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关系契约稳定性影响研究——以冷链设施补贴模式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鲜论文,契约论文,供应链论文,农产品论文,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订日期:2015-01-11 中图分类号:C9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07(2015)08-0102-10 DOI:10.16381/j.cnki.issn1003-207x.2015.08.012 1 引言 生鲜农产品本身具有易腐性、季节性、易受自然环境影响等特点,受其产品自身特点及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合作方式和运营模式的影响,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具体表现为物流损耗大、价格波动大、生鲜农产品市场信息不透明、合作各方利益分配不均衡、违约率较高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和生鲜农产品生产者利益受损。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存在大量如冷库等具有较强资产专用性的设备,这些设备对于盟员谈判能力有较大影响。而农产品生鲜度、盟员间谈判能力等无法确切度量,显现出典型的不完全性。同时盟员在正式契约(订单农业)的基础上均有意愿谋求密切的非正式长期合作。由此,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契约形式表现为关系契约。 契约稳定性研究一直是农产品供应链的热点问题。现有研究认为,影响契约稳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交易规则、供应链成员的风险偏好、渠道权力结构和信息结构等,如Claro[1]等发现信任、企业网络活动等关系性规则会对交易绩效产生影响,李绩才[2]等得出供应链下游成员的风险偏好会对契约效果产生影响,张廷龙[3]得出渠道权力结构和信息结构也会影响契约稳定;而提出的解决契约稳定性的方法多集中在资产专用性、激励与约束机制上,如Zaheer和Venkatraman[4]认为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互惠的投资和信任共同影响关系契约的治理结构与过程,俞雅乖[5]等提出契约稳定性会随着主体各种专用性投资的增加而增加,陈灿[6]、刘洁[7]认为信任、合作等也可以增强契约的稳定性,侯艳红[8]、He Yuanjie和Zhang Jiang[9]、涂国平[10]则分别提出从惩罚机制、风险分担、利益共享与期货期权等方面来解决关系契约的违约问题。虽然有些农产品契约研究考虑到了质量(包括生鲜度)对契约稳定性的影响(Levin[11]、张春勋[12]、但斌[13]、林略[14]),也有学者刘鹏飞[15]从零售商努力影响需求的角度出发研究了供应链库存的协调,但很少有学者研究农户提供的农产品生鲜度变化引起的需求波动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关系契约稳定性造成的影响,而农产品生鲜度是影响消费需求,最终造成价格波动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是否有效的不可或缺的因素,契约的弱稳定性也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同时,在分析谈判能力对契约稳定性的影响时,贾愚[16]等学者认为谈判能力与后期利润的分配比例成正比,但没有对专用性资产引起的谈判能力变化如何影响契约稳定性进行深入探讨。 2 问题描述与假设 在“公司+农户”的交易关系中,双方交易模式为公司事先与农户签订一个弹性契约,需求量和约定价格一般依据往期历史数据进行预测,实际中由于预测往往失真,公司一般对订购量进行一个上下浮动比例的弹性约定,浮动部分按照交易期价格进行交易。另一方面,由于农户供应量和产品品质受外界因素(包括自然条件、种子农资质量及农户努力水平等)影响较大,为鼓励农户提供更高生鲜度的农产品,公司对农产品的生鲜程度提供一定额度的奖励,鉴于此该契约表现为关系契约。若违约,农户以交易期价格直接向市场出售,公司则以交易期价格从市场上购买。为了真实反映生鲜农产品的市场特性,需考虑生鲜度对需求量造成的影响。 本文进行如下的符号定义: 一般研究认为,生鲜度与损耗率间存在反向相关关系。为论述方便,本文取0≤θ≤1,令农产品生鲜度θ与损耗率β呈简单反向线性关系,具体表述为β=1-θ,即θ=1时,没有发生损耗;θ=0时,损耗率为1,这基本符合生鲜度与损耗之间关系的规律。 冷链设施对农产品的生鲜度有显著影响,现实情况中,冷链设施的运作成本多由公司承担,这种情况一方面不利于从农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提升生鲜度,另一方面农户在运作过程中由于生鲜农产品的易腐特征,造成农户缺乏谈判能力而导致严重的契约违约现象。 