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古代论文,产业结构调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整部人类史看,无论是静态还是动态,不平衡和差异总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和差异既表现在自然条件,即地形、土壤、气温、降水等方面,也表现在人文因素,即制度、文化状况及由教育程度等决定的劳动者素质方面;既表现在供给方面,也表现在需求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相比之下,人文因素的不平衡和差异有扩大和缩小的双向变化,自然因素的不平衡和差异则是较稳定的。
经济活动的原则是由最小的花费求得最大的效益。经济原则要得到体现,就必须充分发挥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最大潜能,力求实现各种经济要素的最佳配置。这样,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因人文和自然条件的具体状况而形成并不断得到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是劳动者、自然环境、资源品种等的优化配置,是客观经济规律的体现。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向广度、深度发展的必然产物。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反过来又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自人类的经济活动出现不同产业起,产业结构的调整就成为随相应条件而起的正常经济现象了。今天,不管是世界范围,还是中国境内,经济的发展都必然伴随有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我国正进行经济建设,需要在各个领域各个地区不同程度地调整产业结构,探索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可以为今天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和现代相比,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是缓慢的,与之相应,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也是缓慢的,其节奏变化往往以世纪,甚至数世纪计。尽管步伐缓慢,但是古代中国的产业结构毕竟还是有了十分显著的调整,而且其调整是稳步的,合乎客观经济规律。
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中不平衡和差异的产物,这样,产业结构调整就跟不平衡和差异的具体情况有直接的关系。一般说,不平衡和差异的程度越大,范围越广,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就越大。产业结构调整由不平衡和差异的范围大小,程度强弱决定其层次,既有地区性的,全国性的,甚至是国际性的(今天则是全球性的),也有小范围,如一县、一乡,甚至一村一户的调整。范围小,程度低的调整不能被称为产业而只能称之为产品。产品结构调整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一旦范围扩大,程度提高,产品结构调整也就变成了产业结构调整。(具体的调整者看到的只是产品结构,如当今各企业所调整的是产品结构而不是产业结构,微观的各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组合成宏观的全社会产业结构调整。)最低层次的调整如一家一户,可以和商品经济无关,可以不和市场打交道,如某户因自身家庭人口数量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种植、养殖或加工的品种结构,以供自己消费。然而一旦层次上升,范围扩大,就必然和商品经济有关,也就是说产品结构调整上升、扩大为产业结构调整并不是自然的,无条件的,而是需要生产物的商品化,需要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又跟交通的现状有很大关系,同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综合起来是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是经济因素的不平衡和差异,纽带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交通等条件的状况,结果是自然、人文等各种经济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古代经济史看,以上环节的衔接是很明显的,产业结构调整的范围和规模的大小,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交通等条件的改善情况是相应的,这在下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得更清楚。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起步
从中国古代经济史看,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在唐宋以后展开的,明清时期达到最大值,但要追溯其发展演变线索,还得从春秋战国时说起。
