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人的发展问题研究系列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面发展论文,内涵论文,系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本文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人”是一个反映类与个人辩证统一的概念。因而,应从“类整体”与“个人”这两个层面去规定和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人类整体的角度看,主要包括类特性、类能力的全面发展、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以及类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从个人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个人的类特性和个人能力的充分发展、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以及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等。类整体的全面发展与个人的全面发展既存在着差别,不能相互取代,又相互依赖、相互制约。
人的发展,尤其是“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哲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之一。但是,这里所说的作为全面发展的主体的“人”,究竟是理解为“个人”或“人类”,还是理解为二者的辩证统一?这里所谓的“人的全面发展”究竟应从“个人的全面发展”或“人类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去理解,还是应从二者的辩证统一的角度去把握?更为重要的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究竟包括哪些?应从哪些方面去考察和加以规定?这些问题,是各个论者在探讨和研究人的全面发展时最集中、也是分歧最多的。本文试就以上问题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
要全面而准确地把握“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首先就必须对“全面发展”所受的主体——“人”这一概念的内涵加以规定。
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人”这一概念,既不仅仅是指“类”,也不仅仅是指各个单个的个人,而是一个反映“类”与“个人”辩证统一的概念。就是说,它既可以指人类整体或总体,也可以指构成这一整体或总体的各个部分;既可以指区别于物,尤其是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特殊的物种或族类,也可以指构成这一族类的各个单个的个人。同时,在类与个人之间又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在族类或类与个人之间存在着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族类或对族类抽象概括而形成的“人”与个人之间又存在着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这就是说,作为“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人”,它既反映着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又反映着一般与个别的统一。因此,我们在探究和规定“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时,就不能把它归结为仅仅表征着人类整体而排斥单个个人的“人”或不包括个人的空洞的“类”的全面发展,也不能把它仅仅归结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或者用“各个个人的全面发展”来取代类整体的全面发展。
其实,从现代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也不难理解这一道理。如果我们把类整体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把各个个人看作构成这一系统的要素,那么,系统整体的特性、功能以及系统质并不是构成系统的各个单个要素所具有的特性和功能的机械总和。这就是说,用“个人的全面发展”,即使是“每个个人的充分自由的发展”去代替类整体的发展,就象用排斥个人的空洞的“类”的全面发展去取代“个人的全面发展”一样,同样是片面的、错误的。因为事实上,“类的全面发展”与“个人的全面发展”都不过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两个不可分割的不同侧面。这两个侧面各有自己的特殊内涵而相互区别,但又相互联结,相互渗透。所以,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我们既不能用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的形而上学的方法去规定,也不能用一方排斥或取代另一方的片面性思维的程式去理解,而应该从二者的辩证统一,即“类”与“个人”的有机统一的角度去把握。
诚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尤其是马克思在论及人的发展时,确实在不少地方强调了“个人的全面发展”或“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但是,我们决不能藉此而断定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仅仅是指“个人的全面发展”。因为我们同样在不少地方可以看到马克思对“类”或代表着“类”的“一般人的发展”或全面发展的论述。譬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明确指出:“个人的这种发展是在历史上前后相继的等级和阶级的共同的生存条件下产生的,……在这些个人中有类或人在发展,或者是这些个人发展了人。”〔1 〕又说:“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2 〕(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在《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也指出,“在作为人类社会主义结构的序幕的历史时期”,“只有通过最大地损害个人的发展”,才能“取得一般人的发展”〔3〕。尤其是在《资本论》中 ,马克思更为明确地指出:“‘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4〕。可见, 马克思不仅在多处直接使用了“类”的发展或全面发展(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类”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实质上是指“类的全面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的提法,而且他在多处所使用的“人”、“人类”、“一般人”、“一切人”等等的发展,实际上指的都是“类”的发展或全面发展。
马克思不仅论及到了与“个人的全面发展”相区别、相对立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另一个侧面,即“类的全面发展”,而且还论及到了二者的对立统一关系,特别强调了阶级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类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对立统一。在他看来,尽管在开始时类的发展要以牺牲多数个人、甚至整个阶级为代价,但人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使类与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而这种一致的最后结果当然是扬弃了阶级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为了使类整体的发展而不得不“最大地损害个人的发展”、使个人变得畸形而片面并最终又反过来制约着类整体的全面发展的状况,使“类”和“个人”都得以和谐一致地全面发展〔5〕。马克思上述思想观点都充分说明,从“类”与“个人”的有机统一的角度去把握“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既是“人的全面发展”所包含的应有之义,也是马克思的一贯思想。
二
既然“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人”是“类”与“个人”的辩证统一,那么,相应地也就应从“类的全面发展”与“个人的全面发展”两个层面及其辩证统一去把握“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
