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陈县谢氏婚姻考_谢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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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初年,在谢鲲避地豫章,出任王敦长史以前,陈郡阳夏的谢氏家族,似乎并不被人所知。因此,永嘉之乱后,谢鲲率族人辟易江左,无论是与侨姓士族还是江南土著大姓相比,都不堪为人称说。目前,我们见之于史书的有关谢氏家族的材料,自谢鲲、谢裒兄弟上溯,充其量也不过两代,这与那些脉望源于两汉的世家大族相比,根基实在是单薄。

汉魏以来,士族政治的建立与巩固,主要依赖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靠士族成员在政治德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二是靠士族阶层在婚姻伦常领域的彼此提携与利用。永嘉以前,谢氏在政治德业方面并没有取得明显的优势,故其与士族间的通婚也便受到种种限制。有关这一点,我们从《世说新语·方正篇》的一段记载中便可看得十分清楚。”诸葛恢大女适太尉庾亮儿,次女适徐州刺史羊耽儿。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恢儿娶邓攸女。于是谢尚求其小女婚。恢乃云:‘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伊顾我,不能复与谢裒儿婚。’”谢尚为谢鲲之子,此次向诸葛氏求婚,是他为其伯父谢裒之子谢石所为,故诸葛恢遂有“不能复与谢裒儿为婚”的话。诸葛氏为汉魏旧姓,东晋初年,能与琅邪氏以及颖川庾氏相抗衡者,唯有诸葛氏一家而已。《世说新语·排调篇》所记诸葛恢与王导戏争族姓高低一事〔1〕, 更可看出其以族望凌人的傲慢心态。

士族社会的婚姻,是一种复杂的伦常政治现象,士族间伊我相顾的联姻,不仅对皇权政治产生影响,而且尚主纳妃的特例,又将皇族与士族连为一体。由于伦常政治的相互渗透与影响,国家政治的属性往往也因此变得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同时又带有浓厚的伦常色彩。东晋以来的谢氏婚姻,经历了一个由沉寂到隆盛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伦常与政治因素对谢氏婚姻之发生与发展,均起着程度不同的制约作用,因此,研究谢氏婚姻的意义,并非仅是借此考察发现谢氏家族繁衍传接的生理机制,重要的是以此为契机,去研究发现与谢氏婚姻有关的政治伦常现象。

一、谢尚向诸葛氏求婚的机缘及背景

魏晋以来士族间的通婚,正如诸葛恢所说,确实存在有两种情况:一是所谓的“世婚”,即累世都有姻亲关系。这种婚姻既包含有伦常交好的因素,同时又不排除某种政治目的性。二是借助于婚姻“伊我相顾”的彼此提携与利用。所谓“斗筲小人,依凭世戚,附托权贵”〔2〕, 虽然指的是一般士族与皇族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在门阀制度隆盛的汉晋,同样也有其普遍性。谢尚求婚,虽遭诸葛恢拒绝,但晋穆帝永和元年五月,诸葛恢卒后,其小女诸葛文熊最终归嫁谢氏。为此,王羲之曾于所著《杂帖》中专门提及此事:“二族旧对,故欲援接诸葛,若以家穷,自当供助婚事。”〔3〕实际上,诸葛氏家道中衰, 也未必发展到婚嫁需人资助的地步,但诸葛恢卒后,因家业中落,其子弟欲接强宗以壮门户的做法却是事实。谢尚究竟何时向诸葛氏提出联姻的要求,我们无从考证,但是,诸葛恢卒前大约二、三年间,谢氏最起码已经具备了向其求婚的条件,因此,我们有必要就谢尚向诸葛恢求婚的机缘与背景作一分析。