客观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方面的主观努力结合,产生出经济活动的结果。由于客观的自然条件和主观的人文因素都存在不平衡和差异,使得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组合出更多的不平衡和差异,不平衡和差异使产业结构调整成为必然和可能。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不平衡和差异是广泛和长期的。在《尚书·禹贡篇》中,九州土壤的肥瘠程度被分为九等,说明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到了自然条件的不平衡和差异。有差异的自然资源需要“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注:《史记·货殖列传》)资源必须和经营开发相结合,也就是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需要结合。在开发过程中人文因素是重要的,“巧者有余,拙者不足。”(注:《史记·货殖列传》)这样的例子很多,如齐地:“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潟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结果,“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注:《史记·货殖列传》)这样形成的产业结构是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组合的结果了。
春秋战国是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急剧变化的时期,变化的主要体现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发展和最终确立,(注:秦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其结果是原有的社会主体组织——农村公社的瓦解,大量自耕农产生。自耕农获得对生产的支配权,生产积极性相应大大提高。《管子》一书记载了这种情况,如《乘马篇》,记述了自耕农努力生产的情况:“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民乃知时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寝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小匡篇》这样描写:“今夫农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权节,具备其械器用,……沾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力,以疾从事于田野。”这种变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上引司马迁所述的太公望治齐地体现的是诸侯本人对产业开发的认识和运作结果,这是农村公社制度下的产物。春秋战国后,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广大自耕农获得了对土地使用的支配权,经济开发和相应而起的产业结构调整就脱离了个别智者的安排,进入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的时期,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从春秋战国起步。
随着秦汉统一帝国的建立,社会经济在更广的范围更深地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也正常运行。到西汉时,各地产业的差异更为突出。《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了一些地方的产业差异:“关中……(其民)好稼穑,殖五谷。”“巴蜀亦沃野,地饶巵、姜、丹沙、石、铜、铁、竹木之器。”“天水、陇西、北地、上郡……畜牧为天下饶。”“燕……有鱼、盐、枣、栗之饶。”“齐带山河,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邹、鲁……颇有桑麻之业,无林泽之饶。”“梁、宋……好稼穑,……无山川之饶。”“江陵……东有云梦之饶。”“陈,……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吴,……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江南……多竹木,豫章出黄金,长沙出连、锡。”“番禺……珠玑、犀、玳瑁、果、布之凑。”《史记》所记述的这些产业差异,当不止限于西汉,也反映了战国、秦时的状况。
《汉书·地理志》记载了一些地方的出产物,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的产业差异。
兖州:
“……桑土既蚕,……厥贡漆丝,厥棐织文。”(颜师古注:地宜漆林,又善蚕丝,故以献也。)
青州:
“贡盐、絺、海物惟错,岱畎丝、枲、鈆、松、怪石,莱夷作牧,……。”(颜师古注:海中物产既多,故杂献。言岱山之谷,出丝、枲、鈆、松、怪石五种,皆献之,……莱山之夷,地宜畜牧。)
扬州:
“贡金三品,……齿、革、羽毛,……厥棐织贝,厥包桔、柚、锡贡。”
