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的人生价值观_陈嘉庚论文

陈嘉庚的人生价值观_陈嘉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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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庚光辉的一生,是竭尽全力为祖国和人民的前途奋斗的一生,是热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改造社会的一生。国内学者评价他是“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活动于一身的领袖人物,他一生立言、立德、立功之处,多之又多。他的丰功伟绩表现在各个方面,国内、国外兼而有之。”①国外学者评价说“陈嘉庚已光芒焕发地成为了一个民族的(中国的),乃至整个东南亚及亚洲的风云人物。”②他的一生之所以能做出如此伟大的贡献,之所以能在中国近现代的历史、东南亚的历史留下如此深刻的影响。其原因何在呢?过去已有不少论者从陈嘉庚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思想去探讨,还有的论著从陈嘉庚个人独特品格甚至他所具有的“同安精神”去找答案。毫无疑问,这些研究都从不同侧面深化了陈嘉庚思想的研究,尤其是对陈嘉庚爱国主义思想的研究,更是把握了陈嘉庚思想的内核。但是,仅此还不足以完全说明陈嘉庚一生的全部活动和他立言、立德、立功多之又多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人们的思想行为总是一定价值观的反映,人生价值观则为人生行为标准规定了总的选择方向,陈嘉庚也不例外。因此,在深入研究陈嘉庚的时候,很有必要探讨他的人生价值观问题。

从陈嘉庚一生的言行来看,他的人生价值观主要可以从下列四个方面来考察。

(一)社会价值观

陈嘉庚对于个人与社会之间价值关系的理解,是强调人生的社会价值,即人对于社会的贡献。他的社会价值观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改造社会。陈嘉庚回忆生平时说过:“生平志趣,自廿岁时,对乡党祠堂私塾及社会义务诸事,颇具热心,出乎天性之自然,绝非被动勉强者……”,③他还多次说过“愿为公众服务,却为一生不移之宗旨。又念社会事业,当随时随力,积渐做去。”④

陈嘉庚的为社会服务的人生追求,又集中体现在他兴办教育、为国为民作奉献,他自己认为“欲为公众服务,亦以办学为宜。”兴办实业,也是为了使办学财源有保证。而当教育与实业的计划受到外来威胁的时候,陈嘉庚便毅然扬起“政治挂帅”的大旗,为国家、民族的存亡而献身。⑤但兴学办教育是陈嘉庚一生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改造社会的最辉煌业绩。从1913年起,陈嘉庚独资在集美创办了规模宏大的集美学村(学校群)、厦门大学,而且在侨居地新加坡创办、赞助了许多学校,从而建立起一个从基础教育到师范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华文教育的体系。据统计,由陈嘉庚先生创办、赞助和代办的各类学校,在海内外达118所,为中国和东南亚社会造就了成千上万的人才。他办教育的实践,确实是做到了他所说的“立志一生所获财利,概办教育,为社会服务,虽屡经困难,未尝一日忘怀。”⑥

人生的价值重在社会贡献,这是由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人类整体的最大价值效益取向所决定的。陈嘉庚非常明确地摆正了个人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任何时候都奉行社会价值至上。因此,他能时刻把自己作为社会的一份子,竭尽全力为社会需要拼搏和奋斗,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献身。陈嘉庚生平服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信念,多次说过“尽国民一份子天职”的话。这种“匹夫”、“天职”观念,反映在他的教育思想体系中,就是他一生都在提倡并身体力行的“全民办教育”思想。他认为,教育既然是造福人类、造福社会、造福子孙的事,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有义务为教育事业尽力,全社会都应该关心教育事业,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陈嘉庚明确指出:“教育慈善诸事业,本为吾人应尽之天职,如有力者出资,无力者则从事宣传,量力行之。”⑦有些人不愿尽力、认为教育事业只是政府的事情,他对此多次开导,并列举世界先进国家社会办教育的事实进行动员。1935年,厦门大学林文庆校长到南洋募捐经费未达目的,在欢送林文庆回国的宴会上,陈嘉庚就此事发表演讲说“窃吾人每开口便推责政府,不肯全担之不是,其大意似乎教育事业,不关国民义务。吾人正因为有此错误观念,所以未能慷慨多输,有之亦勉强作情面而已。”他认为“……至国民应负私立学校经费之义务,乃国民天职,世界除苏俄共产化外,其他列强,凡教育或慈善经费,大半出之国民私财。事实甚显然也。”⑧陈嘉庚在其办学过程中,多次阐述全民办教育的观点,并为动员社会力量办学而奔走。他尤其注意西方先进国家如何办教育,号召国人效仿,他说:“诸文明国教育,除却政府注意维持外,而个人社会捐资倡设者,其数尤钜,且多有倾家捐助办学者,故其教育界能收美满之效果,非全倚靠政府也。”⑨又说:“尝观欧美各国教育之所以发达,国家之所以富强,非由于政府,乃由于全体人民。中国欲发达,欲教育发达,何独不然。”⑩陈嘉庚的社会价值观,在他的全民办教育主张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而陈嘉庚一生“毁家兴学”的伟大业绩,正说明他是身先作则,尽国民天职的榜样。