从“类”的角度看,“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
第一,类特性的全面发展。类特性是人区别于物、尤其是动物的根本特征或本质特性。这种特性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而劳动实质上就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或生物活动的社会性活动,即人在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的条件下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活动,也是在人的理性和需要支配下的具有自觉能动性的、尤其是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所以,人的类特性的发展,实质上也就是人的社会性、实践性、自觉能动性(尤其是创造性)的充分发展。而人的社会性、实践性以及以创造性为主要内容的自觉能动性都不过是人的主体性的具体表现。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的类特性的发展,也就是人的主体性得到充分而又全面的发展。
第二,类能力的全面发展。类能力是指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与生存环境的关系的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本身生产的能力,等等。而所谓类能力的全面发展,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和发展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而获得的区别于动物的能力,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可以从以下五个主要方面加以规定和把握:其一是指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必须首先具有的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以满足物质生活资料需要的能力,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生产力。这是人类能力体系中最基本的能力,是决定其他能力的基础和获得其他能力的前提。其二是自觉地建构、调控、发展和完善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利于类特性和社会生产力以及其他类能力充分发展的能力。其三是自觉调控精神生活和精神生产以利于整个族类的健康发展和每个族类成员身心健康的能力。其四是对种族自身繁衍的自觉调控的能力。其五是与自身的生存环境或整个生态系统和谐发展的能力。由这五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方面而构成的类能力体系的发展,是“类”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它决定和制约着类特性和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以及类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因而,它也是类的全面发展的最根本的内涵。
第三,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与类特性和类能力的发展互为基础和前提的社会关系的发展,主要是指人类建立在低下的生产力的基础上的简单、狭隘和封闭的社会关系向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生产高度社会化的基础上的丰富、全面和开放的社会关系的发展;由带有类似动物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痕迹并使人受其盲目地支配的社会关系向真正属于“人”并受其自觉调控的社会关系的发展;由使人奴隶般地服从于固定的社会分工和由此而导致的畸形、片面地发展并不断地生成着人与人的对立的社会关系向使“人终于成为自己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6 〕的社会关系的发展。
第四,类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类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既是类的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和最高目标,也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条件。其实质内容是指人类凭借自己的类特性、尤其是类能力的充分发展以及社会关系的极大丰富和发展而使整个族类从自然压迫和人类自身创造的社会(关系)压迫中解放出来并使每个族类成员的自由个性得以充分发展和实现的过程,同时也指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了充分发展和实现的过程以及人类将奴役和支配自身发展的外在必然性与人类社会本身发展变化的内在必然性以及限制人类发展和自由的其他条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从而使自己族类的每个成员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兴趣和爱好发展自身多方面才能的一种社会状态。
以上四个方面的内涵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构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第一个层面,即“类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显然,这些内涵决不是“个人的全面发展”或“每个个人充分而自由的发展”所能包容和囊括的。当然,要全面、准确地规定和把握“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仅仅从“类”的发展的角度去把握仍是不够的。就象不能用“个人的全面发展”来代替“类的全面发展”一样,作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另一个层面的“个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也不是“类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所能包容和取代的。因此,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还必须从“个人”的角度去把握。
从“个人”的角度看,“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
第一,类特性在个人身上的充分发展。这主要是指在个人身上表现出来的社会性、实践性和自觉能动性等类特性的充分发展。从类与个人的相互关系来看,个人的类特性的充分发展是通过类或作为类的存在形式的社会与个人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一方面,社会将个人置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并通过教育和文化(广义的文化)同化等手段和途径将自然人(仅具人的外形并不等于人,如狼孩)转化为社会人或使其变成合格的类成员;另一方面,个人又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将人类特有的社会性、实践性、自觉能动性等特性展现出来,并在适当的社会条件下使其得以强化和充分发展。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个人的类特性的充分发展取决于类整体的根本特性或本质特性的发展程度以及社会给个人发展所提供的各种社会条件。而个人的类特性的充分发展又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的全面发展”应有的基本内涵之一,这是不容置疑的。
