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类型匹配理论与多语言形式名称结构研究_谓语论文

语义类型相配论与多种语言形名结构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论文,相配论文,多种论文,类型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汉语形容词的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

朱德熙先生(1956、1961、1983、1993)曾提出形容词应该分为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

甲组:简单形式 大、红、好、窄、贵、脏,干净、伟大

乙组:复杂形式

(a)xy→xxyy:老实→老老实实;干净→干干净净

xy→x-li-xy:糊涂→糊里糊涂;古怪→古里古怪

(b)x→x-烘烘:乱→乱哄哄;臭→臭烘烘

x→x-不溜秋:灰→灰不溜秋

(c)附加表示强调的前置成分:冰凉、通红、喷香

(d)附加程度副词或是并列式:很好、又高又大

朱先生指出甲组为性质形容词,乙组为状态形容词。为叙述方便起见,我们暂且采用下面的公式:

甲组=性质形容词=简单形式=SA

乙组=状态形容词=复杂形式=CA(注:本文讨论中我们主要采用“很+SA”这种CA作为例句。)

二、汉语形名结构

朱先生关于形名词组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在修饰语位置上的状态形容词(即CA)必须加“的”变为名词性成分。朱德熙(1993)通过大量的方言语料和历史语料证明这个分析的正确性。其中最为令人折服的例句是六大方言区中十种方言如下的组合:。这十种方言的特点就是具有不同的语音形式,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带有的CA如果出现在修饰语的位置上就必须加上。我们举两例说明:

(1)广州话:

a.呢个演员肥肥哋(谓)。这个演员肥肥胖胖的。

b.新鲜嘅(主)都有。新鲜的也有。

c.我要揾个肥肥哋嘅演员。我要找一个肥肥胖胖的演员。

(2)大冶金湖话:

a.这块板子糙不罗锯嗒(谓)。这块板子太糙。

b.讨米个(主)饿不煞。讨饭的饿不死。

c.厚巴嗒个布。很厚的布。

以上例句证明正如朱先生分析的那样,各自具有不同的功能。带的词组是表状态的,可以出现在谓语位置上;带的词组为名词性的,所以出现在主语宾语位置上。这种分工虽然在北京话等诸多方言中已经消失,但是在朱先生等考察过的六大方言区中仍在使用。这些方言分布如下(朱德熙1993:85):

大方言区代表性方言

官话山西文水话

粤语广州话、广西平南白话

闽语福州话

赣语大冶(金湖)话

吴语温州话、福建浦城(南浦)话、湖州话

客家福建连城(新泉)话、福建永定(下洋)话(注:这些方言中的使用应该提醒我们在分析北京话以及其他北方方言中“的”字的使用时,朱先生关于的划分是有道理的。我们应该可以确定在“这片麦地绿油油的”这个句子中,句尾的“的”字是,而不是。它是谓语性的标志,诚如方言例句中显示的那样。)

两个问题:

问题一:为什么修饰语必须先名词化?就我所知,前人,包括朱先生,对此没有做过探讨。

问题二:如果状态形容词加上“的”作修饰语是名词性的,那么不带任何标记的简单形式的形容词(SA)是否也是名词性的呢?朱先生似乎没有直接提出过这个观点。比如在朱德熙(1993:92),朱先生还认为“白纸”中的“白”是形容词,“白的纸”中“白”首先因与“的”结合而转化成名词性成分,然后修饰后面的名词。可见他并不认为形容词简单形式直接修饰名词时是名词性的。

我认为这两个问题是有内在联系的,答案也一定有内在联系。寻求答案的第一步应该是统一概念。何谓名词性?朱先生的定义是:

(a)有所指;(b)可以用在主语和宾语的位置上。

这也是汉语语法学界常用的一个定义,我们可以称之为狭义定义。不过“名词性”这个提法含有“词”这个概念。这源于汉语的光杆词可以直接出现在主语和谓语位置上。我们可以跳出词与句法的框架,纯从语义角度来扩充这个狭义定义。

