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投资银行参与并购的战略思考_投行论文

促进投资银行参与并购的战略思考_投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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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伴随着西方产业发展史上的五次声势浩大的并购浪潮,投资银行在推动并购浪潮的同时,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在重新组合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并购提供金融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一、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合理逻辑

产权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企业可以使市场交易内部化而减少交易费用。在现实经济中,交易费用作为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会随着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结构和政府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进而影响企业产权制度安排和企业边界的确定。企业并购就是企业为适应这些变化,出于节约经营活动的交易费用,低成本扩大企业边界,通过产权的转让和交易,对存量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活动。企业并购这一产权交易形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经营的交易费用,但由于企业并购是一项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而且风险很大的企业外部交易型战略决策,因而交易活动的参与者为达成交易,还要发生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构成了企业并购的运行费用。如果企业并购的运行费用高,以致超过因企业并购而节约的交易费用,并购交易就难以实现。为尽可能地减少并购运行费用,促成并购交易的实现,需要各种交易中介组织的介入,各自承担某种或某几种交易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各种服务,保证市场交易顺利有序进行。投资银行作为一种高级形态的中介机构,可以为企业并购而提供专业化金融支持,从而有效地降低市场交易费用,促进市场效率的提高,为生产的进一步分工扫除市场的障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大多数企业并购都是在投资银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协助下完成的。

投资银行主要从以下两方面降低并购交易费用:(1)能较好地解决并购过程中的信息分散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信息成本。投资银行可以通过信息生产专业化,利用分工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性,将一系列的信息处理过程交给专门从事并购活动、具有一流素质的专业人士,通过信息网络集中处理,可以有效地降低信息搜集和处理成本,提高信息质量。(2)降低并购风险成本。投资银行可以充分利用专业人士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多种专业化的分析手段,对企业并购的各个方面,如机会评价和选择、资产评估、并购结构设计、并购条件的确定及收购资金的安排等,进行深入研究,精心策划,在最大程度上排除决策的主观性和盲目性,从而降低并购风险,增强并购交易的有效性。

一般来说,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活动中主要履行两项功能:一是担当并购主体的财力顾问,对买方而言,主要是帮助筹划并购,寻找目标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为买方提供一揽子的筹资办法;对卖方而言,主要是帮助选择买方企业,确定是否接受并购、抵制恶意收购等。二是履行部分一线监管职能,依靠自身谙熟政策法规的特长,杜绝和防止企业并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规范、市场操纵等,确保企业并购活动在法制化、市场化、理性化的健康轨道上有序发展。

二、投资银行参与我国企业并购的重要意义

从企业并购的角度看,以企业并购为核心内容的资产重组是我国盘活巨额存量国有资产,搞活国有企业,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根本途径,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的企业并购起始于80年代,经过10多年的改革探索,基本上形成了两种并购模式:即自上而下、由政府依据产业政策,以所有者身份促进企业并购的“保定模式”;自下而上、由企业双方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达成协议,报双方主管部门批准的“武汉模式”。这种以政府为并购主体之一的企业并购方式虽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从中暴露出来的政府行政干预、重组效率低下等弊端,却显示出它很大的局限性。投资银行参与我国企业并购,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企业并购中存在问题,有利于纠正在企业并购中长期以来存在的政府“越位”现象,减少政府对并购事务超出出资者权限范围之外的干预;有助于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分工合理、责权明确的并购交易体系,使企业并购真正成为企业通过经济活动追求自身利益的一种自发行为;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有利于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信息、技术、知识、人才、融资方面的巨大优势,为企业并购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并购策划,增强并购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而提高国有资产重组的经济效率,促进产业集中和结构优化。

从投资银行的角度看,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兴起的一个新兴行业。目前,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代理这两项本源业务上。这两项传统业务都面临严峻挑战,企业并购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发展的契机。通过参与企业并购,投资银行不仅可以拓宽生存和发展空间,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可以增强经济实力,反过来促进一、二级市场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障碍与对策

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全面参与企业并购,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战略转移的条件尚不成熟,还存在诸多障碍亟待解决。

