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改革背景下产能过剩的现实基础与形成机制_产能过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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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 Classification:L51 L52 L61

       [中图分类号]F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15)01-0019-13

       一、问题提出

       过去的十余年,钢铁、电解铝这类被政府视为涉及宏观经济或国计民生却具有竞争性行业特征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在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反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并呈现出一些有趣又难以理解的“怪相”:为什么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反复出现产能过剩的行业一直是钢铁、电解铝等行业?产能过剩意味着低利润率,但在政府文件指出存在严重产能过剩并进行严格产能管控的同时,却仍有大量企业违规扩张产能,难道企业愿意冒着不赚钱的风险?为什么十年前同样存在严重过剩而政府却并未使用产能管制手段调控的纺织行业,现在不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而国家屡屡“重拳”调控的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却反复陷入严重产能过剩的怪圈?

       当前已有对于产能过剩成因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研究从产业组织角度,认为低进入壁垒与高退出壁垒的行业结构性特征会造成“过度进入”[1,2];第二类研究从转轨经济时期市场体系不完善角度,提出转轨经济中公有制经济的预算“软约束”、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企业的投资领域等不完善的市场体系造成了产能过剩[3-5];第三类研究认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造成对当地企业投资的过度补贴,引发企业过度投资产能,形成产能过剩[6,7];第四类研究基于“潮涌”理论[8,9],认为发展中国家出于对发达国家过去成功经验的认知,容易对经济中下一个迅速起飞的行业形成共识,在对新进入企业数目信息不确知的前提下,就很可能会出现产能过剩。但仅用这四类理论却并不能完美解释钢铁、电解铝这类资本密集的传统竞争性行业中产能过剩所呈现的上述“怪相”。江飞涛和曹建海[6]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类研究的假设条件在这类行业中并不成立。至于第二类研究,若市场体系不完善主导着这些行业中十余年的产能过剩,那么,随着中国市场化体系不断完善,产能过剩应呈现出逐渐减弱的趋势,而在现实情况中,产能过剩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第三类“政府补贴论”认为地方政府对投资的竞争性补贴扭曲了企业的投资成本,却忽视了不同行业市场化程度不同、政府管制程度不同、不同所有制企业结构差异对于产能过剩形成与治理政策效果带来的显著差异。第四类“潮涌”理论从理论基础来看,对钢铁、电解铝等行业的共识并不存在,并且其理论中阐述的产能过剩是不完备信息假设下对均衡状态的偏离,仅为市场的常态[7]。

       本文认为,现有理论均忽视了渐进式改革背景下钢铁、电解铝这类被政府视为关系宏观经济、关系国计民生却同时具有竞争性行业特性的资本密集型行业中,市场化进程滞后于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特征。这一特征使得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逐渐显现其成本优势的民营企业有动力“侵蚀”在市场中产能占有较大比重却效率相对低下的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本文从渐进式改革的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将中央、地方政府共同施加产能管制过程中存在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这一现实制度特征纳入分析框架,论证市场化进程滞后造成的钢铁、电解铝这类行业严重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

       二、渐进式改革背景下产能过剩形成的现实基础

       1.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竞争性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国有企业占有较大比重

       钢铁、电解铝这类行业被视为关系宏观经济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本密集型基础产业,其在中国渐进式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呈现出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国有企业产能占比较大的特征。一方面,政府希望国有经济在这类产业中保持一定的“较强影响力”①,政府在这类行业中保留了大量管制性、干预性的产业政策(包括金融政策),倾向于支持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这类行业具有资本密集的特性,单个企业资本规模大、人员多,预算软约束的问题较为严重,政府不希望大企业破产退出市场造成GDP增速下滑、失业加剧,故而落后的国有企业难以退出市场。因而,国有企业得以大规模投资产能,落后、亏损的国有企业也难以退出市场,甚至出现亏损的山东钢铁(国有)兼并盈利的日照钢铁(民营)的事件,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仍在行业中占据着较大比重。

       如图1所示②,黑色金属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占全行业资产比重一直都超过工业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占全行业资产的比重,特别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在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占全行业资产比重甚至超过了80%,在出现多次严重的产能过剩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占全行业资产比重在2012年仍居50%左右。

       2.民营企业的效率优势逐渐得以显现

       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民营企业的天然效率优势逐渐显现。考察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利润率可以发现,钢铁、电解铝这类行业中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要低于非国有企业,且差距呈逐渐拉大的趋势。由图2可知,2000-2012年,在绝大部分年份,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非国有企业资产利润率要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利润率,特别是2007年之后,非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要大大高于国有企业。