Chierchia的定义(1984、1985):(注:我们运用的理论框架:在语义理论中,类型论(Type Theory)把语义单位全部建立在两个最小的单位上,一为个体(type e),一为真值(type t)。其他所有的语义单位则由这两个基本类型的不同组合而产生。譬如表性质/属性/描述的语法成分(predicative elements,如英文的动词和名词)为type,也可叫性质函项(predicate function)。譬如,定冠词“the”是type<,e>,与名词“student”(type)相结合,由此产生的名词词组“the student”是type e。类型论有一个分支,这就是Chierchia(1984、1985)的性质论(Property Theory)。)

凡是充当论元(argument)的语法成分在语义上都是个体类型(type e)。

一个句子谓语的主要论元就是主语和宾语。Chierchia的定义虽然表面上与狭义定义的(b)相似,但是有本质的区别,我们称之为广义定义。广义定义以句中关系为唯一条件(注:这一点与马建忠、黎锦熙、邢福义关于词类划分的观点,如:“依句辨品,离句无品”(《马氏文通》),“入句显类,入句变类”(邢福义1996),有相似之处,但是也有重要的区别。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另有专文叙述。),既不要求个体类型具体地有所指,也不要求与某种词或短语相对应。广义定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名词这一概念。第一,在句法上与论元相对应的是短语结构,而不是词。第二,根据Chierchia的性质论,不仅仅是名词词组,任何一个成分,只要是充当了一个谓语的论元,就是语义上的个体(type e)。第三,谓语的论元不仅是主语和宾语,还可以是谓语必须带有的任何成分。按照这个定义,我们不难看出汉语的名词和形容词的简单形式都可以属于个体类型。

汉语的光杆名词可以用在论元位置上,因此是个体类型。(注:如前所述,英文的名词不是个体类型,因此英语的光杆名词不能直接用在主语或宾语位置上。这是因为英语的名词表性质,属于描写性的,所以属于性质函项(type)。如:

(1)*Girl saw boy.

(2)The girl saw the boy.)

(3)a.女孩看见了男孩。b.松鼠爱吃玉米。

SA可以用在论元位置上,因此是个体类型。例如:

主语位置上的SA(见(b)例):

(4)a.她很勤奋。b.勤奋是一种美德。

宾语位置上的SA:

(5)a.他们那个地区很贫穷。b.我们要战胜贫穷。

SA用于其他位置上:(注:例如,下例中打横杠的成分虽然分别是动词的不定式和-ing形式,但是按照Chierchia的广义定义,这两者均为谓语“like”的论元:

(1)John likes to sing.

(2)John likes singing.)

(6)a.老师夸我聪明。b.她嫌我脏。c.我希望你幸福。

SA可以由“和”连接。我们知道汉语“和”字只可用来连接名词性成分,但不可用来连接动词性成分。(Huang,Shi-Zhe 1996:70;2005)

(7)我喜欢张三和李四。

(8)a.我们吃了饭,也洗了澡。b.*我们吃了饭和洗了澡。

(9)a.张三打排球,但是李四游泳。b.*张三打排球和李四游泳。

(10)a.打排球和游泳对身体有好处。

b.我们今天下午打算打排球和游泳。

下面看看形容词与“和”字的连用:

(11)a.张三很谦虚,也很勤奋。

b.*张三(很)谦虚和(很)勤奋。

c.谦虚和勤奋是值得提倡的美德。

由此可见,由“和”字相连的两个SA是个体类型。

事实上,很早就有学者提出形容词的简单形式(SA)具有名词性。陆志韦先生先于朱先生就提出过名词词组的修饰语主要是名词成分。此一观点见于朱德熙(1980:26)。从朱先生引用的例子来看,陆先生把形容词的简单形式也看作是名词性的。张志公先生在《语法教学》中也注意到形容词的简单形式可以出现在主语和宾语位置上。此一观点也见于其他一些著作(参见朱德熙1980:11)。如果我们把朱、陆、张三位先生的观点加在一起,同时采用广义定义,那么我们可以说名词词组中的修饰语都是个体性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二的回答。与之相关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个名词的修饰语也应该是名词性的?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提过的问题一。下面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

