模式,企业的经济活动要完全听从国家支配,企业的产品完全由国家无偿调拨。这样,企业自然称不上商品生产者,企业的产品也就称不上商品。所以纠正斯大林的上述错误,必须改变企业和国家、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改变他所设想的那种经济体制,而不能停留在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上。”(15)笔者至今仍然坚持这样的看法。

当年,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重要著作《论十大关系》中,就批评过不给国营工厂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的做法。他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中央、省市和工厂的权益究竟应当各有多大才适当,我们经验不多,还要研究。从原则上说,统一性和独立性是对立统一,要有统一性,也要有独立性。”(16)这段论述,可以说是提出了包括计划体制在内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毛泽东还不赞成苏联不把大型农机具卖给集体农庄的做法。不过,从总体上说,当年我国同苏联一样,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当时整个经济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近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对于计划和市场问题的提法,之所以有多次改变,固然有认识上的原因,如把作为调节手段的计划和市场看成是区别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的传统观点。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同其他方面的改革密切联系着的。在国营经济几乎是城市经济的惟一形式,而改革又处于“放权让利”的阶段,是实行不了市场经济的,在那个阶段,“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已经是思想解放的结果了。往后一段,在个体和私营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也在加快的情况下,相适应地提出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而在非公有经济有了更大的发展,国有企业多数都变为所谓“混合所有制”的情况下,那就非实行市场经济不可了。可以这样说,我们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和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

当年斯大林曾说苏联的商品生产是“特种的商品生产”,作此判断的依据是只存在着全民和集体两种社会主义生产的基本形式,并据此断定价值规律在生产领域不起调节作用。我国现在的情况和斯大林作出判断的依据有很大的不同。在我国目前,作为商品经济广泛和深入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和正在形成,它既是经济手段,也反映不同性质的经济之间的关系,反映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但是,我们的党章和宪法都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因此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

我理解,邓小平讲话和中央文件关于上述提法的改变,都不是人们主观设想的产物,而主要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

四、计划经济的历史地位

现在,国家计划还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计划的优势还在发挥。但是,作为经济体制的计划经济,已经成为过去。

在学术界,有许多学者,肯定计划经济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这完全符合事实。它的重大作用,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这正是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所必需的。人们都知道,新中国建立时,国家的经济和文化是极端落后的。我们的国家就是靠着计划经济的优势,在短短的20多年内,建立起旧社会没有也不可能有的比较齐全的工业部门,如大型石油、煤炭、电力、钢铁、机械制造、航天、航空、核能、化工轻纺等,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我们自己已经能制造拖拉机、汽车、火车、喷气式飞机、原子弹、氢弹、万吨级远洋巨轮、电子计算机,能够发射运载火箭、卫星等。一句话,我们已经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些事实是有目共睹的。当然,也如这些学者所说,在经济规模越来越大、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计划经济的弊病便凸显出来,再像过去那样坚持就不利于经济发展了。这种评价也是公允的。我想补充的是,在全部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占有和支配之前,完全由社会的代表按统一的计划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是做不到的。换句话说,还不能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不过,完全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总会实现的。直接的条件当然是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而这又有赖于生产力的大发展,特别是其中的科学技术水平的空前提高。到那时,商品货币关系才会退出历史舞台;人们也就不再受市场自发力量的驱使和支配。否认了这一点,就否认了共产主义,甚至否认了成熟或发达的社会主义。对此,笔者在过去作过较为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重复。只想简单说一句,即笔者坚信人们总会有一天把自己所结成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按照社会和每个社会成员的需要,对生产和分配实行有计划的调节。当然,这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总起来说,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问题的论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十分丰富,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不敢说我的理解就全面,更不敢说就正确。我自己知道,有许多自己认为认识比较全面和正确的问题,还远远没有说清说透。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非常欢迎同行们就此进行深入讨论,包括对我进行批评。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17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1页。

③《陈云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3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8-149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3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6页。

⑦《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7页。

⑧《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4页。

⑨参见《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9期,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4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5、236页。

(11)《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3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9、13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7页。

(15)有林:《价值范畴的若干问题》,载《经济研究》1980年第6期。

(16)《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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