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山市自然保护区规划(论文文献综述)
邹宛育[1](2020)在《基于乡村振兴的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及分类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始终影响着乡村建设,我国出台了众多促进乡村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而城市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发展差距。乡村振兴作为目前最新的乡村发展战略,是为了重新挖掘乡村发展潜力、推动乡村发展速度、缩短城乡发展差距。村庄发展潜力是判别村庄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依据,因此,通过分析村庄发展潜力洞察村庄发展动力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丹巴县的人文旅游资源与高原特色景观资源丰富,但是受地理位置、交通通达度、地质灾害、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响,丹巴县的一、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县域经济总量仅占全州经济的5.9%。作为县域特色资源的文化旅游资源和自然生态旅游资源未得到深度挖掘,严重影响了丹巴县的可持续发展与乡村振兴进程。因此本文在基于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运用实地调研法研究了丹巴县域村庄的地理、产业、生态、乡风、治理与生活六方面的发展现状,利用运筹学家萨蒂的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极值标准化法与加权函数法建构出了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模型,再运用模型计算出各村庄发展潜力排名,最后根据发展潜力值排名将村庄划分为2大类4小类,从而引导村庄的分类建设,而分类建设后的成果将为丹巴县未来的村庄分类提供的基础数据,经过归纳总结,本文研究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首先在研究相关文献、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的基础上梳理了丹巴县的基本情况。包括丹巴县的地理概况、产业生产情况、生态环境与居住条件、民族乡风情况、村庄治理与村民生活情况六个方面。其次是结合丹巴县现状、国家与四川省农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文章的发展潜力评价体系构建了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系统层,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产业专业村、―农户+‖的新产业组织形式、村庄绿化覆盖率等26个因子为指标层的乡镇发展综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并且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出指标体系表的各权重值,得出:产业兴旺(0.4351)>生态宜居(0.2481)>生活富裕(0.126)>乡风文明(0.1123)>治理有效(0.0784)的权重排序。再从相同的系统层上构建出是否种植特色产业、村庄总人口数量、村庄工业企业等20个指标的村庄发展潜力评价指标体系表,再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出指标体系表的各权重值,得出:产业兴旺(0.5014)>生态宜居(0.2214)>乡风文明(0.1257)>生活富裕(0.0856)>治理有效(0.0659)的权重排序。最后运用极值标准化法与加权函数法计算出乡镇发展综合水平得分与村庄发展潜力总得分,建立了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模型。再次是运用乡镇发展综合水平得分对乡镇综合发展水平做等级排名,并根据排名结果将村庄划分为产业主导型与生态主导型2大类村庄;根据村庄发展潜力总得分排名结果将2大类村庄细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与搬迁撤并类4小类村庄。由分类结果可知丹巴县域村庄呈现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的数量结构,集聚提升类与特色保护类村庄呈现出条状分布、城郊融合类村庄呈块状分布、搬迁撤并类村庄呈点状分布的空间集群结构。最后以2大类4小类的村庄分类结果引导村庄建设。集聚提升类村庄是促进丹巴县经济发展的核心群体,特色保护类村庄是丹巴县实现乡村振兴的中流砥柱,城郊融合类村庄是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表率,因此需要加强这三类村庄的农业产业、旅游业、相关设施、特色保护等建设。
吴玉姣[2](2019)在《地方立法谦抑论》文中指出“谦抑”一词体现了谦让、抑制、慎密、恭谨等意思。大致说来,地方立法谦抑一般是指地方立法者以及地方立法参与者在进行地方立法活动时有必要秉承审慎、节制的宗旨,尽可能地达到地方性法规数量恰当以及地方性法规质量良好的目的。事实上,在古今中外的很多立法思想和实践中都蕴含着谦抑的理念。例如,在西方世界中,无论是柏拉图对法律的不信任,奥古斯丁要求世俗法必须遵循永恒法,孟德斯鸠所提到的立法权需要制约,还是萨维尼反对的立法狂热,莱奥尼有关立法之法泛滥会背离个人自由的论证,爱波斯坦所直言的简约法律的力量等,都是西方社会有关立法谦抑思想的重要理论论述。我国古代“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汉初约法省刑”、“唐律疏而不漏”、“持法深者无善治”等思想及制度实践,以及我国清末民国时期开展的习惯调查运动、新中国时期“成熟一部,制定一部”和“试点立法”等立法原则和方针,这些思想理论与制度运行无不体现了立法的谦抑精神。然而,尽管历史上立法谦抑有丰富的思想渊源和制度实践,也有相当多中外学者的肯定,但在现实的立法实践中,包括地方立法谦抑在内的立法谦抑的相关原理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也极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梳理总结。结合近年来我国立法领域出现的许多新变化和新特征,有必要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角度去总结我国地方立法的相关问题并反哺地方立法实践。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一级地方立法主体,以及自治州这类市一级地方立法主体,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的数量多达354个。地方立法主体数量的增加,又直接导致地方性法规的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截止至2019年1月1日,仅新增的享有地方立法权的243个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总数已达906部,其中程序性地方性法规206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700部。然而,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不仅表现在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等数量方面,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先立法、地方性法规超出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等内容方面,也对地方立法谦抑提出了现实要求。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这一现实要求出发,深入研究和探讨后发现,既有从立法理论上展开地方立法谦抑研究的必要性,又有从地方立法实践上讨论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代议制立法失灵和法律局限性两个方面向地方立法谦抑提出的要求。所谓代议制立法失灵,即是指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并不总是能刻意设计,而在很大程度上或实实在在地是立法者表述的成果,而且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立法表达媒介的误差以及现代法律理论研究也证明,法律在立法表达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再加上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不少被质疑的地方,这使得制定法在其根基上存在问题。