晋元帝渡江之初,谢氏在政治德业方面虽然没有取得突出的成就,但谢鲲弃儒就玄的名士风操,却在东晋文人士大夫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有关这方面的情况,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证实。一是谢鲲尝奉使至都,“明帝在东宫见之,甚相亲重。问曰:‘诸论者以君方庾亮,自谓何如?’答曰:‘端委庙堂,使百僚准则,鲲不如亮。一丘一壑,自谓过之。’”〔4〕时人拿谢鲲与庾亮相比, 这对于政治根基尚不深固的谢鲲来说,无疑是一件受宠若惊的事情。因此,谢鲲回答明帝,也就尽量回避政治而只谈风操。谢鲲这样做,既符合魏晋以来名士以风操特异沽名钓誉的心态,同时也在朝廷政治中大大宣传和强化了自己的地位。二是王导从弟,也就是晋元帝之姨弟王廙病逝后, 明帝曾与大将军温峤书说:“痛谢鲲未绝于口,世将(王廙字)复至于此。并盛年俊才,不遂其志,痛切于心。廙明古多通,鲲远识有志……”〔5〕谢鲲卒于晋明帝太宁元年,从明帝对他的眷惜与褒 奖看,至少太宁以前,谢鲲在朝野已经享有较高的盛名。谢鲲之子谢尚,十几岁时便为东晋名流诸如温乔、王导等人所知,这说明谢鲲在建康与士族名流有着广泛的接触。谢鲲在政治德业以及士操方面所做出的种种努力与尝试,不仅为东晋士族重新评估谢氏创造了一个好的开端,同时也为其后人顺利步入政治创造了条件。

晋康帝建元元年,谢尚由黄门侍郎出任建威将军,历阳太守。此时,被称之为晋之“三良”的王导、郗鉴、庾亮相继去世,政治的失衡,造成了许多有待填补的权力真空,这无疑为谢氏在政治上的崛起带来了机遇。康帝死后,康献皇后临朝执政,从而为谢氏政治的建制创造了条件。康后为河南翟阳褚裒的女儿,其母谢氏,是谢尚的姊妹,故康献皇后为谢尚之甥。康后临朝的穆帝永和至升平年间,谢尚在政治上屡次被提擢重用。康帝建元二年,庾冰死,朝廷为了扼制庾氏势力,忙将荆,江二州分治,并任命谢尚为江州刺史。此次任职,虽因庾氏抵制而未果,但朝廷希望起用谢氏以求平衡士族政治的企图,却是十分明显的。

东晋成、康以来,建康上游的荆、江二州一直是士族势力争夺的焦点,其中琅邪王氏及颖川庾氏对这一地区的兴趣尤为突出。谢氏与王、庾二族皆为姻亲,面对王、庾的权力之争,政治上如何倾斜,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作为庾亮之子庾龢的岳父, 谢尚是否直接参予过庾、王二族荆、江二州的争夺,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建元二年庾氏拒绝谢尚出任江州刺史的情况看,谢、庾二族在伦常政治领域的配合并不是太默契。谢尚从兄谢奕的女儿,嫁琅邪王羲之子王凝之,就其婚姻关系来讲,谢尚与庾氏的关系显然比王氏更为切近。然而,庾氏为何反对谢尚出任江州,这种反对是否与谢尚政治倾向于王氏有关,在此有必要予以探究。

谢尚娶同郡袁耽之妹。苏峻乱时,袁耽任王导参军。他曾受王导之托游说苏峻之心腹路永,并使之归顺王导,故受到王导的特别信赖。苏峻之乱是东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此事与庾亮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苏峻乱后,庾亮为避众议,只好申请外任以求自效。袁耽在苏峻乱时,积极为王导效力,故对朝廷形势以及庾、王之间的政治斗争相当了解。袁耽政治上的倾向性,导致了王导对他的特别恩宠。成帝咸康初年,石季龙游骑十余匹至历阳境,因袁耽夸大敌情,致使王导以宰辅之重率兵亲讨。朝廷因其失之轻妄而免除其职,但事隔不久,王导又重新予以启用。虽然我们不敢肯定谢尚之内兄的政治立场一定会影响到谢尚,但从庾氏反对谢尚出任江州刺史的情况看,谢尚政治上应该说与王氏更加接近。