第二,个人能力或才能的充分发展。恩格斯曾经指出,全面发展的人,应是“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7〕。因此,个人“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既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8〕,也是“个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 这里所指的个人能力或才能与类能力一样,也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既包括体力,又包括智力;既包括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能力或作为生产力要素所具有的生产技术能力,又包括从事精神活动或精神生产的能力以及需要和消费的能力;既包括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以及驾驭社会关系的能力,又包括开拓和创新的能力;既包括德能,即思想觉悟与道德修养的能力,又包括审美的能力;既包括现实能力,又包括潜在能力;等等。在个人诸方面能力的发展中,马克思着重关注的还是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因为马克思所讲的“个人的全面发展”是相对于个人的片面发展而言的,而个人的片面发展又是由旧式分工所造成的体力劳动和脑力(智力)劳动的分离开始的。所以,体力和智力的发展,是人的能力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也是人的其他能力得以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正因如此,所以马克思认为,全面发展的人,应是“一切天赋得到充分发展”的人,首先是“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的人。
第三,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人的价值能否实现,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之一。在这里,人的价值当然包括整个族类在宇宙万物中的价值,但具有直接现实意义的还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问题。因此,人的价值的实现主要是指个人价值在社会生活,即社会关系中的全面实现和体现。而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首先是指在社会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生成和发展着的个人的各种能力或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需要能够得到满足,个人的利益能够得到社会和历史的尊重。其次是指个人的劳动不仅能满足自身的需要,更主要的是能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使个人的自我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再次是指人的价值不再被物的价值所掩盖,而是通过个人的劳动和劳动产品以满足社会和他人需要的程度体现出来;人的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自身的本质力量和自身价值的充分展现。
第四,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个性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内涵。然而,个性发展又实难归属到类的发展的这一层面的内涵之中,它只能从个人发展这一层面去加以规定和考察。而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又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和最高目标。这里所谓的“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是以整个族类或每个个人的自由自主发展为前提,以个人独特的性格和行为为特征、心理品质以及能力、素质等的充分发展为主要内容。马克思曾经把人的自由个性的形成和发展当作人的发展的第三个历史形态,即最高形态的象征。因为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人的个性都被湮灭了;而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第二个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或现代工业社会,个人虽然有了一定的独立性,但人的个性又被平均化了,人变成了机器的附庸;只有到了“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9〕第三个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自由个性才有可能得到充分地发展。也就是说,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10〕的时候,人的自由个性才能实现和得到全面发展。到那时,个人的独特性、完整性和全面性都将得到充分的展现;每个人都将是充分自由而又各具独特个性的人,整个社会将是各具个性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正因为如此,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体现和最高目标,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最根本的内涵。
三
综上可见,从类的角度和个人的角度去分别考察人的全面发展,它的两个层面各自所具有的基本内涵确实存在着差别,“类的全面发展”所特具的内涵并不是“个人的全面发展”所能包容和替代的,同样,“个人的全面发展”也不能把“类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概括无遗。因此,强调一面而忽视甚至否认另一面,或者,用一种提法去取代另一种提法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既承认二者各自存在的合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两个不同层面,类的全面发展与个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是截然分开、绝对对立的,而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包含、辩证统一的。
首先,类的全面发展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个人的全面发展依赖于类整体的全面发展,离开了人类整体的进化和全面发展,也就没有个人的发展。个人全面发展的水平和程度的高低,是与类整体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甚至是由类整体的发展水平或程度所决定的。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个人的类特性和能力体系的发展是由整个人类的类特性和类能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没有类整体的全面发展,任何个人,即使是超常的个人也不可能有超出类整体发展水平的全面发展。第二,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每个类成员的自由个性的发展也是由类整体特有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以及整个类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程度决定的。没有人类整体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没有人类的解放和自由,个人的价值也就不可能全面实现,自由个性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发展。
其次,个人的全面发展是类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归宿。一方面,类整体的全面发展是建立在个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没有类整体的全面发展。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的发展程度也制约着类整体的发展。另一方面,类的发展不仅包含着个人的发展并通过个人的发展表现出来;而且,个人的发展也包含着类的发展,体现着类的发展,个人的类特性和能力体系的发展、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其本身就体现着类的全面发展。同时,个人的全面发展又是类的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类的全面发展最终以每个类成员的能力体系的发展、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以及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为标志和归宿。类的全面发展与个人的全面发展的这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包含的关系,恰恰说明了“人的全面发展”的两个不同的层面的基本内涵的不可分割、辩证统一。
注释:
〔1〕〔7〕《马恩选集》第1卷,第83、223页。
〔2〕〔10〕《马恩全集》第3卷,第551、330页。
〔3〕《马恩全集》第47卷,第190页。
〔4〕〔5〕《马恩全集》第26卷Ⅱ,第124、124页。
〔6〕《马恩选集》第3卷,第443页。
〔8〕《马恩全集》第42卷,第143、128页。
〔9〕《马恩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