法律局限性主要在于,法律仅仅是道德、习俗、政策、市场规则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因而其管辖范围有限;且因为绝对的公正不可得、耗费的成本巨大等原因,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而由于人的认知有限、社会复杂多变、立法过程漫长等原因,法律还往往滞后于社会生活;法律繁杂也可能会存在众多危害,比如可能会干预私人领域进而吞噬自由,可能会带来权利主张的狂热进而妨碍公正,还可能会使得人们因害怕承担法律风险而不敢创新,进而束缚人类进步。因而,从立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必要性。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主要是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地方立法权异化等三个方面对地方立法谦抑所提的要求。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既包括地方立法主体资格受限、地方立法权限范围不清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又包括地方立法机构不健全、地方立法队伍力量薄弱以及地方立法技术不到位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包括省一级、较大的市以及新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祁连山事件、潘洪斌事件以及其他违法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2016)等诸多观赏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地方立法权异化则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会借助地方性法规来“要人”、“要钱”、“要权”以及“推责”。比如在地方性法规中通过设立增设专门机构、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为协调性虚职机构挂牌设编的条款来增设编制,通过设立巧设罚款明目、增加收费项目、侵占第三方经费的条款来创设经费,通过设立新设或扩充部门职权的条款来增加权力,以及通过设立剥夺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的条款来推脱责任。因而,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迫切性。上述地方立法谦抑的实际操作,就其有效路径来看,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地方立法权的规制,包括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第二,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包括健全地方立法程序、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第三,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包括普遍性的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以及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第四,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包括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以及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上措施旨在确保地方立法谦抑,以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进而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化。而由于地方治理优先化、地方治理的差异性和自主性,以及地方立法相较于中央立法的成本效益优势,地方立法权的适度下放成为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这也在我国地方立法扩张的事实中得到体现。并且从地方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地方立法在地方立法主体、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等方面还有待进行适度扩张。因此,地方立法在秉承谦抑理念的同时,还应该注意适度扩张,二者不可偏颇。当然,现今在我国地方立法暂不成熟之时,地方立法应该以谦抑为主,辅之以稳步适度的扩张。综上,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运用,在《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扩容限权的这一新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立法谦抑这一主题,希冀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立法繁杂的现状,进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且补白地方立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以丰富法学理论。
邹建伟[3](2019)在《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地方立法的主体扩大到了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主体扩容的大背景下,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又是第三方评估结果公正性的保障。然而在现实中,无论是在理论研究、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对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研究都不够全面与具体。针对这个问题,在地方立法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本文希望通过对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研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建议。首先对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进行理论基础研究。确定“地方立法”“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概念;明确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原则,包括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原则、民主原则、公开原则;论述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意义,包括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遏制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然后,在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理论基础研究上,通过对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制度构成进行研究,确定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主体、第三方评估内容、第三方评估标准与第三方评估程序等。接着,通过对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研究,探究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现状并发现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缺少相对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制度、第三方评估机构资格要件不健全、第三方评估内容不全面与第三方评估程序不健全。最后,针对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建议,主要包括建立相对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格要件、完善第三方评估内容与完善第三方评估程序。