诸葛恢之女归嫁谢氏的确切时间我们已无从知晓,但事实是,诸葛恢于穆帝永和元年卒后的前后一段时间内,谢氏不仅在婚姻伦常领域与士族阶层取得了广泛的沟通,先后与琅邪诸葛氏、琅邪王氏、颖川庾氏、太原王氏以及陈郡殷氏等建立起姻亲关系,而且在政治领域也受到朝廷的特别任用与庇护。穆帝永和四年,谢尚受命北伐寿春,结果为苻坚降将张遇所败,由此,谢尚被收付廷尉治罪。“时康献临朝,特令降号为建威将军”〔6〕,建议不要再通过廷尉追究责任。谢尚死后, 其从弟谢奕,谢万均被委以重任,谢氏政治遂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奕,万虚放”〔7〕,虽然论才智二人皆出于谢鲲之下, 但朝廷对谢氏的提携,往往使得士族阶层对之刮目相看。谢尚等人在东晋伦常政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诸葛文熊归嫁谢氏的主要动因,归嫁本身所包含的伦常因素,已经远远为政治因素所掩盖,而这一点也正可看出谢氏在东晋伦常政治中出现的转机以及潜在的优势。

二、桓、谢矛盾及其所表现出的婚姻伦常因素

晋康帝建元以后,颖川庾氏中的庾冰、庾翼相继去世,琅邪王氏中的王允之也病卒,东晋以来所形成的王、庾抗衡的政治局面暂告结束。穆帝永和年间,形成了以中枢司马昱、殷浩为一方,以上游方镇桓温为另一方的新的政治对峙。谢氏自谢尚以来,包括谢奕、谢万、谢安以及奕子谢玄等,都曾在桓温府中任职,无论在政治协作还是私家情谊上,均保持着一种良好的关系。简文帝病重时,桓温曾上书荐举谢安出受顾命〔8〕,这种荐举不管出于什么动机,但起码有三点应该值得我们注 意:一是谢安在东晋政治中确实具有较高的威信;二是在桓温看来,谢安政治的存在,对自己并不会构成太大的威胁;三是桓温想借引荐谢安的机会引发出谢安对自己的反荐,从而顺水推舟,达到入辅朝政的目的。谢安是否反荐桓温,史无明载,但简文帝临终前,的确拟立过一道召桓温入辅朝政的诏书〔9〕,只不过这道诏书因侍中王坦之之故, 没有送达而已。

