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一性”走向“多向度”——历史语境下刘兰芝所受教育与其悲剧命运的关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境论文,受教育论文,悲剧论文,走向论文,命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孔雀东南飞(并序)》的教学中,学生常常对一句话有疑惑——“指如削葱根”,刘兰芝的手指如葱根一样纤细,如葱白一样娇嫩白皙,可是前文却说她“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一个如此勤于劳作的人,她的手怎会如此姣好? 教学中出现的这个小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探究:诗中所写的辛勤劳作是在婚后,她结婚时间很短,手指的姣好又暗示她没有经历过长时间的艰苦劳动,那么她婚前的生活是怎样的?对于婚前生活诗中只写到她所受到的教育,从十三岁到十六岁,学织布、学裁衣、弹箜篌、诵诗书。这与汉代女子通常所受的教育是否一致?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这算不算娇生惯养?这是否也是造成她命运悲剧的原因之一呢? 一、受教育时间与汉代婚龄 汉代实行早婚制度,汉惠帝曾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岁不嫁,五算。”(《汉书·惠帝纪》)汉代有人口税,成年男女每人一算,即120钱。如果过了十五岁还未出嫁,就要被课以五倍的税赋。在法律的约束下,汉代女子多早婚。 刘兰芝在法律规定必须出嫁的最后期限十五岁时,还在学习弹奏箜篌,不能不说是很奇怪的事情。稍后一年即十六岁,依然未出嫁,按照法律当罚五倍的税赋,此时她才诵诗书,目的是“知礼仪”(刘母语),这多少有临阵磨枪的味道,恐怕已经迟了。 汉代时人们对子女的教育与今天一样,也是从很小就开始了。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当时“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而刘兰芝八岁至十二岁是一段受教育空白,该学的都没有学。在汉代十三四岁是谈婚论嫁的年龄,刘兰芝此时才开始学习织布裁衣,恐怕太迟了。那么,这之前她在干什么?笔者大胆推测:嬉戏。理由有三:一是其家境富有,不需要如穷苦人家的孩子那样早早地劳作。二是其母宠爱,这从母亲帮她推辞媒人的言行中可以得到印证,还有刘兰芝担心的是兄长“恐不任我意”,言外之意母亲是“任我意”的。三是她被夫家所休,临行前还在与小姑说“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人生如此重要的转折点,悲悲切切的此情此景,还不忘“嬉戏”二字,可见早期教育对其影响之深。 二、劳动技能的速成与汉代的家庭经济 学生在学习中会有这样的困惑:婆婆为什么不要求儿媳下厨房或浣洗衣物而是进织房?“三日断五匹”,这分明已超出了家用的范畴,织布究竟是家人自用还是有别的用途?“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是否涉嫌虐待儿媳? 如果从当代文化语境来审视,婆婆的行为当然是不可理喻的。但是,如果回到汉代,从当时的历史语境来审视,这一切就都容易理解了。 首先,是不是家家户户都要进行纺织生产?汉代社会经济比较困难,政府倡导家庭经济发展,因此家家户户都须纺织生产,以缴纳赋税。《后汉书·朱晖传》记载“取布帛为租”,曹操也曾颁布“租调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棉二斤。”东汉班昭在《女戒》中对妇女提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其中妇功的第一条就是“专心纺绩”。 其次,是不是家家户户都要纺织到深夜?答案是肯定的。汉代有在夜里纺织的习俗,称“夜绩”。《汉书·食货志》记载“妇人同巷,相从夜绩”,晋朝王嘉在《拾遗记》中记载“至夜,每聚邻妇夜绩”。既然夜绩是汉代的风俗,那婆婆要求儿媳夜里纺织的行为就不能视为虐待。如此,刘兰芝抱怨“君家妇难为”则显示的是一种不适应,这从她的受教育过程可得到印证。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是刘兰芝自述的,“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是刘母叙说的,无论是从“教汝织”到“能织素”,还是从“学裁衣”到“能裁衣”,都在一年之内完成。