何韵[4](2019)在《环珠江口海岸带国土空间发展潜力与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文中研究指明海岸带是陆地与海洋的连接节点,由于其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世界上众多的城市群都沿海岸带而建,海岸带被大量开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整合发展潜力较高的区域,平衡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是今后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以环珠江口海岸带为研究对象,通过解译环珠江口海岸带1988-2017年遥感影像,对岸线及土地利用变化进行分析。根据现有开发状况,综合经济及生态因素,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经济发展潜力为准则层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与三维魔方模型评价环珠江口海岸带各区域国土空间发展潜力。在此基础上,将海岸带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农业以及城镇空间,运用本底约束原理及木桶原理,对地形、地质、国土空间功能以及特殊保护区图斑进行叠加分析,评估海岸带陆域及海岸线开发利用适宜性。综上,从宏观及微观的角度对环珠江口湾区的重点发展区域及开发利用适宜性进行评估,得出海岸带国土空间发展潜力与开发利用适宜性综合分区,从而为今后大湾区的规划发展提供建议。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围填海活动是影响珠江口岸线变化的主要因素。珠江口近30年围填海面积为371.25km2,其主要集中在2005年后,岸线长度增速也较之前明显增快。结合相关规划文件显示,珠江口围填海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围海养殖及农业为主,围填海工程在2000年后逐渐增多,围填海用途也向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及工业方向转变。(2)珠江口海岸带土地利用变化程度较大,呈现土地利用空间分布、土地利用类型变化较大差异的特征。珠江口海岸带土地利用变化具有建设用地快速增加,农用地、林地减少的经济发展区普遍特点,在空间上,珠江口东岸的土地开发强度大于西岸,尤其是近海海岸带的土地开发更明显增强。近年,西岸的横琴新区、翠亨新区、南沙新区等经济开发区都沿海而建,珠江口海岸带将是未来国土资源开发的重点区域。(3)珠江口海岸带地区国土空间发展潜力分为极高潜力区、高潜力区以及中潜力区。根据国土空间发展潜力评价,珠海市金湾区及香洲区、深圳市福田区及南山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适宜高强度土地开发,已开发程度高,区位条件优越,便于高效益产业布局,是极高潜力区;珠海市斗门区、深圳市宝安区、广州市南沙区及番禺区、东莞长安镇及沙田镇和中山市南朗镇能适应一定强度土地开发,开发基础好,区位条件良好,土地经济效益较好,发展潜力次之。(4)珠江口海岸带地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适宜区分为比较适宜区、一般适宜区以及不适宜区。根据陆域海岸带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区域分布上,环珠江口西岸用地潜力大于东岸。比较适宜区比例及面积较大的是深圳沿海三区,由于比较适宜区主要是已开发建设的建成区,一般适宜区是今后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一般适宜区比例及面积都较大的是珠海市和广州番禺区、南沙区,国土开发适宜性整体较强,可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范围较大。而由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较多,不适宜区占比重较大的是珠海斗门区及中山民众镇。(5)珠江口海岸带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应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及生态等综合因素。陆域开发利用适宜不代表海岸线开发利用适宜,因此需要海陆域适宜性的综合考虑,综合海陆域海岸带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及结合之前的国土空间发展潜力分区,整体上获得相对一致的结果,认为发展潜力大,适宜性强的区域主要是环珠江口海岸带的三角,即珠海金湾及香洲沿海新区、广州番禺区及南沙区、深圳南山区及福田区,再根据海岸线的适宜性,为今后海岸带及湾区的发展提供了规划建议。
邓纯纯[5](2019)在《旅游景区可获得性评价方法研究 ——以八个典型城市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旅游大众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出游需求日益旺盛,那么,在旅游供给上是否也存在不平衡和不充分?A级景区是我国旅游业最核心的旅游资源,厘清客源地不同出游距离范围内的A级景区供给情况,不仅能为客源地居民选择目的地景区提供参考,而且对于目的地判别自身是否占据市场竞争优势,从旅游景区供给方面进行旅游业布局具有重要指导价值。本研究借用经济学中的“可获得性”概念提出“旅游景区可获得性”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定义,同时构建了客源地旅游景区可获得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采用基尼系数、最邻近点指数、核密度分析等方法结合ArcGIS空间分析技术对我国A级景区的建设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长春、昆明、成都八个城市为案例地,对不同案例城市不同出游空间中的A级景区数量可获得性、等级可获得性、成本可获得性、空间可获得性和整体可获得性进行了测算和对比。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我国A级景区建设已经从数量扩张阶段进入质量提升阶段,其等级结构和空间分布不均衡。①我国A级景区数量以2~4A景区为主体部分,5A和1A级景区数量较少,且A级景区等级结构呈现出东部地区省份普遍优于西部地区省份的特征。②我国A级景区空间分布与我国人口空间分布呈现一致性,87%的A级景区分布在胡焕庸线以东地区,且在长三角、京津冀和山东半岛地区形成三大核心密集分布区。(2)将旅游景区可获得性定义为客源地居民在一定出游距离范围内可以游览体验的旅游景区的数量、等级结构、与客源地的距离和空间集聚情况。同时提出从旅游景区数量、旅游景区等级结构水平、旅游景区距离成本、旅游景区空间集聚水平四个维度进行旅游景区可获得性定量评价的方法。(3)不同客源地旅游景区可获得性不同。八个案例城市在近程出游空间中,A级景区可获得性从好到差依次为北京、上海、西安、广州、成都、武汉、长春和昆明;在中程出游空间中,A级景区可获得性从好到差依次为武汉、北京、上海、长春、成都、西安、昆明,广州;在中远程出游空间中,A级景区可获得性从好到差依次为武汉、西安、北京、上海、成都、昆明、长春和广州;在远程出游空间中,A级景区可获得性从好到差依次为成都、广州、昆明、西安、长春、武汉、北京和上海。整体来看,八个案例城市中北京、武汉、上海和西安A级景区可获得性较好,长春、成都次之,昆明和广州的A级景区可获得性欠佳。(4)客源城市的区位和我国A级景区空间分布不均衡是影响中国不同客源城市A级景区可获得性大小的重要因素。本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1)提出旅游景区可获得性概念,并对其进行定义。(2)提出了客源地旅游景区可获得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周婷,冼丽君,徐颂军[6](2018)在《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在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空间分析平台上,采用空间分析与统计方法,研究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湿地公园空间分析提供新方法。研究结果表明,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处于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各市湿地公园发展不均衡;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的整体空间分布格局呈西北—东南走向,其标准差椭圆中心偏离珠江三角洲全部湿地椭圆中心,偏东北方向,湿地公园的整体分布表现为集聚分布,但是,集聚程度并不高;在市域尺度上,东莞市成为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空间分布的高密度热点区,深圳市、珠海市和中山市则为中密度次热点区,其它市级城市中的湿地公园在空间上分布较均匀;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空间分布是以自然资源为空间载体,以人口、经济与政策等为驱动因素。
