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语类理论与汉语空位宾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宾语论文,空位论文,理论论文,空语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0. 引言
空语类(empty categories)是乔姆斯基生成语法近十多年来研究的中心课题之一。在乔姆斯基看来,空语类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探讨哪些因素决定句法表达式和语义表达式及它们的形成规则,更重要的在于它有助于论证他的普遍语法观。要是能证明空语类的存在就可有效地支持他的语言天赋论。
空语类的经典理论是建立在对英语、西班牙语等少数欧洲语言的研究基础之上的。随着生成语法从“原则”(principle )向“原则和参数”(principle and parameter)模式的转变, 越来越多的跨语言研究在世界各地展开,有了不少新的发现。例如,人们发现有些语言对动词宾语空位表现出很大的差异。以下的英语结构不允许宾语出现空位:
(1)a.* Mary likes[NP[e]]〔1〕
b.* John says Mary likes[NP[e]]
但相应的汉语结构却都能成立;
(2)a.李小姐很喜欢[NP[e]]
b.张先生说李小姐很喜欢[NP[e]]
因为在乔姆斯基的管辖与约束(GB)理论(Chomsky 1981,1982)中构建空语类理论时并没有把宾语的情况考虑进去,类似汉语例(2)中的空位宾语使管约论语法学家们左右为难。问题的难点在于:空语类理论是作为普遍语法理论原则提出来的,这些空位宾语是否能被纳入同样的普遍语法原则与参数系统呢?如果能,应怎样纳入?多年来,在如何看待这些汉语空位宾语的性质问题上一直存有纷争。黄正德(Huang 1982,1984,1987,1989)认为它们应被看作变项。这种观点受到了徐烈炯(Xu & Langendoen 1985,Xu 1986)的批评, 徐烈炯等认为在许多场合它们更象指代词。考虑到它们有时表现出与指代词不相容的特征,他们最后把它们连同汉语中其它所有的空位成分一起单独归为一类,称之为自由空语类(free empty category)。
本文试以乔姆斯基的空语类理论为参照,对汉语空位宾语的性质作些探讨。文章将着重从指称提取范围角度来比较乔姆斯基的空语类和汉语空位宾语,提出应区分句法与话语两类汉语空位宾语的观点。
1.0. 空语类
乔姆斯基(1981, 1982 )将自然语言中的名词性词语一分为空(empty)、实(lexieal)两大语类。
所谓空语类,是指在语言结构中没有语符列作为表现形式,但在句法与语义方面起作用的结构成分。以下各结构中都含有一个空语类(用字母e表示):
(3)a.Jack promised[NP[e]]to do it at once
b.Bill was arrested[NP[e]]
c.John,I dislike[NP[e]]
根据它们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特征,乔姆斯基区分了四类空语类。
(i)NP-语迹(NP-trace)
如果α为空语类,那么“α为语迹, 当、 且仅当它受严格管辖(αis trace if and only if it is properly governed)”(Chomsky1981:275)。
语迹有多种,乔姆斯基这里所谓的“语迹”是指NP-语迹。NP-语迹由移位产生,无格标记(Caseless)〔2〕,属照应语, 具有[+照应性(anaphoric),-指代性(pronominal)]特征, 因而受约束原则第一项制约,即必须在管辖域〔3〕内受约束。NP -语迹的先行项占据非题元(θ’-position)〔4〕、主目(A-position)〔5 〕位置,先行项与语迹之间的关系满足领属条件(Subjacency Condition)〔6〕。英语中,主语提升、主动—被动转换留下的语迹属于NP-语迹。
(4)a.Mary[,i] seems[NP[e][,i]]to be happy
b,John[i] was arrested[NP[e][,i]]
(ii)变项(Variable)
如果α为空语类,那么“α为变项, 当、 且仅当它带格标记(αis variable if and only if it is Case-marked)”(Ibid)。
变项也是由移位产生,是从主目A位置移至非主目A’位置的成分留下的语迹。与NP-语迹不同,变项必须带格标记才能将格传给移进标句词COMP位置的名词词组,因为它们在句标位置无从取得格。变项与指称语一样具有[-照应性、-指代性]特征,因而受约束原则第三项制约,即必须彻底自由,其先行项占据非主目(A’-)、 非题元(θ-)位置。英语中,关系分句里被关系词所替代的词语、wh-疑问句的wh-疑问词、以及主题句中被主题化的词语所留下的语迹都是变项。
(5)a.The book which[,i] John wrote[NP[e][ ,i] ]was onsale
b.What[,i] did John buy[NP[e][,i]]?