陈嘉庚奉献社会的人生价值观是很彻底的,他只求多做奉献,惟恐这种奉献不能贯彻到底。他虽然牺牲了自己的经济事业,独立支撑厦大办学16年,而当厦门大学1937年改为国立时,他丝毫也没想邀功回报,却仍然站在国民一份子的立场,为未完满尽到“天职”而遗憾,他说:“每念竭力兴学,期尽国民天职,不图经济竭蹶,为善不终,贻累政府,抱歉无似。”(11)可见其精神境界之高尚、纯洁。

当然,陈嘉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改造社会的价值追求还表现在许多方面,功绩不胜枚举,例如,他抱定改造社会、富强祖国的强烈愿望,支持社会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运动、爱国运动;他高举爱国主义大旗领导和推动了海外华人的爱国政治运动、抗日救亡运动;他对社会慈善事业尽心尽力,他为改革社会的陈规陋习献计献策。总之,作为人生价值组成部份的社会价值观,陈嘉庚通过一生的伟大实践活动,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二)义利观

义利观一般泛指对于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的关系的看法,是作为个人道德理想、道德修养和对于物质利益的态度的关系,也是人们处理经济关系的准则。作为一名自强不息的著名工商企业家,一位在外国垄断资本包围压迫下的华人实业家,一位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有着明确的“见利思义”、“义而后取”以及重“道义”、重“公利”的义利观。

首先,陈嘉庚主张商业、实业应该有竞争,“盖吾人作事,当存有竞争之心,乃有进步之效。”但是需要用正当手段去竞争,然后谋利。只有追求正当的“利”才是符合“义”的行为。

1929年,陈嘉庚在他拟订的《陈嘉庚公司分行章程》中,明确规定“与同业竞争,要用优美之精神与诚恳之态度。”(13)为了取得商战竞争中的胜利,他总结了许多正当竞争的“生意经”在本公司推行,例如“待人勿欺诈,欺诈必败;对客勿怠慢,怠慢必招尤。“以术愚人,利在一时;及被揭破,害归自己”。“货真价实,免费口舌;货假价贱,招人不悦。”要求公司人员文明经商,对服务质量与盈利的关系作了精采概括:“谦恭和气,客必争趋”,“待入门顾客,要如自己亲戚”以及“肯努力,多推销,未见利,利不少”、“货物不合,听人换取,我无损失,人必欢喜”等等。(14)陈嘉庚从接过其父手中濒临倒闭的粮店开始,到以制造、销售菠萝(黄梨)罐头起步,以经营橡胶业而发迹,一直到20年代中期发展到事业顶峰,前后创设商店百余处,各项工厂30余所,垦植橡胶及黄梨园万余英亩,雇佣职员工人常达万人,成为财力雄厚的企业家,被称为马来亚的“亨利·福特”、“橡胶大王”等。这些业绩的获得,经营的成功,除了机遇等因素之外,主要是陈嘉庚有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雄才大略,他重视质量、信誉,重视人才的培养、教育,重视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主张用诚实的劳动去获取正当的利益。他办实业的实践,体现了“见利思义”、“义然后取”等中华文明中传统的义利观。