古妙仪[7](2018)在《中山市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广东省中山市积极响应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号召,着力建设秀美村庄。五桂山是中山市唯一的生态自然保护区,是广东省重点旅游开发区,也是中山市的“城市绿肺”,在中山秀美村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具有政治意义、经济意义、社会意义和生态意义,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公共参与理论为指导,运用实地调研法和现象分析法,对五桂山秀美村庄的建设进行研究。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首先,收集整理美丽村庄建设的相关文献,解释村庄、美丽乡村与秀美村庄的概念,研究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共参与理论以及新时代中国农村发展要求。其次,分析五桂山当前的秀美村庄建设现状,存在的客观问题,包括村容村貌整治、文化服务建设、基层管理缺位等,同时分别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和村民层面分析问题成因。最后,针对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的问题与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并归纳主要结论。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具有良好成效:美化了原有村庄,产业机构优化带动地区生产总值增加,民生实事落实稳步提升居民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公办教育、食品安全、政务服务等群众满意度,同时使社会就业发展更有保障,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卫生环境整治面貌亟需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待推进,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农村新兴产业发展进程亟待提速,基层组织存在管理缺位问题,农民主体地位作用发挥明显滞后。(3)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包括项目投入方面(资金不足,人才欠缺),政府层面(办事效率较低,公共决策片面,行政职能错位),社会层面(民间组织、农村社区难以发挥作用),村民层面(难以参与公共决策,环保意识薄弱)。(4)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存在公共属性,更多的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村民作为项目直接受益者也有自身责任,本文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政府层面、社会层面以及村民层面的对策建议。
袁莉[8](2018)在《中山市香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与森林景观格局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中山市香山自然保护区位于北回归线南缘,因地处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地带,植被类型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外貌和结构同时具有沟谷季雨林和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的特点。本研究通过实地调研、数据整理分析等方法,以国家环保部编制的《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623—2011)为核心,结合本自然保护区自身特点,确定6项评价指标,对其生物多样性进行评价。据调查统计,香山自然保护内有野生维管束植物1080种,野生动物199种,生态系统类型17种,特有野生动植物18种,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25种,外来入侵物种16种。评价结果显示本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指数(BI)为27.74,生物多样性等级为“一般”。通过与广东省内同类型4个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评价结果的比较,总结出本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特点:单位面积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系统类型较多,典型性与生境脆弱性并存;特有科、属、种相对较少;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偏少,且部分物种数量呈下降趋势;外来物种存在潜在威胁。分析本自然保护区森林景观格局。将其森林景观分成8个景观类型,基于GIS平台和Fragstats4.2软件,运用景观格局指数法分析得到:本自然保护区景观总面积5003.99hm2,斑块总数115个,景观斑块面积和斑块数量分布不均匀,总体景观形状呈现简单化,斑块景观类型较丰富,其中针阔混交林和常绿阔叶林斑块数目多,面积大,形状较复杂,是香山自然保护区的主导景观类型。竹林和人工植被斑块最少,面积最小,且呈散点分布。从景观的连接性分析来看,本自然保护区景观蔓延度指数和聚集度指数都较高,表明其内各森林景观斑块呈现密集格局,破碎化程度较低。从景观多样性分析来看,香浓多样性指数较低,均匀度指数较低,说明其总体景观多样性不高,景观斑块呈不均匀分布,各景观要素差异大。综上,本自然保护区森林景观总体呈现出各景观类型聚集度高,空间异质性不高,破碎化程度低,景观多样性较低,生态总体质量较高。结合上述香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结果和森林景观格局特征分析,探讨其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提出如下五方面建议:(1)对森林景观格局进行优化;(2)对生物资源开展动态监测,重视科学研究;(3)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4)注重开展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5)开展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
朱育[9](2018)在《中山市特色森林小镇发展模式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球范围内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但是伴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相应的城市环保措施和基础设施无法完善,很难协调发展。同时,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小镇的决策部署,中山市政府根据各项文件要求,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森林小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发展模式主要有休闲宜居型、生态旅游型和岭南水乡型。本研究案例中山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中部偏南的西、北江下游出海处,旅游资源丰富奇特,分布相对均衡。论文综合考虑中山市的城市概况、环境资源、城镇空间特性以及森林小镇的发展条件等因素,围绕森林小镇建设目标,具体论述了发展模式的基本类型、发展条件以及具体实例,从政策、资金、科技等方面对中山市发展模式进行了构建,初步界定了现阶段较适宜该地区发展现状的森林小镇发展模式。本文通过研究认为:中山市全域特色森林小镇的建设,能有力促使小镇发展定位和生态需求间的同频共振,有效解决镇与镇之间生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能大幅增加以森林、绿地、湿地为主体的城镇绿量,进一步扩大和优化绿色生态空间,形成生态宜居、空间均衡、特色鲜明、绿色惠民的城镇森林生态系统;能科学调配自然资源及人财物等基础条件,强化高新技术和管理制度的支撑,通过引进和发展特色产业、绿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切实推动森林小镇的可持续发展,建成“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中山市特色森林小镇群,构筑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新高地。