荆州:
“贡羽旄、齿、革、金三品。”
豫州:
“贡漆、枲、絺、纻、棐纤纩。”
梁州:
“贡璆、铁、银、镂、砮、磬、熊、羆、狐、狸、织皮。”
汉代,土地私有制和商品经济都有很大发展,这不仅促进了农产品(含经济林木)产量的增加,也使专业户、半专业户得以出现。《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了区域性的专门产业:“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蕃;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千当非具体数字,而是指其多,产业优势已很明显,经营者“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货殖列传》中还提到了未标明地域的“千亩巵茜,千畦姜韭。”这类种植物适应性广,属于小区域的产业优势。古代以农立国,农业户、半专业户以经营农业为主,也及手工业。如蜀地之卓氏和程郑,以迁虏的身份,成为富拟人君的铁冶户,南阳孔氏亦然。(注:《史记·货殖列传》)
汉代区域性产业优势的形成,以及专业户、半专业户的出现,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这里要强调一点,一般说来,和矿业相比,种植业的调整余地要大一些,以农产品为原料的手工业调整余地相应较大,而矿业(含海盐)受到矿藏分布的限制,调整余地小甚至没有,以矿产品为原料的手工业的调整余地相应也较小。
李埏先生指出,春秋战国至秦汉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注:李埏:《再论我国的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载《中国封建经济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这一时期也是产业结构调整的起步阶段,说明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然而,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还不高,经济中心在北方,广大的南方还处于开发初期,所以产业结构调整的范围、程度还是很有限的。
二、产业结构的逆向调整
我们把顺应经济发展规律,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称之为顺向调整,反之则为逆向调整。在自东汉后期到唐中叶约六个世纪中,中国的产业结构出现了逆向调整。
在魏晋南北朝隋和唐前期,世族是社会各个层面的左右力量。在此期间,社会等级趋于世袭化,作为古代最基本财富的土地所有权也随之凝固在某些人,某些家族手中,商品经济也相应步入了低谷,加之这段时期战乱频仍,正常的经济活动不时被打乱,产业结构的逆向调整遂见于当世。
世族是自魏晋至唐中叶社会的左右力量,其起源可追溯到两汉的豪强,与之相应,产业结构的逆向调整在汉代就已出现。西汉时,由于政策的导向作用,豪强势力日益强大。东汉建立后,刘秀行“度田”,以强化中央,抑制豪强。度田失败,豪强势力的进一步发展成为不可挡之势,豪强田庄纷纷出现。豪强田庄的存在和发展要有大地产作基础,这是必要的,但仅此还不够,因为唐宋之后不是没有大地产者存在,但其多以租佃方式经营而不是田庄形式。作为汉代豪强势力增强的经济基础的田庄经济的发展,除了大地产以外,还有大批农民为逃避汉代苛重的赋役而投奔豪门这一因素。(注:汉代赋役的苛重主要体现在人口税上,见拙文:《中国古代赋役制的演变与社会治乱》载《云南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土地和劳动者,也就是经济活动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都为豪强控制,田庄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就具备了条件。
两汉之交的樊氏,在湖阳(今河南唐县湖阳镇)所经营的田庄,“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注:《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据《水经注》卷二九《寔水注》记载,樊氏田庄内“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池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赢利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能够“有求必给”,“闭门成市”,无求于庄园之外,可见樊氏的产业种类之多之全,自给自足程度之高。象樊氏这样农、林、牧、副、渔、商综合经营的田庄在东汉时期得到迅速发展,日益普遍。东汉末的仲长统这样描述豪强田庄的规模:“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这种规模,要比贵为帝舅的樊氏的田庄大得多,说明到东汉末,豪强田庄的实力明显增强。豪强庄园不仅规模大,而且内部自给自足的程度也呈增长之势。崔秔所写的《四民月令》具体记述了东汉豪强田庄的生产品种,从中可以知道,在东汉的豪强田庄中,种植有小麦、大麦等粮食作物,葵花子、胡麻等油料作物,牡麻、兰等经济作物,瓜、葱、韭、蒜、姜等蔬菜,松、柏、榆、柳、竹等林木,杏、桃、枣等果树,甚至还有术、艾、乌头(附子)等药用植物。田庄中养了马、牛、猪、羊等牲畜,田庄中种有苜蓿,因之饲料也无求于外部,池塘中还养了大量的鱼。田庄中的手工业也是非常齐备的,食品方面有制酱、制酒、制醋、制糖等作坊,还加工粮食等各种农副产品,纺织制衣业有养蚕、缫丝、制絮,织帛、练、麻、布等及制衣、制鞋作坊,田庄中制造蜡烛、农具和兵器等日用品,甚至能配制中药。不仅上述农、林、牧、副、渔等及手工业皆具于田庄,连大学、小学也在田庄中设立。很多田庄除盐、铁之类因无矿藏不能自给需要自外输入外,一切消费都可于田庄内解决。