      

       图1 黑色(有色)金属行业国有资产占比

       资料来源:根据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数据整理。下图同。

      

       图2 不同所有制企业资产利润率

       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背景下,钢铁、电解铝这类竞争性行业中民营企业效率优势逐渐显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体制逐步市场化后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束缚减少。在转轨经济体制下,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市场中进行着不公平的竞争[10],民营经济面临着法律、市场竞争、金融服务、社会化服务等体制性障碍,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更为重要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之间围绕经济增长展开的竞争加剧,地方政府对于本地民营企业以及来本地投资的民营企业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民营企业突破经济体制的限制性束缚。经济体制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束缚呈逐渐减弱的趋势。二是中小民营企业自身发展壮大过程中逐渐积累起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等要素,从而弱化了国有企业在这些方面的相对优势。如在钢铁行业的发展历程中,政府早期鼓励了一批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涌现了一批诸如江苏沙钢、宁波建龙等优秀大型钢铁企业,这些民营钢铁企业在资金、技术、规模等诸多方面均不逊色于国有大型企业,并凭借其灵活的体制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绩效。三是快速投产模式及技术的成熟使得民营企业迅速把握商机扩张产能成为可能。如在钢铁行业,随着设备的国产化产能投资成本大幅下降,早在2003年前后,一个百万吨级别的生产普通钢材的钢铁厂固定资产投资仅需10余亿元人民币,且建设一年左右即可投产,在当时有些钢铁厂投产一年多便可收回大部分投资,这使得大量民营企业大规模迅速扩张产能成为可能。

       3.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对产能过剩行业共同施加有缺陷的产能管制政策

       对钢铁、电解铝等出现产能过剩的行业,中央政府制定了严格产能管制政策,对新建产能项目进行直接行政审批,并要求、监督地方政府配合执行。尽管中央政府对新建产能项目直接进行行政审批并对违规项目进行查处,但产能扩张项目是否能落地开工的决定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直接为新建产能项目提供土地并办理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然而,在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管制的过程中,同为管制实施者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等缺陷,这使得产能过剩行业中出现了大量违规新建产能项目。

       (1)利益不一致。中央政府追求产能不过剩以减少资源浪费,地方政府则为追求地方经济高速增长而有放松产能管制允许企业扩张产能的动力。产能过剩造成了广泛的资源浪费,因而中央政府积极制定各项措施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管制,并要求地方政府进行配合。地方政府在受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同时,其本身还有追逐地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强烈动力[7,11],而在当地新建产能恰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极好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希望当地的新建产能越多越好,因而地方政府在施加产能管制时有动力不顾产能过剩而放松管制,允许所辖区域企业扩张产能。

       (2)信息不对称。中央政府在管制执行上掌握的信息要明显少于地方政府掌握的信息。除中央直接进行行政审批外,中央政府对产能过剩制定的管制措施基本都需由地方政府配合执行。并且,尽管中央政府上收了产能过剩行业新建产能项目的审批权,但新建产能项目的其他手续均需由地方政府办理(如工商、税务、环保等),新进入的企业也需要与地方政府洽谈相关的落户条件(如土地供应、水电配套基础设施等),地方政府掌握了项目是否能落地的实质权力,因而作为管制的实际执行者的地方政府掌握了全部的管制执行方面的信息。而作为管制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全国每个地区的管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所掌握的信息弱于地方政府。现实情况中大量未经中央政府审批的新建项目违规开工恰可以说明这点。

       (3)中央政府的产能管制政策低估未来市场需求,给企业突破管制政策限制提供了动力。采用行政管制手段治理产能过剩,政策部门必须对未来供需形势、未来市场需求规模与需求结构进行准确预测。而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次治理政策文件中对于钢铁、电解铝等行业未来市场的预测,均严重低估了市场需求增长的空间[12]。突破前一轮管制政策进行产能投资的企业往往在接下来的市场需求高速增长中获利丰厚,这也为地方政府和当地企业合谋突破产能管制政策限制进一步提供了动力。