c.John[,i],Mary likes[NP[e][,i]]
(ii)PRO
如果α为空语类,那么“α为PRO, 当、 且仅当它不受管辖(αis PRO if and only if it is ungoverned)”(Ibid)。
PRO由基础部分生成(base-generated),具有[+照应性、 +指代性]特征,是指代性照应语。PRO不受约束原则制约, 但必须受控制(controlled)。其先行语,称控制语(controller)占据主目、题元位置,有时可能不出现。先行语与PRO的关系不是真正的约束关系, 而是一种控制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不需要满足领属条件,英语不定式分句的主语是最典型的PRO。
(6)a.John[,i] wants[NP[e][,i]]to stay
b.John persuaded Mary[,i][NP[e][,i]]to stay
c.It is not clear what[NP[e]]to do
(iv)pro
一般说来,pro出现在时态句主语位置上。根据pro 省略参数(thepro-drop parameter)(Perlmutter1971;Taraldsen 1978; Chomsky1981,1982),pro 只出现在动词形态比较丰富的语言中,pro 的确定要依赖于表达一致的形态系统。 也就是说,某一语言有无pro取决于该语言有无足够丰富的形态系统来确定脱落主语的指称。英语、法语没有pro,限定句的主语不可脱落, 因为这些语言缺乏足够的形态系统来确定脱落主语的指称,试比较以下一组英语句子。
(7)a.She bought a dictionary yesterday
b.*[NP[e]]bought a dictionary yesterday
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等语言有pro,限定句的主语可脱落,因为这些语言有十分丰富的形态系统。即使不用主语,也能从动词形态中推出主语的人称、性、数等等特征。
(8)a.[NP[e]]ha telefonato Gianni
b.Juana quiere[NP[e]]verlo
c.[NP[e]]mangia
与PRO一样,pro也是由基础部分生成。pro 在句中受管辖并带有格标记,具有[-照应性、+指代性]特征,因而要与指代词一样受约束原则第二项制约,即必须在管辖域内自由。
2.0. 汉语的空位宾语
2.1. 两种方式
一些语言对宾语空位有较严格的限制。例如,英语宾语不发生移位就不允许宾语出现空位,所以下面的英语非主题结构不能成立:
(9)a.* Mary saw[NP[e]]
b.* John said that Mary saw[NP[e]]
这种限制似乎是一种纯句法现象,与语义或语用因素无关。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话语中看出来,尽管充当宾语的代词所指十分明确,但要脱落仍然困难。
(10)—Did John see Bill yesterday?
—Yes.He saw him/* He saw[NP[e]]
相形之下,汉语没有这样的限制,在宾语不发生移位的非主题结构中宾语照样可以空位。与例(10)中带星号英语例子相应的汉语结构都是符合语法的:
(11)a.李小姐看见了[NP[e]]
b.张先生说李小姐看见了[NP[e]]
c.—张先生昨天看见李小姐了吗?
—是的,他看见她了/他看见[NP[e]]了
黄正德、徐烈炯围绕着主题结构与非主题结构两种句式对汉语空位宾语的性质作了仔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2.2. 两种观点
2.2.1. 黄正德:变项
黄正德(1982,1984,1987,1989)认为汉语中的空位宾语只能是变项。
黄的“变项说”的理论依据是乔姆斯基(1981:330,1982 )的空语类功能解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
(i)一个空语类,只要在句内不受约束或受一个题元成分约束,就是指代词,否则它就是非指代词;
(ii)一个非指代词性的空语类,只要它在句内受主目约束,就是照应词,只要它受非主目约束,就是变项。
黄据此认为例(12)之类主题结构中的空位宾语是变项,因为它们受处在非主目、非题元位置上的主位约束。
(12)a.这本书,我真喜欢[NP[e]]
b.那个人,老张说小李从没见过[NP[e]]
在黄看来,(13)之类的非主题结构中的空位宾语也是变项。
(13)a.张先生认识[NP[e]]
b.张先生说李小姐不认识[NP[e]]
从GB理论的量词-变项理论来看,变项要有非主目成分约束它,否则就不成其为变项。黄(1984,1987)认为(13)中的空位宾语受到一个空主位的非主目约束。
2.2.2.徐烈炯:自由空语类
徐烈炯(Xu & Langendoen1985,1986 )认为汉语的空位宾语与指代词很相似,既可出现在主题结构中,也可出现在非主题结构中。例如,(14)中的空宾语与作主语的指代词“他”一样可以释义为主题“小明”(照应用法),或理解为别的某人(指别用法)。
(14)小明,他以为妈妈要责怪[NP[e]]了
(14)与从句宾语为代词的(15)释义一样:
(15)小明,他以为妈妈要责怪[NP他]了
看来,空位宾语似乎可以看作空指代词。然而,正如徐(1986:87)所观察到的那样,有些场合能用空宾语却不可用指代词,试比较(16 )B的回答。
(16)A:小王批评过自己吗?
B:a.*小王批评过他
b.小王批评过[NP[e]]
这说明我们还不能简单地在它们二者之间划等号。最后徐(1986)把这些空位宾语以及汉语其它所有的空位成分单独看作一类,称之为自由空语类(free empty category)。 自由空语类与乔姆斯基的空语类不同,是一类独特的空语类。
3.0. 空语类与汉语空位宾语的指称提取域
黄正德和徐烈炯都力图在GB理论的框架下寻找汉语空位宾语的归宿。但他们似乎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汉语的空位宾语与乔姆斯基的空语类本质上并不完全一样。
下面我们从指称提取域(referenceretrieving scope)的角度来比较一下二者。所谓指称提取域,是指一个空位成分能够找到自己的先行项。
3.1. 乔姆斯基的空语类
3.1.1. 指称句内可识别性
NP-语迹和变项的先行项一定与它们出现在同一句内,试看(17):
(17)a.He[,i] was criticized[NP[e][,i]]
b.Which book[,i] did you say you knew she couldn'tread[NP[e][,i]]?
