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视角的转变--论王荀成对唐代文官制度的选择_文学论文

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的视角转换——评王勋成著《唐代铨选与文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唐代论文,中国古代论文,视角论文,史研究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制定和执行各种典章制度,是中国古代王朝保持统治、干预社会生活的重要政治手段 ,贯穿着强烈的政治意图,多数典章制度对当时的现实生活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同 时,典章制度又具有丰富的文化蕴含,“在此制度之背后实有一套思想与一套理论之存 在”(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如何研究政治史》,三联书店2001年版)。因此,制度史 构成中国传统史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记述与评说中国古代制度的兴废利弊,历来 为官私史家所瞩目,如二十四史中的“志”和“书”、“三通”以至“十通”,都属明 显证明。至20世纪,制度史研究仍久兴不衰,佳作纷呈,如在唐代制度史方面,有关土 地制度、赋役制度、财政制度、职官制度、科举制度、法律制度、教育制度、军事制度 、礼仪制度等的论著素称繁富。不过,其选题的视角、研究的方法和解决问题的多少, 长短互见,仍有待细加评说。

新近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王勋成先生著《唐代铨选与文学》(以下简称《铨选》)一书, 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规划重点项目资助课题的最终成果。该书分绪论、九章、 参考及引用书目三个部分,九章的论题次第为:关试与春关,及第举子守选,考课,六 品以下官员守选,铨选,册授及其他,制举,科目选,选举制及铨选与文学的关系。傅 璇琮先生为之作序。读罢全书,我觉得不仅该书完稿梓行于世纪交替之间,在时间上具 有某种寓义,而且它的视角和方法对于我们思考古代制度史研究在21世纪如何继承与创 新颇有启发。

我觉得,《铨选》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较好地体现了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正如 作者在《绪论》所言明的,他之所以萌发研究唐代铨选与文学的关系,是受傅璇琮先生 《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的研究思路的直接启示。不过,从研究 方法来看,《铨选》对傅著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傅璇琮先生在《唐代科举与文学·序言 》对自己尝试运用的新研究方法作了如下说明:“这种方法,就是试图通过史学与文学 的相互渗透或沟通,掇拾古人在历史记载、文学描写中的有关社会史料,作综合的考察 ,来研究唐代士人(也就是那一代的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思维方式和心理状态,并努 力重视当时部分的时代风貌和社会习俗,以作为文化史整体研究的素材和前资。”对此 ,傅先生在为《铨选》作序时再次作出概括:“我于八十年代前期撰写《唐代科举与文 学》,旨在以科举作为中介环节,把它与文学沟通起来,研究唐代士子的生活道路、思 维方式和心理状态,以进一步考察唐代文学是在怎样的一种文化环境中进行,以及它们 在整个社会习俗的形成过程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铨选》无疑是继承和发扬了这一 研究思路。不过,作者将研究视角作了转换,其研究科举制度,不像已有的众多论著, 将视点或置于举子参加考试前的活动,或置于考试的科目、内容和方法等,或置于及第 后的仕途发展等,而是将视点转移到及第举子“守选”这一科举与入仕的过渡环节上; 其研究职官制度,也是将视点转移到六品以下官员考课后与升迁改转前的中间环节即守 选上。对《铨选》视角转换之所见,傅璇琮先生的《序言》有这样一段简洁的说明:“ 唐代士子科举及第后还不能作官,得先由礼部把他介绍给吏部,使他们取得出身,成为 吏部的选人,这就是关试。通过试判两节,成为吏部的选人,还要守选,一般得要几年 ,它是唐代为解决选人多而员阙少这一社会矛盾所立的制度。及第举子守选期满就可以 参加吏部的冬集铨选。但他们并不是吏部铨选的主要对象,吏部铨选还有庞大的队伍, 这就是数以万计的六品以下称为旨授的官员。这些官员,每一任即四考或三考满后,就 得停官罢秩而守选,作为吏部的常选人,他们一到守选期满,便赴吏部参加冬集铨选… …”《铨选》围绕守选制度的来龙去脉及其他方面展开论述,取得重大创获。另外,傅 著基于一定的考虑,“决定采取描述的方式,而不是主要采取考证或论述的方式”。而 《铨选》则更注重史事的钩沉索隐、辨误纠谬,于史实的考订和解释多有新见。这就使 得《唐代铨选与文学》和《唐代科举与文学》作为类似的选题而呈现不同的学术风格。 如果将傅著视为“纯粹是从文化史的角度研究文学的范例”(见傅璇琮著《唐诗论学丛 稿》的罗宗强之序),强调其文化史的研究方法的话,则我以为《铨选》更多的是运用 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并且是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视角转换的一个成功的新范例。