       三、产能过剩形成机理分析

       1.前提假设

       考虑产能从建设到投产需要较长时期这一现实,并且产能建设为专业性投资。因而本文认为产能的建设成本具有沉没成本性质。Spence[13,14]和Dixit[15,16]引入产能约束。解释了斯坦克伯格两阶段博弈中一家企业会具有先动优势的原因,证明了在生产能力沉淀的假设下,产能投资具有承诺价值,因而可以在动态博弈中引入简约式利润函数。本文在渐进式改革背景下,引入市场化进程滞后行业的上述三大特征,考虑国有企业在博弈初期已经具备大量产能这一前提假设下博弈均衡的产生以及产能过剩的形成。根据前文对渐进式改革背景下产能过剩行业现实特征的描述,提出:

       假设1:市场化改革滞后的竞争性行业中存在一家国有企业(企业1)、一家民营企业(企业2),国有企业拥有较大的初始产能

,民营企业为新进入企业,两家企业生产单一、同质产品。

       假设2:在技术、规模以及其他同等竞争条件下,民营企业具有成本优势,其单位生产经营成本(

)低于国有企业的单位生产经营成本(

);但在实际运行中,民营企业受到不完善经济体制的限制性束缚,表现为给民营企业单位产能扩张及生产经营施加了一个额外成本s。

       假设3:在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经济体制对民营企业的限制性束缚逐渐减弱,民营企业效率优势逐渐显现,体现为s逐渐减小。

       假设4:中央、地方政府的产能管制给新扩张产能增加了一个成本g,但地方政府在管制过程中表现出追求当地GDP的强烈动力,且两级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2.基准模型:竞争性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与产能过剩

       根据假设1、2、4,并考虑企业面临确定的线性市场需求

分别为企业1、2在第二阶段的产量,企业之间进行两阶段博弈:第一阶段新进入的企业2观察到企业1的现有产能

,决定投资形成产能

;第二阶段企业1、企业2在现有产能约束下同时进行产量竞争。

       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于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在静态的基准模型中,表现为经济体制给民营企业限制性束缚s较低,但相对低效率的国有企业在政策倾斜下拥有一个较大的初始产能

       采用逆向归纳法对这一博弈模型进行求解,可以得到这一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在这一博弈假设下,显然企业2在第一期建立第二期不能发挥作用的生产能力是毫无意义的[16],并且由于建立生产能力的成本是沉淀的,企业2在第一期选择的产能具有承诺价值。因此,在第二阶段的产量竞争中,企业2选择

,企业1将最大化

,企业2最大化

       可以求得:

      

       命题1: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政府须施加一定的产能管制强度

,才能保证市场化进程滞后的竞争性行业不出现产能过剩,但此时市场处于产出不足的状态;而若产能管制强度低于

,则行业中将出现过剩产能,且出现产能过剩的企业为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

       推论1:当政府管制强度一定时,产能过剩的程度随着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加大而趋于严重

       市场化改革滞后的竞争性行业中,盈利能力较弱的国有企业在行业中存有大量产能,这给具有相对效率优势的民营企业一个较高的利润预期,促使其扩张产能。在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束缚较大时,民营企业受其制约而无法形成产能。但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入,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束缚减弱,民营企业的效率优势显现,从而得以进入市场扩张产能,并凭借其成本优势抢占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这就必然将造成国有企业中效率较低的企业出现产能利用不足的情况,此时需要政府主动施加一定强度的产能管制才能保证行业产能不过剩。当政府管制强度一定时,民营企业受到的限制性束缚越弱,或是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在政策支持下有越多产能,则效率较高的民营企业越有动力进入市场扩张产能,因而产能过剩规模也将随着该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加大而趋于严重。

       为方便下文分析,对政府产能管制造成的潜在产能过剩风险做出定义。

       定义1:本文将潜在产能过剩风险

定义为完全放松现有产能管制强度将造成的产能过剩程度。

       由(3)式可得,对于政府实际施加的产能管制强度g,

=g/3。

       3.拓展一:产能管制的现实制度特征与市场化进程滞后行业的产能过剩

       在目前已有的关于政府间博弈的文献中,尚没有文献建立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共同对产能过剩行业管制的博弈模型,本文在参考Ma[17]关于政府间博弈研究的基础上,先根据现实情况对中央、地方政府在产能管制行为中的目标函数进行界定,继而根据所做出的界定选择效用函数的具体形式来得出更为简洁的解析结果,同时,本文还用隐函数证明了本节结论③。

       为方便分析,首先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管制行为做出简化:将中央、地方政府共同管制的体制简化为中央政府根据其管制意愿要求并监督地方政府执行管制。根据上述简化,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做出如下界定:

      

      