(17a)中的空位成分为NP-语迹,其先行项为He,(17b)中的空位成分为变项,先行项为Which book。这应该不难理解,因为任何NP-语迹与变项都是某一名词性成分在一个句子(包括简单句和复合句)范围之内移位留下的语迹。
基础部分生成的PRO和pro的情况又如何呢?PRO必须受控制, 其控制语,即先行项要么为主语,要么为宾语,要么为泛指对象:
(18)a.Bill[,i] wants[NP[e][,i]]to win the race
b.John persuaded Mary[,i][NP[e][,i]]to come
c.It’s difficult[NP[e]]to learn English well
(18a)中的控制语是主语Bill;(18b)的控制语是宾语Mary;(18c)的控制语虽没出现,但十分明显,指称为泛指, 意为:‘it ’sdifficult for people to learn English well’。下面(19a )中的空项为pro,其指称体现在显性的一致关系上。
(19)a.[NP[e]]mangia
b.[IP Pro[1] AGR[1]mangia]
└───┬──┘
[单数、第二人称、阳性]
以上事实说明,乔姆斯基的空语类虽然各具特性,却有着这样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各自的指称都能在其出现的句内识别出来,无须借助句子以外的上下文帮助。这里我们姑且称这一特点为指称句内可识别性(Intrasentential Referential Identifiability)。
3.1.2. 指称句内可识别性的意义
空语类的指称句内可识别性本质上属语义性的,它在乔姆斯基语法研究中的意义却不可忽视,这一特征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空语类可以在,而且应该在乔姆斯基语法研究的范围之内。
我们知道,从标准理论(the Standard Theory )到扩充标准理论(the Extended Standard Theory )再到修正式扩充标准理论(theRevised Extended Standard Theory),乔姆斯基对语法研究范围的界定均不相同。在这些变化中语义扮演着中心角色。在标准理论中,乔姆斯基(1965)采纳了卡茨和波斯特(Katz & Postal 1964:30-70)以下观点:转换不影响语义, 这就是著名的卡茨-波斯特假设( KatzPostal Hypothesis);语法系统中应包括语义部分。如果转换不影响语义,那么只要解释深层结构的语义也就能解释在深层结构基础上产生的一切表层语义。句法表达式先于语义表达式,句法表达式中语义表达式只与深层结构直接联系,这些构成标准理论的特点。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人们发现语义表达式不能全靠深层结构确定,转换有时会改变语义。这促使乔姆斯基重新考虑标准理论中关于句法表达式与语义表达式之间关系的提法,提出了扩充标准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都要作为语义解释的基础,即语义解释的信息部分由深层结构提供,另一部分由表层结构提供。语义解释的信息要由两个渠道提供,这不是一个理想的程序。为了使全部语义信息都能从表层结构上获得,乔姆斯基引进了语迹概念(Chomsky1975,1977)来充实表层结构。有了语迹,语义解释就完全可以在表层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而不必再参考深层结构了,这就是所谓的修正式扩充标准理论。作为扩充标准理论的修正,该理论作了两大调整。除了上面提到的引进语迹概念外,再就是重新界定了语法的范围。乔姆斯基明确提出,对语句的全面理解要涉及庞大的认知系统,生成语法要研究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称为句子语法(sentence grammar)。在“语法”之前加上“句子”是为了强调不处理比句子范围更大的话语问题。语义与人脑及其他认知系统有密切的关系,很难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研究。他把语义划成两部分,凡是可以作类似句法学那样精确研究的部分归入语法学范围;凡是无法作精确研究的部分,如同义、反义等语义现象,都被排除在语法学范围之外。这时的语法模式(Chomsky1975:105,1977)可用图示表示如下:
B TSR-1
Semtemce grammar: ─→IPM─→SS─→LF
SR-2
{}:LF>
'meaning'
Other system
根据这一模式, 基础部分 B (base)形成的初始词组标式IPM (initial phrase markers)要经过转换T(transformation )演化为表层结构SS(surface structure);表层结构再由一类语义解释规则SR-1演化为逻辑式(LF )。乔姆斯基说句子语法到逻辑式为止:一类语义解释规则SR-1在这一范围内,只涉及题元、约束、 量词辖域等有限的内容;二类语义解释规则SR-2已超出了转换— 生成语法研究的范围,这类语义规则要与其它思维结构配合,以逻辑式为基础,作出完整的语义解释。
乔姆斯基的这一立场受到了一些人的严厉批评。我们认为,如果乔姆斯基提出的是句子语法,我们就没有理由要求它把那些非得借助句子以外的信息不可才能解释的语义现象包含进去;如果只有SR-1 在句子语法的范围内,处理的只有题元关系、照应、量词辖域等,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的空语类自然成为句子语法研究的对象。