这一方面说明刘兰芝聪慧,一学就会;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学习时间很短暂,吃苦耐劳的习惯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养成的。 刘兰芝的家庭无疑是非常富有的,这从她数量丰富价值不菲的嫁妆可以得到证明,更有闺房里的“琉璃榻”可证明。刘兰芝自幼生活在蜜罐里,无忧无虑,也没有接受同龄人都历经的严格训练,可以说是娇生惯养。临近结婚嫁人,才在匆忙中学习织布裁衣的基本技能,尽管她天资聪慧,也仅仅学会了“织素”,而不会织锦。织素是将白色的丝织成绢,织锦是用不同色彩的丝线织成华美的图案,需要较高的纺织技巧。由于没有养成吃苦耐劳的习惯,刘兰芝在婚后很难适应夫家以家庭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繁重劳动。结婚两三年后,她的手依然“指如削葱根”,既说明了她对艰苦劳动的不适应,又说明了婚前速成式教育的失败。对女孩子的“娇养”会对其成年后的生活造成麻烦,这不是汉代社会教育的主流。 三、弹箜篌与汉代音乐文化 刘兰芝所受到的音乐教育是很特殊的。一是受教育时间特殊。在本该谈婚论嫁的年龄才开始学音乐,特殊的时间窗口所进行的这种音乐教育或许可以缓解内心的部分焦虑,但是对于教化而言,能起到多大作用呢?二是受教育的内容特殊。她学的乐器是箜篌,是俗乐,而非主流社会所推崇的雅乐。这种与当时社会主流价值观迥异的俗乐教育会给她带来哪些影响呢? 汉代的箜篌分卧式和竖式两种。卧式箜篌是我国的远古乐器,东汉刘熙在《释名》中记载:“箜篌,此师延所作靡靡之乐也……遂号郑卫之音,谓之淫乐也。”这是汉代文化语境中主流社会对卧式箜篌的认知。竖式箜篌是东汉时期由波斯经丝绸之路传入我国的,也称胡箜篌。《后汉书·五行志》记载:“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此服妖也。”一个“妖”字,说明了当时人们对胡箜篌的看法。总之,无论是本土的卧式箜篌,还是外来的竖式箜篌,汉代主流社会对其评价都不高。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从汉代开始的,无论是卧式箜篌还是竖式箜篌,都是俗乐,均不在儒家以雅正为特征的乐教范畴之内。在儒家以雅为正的音乐观念影响下,中国古代文人多把古琴作为修身的乐器。既然汉代的乐教是以古琴为代表的雅乐教育,那刘兰芝为什么还要选择学箜篌呢?这与当时的社会变革有关。汉代是我国音乐史上雅俗音乐交汇的重要历史时期,一改先秦时期的金石之声,兴起丝竹之乐。《汉书·贡禹传》记载“富豪吏民”,“蓄歌者至数十人”,这说明当时以娱乐为目的的俗乐盛行,身处富裕之家的刘兰芝或许就在耳濡目染中受到了影响。 刘兰芝选择了箜篌,汉代文化语境中的俗乐影响了她的气质。阅读全诗,可以感受到她娇好的容颜,如“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曼妙的身姿,如“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刚烈的性格,如“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锐利的言辞,如“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在她的气质里少了些中国传统女子的圆润、通透和典雅。刘兰芝选择了箜篌而不是古琴,顺应了当时社会以俗乐来挑战雅乐的潮流,这种选择本身就是对传统和权威的挑战,这或许在她心中留下了烙印,影响了她的思想和行为。 四、诵诗书与汉代的孝文化 “十六诵诗书”是刘兰芝说的,“十六知礼仪”是刘母说的,对于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进行叙说,表达了对此事物的不同理解。刘母希望通过“诵诗书”使女儿“知礼仪”,这个目的实现了吗?笔者认为没有。刘兰芝婚后的行为证明:她只知道礼的仪式,而没有真正理解汉代社会所规定的礼的精神。 汉代是以孝治天下的,女子必读的经书就是孔子及其弟子所著的《孝经》,以及女圣人班昭的《女戒》。在儒家看来,孝的第一要义就是顺。刘兰芝的某些言行与此不符,甚至可以用“逆”来形容,如她与婆婆发生冲突,以致婆婆说她“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汉代的法律有“七弃”的规定,其中一条是“口舌弃,离亲也”。笔者无意对《孝经》《女戒》等经书作穿越历史的评述,只想回到汉朝,在历史语境下审视那个时代人们的行为,以及其中折射出的文化意味。从“独特性”到“多维”--历史语境下刘兰志教育与悲剧命运的关系_刘兰芝论文
从“独特性”到“多维”--历史语境下刘兰志教育与悲剧命运的关系_刘兰芝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