自东汉瓦解以后的四百年间,由豪强发展而来的世族地主成为左右、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庄园是其力量的经济基础。在这四个世纪中,战乱颇多,正常的经济活动屡屡被打乱。但一旦平静下来,世族庄园在显示其充满恬静气氛的同时,也表现出其产业的多而全。两汉之际的樊氏庄园位于中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原来开发滞后的江南也广布世族庄园。葛洪在《抱朴子》中这样记述孙吴的豪门庄园:“僮仆成军,闭门为市。”其产业之全之多,自给自足程度之高,与中原地带已拉平了。刘宋时谢灵运作《山居赋》(注:见《宋书·谢灵运传》),描述其在会稽的别业,从赋中可知,在这个别业中,有水旱田地,有果园、菜圃,有禽兽,有池鱼,栽种多种粮食、水果和蔬菜,出产芰荷菱芡和鲂鲤等各种水产品,制衣和疗病的桑麻、药材也产于庄园之中。正因为自给自足,为生之具已备,所以主人谢灵运能“谢工商与衡牧”,以示其清高。《梁书·徐勉传》也记述了徐勉的产业种类多且全的庄园,也是能自给自足,不必参与社会的商品交换,所以徐勉可以说自己不是“以要利入”。上述这些情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达于极盛。隋唐统一帝国建立后,庄园经济依然存在,直至唐末,司空图子孙、(注:钱易:《南部新书》辛卷记载了司空图子孙在中条山王官谷的庄园。)韦宙(注:《太平广记》卷499《韦宙》)等的庄园还很兴旺,只是中唐以后,庄园的经营渐渐转为以租佃为主,自给自足的程度日益降低。
自东汉末至唐中叶,自给自足性质突出的世家大族庄园布于东西南北。从史料中可以看出,有的庄园主人善于经营,使庄园内部保持兴盛,(注:如上述两汉之际的樊氏,又如刘宋时“颇好聚敛,广营田业”的王鉴(《宋书·王惠传》)。西晋时卖李钻核,保持良种垄断的王戎在这方面也决不会差。)众多的庄园主在经营中调整了产业结构,使之适应庄园内自给自足的需要。然而,尽管世族庄园面积广阔,人数众多,但和整个社会经济相比仍是很有限的,加上地权和人员流动趋于凝固,在庄园内部刻意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受到很大限制,因为只能从庄园内部的自然条件和劳动者的具体实际出发。这种根据自己庄园的具体实际以求自给自足的产业结构调整,不符合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不能充分发挥自然条件和劳动者的潜能,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回到了春秋战国前地权和劳动者不能自由流动,产业设置由个别智者安排的老路上去,属于逆向调整。这一时期,在布于东西南北,大大小小的“大而全”、“小而全”的自给自足庄园里,不平衡和差异的客观存在实际上被抹煞。
在这个世族庄园分布普遍并有所发展的时期,也有一些游离于庄园之外的自耕农存在,但在世族经济占主体,商品经济处于低谷之时,力量弱小的自耕农难以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起大作用。北魏太和之后,北中国的均田制屡废屡起,从隋灭陈到唐中叶,均田制进一步推行到南方。均田制排除了土地买卖,地权运动几乎停滞。(注:世族经济中地权的凝固是世族力量稳定所致,而非法律规定。均田制则从法律上规定禁止买卖,只是在以后的演变中留了一小部分准许买卖的口子。)产业结构的正常、合理调整需要灵活的地权运动,而均田制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消除了这一条件。从均田制推行时期的赋税规定看,虽然有过变化,但自始至终大体上分为粮食和纺织品(含原料)两类,对于绝大多数均田农民来说,在商品经济处于低谷时,必须从自己的均田土地上拿出粮食和纺织品以供上交及自己消费,这样,绝大多数家庭也需要“小而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自给自足了。
综合起来看,在自东汉末至唐中叶的六百多年中,不管是大规模的豪门世族庄园,还是自耕农及均田农民,其经济活动都处于自给自足很强的状态,产业结构围绕着大小庄园,甚至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调整。不管是从微观角度还是从宏观角度看,这一时期的产业结构调整都不是也不可能依照各种生产条件最佳配置这一原则展开。这时期的产业结构调整,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逆向的。
在这六个多世纪中,南方得到了持续开发,从而为下一阶段的产业结构调整准备了更充足的条件,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三、产业结构调整的复起
以唐中叶两税法的颁行为契机,商品经济否极泰来,又向前发展了,而且势头更为强劲。与之相应,产业结构的调整也由逆向转为顺向,也就是顺应并推动商品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复起。
使得东汉以后商品经济步入低谷,导致产业结构逆向调整的有两大因素,一是世族,一是均田制,后者经过一较长时期逐步瓦解,两税法的颁行标志其最终结束;前者则在若干因素的作用下退出历史舞台。(注:世族的形成、发展和衰退将专文论之。)随着上述两大因素的逐渐消失,商品经济以更强的势头向前发展,唐末五代的战乱也未使其中止。与之相应,产业结构的正常调整复起。这一阶段的时限为唐中叶至元,近七百年。
