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县校合作”发展模式研究_产学研合作论文

高职院校“县校合作”发展模式研究_产学研合作论文

高职院校“县校合作”发展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模式论文,高职院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高职教育体制改革进入瓶颈期

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中的主力军。1997—2010年,我国高职院校增加了1000多所,截止到2010年,高职院校已经有1113所,与普通本科院校数(1112所)相当。在过去十多年,我国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己任,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高职教育质量,促进高职教育发展,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高职教育进行改革,如实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进行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高职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改革,提升高职院校领导能力,建设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高职教育实训基地,进行高职教育课程开发和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等等。这些措施从宏观的体制机制改革到微观的人才培养与课程改革,涉及高职教育改革的方方面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这种从外延数量发展到内涵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未来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奠定了基调。综合来看,我国高职教育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这与我国当前高职教育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

(一)产学研合作遭遇体制机制障碍

以强应用性为特色发展的高职教育离不开产学研合作这一基本形式。我国产学研合作已经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如何通过产学研合作进行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如何建立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与模式等关键问题的解决途径。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产学研合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产学研合作中各方投入的积极性不高,无法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产学研合作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明显表现为毕业生起薪较低。产学研合作的最初目标并没有顺利实现,究其根本原因,是合作的体制机制没有理顺:首先,合作对象定位不准,绝大多数高职院校仍然关注数量比较有限的地级区域,很少直接关注县级区域,据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地级区划数只有333个,但县级区划数有2856个;其次,产学研合作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在遇到价值观冲突、知识产权多元合作以及投入回报问题时无章可循,直接降低了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再次,产学研合作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县域政府部门的产业发展规划、行业企业对人才的能力要求及需求计划、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科技创新计划之间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导致高职院校发展与县域行业、企业发展相关性很低。

(二)高职院校职能不适应县域发展基层战略的需要

区域发展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发展理念要求高校分类发展,在我国实施城镇化的战略思想指导下,高职院校注重县域合作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格局。县域发展的兴衰取决于产业结构的优劣,目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的新阶段:各个产业升级换代,发展理念和路径正在进行深刻的变革,基础产业向规模化发展,支柱产业向技术化发展,第三产业向内涵化发展,县域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高职院校的强有力支撑。但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培养人才还局限在纯技能型人才甚至是岗位型人才的培养理念上,高职院校毕业生也不愿意到县域就业,且县域就业岗位往往具有高职院校目前还未适应的需求特点,高职院校的多元职能也未充分体现出来,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县域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一方面,产业升级换代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变化,造成高职院校毕业生很多而中小企业骨干和高技术岗位招不到人才的困境;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应用性研发并不针对县域,对县域发展的服务意识不强,造成了高职院校无法与县域进行整体合作,无法与县域发展进行有效对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素质技能人才不仅具有娴熟的岗位技能这种“硬技能”,更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敬业等岗位“软技能”。在满足县域人民群众接受高职教育的要求时不仅要关注适龄青年,还要关注所在县域在职人员的培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综合发展,更要关注县域整体、协调发展。

二、“县校合作”是全面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模式探索

(一)县域发展是国家发展的基层战略需要

县域经济是一种行政区划型区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经济,其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是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主题和方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需要产业结构调整与创新能力提升。要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产业结构调整,离不开高等教育的强有力推动。但是,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关注点往往在地级及以上城市,这就促成了县域发展对高职教育的积极寻求。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指出,要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发达地区的县域已从以中职支撑为主,发展到以高职支撑为主的格局,应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高职教育与城乡、县域的合作。

(二)“县校合作”符合高职教育特色发展的现实需要

1.以县域为基础的小城镇化建设急需高职院校的多元职能服务

从县及县级城市发展来看,县作为我国的基本行政单位,是城乡联合发展的基层单位。我国目前共有2856个县级单位,它们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1世纪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镇化发展体现了以下特色:(1)城市空间集群发展,以城市群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2)人口双向流动,即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小城市向中等发达城市再向中心城市流动,另一方面由于各地政府采取许多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就业、创业,加上中心城市生活压力加大,出现人口从大城市到小城市流动现象;(3)中小城市朝着特色化方向发展,中小城市与大城市、中心城市相比,不具备战略优势,地理位置也较为边缘,发展特色是中小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然而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人口的“质”与“量”严重失衡,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与规模还不匹配,与城镇化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的保障体系和配套措施也还未建立健全,各县及县级城市正是农村剩余劳动聚集的地方,发展质量不高和能力有限。要实现有特色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必须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充分利用高职教育来培养适应县域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进行有利于县域产业技术进步的科技开发,设计有利于县域整体发展的战略规划,引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匹配的县域文化。