曹位[10](2018)在《广东森林公园体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森林公园是我国数量较多的自然保护地类型。截至2016年12月,广东森林公园数量1351个、面积123.39万公顷,森林公园个数和面积在全国均排名第一,初步构建了省域森林公园体系。如何在省域范围内规划建设规模合理、类型齐全、空间布局恰当、功能完善、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特色的省域森林公园体系,既是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理论中有待探讨的学术问题,也是广东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本文以广东为研究范围,以森林公园为研究对象,以系统论和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指导,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方法,重点探讨了如下三个问题:(1)广东森林公园的建设现状及其问题分析;(2)省域森林公园体系的构成要素分析;(3)广东森林公园体系的优化等。通过对森林公园建设现状的分析表明,广东森林公园存在着总体规模有待提高,片区和市域森林公园规模差异显着,单个森林公园规模差异化明显,城郊型森林公园数量不足,森林公园等级层次不平衡、等级面积和等级数量比例不合理,森林公园建设程度偏低等问题;采用地理集中系数等定量分析方法,得出森林公园空间不均衡性显着;采用核密度定量分析方法,得出广东森林公园呈现五大集聚区域。通过对森林公园体系构成要素的研究和探讨,得出省域森林公园体系主要由森林公园的结构体系、空间体系、资源体系、特色体系和功能体系等5个关键要素构成。通过对广东森林公园体系优化的研究:(1)提出了广东森林公园结构体系优化方案:在规模结构方面,全省森林公园面积增加值7.44万公顷;明确了各地级市森林公园面积规模调整的对策。在类型结构方面,明确了省域层面和市域层面的城区城郊型森林公园的发展数量比例。在等级结构方面,提出了全省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的合理总面积。(2)提出了广东森林公园空间体系优化方案:在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层面,提出了全省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的整合升级、整合合并、新建森林公园的方案;在市县级森林公园层面,提出了森林公园行政区域和选址(距离)控制性引导方案和技术指标。(3)提出了广东森林公园主题体系优化方案:在省域层面,打造3条主题带;在片区层面,将广东划分为五大片区,打造各片区的主题森林公园,从而强化和表现广东森林公园的主题和特色。(4)提出了广东森林公园功能体系优化方案:在保护功能体系方面,建立省—地级市—县(区)的森林公园管理和保护机构,着重提高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等高级别森林公园保护功能的建设水平和质量;在科普教育功能体系方面,加强省域和片区层面的访客中心、自然教育径和宣传牌的数量建设;在游览功能体系方面,提出了合理的省域森林游览体系(网络)。论文的创新点是提出了省域森林公园的五个关键构成要素,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省域森林公园体系进行了系统性研究,丰富了我国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理论。
二、中山市自然保护区规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山市自然保护区规划(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乡村振兴的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及分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乡村振兴是实现现代化农业农村的重要发展战略 |
1.1.2 四川省与甘孜州对丹巴县的乡村振兴要求 |
1.1.3 丹巴县域村庄的发展困境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4.1 国外研究情况 |
1.4.2 国内研究情况 |
1.4.3 国内外研究总结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成功案列借鉴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村庄 |
2.1.2 村庄发展 |
2.1.3 村庄发展潜力 |
2.1.4 村庄分类 |
2.2 国内外成功案列 |
2.2.1 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体系案例 |
2.2.2 村庄分类建设案例 |
第3章 丹巴县县域村庄现状 |
3.1 区位概况 |
3.1.1 地理区位 |
3.1.2 交通区位 |
3.1.3 旅游区位 |
3.1.4 经济区位 |
3.2 产业建设概况 |
3.2.1 农业发展现状 |
3.2.2 特色产业发展现状 |
3.2.3 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
3.2.4 农业人口资源现状 |
3.3 生态建设概况 |
3.3.1 生态资源概况 |
3.3.2 三生空间概况 |
3.3.3 地质灾害情况 |
3.4 乡风建设概况 |
3.4.1 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概况 |
3.4.2 文化和教育概况 |
3.5 乡村治理概况 |
3.6 乡村生活概况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模型的构建 |
4.1 评价体系指标 |
4.1.1 丹巴县乡镇发展综合水平评价指标 |
4.1.2 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指标 |
4.2 指标权重确定 |
4.2.1 丹巴县乡镇发展综合水平评价体系 |
4.2.2 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体系 |
4.3 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总得分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与分类 |
5.1 丹巴县乡镇综合发展水平排名与分类 |
5.1.1 丹巴县乡镇综合发展水平排名 |
5.1.2 丹巴县乡镇综合水平分类 |
5.2 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与分类 |
5.2.1 丹巴县产业主导村庄发展潜力排名 |
5.2.2 丹巴县生态主导村庄发展潜力排名 |
5.2.3 丹巴县域村庄分类依据与空间分布 |
5.2.4 丹巴县产业主导型村庄分类 |
5.2.5 丹巴县生态主导村庄分类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丹巴县域村庄分类建设指引 |
6.1 产业主导型村庄分类建设 |
6.1.1 集聚提升类村庄建设 |
6.1.2 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 |
6.1.3 特色保护类村庄建设 |
6.1.4 搬迁撤并类村庄 |
6.2 生态主导型村庄分类建设 |
6.2.1 集聚提升类村庄建设 |
6.2.2 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 |
6.2.3 特色保护类村庄建设 |
6.2.4 搬迁撤并类村庄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 |
研究结论 |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 |
附录 A1村庄发展潜力评价权重调查表 |
(2)地方立法谦抑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论文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
2.1 地方立法谦抑的界定 |
2.1.1 谦抑的词义及法学上的涵义 |
2.1.2 地方立法谦抑的具体涵义 |
2.2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及制度的脉络梳理 |
2.2.1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渊源的概述 |
2.2.2 地方立法谦抑制度实践的追溯 |
第3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 |
3.1 地方立法数量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1.1 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 |
3.1.2 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 |
3.2 地方立法内容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2.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 |
