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主义看蓝靛瑶亲属称谓的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蓝靛论文,结构主义论文,称谓论文,亲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广西西北部的田林县潞城乡各烟屯的居民被称为蓝靛瑶,使用勉语金门方言。男性中青年能通汉语,女性中青年能听但讲有困难。各烟屯地处山区,居家分布在半山腰上,周围多土山,海拔在900至1100米之间。这里气候凉爽,日照充足,土地肥沃,森林茂密。本地由于较平坝地区高,只种旱稻,不种晚稻。另外种山谷、玉米。山谷分粳米和糯米两种。各烟屯现有62户,311人,其中男性140人,女性171人。
各烟屯蓝靛瑶的亲属称谓系统,在内容上大致可以分为原有和借用两大类;在使用上也大致可以分为“从称”(从子女称、从父母称)和指称/对呼两种。当然,在日常生活中,年轻人大多在经过思考后能说出与三代尊亲有关的汉-壮语言借词来,而对于原来的相应亲属词汇就说不出来了。
各烟屯乃至整个蓝靛瑶的亲属称谓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这主要表现在除了直系亲属以外,其他亲属的称谓可以有多种称谓,可以根据情况变通。其中最常用者为从长子孙名称谓制:随子孙名称“某某父”、“某某爷”、“某某母”、“某某奶”。例如,某小孩在家中排行老大,名字叫做θei[31],他(她)的父亲会叫做θei[31]fa[35],爷爷叫做θei[31]pau[35]。据当地人说,因为各种称谓多达70多个,不好记忆,一般情况下都采用这种从长子孙名称谓制。笔者在各烟屯调查期间也确实观察到这样的情况。这种从子孙名称谓制不仅用于对呼,也用于指称。在人们的谈话中充满了“某某父”、“某某爷”、“某某母”、“某某奶”的说法。此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随父母称,也就是站在父母的立场上来称呼那些本比自己年长一辈或者一辈以上的亲人。对于小孩来说,有关兄弟姐妹的称谓可以用作“一般关系称谓”,比父亲年长者称ta[51],比父亲年轻者称jiu[51],比母亲年长者称u[55],比母亲年轻者称θai[55]。父亲的兄弟分别有称谓pε[35]、jiu[51],母亲的兄弟统称nau[51];与此形成对照,父亲的姐妹和母亲的姐妹各有不同的称谓:u[55]、mu[55]、hεi[51]、θai[55]。
各烟屯的亲属称谓系统,除了核心部分以外,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灵活性,也可以用壮话;可以从子女名称,也可以随父母称。然而,这种灵活性是建立在其核心部分的“语法”之上的,决非不可捉摸,任意“流动”。各烟屯的亲属称谓系统首先是一种文化符号系统,具有自己“语法”、“语用”、“语言”和“言语”的方方面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的是“从子名称谓”的做法,大人呼喊小孩吃饭,干部通知村民开会,最常用的是“某某fa[35]、”“某某”的形式。但是,在我们对他们进行询问的时候,他们却能辩认FF、FM、FMW……之类的称谓。各烟屯人的亲属称谓有较强的随“文化场景”变通的色彩。
符号作为文化能指与文化所指的关系,具有积极、活跃、易变、能产(注:亦称“能产性”、“生成性”、“创造性”(creativity),语言学术语,指使用各种人类语言的人,“能够理解和造出以前未曾听过或说过的句子的那种特性”。(哈特曼等1981:85)的特点,因而在人类学研究中难以把握。用结构主义模式来确定符号关系,无疑是一个可以驾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作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
蓝靛瑶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其名词性修饰成分一般置于中心词之前。但是,蓝靛瑶的复合式称谓乃至从子名,却常常表现灵活的顺序,有时中心词在前,有时在后。例如,MFF既可以称
