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发展_公有制论文

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发展_公有制论文

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生产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制度论文,发展生产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过程中,国内学术界对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其中看法也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我想就这个问题谈一些想法。

一、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是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这是客观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不是人们主观的任意选择

大家知道,最早提出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是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是从人类的理性观念出发来论证这个问题的。这种看法虽然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愿望,但它是建立在历史唯心主义基础上的,因而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与空想社会主义者相反,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时,并不是诉诸道德和法,因为他们认为,“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做证据,而只能看做象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9页)他们提出未来社会制度问题的根据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列宁选集》第3卷第243页)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加深,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整个国民经济联结成为一个整体,因而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来占有生产资料并调节整个国民经济。但是,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妨碍了生产社会性的这种客观要求的实现,这样,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就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按照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用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可见,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客观地决定的,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也就是说,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对于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决定的,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必然结果,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一书中有过精辟的分析。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使劳动社会化,许多分散的生产过程融合成一个社会生产过程,生产者之间的社会联系日益巩固,生产者在结成一个整体。但每种生产都由个别资本家经营,由他为所欲为,由他把社会产品攫为私有。“于是生产形式就和占有形式处于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这难道还不明显吗?”所以,列宁得出结论:“资本主义发展规律本身使得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到来。”(同上书第1卷第41-43页)

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制度,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规律,这本来是众所周知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是,有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幌子下否定这一原理。他们提出一种“手段论”,说什么社会主义制度是手段,发展生产力是目的,只要能把经济搞上去,什么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那是无所谓的。既然社会主义制度只是发展生产力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就可以选择,不必受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束缚了。

这种说法,理论上的错误是十分明显的,因为它把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当作人们可以用、也可以不用的,听凭主观选择的东西,完全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所客观地决定的必然性。我们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说法在政治上是十分有害的,因为它会从根本上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信念。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过去闹革命,就是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崇高理想而奋斗。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点,我希望宣传方面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同上书第110页)他警告说,“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象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同上书第111页)如果把社会主义制度看作是一种发展生产力的可供选择的手段,而不是作为我们的理想、信念、奋斗目标,我们的党就会失去凝聚力,我国的改革就会失去明确的方向,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顺便说一下,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共产党应该改名了,因为任何一个政党总是把自己的奋斗目标,而不会把手段作为党的名称的。也许要改称为“生产力党”了吧?!这显然是荒诞的。

二、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它既是由生产力的性质所决定的,又对生产力的发展起解放和推动的作用。促进生产力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

社会制度,从经济上来说,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在制度上的反映,因此社会制度与生产力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它所反映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各个人偕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3页)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社会制度与生产力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力的性质决定一定的社会制度的产生,“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同上书第108页);另一方面,一种社会制度一经产生,它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如果它所体现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生产力与社会制度之间是一种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辩证关系。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制度的必然的客观作用。

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两个方面的。一方面,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客观地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另一方面,正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它打破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场所。促进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毛泽东同志指出:“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3页)他的结论是:“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甚至连国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了。”(同上书第373-374页)

邓小平同志也是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发展生产力作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任务提出来的。他指出:“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他在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时,针对某些人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取得的成就的思想,特地指出,我国在经济、技术、文化等方面的落后现象,“从根本上说,是解放以前的历史造成的。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我们的经济建设曾经有过较快的发展速度。现在我们总结了经验,纠正了错误,毫无疑问将来会比任何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得都快,并且比较稳定而持久。”(《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2页)当有人问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时,他十分鲜明地回答:“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通过改革开放,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较好地发挥出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展,这一事实充分证明邓小平同志论断的正确。

可见,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生产力是互相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作用,它反映了先进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解放和推动。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体现,也是它的根本任务。

正因为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作用,所以下述说法是难以成立的,即:凡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性质上就是社会主义的,能否发展生产力是区分姓“资”还是姓“社”的标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历史上一切处于上升阶段的社会制度,都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6页)新的社会制度之所以能够战胜旧制度,归根到底是因为它能使生产力以更快的速度发展,这是一般的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标志。当然,没有阶级对抗和冲突的社会主义制度对生产力的解放和推动作用,与处于上升阶段的一切以剥削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相比,会显示出自己的特点,但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作用来说,两者是共同的。因此,当我们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时候,决不等于说,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形式逻辑的一般道理。

三、科学社会主义的奠基人是十分重视发展生产力的,因而不能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特征而与“传统社会主义”对立起来

谈到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的关系,有人提出一种观点,即“传统的社会主义观认为,决定社会主义制度,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按劳分配;三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三者通常被看成是社会主义本质性的特点,这种观点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忽视了生产力,忽视了共同富裕。”他们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现代社会主义观”,而与坚持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的“传统社会主义观”对立起来,用“现代社会主义”来否定“传统社会主义”。