       不失一般性,根据上述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效用函数的限制,假设

。可以检验,这两个效用函数及成本函数满足上述性质。其中,α表示中央政府对产能过剩的容忍度,其越大表示中央政府对产能过剩的容忍度越低,α≥0;β代表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其越大表示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假设β≥0;γ表示地方政府管制目标与中央政府管制目标的偏离程度,其越大表示地方政府追求地方经济增长的意愿越强烈,γ≥0;δ表示当地方政府违规时中央政府施加的惩罚力度,其越大表示地方政府的违规成本越大,δ也受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则δ越小,δ≥0。

       联立上述效用函数与(3)、(4)、(5)式后,最大化地方政府效用函数,求得实际管制强度为:

      

       将其代入中央政府的效用函数,并最大化中央政府效用函数,可得:

      

       因而,可以得到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博弈均衡下的施加管制强度为:

      

       将(5)式代入(8)式,再将得到的表达式代入(3)式,可得内生管制强度情况下产能过剩程度关于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特征以及中央、地方两级政府管制意愿特征的表达式:

      

       潜在产能过剩风险为:

      

       命题2:考虑管制共同执行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后,政府最终施加的产能管制强度必然弱于使得行业不出现产能过剩而需要的管制强度;市场化进程滞后的竞争性行业必然会存在产能过剩,并且存在一定产能过剩风险。

       推论2:竞争性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程度越大,该行业产能过剩越为严重,潜在产能过剩风险也将越大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程度越深,该行业产能过剩越严重

,而潜在产能过剩风险则会减小

       市场化进程滞后的竞争性行业需要施加相应强度的产能管制才能维持产能不过剩状态。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的利益不一致,地方政府有追求地方经济增长的强烈意愿。违背中央政府“要求管制强度”放松管制强度能够带来地方经济增长,同时也会引发中央政府的惩罚。当地方政府不违背中央政府管制意愿时,地方政府稍微放松中央政府要求实施的管制强度带来的惩罚几乎为零,却能拉动经济增长,因而其将放松管制。最终,地方政府实施的管制强度将使得继续放松管制带来的经济增长为其带来的边际正效用与继续放松管制带来的惩罚给其造成的边际负效用相等。因此,地方政府实施的最终管制强度必然将小于中央政府要求的管制强度。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而中央政府要监督地方政府偷偷放松管制强度的行为就必然需要付出一个监督成本,且监督成本随着中央政府要求的管制强度增大而增大。当中央政府要求实施的产能管制强度十分高,使得即使在地方政府偷偷降低实施的管制强度后行业中仍不存在产能过剩,此时产能过剩给其的边际负效用几乎为零,而需承担的监督成本给其造成的边际负效用十分大,因而中央政府因监督成本高昂而将降低要求实施的管制强度。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实际实施的管制强度必然会小于使得产能不过剩需要的管制强度,因而市场化改革滞后行业必然会表现出产能过剩。

       命题1和命题2共同解释了为什么在国家实施严格的产能管制政策背景下,仍有如此多的企业违规扩张产能。命题1表明,渐进式改革背景下,市场化进程滞后的竞争性行业中,效率较高的民营企业有强烈的扩张产能的意愿,因而需要一定强度的产能管制遏制其进入。但考虑中央地方共同施加的产能管制这一现实制度特征后,由命题2可知实际管制强度必然小于使产能不过剩的管制强度,地方政府实施的管制强度也必然要小于中央政府要求实施的管制强度,因而众多高效率的企业在较低实际管制强度下违背中央政府的意愿扩张产能,此时市场中必然存在过剩产能。

       4.拓展二:产能过剩的动态演进——产能管制政策带来了什么

       前面的分析均是假定特定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程度外生的静态分析,而发生在钢铁、电解铝等传统竞争性行业中的产能过剩是一个长期现象,从长期来看,特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滞后程度则是一个内生变量,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以及产能管制政策通过影响国有企业过剩产能规模继而影响淘汰的国有企业过剩产能,从而影响该特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滞后程度。下面进一步内生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滞后程度,但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对特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推进意愿是外生的。

       考虑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以外生的线性速度不断进行,而政府不主动推进钢铁、电解铝这类基础性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但过剩的产能能够以一定比例淘汰出市场,进而进一步内生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滞后程度。假设前文建立的博弈持续进行无数次⑦,并进一步假设:每一次博弈发生前企业1的产能外生给定,为上一期的产能减去上一期产能过剩部分的λ比重,即

,而企业2的产能均为新建产能⑧;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以一个固定速度进行,每一期博弈s较上一期下降