桓、谢二族之矛盾,从谢尚助殷浩北伐,以及谢万因北伐失利而被废为庶人等事件中便已看出。穆帝永和四年,谢尚北伐寿春失败,第二年再次秉承朝廷意旨协助殷浩北伐,并以此与桓温借北伐之名胁迫朝廷让权的举止相对抗。谢尚参予殷浩北伐,如果抛开朝廷抑制桓温的政治目的不谈,在婚姻伦常方面也可找到二人合作的依据。谢尚之次女谢僧要,嫁陈郡殷康。殷康的父亲殷融,是殷浩的叔父,故殷浩为谢尚之婿殷康之从弟。殷浩娶陈郡袁耽之妹,袁耽有二妹,另一个就是谢尚的妻子〔10〕。如此,谢尚与殷浩便有了双重的姻亲关系。殷浩北伐,虽以失利被黜而告结束,但朝廷由此而失去的权力,却通过对谢尚等人的重要任职而得以弥补。除谢尚“都督豫、扬、江西诸州军事,领豫州刺史,镇历阳”〔11〕外,殷浩废前所担任的扬州刺史,也由会稽内史王述接替。王述字蓝田,祖籍太原,其家族与谢氏有着两代相继的姻亲关系。谢万之妻王荃,是王述的女儿,而王述子王坦之的儿子王国宝,又娶万兄谢安的女儿为妻。王坦之曾经担任过桓温长史,桓温也曾为儿子向王坦之的女儿求婚,但桓温此举却被王坦之父王述以“兵,那可嫁女与之”〔12〕为由而拒绝。在桓温代晋这一问题上,王述父子与谢氏有着共同的倾向性。“初,桓温平洛阳,议欲迁都,朝廷忧惧,将遣侍中止之。述曰:‘温欲以虚声威朝廷,非实事也。但从之,自无所至。’事果不行。又议欲移洛阳钟虡,述曰:‘永嘉不竞,暂都江左,方当荡平区宇,旋轸旧京。若其不尔,宜改迁园陵不应先事钟虡。’温竟无以夺之。”〔13〕看来,王述对桓温苦心经营江左的目的与用心是相当清楚的。王述以率真坦荡享誉朝野,谢安曾赞之为是“掇皮皆真”〔14〕。简文帝对王述表里如一的个性也十分赞赏,尝与人说王述“才既不长,于荣利又不淡,直以率真少许,便足对人多多许。”〔15〕王坦之秉承了其父率真的个性,在反对桓温代晋这一问题上表现出少有的坦诚与直露。简文帝崩前,曾遗诏桓温依周公故事入辅朝政,并声称“小子辅可辅之,如不可,君自取之。”〔16〕对此,王坦之异常气愤,他持诏面见简文帝说:“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专之!”〔17〕简文帝无奈,只好令王坦之改诏另立。

简文帝崩后,“时孝武帝富于春秋,政不自己,温威慑内外,人情噂,互生同异。安与坦之尽忠匡翼,终能辑穆。”〔18〕政治上的志同道合以及婚姻伦常中的特殊关系,为谢安、王坦之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桓温死后,桓氏虽仍有桓豁,桓冲参予朝政,但谢安在桓氏任职方便做出了新的调整。桓冲由征西将军改为镇北将军,扬州刺史改任徐州刺史,空出的扬州刺史之职,由谢安亲自领任。有关此次任职,《晋书》卷七四《桓彝传》附《桓冲传》说:“谢安以时望辅政,为群情所归,冲惧逼,宁康三年乃解扬州,自求外任。”与此同时,琅邪王氏之王彪之被任命为尚书令,谢安为尚书仆射。王彪之是王羲之的从弟,谢奕之婿王凝之的从叔,他是桓温代晋的强有力的反对者。在桓温欲以北伐失利为借口逼迫殷浩让权这一问题上,王彪之表现出鲜明的倾向性。他曾对简文帝说:殷浩去职,并不能给朝廷带来安定,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殷浩让权,而是在于桓温想借殷浩之事,发贰逆之心。因此,他劝殷浩以静制动,不要让桓温有机可乘。豫州刺史谢奕死后,简文帝令王彪之推荐合适的人选,并告诉他有人推荐桓云,问王彪之对此如何看,王彪之认为:“云不必非才,然温居上流,割天下之半,其弟复处西蕃,兵权尽出一门,亦非深根固蒂之宜也。人才非可豫量,但当今不与殿下作异者耳。”〔19〕简文帝死后,群臣慑于桓温势力,纷纷表示就太子代立一事请示桓温。王彪之则认为:“君崩,太了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若先面谘,必反为所责矣。”〔20〕从而避免了一场因太子代立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桓温死前,令袁玄为之起草用以禅代的九锡文,后幸亏王彪之,谢安故意延误,拖至桓温去世方作了结。谢安对王彪之十分佩服,认为“朝之大事,众不能决者,谘王公无不得判。”〔21〕

谢安娶沛国刘耽女〔22〕。刘耽之子刘惔是东晋著名的名士,娶明帝女卢陵公主为妻。刘惔雅善玄理,简文帝初为相时,与王濛、孙盛、殷浩等人,皆为其座上之谈客。刘惔对政治虽然不是太投入,但对于桓温移鼎晋室的行为却甚为关注。他曾对简文帝说:“温不可使居形胜之地,其位号常宜抑之。”〔23〕庾翼临终前,曾推举小儿庾爰之自代,朝廷对此一时难以绝断,此时,有人推荐桓温代翼,而刘惔则认为:桓温必能定西楚,然恐不能复制。他请求辅政的简文帝自处上流,以此扼制桓氏势力的滋长。

