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的原因的实证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实证论文,比重论文,税收收入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宏观税率来看,确实呈下降趋势。据《中国统计年鉴》(1997)有关统计数据表明,1986—1996年十年间宏观税率的变化趋势是:1986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49%,1990年降至15.21%,1993年降至12.29%,而1996年则降到了10.07%,前后10年下降下10.42个百分点,降幅达50%以上(见表1)。这些数据表明, 我国税收收入增长速度确实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发展速度。
表1我国税收收入与GDP关系数据表单位:亿元
年度
GDP
税收 工商税收 税收收入占 工商税收占
GDP比重%GDP比重%
1990 18548 2822185915.21
10.02
1991 21618 2990198113.839.16
1992 26638 3297224412.388.42
1993 34634 4265319412.299.22
1994 46759 5126394110.968.37
1995 68478 6038458010.336.69
1996 68594 6910627010.079.14
一种问题的产生,终究是有其原因的。尤其是税收收入与GDP 关系这样一个宏观经济概念的问题,涉及的方面必然更多。然而,作为辩证唯物主义者,我们所探讨和研究的并不仅仅是事物的表象,而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探索事物的客观本质及内核,从而以科学、客观的态度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
众所周知,经济决定税收,税收的增长来源于GDP的增长, 税收收入的变化与经济运行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关系,二者在理论上的关系应呈正相关态势。诚然,我国税收收入虽然呈逐年大幅度增长的趋势,近几年每年均以超收1000亿元态势发展,但是,无论是增长率还是相对额却始终赶不上GDP的发展,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逐年下降,其原因何在?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常青。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将是我们探讨一切问题应有的学风。此文权作个人之见,就教于读者。
一、在税收收入与GDP的关系中, 不仅存在“数量”与“数量”的相关因素,同时存在着“数量”与“质量”的相关因素, GDP中存在相当大的一部分无税产值和低税产值,直接影响着二者之间的正常关系
1999年9—10月间, 笔者参与了“吉林省政府税源调研组”的工作,在深入实践的基础上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而这些资料可以实证笔者的观点。
如吉林省舒兰市,1994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46975万元,1998年达到352016万元,5年间年平均递增24.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92 年为50233万元,1994年增加到55851万元,1998年达到94005万元, 五年间年平均递增13.9%。
其GDP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1%左右,1994年为64352万元,1998年达到141466万元,年平均递增21.8%; 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4%左右,1994年为36014万元,1998 年达到84072万元,年平均递增23.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5 %左右,1994年为46609万元,1998年达到126478万元,年平均递增28.3%。
GDP按经济类型划分:国有经济占GDP比重为22%左右,1994 年为46649万元,1998年为74866万元,年平均递增12.6%;集体经济占GDP比重为9%左右,1994年为14166万元,1998年为32794万元, 年平均递增23.3 %; 个体私营经济占GDP比重为25%左右,1994年为19912万元,1998年为87825万元,年平均递增44.9%;外资经济从无到有,1998 年为993 万元,占GDP比重为0.3%; 其他成份占GDP 比重为44 %左右,1994年为66183万元,1998年为153538万元,年平均递增23.4%。
从经济总量构成情况分析,以1998年为例,在该市GDP总量中, 来自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为141466万元,占GDP的比重为41%以上, 而这一产业提供的税收基本上是固定不变的,不随其总量增加而增长,该市来自第一产业的税收为2028万元。第三产业中金融保险业增加值9999万元, 而其提供的税收不属于该市组织收入范畴; 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折旧17884万元,不提供税收收入;文教、卫生、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业等的工资、固定资产折旧35035万元,不提供税收收入。 第三产业中这几个不在该市提供税收收入和不提供税收收入的产业增加值达到62918万元,占GDP的17.8%。上述第一、三次产业提供税收固定不变及不提供税收的增加值总计达到194385万元,占GDP的55.2%, 提供的税收仅为2028万元,占这部分增加值的1%。GDP中扣除这部分增加值、全口径税收入中扣除这部分增加值提供的税收之后,全口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7.5%。
按经济类型分析,以1998年为例,来自国有经济的税收为6558万元,占国有经济增加值的8.8%,五年平均递增9.8%;来自集体经济的税收为2136万元,占集体经济增加值的6.5%,五年间年平均递增6%;来自个体私营经济税收为1587万元,占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的1.8%, 所占比重低,主要是虚拟因素影响,五年间年平均递增8%; 来自其他经济成份的税收1526万元,占其增加值的1%, 其他经济成份主要是指农业及城乡居民住房等,大部分不提供税收收入,因此比例较低,五年平均递增5.2%。
通过对该市GDP及税收收入实现及变化情况分析,从直观上看, 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客观分析,在GDP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绝大部分比重,增长幅度也很高,但由于这两个产业有很大一部分增加值不提供税收收入或提供税收收入固定不变,因此相对体现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下降。
可见,在税收收入与GDP的关系中,有些人过多地注意GDP或税收收入的“数量”,却过于忽视GDP 的“数量”中的“质量”以及其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而GDP “质量”中存在着相当大的一部分无税产值和低税产值,势必会影响GDP与税收收入二者之间的正常关系, 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的认识出现偏差。