1.产权障碍及对策

企业并购作为一种产权转让或交易行为,其前提条件是产权制度的合理化安排,包括产权界定清晰、产权流动顺畅和产权结构合理,而我国目前的低效率产权制度安排,恰好成为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最大障碍。

首先,产权界定不清晰造成政府部门的“越位”和企业并购主体的“缺位”。在企业并购中,政府常常以非经济目标代替经济目标,通过强制撮合进行“劫富济贫”式兼并。与政府部门的“越位”相对应的是企业并购主体的“缺位”,由于企业法人财产权未真正落实,企业很难产生利益最大化的并购动机,即使具备了开展并购的动机,也无权采取实际行动,最终的决策权在有关主管部门手中。政府部门的“越位”和企业并购主体的“缺位”,在本质上排斥了以投资银行为代表的市场交易中介的参与。

其次,产权结构不合理和政策限制造成了产权凝固化。当前,要想通过证券二级市场实现企业并购十分困难,大量的企业并购只能依赖于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份在柜台外交易,或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实现,产权流动性很差。产权不能在市场上自由合理地流动,意味着产权流动的方向主要受人为而不是市场力量左右,意味着交易的定价主要由讨价还价而不是市场价格机制确定,不仅造成产权交易的弱效性,而且使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空间和余地十分有限。

为此,应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落实政府和企业各自拥有的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及其相应的责、权、利,分离政府社会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职能,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并购,而是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代表国家以出资者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经营主体。同时,分批、分阶段、分渠道、有步骤地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问题。

2.资本市场障碍及对策

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完善、成熟的资本市场是投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且为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提供相对公开的市场信息、自由流动的资产要素和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对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制约因素,除上面提到的市场流动性较弱外,还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1)资本市场规模偏小。由于股市规模的限制,相当多的企业并购只能在场外进行,不能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并购有效性。(2)融资渠道不畅。投资银行没有自己的融资渠道,开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的资本金,这给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上策划兼并收购造成实质性障碍。(3)产权交易市场问题较多。我国目前的产权交易市场分散在全国各地,市场规模较小,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网络,基本上是“买方市场”。为此,今后可适当扩大证券市场规模,通过撤并一部分无效或低效率的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网络,为投资银行的业务活动开拓空间。在融资渠道上,可以考虑通过货币市场进行短期融资,或通过资本市场以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进行长期融资。

3.企业家障碍及对策

企业并购离不开企业家的参与和配合。企业并购的原动力主要发端于企业家对企业发展方向的战略性部署。我国目前企业并购过程中,企业家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限于本身的观念和素质。绝大部分企业的厂长、经理仍局限在组织生产和开拓市场产品经营的层次上,站不到资本经营和组织产权的高度认识自己的角色定位。二是限于目前产权制度的不明晰,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企业法人财产权又难以落实。三是受制于企业家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家很难冒险去从事高风险、见效慢的企业并购活动,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千方百计地阻挠其他企业对本企业的并购,从而形成“内部人障碍”。为此,要重视企业家队伍的建设,转变观念,提高经营管理素质,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家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如理顺产权关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把企业家的自身利益与企业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使企业家真正成为“企业工程师”。

4.投资银行自身障碍及对策

企业并购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对投资银行本身提供了更高的要求。投资银行的资金实力、市场信誉、人才素质、业务水平、管理经验、经营机制等,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并购的成败。我国目前企业并购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较差,这与当前投资银行发展滞后有很大关系,具体表现在:有关投资银行的法制建设滞后,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投资银行法对投资银行的法律地位、业务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资本金规模小,资本金规模直接限制了我国投资银行的资产运作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也难以承受投资银行业务的高风险。目前我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尚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力促进投资银行的发展,应加速投资银行的法制建设,为投资银行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明确规定投资银行在参与企业并购中的重要作用和功能,赋予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尤其是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的合法权利,并对企业并购活动中的投资银行业务资格认定、责任权利、运作流程、收费标准以及违约责任作出规定;要通过政策法规的引导,形成由全国性综合投资银行牵头、区域性中等规模投资银行和专业化小型投资银行跟随其后的“雁阵式”行业结构;聘请专家顾问、国外同行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高等院校培养一批既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又具有高超的业务技巧的投资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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