3.2.2 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相立法 |
3.2.3 地方立法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 |
第4章 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必要性 |
4.1 代议制立法失灵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1.1 法律在立法表达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真 |
4.1.2 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问题 |
4.2 法律局限性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2.1 法律仅是道德习俗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 |
4.2.2 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且具有滞后性 |
4.2.3 法律繁杂会吞噬自由公正以及束缚人类进步 |
第5章 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 |
5.1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1.1 地方立法在主体资格与权限范围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 |
5.1.2 地方立法在机构、队伍、技术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 |
5.2 地方立法不成熟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2.1 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 |
5.2.2 地方性法规违法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 |
5.2.3 地方性法规观赏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 |
5.3 地方立法权异化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3.1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增设编制的条款来“要人” |
5.3.2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创设经费的条款来“要钱” |
5.3.3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新设或扩充职权的条款来“要权” |
5.3.4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忽视公民权益的条款来“推责” |
第6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路径 |
6.1 地方立法权的规制 |
6.1.1 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 |
6.1.2 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 |
6.1.3 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 |
6.1.4 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 |
6.1.5 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 |
6.2 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 |
6.2.1 健全地方立法程序 |
6.2.2 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 |
6.2.3 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 |
6.3 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 |
6.3.1 普遍性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 |
6.3.2 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 |
6.4 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 |
6.4.1 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 |
6.4.2 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 |
6.4.3 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 |
余论: 地方立法谦抑与地方立法适度扩张之间的平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概述 |
第一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概念 |
一、地方立法评估的内涵 |
二、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界定 |
第二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原则 |
一、客观公正原则 |
二、科学原则 |
三、民主原则 |
四、公开原则 |
第三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意义 |
一、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
二、遏制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 |
三、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 |
第二章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制度构成 |
第一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主体 |
一、地方立法机关 |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 |
第二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内容 |
一、地方立法前第三方评估内容 |
二、地方立法中第三方评估内容 |
三、地方立法后第三方评估内容 |
第三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标准 |
一、合法性标准 |
二、合理性标准 |
三、规范性标准 |
四、实效性标准 |
第四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程序 |
一、第三方评估的启动 |
二、第三方评估的实施 |
三、第三方评估的验收 |
四、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回应 |
第三章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现状 |
一、中央关于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现状 |
二、地方关于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现状 |
第二节 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缺少相对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制度 |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格要件不健全 |
三、第三方评估内容不全面 |
四、第三方评估程序不健全 |
第四章 完善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的建议 |
第一节 建立相对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制度 |
一、中央建立相对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制度框架 |
二、地方建立各具特色的第三方评估具体制度 |
第二节 完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格要件 |