坦率地说,我们不赞成把社会主义区分为“传统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因为现实生活中不存在这两种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即政治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思想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按照四项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否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否定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9页)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共同基本点,不应该、也不会有“传统”与“现代”的区别。就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来说,那是会有而且应该有差别的,这是社会的特殊性。但是,这种差别既存在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存在于不同国家,很难用“传统”、“现代”来加以概括。

我们姑且借用这两个概念来分析他们的看法。对上述关于“传统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的观点,我们必须指出两点。

第一,科学社会主义的奠基人谈到社会主义制度时,从来都是非但不排斥,而且十分重视发展生产力的,他们总是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作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并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的基础。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不久,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列宁就指出:“苏维埃共和国的首要任务是恢复生产力,发展农业、工业和运输业。”(《列宁全集》第32卷第366页)“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利益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不这样做,“社会主义的胜利,就无从谈起。”(《列宁选集》第4卷第586页)

在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斯大林也把发展生产力放在十分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地位。他说:“社会主义只有在社会生产力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在产品和商品十分丰富的基础上,在劳动者生活富裕的基础上,在文化水平急速提高的基础上才能建成。”针对某些人的糊涂观念,斯大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不是要大家贫困,而是要消灭贫困,”“如果认为社会主义能够在贫困的基础上建成……那就愚蠢了。……这并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对社会主义的讽刺。”(《斯大林选集》下卷第339页)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尽管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生产力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因而在战前短短的10多年时间里,苏联从一个经济极其落后的国家一跃而为世界第二工业强国。

毛泽东同志也是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正如上面说过的,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于能够使生产力以比资本主义更快的速度发展,更好地改善人民生活。毫无疑问,毛泽东同志一度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不适当,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但是,从理论上讲,他从来也没有排斥发展生产力。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同志对毛泽东同志有过一个实事求是的分析。他说,毛泽东同志不是“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例如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就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后来又企图通过抓阶级斗争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种不对头的方法并不能证明毛泽东同志反对发展生产力,恰恰相反,毛泽东同志是十分关心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迅速改变我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使人民迅速富裕起来的。

第二,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否定了这些,也就根本否定了社会主义。

谈论“传统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的人,对前者是贬低以至否定的,对后者是肯定和推崇的。在他们看来,对于社会主义来说,什么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都是无所谓的,关键是发展生产力,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就是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过:“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说公有制是“传统社会主义”的特征,“现代社会主义”可以予以抛弃,岂不是把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都否定了?按劳分配是当前生产力水平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分配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现今条件下,取消按劳分配,必须出现人剥削人、两极分化。这不是同社会主义背道而驰了吗?列宁曾经指出,是不是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是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把无产阶级专政贬之为“传统社会主义”,认为“现代社会主义”可以不要无产阶级专政,岂不是成了假马克思主义?

我们并不否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而且应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非按劳分配形式的存在,但它们只能是一种补充,只能处于辅助地位。主体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否则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至于无产阶级专政,更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实行的。

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同上书第138页)也正是他最重视无产阶级专政,认为“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同上书第379页),一再提醒大家,对此不能掉以轻心。这些不正是我们一贯坚持并继续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最根本的东西吗?

四、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坚持改革开放是统一的,在实践上两者统一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经常有人提出一个问题,既然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那么为什么还要搞改革呢?为什么还要通过改革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回顾一下毛泽东同志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的分析。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再有矛盾的错误理论,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他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的状态,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3-374页)

毛泽东同志这些论断为我国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他从哲学上阐明了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对象、性质和内容。既然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它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那么就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矛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既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所以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既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是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那么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部分(这是基本的方面),改革其与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这是局部的方面)。坚持适应的部分,改革不适应的部分,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我们党运用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具体分析了我国“文化大革命”以后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矛盾的实际情况,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同志谈到改革时,是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严格区分开来的。他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指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这是革命,所以革命是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邓小平同志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状况具体化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而必须坚持;与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某些具体实现形式,即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因而对此必须改革,即改变经济体制,转换运行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因为它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改革,是因为原有的经济体制已经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予以改变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五、发展生产力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但是不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社会主义制度自然而然就会巩固,必须坚持“两手抓”的方针

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它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场所,同时生产力的发展又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

从一般道理来说,任何一种新社会制度要战胜旧的、落后的社会制度,最终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列宁曾经说过:“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保证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列宁选集》第4卷第16页)社会主义制度也不例外。

无论从长远的、根本的角度看,还是从当前的情况看,我们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都必须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

但是,不能认为,抓好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就自然而然地会巩固的。有人提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人家想演变也演变不了。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邓小平同志历来在强调发展经济的重要性的同时,要求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他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手抓”应该成为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和领导方法、领导艺术。

我们之所以必须在抓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各项事业是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的事业,精神文明建设可以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而且是因为只有搞好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保证经济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只抓物质文明建设,不抓精神文明建设,“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4页)决不能把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仅仅归结为发展经济,尽管发展经济是其基础。这里需要的是辩证的、全面的态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真正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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