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题论文,基金投资论文,社会保障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的目标已基本明确,就是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方面,从现收现付式向基金积累式转化,即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能否建立起一个合适的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确保养老基金在不断积累扩大的前提下保值与增值,是这一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一、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势在必行
1.按照现行政策,养老基金价值增值已无法实现。养老基金代表职工特别是老年职工的权益,因此,保持基金的安全性常常成为首选目标。按国家政策规定,养老金只能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而不允许将资金投向风险大获利高的项目上。如果单从获得利息的角度看,现行政策能使养老基金在数量上增值。但近几年来,我国市场物价总水平呈上涨趋势,通货膨胀率一直较高,若将银行利率、社会商品零售物价上涨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等三个指标进行比较,不难看出养老基金价值上增值已十分困难。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表明,1994年我国市场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上涨幅度为2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4.1%,而同期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年利率仅为11.3%。显而易见,物价高涨负利率已达12%左右。单靠银行储蓄或投资国债已不可能确保养老基金增值,唯一的出路在于实行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
2.人口老龄化加剧了养老费用的需求量。至1996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近1.2亿,约占人口总数的9.6%,接近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老龄社会标准(10%)。现今上海、北京、浙江等省市已步入老龄化城市或省份行列,预计到本世纪末,我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人口老化,导致了养老费用支出的增加,据统计资料表明,1994年我国基本养老基金支出额比1993年增加279亿, 其中仅提高离退休待遇一项即增加了100多亿元。显然,如果不通过基金储存, 并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使其价值增值,社会保险制度就无法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
3.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组织,己不适应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目前我国各省市建立的社会保险组织,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都带有明显的行政性和依附性等特征,且日常从事的只是基金收缴、存取和养老费用发放等简单的重复劳动,不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力争养老基金增值,履行其社会职能,也起不到减轻国家、企业或单位的养老压力的作用。因此,建立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已势在必行。
二、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
一个多样化的资产组合能够有效地减少其中每一种资产所面临的风险,所以养老基金要采取多元化的资产组合。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形式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也就是说,要看资本市场中有多少具有比较稳定回报率的金融工具可供养老基金选择。如果资本市场是不发达的,那么政府通常要对养老基金的投资施加比较严格的控制,限制它们向风险较高的金融工具投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育,成熟的金融工具越来越多,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也就可以越来越多样化。世界各国养老金制度的演变过程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例如,智利和新加坡在建立养老金制度之初,就将它们的投资严格地限制于政府债券和少数几种仅有的投资工具上。以后,随着基金覆盖面的扩大和相关制度的日趋成熟,基金本身承受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同时资本市场的发育又使分散风险的机制得到发展,于是,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也就日趋多样化。
一般来说,养老基金投资可以选择以下诸渠道:
1.购买国债和有价证券。这些投资一般具有适合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三大特性:一是安全性。一般只有信誉高的,如国家、地方政府、银行、大企业才能获准发行债券,且企业发行债券,要经过信誉等级评审,其偿还尚需金融机构担保,因而还本付息是有保障的,而且债券利息固定,购买后不受银行利率调整的影响,尤其购买国债更为安全稳定。二是收益性。债券可以获得固定的高于存款利率的利息,国债、银行债券利率高,企业债券利率更高。而且,债券还可以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获得比一直持续到偿还期更高的收益。三是流动性。债券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可以到证券交易市场卖出,也可以作为抵押品而取得贷款。
2.银行存款。其营运方式的特点是既具有安全可靠性,还可以收取一定的利息,流动性也最强。但收益太低,而且在通货膨胀时,基金就会贬值,且受银行利率的调整的影响较大。所以,就投资营运的目的性来看,不会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收益,只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动与周转,因此,在比例上不能过大。
3.不动产投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不动产(主要指房地产)的需求越来越大,且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缺乏,住宅相当紧张,应是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最佳领域之一。房地产既是生产资料(厂房、车间、仓库等),又是生活资料(住宅等),且只有物流,没有商流,稳定性很强,随经济好转,需求日益旺盛,不断增值是趋势。房改新体制的确立,可否考虑与其配套进行,以解决一定范围的资金短缺问题,于国于民都是十分有益的。但其缺点是所需资金数额巨大,且受经济形势影响较敏感,流动性相对较差。
4.其它投资方式。第一,直接对外贷款。可以选择经济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企业直接贷款。既可以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使其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又可以使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有效增值。第二,投资于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使之成为企业的重要的持股者。这对于盘活企业部分资产存量,使之转化为养老保险金,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渠道。第三,创办合资投资公司或社会保险股份制银行。第四,向海外资本市场投资。