2.高职院校寻求特色发展的诉求

2012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设置。”许多研究型大学、地方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院校都纷纷与产业或地方“联姻”,在此激烈竞争背景下,高职院校要想在众多高等院校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注重学校品质与特色的提升。高职院校与研究型大学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与产业、行业以及地方特色需求联系紧密。高职院校将自身发展的关注点清晰地定位于本科院校,较少关注县域发展,在新的区域中求生存、谋发展,将自己的强势学科与县域特色需要联手,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特色的形成离不开四大职能的支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直接为社会服务和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但是这四大职能并不是独立实现的,需要职能与职能之间的相互作用、良性循环才能更好地促进高职院校特色的形成。也就是说,在“县校合作”的过程中,符合县域发展需要的服务和进行县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研发,有利于高职院校形成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反过来,县域发展得益于高职院校,又会从各个层面为高职院校发展提供保障。两者相得益彰,最终实现互利共赢。

三、“县校合作”是产学研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县校合作”是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历史必然

“县校合作”是高校产学研合作向深度与广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产学研合作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按照美国学者杰斯顿费尔德和科尔顿的观点,大学与工业之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从19世纪初到19世纪中期是大学与企业、地方的零星合作时期,在此期间大学主要以学科或专业的方式参与到企业、地方的发展,即使是1862年美国著名的《莫雷尔法案》也是通过农业技术来服务社会的,《莫雷尔法案》通过法规形式向各州赠予一定的土地来支持创建农工学院、农业技术专科学校和以农工为主的州立大学,通过强调学以致用、努力提高大众文化水平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州立大学来加强高校与地方政府的合作;第二,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大学与企业、地方才真正开始建立实质性的联系,这时大学参与企业与地方发展就从某个学科或专业扩大到各个领域;第三,从20世纪初期开始,大学不仅与企业建立联系,与地方的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还紧紧围绕产业群的构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同时根据经济社会需求与发展,重新建构自己的学科群与学科体系。[1]

我国的高职教育尽管起步较晚,但从20世纪80年代建立职业大学时就十分重视与行业的联系。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应当“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由于当时工业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再次变得迫切,工学结合、企校合一的产教结合模式开始推广。到了90年代,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明确职业教育要实行产教结合培养模式,标志着职业教育变革的开始。高职教育与产业的关系总体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而进一步密切,产教结合在理论、实践上都得到了系统探索,产教结合的概念和内涵逐步清晰,制度建设和法律、政策保障初步成形。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与县级地方、企业合作正在从浅层向深层、一体化发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已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咨询研究机构。支持高校与行业部门(协会)、龙头企业共建一批发展战略研究院,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和咨询。”

(二)“县校合作”是产学研合作思想理念转变的必然结果

从最初的高校与企业“点对点”模式的合作到今日提出的县校战略合作,高校产学研合作大致经历了两次大的转向。第一次转向是由“校企点对点”向“专产面对面”转变,第二次转向正由“专产面对面”向“县校体对体”(“县域学校体制对体制”的简称)转变。两次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形式的变化、内容的扩充,更体现了高职教育理念的发展,即从学校人力资本的输出,到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再到县校协同创新。

