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外贸企业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贸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注重资产重组,解决沉重债务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曾经辉煌一时的国有外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企业)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债务难题。普遍债务沉重,特别是欠下银行巨额贷款,多则以亿计,少则也以千万计,这已成为当前压在企业背上的一座座“债山”,使得不少企业在经济上举步艰辛,甚至连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为继。这样沉重的债务,企业若靠自身力量,无论如何也翻不过来,必须另寻出路。
这些债务的形成有多种历史原因:有的是因政策变化;有的是因市场变化;有的是自身经营失误;有的是前任领导失误;有的是因政策行为造成;有的则是体制本身造成,等等。但是,不管原来是怎样造成,现在的现实是这一座座“债山”,正重重地压在现行企业经营者的身上。他们每天都在为了应付债主(银行)的追逼,不断地筹资,借新债,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但是,这些新债又产生新利息,还未来得及消化,又会产生新债。这种“十个瓶口五个盖”,轮流盖的方式周而复始地下去,没有一个尽头。而企业经营者却是整天疲于奔命,仍然是无济于是,而一旦企业领导陷入了这种借债还债的债务漩涡内,哪里还有心思,有精力去考虑企业的诸如发展方向,加强和改善管理等一类的企业大事,其结果必然是恶性循环,直接导致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度日如年。客观地说,外贸企业这些债务的形成,不论是什么原因,在未改制之前,由于企业所有权人是国家,其最终债务人应是国家。国家应负起这份责任。对于那些债务特别重的企业,即使现任企业领导有天大本事,如无国家(上级)帮助(包括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就根本无法扭转局面。因此,国家(所有权者)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企业解困。从理论上讲有效的解困办法大体有三种:一是银行继续给予足够的贷款支持,维持简单再生产经营;二是所有权者注资;三是资产重组,改组企业,最后剩下一条路就是破产、关停。
由于现时国家银行的经营机制正向商业银行机制转变,银行融资体制的改革使纯属流通性质的外贸企业融资能力受到限制。如果要求银行继续贷款支持,或是把旧债挂起来,不停贷,这对于一些债务沉重,已经资不抵债的企业,银行已不可能给这类企业继续贷款。尤其是目前正值亚洲金融危机时刻,各银行都在收紧贷款,计划经济时期那种“三不”(不停贷、不追息、不罚息)政策在今天已无人再提,也无人敢提。国家(所有权者)注资看来也不现实,现在企业已向市场机制转变,政府财政收入也未必理想,哪有钱注入,即使有钱也按市场规律办事,未必会把钱注入一个看不到前途的“黑洞”。看来,负债企业要想继续生存,唯一出路在于资产重组。资产重组至少可以达到如下目的:
(1)、资产重组可利用一些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 兼并吸纳一些有潜力,但一时经营有困难的企业,使他们起死回生,以达到新的资产效益平衡。
(2)、资产重组可调整国家的资本经营结构, 以前的经营结构大体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重组可以市场经济为指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3)、资产重组可盘活相当一部份不动资产, 例如亏损企业的物业,使其继续发挥效益。若不重组,这部份资产则成为“死钱”。
企业要进行资产重组,不是企业经营者个人可以决定的事。从理论上讲,应是企业所有权者研究解决的问题,对于不同的企业可采用不同的重组形式:有些可用整体兼并重新组合方式;有些可用分立、改制方式;有些可以其中一部份兼并重组方式;有些可采取收购入股方式。概括起来可归纳为收购、兼并、转让、租赁、剥离、出售、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但不管用何种方式,最终要解决的都是如何将企业所负债务进行消化,如何使企业获得新生的问题。从这点上讲,什么方式对企业有利,对经营发展有利,就用什么方式。资产重组还要注意在重组进程中避免浪费、折腾、重复等内耗的出现,经过资产重组后,要使企业的资产、人员达到重新组合、理顺关系、组建适度规模的企业,使企业因此而获得新生。总之,为了解决目前大多数国有外贸企业的负债问题,对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包括统一认识,研究方式,采取措施等内容)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实行外贸代理制,扩大出口贸易
过去曾是一个“宠儿”的国有外贸企业,几乎垄断了全国的外贸出口创汇,成为受人“青睐”的行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状况正逐步变化。首先是出现了前几年的出口贸易“三分天下”(即外贸企业、工贸企业、“三资”企业各占相应的比例),其次,发展到今天外贸企业已由原来的“老大”变成了“老三”。其实,对外贸企业强调走多元化之路,调整商品结构,调整贸易地区,尽量多地开拓贸易市场,扩大出口额。这些话已讲了多年,但收效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可从事外贸的企业队伍扩大了,可自营出口的工商企业、“三资”企业、科研单位企业、甚至私营企业象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增加。这些外贸队伍的扩大,一方面为国家的外贸发展带来了不少生机,另一方面冲击、挤占了部份外贸企业原占有的市场份额。这些工贸、“三资”企业是生产性企业,它们的发展,使纯属纯贸易性质的外贸企业没有自己的生产基地,货源受到影响,经营成本增加,外贸企业从货源流失开始,到专业人员流失,最终导致客户流失,经营萎缩。在多种市场压力下,大多数中小型外贸企业想要扩大远洋市场,又受到资金、人员、实力的限制,无法扬帆出洋。这就导至近年来这些企业的贸易手段只能沦为替人代结汇的地步。因此,对于大多数中小型外贸企业来说,要扩大出口业务,就应尽快走上代理制的道路。
外贸出口推行代理制是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的贸易方式。它有利于稳定市场经营秩序,达到社会分工明确,市场分享,能有效地保证合理的商品社会平均利润,保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之间合理的利润分配。同时,能使外贸企业建立起稳定的出口货源和客户,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国家在1991年就提出了外贸企业要“推行代理制”的方向。但是,从这几年的实行情况看,发展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一是法律依据不足,没有完善的代理制法规。二是现行有关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未适应,特别是财税管理、海关监管、外汇管理配套未跟上,企业实际操作有困难。三是企业对走代理制意识不强,直接影响这项工作的推行。以上的问题制约着外贸企业推行出口代理制的发展,必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有针对性地逐步加以解决。
