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富足思想_历史论文

中国历史富足思想_历史论文

中国历史上的保富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历史上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05)03-0090-04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是阶级社会,都存在着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不同直至完全对立的社会集团、社会阶层和阶级,都存在着贫富差别和贫富对立。在古代封建社会,这种差别和对立主要表现为地主、官僚、大商人和广大劳动农民之间的矛盾;在近代,则主要表现为地主、资产阶级和广大工人、农民之间的矛盾。中国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关于社会贫富对立和贫富关系问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论。不少人由于对中国经济思想史了解不多,所以对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贫富观问题,常常有许多误解。比如,认为中国历史上只有均贫富思想,而没有鼓励致富、承认贫富差距、保护富人利益的思想,就是一例。其实,中国历史上的保富思想历史悠久且内容丰富,它关于贫富差距的根源、富人的作用、保富的意义和措施等问题的认识,足以使今天某些持相同观点的经济学者叹为观止。

一、关于贫富的起源

中国历史上主张保富的思想家认为,富人都是勤俭的人、聪明的人、贤能的人。

战国后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公元前280—前233年)就认为:百姓的贫富是由勤与惰、俭与奢的不同造成的,节俭勤劳的人就富裕,奢侈懒惰的人就贫穷。因此,他反对国家救济贫民。认为如果国家征敛富人的财富去救济贫民,那就是打击节俭勤劳而鼓励奢侈懒惰,这种政策是不能促进生产发展的:“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今上征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惰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节用,不可得也。”(注:《韩非子:显学》)

汉代的伟大历史学家司马迁(公元前145—前86年)认为,人的才能的高低、智愚、巧拙的不同,是产生贫富差别的根源。富人之所以发财,不是因为谁给了他们财富,而是因为他们有才能,在市场经营中机智聪明,能抓住机遇;穷人也不是因为谁剥夺了他们的财富,而是因为他们愚昧笨拙,所以难免亏本甚至破产:“贫富之道,莫之予夺。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注:《史记:货殖列传》)

司马迁还认为,人能够致富是光荣的,而生活贫穷,不能养家糊口,吃不饱穿不暖,却标榜什么安贫乐道,则应该感到羞耻:“若至家贫亲老,妻子软弱,岁时无以祭祀进醵,饮食被服不足以自通,如此而不惭耻,则无所比矣。……无巖处奇士之行而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注:《史记:货殖列传》)

汉朝的理财家桑弘羊(公元前152—前80年)则以自己亲身的经验说明,他之所以能“致富成业”,是因为自己节俭和善于筹策,白圭和子贡等大商人的富裕,也不是靠掠夺百姓财产,而是靠他们的才智,靠他们善于计算和预测市场行情,能够抓住贱买贵买的时机获得的:“余结发束修年十三,幸得宿卫,给事辇毂之下,以至卿大夫之位,获禄受赐,六十有余年矣。车马衣服之用,妻子仆养之费,量入为出,俭节以居之,奉禄赏赐,一二筹策之,积浸以致富成业。故分土若一,贤者能守之;分财若一,智者能筹之。夫白圭之废著,子贡之三至千金,岂必赖之民哉?运之六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耳!”(注:《盐铁论:贫富》)

北宋史学家司马光(1019-1086年)则说:“夫民之所以有贫富者,由其材性愚智不同。富者智识差长,忧深思远,宁劳筋苦骨,恶衣菲食,终不肯取债于人,故其家常有赢余而不至狼狈也。贫者呰窳偷生,不为远虑,一醉日富,无复赢余,急则取债于人,积不能偿,至于鬻妻卖子,冻馁填沟壑而不知自悔也。”(注:《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就是说富人是能够深思远虑,会勤俭过日子的人,而穷人则是只顾眼前享受,而不考虑长远后果的目光短浅的人。

二、关于富人的作用

历代主张保富的思想家都认为富人既是贫民的养活者,也是国家财政的基础。

司马光认为,富人和穷人是互相依赖的,富人向贫民放贷获得利息,而贫民则靠向富人借贷维持生活。富人离不开穷人,穷人也离不开富人,穷人要靠富人才得以生存:“富者常借贷贫民以自饶,而贫者常假贷富民以自存。虽苦乐不均,然犹彼此相资以保其生。”(注:《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

与司马光同时的苏辙(1039-1112年)则认为,贫富差别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富民是整个国家政权和各级地方官府赖以巩固的社会基础。他说:“惟州县之间,随其大小,皆有富民,此理势之所必至,所谓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然州县赖之以为强,国家恃之以为固,非所当忧,亦非所当去也。”(注:《栾城集:诗病五事》)