1.发达国家先行:从学校人力资本输出向专业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转变

高等教育的发展与人力资本理论是分不开的。人力资本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首先提出的,到80年代新经济学增长理论兴起,由卢卡斯和罗默对人力资本理论进行了完善、补充。人力资本理论的核心是劳动力与物质资本不能解释二战后一些国家大部分的经济增长或全部的经济增长,因为二战使一些国家的物质资本以及劳动力受到严重损失,但是战后这些国家的经济恢复很快,知识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才是解释这些国家经济增长的关键。同时劳动力本身也是不同的,劳动力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是人力资本投资的结果,它具有再生性。比如丹尼森和美国劳工部对1948—1989年美国经济增长的源泉的估算表明,教育和知识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42%,超过了物质资本的贡献率(37%),若把投入生产的劳动力的数量贡献也包括进去,则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高达63%。[2]美国人力资本理论研究者贝克尔进一步指出,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途径是教育,教育是生产性投资。[3]在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下,高职教育受到了高度重视,为企业培养合格的岗位技术人才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心,技能学习与训练的知识本位观使得高职教育为企业输送了大批的技能型人才,这在当时为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推进,面对人类所拥有的知识总量的迅猛增长和知识更新周期的不断缩短,知识本位观给高职教育造成很大困扰,在此基础上,人们开始反思高职教育,从而出现了高职教育的能力本位观,即以能力为中心,以满足岗位或职业需要为导向的能力教育。能力本位观成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思想,其突出特点在于以现实职业分析为基础设计课程内容,以现实职业或产业需要为出发点组织教学活动。但是如果把能力培养仅限于课程教学以及简单的实习实训的话,仍然不能满足今天从企业到产业对学生能力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求,在产业升级换代过程中,社会职业岗位的变换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狭义的能力培养逐渐拓展为综合能力的提高,具体体现为现代职业技术与高素质“软能力”相结合。“软能力”主要指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敬业等非某一特定岗位的能力,是不同岗位共同所需的职业能力。综合能力的培养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新的共识。

2.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战略:从专业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向县校协同创新转变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协作和优质资源共享。”在当前校地合作已蔚然成风的格局下,县校合作乃至县校协同创新显然已成为未来高职院校的发展方向。然而,要真正提高县校的深度合作,满足县域对高职毕业生综合能力的需求,实现科技创新和高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学生的培养、人才质量的提高、科技创新是系统工程,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内部,而是在整个教育教学场景中共同生成的,企业、政府参与办学都可以认为是教育教学场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承担了许多学校微观运作方面的工作,使得学校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办学特色上受到较多限制。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学校与企业之间加强了联系,社会广泛参与学校办学,以“合作教育”的形式共同参与学生的培养和科技创新的过程,各方发挥自身优势,紧密联系,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与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都起到了特殊的作用。然而,越是参与到市场中,与市场、企业相结合越紧密,就越需要当地政府的宏观统筹,“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过程中,实行‘官产学结合’,即国际上所谓‘政府、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三重螺旋结构’,形成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促进高科技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4]这种新的组织形式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注入了新的活力,改善了育人环境和创新条件,通过政府与学校合作平台的搭建,学生综合能力和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从平面、二维变为三维甚至多维,通过”县校合作”的方式,学校多元职能才能真正有效履行,才能实现高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县校合作”不仅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提供了全新的发展环境,还使得产学研合作从技术合作发展到战略合作,是机制创新的改革实践。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动,学校、企业以及政府之间的唇齿相依关系越发密切,各方资源互补、利益相关性增大。协同发展是高职教育改革的战略变革,协同是宏观结构上的质变行为,是县校自发结合的组织结构变革。县校协同发展的根本就在于县域内产学合作、专产融合、区校联动的多元协同。通过县校协同的资源配置、要素互动,充分发挥县域优势和学校特色。县校协同创新机制的核心是以高职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研发部门等具有创新能力的组织为主,以政府、创新平台、中介组织等各种占有一定资源的组织为辅的多种主体间协同互动的行为模式。要构建良好的协同创新平台就不仅需要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高职院校的知识开发与创造,更需要县校组织之间的机制协同,使知识高度流通与运转,实现知识价值的迅速转换。“县校合作”就是县域与高职院校协同创新平台的构建,在县级相关部门与高职院校之间建立有序的协同机制,实现知识互惠、资源优化,在扎实的基础上形成创新成果。

四、“县校合作”的模式构建

我国县域发展不均衡,县域拥有的财力、物力、人力基础也各不相同,在进行“县校合作”的具体实践中,必然会沿着不同的路径进行。但是,不管从何种角度入手,从何种基础开始,都需要遵循共同的指导思想,借鉴可行有效的设计原则,进行具体的体制机制设计。