至于以上投资渠道如何选择及组合,就只能视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以及对基金投资风险的管理能力等综合情况加以确定了。例如1994年,智利私人养老金管理机构持有智利全部政府债券的52%,住房抵押债券的67%,公司债券的56%,公司股票的12%,银行存款的10%。澳大利亚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为:国内股票40%,国际股票20%,国内定息15%,国际定息10%,房地产10%,现金5%。 多样化的资产组合使养老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对减少投机、稳定经济和促进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关键在于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由现收现付向基金积累式过渡,实质上是居民长期储蓄的积累、保值和增值问题,其中,培育和发展长期融资市场,特别是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就成为这一过渡的关键。这是因为,养老基金的投资与其它资产的投资在性质上有所不同。养老基金必须在未来向缴款者提供确定的回报,对安全性和长期稳定性有特殊的要求,因而它更适合于作回报确定的长期投资。只有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适应这一特殊要求。
从金融业发展的历史上看,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曾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由于商业银行主要是以经营短期信贷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因而伴随着工业化的迅速推进和国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商业银行日益难以适应储蓄者、投资者多样化的选择和不同期限的需求。从储蓄行为及其动机来看,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被推迟的当前消费相应呈现实物储蓄与金融资产储蓄、短期储蓄与中长期储蓄并存的结构;同样,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短期资金,而且也需要中长期资金。在此背景下,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得以不断发展壮大。所谓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主要指储蓄银行、抵押银行、人寿保险公司、政府和私人退休基金等机构,它们与商业银行的区别是:不吸收活期存款、不创造派生货币。商业银行主要从事短期资本经营,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主要经营中、长期资本的投资和交易。二次战后,在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更为迅速,以至于最终推翻了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霸主地位,取得了与其平等竞争,共分天下的局面。有关资料表明,自80年代以来,美国商业银行系统的资产在所有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中仅占40%左右。
和商业银行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投资风险小,收益稳定,流动性偏低的特点,这些都是与养老基金的投资目的相吻合。在西方国家,以养老、失业、住房等为动机的居民长期储蓄,其中绝大部分已从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流向了以长期投资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了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依托的社会保障体系。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金融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国有专业银行为主)——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构架。而问题在于,和商业银行的发展相比,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严重不足,不能适应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最大的盈余部门(居民)的储蓄存款,其中74%流入了国家专业银行,如果把农村信用社纳入中国农业银行的下属机构,那么国家专业银行所占比重高达95%,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仅占5 %左右。由此可见在现阶段我国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过程中,专业银行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这种情况对于社会保障基金向积累式转化十分不利,其负面作用体现在:
第一,巨额的居民长期储蓄转化为短期投资,不利于社会保障基金积累式转化。目前我国居民储蓄高达35000亿元, 其中的相当部分是以养老为动机的长期储蓄, 这正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的源泉。 若以10%长期储蓄的保守估算,总额达到3500亿元,为目前两金统筹积累额的10倍。然而,由于专业银行主要从事短期信贷业务,缺乏长期信用工具,因而在居民储蓄强劲增长的情况下,实际上形成了长期资本短期化的局面。资料说明,我国专业银行的贷款总额中,其中的73%是短期贷款,而流动性强、可用于长期投资的有价证券仅占5%左右, 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20%至30%的水平。
第二,95%的居民储蓄存款集中在国家专业银行系统,表明我国储蓄面临着极大风险,居民长期储蓄难以实现积累、保值和增值的职能。这一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货膨胀,另一个是来自银行债务危机引发的违约、呆帐的威胁。目前,在我国专业银行的资产构成中,风险度较高的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占76%以上,而其中的95%是无抵押或担保程度极低的信用贷款。值得重视的是,在银企之间债务关系约束力不强的情况下,目前我国银行的不良债权,不仅成为银行的一条沉重的锁链,而且也是对居民储蓄,特别是长期储蓄的一个潜在危胁。
第三,在专业银行居于垄断的情况下,长期信贷机构不足,商业性保险业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处于被压抑状态,难以适应居民长期储蓄向投资转化的需要,从而阻碍了社会保障基金向积累式转化的进程。现实情况表明,目前几家经营长期投资的专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主要局限于政府部门内部和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贷关系,与居民部门的储蓄无缘;刚刚起步的直接融资市场(股票、债券等),其规模有限,投机过度,体制性缺陷暴露得比较突出。
以上问题足以说明,大力发展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仅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需要,而且它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重塑的必经之路。在金融体系比较发达的国家,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迅速崛起,不仅开辟了一条居民长期储蓄向长期投资转化的渠道,而且大大推进了社会保障体系与企业职能分离出来的进程,它使得居民长期储蓄与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二者纳入一个自我良性循环的轨道。这既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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