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至今在古代制度史研究中仍是 应该继承发扬的旨趣。《铨选》注重史实考订,并对史事阐释提出诸多新见,究其原因 ,固然在于作者具有相当扎实的文献学功底,读书细致,善于校勘。例如,作者对《新 唐书·选举志》、《旧唐书·职官志》关于关试后及第举子的等第划分及相应授予的散 官品阶的记载所作的订正(第19—20页),对今本《通典》关于明经及第和进士及第的等 级划分的记载是否有误所作的版本校勘和他证(第19—27页),对进士及第者的守选年限 为三年的考证(第52—55页),对六品以下官员守选年限的推论(第125—130页),等等。 不过,我更为赞赏的是作者得益于转换视角而收到的豁然开朗之效。换言之,由于作者 审视的是唐代选举制度研究中长期为人们所忽略的及第举子和六品以下官员任满以后通 常都要“守选”这一项制度,首次对“守选”制度的对象、程序、作用和社会影响作出 全面而细致的研究,因此才可能对诸多史料作出订正或新的诠释。例如,关于“关试” 与“释褐”的真实含义,作者揭示“关试”只是“礼部把新及第的举子移交给吏部,再 由吏部以考试方法接纳这些举子为选人的一种形式”,及第举子通常要守选,从而顺理 成章地说明唐代及第举子“关试后脱去的只是麻衣,并未换上官服”(第9页)。书中在 对举子穿麻衣或脱麻衣的场合及其寓义作了清晰描述之后,以之为据辨正皮日休的生平 、阐释唐代诗文中“乞旧衣”习俗的文化蕴含(第14—16页)自然有理有据。书中根据所 得出的“唐代举子及第后必守选”这一基本结论,辨正乔潭进士及第的时间非天宝十三 载、刘晏被授秘书省正字一职不在七岁时等,纠正不少史籍有关记载的错误或含混。书 中针对以往关于“前进士”、“前明经”含义的争议,指出:“前进士、前明经究其实 只是及第举子在守选期间的专称。一旦释褐授官,就再也不能称作前进士、前明经了” (第73页,并参见第34—38页)。而后复据以辨正两《唐书·李绅传》记述李绅进士及第 后即释褐国子助教之误(第76—78页)。书中根据对铨选程序及时限的研究结果,辨正《 五代会要》卷二二所载后周显德五年闰七月吏部南曹状文中“新起请十月一日,锁曹磨 勘”一句脱“一”字,应为“十一月一日”(第153页),辨析《资治通鉴》卷二一六“ 三铨三唱,仍过门下省审,自春至夏,其事乃毕”一句的时限有误。辨正《新唐书·元 结传》、《登科记考》等有关元结制举登科的记载之误(第264—265页),等等。在我看 来,《铨选》此类因视角转换所得出的考证新见,与“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 同”的“移步换形”文学手法实为异曲同工,再次印证在古代制度史研究中视角转换对 于创新是何等重要。

《铨选》转换视角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仅仅表现在史实考证,更引人注目还表现在 对若干史事的重新认识方面。例如,从及第举子守选的角度观察,书中分析李绅、韩愈 、皮日休等例之后,指出:“举子及第后入幕府为幕僚……实际上仍属于守选期间的活 动”;“及第举子入幕府并不像罢职的前资官将幕府作为仕进的跳板……他们多是待够 守选年限就入京参加冬集,因为他们只有通过吏部铨选才能改变前进士的身分,成为国 家的正式官员,在劳考中取得更高一级的品阶”(第79—80页)。这种对及第举子入幕府 现象的分析无疑更加准确。再如,对开元十八年宰相裴光庭创行的“循资格”铨选办法 的利弊,作者根据自己对“守选”制度出现和长期存在的缘由所得出的结论性意见,即 认为:“及第举子守选的根本原因,与六品以下官员守选的原因一样,是为了缓和官缺 少而选人多这一社会矛盾”(第50页)。作出了比较客观的评价,认为它“对于选人多而 员阙少的社会矛盾是有一定的缓解作用的,它既大大地减轻了数万选人同时云集京城的 压力,又为国家财政节省了一大笔俸禄开支,同时又可以使所有选人(除犯法者外)都有 做官升迁的机会”(第116—117页)。这种将“循资格”与“守选”制度联系起来,重视 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的评论,比起一味指摘其“论资排辈”、“贤愚不辨”之弊更发 人深思。《铨选》的这一研究视角,对于唐代文学研究也颇有助益,正如傅璇琮先生在 《序言》指出的:“这样的研究是非常实在的,对于了解唐代士人的求仕之途,特别是 中唐以后的士人生活,十分有用。因为大多数的唐代士人,包括绝大多数的唐代诗人、 古文家、传奇小说家,等等,都有这样的经历,而我们如果不清楚这一入仕之途,就搞 不清他们的具体经历及其思想感情,有时甚至连有些诗题也看不明白。”