由此,在关系契约基础上,研究如何协调供应链内冷链设施,从而调整盟员间的谈判能力,提升供应链整体保鲜运作水平,增强契约稳定性,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那么当市场需求为D时,农户提供的产量为(1-β)D'=D,将θ代入知农户应提供D/θ才能满足市场需求;W为公司向农户提供的支付计划;γ为违约金金额;为租赁冷链设施成本,令为单位质量租赁成本;为农户谈判能力;分别为为农户利润、公司利润和供应链整体利润;分别为公司与农户违约后双方缴纳违约金的概率,当农户由于组成农业合作社、加大专有性资产投资等方式而谈判能力增大时,双方违约后缴纳违约金的概率均增大。 相关的假定条件如下: 假设1:仅考虑单个公司分别与多个农户形成的长期交易关系。 假设2:生鲜农产品对公司的价值V大于其外部市场上的价格P,即。 假设3:围绕以幅度X波动且服从一定的正态分布。 假设6:“公司+农户”模式中,契约签订与实施并非同步进行,交易期初公司与农户在批发价格上达成需求,在履约期,交易双方随市场当期需求量调整实际交易量,即为弹性数量契约。Cacho[18]与何勇[19]等均证明了单纯的弹性数量契约无法实现供应链利润的最优协作,基于此我们增加了对农产品生鲜损耗的补偿计划,从而形成关系契约。假定签订契约时公司为农户提供的支付计划为: 3 关系契约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影响及“自我执行”条件 首先比较分析关系契约与未签订契约或签订一般弹性数量契约情况对农产品最优生鲜度及供应链整体利润造成的影响。 3.1 农户未与公司签订契约对生鲜度及利润的影响 农户未与公司签订契约时,农户的利润取决于销售收入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销售收入取决于销售价格与销售量,其分别等于当期市场价格及当期需求量,成本取决于农户的生产成本、维持生鲜度耗费的成本及交易费用。 命题1:未签订契约时,农户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生鲜度比签订关系契约时要低,整个供应链利润没有达到最大化,即: 3.2 农户与公司签订关系契约对生鲜度及利润的影响 公司与农户签订关系契约后,由于对农户提高农产品生鲜度的行为给予激励,双方更加注重关系的长期化。 此时供应链整体利润为: 3.3 农户与公司签订弹性数量契约对生鲜度及利润的影响 当农户与公司签订单纯的弹性数量契约,而对农户提供的农产品生鲜度缺乏激励时,双方仍遵循典型的主从博弈。此时公司提供的支付计划为: 供应链整体利润能够实现最优运作,即双方在分别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单纯的弹性数量契约容易产生双边际效应使供应链整体绩效无法实现最优。 签订契约与否对最优生鲜度θ及供应链整体利润S影响如图1所示: 图1 契约对生鲜度θ及供应链利润S的影响 Fig.1 Contract influence the fresh degree θ and supply China profits S 讨论:由以上论证可得,生鲜度是与ρ、相关的函数。当农户与公司未签订关系契约,农产品生鲜度达到最优值时,继续提高生鲜度所增加的成本会抵消需求增加带来的收益。此时生鲜度的边际收益为零。农户将不再进行保鲜投入。 与关系契约相比,单纯的弹性数量契约具有局限性,它在市场价格上升时不可能实现供应链利润的最大化,只有当市场价格下跌同时满足一定条件时,才有可能达到关系契约条件下的效果。形成关系契约后,由于供应链协同效应,生鲜度的边际效益增加,即在相同生鲜度投入下,供应链整体收入增加。利润增加一方面是由于签订契约节约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是由于盟员合作后,最优生鲜度的提高带来了市场需求增长。由此,签订关系契约对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整体运作效率的提升具有实际意义。除此之外,关系契约还具有一般弹性数量契约所不具备的“自我执行”机制,以下将证明激励系数的存在并求解其作用范围。 命题2:存在一定范围内的激励系数,使得关系契约能够实现“自我执行”。 因此,当公司给予的激励系数η满足[A,B]时,双方均可获得比原来更大的利润,那么该关系契约可实现“自我执行”。而单纯的弹性数量契约在市场价格上升后将使得供应链整体利润低于无契约下的利润,无法实现双赢,供应链缺乏“自我执行”机制。 讨论:在现实中,公司可设定激励系数η对农户提供的农产品生鲜度θ要求的下限为是由合作后公司对生鲜度的奖励引起的。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与单纯的弹性数量契约无法自我实现供应链协作相比,基于弹性数量的关系契约在一定激励系数范围内可实现供应链整体的自我协调。然而,虽然“公司+农户”模式在关系契约条件下存在供应链的“自我执行”机制,使得关系契约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但并不意味双方一定不会违约。因而,在该种情况下,探究关系契约的违约原因将有利于获得进一步提升关系契约稳定性的有效方法。由此,我们对关系契约的违约原因展开讨论。 由于公司对农户的激励系数η为定值,履行契约时按照给定的激励系数η进行,并没有考虑到价格波动对η产生的影响,因此当价格波动较大,且超过供应链一方成员对未来合作可能产生收益预期时,双方可能产生违约倾向。 对于关系契约违约问题,现有研究中大多通过违约惩罚的方式来解决,而现实中法律执行成本高昂,双方谈判能力悬殊,导致真正实现的概率较小。