南宋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叶适(1150-1223年)更充分地论述了富人的社会作用。他指出,富人是贫民的养活者,贫民的土地、资金、意外急需等都取自富人;无业游民、工商业者、歌舞杂技之人,也都依靠富人生存。富人也是国家的财政基础,朝廷和州县的各种捐税,都是从富人那里取得的,都是靠富人输纳的,所以最后得出了“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的结论:“小民之无田者,假田于富人;得田而无以为耕,借资于富人;岁时有急,求于富人;其甚者,庸作奴婢,归于富人;游手末作,俳优伎艺,传食于富人;而又上当官输,杂出无数,吏常有非时之责无以应上命,常取具于富人。然则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也。”(注:《叶适集:民事下》)

叶适认为,富人对社会贡献巨大,所以,他们获取高额赢利,生活比一般百姓好一些,享受的多一些,也是应该的,是他们的贡献和勤劳应得的报酬:“富人为天子养小民,又供上用,虽厚取赢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矣。”(注:《叶适集:民事下》)人们对此不应该有不平之感。

近代思想家梁启超(1873-1929年)则从现代观点论述了富民投资现代工业所起的先富带后富、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从而为天下养无数贫民的功绩。他说,富人即资本家创办一个工厂,可以带动很多相关企业的发展,从而使无数穷人因得到就业而受益:“如兴—机器(织)布之厂,费本二十万,而造机器之人,得其若干;种棉花之人,得其若干;修房屋之人,得其若干;工作之人,得其若干;贩卖之人,得其若干;而且因买机器也,而炼铁之人,得其若干;开矿之人,得其若干;因买棉花也,而赁地种植之人,得其若干;造粪料造农器之人,得其若干;因修房屋也,而木厂得其若干;窑厂得其若干;推而上之,炼铁开矿,以至窑厂等人,其货物又有其所自出,彼之所自出者,又复有其所自出,如是互相牵摄,沾其益者,至不可纪极。”(注:梁启超:《史记货殖列传今义》)

梁启超认为,富人即资本家不仅可以带动百姓富,而且可以使国家强,中国只有形成很多大资本家,才能把外国资本从中国驱逐出去,才能在国际竞争中与强大的外国资本相对抗:“我中国若无大资本家出现,则将有他国之大资本家入而代之,……但使他国资本势力,充满于我国中之时,即我四万万同胞为牛马终古之日,……我中国今日欲解决此至危极险之问题,惟有奖励资本家,使举其所储蓄者结合焉,而采百余年来西人所发明之新生产方法,以从事于生产;国家则珍惜而保护之,使其事业可以发达,以与外抗。”(注:梁启超:《杂答某报》)

三、国家对富人应采取的政策

主张保富的思想家都要求国家维护富人的利益,反对实行打击富人的思想和政策。

前面已经说过,韩非就认为,国家把从富人那里征收的财产均给贫民,那是打击勤俭的人,鼓励懒惰的人,必然会影响百姓勤俭致富的积极性,影响经济的发展。司马迁也批评汉武帝时期桑弘羊推行打击富商大贾的政策,结果使百姓不敢致富,不敢积蓄财产,实际也是认为打击富人的政策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政策。

明朝思想家唐甄(1630-1704年)认为,国家打击富民,打击的并不仅仅是一家一户,由于富民是贫民的养活者,所以打击一个富人,受损的可能是十人百人,使一家富民破产,可能会使十户百户贫民流离失所。他说山西长治县有个姓苗的冶铁富户,家里几代人都经营冶铁业,为其开矿、冶炼、铸造以及运料送货的有上百人,后来因为被人诬告而遭遇官司,一部分财产遭到官府籍没,大部分又被地方官吏乘机掠夺一空,因而破产,结果那几百户百姓也随之丧失了生计。打击一户富民,结果是上百户百姓遭殃:“向之籍而食之者,无所得食,皆流亡于河、漳之上。此取之一室,丧其百室者也。”(注:《潜书:富民》)

没有富民,不仅百姓遭殃,国家有什么特殊和意外需要,也将无处取财。司马光就说,如果没有富人,“若不幸国家有边隅之警,兴师动众,凡粟帛军需之费,将从谁取之?”(注:司马光:《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

从上述认识出发,历史上主张保富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要求国家采取鼓励百姓致富的政策,不仅要保护富民的利益,而且要在政治上提高富民的社会地位。战国时期的地主阶级改革家商鞅在他所推行的新法中规定:百姓如果努力从事农业生产,多打粮食,多产布帛,国家就要免去其劳役和兵役,减轻其负担,使他们更快致富,生产更多的粟帛。并且规定:“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注:《商君书:靳令》),富民把余粮缴给国家,国家要授予他们官爵,从而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这一思想和政策,后来为很多思想家和封建王朝所继承。