从陈嘉庚平时对其家属和部属提出的行为准则,也可以明显地反映出他的义利观。他在“家训”中明确提出“不取不义之财”,“不可见利忘义”,(15)他要求下属公司职员应严守下列禁例:“不准以分行名义,代人作保,暨欠债项”、“不准兼营他业”、“不准侵欠公款”、“不准放货项于兄弟、亲戚”、“不准在行内外赌博及违禁之事”等等(16),用严格的纪律和道德规范去防止获取不义之财。

第二,陈嘉庚义利观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重公利、重道义。他经营企业的目的,在他拟订的公司章程中曾明确阐述:“本公司以挽回利权、推销出品,发展营业,流通经济,利益民生为目的”;陈嘉庚还多次论述兴办实业与兴办教育的关系,他深知经营实业是兴办教育事业的基础,“教育之命脉系于经济”,(17)同时他又认为实业与教育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教育之必须经济,经济之必赖实业。实业也,教育也,固大有互相消长连带关系也明矣。”(18)但是,在经济危机和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压迫的夹击下,要维持办教育的巨额开支就势必影响他多年苦心经营的经济事业时,他毅然地作出了“宁使企业收盘,绝不停办学校”的抉择。(19)早在1929年,陈嘉庚企业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已处境维艰,有朋友劝他暂时停办或缩小学校规模,以使企业渡过难关,但是陈嘉庚毫不犹豫地说:“余不忍放弃义务,毅力支持,盖两校如关门,自己误青年之罪小,影响社会之罪大,……一经停课关门,则恢复难望。”(20)视停办学校是对社会的有罪行为。后来,陈嘉庚企业的处境更为恶化时,外国垄断集团向他提出可以给他的企业以“照顾”,但必须以停办集美、厦大两校为条件,他不屈服于压力,予以断然拒绝。以上事实清楚地说明,陈嘉庚为了祖国和民族的“公利”,为了对社会尽“道义”,牺牲了自己的全部企业。这种义利观,充分显示了祖国和民族的“公利”,为了对社会尽“道义”,牺牲了自己的全部企业。这种义利观,充分显示了陈嘉庚的“公而忘私”精神和伟大人格,体现了他崇高的社会理想追求。对于为了坚持办学而牺牺自己的经济事业一事,陈嘉庚始终没有“丝毫悔念”,反而更加矢志不移,他说:“果不幸肩负校费致商业完全失败,此系个人之荣枯,与社会绝无关系也。”(21)而对于当时议论他的人,笑他“孟浪”也好,讥他“轻财”也好,陈嘉庚的回答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22)

金钱观

在“金钱万能”的资本主义社会,衡量客观事物的价值及价值的大小总离不开金钱,千方百计为自己积累更多的金钱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陈嘉庚一生赚过很多钱,曾是富甲一方的千万富翁,与同时代的著名侨商黄仲涵、陆佑、胡文虎一起被人称为南洋华侨的“四大天王”。然而,在对待金钱的态度上,他的大公无私精神却远远超过同时代的人,在仗义疏才方面没有任何人可与他比拟。对于钱财,陈嘉庚生平信奉三条原则:第一,“财由我辛苦得来,亦当由我慷慨捐出。”(23)第二,“金钱如肥料,散播乃有用。”(24)第三,“无为之费,一文宜惜;正当之消,千金慷慨。”(25)这三条可说是陈嘉庚金钱观的高度概括,这与所谓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金钱价值观是完全对立的。陈喜庚言出必行,他一生的伟大业绩之一,就是“慷慨捐出”几乎自己的全部财富给社会、给祖国和人民,他毫不吝惜地把金钱散播在海内外的教育、慈善事业以及革命运动、爱国运动之中。“发了财的人,而肯全拿出来的,只有陈先生一人,”这是著名教育家黄炎培先生的高度评价,事实正是这样。即以陈嘉庚对教育事业的捐献而论,80年代初有学者估计,约有一亿美元左右,(26)这是那个时代里空前的壮举。然而,陈嘉庚对财富的捐献,根本的重要的意义不在于数额多少,而是他对教育事业“慷慨捐出”的彻底奉献精神和宗教般的虔诚,以及他的精神力量的影响。陈喜庚并不是在有了庞大财富后拿出一点余钱来办学,这与国外一些资本财团也赞助教育有根本区别。他认为:“夫公益义务固不待富而后行,如必待富而行,则一生终无可为之日。”(27)在这样的金钱观下,他的“捐资”有与众不同的特点。第一、盈利和捐资同步,边经营边捐献,诚如他自己说的那样,”须知我办学校,非积存巨金,寄存银行,一切经费,皆待经营。”(28)第二,捐资计划在先,筹资在后,正如他自己常说的“钱未到手,就先准备把它用掉。”(29)第三,倾其财富。甚至不惜变卖自己的房产来维持学校经费,出现感人至深的“出卖大厦,维持厦大”的义举。第四、举债办学。自1926年至1934年,他的实业亏损达1,000万元,但还是设法付给集美、厦大两校经费378万元,这些钱是以他的厂房、地产、货物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的。(30)第五,牺牲自己的企业来办学。在要学校、还是要企业的重大抉择面前,毅然放弃自身利益也不让学校停办。以上各点。正如有些学者所评价的那样,陈嘉庚“轻金钱、重义务”,把全部财富献给了社会。(31)