本文的主要观点:a.修饰语和被修饰语必须具有相同的语义类型。b.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取式的(conjunction),或者说是交叉式的(intersection)关系。这种关系使得修饰语必须和被修饰语在语义上是同类型的。需要强调的是修饰语应为何种语义类型取决于被修饰语的语义类型。我们可以把以上的观点称之为语义类型相配论。

那么形容词的复杂形式属于什么语义类型呢?答案比较复杂一点。通常来说,CA是典型的性质函项,也就是说是type。这个可以同它们在句中的分布看出来。Huang,Shi-Zhe(1997)指出简单形式与复杂形式形容词的对立与互补性:

在修饰语的位置上:

简单形式

复杂形式

脏水 *很脏水/很脏的水

红房子*很红房子/很红的房子

高档车*很高档车/很高档的车

漂亮衣服 *很漂亮衣服/很漂亮的衣服(注:我们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的位置上各选择了单音节和双音节的词,所以有四组组合:单—单、单—双、双—单、双—双。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音韵方面的问题。(参见Feng,Shengli 2003))

在主谓语位置上:

简单形式 复杂形式

*衣服新。(注:用SA作谓语时,主语或形容词不能带重音,否则具有对比性。在排比句中,也会带有对比意义。带有对比意义时这种句式一般都可接受。(朱德熙1980:26; Feng,Shengli 2003)此处讲的是一般语气和简单句式。)衣服很新。

*学生聪明。

学生很聪明。

在次谓语位置上(关于次谓语请查看C.-T.James Huang1987:243;1988):

简单形式

复杂形式 *学校来了一个老师用功。学校来了一个老师很用功。

*他教过一个学生聪明。 他教过一个学生很聪明。

*他们跳得累。 他们跳得很累。

以上例句表明形容词的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的分布正好对立而且互补。(注:沈家煊(1997:242)将这一现象概括为有标记与无标记的对立。)SA的语义类型是个体,所以在句中不能作谓语;与SA相反,CA的语义类型是type,所以可以在句中直接作谓语。正因为如此,CA不能直接用来修饰名词,因为两者的语义类型不相配,所以当出现在修饰语位置时,得加上“的”。这就是我们对问题一的回答。

小结:a.SA可以出现在修饰语的位置上;b.CA不可以,在修饰语的位置上CA需要“的”;c.SA不可以独立出现在谓语位置上,SA需要某种标记,譬如“很”可以;d.CA可以独立出现在谓语位置上。

三、关于“很”字和“的”字

下面提出两个相关的问题:

第一个相关问题是:形容词的简单形式加上“很”就变成了复杂形式。而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的分布对立且又互补,那么“很”的语义功能是什么呢?为什么能说“很淑女”?(邢福义1962、1997)

回答:“很”字的语义功能就是它能使一个个体(type e)转变为性质函项(type)。“很”字的语义类型就是:>。“淑女”同形容词简单形式都属于(type e),所以它们同“很”字的语义关系是一样的。

很(>)聪明(e)=很聪明()

很(>)淑女(e)=很淑女()

有道是:“很淑女”貌似“淑女”,此淑女非彼淑女也。此话怎讲?答曰:“很淑女”并非普通的名词词组,“淑女”在此处并不受“很”修饰。这是邢福义先生早已得出的结论。从语义角度说,“很”在此唯一的语义功能就是制造出一个性质函项。我们的分析演示了邢福义先生(1962、1997)和李宇明(1996)得出的一个结论:“‘很’+名词”已经成为一个制造新的形容词(CA)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创造力来源于“很”字的语义功能。

第二个相关问题是:为什么CA是type,而“CA+的”就是type e了呢?“的”字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的语义功能是什么?(这里说的“的”是朱德熙先生的,不包括。)