       λ可以理解为过剩产能的淘汰速度⑨,也代表了政府推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愿,λ越大则过剩产能的淘汰速度越快,也表明政府更加愿意接受由市场配置资源而造成国有企业退出市场的结果。另假定初始状态下,

均较大,即假定行业的初始状态为国有企业产能占据绝对优势且市场体系极不完善的产能不过剩状态。

       (1)施加政府产能管制时的情形。考虑上述假设,将(5)、(8)、(9)式动态化,可得每一期过剩产能规模和实际管制强度:

      

       稳态时,均衡状态下的产能过剩规模和管制强度为:

      

       潜在产能过剩风险的动态方程与(14)式相似,稳态时:

      

       初始状态

=0,由(13)、(14)式可知,行业向均衡点收敛的过程表现为产能过剩以及潜在产能过剩风险不断趋于严重的过程。

       (2)不施加产能管制的情形。若政府不施加管制,将(3)式动态化并令g=0,可得:

      

       稳态时,

,与政府施加管制时的过剩规模相同。本文将这种只取决于行业本身因素和经济市场化速度特征的产能过剩水平称为行业的自然产能过剩水平。

       将稳态时的过剩规模代入(19)式可得政府不施加管制时行业向均衡点收敛的速度方程:

      

       即E每期向E[*]移动其与E[*]距离的λ比例。

       由

可知,不施加产能管制比施加产能管制的行业向均衡点收敛的速度快。初始状态

,由(19)式可知行业向均衡收敛的过程中产能过剩不断趋于严重。

       (3)产能过剩的动态演进。上述两种情形可用图3表示:(13)式和(19)式所对应的曲线分别表示政府施加和不施加管制时过剩产能的动态曲线。(14)式所代表的虚线表示施加管制时实际管制强度的动态曲线。可以看出:(13)式、(19)式对应的曲线与45°线交于同一点,说明管制与否都不影响稳态时的产能过剩程度;(13)式对应曲线的斜率要大于(19)式对应曲线的斜率,因而产能管制减缓了行业产能过剩向稳态收敛的速度;(14)式所代表的虚线与45°线的交点表示稳态时施加的实际产能管制强度,其值的1/3等于稳态时潜在产能过剩风险⑩;(13)式、(19)式对应曲线下的箭头表示行业产能过剩由初始条件向稳态水平收敛的方向(潜在产能过剩风险向稳态水平收敛的方向类似,未在图中画出),由这些箭头的方向可以看出,在渐进式改革背景下,无论是否施加产能管制,行业趋于稳态的过程都表现为产能过剩的不断积累,施加产能管制还将使得行业不断积累潜在产能过剩风险。

      

       图3 产能过剩动态演进

       命题3:(长期均衡状态)在渐进式改革背景下,市场化改革滞后的竞争性行业将会收敛于一个自然产能过剩水平(11),其大小取决于该行业过剩产能淘汰速度和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速度;产能管制不能改变行业的自然产能过剩水平,反而会使行业在出现自然产能过剩的同时积累一定潜在产能过剩风险。

       推论3:市场化进程滞后的竞争性行业中,自然产能过剩水平随着政府推动该行业市场化进程意愿增大而减小,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速度减缓而减小

       命题4:向长期均衡收敛过程中,行业产能过剩程度向稳态收敛的过程,是一个产能过剩程度不断趋于严重的过程;产能管制能降低当期的产能过剩程度,并使产能过剩以一个较缓的速度向稳态收敛,但并不能改变向稳态收敛过程中产能过剩趋于严重的趋势,还将使行业逐渐累积潜在产能过剩风险。