陈嘉庚对社会、对人民是那样“千金慷慨”,但对自己的生活费用和子女亲属用钱,却又是那么“一文宜惜”,近乎苛求。享乐主义价值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陈嘉庚对此嗤之以鼻。他说:“‘有财不乐则愚’,斯语似有价值。然以鄙意度之,要当以国势为判断,在吾侪际此存亡之秋,忧国不遑,奚遑娱乐,故有财宜输教育为急务。”(32)他判断用钱财是否得当的标准是“国势”,说到底就是以国家的需要来衡量。他一生艰苦朴素,自奉菲薄,日常生活极为简朴,他提倡“个人少费一文,即为国家多储一文,积少成多,用之兴学。”(33)他捐资办学兴建了座座高楼大厦,却舍不得花钱去重修被战火毁坏的私宅;他为祖国、为人民捐出了巨额财富,自已却过着吃薯粥、穿补丁衣服、用陈旧家具的淡泊生活;他是著名的实业家、华侨富翁,却不沾烟酒,不喝咖啡,连看场电影也视为奢侈;他是誉满海内外的社会活动家,华侨领袖,却从不讲排场、搞应酬,甚至不许家人亲友为他祝寿。凡是参观过集美陈嘉庚故居的人,目睹那件件陈旧遗物,无不为他简朴的生活而惊奇、而感动,无不产生敬仰之情。

陈嘉庚也不主张把钱财遗留给子孙后代,这是他金钱观的一个重要特点。首先,他认为“兴国”方能“兴家”,而兴学即是兴国。世人把积攒的金钱遗留给子孙,莫非是为了“兴家”,“既要兴家则对于兴国之教育不可不加注意焉。”(34)因此,金钱应该先用在兴国之举。第二,他认为对子女应有“道德之爱”,而不是“金钱之爱”。“且贤而多财则损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是乃害之,非爱之也。”(35)第三,他认为儿女应该自己去拼搏奋斗,“儿孙自有儿孙福,勿为儿孙作马牛。”(36)在这样的金钱观下,陈嘉庚在世时对子女、亲属使用钱财的要求极为严格,不允许有丁点儿的“大手大脚”行为,自然也绝无意留任何财产给子孙后代;陈嘉庚临去世时,嘱咐将自己的300万元存款全部献给国家,其中200万元留作集美学校建校基金,50万元用作筹建北京华侨博物院;50万元捐作集美福利基金。以上事实说明,他真正实践了一生奉行的“金钱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伟大格言。