因谢安等人干预所造成的桓氏政治的衰落,使得过去曾经追随拥戴桓氏的官吏具有深深的失落感,并由此产生出对谢氏政治的种种抵触与仇视情绪。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的是与谢氏有着数代婚姻关系的琅琊王氏的王珣。“先是,王珣娶万女,珣弟珉娶安女。”〔24〕珣兄弟皆谢氏婿,以猜嫌致隙。太傅安既与珣绝婚,又离珉妻,由是二族遂成仇衅。”〔25〕王、谢构隙的原因,主要是出于二族对桓氏政治的不同态度。王珣曾在桓温幕下任职,桓温经略中夏,军中机务,均有王珣一人负责,可见桓温对他的赏识。殷浩北伐失利为桓温所逼废,时人范弘之曾上书为殷浩雪耻,并申诉罗列桓温欲移鼎晋室的种种罪迹,由此深为王珣所忌恨〔26〕。作为桓温余党,王珣在政治上受到朝廷以及谢氏的种种裁限。太元十五年九月,王珣始以吴兴太守补尚书仆射,领吏部,此时距谢安去世已经五年,可见,谢安生前裁抑王珣的政治主张,死后数年仍为朝廷以及谢氏诸人所秉承。王珣领职吏部的第二年,温子桓玄即被任命为太子洗马,其事出于王珣引拔,已为余嘉锡先生申之甚明〔27〕。不过,王珣引接桓氏,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此时谢氏在朝者,仍有谢石、谢琰等人。他们遵从安意,尽量“折玄兄弟而为素官”〔28〕。因此,桓玄任太子洗马的第二年,便被外补为义兴太守。后桓玄自义兴还都,上书自辩说:“自顷门日盛,醜政实繁。咸称数时旨,互相扇附。以臣之兄弟,皆晋之罪人,臣等复何理苟存盛世?”〔29〕桓玄上书所发郁愤,显然是针对谢氏而言。

太元十六年,王珣改任尚书左仆射,其间对谢氏之积怨仍时有表露。谢琰之母亲死后,朝廷对其所行葬礼之规格提出“宜资给葬礼,悉以太傅故事”的建议,但王珣却“犹以前憾缓其事”〔30〕,对议拟葬礼采取拖延的态度,由此惹怒谢琰,自造辒辌车以葬,以此表示对王珣的抗议。许多迹象表明,太元十五年以后,谢氏政治在王、桓二族的苟合下,的确受到了一些冲击。桓玄曾想将谢安故宅辟为军营,故遭到安孙谢混“召伯之仁,犹惠及甘棠;文靖之德,更不保五亩之宅”〔31〕的斥责。我们且不说谢安故宅辟为军营究竟有多大的实用价值,但桓玄此举无非是向谢氏表达一种政治上欲求报复的意象。王、谢因桓氏而产生的矛盾,至刘宋文帝时仍为二族后人所秉承。宋文帝刘义隆即位后,对徐羲之、谢晦等人以废立为名诛杀义符、义真二兄的行为甚为不满。元嘉二年,文帝先是诏暴诛杀徐羡之、傅亮等人,继而又督征时任荆州刺史的谢晦。为此,谢晦先后三次奉表自陈,而每一次都提到大将军王弘侍中王昙首把持朝政,枉加谄害之事。如谢晦在其表文中说:“按车骑大将军王弘,侍中王昙首,谬蒙时私,叨窃权要。弘于永初之始,实荷不世之恩,元嘉之让,自谓任遇浮浅,进诬先皇委诚之寄,退长嫌隙异同之端。……不能光扬令德,彰子朝听,其言多诬,故不具说。”〔32〕又上表说:“奸臣王弘等窃弄权威,兴造祸乱,遂与弟华内外影响,同恶相成,忌害忠贤,图希非望。……弘等既蒙宠任,得侍左右,自谓事擅狐鼠,理陷薰掘。”〔33〕除此之外,王弘还曾就谢灵运擅杀仆人桂兴一事上书文帝予以弹劾。王弘、王昙首、王华皆出自琅琊王氏,其中弘与昙首为王珣之子。王弘兄弟通过宋文帝对谢氏的谄害与裁抑,明显带有二族先朝矛盾转嫁移接的因素。