回答:“的”字的语义功能与“很”字相反,它能使一个性质函项具有相对应的个体。“的”字的语义类型就是<,e>。定语从句是典型的性质函项,属于type,就像CA一样,因此二者与“的”字的关系相同:

很脏()的(<,e>)=很脏的(e)

她买()的(<,e>)=她买的(e)

“很”和“的”在类型论中叫做类型转换算子(type shifter)。英文中一个典型的类型转换算子是定冠词“the”。(注:类型论(Type Theory)是数理逻辑中的一个理论。类型论有两个最小的单位,一为个体(type e),一为真值(type t)。其他所有的类型则由这两个基本类型的不同组合而产生。以自然语言为例,表性质(或属性)的语法成分(predicative elements,如英文的动词和名词)为type,也可叫性质函项(predicate function)。任何一个函项都有一个输入项和一个输出项。性质函项的输入项是个体类型e,输出项是真值t,因此它本身的类型是。如果一个函项的输入项是,输出项是真值t,那么这个函项的类型是<,t>。类型论的创始人罗素允许函项逐级递增,也就是说输入项可以是个体,也可是性质函项等等。与此相应的函项就是一阶,二阶,或更高阶。Chierchia(1984、1985)的性质论是一种反传统的类型论。他主张在自然语言中,一个函项的输入项永远是个体,因此他的类型论(他称之为性质论)是一阶逻辑。他的理论有以下几个特点:

a.类型论假设有两大基本类型:个体(type e)和表性质(property)的函项(typ)。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一个观点,他认为property本身以两种形式出现:即type和type e。前者我们已经称为性质函项,我们可以把后者翻译成性质个体。这一观点源自于弗雷格(Frege)。

b.性质函项带上论元(逻辑学界翻译成主目)便组合成命题。性质个体虽表性质,但是已经失去了带论元的功能,因此不能组成命题。

c.性质函项和性质个体的对立和统一由两个函项来完成:pred(x),nom(P)。前者我们翻译成性质化函项,它可使任何个体转变成性质函项,后者我们翻译成个体化函项,它可使任何性质函项转变成个体。这两者也叫做类型转换算子。

d.柯氏性质论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性质化函项pred(x)和个体化函项nom(P)会使句法中出现如下现象:外延表性质的词组(如英文的动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可以出现在谓语的位置上。在这个位置上这些词组的语义特征是性质函项。这些词组也可以出现在论元的位置上(通常有一些标记,在这个位置上这些词组的语义特征是性质个体)。

e.另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柯氏的性质论的逻辑一定是一阶逻辑。柯氏认为,高阶逻辑是没有必要的。比方说在传统逻辑中,一个谓词,因为它的论元的不同,便被看作是一阶谓词,或是二阶谓词,甚或是更高阶的谓词。请看例句:

(1)This flower is red.

(2)Red is a color.

(3)Color doesn't add much to this landscape painting.

这三个例句中的主语分别是一阶,二阶,三阶,因此这三个句子中的谓词相应的是二阶,三阶,四阶。柯氏认为此种递增法没有必要。他认为,只要是出现在论元位置上的词组都是个体(type e),所以这三个例句中的主语都是个体类型,因此三个句子中的谓语都是一阶。

f.柯氏性质论的语境范围中(domain of discourse)有四种个体:singular individuals(standard assumption)——单数个体;plural individuals(Link 1983,Landman 1988,Chierchia 1998a,b)——复数个体;kind individuals(Chierchia 1998b)——类型个体;“states”,"acts",etc.,as the individual images of predicates(Chierchia 1984,1985,1998a)——性质个体。)