二、在GDP与税收收入的关系中不仅有总量之间的关系, 更存在总量与结构之间的关系。GDP在总量增长的同时, 其增长的结构直接影响税收收入总量的增长,进而影响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以东北化工城吉林市为例:1998 年, 吉林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69.6亿元,比1994年增加66.2亿元,年均递增13.17%。按三次产业的比较情况看,第三产业增长较快,年均递增26.90%, 第一和第二产业增长较慢,年均递增率分别为2.06%和3.94%。1998年,市区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0.2亿元,比1994年净增加37.7亿元,年均递增12.52%。1998年,市区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28.1亿元,比1994年增加8.9 亿元,年均递增10.05%。
从速度上看,税收收入的增长并不高于GDP的增长,但从GDP增长结构分析可以看出,第一、二产业的增长远远慢于税收收入的增长,这说明与增值税最密切的工业增长并不快,工业税源增长要慢于税收收入的增长,尤其制约了“两税”税源的增长。
特别是重点企业税源变化严重制约税收收入的增长。分税制头两年(1994—1995年)由于正处于国企改革的初期,该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势基本正常,各种矛盾和问题表现尚不突出,应该说经济税源是有一定保证的,虽然计划增幅较高,但完成当年收入任务还是没有多大困难,从1996年开始,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计划经济时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并日趋突出,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省营大企业)陷入了困境,经济税源也随之萎缩,仅吉化电石厂、吉化有机合成厂、吉化吉联公司、吉林铁合金厂、吉林炭素厂、吉林纸业集团和一汽吉林轻型车厂等七户企业,1998年与1996年相比,实现两税减少1.8亿元,入库两税减少2.1亿元。
可见,在GDP的增长额和增长率中, 其结构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GDP在总量增长的同时, 其增长的结构直接影响税收收入总量的增长,进而影响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三、在GDP统计中存在一定虚假因素, 其中既有技术操作中的因素,也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从而使作为计算宏观税收收入比重的分母项水份过大,影响了税收收入占其中的比重
在我国,由于税收收入总额以税票为依据,通过银行划拔税款,最后由金库计会系统稽核汇总完成,其数据准确可靠,不存在半点含糊之处。但是GDP统计中存在一定虚拟因素,其中既有技术操作中的因素,也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从而使作为计算宏观税收收入比重的分母项水份过大,直接影响了税收收入占其中的比重。
在发达国家中,GDP的计算通常按“支出法”进行, 即从支出或使用的角度将个人、企业、组织和政府在一年内购买社会最终产品和劳务的支出相加求得,并将其看作综合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活动成果的最概括、最重要的总量指标。而我国在GDP的计算中采用的是“部门法”, 是从生产角度将各个企业和部门在一年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货币总额中扣除消耗的产品和劳务的货币额后的余额。这两种计算方法最大的差别在于生产的产品是否实现其使用价值。而二者的差额也是统计学界公认的,并将其差额认为是统计误差。可见,GDP 在这里就存在着技术因素的误差。
不仅如此,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弹性系数较大,其中人为因素突出,虚报多报产值的现象比较严重,“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心照不宣的秘密。在此环境下GDP 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及其数据的质量、可信度不言而喻。
四、 我国的分配机制与税制结构不合理, 影响了税收占GDP比重提高
我国的分配机制与税制结构不合理,是影响比重提高的重要因素。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分配机制的积弊与税制结构的不完善和不合理,使得对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太小,大量资金积蓄在少数人手中,造成一方面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消费市场萧条冷落,拉动经济增长速度缓慢,从而不同程度地导致了GDP 与税收收入的不同步增长。特别是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税制还很不到位,在个人所得税占现行税制条件下税收收入比重很小的情况下难以发挥调控作用。
税收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是一种符合经济规律的理想状态,世界发达国家的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比例一般达35%以上,如美国约37 %,英国约40%。但是这些国家的税制结构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即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而我国的税制结构在目前的条件下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经济效益亟待提高。国家首先强调的应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次兼顾社会公平分配。国家税制结构选择时采取对所得税征税比重较小,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比重较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效率仅为45%,低于发达国家。但是由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以及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GNP在不断增长。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增长余地很大,目前虽然只占税收收入的1%左右, 但从近几年的增长趋势看,个人所得税有很大增长潜力,应逐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课征,使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占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不断提高。在此,我们不妨再以实证说明(见表2和表3)。
表2吉林市主体税种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1994年1997年1998年年均递增%
增值税 107008146308138856 6.73
消费税
30812 38119 40955 7.37
营业税
13816 19527 2166811.91
企业所得税6594 6597 6315-1.07
个人所得税1238 4425 577246.94