对富商大贾,一些思想家也明确提出要予以优待和奖励。清朝思想家王源(1648-1710年)就提出,国家应该减轻商人的负担,保证商人取得应有的利润,征收商税不能超过商人所获利润的十分之一。商人向国家纳税总额只要“满二千四百贯者,即授以登仕郎,九品冠带以荣其身,以报其功。”(注:《汉书:食货志上》)这同鼓励地主阶级的“入粟拜爵”政策一样,是保护商人利益,鼓励商人致富,提高富商地位的思想和主张。

中国近代思想家也提出过许多保护和鼓励新兴资产阶级发财致富的主张。资产阶级改良派的著名代表人物郑观应说:国家对“富商大贾,巨室富家,或乐善好施,或急公奉上,亦宜宠之以簪缨,荣之以衣顶,以励庸流,用知劝勉。”如果富民投资新式工商业,“纠合公司,大兴商务,如利薮可兴,办有成效者,国家给以称颂功牌。”(注:《平书订:财用第七下》)坚决要求国家把鼓励和保护富商大贾创办现代企业作为发展中国经济必须采取的一条重要措施。

梁启超主张奖励和保护资本家利益的态度更为坚决。他说:“古之英雄多出于政治家与军人;今日之英雄,强半在实业界。”(注:《盛世危言:捐纳》)“吾之经济政策,以奖励、保护资本家并力外竞为主,而其余皆为辅。苟持论反于吾之政策者,吾必认为国贼,竭吾力所及以申讨,虽殉之以身亦所不辞。”(注:梁启超:《敬告中国之谈实业者》)

戊戌维新运动的领袖康有为也主张国家积极扶植和奖励资本家。他说:“中国今者公私交匮,几成赤地,全在增资本,奖富实耳。资本增矣,富豪多矣,而后贫者依以谋生,中产得以渐富,地利赖以广辟,大工大商赖以举办,而后国赖以立。——吾国若多富豪,如迦利忌、落基花路、摩根者,岂止内地之农工商矿可大起,即远边之辽、蒙、回、藏之实利可速拓殖,中国之贫民,岂复优生,中国之富源,岂可思议也?”(注:梁启超:《杂答某报》)

四、以抑为保的抑兼并思想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和近代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都是存在着尖锐的贫富对立的阶级社会。在封建社会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尖锐的贫富对立,加剧了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和掠夺,不断引起农民阶级的反抗,甚至导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动摇着地主阶级的统治,严重威胁着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大多数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在理论上都主张限制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和掠夺,缩小贫富差距,借以缓和封建社会的阶级对立和对抗,这就是中国古代的抑兼并思想。抑兼并思想把富民通过各种手段占有和侵夺贫民土地和财产而扩大自己财富的行为叫做“兼并”,他们主张抑制富民对贫民的这种兼并行为。抑兼并思想从本质上看也是为了维护或保护大地主大商人等富民的利益,但在表现形式和内容上,却和上文所述的极力为富人歌功颂德,直接为富人利益辩护的保富思想明显不同。主张抑兼并的思想家们对上述保富思想的很多观点都进行了批判和否定。

抑兼并思想认为,富民的财富主要是靠掠夺、侵占和剥削贫民得来的,而贫民的贫穷则是由于地主、商人以及封建国家的过度剥削和掠夺造成的。汉代著名的思想家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就认为,由于封建社会实行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所以才出现了田连千百的大地主和无立锥之地的贫民之间的尖锐的贫富对立。并明确指出,封建国家比古代高出三十倍、二十倍的徭役赋税搜括和大地主五成以上的地租剥削,是“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注:康有为:《理财救国论》)的根本原因,这实际上就否定了保富思想关于富民的富裕是由于其勤俭,贫民的穷困是因为其懒惰的观点。

宋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苏洵则指出,地主的财富完全是靠剥削佃农的地租积累起来的,是不劳而获;而农民之所以勤苦劳动却饥寒交迫,就是因为他们劳动产品的一半不得不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他说:“井田废,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相连,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安坐四顾,指麾于其间。而役属之民,夏为之耨,秋为之获,无有一人违其节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日累其半以至于富强,耕者日食其半以至于穷饿而无告。”(注:苏洵:《田制》)

唐代著名思想家陆贽(754-805年)也指出,地主阶级完全是个“坐食租税”的不劳而获的阶级,对社会财富的增加没有什么积极作用可言,不仅如此,他们的兼并活动还造成了农民的饥饿、国库粮储的空虚、社会风俗的贪婪和社会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均:“夫以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农夫之所为,而兼并之徒,居然受利。官取其一,私取其十,穑人安得足食?公廪安得广储?风俗安得不贪?财货安得不雍?”(注: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宋朝的改革家、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也认为,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大量财富,他们除了侵夺贫民,供自己奢侈挥霍之外,对国家没有任何功劳可言:“今一州一县便须有兼并之家,一岁坐收息至数百贯者。此辈除侵牟编户齐民,为奢侈外,于国有何功?而享此厚俸!”(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甲申记事)明朝思想家吕坤更直截了当地把贫民的饥寒交迫、流离死亡归罪于富人的剥削:“天下之财,自有定数。我不富则人不贫,我愈富则人愈贫。”(注:吕坤:《去伪斋集:知足说自警》)“不生富贵人,贫贱安得死!”(注:吕坤:《去伪斋集:反挽歌》)他们的这些论断,实际上否定了保富思想关于富民是贫民的养活者,是国家财政基础的观点。