(1)完善代理制法律依据。 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明确经济行为中代理制的法律概念。法律条文要明确代理行为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要有较完善的可操作制度,使外贸代理制在实际运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为规范。
(2)调整现行经济管理方式、管理办法。 特别是对企业的财税管理。银行托收结算管理方式、外汇管理、海关监管、出口退税等制度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使之适应国际通行的代理制惯例,促进我国出口代理制不断完善。
(3)增强出口企业走代理制的意识,勇于实践,不断探索。 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管理决策层,要学习先进的经济管理知识、营销方式。尽管现阶段在外贸企业推行代理制,在实践操作中仍会遇到不少障碍。但是,这种贸易方式仍是企业争取扩大出口的有效方式之一,企业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勇于追求,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企业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客户、充分运用代理制这一贸易形式,扩大企业的出口规模,获取应得的经济利益。
适应形势要求,尽早作出战略选择
由于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个新的全方位、多渠道的对外开放格局正在我国逐步形成。各种能够经营外贸出口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外资公司、自营进出口企业不断涌现,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外贸专业公司一统天下的垄断局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优胜劣汰的环境变化而带来的挑战,迫使原来属于纯流通性质的国有外贸专业公司不得不面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出战略抉择。以下几个方面是外贸企业作出选择时应考虑的问题:
(1)要以优质服务与生产企业建立代理关系, 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近年来,由于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不断增多,生产企业在产品进出口方面可选择的外贸企业也增多了,同时,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境外商人直接进入国内自己寻找商品、自寻厂家也成了普遍现象。由于有这两方面的变化,使原有的外贸企业之间在为扩大进出口额,发展贸易方面形成了竞争局面,逼使这些外贸企业要走代理制的道路。而要取得生产企业信赖,并被选择为代理商,外贸企业的优质服务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了。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如果没有优质服务,要想成为生产企业的代理商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能否提供优质服务就成了企业继续发展的命根子。同时,外贸企业只有与生产企业建立了商品代理关系,才能提高自己对某种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稳定地占有市场份额。要提高服务质量,要有灵活多变的服务方式、服务机制,最终目的是想办法把生产厂家(客户)留住,并与其建立代理制关系。这就可使企业能有一个稳定的货源,只有这些,扩大进出口才能成为“有米之炊”。
(2)积极参与竞争投标,尽可能取得进出口商品配额, 扩大贸易来源。
在现有外贸体制下,由于某些受配额管制的紧俏商品利润率高,是热闹货,它可成为企业经营的利润增长点,这自然就受到大多数企业的“青睐”。外贸企业不能轻易放弃经营这种商品的机会。应想尽一切办法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积极参与对这类商品出口配额的招标竞投,争取以小投入获大利润。同时,可通过获取配额,扩大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来源。
(3)通过兼并收购,进入生产企业,改变单一贸易形态。
外贸企业作为企业,需要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提高竞争力。因此,要有一定规模。企业要上规模,就应走科工贸相结合,走现代企业经营之路,若仅限于单纯贸易一种形式是不够的,它必须要同时能有效地控制商品的生产。这样既可避免经营上的“无米之炊”,又可借此达到相对控制市场的目的。要做到这一点,企业通过原始积累,自行投资固然可以。但这样既费时,又费资金,不利于企业尽快实现工贸结合形式,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稳定商品、客户。而采用收购兼并、或收购兼并部份股权这一做法,对外贸企业较为有利。这种做法相对投入资金较少,但可较快达到科工贸结合,成为统一的经济实体,有效地控制所经营商品的数量、质量、成本,进而稳定客户,稳定货源,能从整体上把握商品的社会平均利润率,从而得到合理的贸易利润率。同时,也可为企业从事多种经营、外销、内销相结合,及时掌握产品更新换代的信息创造条件。
(4)有计划地进行实业投资,走多元化、实业化的道路。
实行资产经营是现代企业经营之路。外贸企业要逐步向这个方面推进,否则就会难以生存。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要切实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定位,选准方向进行实业投资,走一条多元化、实业化的道路。外贸企业走资产经营的道路,开展多种经营,要注意根据企业自身的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等条件,选择与之相关的项目投资,俗语讲“不熟不做”,过份脱离自身条件而盲目地投资,很容易会做成对所投资企业管理上的外行,最后导致投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实业要走“循序渐进”的道路,不可一哄而起,贪大求洋,脱离市场。可遵循“规模由小到大,管理由简单到复杂,行业由先本行后外行”的投资原则,逐步发展成综合性的企业集团。
另外,外贸企业要使自己摆脱目前的困境,还要在人才培养、增强凝聚力方面进一步加强,在经营商品的结构上仍需进行适当调整,要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形成经营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