(四)道德价值观

作为陈嘉庚人生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他的道德价值观反映了“立身人格”和“做人第一”的价值取向。他在回忆生平时写道:“……对于轻金钱,重义务,诚信果毅,嫉恶好善,爱国爱乡诸点,尤所服膺响往,而自愧未能达其万一,深愿与国人共勉之也。”(37)实际上,陈嘉庚的高尚道德风范事事可见、时时可见,事例不胜枚举,而他毕生提倡和身体力行的“诚毅”精神,“明辨是非”、“嫉恶好善”、“不图名利”等尤为集中地体现了他的道德观。“诚毅”精神的含义博大精深,影响深远。“诚”字包含了忠诚于祖国和人民、待人处事要诚实之意;“毅”字包含了刚毅顽强、坚忍不拨之意。“诚毅”二字最初为陈嘉庚为集美学校手订的“校训”,也是对集美学校师生道德规范的要求,集美校歌写道:“‘诚毅’二字心中藏,大家勿忘!”七十余年来,“诚毅”精神培养了一代又一代莘莘学子,其影响远远超出了集美学村,陈嘉庚正是以身作则、贯彻发扬“诚毅”精神的榜样。他经历过三个不同的历史时代,始终以对祖国、对人民的赤诚之心,站在时代前列;他无论是领导爱国政治运动还是倾资办教育,都是百折不挠、奋斗不懈。他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领域能建立诸多功勋,也正是“诚毅”精神贯彻整个人生的结果。即使从比较狭窄的范围来说,他待人处事的诚实和宽容也是高风可范的。20年代,在橡胶市场商战激烈的形势下,陈嘉庚公司处境艰难,但就是这困难的时候,对于下属职员、亲属离开公司去独立创业经营橡胶,他不但同意,对有的人还给予一定支持。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余素抱宁人负我宗旨。”(38)

陈嘉庚一生明辨是非、善辨是非,因此他敢做敢为、敢怒敢言。他认为,“做人最要紧的是有是非。……分别是非,不但对国家如此,就是个人也是一样。无是非就不算是人。辨别是非,是做人的基本条件。”(39)他甚至提出:“身家可以牺牲,是非不可不明。”(40)陈嘉庚不但有强烈的是非观,而且有明辨是非的客观标准,这就是:第一,“为国家民族计,”(41)第二,“但凭事实真相”。(42)从1927年到1940年回国慰劳考察之前,陈嘉庚是坚决的“拥蒋派”。然而,当他亲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考察团访问了重庆、延安之后,目睹国统区的黑暗腐败,解放区的欣欣向荣,他的政治信念发生了重大转折,思想认识有了新的飞跃。他尊重事实,以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试金石,敏锐地分清了大是大非,从此认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救星。当他据实报告观感,颂扬解放区的光明景象时,国民党的威肋、监视随之而来。对此陈嘉庚毫不退缩,他说:“余所言乃据所闻所见事实,……凭余良心与人格,决不能指鹿为马也。”(43)新中国建立后,陈嘉庚代表海外华侨参加国家政权工作,担任过许多重要职务,是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的朋友。他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计献策,不遗余力,贡献了重要力量;另一方面,他也对党的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直言不讳地提出批评。他批评1958年大跃进中的浮夸风,他痛斥党内某些人的官僚主义,他多次反对过份吹捧苏联。总之,他不能容忍任何有损于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事发生,表现出他一贯实事求是、明辨是非的高尚品格。

陈嘉庚一生嫉恶如仇,痛恨姑息养奸。早在辛亥革命时期,汪精卫就是陈嘉庚加入同盟会时认识的旧友,“汪之才华颇令陈嘉庚倾心,”(44)在筹办厦门大学时,陈嘉庚曾诚邀汪出任校长,二人素有私谊,但在中华民族的危亡关头,身为国民党副总裁的汪精卫不是站在坚决抗日一边,而是主张对日和谈时,陈嘉庚以民族大义为重,首先挺身而出揭露、声讨汪精怀,并且穷追不舍。陈嘉庚以国民参政员身份,提出“敌人未退出我国以前,公务员谈和平便是汉奸国贼”的提案并获得通过,被誉为“古今中外最伟大的一个提案”。陈嫉恶如仇的品格,也表现在他对那些无耻小人,决不屑与之为伍。1921年厦门大学大学开办之初,校长邓萃英曾带来一块由当时大总统徐世昌题赠的匾额,以示褒奖。陈嘉庚认为徐世昌是袁世凯的结拜兄弟,缺乏士人气节,不愿悬挂他的匾额,终弃置于一旁。(45)

陈喜庚一生功绩彪炳,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和威望,受到海内外人士的衷心敬仰,但他从来不愿别人颂扬他、宣传他,他也最鄙薄那些沽名钓誉、巧言令色之辈。他建筑了那么多雄伟壮观的学校,却不曾在任何一栋建筑物上标刻自己的名字;他捐献了那么多钱财给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却从不许可用他的名字命名奖学金、基金会之类;他致力于华人新闻传播事业,销行最有影响的华文报纸,却从不让报纸报道他的功德。在他一生中花去最大财力、最多心血的厦门大学,同样不让歌颂自己的事出现。抗战期间,陈嘉庚回国考察,看见已迁址长汀的厦门大学有个“嘉庚堂”,很不高兴,深怪学校当局事先没有征求他的意见。(46)细微之处见精神,上述一切足见陈嘉庚一生的高尚道德精神,他对自己所作的贡献的看法是:“不足资宣扬,实聊尽国民之天职而已。”(47)