我们已经知道SA是个体(type e),而CA是性质函项(type)。

(12)a.*张三高。[高(张三)为不合法的逻辑式,因为“高”是个体(type e),而不是性质函项(type),所以不能带论元]

b.张三很高。[很高(张三)为合法的逻辑式,因为“很高”是性质函项(type),可以带论元]谓语位置需要性质函项很容易理解,否则谓语和主语论元发生不了关系。

四、理论探讨以及英语和俄语的形名结构

那么究竟如何定义修饰语与名词的语义关系呢?西方语义学界对形容词修饰语与名词之间究竟为何种关系一直持有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是函数式运作(functional application),英语形容词修饰语的语义类型是type<>,运作于名词之后的结果是

(13)smart(,)student()=smart student()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是一种合取式的,或者说是交叉式的关系。(注:关于这两种观点的介绍及讨论请参看Huang,Shi-Zhe(2006)。)我们认为我们对汉语材料的分析既支持了后一种理论,也解决了汉语研究中长期困惑我们的一些基本问题。

英语名词的语义类型是,因为英语普通光杆名词不能直接出现在论元位置上。英语形容词修饰语的语义类型也是,与英语名词的语义类型相配。因为合取之后的结果还是,因此这个合取式还是不能直接作论元。

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一下:

a.语义类型相配论要求修饰语和被修饰语具有相同的语义类型,但这并不等于说凡是语义类型相同的成分就可以形成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

b.语义类型相配论已经超出了西方语义学界原有的讨论。在语义学界,对英语形名结构的讨论的焦点是:作为修饰语的形容词是类型还是<>类型,无须讨论的是作为形名结构的核心词的名词,因为名词是已有定论。

汉语语言材料显现的规律是,作为核心词的名词是什么语义类型,修饰语就得是什么类型,重要的不是要让修饰语一定是。因此可以说语义类型相配论既给英语形名结构的讨论中相对来说较弱但是愈来愈被更多人接受的一个分析提供了更有利的证据,同时把原有的讨论上升到在理论上更有概括性。这种概括性就在于它不仅能够涵盖英文和中文,同时也能解释别的语言,比方说俄文。

俄语的情形与汉语有类似之处。俄语没有冠词,所以一个光杆名词可以直接用于论元位置。比方说,“dom”同“房子”一样,也许是“一栋房子”,也许是“那栋房子”的意思(Wade 1992:33)。俄语的形容词具有两种形式:短形式和长形式。短形式只能出现在谓语位置。长形式主要用于修饰语,出现在名词前面。长形式形容词本身也可出现在论元位置(Wade1992:167)。按照Chicrchia的性质论,俄语的名词和长形式形容词都可视为个体类型。而俄语的短形式形容词是性质函项,属于类型。(注:长形式有时也可以出现在谓语位置(Wade1992:164; Lunt 1958:120)。长形式形容词充当的谓语通常表达事物的一般性质而不是特定状态。Muffy Siegel对这一现象的分析是,这时出现在谓语位置的还是名词短语,只是后面的名词被省略了(Siegel 1976:34)。感谢Sharon Bain给我提供了俄语语料。)以下是它们的分布规律:

俄语名词:可以直接出现在论元位置。

俄语短形式形容词:用作谓语,不能出现在论元位置。

俄语长形式形容词:主要用作修饰语出现在名词前面;也可出现在论元位置。

由此我们可以预测俄语中带有修饰语的名词词组的特征:

修饰语被修饰语例子

a.句法结构长形式光杆名词novaja kniga (新书)

语义类型ee b.句法结构短形式光杆名词*nova kniga

语义类型e类型不相配

五、结论

我们通过语义类型论,尤其是Chierchia的性质论,对汉语形容词和名词的组合作出了新的理论分析。我们认为在带有修饰语的名词词组(形名结构)中,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是两个集的合取/交叉关系,这个关系决定了两者必须具有相同的语义类型。因为汉语的名词是个体类型,所以它的修饰语也必须是个体类型。英语的名词是性质函项,所以它的修饰语也必须是性质函项。俄语的名词同汉语的名词一样,也是个体类型,因此俄语的修饰语必须是个体类型的长形式,而不是具有性质类型的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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