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产房 新疆喀什 844000)
【摘要】目的:探讨产房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缓解医患间的关系。方法:选取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我院产房发生的26例不良事件为研究对象,其相关临床护理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26例不良事件中Ⅰ级15例,Ⅱ级10例,Ⅲ级:1例。主要原因分析,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产妇自身原因6例,业务素质不高3例,服务态度不良12例,法律意识不强5例。结论:为切实将产房护理过程中不良事件产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可从护理中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入手,分析研究造成其结果的一系列原因,进而根据原因予以相应的措施以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产房;不良事件;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473.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8231(2018)05-0230-02
如果在产房护理过程中出现护理不当情况,那么不但会造成患者临床期间治疗和护理存在问题,甚至会造成一系列医疗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大了医患之间不良关系[1]。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进而使得其在自我防护、医疗等方面的关注度与需求开始持续增长。其中,医患关系也成为了影响其治疗效果与医治质量的重要因素,对此,为有效缓解医患关系,提高基层医院的整体治疗质量,必须要从患者入手,给予其最佳治护服务。
产房是产科的重要部门,它维系着母婴生命的安危,由于产妇和家属期望值高,是易发生纠纷的高风险科科室。笔者为进一步探讨产房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及防范措施对26例不良事件进行回顾性分析,现结果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我院产房发生的26例,产妇年龄19~40岁,平均年龄(25.5±1.5)岁。且在调查过程中初次临产的患者为21例,且经产的患者为5例。
1.2 方法
在本文调查过程中对于产房护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良事件进行了统计,且所有存在的不良事件均在产房护士长护理档案中进行记录。且所记录的详细信息均包含其存在的实际情况,如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最终处理详情等。而根据所记录的诸多不良案例,本次研究采取回顾性分析方式,对其给予进一步研究与分析。
1.3 评价指标[2]
0级:事件还未发生;Ⅰ级:已经发生不良事件,不过没有为病患带来伤害;Ⅱ级:病患有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未发现任何异常,且在临床中进行相关处理。Ⅲ级:个别患者经过临床检查在生命体征方面发生异常,需要进一步进行临床检查。Ⅳ级:未经过临床检查即可知患者出现伤害,对患者生命造成威胁,且在护理以及事件处理方面给予一定关注。Ⅴ级:对患者身体造成永久性伤害,应引起重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Ⅵ级:造成病例死亡。
2.结果
26例不良事件中Ⅰ级15例,Ⅱ级10例,Ⅲ级:1例。主要原因分析,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产妇自身原因6例,业务素质不高3例,服务态度不良12例,法律意识不强5例。
3.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3.1 产妇自身原因
在本文研究中了解到,喀什地区流动人员相对较多,且本文所调查的26例不良事件产妇中,就有50%的流动人口产妇,其不但在产检期间不到位,且在入院时并未发现和得知其是否具有高危妊娠因素。所以,在其住院期间非常容易发生产房护理不良事件。与此同时,这部分产妇在发生临床征兆时才会入院进行分娩,但是这样的话就无法对其进行产前检查,对其是否高危妊娠也无从得知。因此,针对这部分孕妇,在其孕期检查期间就要告知其产前检查的重要性,且每次产检时间及内容,以保证其在整个孕期检查期间能满足常规检查需求。而对于已经出现高危妊娠孕妇,则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治疗并随访,必要时提前人院待产。
3.2 业务水平不高
护理专业的入学门槛降低及大部分护理人员均是独生子女,在家里一直是中心人物,受到家人的宠爱,因此对于工作强度过大的护理工作,其学习的上进心与主动性较差,并不能够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能力,当其对患者开展护理时,对于整个流程过于慌乱且没有秩序,一旦出现任何意外事件,其便会无法给予有效的解决。同时,对于抢救仪器的使用方式了解不够充实,进而导致抢救延误,这些都是引起不良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
产房工作繁忙,紧急事件多,助产士独立操作要求较高。所以,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懈怠心理或者行为,且在接生过程中对于事件处理较为马虎,那么也会加大产房护理不良事件出现。因此,对于在岗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只有在通过产科技术考核及合格之后,才能进行单独性工作。科室要制定阶段性强化训练计划,采用专业技能比武、业务骨干演练、带教及针对每一例医疗不良事件的原因进行整体培训等方式,提高助产人员的专业技能。
3.3 护理人员服务态度欠佳
现代社会大多数医疗纠纷引发的原因都集中在交流不及时,因缺乏对彼此的了解而出现误解,若想有效减少医患纠纷,必须要切实加强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的交流次数,细心帮其解决各种问题。护理人员必须要保证具备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即:为患者服务意识强,心怀爱心,表达能力强且具有亲和力,能够在与患者及其家属交流、沟通过程中,多去倾听其对于医护的看法,进而去改正与完善自身的工作,给予其必要的帮助与关怀,减少产房不良事件产生的可能性。
3.4 法律意识欠缺
近年来,医疗纠纷数量急剧增加,其范围的扩大超过了医护人员的思维及工作模式。一个人不可能掌握所有的法律知识,但是与个人职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是每位公民应具备的。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常用惯性思维,缺乏评判性思维能力,对护理环节高风险细节缺乏识别能力,对潜在的法律问题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极少数患者及家属道德水平低下,受经济利益驱使或受社会不良人员的教唆,找各种理由纠缠,给护理工作带来不利。故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必须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护士管理办法》及一些医疗纠纷个案,掌握有关知识,了解临床常见的潜在法律问题,提高守法意识,保证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维护自身及护理对象的合法权益。明确护士职责,护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业功能范围,在工作中不应感情用事。加强技术培训,通过操作技能:娴熟而精湛的专业操作技术具有很大的法律意义。明确护理文书的法律效应:临床护理记录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
3.5助产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国际助产专业教育已发展成为独立的高等专业教育,在发达国家助产士的教育层次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不同层次的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有所不同[3]。但我国因缺乏助产本科专业设置、缺乏助产士准入制度、缺乏助产士专业教育途径、助产士的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受到很大的限制等原因不具备充足的高等教育程度,并且助产人员学习的重点一直是护理工作,而缺乏了对助产专业技能的重视程度,这从根本上造成了助产质量与效果。对比国外的助产人员,其在孕妇围手术期,即孕期至孕后42天都会给予孕妇及其家属重要的健康知识辅导与护理。但我国因相关技术的宣传与轻视,则造成了专业助产人员的稀缺,当孕妇在进行生产时,并未给予其专业性指导,只是单纯的护理。相关孕期专业知识的认知程度可能会造成本应能自然分娩的孕妇而被迫出现剖宫产现象,由此可见,专业的助产人员对于剖宫产机率以及打接产质量具有非常直接的联系。加强专业性助产人员的数量已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徐娟珍,蔡惠芳.基层医院产房护理不良事件的探析[J].中医药管理,2015,4(23):171-172.
[2]陈玉霞.产房护理不良事件分析及防范措施[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电子版,2016,16 (38):230-231.
[3]吴丽萍,赵红等.我国助产士培养的现状分析[J].中华护理教育,2016,3(13):233-236.
论文作者:阿依家马力·艾海提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8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0
标签:产房论文; 不良论文; 事件论文; 患者论文; 原因论文; 助产士论文; 产妇论文; 《心理医生》2018年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