3.2. 汉语空位宾语
3.2.1. 在非主题结构
以下是两个非主题结构句,各自含有一个空位宾语。
(20)a.张先生喜欢[NP[e]]
b.小明知道老师会批评[NP[e]]
很明显,我们没办法确定其中任何一个空位成分的指称。我们甚至说不准(20a)中张先生喜欢的是人还是物。虽然(20b)很可能指老师要批评某人,但究竟谁?我们不知道,唯一的办法是借助句子以外的话语信息。例如,放在(21)中可理解为“李小姐”,在(22)中则可理解为“音乐”。
(21)A:谁喜欢李小姐?B:张先生喜欢[NP[e]]
(22)李小姐不喜欢音乐。张先生喜欢[NP[e]]
3.2.2. 在宾语主题结构
下面的两例中各自都包含了一个空位宾语:
(23)a.张小姐[,i],王先生喜欢[NP[e][,i]]
b.那种事[,i],你知道他决不会做[NP[e][,i]]
(23a)的空位宾语与“张小姐”共指,(23b)的与“那种事”共指。它们的先行项与它们共现在一个句中。以上两句都是主题结构,我们可能会因此认为:主题结构中的汉语空位宾语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其实,这样说并不完全正确。试看例(24):
(24)我们知道小明不喜欢[NP[e]]
这是个非主题句,其中的空位宾语的指称显然无法在句内确定。但如果我们将其中的从句主语“小明”主题化,即可得到一个主题结构(25)。问题是我们仍然无法确定空宾语的指称。
(25)小明,我们知道[NP[e]]不喜欢[NP[e]]
既然主题结构中的主位既可以与宾语相关又可以与主语相关,我们有必要区分两种不同的主题结构。我们把主位与宾语相关的称为宾语主题结构(object-topic constructions),而把主位与主语相关的称为主语主题结构(subject topic constructions)。(26a-c)都属宾语主题结构〔7〕,每例中的主位都与一个宾语发生关系。
(26)a.王先生,张太太讨厌[NP[e]]
b.王先生,张太太讨厌他
c.王先生,张太太讨厌这家伙
所不同的是在(26a)中与主位相关的宾语是空位,在(26b)中是指代词“他”,在(26c)中是指称语“这家伙”。(27a-c)则属主语主题结构,每例中的主位都与一个主语发生关系,在(27a )中与主位相关的主语是空位,在(27b)中是指代词“他”,在(27c)中是指称语“这小子”。
(27)a.小明,王小姐说[NP[e]]病了
b.小明,王小姐说他病了
c.小明,王小姐说这小子病了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宾语主题结构中的汉语空位宾语与乔姆斯基的空语类一样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它们的所指能在它们出现的句内确定;而宾语主题结构以外的汉语空位宾语则与乔姆斯基的空语类不同,它们缺乏指称句内可识别性,所指无法在它们出现的句内确定。
4.0. 汉语空位宾语的性质
4.1. 在宾语主题结构中:变项
黄正德把主题句中与主位有关的空位宾语分析为变项受到了徐烈炯的批评。徐烈炯(Xu & Langendoen 1985,1986)认为那样做会有一系列技术上的麻烦,他们提到三点:
第一,汉语空位宾语与主位之间的关系不受强交叉条件(the Stronger Crossover Condition)的限制。 强交叉条件由波斯特(Postal1971)提出,大致内容为:wh-移位〔8 〕时不可以跨越同标的指代词,这被认为是判断变项约束的一条标准。英语主题结构受这一条件限制,例如,(28)之所以不能成立是因为John[,i],从句末移位至句首时跨越了同标的he[,i]。
(28)*John[,i],he[,i] said you would not help[NP[e][,i]]
相应的汉语结构则不同。例(29)的空宾语可与“张三”和“他”同所指,说明汉语的空位宾语与英语的不同,即不可看作变项。
(29)张三[,i],他[,i]说你不肯帮助[NP[e][,i]]
第二,汉语的主位能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空位成分同所指,违反了双向对应原则(the Bijection Principle)(Koopman and Sportiche1982)。wh语迹相当于逻辑中的变项,因为wh词语总是位于句首、句子外围,相当于逻辑量词的位置,所以有算符之称。wh词语A' 约束语迹就像量词约束命题中的变项一样,当代生成语法著作中常把wh语迹称为变项,变项处于A位置上,为处于A'位置上的成分所约束的空语类。 根据双向对应原则,变项必须处于A位置上, 受到局部A' 约束(locallyA'-bound):A'约束项与变项之间是一对一的双向关系,即一个量词只能A'约束一个变项,一个变项只能受一个量词A'约束。(30)中的A'约束项who与两个wh语迹同标,所以不成立。
(30)* Who[,i][NP[e][,i]]says John likes[NP[e][,i]]
但下面的汉语结构可不受此限制:
(31)张三;他们说[NP[e][,i]]曾经主动要求别人批评[NP[e][,i]]
(31)的两个空项都位于起θ作用的A的位置。 从句的空宾语受到主句的空主语的C-统制而且能与之同标,说明它不可能是变项, 因为作为变项它就应与指称语一样必须A-自由。
第三,汉语空位宾语与主位之间的关系不受岛条件(Island Conditions)的限制。有许多例子是违背领属条件的,例如,我们可以将(32a)处于关系分句之中的名词词组“这本书”主题化,得到(32b)。