人生价值观的本质是人生的目的、意义,即一个人应当怎样生活、采取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人应当具有什么样的人生理想、人生追求和人生道路,对自身才是高尚的,对社会才是有积极意义的。通过对陈嘉庚的社会价值观、义利观、金钱观、道德价值观的分析,可以看出他的人生价值观是高尚的、积极的、进步的,它至少呈现下列三个特点:一是崇高的理想追求与人格追求的结合,二是价值观目标与人生社会实践的统一,三是人生价值标准与客观价值标准的一致。可以说,陈嘉庚的一生为祖国和人民无私奉献,为人类进步事业不懈奋斗,他的人生价值观是和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的,他的人生价值实践活动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这样的人生是最高尚的,最有价值的。

人们也许会问,陈嘉庚不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更没有系统接受过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对社会发展规律、共产主义理想等都不甚了解,那么,他的积极的、进步的人生价值观又是如何形成的呢?笔者认为,任何价值观念的形成都离不开民族文化的深厚土壤,也无法超越时代的影响和塑造,更脱离不了社会实践这一基础。陈嘉庚人生价值观的形成自然也不例外,具体地说来有下列主要因素:

第一,是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吸收西方文明思想的结果。

陈嘉庚在7岁至17岁阶段上私塾,背诵三字经,千字文、四书等旧学经典,尽管他自认为是“念书歌”、“一知半解”,但毕竟受过较为系统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九年的旧学教育不仅为他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础,更重要的是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儒家伦理观念已深深印入他的脑海,并随着人生活动的展开逐渐内化为其人生价值观的一部份。例如他对“天下为公”、大同理想的向往,他“服务社会”的群体观念,他服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不忘百姓疾苦的思想,他平生努力实践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他重公利,重道义、以道德为本的义利观,他“取之社会、用之于社会”的金钱观,他在企业中提倡的“宜以互相敬爱为心”的仁爱原则,他对忠义、仁义、克己、和谐、勤俭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思想传统的肯定,(48)无不说明他深受中国文化传统的影响,尤其是儒家伦理道德观的影响至深。事实上,陈嘉庚甚至在日寇入侵东北、祖国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的关头,还在大声疾呼发扬中国国粹,保存民族文化,“更求救国保种之道。”(49)他深知民族精神渊源于民族文化,指出“世界任其如何变动,我国固有之文化精神,万不能残缺,此理甚明也。”(50)

另一方面,陈嘉庚又是长期生活在新加坡的实业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对西方现代文明有较多接触,对世界的认识比较清醒、比较完整,其思想行为,包括人生价值也很自然地受到西方文明的一些影响。例如他的实业救国思想,他的竞争意识、法律意识,他的人权平等、男女平等思想,他崇尚科学、提倡科学的精神,他重视科技教育、重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甚至他选材用人的标准,也都能反映出他的人生价值观受到的西方文明的影响。但是,陈嘉庚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并非不分良莠地“兼收并取”。一般地说,他是在扬弃糟粕的基础上吸收的。他并没有爱国必须忠君的传统观念,他反对中国传统文化中那种狭隘、保守的意识,甚至多次呼吁要革除传统服装长袍马褂。对新加坡遍地经营的跳舞厅,他也多次呼吁政府应予禁止,他指出,对西方文化若专学其娱乐,就是“如胎毛未干,便欲学毛羽丰满之高飞,其遗害岂胜言哉。”(51)