       为直观理解,从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这一角度再次论述上述命题。①渐进式改革背景下,为何市场化改革滞后的竞争性行业将会存在一个自然产能过剩水平且产能管制无法改变该水平?均衡时,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必然保持不变,否则,产能过剩程度也将改变(见(3)式、(9)式)。而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的变化只受上一期过剩产能淘汰部分以及本期的经济市场化进程影响,当上一期产能过剩程度大到使得淘汰的国有企业过剩产能对滞后程度的负作用恰好等于本期经济市场化进程对滞后程度的正作用时,行业产能过剩程度达到均衡。因而均衡时的产能过剩程度只取决于过剩产能的淘汰比率和经济市场化的速度。当期产能管制只能影响下一期的产能过剩程度,这不影响上一期过剩产能的淘汰规模,因而即使施加产能管制,要达到均衡时不变的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上一期的产能过剩程度必须严重到能够抵消既定的经济市场化进程对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的作用,这与不施加管制需要的产能过剩程度相同,因而产能管制不会影响自然产能过剩水平。②行业是否会收敛于该自然产能过剩水平,以及收敛过程中产能过剩程度会如何变化?由假设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速度一定,当产能过剩程度较低时,对于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而言,淘汰的过剩产能对其的负作用要小于本期经济市场化进程对其的正作用,因此本期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加大,这使得本期产能过剩程度加大,淘汰的过剩产能也将加大。这个过程一直要持续到产能过剩程度达到均衡。因而行业产能过剩程度会收敛于该自然产能过剩水平,且在此过程中产能过剩程度逐渐趋于严重。③为何产能管制使行业向均衡点收敛的速度变缓,以及该收敛过程为何会伴随潜在产能过剩风险逐渐积累?施加管制后,每一期既定的经济市场化改革速度使得当期产能过剩程度的增量变小,因而需要更多期的调整才能达到既定的自然过剩水平,即行业产能过剩程度向均衡点的收敛速度变缓。随着行业产能过剩程度向均衡收敛,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逐渐加大,管制强度也将逐渐加大(见(8)式),而潜在产能过剩风险是指一旦完全放开产能管制时会产生的过剩规模(定义1),因而潜在产能过剩风险也将在收敛过程中呈现逐渐积累的态势。

       命题3、命题4不仅说明了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将使某些市场化改革滞后的行业存在一个自然产能过剩水平,还暗示中国长期治理产能过剩所采取的产能管制政策很可能并没有取得化解产能过剩的预期效果,甚至还使得产能过剩行业积累大量潜在产能过剩风险。这两个命题还解释了“越管越过剩”的现象:产能管制使得市场化改革滞后行业在出现自然产能过剩水平的同时,积累大量潜在产能过剩风险,因而管制使得长期均衡时产能过剩程度更为严重;在产能过剩水平向均衡点收敛的过程中,产能过剩和管制强度都表现为逐渐增大;若政府突然对产能过剩行业的容忍度降低,增大管制强度,则产能过剩水平将在突然下降后又开始逐渐趋于严重,直到均衡水平,这表现为“割韭菜式越管越过剩”。最后,命题3和命题4表明,要从根本上化解钢铁、电解铝这类传统性竞争行业的产能过剩,要从加快该行业市场化改革速度和过剩产能淘汰速度着手。

       四、产能过剩“怪相”的再思考

       为何常常是钢铁、电解铝这类行业长期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因为这类行业具有两个十分重要的基本属性:它们是被政府视为关系宏观经济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本密集型基础产业;同时,这类行业的竞争属性较强。这两个基本特性决定着这类行业在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将出现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

       一方面,关系宏观经济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属性,决定着它们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呈现出市场化进程滞后的特征。其被视为关系宏观经济发展、关系国计民生,故而中央政府利用倾向于大型国有企业的产业政策(包括金融政策)、兼并重组政策、管制政策来扶持国有大型企业保持在这些行业中的“较强控制力”;其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特性使得落后、亏损的国有企业也难以退出市场。因而盈利能力较弱的国有企业仍在行业中占据着较大比重。另一方面,这类行业同时也是竞争性较强的行业,这一属性使得政府早期允许并鼓励中小型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激活市场活力,也决定着行业中的中小民营企业能够在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潮流中,突破不完善经济体制的各种束缚,不断扩张产能。发展壮大,展现出其在体制机制及历史包袱方面的较强天然效率优势及竞争活力,进而“侵蚀”落后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

       要充分理解发生在这些行业中长期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还需进一步分析用于治理产能过剩的产能管制政策。产能管制给新扩张产能施加了一个额外的成本,一方面避免了产能过剩的大规模爆发,另一方面使得国有企业中低效率企业在产能过剩情形下破产退出的压力显著减弱,使得行业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滞后。同时必须看到,产能管制是由中央政府要求而由具有强烈GDP增速追求意愿的地方政府实施的,很容易在地方政府的默许下被部分突破。随着行业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滞后,民营企业对于未来市场盈利空间的预期增加,地方政府放松管制强度的幅度也进一步增加,产能过剩进一步趋于严重,因而产能管制将通过加大行业市场化滞后程度的途径使得产能过剩趋于严重。本文证明了,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采用产能管制政策治理产能过剩只能是暂时降低行业的产能过剩程度,减缓行业向自然产能过剩水平收敛的速度,但并不能减小行业的自然产能过剩水平,反而使得行业逐渐积累起大量潜在产能过剩风险(详见命题3、命题4)。