(32)a.[NP[IP读过这本书的]人]不多
b.这本书[,i][NP[IP读过[NP[e][,i]]的]人]不多
因为(32b)从句的空宾语与句子的主位之间隔有一个NP 节点和一个IP节点,领属条件会错误地判断这两个成分不能相关。从句子主语提取成分的情况也类似,请看(33):
(33)这些话[,i][NP[IP他说[NP[e][,i]]]]不合适
应该说徐的上述三条论据不足以驳倒黄的观点。我们赞同黄把汉语某些主题结构,确切地说是,宾语主题结构中的空位宾语看作变项。3.2.1节中我们已清楚说明,所谓宾语主题结构是指主位与宾语相关,即宾语被主题化后移至了主位位置上的结构。判断的标准是看主位能否在宾语位置上词汇还原(lexically recovered)。(34a)是这样一种结构,因为它的主位能在宾语空位词汇还原为(34b):
(34)a.这本书[,i],我读过[NP[e][,i]]
b.我读过[NP这本书]
类似的空位宾语具有指称句可识别性,且受非主目成分约束,正是乔姆斯基所定义的变项。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徐的三条论据。徐以(28)与(29)的对比为例证提出第一条论据,即汉语空位宾语与主位之间的关系不受强交叉条件的限制。其实,我们发现两个例证的真正差别在于(28)没有结构歧义,只能是宾语主题结构;而(29)有结构歧义,既可是宾语主题结构也可是主语主题结构。作宾语主题结构看时,不仅(28)不能成立。(29)同样不能成立,因为它们主题化之前的结构应分别为(35a), (35b):
(35)a.* He[,i] said you would not help[NP[John][,i]]
b.* 他[,i]说你不肯帮助[NP张三[,i]]
显然,无论是(35a)的he与John还是(35b)的“他”与“张三”都不允许共指。原因何在?道理很简单,因为主句主语He/“他”C -统制从句宾语John/“张三”,根据莱因哈特(Reinhart 1983:136)的C-统制理论,“代词不可与它C -统制的名词共指(a pronoun mustbe interpreted as non-coreferential with any full NP it c-commands)”。
的确,(29)存在主位“张三”与“他”共指的可能性,但先决的条件是该句为主语主题句。这时主位“张三”与主句主语“他”形成强制性共指,但它与空位宾语间则是非强制性共指,因为语法结构上并没有限制空位宾语指张三以外的人,如“李四”。这样,(29)实际上相当于(36a),而且允许空位宾语改变指称关系(36b):
(36)a.张三(=他)说你不肯帮助[NP[e]]
b.张三[,i],他[,i]说你不肯帮助[NP[e][,i/j]](i ≠j)
(29)可解释为主语主题句,因为汉语可以有(36a )那样宾语没有移位就空位的结构;而(28)不可解释为主语主题句,因为英语不能有(37)之类宾语不移位而空位的结构。
(37)* John(=he)said you would not help[NP[e]]
如果以上反映的是事实,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汉语宾语主题结构与英语宾语主题结构一样要受强交叉条件的限制。
徐以(31)为例证提出第二条论据,即汉语的主位能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空位成分共指,违反了双向对应原则。我们发现,与(29)相似,(31)的主位“张三”与空位主语共指的先决条件也是该句必须为主语主题结构,它们之间形成强制性共指;主位与空位宾语间共指为非强制性的,因为虽然“张三”是优先释义(preferred reading), 句法上并不排除它指张三以外的人,如“自己的孩子”等。用词汇还原来衡量,与(31)相当的是(38a)而不是(38b):
(38)a.他们说[NP张三[,i]]曾经主动要求别人批评[NP[e][,i/j]](i≠j)
b.* 他们说[NP[e][,i]曾经主动要求别人批评[NP张三[,i]]
(29)、(31)两例的情况表明这样一个事实:当一个汉语主题结构的主位能同时与述题部分的一个主语和一个宾语共指时,它一定是个主语主题结构。主位与主语间的共指是强制性的;主位与宾语间的共指则是非制性的,即仅是一种可能的释义。
(30)有所不同,句标词位置上的who 与空位主语或空位宾语间的共指都是强制性的,无论改变主语或是宾语的所指都无法救活这个句子:
(39)a.* Who[,i][NP[e][,i]]say John likes[NP[e][,i]](i≠j)
b.* Who[,i]say John likes[NP[e][,i]](i≠j)
这说明,(30)与(31)有本质的差别。即使它们完全一样也不足以说明问题, 英语中同样能找到违反双向原则的例子, 有些寄生空位(parasitic gap)结构的非主目约束项就同时约束两个变项(e’表示寄生空位),如:
(40)a.He is the man whom[,i] everyone who meets[NP[e]’[,i]]and admires[NP[e][,i]]
b.This is the bood which[,i] John bought[NP[e][,i] ]before I read[NP[e]’[,i]]
至于徐提到的第三条,汉语某些句子的空位,先行项关系违反领属条件,英语也有类似的情况。(40a)的 whom 和(40b)的which 都是从移位较困难的岛内移出,它们与寄生空位e’之间的关系就分别违反了复合名词词组限制(Complex NP Constraint)〔9〕和提取领域条件(Condition on Extraction Domains)〔10〕,其中的e’又都是实实在在的变项。