抑兼并思想认为,大地主、大商人兼并活动所造成的严重的贫富对立是封建社会动乱的根源。不限制大地主、大商人的兼并活动,封建制度就不能巩固,封建社会就不能稳定,国家就无法治理。

成书于西汉前期的《管子》轻重篇作者说:“夫民富则不可以祿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注:管子:《国蓄》)百姓太富了,就不会听从国家利禄的劝导而为非作歹;太穷了,国家刑罚就镇压不住,而犯上作乱;所以,国家法令无法推行,人民无法统治,原因就在于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对立。所以他们认为,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均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注:管子:《国蓄》),即调节财富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缓和贫富对立,只有这样,国家才能治理,社会才能稳定。东汉思想家何休(129-183年)也说:“民以食为本也,夫饥寒并至,虽尧舜躬化,不能使野无寇盗;贫富兼并,虽皋陶制法,不能使强不凌弱。”(注:何休:《春秋公羊解诂》,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条)也就是说,不解决贫富对立,不限制富人对贫民的兼并侵夺,谁也无法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主张抑兼并的思想家们还提出了各种抑兼并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通过实行限田、均田、井田等措施限制大地主的土地占有数量,打击大地主的瞒产逃税行为;国家要进入商品流通过程,对市场进行调控,平抑物价,打击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操纵物价、垄断市利的行为等。

抑兼并思想的上述主张和措施,虽然对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利益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并不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相反,正是保护他们的根本利益而必须采取的措施。明朝的政治家、理财家张居正就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他说:富人的财富之所以无人敢于侵犯,是靠国家法律保护的。国家实行均赋政策,要求大地主按其拥有的土地财产数量依法缴纳所逃脱的赋税,这其实是在保护他们的财产和利益。如果他们不依法纳税,国家法律就遭到了破坏,而国家法律一旦遭到破坏,他们的财产就失去了保障,就会为寇盗所劫夺。相反,如果他们能奉公守法,使国家法律得到维护,他们的财富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他们就可以永保其富贵:“今能奉公守法,出其百一之蓄,以完积年之逋,使追呼之吏,足绝于门巷,驯良之称,见旌于官府,由是秉礼以持其势,循法以守其富,虽有金粟如山,莫之敢窥,终身乘坚策肥,泽流苗裔,其为利也,不亦厚乎?”(注:《张太岳集:答应天巡抚胡雅斋言严治为善爱》)陆贽也明确指出,抑兼并绝不是要在富人和穷人之间搞财富占有的绝对平均,它只是要缩小一下过分悬殊的贫富对立,地主仍然还是富民,农民仍然还是贫民。抑兼并的实质是“安富恤穷”,不过是要富人限制一下他们对财富的贪婪,从而使贫民得以维持他们的基本生存条件。抑兼并不过是要“微损有余,稍优不足。损不失富,优可赈穷。此乃古者安富恤穷之善经,不可舍也。”(注: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这些论述说明,抑兼并思想在本质上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保富思想。

中国近代很多思想家也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贫富对立的尖锐化进行了揭露和批评。孙中山就说,西方国家所存在的资本家和工人阶级之间的严重贫富对立,是那里社会动荡不安、工人革命日益高涨的根本原因:“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凡有见识的人,皆知道社会革命,欧美是决不能免的。”(注:孙中山:《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因此他主张实行民生主义,平均地权,节制资本,防止将来中国出现西方国家那样的垄断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贫富对立:“在我国之大资本家尚未发生,似可无庸言及社会革命。然而物质文明,正企业家纵横筹展之时,将来资本大家之富,必有过于煤油钢铁大王者,与其至于已成之势,而思社会革命,何如防微杜渐,而弭此贫富战争之祸于未然乎?”因此孙中山认为:“主张集产社会主义,实为中国今日惟一之要图。凡属于生利之土地铁路,收归国有,不为一、二资本家所垄断渔利,而失业小民,务使各得其所,自食其力,既可补救天演之缺憾,又深合于公理之平允,斯则社会主义之精神,而和平解决贫富之激战矣。”(注:孙中山:《社会主义之派别与方法》)

虽然,研究中国历史上的保富思想,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现实中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以及应该如何认识和解决收入差距拉大,解决分配不公问题,是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的。

收稿日期: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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