其它各税 18977 27509 3110313.15
表3吉林省九台市主体税种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1994年1997年1998年 年均递
增值税4625 5064 3540 4.6
消费税 566
510
491-3.2
营业税 334 1525 156452.5
企业所得税 132
3408213.6
个人所得税 28
545
847 210
其它各税
515 1474 115911.5
农业四税 1925 3012 368718.1
但是,所得税的增长要求以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的较大幅度增加为前提,同时要求相关的政策、法规与之相配套,并从加强所得税课税的征管入手,适当提高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
从税制结构角度上分析,我国税制结构最终的发展方向,应以建立所得税为主的税制格局。当然,实现这一转变需要等待经济条件和管理条件的成熟。但是,我们从现在起就应正视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为未来的税制改革作好充分的准备。目前,国家出台的利息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企业所得税等政策,都是一种渐进的过程。
五、费税不清、挤占税基和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完善以及征收管理的效益不高等因素构成了税收收入比重下降,但不会对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产生大的作用
有人认为,费税不清、挤占税基是税收收入占GDP 比重下降的原因之一。据统计,1996年全国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1000多项,各类基金性收费项目421项。 至于省以下的各类收费更是多如牛毛。1997年中国统计年鉴披露,我国1994—1995年的收费收入占GDP 的比重达8.94%和9.14%,远超过同期税收的增长速度。国家计委的一项调查显示,1996年我国各种收费总额高达4000多亿元,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50%多,比同期的美国7%、德国8.1%高出40多个百分点。政府部门行为的不规范,地方利益的驱动,使这种乱收费的势头越来越猛。形形色色的乱收费严重地扰乱了政府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机制,特别是费挤税现象,侵蚀了税基,造成了当前我国税费比例严重失调,削弱了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并使社会生产建设资金更多地流向非生产建设领域,造成企业“失血”。
但是,笔者认为有一点需要明确,行政收费从理论上来说并不能对税收收入产生根本上的影响。行政收费的确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可是如果纳税人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法令法规办事,遵章纳税,税务部门认真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行政收费不可能对税收收入占GDP 比重下降有如此大的影响。
六、企业经济效益的滑坡,重点税源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效益不佳,是导致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的最直接原因
众所周知,经济决定税收,生产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决定税收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企业生产发展是根,税收收入是叶,根深才能叶茂,这是最简单不过的经济常识。
以吉林市为例。据对吉林市统计部门的数据,该市国内生产总值等一系列经济指标呈上升趋势,从1994年到1998年,GDP年递增13.17%,财政收入从1994年至1998年年均递增10.05个百分点, 其中国有经济提供税收的增幅五年间年平均递增为-9.7个百分点, 同期私营经济提供税收增幅为17.09个百分点。在主体税种结构中,增值税递增幅度6.73%,而个人所得税增长率明显较高。但是,该市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却逐年下降,从1994年的18.52个百分点降至1998年的16.56个百分点(见表4)。
表4吉林市1994-1998年财政收入概况单位:万元
项目 1994年 1997年 1998年 年均递增%
全口径财政收入191483 278444 280899 10.05
税收收入 178445 242485 242669
8.21
工商税收 170483 234312 236465
8.52
企业所得税 659465976315 -1.07
农业四税136815761889
8.40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18.52
18.06
16.56 -2.75
重点税源严重下滑, 是该市财政收入短收的一个主要因素。 全市70 户重点税源企业经济效益下降, 提供税收呈下降趋势。 1998 年与1994年相比,实有税源下降17626万元;与1997年相比, 实有税源下降28781万元。1998年,市属国有企业62户中破产28户,减少税源2268 万元。
从1996年开始,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计划经济时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出来,并日趋突出,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省营大企业)陷入了困境,经济税源也随之萎缩,仅吉化电石厂、吉化有机合成厂、吉化吉联公司、吉林铁合金厂、吉林炭素厂、吉林纸业集团和一汽吉林轻型车厂等7户企业,1998年与1996年相比, 实现两税减少18000万元,入库两税减少21000万元。类似实证事例还有很多。
由于国家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应当说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税收工作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并做出了大量努力。但是,其间的工作大多是就税收而税收,就完成计划而税收,进而忽视了对税源经济的建设和培育。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企业的经济效益举步维艰,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困难重重,县以下小企业纷纷关停并转,下岗职工的队伍需要补贴大量的生活资金,这些都直接影响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并导致国家短时期增收减支压力的增大。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增长更加依赖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中小企业改制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只有彻底纠正那种片面追求产值、忽视经济效益的作法,重视抓好税源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才能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