以上分析表明,允许宾语空位的英语主题句一定是宾语主题结构,而允许宾语空位的汉语主题句可能是宾语主题结构,也可能是主语主题结构。汉语宾语主题句的空位宾语与英语宾语主题句的空位宾语在本质上相同,一样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一样受非主目约束,因而都是变项。
4.2. 在非宾语主题结构中:话语省略
4.2.1. “空主位”假说
黄正德认为(41a)中的空位宾语像(41b)的一样是变项。
(41)a.王小姐,张太太说李先生不喜欢[NP[e]]
b.张太太说李先生不喜欢[NP[e]]
作为变项,它必须受非主目约束,否则就不成其为变项。为了证明它就是乔姆斯基所定义的变项,黄(1984,1987:330 )说它确实“受到一个非主目成分的约束, 只不过这个成分本身是个空项而已(A’-boundby an operator that is itself phonetically null)”。换言之,这个成分是个空主位。由于带有空主位,(41a)在结构上与(41b)相当。唯一的差别是前者的主位实而后者的空:
(42)a.(=41a))
[TOP王小姐[,i]],张太太说李先生不喜欢[NP[e][,i]]
b.(=(41b))
[TOP[e][,i]],张太太说李先生不喜欢[NP[e][,i]]
4.2.1. 不存在空主位
4.2.1.1. 空位宾语的主目约束释义
黄称有不少证据可用以证明他的“空主位”假说。其中之一是空位宾语不能有主目约束释义,也就是说,(41b )的空位宾语不能指主目语“张太太”或“李先生”,而只能指话语的主题,这说明它不是指代性的,因为处于同一位置上的代词不受这样限制。如果把它看作变项,这种限制就很容易解释:受一个空算符非主目约束正好满足约束原则第三项对它的要求。
黄指出,空位宾语不能受主目约束是因为汉语存在主语-宾语不对称(subject-object asymmetry)现象。所谓主语-宾语不对称现象,是指在分布上空位宾语比空位主语受到更多的限制。例如,以下例句中的空位宾语只能受关系分句的中心词非主目约束:
(43)a.李小姐还找不到[[IP一个[NP[e]]可以嫁[NP[e]]的]男人]
b.*李小姐还找不到[[IP一个[NP[e]]可以娶[NP[e]]的]男人]
(43)的两个关系从句都含有两个空项;一个空主语和一个空宾语。其中的空宾语只能受非主目约束,所以当它在(43a )受非主目语“男人”约束时句子成立;而当它在(43b )受主目语“李小姐”约束时句子不能成立。
其实,汉语空位宾语的主目约束释义不仅可能,而且有时甚至是最佳释义。请看徐烈炯(1986:78)的一个例子:
(44)小偷[,i]以为没人看见[NP[e][,i]]
正如徐所发现那样,只要把例(43)从句中的动词“可以”改为“肯”,得到的结果就会完全相反。
(45)a.*李小姐还找不到[[IP一个[NP[e]]肯嫁[NP[e] ]的]男人]
b.李小姐还找不到[[IP一个[NP[e]]肯娶[NP[e]]的]男人]
空位宾语在(45a)受非主目语“男人”约束时, 从句部分意义为“男人肯嫁李小姐”,不能成立;而在(45b )受主目语“李小姐”约束时,从句部分意义为’男人肯娶李小姐”,当然可以成立。
黄认为徐的以上例证不足以构成对“空主位”假说的反例,因为它们所处的语言环境在语用上不是中立的。虽然(44)的空位宾语与主目语“小偷”共指是取自然的释义,但这不是语法因素使之然,而是语用因素造成的, 这里语用因素压倒语法因素(pragmatics
overridesgrammar)。换言之,这类句子在语法层面上不合法, 但在话语层面上可以接受,黄一再强调检验句子的语法性时,一定要把语用或话语因素减到最低程度。
黄的论点很难成立,因为语用上完全中立的例证是不可能存在的。我们无法定出客观的标准来判断一个句子是否中立,或甲句子是否比乙句子更中立。此外,认为语用因素可以压倒语法因素无论从理论上还是方法上讲都是不可取的。坚持这一观点的直接后果是一切语法标准都可被取消,一切句子都无所谓合不合语法。
4.2.1.2. 最重要成分=空位成分?
如果汉语空位宾语可以用加空主位的办法来分析,同样的方法应该适合别的语言,如英语。(46a)可表示为(46b),那么(47a )就可表示为(47b):
(46)a.张三看见了[NP[e]]
b.[TOP[e][,i]],张三看见了[NP[e][,i]]
(47)a.* John saw[NP[e]]
b.*[TOP[e][,i]],John saw[NP[e][,i]]
(47b)不能成立说明仅仅添上一个空主位于事无济,它没办法救活一个不合语法的句子。黄的解释是,英、汉语都不允许真正缺去宾语,各自的宾语先主题化移到主位位置,然后再被删除;两种语言的真正差别在于汉语允许主位删除而英语不允许。为何会有这种差别呢?黄回答说,汉语是话语为主(discourse-oriented )语言, 英语是句子为主(sentence- oriented )语言。 话语为主语言有一条“上位删除”(Topic NP Deletion)规则允许删除主位,如;
(48)[[中国[,i]],地方很大。]] [[NP[e][,i]], 人口很多。] [[NP[e][,i]],土地很肥沃。] [[NP[e][,i]],气候也很好。] [[NP[e][,i],我们都很喜欢。]
黄还提到话语为主语言主位显要(topic-prominent), 句子为主语言主语显要(subject-prominent)。英语所有的句子都必须有主语,这就是为什么该语言有it,there之类的无意义主语。 汉语主语不是结构上的必需成分,因而没有纯形式的主语。
