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转发通报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住房以权谋私问题——梁喜堃等四人顶风违纪被查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监察部论文,以权谋私论文,顶风论文,中纪委论文,四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就梁喜堃等违纪案件,转发吉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解决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严重以权谋私问题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松原市副市长梁喜堃,于1989年4 月在扶余区以优惠价格购得公房,1994年6月私自将这套有限产权住房出售,多得款6.5万多元。其间,他还重复享受住房优惠待遇,于1991年向扶余区粮食局要了两套住房,并按照职工优惠价购买其中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得到补贴2.6万多元。1990年他为其亲属在扶余土地局购得一套三室一厅住房,其亲属得到土地局补贴1.2万多元。另外,他用公款4800 多元超标准装修住房。对此,吉林省纪委、省监察厅给予梁喜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卖房多得款6.5万多元,装修费4800多元,补交购房补贴款2.6万多元,其亲属补交1.2万多元。
辽源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善巨在住房动迁后,由其家属出面将含有公款1.62万元投资购买的住房办为私产,将在原住房用公款5000元安装的供热设施,顶替了原应由个人承担的新迁房屋改造费,侵占的国家财产共计2.12万元。辽源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李善巨撤销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处分,收缴其全部违纪款项。
四平市水产公司原党总支书记、经理张广春原有一套79.92 平方米的住房,他不顾本单位连年亏损,又动用公款13.5 万多元(其中贷款10万元),购买了一处住房。有关部门决定,给予张广春撤销水产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的处分,降两级工资并收回其购房所用资金。
通化市物资总公司基建物资公司原副经理王占军为骗取住房和奖金,于1991年至1993年先后6次开假销售发票100多万元,虚报利润18万余元,致使企业多缴税金16733元,他个人骗取公司奖励的74 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价值7.8万元)和奖金13450元。有关部门决定撤销王占军基建物资公司副经理职务,收回住房和奖金。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指出,近年来少数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存在严重以权谋私的问题,手段五花八门,影响十分恶劣,如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化,制定实施意见,特别是对严重以权谋私行为要有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理的规定。要把解决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严重以权谋私的问题,作为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点内容,认真搞好对照检查。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对那些在住房方面严重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强烈,又不自查自纠,尤其是顶风上的,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