。此外,从子名制也有blum[31]和mi[11]blum[31]两种,其中blum[31]为人名。它们分别属于“瑶式”和“壮式”:壮话的中心记号位于名词性修饰语之前,而上例中的mi[11]为田林一带壮话,意思是“妈”。瑶族原无文字,后借助汉字表达自己的文化,迄今有“土俗字”为证。举他们的山歌为例,其文字虽然多为汉字,但读音绝不同于汉字,也不同于一般的瑶话,有专门的读音,属于专门的学问。歌王不仅要能言善辩,而且要谙熟歌词的特殊读音。田林地区的瑶族大多都会说壮话,他们的生活方式在许多方面也和壮族有相通之处。尼达姆(R.Needham)在谈论“家系类似性”的时候指出,社会事实的“家系类似性”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家系类似性”,因为前者的分类单元(taxon)本身可以有进一步的“家系类似性”。(注:Needham,R.1975.Polythetic Classification:Convergence andConsequences.Man.10(3):349-369.)这种观点和瓦格纳“类似亲属”的论说形成呼应:亲属的基本结构可以映射到其他社会关系之上,形成相似之“流”。(注:Wagner,R.1976.Ananogic Kinship.AmericanEthnologist4(4):642-642.)父亲是一种母亲,母亲和父亲有重合之处;姐姐如母亲,兄长如严父。这使我们想到“隐喻”和“转喻”。
当然,仅就亲属称谓来说,其内部各项之间的关系同时存在类似于“符号/代号=隐喻/转喻=纵聚合/横组合关系=交响乐/主调”的关系,(注:“隐喻”和“转喻”:转喻指“部分代表整体”,转喻的代号是它所代表事物的一部分或者与之关系密切的东西。例如“烟指示火”中的“烟”既包含代号,也包含转喻关系。与此相对应,隐喻指分属于不同文化脉络的两个事物之间的类似(类比)关系,例如用王冠作为啤酒的商标。“转喻表示邻近,而隐喻则取决于类似。”爱德蒙·利奇:《文化与交流》,郭凡、邹和译,中文1版,2-13页,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隐喻”和“转喻”的用法来自布拉格语言学派的雅各布森,而列维-斯特劳斯更多地使用“纵聚合”和“横组合”来表达同样的意思。利奇在解释以上概念的时候,使用了音乐的比喻:在乐谱上,一个个音符互相搭配,组成曲调,属于横组合;书写乐谱、手指弹奏的动作及其和音波的关系,属于纵聚合。另外需要了解的相关概念,还有“符号”和“代号”:前者指甲因素和乙因素不存在内在关系,即不属于同一个文化脉络时的关系;后者正好相反,存在内在关系,属于同一个文化脉络。(爱德蒙·利奇:《文化与交流》,郭凡、邹和译,中文1版,12-13页,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因此:符号/代号=隐喻/转喻=纵聚合关系/横组合关系=交响乐/主调。(《文化与交流》,14页)因为正如尼达姆所说,社会事实的基本“单元”本身就是一种复合关系,存在进一步的“家系类似性”。当我们说“父亲”是另一种“母亲”的时候,这表面上是一种隐喻,但也暗含部分代替整体的转喻关系。这是因为他们之间在总体上构成隐喻关系,但在“细节”上却有重合之处,即它们之间有某些共同的“区别性特征”——他们都属于“长一辈、”“直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等等。这些重合之处成为这种隐喻的基础,并且以如下方式实现转换:因为,父亲比我长一辈,是直系……/母亲比我长一辈,是直系……/所以,父亲就是(一种)母亲。
各烟屯的亲属称谓系统,既可以用来说明以上论说的力量,也可以被它们所解释。那里的亲属称谓似乎“灵活多变”,而且在两代以上时人们就会有不同的说法(有的喜欢用壮话,有的喜欢用瑶话;有的从子女称,有的从父母称……)。但我们仍然可以确定这个亲属称谓系统的核心部分是稳定有序的,其他的称谓都是由此“辐射”出去,形成相似之“流”,以组合形式得到(注:凌云一带蓝靛瑶也泛称妻方亲属作kraη[513]ulu[55],意为“背后的人”。)(注:此称谓专指上门女婿。非上门者统称θai[55](比“我”年长)或者tia[35](比“我”年青者)。(注:表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堂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的称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