以往的古代制度史研究,有一类著作偏重于制度条文本身的考述,这从“辨彰学术, 考镜源流”的角度来看仍是必要的。不过,我个人认为,制度史研究更多的应关注其运 行情况,舍此不能准确掌握各种典章制度在当时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真实作用,从而对 其利弊及历史影响作出客观正确的评价。制度的运行情况起码应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 是制度内部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是制度实施状况与条文规定之间的关系。《铨选》比 较注意了铨选制度运行的内部环节,试图让已消逝的古代典章制度能在笔下鲜活起来。 例如,书中用不少篇幅叙述铨选程序,包括对选格、长名榜等铨选文书的制定及其作用 的叙述,对取保锁铨、三度引验,铨试四事、糊名入等,据阙量资、三注三唱,送省过 官、旨赐告身等前后相衔的铨选环节的介绍,对《员阙簿》的编造程序的说明等,都有 助于加深读者对唐代铨选制度运行状况的了解。

不过,《铨选》对资料的选用和解释也有个别可商之处。例如,书中第130页论述政绩 特别贞著者可“不守选”时,引用的是《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的如下记载:“凡 内外官有清白著闻,应以名荐,则中书门下改授,五品已上,量加升进;六品已下,有 付吏部即量等第迁转。若第二、第三等人,五品已上,改日稍优之;六品已下,秩满听 选,不在放限。”我认为宜改引《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广池千九郎训点本)的如 下记载:“凡内外官有清白著称,强干有闻,若上中,则中书门下改授(注曰:清白著 称,皆须每任有使状一清、考词二清,经三任为第一等,两任为第二等,一任为第三等 。其都督刺史既无考词,每使状有一清字,亦准任数为等第。强干有闻科等第亦准此。 其科等第一等同清白第二等)。五品已上,量加进改;六品已下,至冬选量等第加官。 若第二、第三等人,五品已上,改日优之;六品已下,不待秩满听选,加优授。”因为 ,从史源来看,《唐六典》早于《旧唐书》;从内容来看,《唐六典》的记载所提供的 要比《旧唐书·职官志》丰富。明显的,它增加了“清白著称,强干有闻”者的考课等 级须得“上中”方可不守选。这不是随意的,而是因为考课要评为“上中”在唐前期仍 属难得。这可参见《唐会要》卷八一《考上》所载武德六年马周奏疏、上元二年狄仁杰 例、开元十七年条等。同时,它还明文规定“强干有闻”科的不守选如何比照“清白贞 著”科实行。再如,书中第48页引《唐大诏令集》卷一一○睿宗唐隆元年七月十九日《 诫励礼俗敕》(书中误为“风俗”)称:“明经及第,每至选时,量加优赏。若属停选, 并听赴集。”接着解释说:“所谓‘停选’,就是守选:‘并听赴集’,就是听任其赴 冬集铨选。”此说缺乏旁证。唐人官私文献使用“停选”一词的场合似不多见。如《旧 唐书》卷四《高宗纪》(《唐会要》卷七《封禅》同)载:高宗麟德二年正月,“甲子, 以发向泰山,停选”。《唐摭言》卷二《恚恨》载王冷然与御史高昌宇书称:“去年冬 二月得送,今春三月及第……值天凉,今冬又属停选……意者,望御史今年为仆索一妇 ,明年为留心一官。”据《铨选》第54页的考证,王冷然进士及第是在开元五年春,可 知当年冬朝廷停选。《敦煌变文集新书》卷八载:“元皓曰:阎罗大王今停选待弟,弟 须去,更不得延迟。”这是唐代民间文学使用“停选”之例。这些官私文献用语都说明 “停选”一词指的是朝廷因故停止常规的冬集铨选。或曰《新唐书》卷一○六《刘祥道 传》载刘祥道显庆年间上疏有“今入流岁四百,其倍两之,又停选六七千人……”之句 ,此“停选”即指守选。不过,这只是宋人欧阳修笔削史籍后的用词。查《旧唐书》卷 八一《刘祥道传》,其奏疏的文句是:“今年常入流者,遂愈一千四百,计应须数外, 其余两倍。又常选放还者,仍停六七千人。”可见刘祥道没有使用“停选”一词来表示 “守选”。睿宗敕文的原句是:“县令,字人之本;明经,为政为先,不稍优异,无以 劝奖。县令考满,考词使状有清字无负犯,明经及第,每至选时,量加优赏。若属停选 ,并听赴集。”可知这一优赏规定是同时针对县令考满获得“清”字考词者和明经及第 者两类对象的,为数并不多。所以,其意或可释为:这两种人若遇上当年朝廷停止常规 铨选,他们仍可赴京得到吏部铨注。再有,书中第65页引用《旧五代史》卷一四八《选 举志》所载后唐明宗天成五年二月九日的一段敕文,称:“近年文士,轻视举格,就试 时疏于帖经,登第后耻于赴选。宜绝躁求之路,别开奖励之门。”然后解释说:“所谓 ‘赴选’,是指离京回家守选。这些人不愿回乡守选,想在京城寻门路作官。”其实, 这一敕文中“赴选”一词的意思,与唐五代其他官方文书中的“赴选”一词一样(除“ 赴选”外,还有“冬集赴选人”、“赴选官人”、“年满赴选”等),同是赴京城“参 选”之意。《旧五代史·选举志》所载明宗的这段敕文完整的应如下:“近年文士,轻 视举格,就试时疏于帖经,登第后耻于赴选。宜绝躁求之路,别开奖励之门。其进士科 已及第者,计选数,年满日,许令就中书陈状,于都堂前各试本业诗、赋、判文。其中 才艺灼然可取者,便与除官,如或事业不甚精者,自许准添选。”可见明宗这一敕文是 针对进士及第者耻于到吏部南曹赴选的心态,给予他们特殊待遇,即他们不必和别的选 人一样到吏部南曹参选,而是由中书主持在“都堂”考试,视其考试成绩决定授官与否 。