(一)“县校合作”的指导思想

“县校合作”的指导思想就是战略联合。战略联合是出于长期共赢考虑,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深度的合作。战略联合有以下三层含义。第一,要建立互惠的投资体制。高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而这些投入的回报是多方面的,回报也是长期的。因此,在进行投资体制构建时,要建立在县级政府、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共同利益基础上,从整体出发,考虑相互之间的利益,使整体的利益最大化,而非各自利益最大化,真正实现战略联合。第二,要建立可持续的管理体制。战略联合是政府与高职院校、企业之间的长期行为,以各自的长期发展为出发点,而不是短期的功利性行为,这就要求各方从社会资源、自然资源、人文环境等各个方面出发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平台,消除急功近利的做法,达到各方的良性循环发展。第三,要进行协同发展的战略顶层设计。战略联合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县域发展与高职教育的全面对接。“县校合作”的利益主体要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为基点,寻找各种可能的合作机会、合作途径和合作形式;县域发展要充分参与高职院校的建设,将高职教育纳入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规划;高职院校不仅要根据县域发展需要培养能够服务县域发展的适用人才,同时也要成为县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辐射源,引领县域发展,最终实现高职院校与县域发展的深度融合、全面对接。

(二)“县校合作”的设计原则

1.市场适切原则

有需求才有合作的可能性,需求的适切性是高职院校与地方合作的根本动力。高职教育地方化的动力都源于地方迫切寻求发展之路,迫切需要产业升级换代及大批适应新产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与此同时,高等教育正在实施大众化发展战略,高职教育是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体。双方的需求适切性促成了高职教育与地方发展的密切结合。现阶段要进行的“县校合作”,也必须基于双方的共同需求:在我国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县域经济是其中最为活跃的因素,县域经济在经济建设转型的过程中需要大批能进行技术革新与应用的高技能人才,需要不断升级与地域经济密切结合的新技术;高职院校目前正处在发展瓶颈期,未来仍然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体,急需开拓新的生源。基于对利益共存、荣辱与共的认识,双方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合作中来,充分利用一切机会、条件和资源,获得共同的发展。

2.政府主导原则

市场定位确立后,地方政府参与高职教育发展就是决定性因素。我国强政府的特点决定了政府拥有强大的权力、资源和资金。我国最早发展高职教育的上海市政府,以“建立体系,完善制度,办出特色,抓好保障”为口号,发展高职教育;苏南地区政府在推动高职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认识到位、规划到位、政策到位、执法到位、关心到位”的政府推动思路;宁波市在城市转型发展的同时采取“统一制定政策法规、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经费”的办法发展高职教育。[5]政府主导的思路不同于政府直接管理,而是通过政府给予学校政策、资源和资金的支持,促进高职院校主动自觉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直接发挥高职院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双方合作的效果。

3.社会参与原则

“县校合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可以分为物质发展和精神提升。物质发展与当地的产业、行业关系密切,这就要求产业、行业根据自己的发展规划和发展需求,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使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能够尽快为企业、行业服务,进行的科技创新能够尽快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实践;精神提升要求高职院校培养的一线技术人员不仅要技能过硬,也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当地居民可以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文化资源,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这些工作不是高职院校单方面的努力就能做到的,必须调动县域企业、行业甚至是全体居民共同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及质量评估中,真正实现社会参与高职院校的发展。

4.深度融合原则

在上海、苏南、浙江等地高职院校地方化的先进经验中不难发现,高职院校的地方化可以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县级政府推动下高职院校和地方产业的密切结合,这种结合包括培养县域产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为地方产业的技术开发提供智力资源。这一阶段,县域产业要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专业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设置中,并与高职院校进行深入的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职工轮训、短期课程培养人才,通过最终的人才培养质量判断其办学质量。第二阶段,高职院校从满足县域产业发展,转为进一步引领县域产业发展,更进一步引领县域的文化。这一阶段,高职院校不仅服务于县域产业,而要与县域社会发展全面对接,主要满足当地居民终身学习的需求,满足当地文化素质建设的需要。高职院校在与县域合作的过程中,首先应当特别关注地方已有的产业,以满足产业需求并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为出发点,与县域企业、行业密切结合,而不仅仅是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只有这样,高职院校才能为进一步的“县校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5.强强协同原则