如果说主语显要的英语要求主语得出现,按逻辑上说主位显要的汉语应该要求主位得出现才是。因此,要想使“最重要成分=空位成分”这样一个等式成立恐怕很困难。为了强调某成分的重要性,我们通常的做法不是将它删除,而是通过或者斜体,或者粗体,或者加下画线,或者加点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主位删除也只能在保留有链首主位(chain-initialtopic)条件下进行, 而且保留主位的第一个分句与其后面主位被删除的分句应处于并列的关系,而不能象黄(48)那样各自以独立的句子出现。
(49)a.*[[e[,i]],地方很大。]][[NP[e][,i]], 人口很多。][[NP[e][,i],土地很肥沃。][[NP[e][,i]],气候也很好。] [[NP[e][,i]],我们都很喜欢。]
以上句子不能成立说明主位删除是有条件的,而不能随心所欲。
4.2.1.3. 空主位的归类问题
以上两小节的分析表明,主位不可随意删除;有时空位宾语的主目约束释义不仅可能而且是最自然的。如果事实如此,“空主位”假说难以成立,就算它正确,确实有空主位存在,空主位应该也是一种空语类。它归属哪一类呢?因为受支配并带格标记,它不可能是pro。 剩下唯一的可能是变项。作为变项,它必须受非主目约束。问题是它又是怎样受非主目约束的呢?回答很可能是约束它的是另一个空主位,那个充当非主目约束项的空主位本身又是变项,它还要受另一个空主位的约束,这样无穷尽地循环下去,结果人们势必得出每个这类汉语句子都含有无数个空主位的荒谬结论来。
4.2.3. 空位宾语的其它特征
正如徐烈炯(1985,1986)所指出的那样,汉语的空位宾语与指代词差不多具有完全相同的特性,如:
(50)小明以为[IP妈妈会责怪[NP[e]]]
(50)中空位宾语一般不指称“妈妈”,即在管辖语域IP内自由,其优先释义应该是主目语“小明”,相当于照应用法。此外,它还可用以指别,指称“小明”以外的人,如“你”,“我”,“小华”等。在同样位置上用空位宾语或者指代词没有什么两样。试比较:
(51)a.小明[,i]以为[IP妈妈会责怪[NP[e][,i/j]]]
b.小明[,i]以为[IP妈妈会责怪[NP他[,i/j]]]
既可照应又可指别,而且在管辖语域内不受约束,汉语的这种空位宾语也许就是空指代词pro。
说它是pro,问题是靠什么样的句法机制来确定的呢? 汉语没有可以用来表示一致关系的形态系统意味着它因其指称内容无法“复原”(recovered)而不能获得“许可”(licensed)。更麻烦的是, 有时它可以在管辖语域内受约束,这与指代词的特性完全不相容。试看下面的一例:
(52)[IP王先生老吹嘘[NP[e]]]
(52)中空位宾语的管辖语域是IP,它的最佳释义应为主目语“王先生”。这时的空位宾语不可能是指代性成分,因为根据约束原则第二项,指代词必须在管辖语域内自由。能在自己的管辖语域内受约束意味着它只能是照应语,因为约束原则第一项规定只有照应语才在管辖语域内受约束。类似的场合用空位宾语或者照应语“自己”是一样的。试比较:
(53)a.[IP王先生[,i]老吹嘘[NP[e][,i]]]
b.[IP王先生[,i]老吹嘘[NP自己[,i]]]
(54)A:老王有没有批评过自己?
B:a.他[,i]批评过[NP[e][,i]]
b.他[,i]批评过[NP自己[,i]]
因为这类空位宾语兼有指代词和照应语的特征,人们可能会认为它们既可是指代词又可是照应语,而约束原则要求指代词和照应语在管辖语域内体现出不相容的性质,结果人们势必得出结论说它们既不可是指代词也不可是照应语。
4.2.4. 话语省略
以上分析表明,这些空位宾语因为处在受管辖、带格标记位置上,它们不可能是PRO,因为在受管辖语域不受约束,它们也不可能是NP -语迹,因为没有受A’约束,它们也不可能是变项, 因为无法在句法上被确定, 它们也不可能是pro 。 总之, 是无法直接纳入乔姆斯基(Chomsky 1981,1982)所区分的四类空语类中的任何一类。因为有这些问题的存在,它们或者是一类全新的空语类,或者是乔姆斯基给四类空语类所下的定义有问题。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几种可能的处理办法。
一种办法是套用乔姆斯基(Chomsky 1981,1982)的空语类分类法。这样,汉语的这些空位宾语得同时归入乔姆斯基分类中的不同类。这明显会危及空语类的解释力,从探讨普遍性的角度来看不可取。
另一种办法是象徐烈炯(1986)那样把汉语的这些空位宾语看作一类全新的空语类,称为自由空语类。徐指出自由空语类缺乏诸如[+照应性]、[+指代性]等特定的特征,指称完全自由。这样就有两大类型空语类:类型Ⅰ—缺乏特定特征的自由空语类,类型Ⅱ—具有特定特征的乔姆斯基空语类。徐提出这样的分类目的是想在GB理论(管约论)的框架下设置一个可对语言分类的参数。按原则与参数理论的设想,原则体现语言的共性, 参数则反映原则所准许的各语言间的差异 (variation)。 给某原则设置参数不等于可以把某原则的所有限制一笔勾销,而应是在该原则的指导下稍做变通,使之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允许有限的灵活性(McCloskey,1988)。显然, 设置“类型Ⅰ/类型Ⅱ空语类”之类的参数绝不是对现有理论机制做小小的手术,而是大动作。因为汉语中的这些空位宾语无法靠作为GB理论普遍原则之一的空语类原则求得解释,设置那样的参数实质上等于把语言分成了[+GB]和[-GB]两类型,其结果会使GB成为有名无实的普遍原则。