评论视角转换的得与失,我以为《铨选》的视野仍有可拓宽之处。

当代史学家研究古代制度史,必须更加自觉地追求这样一种境界,即以联系的发展的 眼光,深入揭示典章制度变迁的原因、过程和社会影响。钱穆先生曾通俗地解释说:“ 研究制度,不该专从制度本身看,而该会通着与此制度相关之一切史实来研究。这有两 点原因,一因制度必针对当时实际政治而设立而运用。单研究制度本身而不贯通之于当 时之史事,便看不出该项制度在当时之实际影响。一因每一制度自其开始到其终了,在 其过程中也不断有变动,有修改。历史上记载制度,往往只举此一制度之标准的一段落 来作主,其实每一制度永远在变动中,不配合当时的史事,便易于将每一制度之变动性 忽略了,而误认为每一制度是凝滞僵化,一成不变地存在。”(钱穆《中国历史研究· 如何研究政治史》)就动态研究的要求而言,《铨选》对唐代铨选制度从横切面加以剖 析较多,廓清不少问题,但从纵向即动态的角度所作的观察不足,特别是对中晚唐铨选 制度发生的一些变化,尚欠明晰的分析或概括,读后给人印象不深。这当然是囿于中晚 唐的相关资料较少、脉络不清(书中试图引用一些五代的资料说明唐制的变化,但五代 的有关资料其时间性跳跃较大,且不少是孤证),这是有志于研究晚唐五代选举制度变 动者都面临的共同的资料障碍,《铨选》于此难有突破,也在情理之中。不过,有些问 题的遗漏,恐怕与作者的研究思路和视野尚可拓展有关。例如,“减选”的出现,书中 摘引的都属唐后期五代的事例(第132—136页),笔者所见也几乎都是唐后期和五代的, 而且多数与鼓励地方官员加强履行财政经济管理职能有关。我觉得,这种现象不仅证明 铨选制度在唐前期和唐后期的确存在不少变化,而且是否暗示唐后期“减选”措施更多 地被采用,可能与唐后期财政管理体制演变以及中央财政状况有关?再如,及第举子在 “守选”期间政府给予的待遇在唐前后期是否有变化,也是一个《铨选》未涉及的问题 。事实上,正如韩国磐先生在《科举制和衣冠户》(《厦门大学学报》1965年第2期)所 率先引用并分析的,今人在武宗《加尊号后郊天赦文》中方首见的“衣冠户”一词,乃 特指“前进士及登科有名闻者”(《全唐文》卷七六),他们可合法地享受政府给予的一 定范围的免役或免税优待。这种在唐后期才形成的包括“守选”的“前进士”在内的“ 衣冠户”,作为特定的社会阶层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特别是加剧赋役不均矛盾产生较 大影响。这从“守选”制度在唐前后期变化的角度来看,应该也是一个较重要的问题。