在这一时期,地权运动灵活、人身依附松弛和南方的开发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条件。
唐中叶后,地权运动灵活,不仅所有权转移频繁,而且所有权和经营权(即田底权和田面权)的分离也已出现,这使守业观念和土地合理经营之间的矛盾有了解决的途径,自然资源潜力的充分发挥因之少了一层障碍。随着世族势力的消退,人身依附逐渐松弛,劳动者的流动也较容易了。这样,土地和劳动这两个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能够正常进行。
南方的开发是这一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条件,和秦汉时相比,这一点的作用相当突出。经过若干世纪的持续开发,原来经济状况居于全国末列的南方有了长足进步,唐中叶以后,南方经济在若干方面赶上甚至超过了北方。在水热、交通方面,南方的条件优于北方;南方地形多样,这一点并不绝对地好,但一旦和高素质的劳动者结合,就可在经济方面转化为优势。南北相比,北方(主要是华北平原和渭水、汾水流域)地势平坦,降水和积温都少于南方,适于以小麦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桑、麻等经济作物也广泛栽种。南方(主要是长江、钱塘江、珠江流域)地形多样,航运便利,水热条件好,适于以水稻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的适宜品种远远超过北方。从种植业的角度看,南方有两点超过了北方,一点是粮食产量高于北方,其原因是水稻单产远高于小麦;另一点是经济作物品种的增加和优势的体现,其表现较多,如茶叶、甘蔗等只适于南方栽种,花卉、水果、蔬菜、药材等因南方的开发而极大地增加了品种,至于桑、麻这些原来优势在北方的产业随着南方的开发而优势南移了。
这一时期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分析。
微观方面:
中国的传统农业以自产自食自用为主,农作物的商品率很低,其中又以粮食最为突出。唐宋时期,尤其是宋代,种植经济作物的专业、半专业户日益增多,蚕桑业、果树业、药材业、蔬菜业等等都如此,(注:参看漆侠:《宋代经济史》;许惠民:《两宋的农村专业户》(载《历史研究》1987年第6期))这一点南方尤甚。南宋时辛弃疾曾评论这方面的南北之异:“北方之人,养生之具不求于人,是以无甚贫甚富之家。南方多末作以病农,而兼并之患兴,贫富之不侔矣。”(注:《宋史·辛弃疾传》)把区域划小一点比较还可以看出,种植业专门化在东南今江浙一带更为突出。农作物商品率的明显提高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商业的兴盛,又反过来带动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小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是产业结构宏观调整的基础。
宏观方面:
这一时期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作物种植中心的转移及兴起;一是粮食产销中心的出现。
长期以来,华北一直是桑、麻这两种传统经济作物的生产中心。南方开发后,桑麻的种植中心逐渐南移,北方桑麻的地位相对下降。拿麻来说,到了宋代,广南西路和川峡路成为最大产地。(注:漆侠:《宋代经济史》上册第145页)拿蚕桑业来说,两浙路有优越的资源优势,“蚕一年八育。”(注:吴泳:《鹤林集》卷二九《隆兴府劝农文》)经过长期开发,两浙路的这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蚕桑业迅速发展,宋代以后就凌驾诸路,一路领先,成为蚕桑业的中心。
南方的持续开发使一些新的经济作物生产中心得以形成,其中突出的是茶叶、甘蔗、水果。茶叶在唐以前就有生产和消费,但规模较小。唐宋以后,茶叶在南方广泛种植,迅速发展,成为一大产业和政府岁入的重要来源。据南宋绍兴末年的统计,东南十路产茶地计有六十六州,二百四十二县,(注: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总论东南茶》)这还不包括川峡诸路。蔗糖也是只适于南方的产业,唐宋以后逐渐形成了一些生产中心,其中以今四川、福建较为突出,珠江三角洲也逐渐显示出其优势。柑桔、荔枝是亚热带、热带水果,唐宋时期这类水果在南方形成了产业优势。
作为人类最基本需要的粮食,向来商品率极低,以自产自食为主。这种状况的形成有其缘由,最重要的是因为粮食值低量大,难以远距离运销。在正常年景,各地粮价平而稳,出入不大,运销的预期利入有限,与之相应,运销范围也有限。有灾年份,受灾地区确实有输入粮食的必要,但还存在一个购买能力的问题,运销范围虽有所扩大但仍有限。太史公有言:“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注:《史记·货殖列传》)司马迁是西汉时人,那时全国的经济中心在北方,运输以陆路为主,运输困难,运价高,长途运销粮食是不现实的,故太史公有此评语。南方多水网地带,船运发达,量大值低的粮食用水运比较合适,加之南方经济作物种植更为普遍,对粮食的购买能力有所增强,(注:辛弃疾江西救荒一事较为典型,见《宋史·辛弃疾传》)粮食的运销范围随着南方的开发而逐渐扩大,从而为粮食产销中心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宋代,南方特别是东南一带通过精耕细作,集约经营,在经济作物的种植日益扩大的同时,仍保持了粮食生产的兴盛。宋元时有“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其中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苏湖一带粮产丰盛,一是粮食商品率提高,运销范围扩大,苏湖一带形成粮食产销中心。唐宋以前不是没有粮食生产中心,因其商品率低,运销范围窄,所以说不上某地熟而天下足。粮食产销中心的出现,为产业结构在更大范围的调整提供了前提。