三、刘宋以后谢氏婚嫁标准及其政治意蕴

刘宋以后,由于刘裕用人政策对士族阶层的不利影响,谢氏政治遂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但作为膏梁盛德,名门之后,谢氏在婚姻伦常方面却仍然保持着特有的优势。由宋至梁,谢氏尚主或因事尚主不成者三人,被纳妃者三人,就其与皇室通婚的情况看,大大超过谢氏政治鼎盛的东晋时期。

刘宋以来,士族能与皇室通婚,被看作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有关这一点,我们从范晔因在婚姻方面难与皇室接近而心怀忧怨的情况,已经看得比较清楚〔34〕。皇室与士族的联姻,严格来讲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伦常问题,而是朝廷对士族所表现出的一种政治态度。这种态度不仅对士族笃守祖业荣德以及家族门风至关重要,而且也为他们政治上的升迁带来了机遇。但随着朝运的替代,庶族阶层靠自己的贤德与才智,在社会政治中迅速崛起,如果士族在婚姻方面再抱持传统观念,诚守“不与庶族与非类通婚”的原则,显然已是不合时宜的事情。对于那些起于寒素且又掌握着朝廷重权的人来说,政治的优势便迫使士族在婚姻伦常领域作出程度不同的让步。从刘宋以后谢氏婚姻的一些情况看,因家族中衰而无复顾及郡姓与族望尊卑的情况也是有的。

谢述之子谢眺,南齐著名文学家,“新体诗”的创始人之一,娶王敬则女为妻。王敬则戎旅晋身,性情精鲁,南齐明帝时因捉刀上殿,被拘系尚方达十余日之久。王敬则家世庸陋,母亲为一女巫,与士族相比,几乎没有一点值得数说的资本。但王敬则却凭借其英武善战,屡建奇功的优势,深为明帝所宠信,成为自南齐太祖以来声势最为显赫的人物。谢眺娶王敬则女,大致在两种可能:一是谢眺欲借王敬则在南齐政治上的优势,为自己寻求升迁的机会;二是王敬则希望通过和谢氏的联姻,以弥补自己家世的卑贱与不足。如果双方均有此苟合之想法,二族婚姻显然也就失去了以往士族婚姻的价值与意义。谢眺在文学上所取得的成就,对于王敬则来说只不过是面子上的事情,因为王敬则压根就不喜欢什么文学。“世祖御座赋诗,敬则执纸曰:‘臣几落此奴度内。’世祖问:‘此何言?’敬则曰:‘臣若知书,不过作尚书都令史耳’那得今日?’”〔35〕王敬则话虽带有临场解脱的意味,但他似乎坚信这样一个道理,舞文弄墨,只不过是点缀风雅,而皇帝的天下,只能靠我们这些出身戎旅,投身疆场的人去打。因此,他让谢眺做自己的女婿,显然不能说是志同。齐明帝即位后,对先朝旧臣多有疏忌,王敬则自以为高、武二帝旧臣,内心常怀忧恐。为了免遭杀害,他指使儿子王幼隆派正员将军徐庶去联络时任徐州行事的谢眺密计反齐。谢眺不仅不予响应,反而扣压徐庶,向朝廷通报王敬则谋反一事。谢眺作为王敬则的女婿,在政治上不能因婚姻伦常关系与之协作,这也算不上是道合。既然志不同道不合,那么王、谢联姻的基础又是什么呢?