《铨选》对影响唐朝制度实施状况的各种政治力量以及时局特点的论述也欠全面。书 中列有“吏部选官善恶评”一题(第219—228页),旨在揭示吏治对铨选制度的影响,这 对于正确认识中国古代典章制度的条文规定与实施状况之间的关系很有必要。不过,中 国古代实行的是以皇权为核心的官僚政治,除了吏治,皇权对典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的 影响相当大,特别像法律制度、铨选制度之类。例如,宋人钱易在《南部新书》卷九指 出:“贞元中仕进道塞,奏请难行,东省数月闭门,南台惟一御史。令狐楚为桂府白身 判官七八年,奏官不下。由是两河竞辟才,抱器之士往往归之,用为谋主,日 以恣横。元和以来,始进用有序。”他所指出的德宗贞元年间铨选制度不能正常运行的 现象,很值得分析。比较直观地看,旧史已经指出,这是德宗皇帝出于猜忌心理而对铨 选横加干预、大权独揽的后果。时相陆贽在《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指出:“国朝 之制,庶官五品已上,制敕命之,六品已下,则并旨授。制敕所命者,盖宰相商议奏可 而除拜之也。旨授者,盖吏部铨材署职,然后上言,诏旨但画闻以从之而不可否者也。 ”(《陆宣公集》卷一七)这说明唐朝各品官员的铨选注拟权限,在皇帝、宰相和吏部三 者之间有着制度性的划分。然而德宗采取的却是“鉴赏独任于圣听,搜择颇难于公议” 的办法。对德宗干预吏部考课与铨注的具体情况,陆贽在《论朝官阙员及刺史等改转伦 序状》也有论及(《陆宣公集》卷二一)。及至陆贽被贬,德宗对铨选的干预更是变本加 厉,《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贞元十二年十一月记事云:“上自陆贽贬官,尤不任宰相, 自御史、刺史、县令以上皆自选用,中书行文书而已。”如果再进一步思考,德宗对官 员的猜忌心态加剧,独揽铨注大权,不仅与他个人的政治素质和性格有关,当也与他对 叛藩作战接连失败、经历“泾原兵变”之祸以及朝廷朋党之争等有关。也就是说,唐朝 皇权干预铨选也带有时局的特点。再如,宦官干政或专权也是唐后期的时局特点之一。 宦官势力对唐后期铨选制度的实施状况也必然有不小的影响。如贞元年间宦官窦文场、 霍仙鸣控制神策军,“势倾中外,藩镇将帅多出神策军,台省清要亦有出其门者矣”( 《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贞元十二年六月记事)。可见铨选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的实施 状况要受多种政治势力的影响,可以从更多的方面和角度去加以研究。

当然,一部著作的内容可以根据它的主题选择侧重点,我想强调的主要是,如果能更 加注意用联系的变动的眼光审视中国古代制度史,就可能把制度史写得更丰满鲜活。

谈视角转换,当然是与已有的视角比较而言。“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产生于“ 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铨选》转换视角的创获,无疑是建立在前人研究的雄厚学术 基础之上。不难看出,《铨选》所论及的不少问题,如第三章《考课》,第七章《制举 》、第八章《科目选》等,今人都取得不少重要研究成果。以科目选为例,关于博学宏 词科、书判拔萃科设置时间,平判入等是否属于科目选,科目选的性质等问题研究,远 的且不说,国外学者的成果也且不论,仅20世纪90年代的,就有刘海峰先生的《唐代教 育与选举制度综论》(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版)、吴宗国先生的《唐代科举制度研究》 (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高明士先生的《隋唐贡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 版)等著作行世,提出不少值得重视的见解。如吴宗国先生就认为“平判入等”不能称 为科目选(参见吴著第97页)。当然,对这些问题,《铨选》也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不 少见解或新的论证,并非简单的撮述归纳。但是,《铨选》附录的“参考及引用书目” ,与主题直接有关的今人论著,仅列举程千帆先生《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和傅璇琮先 生《唐代科学与文学》两种,而未能列举更多的今人有关论著,这既未能较全面地反映 学术史的发展过程,也不便于读者更好地判断作者的继承和创新之处,今后有机会的话 宜对“参考及引用书目”加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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