       在理解上述论述之后,便能理解为什么严重的产能过剩总是长期反复发生在钢铁、电解铝这类市场化进程滞后的传统竞争性行业中,而非市场化进程更加滞后、国有企业占比更大的电信、石油、石化这类行业,也非行业竞争属性更强的农业、电子电器这类行业。其原因在于尽管电信、石油、石化这类行业市场化进程相对更加滞后,但其行业的竞争属性较弱,而尽管农业、电子电器这类行业是属于竞争性十分强的行业,但其并非政府意图保持国有企业“较强影响力”的行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并未因行政扭曲等因素而大幅度滞后。至于受政府政策扭曲致使市场化改革滞后的钢铁、电解铝等行业,行业市场化进程速度慢,落后产能的淘汰难,市场竞争属性强,则将趋向一个较高的自然产能过剩水平,并在产能管制政策实施的过程中逐渐积累起越来越大的潜在产能过剩风险。政府在不明白产能管制对产能过剩作用的内在机制时,不断提出要强化管制,却不知这改变不了长期的产能过剩水平,只是用长期的潜在产能过剩风险换取短期产能过剩程度的下降,并且延长了市场力量自发调整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的时间,使得产能过剩长期存在。

       进一步也能够理解为何企业不顾产能过剩、不顾产能管制政策仍大规模违规扩张产能。在这些长期产能过剩的行业中,尽管行业平均利润率较低,但低效率的企业大量存在给具有成本优势的民营企业足够的利润预期,因而其在地方政府的默许配合下仍有强烈的意愿扩张产能。

       此外,还可以进一步理解为什么十余年前同样存在严重产能过剩却并未用产能管制治理的纺织行业到现在反而不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产能管制在给新扩张产能施加一个额外成本的同时,也破坏了行业市场化进程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自发调整的过程,管制政策事实上使得行业市场化进程进一步趋于滞后。故而,十余年前不使用产能管制政策治理产能过剩的纺织行业能够在市场的压力下逐渐自发调整行业市场化进程滞后程度,另外,纺织行业也并非政府认为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在上世纪末“抓大放小”运动和著名的“压锭”事件中行业内大量国有企业进行了改制重组,这也大幅加快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这样,纺织行业便成为一个不使用产能管制政策治理产能过剩反而到今天并不存在严重产能过剩的案例。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论证了中国渐进式改革背景下,市场化改革滞后的竞争性行业将收敛于一个自然产能过剩水平,长期用于治理产能过剩的产能管制政策并不能改变该水平,反而让产能过剩行业在出现自然产能过剩水平的同时积累大量潜在产能过剩风险。具体来看,主要有四个结论:从静态角度来看,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市场化改革滞后的竞争性行业需要政府施加一定强度的产能管制才能维持产能不过剩;考虑中央、地方政府在产能管制过程中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政府产能管制不能完全遏制市场化改革滞后行业的产能过剩,产能管制降低了当期的产能过剩程度,但同时也使行业积累了相应的产能过剩风险。从动态角度来看,在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市场化改革滞后的竞争性行业将收敛于一个自然产能过剩水平,其高低取决于经济市场化改革速度以及过剩产能淘汰速度(淘汰速度受政府推进该行业市场化进程意愿的影响);施加产能管制不能改变自然产能过剩水平,但能减缓产能过剩水平收敛于该自然产能过剩水平的速度,与此同时,还将使行业积累大量产能过剩风险。

       本文的结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政策内涵。产能管制政策在维系国有经济在钢铁、电解铝这类竞争性行业中“较强控制力”的同时,也给经济带来了一定的产能过剩风险和效率损失,因此,可权衡这二者的利弊而选择最优的产能管制强度。单就解决产能过剩而言,当前在政府施加了严格产能管制的情况下钢铁、电解铝等行业仍存在严重过剩产能,这说明这些行业中积累着大量的产能过剩风险,因而目前应采取的政策路径是短期内大致维持现有产能管制的强度,而将重点放在调整倾向于国有企业的产业政策、加快推进过剩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等方面,在产能过剩逐步得到缓解后再相应放松产能管制。具体而言,目前主要应采取如下措施:

       (1)短期内应大致维持现有管制强度,并进一步探索产能管制政策的退出路径。对产能过剩行业施加的产能管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维系了国有经济在行业中的“较强控制力”,并避免了产能过剩在短期大规模爆发;另一方面,产能管制施加的强度越大、实施的时期越长,带来的产能过剩风险和效率损失也越大。在目前产能过剩行业已经实施严格产能管制的现实环境下,实际上许多行业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产能过剩风险。因而在短期内,可以选择的政策路径只能是继续维持现有管制强度,否则,一旦放松管制,则产能过剩将突然间大规模爆发,因为尽管从表象上看产能过剩行业平均利润率已经十分低,但市场中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仍占有较大比重,若一旦放松产能管制,效率高的民营企业仍有动力扩张产能抢占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这将造成更为严重的产能过剩。从长期来看,应尽量避免使用产能管制政策治理产能过剩,并尽快探索现存严格产能管制政策的退出路径。

       (2)调整倾向于国有企业的产业政策,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国有企业改革。要根治钢铁、电解铝等竞争性行业中因市场化改革滞后而出现的产能过剩,根本途径在于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应避免产业政策向行业中低效率国有企业倾斜,并放弃“扶大限小”的产业政策模式,避免国有企业在政策的激励下过度投资。同时要加快以合资形式吸收民营资本,提高国有企业效率,同时保障国有资本利益。对于可竞争性强并且政府难以控制进入的产能过剩行业,若国有企业效率难以提升,则应选择恰当时机,尽快出售落后国有企业的股权,避免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国有企业市场份额基本丧失后再以低价出售,造成国家利益损失。

       (3)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规范地方政府补贴当地濒临破产企业。降低自然产能过剩程度的另一条途径是加快过剩产能的淘汰速度。目前,一方面中央政府用行政手段要求地方政府强制淘汰当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仍在补贴当地濒临破产的企业。政府并不能充分掌握究竟哪部分产能是低效率产能,很可能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为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而要求非国有企业淘汰部分产能,这并未降低该行业市场化改革滞后程度,因而产能过剩将在短暂平息后又会趋于严重。因而要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退出机制,如可建立以援助失业人员为重点的行业援助退出机制,而不宜采用行政手段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要规范地方政府对当地濒临破产企业进行各项补贴的行为,否则,过剩的落后产能将长期在市场中存活下去。

       注释:

       ①详见时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就《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和国资委下一步工作部署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②限于数据可得性,本文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分别作为钢铁和电解铝行业的近似。

       ③可以证明,满足本文对两级政府效用函数界定的具体函数形式不影响结论,证明过程可向作者索取。

       ④本文中央政府制定的“要求管制强度”不能简单理解为中央政府以文件等形式提出的管制目标,还应包括中央政府的落实力度,如巡查地方政府违规的频率、惩处违规地方政府的态度等。

       ⑤在市场自然运行的优胜劣汰过程中,也会出现轻微的过剩产能,但这是一个正常的结果,显然,中央政府会接受一个十分轻微的过剩。

       ⑥尽管将产生部分过剩产能,但过剩的产能并不一定在放松管制强度的地区出现。

       ⑦需要说明:此处的博弈有别于博弈论中的“重复博弈”的概念,“重复博弈”是指一类每次博弈相同的博弈,而此处的博弈中s及K等变量会发生变化;本文研究的是钢铁、电解铝等竞争性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这些行业中有较多竞争者,众多竞争者要达成合谋的可能性较小,并且从现实情况来看也基本不存在合谋(存有严重产能过剩),因而本文不考虑类似“重复博弈”中的触发价格战略,而只考虑每一次博弈中的古诺均衡。

       ⑧一个更符合现实的假设是企业1、企业2每一次博弈都有一个初始产能,其值等于上一次博弈中非过剩的产能加未淘汰的过剩产能,但这并不改变本文结论:s下降后只是企业2将继续投资产能。有初始产能情况下企业扩张产能的情形可见Dixit[16]。

       ⑨事实上,λ还代表民营企业扩张时主要采用新建产能的方式还是兼并已有产能的方式,λ大则表示“兼并”为民营企业的主要扩张方式。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讨论。

       ⑩(14)式对应曲线也可能位于(13)式对应曲线的下方。

       (11)“自然产能过剩水平”的概念借鉴了卢卡斯提出的自然率假说(Natural Rate Hypothesis),强调这是一种取决于某些实际变量(直接体现为产能淘汰速度和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速度)的长期均衡时的过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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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改革背景下产能过剩的现实基础与形成机制_产能过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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