县域本身富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的转型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剩余劳动力的劳动能力与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能力都十分有限,并且两者相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不匹配现象,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要求。而高职院校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职业技术研发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县校合作”要求将县域优势和高职院校特色充分结合起来,通过高职院校的培训培养与职业技术研发,将县域的人力资源优势迅速转化为人才优势,满足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县域和高职院校强强联合、协同发展,既能充分利用已有的优势和基础,又能以最快的速度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最终促进双方的迅速、高效发展,实现高质量的“县校合作”。

6.利益共赢原则

在“县校合作”中存在多个利益主体: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县域居民等。只有真正实现多个利益主体共同获利,才能保证“县校合作”机制的长久有效。在“县校合作”过程中,就政府而言,需要实现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文化的提升;就行业、企业而言,需要大批配合产业转型和企业文化提升的高素质劳动者;就县域居民而言,有适龄、在职、再就业、退休等多种层次的高等教育需求。“县校合作”要充分重视各个利益主体的需求,在政府的统筹,行业、企业和县域居民的积极参与,学校的深入融入中寻找契合点和机遇,建立合适的机制,满足各方的需求。

(三)“县校合作”的制度设计

1.“县校合作”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定位

政府定位。在“县校合作”中,县级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政策、资源和资金优势,对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行综合规划,如教科规划、产业规划、文化建设规划;设立政策,通过资源和资金倾斜,引导已有企业转型,吸引符合当地特色的优势企业,吸收高职院校参与到县域发展规划中来。

行业、企业定位。明确自身在县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主动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如设定符合企业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和行业转型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标,参与高职院校专业和课程制定,鼓励高水平的企业骨干到高职院校任课,提供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结合企业需求与高职院校师生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等等。

高职院校定位。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县域发展中的多元作用。结合县域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县政府的政策、资源和资金倾斜优势,整合校内科研、教师、专业资源,积极参与县域发展规划,与产业、企业联合进行强应用性的技术研发,按照县域发展需求培养人才,为当地企业培训员工,提升当地居民文化素养,全面融合到县域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

2.战略项目推动下的“县校合作”机制

明晰了不同利益主体的定位以后,需要确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县校合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高职院校与县域发展全面对接,但这种全面对接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需要通过不同的合作项目来实现,项目的确定正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合作的契合点。

项目是为实现特定目标的一次性任务,[6]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项目管理主要有以下特点:用图表直观呈现成果;基于团队,注重协作与沟通;借助外部资源,追求高效、低成本;具有柔性,面对变化,适应变化;具有探索性,面对挑战,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与风险性问题;注重知识与经验的积累,注重知识的挖掘与整合,注重创新文化培育;以人为本,注重共同愿景、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同价值。[7]在战略项目推动下的合作机制中,首先要确定项目的定位与目标,并体现在县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规划、县域产业升级之中;在此基础上,成立由相关利益群体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如县政府相关领导者、相关行业和企业领导、高职院校领导;经过领导小组的协商,以促进合作各方的利益为原则,制定合约;在合约的框架下,由领导小组发动各自群体的相关人员合作,最终完成项目;建立以利益相关者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在过程中及时对项目进程进行评估,不断优化项目的完成效果,在完成时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估,为下一个项目的开展提供参考;在项目的进程中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及时、有效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操作的过程中,不管是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还是高职院校,都应该设置相应的充分的配套机制(如相关的人事制度、奖励制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当前,在我国实施小城镇化的战略引导下,县域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机遇与挑战,各地在谋求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也在纷纷寻求与高校合作,在实践中已有不少成果。例如,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2007年建立宁海产学研基地开始,就在不断进行“县校合作”试验,目前已初见成效。从自身的基础和特点来看,县域发展与高职院校合作有着天然的契合之处:高技能、高素质型人才的培养与接收,强应用性技术的研发与转化。以此为契机,在合作的过程中,拓展高职院校的职能,使其能够全面而深入地融入县域发展,最终实现县域和高职院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发展特色,对我国小城镇化建设和高职院校质量提升都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标签:;  ;  ;  

高职院校“县校合作”发展模式研究_产学研合作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