谢灵运之孙谢才卿,娶张敬儿女为妻。张敬儿家世浅陋,无甚可资。张敬儿本名苟儿,齐明帝因其名字难听,故为之更名。张敬儿少有胆气,以其出色的膂力与射技,跻身行伍,他是南齐建国的创业功臣,又曾帮助齐太祖萧道成平灭颇怀逆志的沈悠之,故深受太祖信赖。张敬儿为一粗悍武将,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士族文人所具有的温文尔雅。他不习朝仪,听说太祖即位内迁的消息后,于密室中专习揖让答对之礼,空中俯仰,忸怩作态,为身傍侍妾所窃笑。张敬儿不识书,晚登方伯之位后始习《孝经》、《论语》,其言行举止与士族人格的传统心理与要求相差甚远。朝廷对张、谢二族这种“非类”而婚的现象相当关注,因此,“谢超宗娶张敬儿女为子妇,上甚疑之。”〔36〕南齐世祖之所以对张、谢通婚存有疑虑,主要是担心他们利用婚姻关系去从事反对朝廷的政治活动。齐永明元年,当张敬儿因罪伏诛后,谢超宗对丹阳尹李安民所说的“往年杀韩信,今年杀彭越,尹欲何计?”〔37〕的话,成为李安民向朝廷告发谢超宗的把柄。朝廷曾命中丞袁彖搜集整理有关谢超宗反对朝廷的言论与行状,袁彖在其上表中专门提及谢超宗“与张敬儿周旋,许结姻好,自敬儿死后,惋叹忿慨……”〔38〕之类的事。另外,左丞王俊之在引用治书御史司马侃弹奏谢超宗的话中,同样也提到类似的问题。由此看来,谢超宗初弹劾赐死,与张敬儿案有着直接的关系。后来,谢超宗之门徒王永先又告超宗子谢才卿二十条罪状,虽然齐世祖疑其虚妄,令谢才卿去廷尉自辩,但其最终还是自杀于狱中。

刘宋以后,谢庄之子谢瀹与河南阳翟褚氏的通婚,似乎比较符合东晋以来传统的士族婚嫁标准与观念。谢瀹之岳父褚渊,是东晋康献皇后之父褚裒的曾孙。褚氏家世累显,并与谢氏有着数代姻亲的特殊关系。褚渊的父亲褚湛之,尚宋武帝女始安公主,褚渊少有世誉,复尚文帝女南郡献公主。如果从伦常政治的角度讲,褚湛之父子理应对刘宋政治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与支持,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褚渊却对萧道成的讽诣禅宋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褚渊的举止,不仅为世人所讥讽,从弟褚炤,长子褚贲对其行为也甚为不满。褚炤曾对褚贲说:“不如汝家司空(褚渊曾任宋司空),将一家物(指玺绂)与一家,亦复何谓。”〔39〕褚渊死后,齐世祖再三任命褚贲以官职,但均被其拒绝。由此“世以为贲恨渊失节于宋室,故不复仕”〔40〕。褚渊失节于宋室的行为,处士何点曾对人说:“我作《齐书》已竞,赞云:‘渊既士族,俭(王俭)亦国华,不赖舅氏,惶恤国家!”〔41〕褚、王二氏赖舅氏得以升迁,然又反过来帮助他人置所赖于不顾,其品行节操也就难免引起时人的非议。齐高帝时,褚渊入朝尝以腰扇障日,征虏功曹刘祥戏之曰:“作如此举,羞面见人,扇障何益?”〔42〕左卫率沈季文,在一次太子于玄圃所举行的宴会上与褚渊发生口角,并怒斥道:“渊自谓忠臣,不知死之日何面目见宋明帝?”〔43〕