一、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格要件进行相对统一规定 |
二、加强第三评估机构主体资格要件的动态监管 |
第三节 完善第三方评估内容 |
一、明确地方立法前第三方评估内容 |
二、完善地方立法中第三方评估内容 |
三、健全地方立法后第三方评估内容 |
第四节 完善第三方评估程序 |
一、对地方立法全过程程序进行规定 |
二、加强对第三方评估结果回应的规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4)环珠江口海岸带国土空间发展潜力与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海岸带土地利用及规划研究进展 |
1.2.2 国土空间发展潜力研究进展 |
1.2.3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研究进展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源 |
2.1 环珠江口海岸带概况 |
2.1.1 自然地理概况 |
2.1.2 社会经济概况 |
2.1.3 海岸带规划与管理概况 |
2.2 研究区分区概况 |
2.2.1 珠海市 |
2.2.2 中山市 |
2.2.3 广州市 |
2.2.4 东莞市 |
2.2.5 深圳市 |
2.3 数据源 |
2.3.1 遥感影像数据 |
2.3.2 其他数据 |
第三章 海岸带国土空间演变分析 |
3.1 影像处理与信息提取 |
3.1.1 遥感影像预处理 |
3.1.2 海岸线信息提取 |
3.1.3 围填海信息提取 |
3.1.4 海岸带土地利用信息提取 |
3.1.5 海岸带信息提取精度检验 |
3.2 海岸线演变分析 |
3.3 海岸带围填海演变分析 |
3.4 海岸带土地利用变化分析 |
第四章 海岸带国土空间发展潜力评价 |
4.1 国土空间发展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4.2 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权重与评价标准 |
4.2.1 评价指标标准化方法 |
4.2.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3 评价得分与评价分级 |
4.3 评价结果 |
第五章 海岸带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
5.1 海岸带陆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
5.1.1 陆域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方法 |
5.1.2 本底约束因素指标体系 |
5.1.3 基于国土空间利用现状的开发利用适宜性指标体系 |
5.1.4 海岸带陆域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 |
5.2 海岸线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
5.2.1 海岸线类型及功能属性划分 |
5.2.2 海岸线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
5.2.3 海岸线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 |
5.3 海岸带开发利用适宜性综合评价结果 |
第六章 总结与讨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5)旅游景区可获得性评价方法研究 ——以八个典型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景区研究进展 |
1.2.2 可获得性研究进展 |
1.3 研究设计 |
1.3.1 案例城市 |
1.3.2 数据来源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第2章 中国A级景区建设现状 |
2.1 中国A级景区数量特征 |
2.2 中国A级景区等级结构水平 |
2.2.1 中国A级景区等级结构类型 |
2.2.2 中国A级景区等级结构水平 |
2.3 中国A级景区空间分布特征 |
2.3.1 A级景区整体分布特征 |
2.3.2 A级景区空间分布类型 |
第3章 旅游景区可获得性概念界定 |
3.1 旅游景区可获得性定义 |
3.2 旅游景区可获得性评价指标 |
3.2.1 旅游景区可获得性影响因素分析 |
3.2.2 旅游景区可获得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3 旅游景区可获得性评价方法 |
3.3.1 旅游景区数量评价方法 |
3.3.2 旅游景区等级结构水平评价方法 |
3.3.3 旅游景区距离成本评价方法 |
3.3.4 旅游景区空间集聚水平评价方法 |
3.3.5 旅游景区可获得性综合评价方法 |
第4章 案例城市A级景区可获得性测算及对比 |
4.1 A级景区数量可获得性测算 |
4.2 A级景区等级可获得性测算 |
4.3 A级景区成本可获得性测算 |
4.4 A级景区空间可获得性测算 |
4.5 A级景区可获得性综合对比 |
4.5.1 近程出游空间可获得性对比 |
4.5.2 中程出游空间可获得性对比 |
4.5.3 中远程出游空间可获得性对比 |
4.5.4 远程出游空间可获得性对比 |
4.5.5 A级景区可获得性综合对比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与创新之处 |
5.1.1 研究结论 |
5.1.2 创新之处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5.2.1 研究不足 |
5.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6)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数据和方法 |
1.1 数据 |
1.2 方法 |
1.2.1 标准差椭圆法 |
1.2.2 点模式分析 |
2 结果与分析 |
2.1 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的发展状况 |
2.2 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空间分布椭圆 |
2.3 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的空间集聚性 |
2.4 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空间分布的影响因素 |
2.4.1 自然资源因素 |
2.4.2 社会经济因素 |
2.4.3 政府主导和政策因素 |
3 讨论 |
4 结论 |
(7)中山市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具体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村庄 |
2.1.2 美丽乡村与秀美村庄 |
2.2 基础理论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公共参与理论 |
2.2.3 新时代中国农村发展理论 |
第三章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现状 |
3.1 五桂山简介 |
3.2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目标与要求 |
3.3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项目 |
3.4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的资金投入 |
3.5 五桂山秀美村庄的建设机制 |
3.6 五桂山秀美村庄的区域规划 |
3.6.1 因地制宜,整体规划 |
3.6.2 打造样板工程,成功经验复制 |
3.7 五桂山秀美村庄的成效 |
第四章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
4.1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存在问题 |
4.1.1 卫生环境整治面貌亟需改善 |
4.1.2 亟需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4.1.3 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
4.1.4 农村新型产业发展进程亟待提速 |
4.1.5 基层组织存在管理缺位问题 |
4.1.6 农民主体地位作用发挥明显滞后 |
4.2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 |
4.2.2 政府层面 |
4.2.3 社会层面 |
4.2.4 村民层面 |
第五章 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对策 |
5.1 政府层面:做好项目管理和相关引导工作 |
5.1.1 制定合理的资金投入计划,适度加大投资力度 |
5.1.2 多措并举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