南宋和元时期还有两件事为下一阶段更高层次的产业结构调整作好了准备,一是长江中游的开发,为新的粮食生产中心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一是棉花种植的广泛传播,为棉纺织手工业中心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四、产业结构调整的兴盛
明清两朝共四百七十余年(1840年以前),其间有过一些规模不等的战乱,其中尤以明清之际为甚,但总起来看,这四百七十余年中和平是主要的,社会经济总的呈上升之势,与之相应,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兴盛了起来。
在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方面明清两代没有大的变化,只是赋役制度继续了以往的变化发展趋势,有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颁行,赋役制度的调整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唐宋相比,明清两代的社会经济主要是量上的发展。
和以前的朝代相比,明清的实际控制区要大得多,特别是清朝,这样,人员和物资在更大范围的流动少了政治上的阻碍。同时,由于长期开发,易开发区日渐减少,而人口在不断增加,生存竞争加剧。在政治阻碍减少和生存竞争推动力增大的共同作用下,一些边远山区、海岛的开发有了长足的进展,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与之相应,自然和人文条件之间的差异拉大。这样一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余地都大大提高了。
明清时期的一些新情况也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新的条件,这就是自唐宋以来新出现的产业的推广扩大以及新品种的输入。
新产业的推广扩大最为突出的是棉花。经过南宋后期和整个元代的逐步推广,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已广泛种植棉花,以后种植区继续扩大,明中叶后棉花种植已推广到黄河中下游流域。
新品种的输入主要有烟草、蕃薯和玉米。烟草于明万历年间在闽广开始种植,因利厚,迅速在闽、浙、赣的适宜地区推广,广西、陕西汉中和东北的吉林也广泛种植。蕃薯和玉米在明代通过多种渠道从国外传入,这两种旱地高产作物的传入,对广大的旱作区,如东北和南方山区,特别是西南山区的开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注:云南地方史、民族史专家方国瑜先生曾形象地把薯类和玉米比作西南山区开发的核武器。)
明清是统一朝代,和平时期较长,城镇经济较之前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而促进了城郊蔬菜业的扩大,以城镇为主要市场的商业性园艺作物也有显著发展。明清时两广、福建和台湾等热区持续开发,达到了一定的深度,与之相应,甘蔗等的种植更为普遍。这一切,都从不同方面,程度不等地推动了这个时期的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是自然和人文这两方面经济因素的不平衡和差异,纽带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交通等条件的改善状况,结果是各种经济因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之前的朝代相比,明清两代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更为突出,纽带有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与之相应,产业结构调整在更大范围展开,其深度也超过了前此的朝代。
明清时期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从大的方面来看,一些产业中心形成。如制瓷中心景德镇的瓷器,下昌江,入鄱阳湖,经长江水道,运往全国,走向世界。佛山镇形成为铁器生产中心,佛山铁锅不仅远销吴越荆楚,而且大量输往国外,各种规格的铁丝也运销各地。(注: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六《乡俗志》)丝织业也形成了潞安、成都等中心。一些产业中心属于就地取材,产品外销,如景德镇的制瓷,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另一种形式是“两头在外”,如佛山的制铁业,原材料和销售市场都在外。潞安、成都的丝织业也如此,潞安有著名的丝织业,但本地却不养蚕缫丝;以织锦见称的成都,也是“千里无一桑株”,而阆中则“家种桑而人饲养”却没有丝织业。潞安、成都所需的丝织业原料都购自阆中。(注:章潢:《图书编选》《水利蚕桑》)这些原料生产与手工制造业的分离就是依经济规律而实现的产业结构调整。