谢瀹对褚渊的态度如何,史无明载。但有史料证明萧道成在讽旨禅代这一问题上曾希望得到瀹兄谢胐的支持。萧道成曾邀谢胐置酒论汉魏故事,萧道成认为:“石苞不早劝晋文,死方恸哭,方之冯异,非知机也。”谢胐并没有就此附合萧道成,而是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晋文世事魏室,必将终身北面;借使魏依唐、虞故事,亦当三让弥高。”〔44〕谢胐反对萧道成禅代,既有其政治原因,但婚姻伦常之情节也不容忽视。谢庄之孙女,也就是谢胐的侄女,嫁宋顺帝刘淮,并于顺帝升明二年被立为皇后,萧道成欲废顺帝,对于谢胐来说显然是一件不情愿的事情。而褚渊则不同,齐台初建,萧道成曾当着那些由宋入齐的旧臣说:“卿等并宋时公卿,亦当不言我应得天子”。褚渊听后,忙敛板答道:“陛下不得言臣不早识龙颜。”〔45〕齐永明末年,王晏、徐孝嗣等人曾参予西昌侯萧鸾废黜郁林王萧昭业一事,谢胐、谢瀹兄弟对此深表不满,萧鸾临政前,谢胐主动要求外任吴兴,以示对萧鸾擅行废黜的不满。谢瀹因此事对王晏也甚为鄙夷,曾在萧鸾为群臣所设宴会上,当面予以斥责。鉴于以上所论,谢瀹对其岳父褚渊主动协助萧道成讽诣禅宋所表现出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门阀社会,士族婚姻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与政治有关。以门第与政治为前提的士族婚姻,使谢氏自东晋以来在伦常政治领域承受着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家道隆盛时,如何通过与士族的联姻去取得政治上的优势;二是家道中衰后,又如何通过人们对士族地位的认可,通过政治的途径,去保持和延续族望与门第的肃整。晋、宋以来谢氏婚嫁标准的变化,以及围绕这种变化所形成的与婚姻伦常有关的恩恩怨怨,便充分说明了这方面的问题。

注释:

〔1〕《世说新语·排调篇》曰:“诸葛令、 王丞相共争族姓先后,王曰:‘何不言葛、王,而云王、葛?’令曰:‘譬言驴马,不言马驴,驴岂胜马邪?’”

〔2〕《后汉书·阳球传》。

〔3〕《全晋文》卷二六。

〔4〕《晋书·谢鲲传》。

〔23〕《晋书·刘惔传》。

〔24〕〔30〕《晋书·谢安传》附《谢琰传》。

〔25〕《晋书·王珣传》。

〔26〕《晋书·范弘之传》。

〔27〕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言语篇》。

〔28〕〔29〕《晋书·桓玄传》。

〔31〕《晋书·谢安传》附《谢混传》。

〔32〕〔33〕《宋书·谢晦传》。

〔34〕《宋书·范晔传》。

〔35〕《南齐书·王敬则传》。

〔36〕〔37〕〔38〕《南齐书·谢超宗传》。

〔39〕〔41〕〔42〕〔43〕〔44〕《资治通鉴》卷一三五《齐纪》一。

〔40〕〔45〕《南齐书·褚渊传》。

〔5〕《晋书·王廙传》。

〔6〕《晋书·谢尚传》。

〔7〕《晋书·本传赞》。

〔8〕〔18〕《晋书·谢安传》。

〔9〕《晋书·简文帝纪》。

〔10〕《世说新语·任诞篇》。

〔11〕《晋书·穆帝纪》。

〔12〕《世说新语·方正篇》。

〔13〕《晋书·王湛之传》附《王述传》。

〔14〕〔15〕《世说新语·赏誉篇》。

〔16〕《资治通鉴》卷一百三《晋纪》二五。

〔17〕《晋书·王湛传》附《王坦之传》。

〔19〕〔20〕〔21〕《晋书·王廙传》附《王彪之传》。

〔22〕《谢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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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陈县谢氏婚姻考_谢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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