5.1.3 加大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 |
5.1.4 加强服务,确保加快绿色环保工业的发展 |
5.1.5 强化载体,确保农村文化建设的进步 |
5.1.6 持续监督,确保农村环境发生良性变化 |
5.1.7 “去机关化”,强化村民参与决策 |
5.1.8 提升公共建设效能 |
5.2 社会层面:市场化保洁,多元共治 |
5.2.1 强化“市场运作”,全面推进保洁任务 |
5.2.2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
5.3 村民层面:合理参与项目,增强环保意识 |
5.3.1 合理行使参与公共建设决策与监督的权利 |
5.3.2 增强自身环保意识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与前景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中山市香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与森林景观格局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调查研究 |
1.3.2 评价研究 |
1.3.3 保护研究 |
1.3.4 景观格局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
1.4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 |
2 研究区域概况 |
2.1 区域位置 |
2.2 自然地理环境 |
2.2.1 地质 |
2.2.2 地貌 |
2.2.3 气候 |
2.2.4 水文及水质 |
2.2.5 土壤 |
2.2.6 植物区系 |
2.3 社区及社区经济 |
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 |
3.1 研究方法 |
3.1.1 调查 |
3.1.2 评价 |
3.2 研究结果 |
3.2.1 植物资源 |
3.2.2 动物资源 |
3.2.3 国家重点保护及特有物种 |
3.2.4 外来入侵物种 |
3.2.5 生物多样性评价结果 |
3.3 评价结论 |
4 区域森林景观格局特征 |
4.1 研究方法 |
4.1.1 景观分类 |
4.1.2 景观指数选取及计算 |
4.2 研究结果 |
4.2.1 景观格局总体特征 |
4.2.2 类型水平景观格局 |
4.2.3 景观水平景观格局 |
5 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议 |
6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2 讨论 |
6.2.1 研究不足 |
6.2.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9)中山市特色森林小镇发展模式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的创新点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态城市理论 |
2.2.2 建设生态城市的理论支持 |
3 中山市森林小镇特征分析 |
3.1 城市概况 |
3.1.1 地理位置 |
3.1.2 交通条件 |
3.1.3 行政区划情况 |
3.1.4 经济发展状况 |
3.1.5 人文历史 |
3.2 环境资源分析 |
3.2.1 地质地貌 |
3.2.2 气候特征 |
3.2.3 水文水系 |
3.2.4 土壤 |
3.2.5 森林资源 |
3.2.6 旅游资源 |
3.3 城镇空间特性分析 |
3.3.1 中心城区建设 |
3.3.2 所辖镇区建设 |
3.4 森林小镇的建设 |
3.4.1 森林小镇建设理念 |
3.4.2 森林小镇建设思路 |
3.5 中山市特色森林小镇发展条件 |
3.5.1 有利因素 |
3.5.2 主要短板与不足 |
3.6 中山市特色森林小镇发展情况 |
4 中山市特色森林小镇发展模式分析 |
4.1 休闲宜居型森林小镇发展模式 |
4.1.1 模式内容 |
4.1.2 中山发展条件 |
4.1.3 具体实例 |
4.2 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发展模式 |
4.2.1 模式内容 |
4.2.2 中山发展条件 |
4.2.3 具体实例 |
4.3 岭南水乡型森林小镇发展模式 |
4.3.1 模式内容 |
4.3.2 中山发展条件 |
4.3.3 具体实例 |
4.4 中山市发展方式 |
5 保障措施 |
5.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
5.2 加强部门协作,明确部门职能 |
5.3 落实资金保障 |
5.4 强化科技支撑 |
5.5 加强宣传教育 |
6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广东森林公园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森林公园研究概况 |
1.2.1 国外研究概况 |
1.2.2 国内研究概况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森林公园 |
1.3.2 保护地 |
1.3.3 体系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创新点 |
第2章 省域森林公园体系的构成 |
2.1 森林公园体系 |
2.1.1 森林公园体系的定义 |
2.1.2 森林公园体系的结构 |
2.1.3 森林公园体系的功能 |
2.1.4 省域森林公园体系的特征 |
2.2 森林公园体系的构成要素 |
2.2.1 结构体系 |
2.2.2 空间体系 |
2.2.3 资源体系 |
2.2.4 特色体系 |
2.2.5 功能体系 |
2.3 森林公园体系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广东森林公园体系的建设现状 |
3.1 广东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概况 |
3.1.1 自然地理 |
3.1.2 社会经济 |
3.2 广东森林公园建设现状 |
3.2.1 森林公园建设历程 |
3.2.2 森林公园规模结构 |
3.2.3 森林公园类型结构 |
3.2.4 森林公园等级结构 |
3.2.5 森林公园空间布局 |
3.2.6 森林公园建设程度 |
3.2.7 森林公园访客规模 |
3.3 广东森林公园建设存在的问题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森林公园体系的优化 |
4.1 优化原则 |
4.2 优化目标 |
4.2.1 总体目标 |
4.2.2 功能目标 |
4.2.3 分项目标 |
4.3 广东森林公园结构体系优化 |
4.3.1 规模结构优化 |
4.3.2 类型结构优化 |
4.3.3 等级结构优化 |
4.4 广东森林公园空间体系优化 |
4.4.1 高级别森林公园空间体系优化 |
4.4.2 市县级森林公园空间体系优化 |
4.5 广东森林公园特色体系优化 |
4.5.1 省域森林公园主题优化 |
4.5.2 片区森林公园主题优化 |
4.6 广东森林公园功能体系优化 |
4.6.1 保护体系优化 |
4.6.2 科普教育体系优化 |
4.6.3 游览体系优化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索引 |
附件1 |
附件2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中山市自然保护区规划(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乡村振兴的丹巴县域村庄发展潜力评价及分类建设研究[D]. 邹宛育. 成都理工大学, 2020(05)
- [2]地方立法谦抑论[D]. 吴玉姣. 湘潭大学, 2019(12)
- [3]地方立法第三方评估制度研究[D]. 邹建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9(03)
- [4]环珠江口海岸带国土空间发展潜力与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D]. 何韵. 广州大学, 2019(01)
- [5]旅游景区可获得性评价方法研究 ——以八个典型城市为例[D]. 邓纯纯.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6)
- [6]珠江三角洲湿地公园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 周婷,冼丽君,徐颂军. 湿地科学, 2018(06)
- [7]中山市五桂山秀美村庄建设问题研究[D]. 古妙仪.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8(05)
- [8]中山市香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与森林景观格局分析[D]. 袁莉. 华南农业大学, 2018(08)
- [9]中山市特色森林小镇发展模式的研究[D]. 朱育. 华南农业大学, 2018(08)
- [10]广东森林公园体系优化研究[D]. 曹位. 广州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