上述制瓷、制铁和丝织业都在不同程度上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形成了经济因素的优化配置。此外还有许多产业的结构都得到了调整,其中围绕着棉花种植、加工、销售及相关产业而形成的范围广、衔接严密的产业布局,是明清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典型。
这种以棉花为中心的产业结构是在长期经济发展中经过逐渐调整而形成的。
自南宋后期起,棉花的种植逐渐传播到全国各地。到明清时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都普遍种植,棉花逐渐成为社会消费的主要纺织品种类,棉纺织业也相应成为重要的手工业门类。明清时代的商品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围绕着棉花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逐渐形成新的产业结构。
与种植粮食相比,种植经济作物对技能,也就是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要更高一些;与从事农业(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相比,从事手工业对技能,也就是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又要更高一些。中国地域辽阔,东西南北差异大,影响种植物、加工物品质的自然因素较多,棉花及棉制品也不例外。明清时期围绕棉花而形成的产业布局,就是由自然条件和劳动者素质的结合而决定的。
在中国,适于棉花种植的范围较广,黄、淮、海地区,长江中下游都具备种植条件。直到现在,这些地区仍是棉花的重要产区。棉花的加工,即棉纺织业除了对技能的要求以外,对自然条件还有一层要求,这就是需要一定的湿度,具备湿度条件,棉纺织品的品质要更好一些。(现代棉纺织车间都需保持一定的湿度,而现代技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黄、淮、海一带较干燥,湿度低,不适于棉纺织业,然而降水少,日照长,日温差大这些自然条件又有利于优质棉的种植,故北方虽不适于棉纺织但仍广泛种植棉花。在元代,黄河流域的棉花主要用于铺填棉衣而不是用于纺织。长江中下游及钱塘江流域湿度较高,(注:《史记·货殖列传》言:“江南卑湿”。至今江南湿度仍较高。)既适于棉花种植又适于棉纺织,(注:湖北天门,江苏启东在一较长时期是全国产棉最多的县,可作为说明。)但长江中游开发较晚,(注:到南宋中期以后长江中游才明显繁荣起来。)在劳动者素质方面和长江下游和钱塘江流域相比有一定差距。黄、淮、海,长江中游和长江下游、钱塘江流域这三块相比较,长江下游和钱塘江流域集棉花种植、加工的自然因素和劳动者素质两方面条件于一体,在明清时成为棉纺织业中心。
在棉花的种植、加工传入之前,今江浙一带就已经是丝织业的中心。宋元时期,江浙除了是丝织业中心以外,同时也是重要的粮食产区,那时有“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到明清时,江浙一带在取得棉纺织业中心这一地位的同时,仍然保持了原有的丝织业中心的地位,(注:对于大多数技工来说,从丝织业转到棉纺织业应是较容易的。)但已不再是粮食主产区。江浙一带地势平坦,水热条件优越,向来是粮食高产区,其之所以在明清时失去粮食主产区地位,原因并不在于自然条件的变异和战乱的破坏,而是种植结构的调整,也就是棉花种植的扩大。江浙一带土地肥沃,既适于种粮栽桑,也是植棉适宜区。明清时,江浙一带棉花种植迅速扩大,挤占了粮食生产。史载这一带很多地方“植木棉多于寔稻。”(注:乾隆《南汇县志》)“种花者多,而种稻者少”,以至于“每年口粮全赖客商贩运。”(注:《皇清奏议》卷61《高晋奏请海疆禾棉兼种疏》)江浙一带由粮食输出地区转为粮食输入区。
明清时期江浙一带的棉纺织业是很兴盛的,挤占粮食种植后迅速扩大的棉田所生产的棉花仍然满足不了棉纺织生产能力的需要。这样,江浙一带不仅要输入粮食,而且还能够输入棉花以供加工,于是产业衔接范围扩大,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这就是长江中游的粮食种植,黄淮海的棉花生产和江浙一带的棉花种植和加工,长江和运河提供了交通条件。
长江中游的开发相对较晚。直到南宋后期,长江中游一带才明显发展起来,如位于长江干流上的鄂州和长江支流湘江畔的潭州就是在南宋后期以后繁荣起来的。人类经济的发展,大体上是农牧业先于工业,农业中又是粮食种植先于经济作物种植。长江中游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优越,但由于开发相对较晚,所以产业优势首先体现为粮食种植。
黄淮海一带降水较少,不适于棉纺织业的发展,然而这种气候却有利于保持棉花的优势。(今日新疆的优质长绒棉有赖于干旱的气候条件。)加之这一带开发时间较长,劳动力素质较高,因之黄淮海地区仍广泛植棉,但不进行纺织加工。
从交通条件看,长江和运河满足了需要。长江自古就是东西之间重要的天然运输路线,杜甫诗中有“门泊东吴万里船。”(注:杜甫:《绝句》)“蜀麻吴盐自古通,万斛之舟行若风。”(注:杜甫:《夔州歌》)之句,记载了长江上下游之间物资往来的情况。从中游向下游运输粮食的史料也有。如东晋末,因受战乱影响,长江下游“饥馑,漕运不继。”割据中游的桓玄乘机“禁断江路”,阻止中上游的物资向下游运输,使得“公私匮乏”,下游粮荒更为严重,兵卒的食粮甚至以谷皮、橡实等代替。(注:《资治通鉴》卷112晋安帝元兴元年)从禁断长江江路造成下游粮荒更烈这一点看,被阻止的上中游输往下游的物资中粮食占了相当比重。以上例子均是两税法颁行以前商品经济相对低落时的状况。唐中叶以后,商品经济重又兴盛起来,长江在商品交流中起了更重要的作用。运河自隋至北宋都以中原为中心,连接华北与江南,南宋和金对峙期间,南北交通受阻,中原一带的运河淤塞废弃。元朝定鼎大都,江南财富的漕运无须再经中原,故元朝重新修建运河时取直线,走山东一路,南北交通的距离因之缩短。元以后不再出现南北对峙的局面,元末、明末的战乱持续时间均为十余年,对运河的破坏较小。这样,南北间经由运河的交通条件有很大改善,有利于南北物资的进一步交流。