第二,在长期亲身的社会实践中,经过多次反复价值认识和价值评价的积淀,逐渐形成了他的人生价值观。陈嘉庚一生经历了中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代,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风云变幻,不管社会变革多么剧烈,时代步伐多么迅速,他始终站在造福社会、奉献社会的最前沿,从而使他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得以不断加深和扩大对社会的认识,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使其人生价值观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地完善和进步。陈嘉庚曾经自谦地说:“我性迟钝又失学,民国未光复之前,尚不明爱国真理,迨光复后猛省勃发,刻刻不去于怀。”(52)他的人生价值观正是在长期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三,时代的孕育和影响。陈嘉庚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屡遭帝国主义侵略、民族危机日趋深重的时代,是中国人民不甘奴役和挨打,前仆后继反抗外国侵略和国内腐败政权统治的时代,也是中国人民为改变老大落后面貌、不断向西方学习,努力追求中国近代化的时代。“爱国救亡”、“振兴中华”成为时代的主旋律,爱国主义精神以各种方式在海内外涌现出来,一批批爱国的仁人志士、民族英雄以及先进分子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孕育和催生,他们为实现中国的独立、自由、繁荣、富强奋斗不息,成为民族的脊梁、时代的骄傲,陈嘉庚正是他们当中杰出的人物之一。毛泽东称赞他是“华侨旗帜、民族光辉”,这一高度评价他当之无愧。

今天,陈嘉庚人生价值观所体现出的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道路,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对于市场经济下的社会文明进步,对于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进步,仍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对照陈嘉庚的人生价值观,学习陈嘉庚的奉献精神和做人道德时,时下颇受青睐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观念,难道不正是值得我们严肃批判和认真抵制的吗?

注释:

①(30)(31)(45)王增炳、骆怀东:《教育事业家陈嘉庚》,教育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26、394、394、120页。

②杨进发著、李发沉译:《陈嘉庚——华侨传奇人物》,八方文化企业公司1990年版,第12页。

③(11)(20)(21)(37)(38)(41)(43)(51)陈嘉庚:《南侨回忆录》,八方文化企业公司1993版,第29、512、504、235、234、49-50页。

④⑤⑧⑨⑩(23)(34)(44)杨进发:《战前的陈嘉庚言论史料与分析》,新加坡南洋学会1980年版,第39、15、50、27、30、27、36-37、112页。

⑥(42)(46)转引自王增炳、余纲:《陈嘉庚兴学记》,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8、11、3页。

⑦(17)陈嘉庚:《福建会馆新委员就职典礼上的演词》,1929年3月18日《南洋商报》。

(12)(13)《陈嘉庚教育文集》,福建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167、156页。

(14)(16)《陈嘉庚公司分行章程》,眉头警语部分,总则部份,1929公司自印。

(15)《遗教二十则》,转引自《陈嘉庚教育文集》,第300页。

(18)陈嘉庚:《实业与教育之关系》,1923年9月6、7日《南洋商报》。

(19)《陈嘉庚先生纪念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出版,第66页。

(22)陈嘉庚:《新加坡福建会馆筹办闽南水灾游艺会开幕词》,1935年9月9日《南洋商报》。

(24)新加坡南侨总会编:《陈嘉庚先生言论集》,1949年版,第8页。

(25)1922年6月11日致叶渊函,转引自《陈嘉庚教育文集》,第319页。

(27)陈嘉庚:《为倡办厦门大学附设高等师范学校的演讲词》,转引自《陈嘉庚教育文集》,第175页。

(28)陈嘉庚:《在集美学校开学式上的讲话》,转引自《教育事业家陈嘉庚》,第391页。

(29)转引自《教育事业家陈嘉庚》,第392页。

(32)(35)(36)陈嘉庚:《筹办南洋华侨中学演词》,转引自杨进发:《战前的陈嘉庚言论史料与分析》。

(33)陈嘉庚:《集美学校秋季始业式上的训词》,《集美学校校友会杂志》第1期,福建私立集美学校1920年编印。

(39)《陈嘉庚对集美学校侨生讲话》,引自《陈嘉庚研究》第10期,第9页。

(40)徐四民:《一个华侨的经历——徐四民回忆录》,香港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1981年版,第89页。

(47)陈嘉庚:《在漳州崇正中学对集美厦大校友演讲词》,转引自《陈嘉庚教育文集》,第244页。

(48)《遗教二十则》,陈厥祥编:《集美志》,香港侨光印务有限公司1963年版,第117-118页。

(49)(50)陈嘉庚:《文化与国家关系》,1933年3月17日《南洋商报》。

(52)陈嘉庚:《倡建闽南十年计划》,1937年4月30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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