办法之三是修正关于四类空语类的现有定义。例如,这类空位宾语最有希望成为的是pro,但pro的确定要靠丰富的形态一致关系,而这又是汉语所没有的。能否考虑修正pro的许可与确定条件,使所有的pro可以不由统一的条件来许可和确定?一些pro,比如说做主语的pro,必须靠形态一致关系,而另一些,比如说做宾语的pro, 则可靠另一种方式。这样也不现实,因为撇开许可与确定条件不谈, 这类空位宾语与pro还有其它方面的差异,因此几乎可以肯定这种努力不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
再一种办法是把它们看作一种省略。本文正是这样处理的。乔姆斯基的空语类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其句法意义自然明显,而汉语的这部分空位宾语只能在句子以外的话语中确定指称,说明其句法意义并不大。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些空位宾语与乔姆斯基的空语类只是形式相同而本质有异,属不同层面上的两种语言现象。乔姆斯基的空语类是一种句法现象,在句子语法研究之列,而汉语的这些空位宾语则是一种话语省略(discourse deletion)。作为一种话语现象,话语省略应属篇章语法(discourse grammar)研究对象之一。
5.0 结语
本文以乔姆斯基空语类理论为参照,讨论了汉语的空位宾语。总括全文,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i)乔姆斯基的空语类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 是一种句法现象;
(ii)汉语空位宾语分两种情况:
在因移位而造成宾语空位的宾语主题结构中,它们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且受非主目语约束,可看作乔姆斯基所定义的变项;
在不存在宾语移位的非宾语主题结构中,它们缺乏指称句内可识别性,无法纳入乔姆斯基空语类分类中的任何一类,可看作话语省略,是一种话语现象;
(iii)乔姆斯基的空语类属句子语法研究对象, 话语省略属篇章语法研究对象。
因为黄正德与徐烈炯两人都力图在GB理论的框架内寻找汉语空语类的归宿,有必要指出本文区分句法和话语两种汉语空位宾语的做法符合乔姆斯基所提倡的语法研究的一贯原则。乔姆斯基主张把语法研究的范围限于句子语法,不涉及其它认知系统。常常有人批评他的研究不够广泛,因为句子语法并不能解决语言理解与使用中的所有问题。的确如此,但他那样做有其深刻的道理,生成语法要研究的是人的语言能力,即人脑中的语言知识,追求的是充分解释(explanatory adequacy),与其泛而不精,乔姆斯基宁愿精而不泛。
注释: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我的导师广东外语外贸宁春岩教授不少帮助,特此谢忱。
〔1〕例句是供讨论抽象结构之用,因而不作话语中的语句看待,根据惯例,未尾不用句号,但为了阅读方便,有时中间用逗号,未尾用问号。凡是前面带有星号(*)为有语法或语义错误的结构。
〔2〕名词词组处于受格位置时带格标记,它可从支配它的:
TENSE那里获得主格;
动词或介词那里获得宾格;
POSS(essive)那里获得属格。
〔3〕管辖域(governing category)及附带条件为:
a.当,且仅当,α是包含β, β的主管成分及β的可及SUBJECT的最小语类时,α为β的管辖域;
b.AGR(eement)与受它管辖的NP同标;
c.*[γ[,i]β[,i]…](β不可与包含它的语类同标)。
〔4〕一般来说,非主目(A‘-position)位置都是非题元(θ’- position)位置。只有处于θ位置的名词词组才能起θ作用。
〔5〕主目位置(A-position)就是主语、 宾语之类功能项所处的典型句法位置;而非主目位置(A'-position )则是指主目位置以外的位置,如INFL之类的中心语,标句词COMP之类的附加语位置。
〔6〕领属条件是对移位的限制, 规定每次移位不能超过一个以上的界限节点(bounding node),从而把移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界限节点指如英语中的IP和NP。
〔7〕根据徐烈炯(Xu & Langendoen 1985:1)所下的定义,所谓主题结构是指任何包含一个主位和一个述题两部分的语法结构,主位无例外地居前位,述题紧跟其后予以评述。有人认为(26a )是主题结构而(26b)、(26c)是外置结构(dislocation), 差别在于前者涉及移位,后者不涉及移位(见Radford[1988])。(26b)中的指代词him具有回收作用,称为复活代词(resumptive pronoun)。(26c)名词性词组the guy作用相同,称为性质词语(epithets)(见Huang [1991])。
〔8〕从一个A位置移到另一个A 位置的移位称为名词词组移位或NP移位(NP-Movement),留下的语迹称名词词组语迹或NP语迹(NP- trace);凡是从A位置移至A’位置(主要是移进标句词COMP位置)的为疑问词移位或wh移位(WH-Movement),即使移过来的并不是疑问词, 留下的语迹称疑问词语迹或wh语迹(wh-trace)。
〔9〕复合名词词组中的任何成分都不能通过转换移出。
〔10〕语迹与提取领域的结构条件本质上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