经过长时期的开发和调整,到明清时,长江中游具备了生产商品粮的条件,黄淮海地区的棉花种植优势也表现了出来,江浙一带集中了棉花种植、加工的自然和人文有利条件于一身,长江和运河则提供了东西、南北间的运输条件。围绕着棉花的种植和加工,依据长江中游、黄淮海和江浙这三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
和纺织品等相比,粮食量重值低,难以作为商品长途运输,然而自长江中游顺流而下运至江浙一带无疑在时间上和运价上要有利得多,“千里不贩籴”的局面能有所改观,商品粮的运销范围因而能够扩大。由于粮食产出以后可以顺流而下运至距离远超过千里的下游以实现其价值,(今日之长江航线武汉至镇江里程为820公里)所以长江中游能够种植超过自身需要的粮食,成为新的粮仓。由于能得到来自上游方向的粮食供应,江浙一带因之能扩大棉田面积以适应不断扩大的棉纺织生产能力。宋元时期的“苏湖熟,天下足”转变为明清时期的“湖广熟,天下足”就是这种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元时黄河流域的棉花主要用于铺填棉衣,到明清时,除铺填棉衣外,黄淮海一带的棉花大量南运江浙纺织,然后将布匹运回北方,也正是由于能将种植出来的棉花通过运河运至江浙一带纺织,黄淮海地区的棉花种植才不至因气候不适于棉纺织而萎缩。史载明清时北方“棉花尽归商贩,民间衣服,率从贸易。”(注:《荒政丛书》卷5《钟忠惠公赈豫纪略》救荒图说劝课荒识条)“今北方吉贝贱而布贵,南方反是;吉贝则贩舟而鬻于南,布则贩舟而鬻于北。”(注:徐光启:《农政全书》)这种产业布局也是调整的结果。由于在得到来自长江中游的粮食供应保证的前提下扩大了棉田面积,加上沿运河南下的北方棉花,江浙一带棉纺织业的原料供应是充足的,纺织成品又沿长江、运河等交通线销往各地。史载明清时苏州府“所出布匹,日以万计。”(注:康熙《苏州府志》卷21《风俗》)除自身消费外,大量外销,如嘉定所产棉布“商贾贩鬻近自杭、歙、清、济,远至蓟、辽、山、陕。”(注:叶萝珠:《阅世编》:万历《嘉定县志》卷6《物产》)江浙一带成为了不折不扣的棉纺织中心。
这样,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围绕着棉花的种植和纺织的产业结构完成了调整。这种产业结构由衔接紧密的三个方面组成,即江浙一带的棉花种植和纺织,长江中游的粮食生产及黄淮海地区的棉花种植,长江和运河是三方面联系的孔道,三个方面各得其所,形成互补。
上述这种以棉花的种植和加工为中心的产业布局是明清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典型和代表,除此之外,其他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地随着各种经济因素的变化而进行下去,使明清成为中国古代产业结构调整的最兴盛时期。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力量渐次进入,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入了新的阶段。
顺时间而下,论文分析探讨了中国古代整个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起步、逆向调整、复起和兴盛四个阶段的情况。从文中可以看出,在起步、复起和兴盛三个阶段中,产业结构调整所遵循的原则是根据自然因素(土壤、气温、降水、地形等)、人文因素(各种制度、文化状况、劳动者素质等)及交通等的具体状况,实现经济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增强效益,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逆向调整实际上是当时条件下的经济要素优化配置,只是由于一些重要因素被制约,所以不能象其他三个阶段那样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去提高商品经济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从论述中还可以看到,虽然由政府颁行并实施的若干制度、政策、法令间接地从不同方面无意识地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但在整个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政府方面并未起过主动的、有意识的作用。中国古代的整个产业结构调整所遵循的是客观经济规律。
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是热门课题,而探讨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则尚无先例。笔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写成这篇文章,由于没有前人的同课题成果可资借鉴,所以这篇文章带有摸索性质,这区区一万余字也远远无法把问题完全说清,加之笔者学识有限,文中错误、遣漏及不妥之处必然有之,只愿此文成为引玉之砖,促进中国经济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