有学者提出在农产品供应链中以增强专用性资产来提升契约稳定性,实际上以何种方式引入并合理组织这些资产是实际操作中的难题。由此,我们试图从引入冷链设施这一专用性资产的角度出发,解决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契约稳定性问题。 4 冷链设施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的影响 冷链设施多由第三方建设运营,单个公司或松散的农户将该类专用性资产作为投资性投入的现实难度大。由此,我们考虑其作为营运性投入,分析以第三方租赁的方式来节约整个供应链的成本。 对农户而言,租赁冷链设施后会产生租赁费用支出,但能够降低保鲜成本,即生鲜度与变动成本的关系由;同时“公司+农户”模式中谈判能力将会发生改变。下面我们分别讨论签订关系契约后,冷链设施引入对农产品生鲜度、供应链整体利润及关系契约稳定性的影响。 4.1 冷链设施对农产品生鲜度及供应链利润的影响 命题3:租赁冷链设施能提高农产品生鲜度且具有经济性。 租赁冷链设施后供应链整体利润降低,从供应链内部来看缺乏经济性。随着冷链设施的引入,农户提供的农产品生鲜度得到提高、农产品损耗率降低、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缓解,政府部门也采取了一定补贴措施来改善冷链设施引入后的经济性不足问题。由此,下文的分析将立足于冷链设施的引入对供应链具有经济性这一观点之上。 4.2 冷链设施引入对关系契约稳定性的影响 命题4:仅引入冷链设施而不考虑双方谈判能力变化的情况下,关系契约稳定性降低。 在没有冷链设施的条件下,当农户直接将生鲜农产品卖给市场的折现利润大于卖给公司时,农户存在违约倾向。此时: 本文主要考虑缓解不完全契约下影响价格波动造成违约率上升的因素,因为一方面关于供应链跨期收益折现对契约稳定性影响的研究已较完善;同时农户谈判能力弱,未来预期收益对他们当期决策行为造成的影响相当有限,其收益折现影响比较低。因此为便于计算及分析其他主成分,我们下文分析采取当期利润差作为分析对象,而忽略多期利润在当期的折现,这种简算不影响论文的主要结论。由此仅计算: 观察上式可知当现货市场价格上升增大时,不等式左边值趋大,右值趋小,农户违约率升高,关系契约稳定性降低。 当公司当期直接从市场购买农产品获得的利润大于履约时,公司也存在违约倾向。此时: 同理可知当现货市场价格下降减小时,不等式左边值趋小,右值趋大,公司违约率升高,关系契约稳定性降低。 如图所示: 图2 供应链盟员履约区间图 Fig.2 Contract compliance interval graph of supply Chain members 无冷链设施时双方缺乏锁定效应,通常情况下违约后双方缴纳违约金的可能性均较小,即双方违约后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措施拒不缴纳违约金,同时由于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中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公司违约后再交易成本,从图2供应链盟员违约区间可知公司的违约倾向大于农户,这验证了郑长军[20]基于实证得出的公司更容易违约的结论。 由于ρ'<ρ,假定其他变量变化,即双方谈判能力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供应链整体履约区间减小,双方更容易违约,关系契约稳定性降低。这表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单纯引入专用性资产(冷链设施)而不考虑具体组织模式下合理的分配方式对双方谈判能力造成的影响,并不一定带来契约稳定性的增强。 图3 不同组织模式对激励系数波动的影响 Fig.3 Different organizational mode influence the fluctuations of incentive coefficient 结论:由以上分析可知,当冷链设施租赁费用较小时,随着冷链设施的引入,农户提供的农产品生鲜度会提高,供应链整体利润增大。但由于ρ'<ρ,不同组织模式中冷链设施的补贴模式如缺乏合理分配,则会造成谈判能力的不均衡,由此在均不变的情况下,关系契约的稳定性反而会降低,简单引入冷链设施并不一定能解决生鲜农产品供应链面临的契约稳定性问题。 由此,我们分析不同组织模式下冷链设施补贴模式通过改变农户谈判能力的值最终改变契约稳定区间,以确定不同组织模式下最优的补贴模式,增强关系契约的稳定性。 5 冷链设施补贴模式对关系契约稳定性影响分析 在此首先考虑二级“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下不同补贴模式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关系契约稳定性的影响。 5.1 政府补贴农户租赁冷链设施 对单个农户而言,其初始谈判能力较低(如图3中),在政府补贴农户引入冷链设施的情况下,其谈判能力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由图3知,随着的增大而增大,说明租赁冷链设施后激励系数的增大促使违约率上升。但对双方违约后缴纳违约金概率而言,由于单个农户与公司的谈判能力差距依然较大,违约后缴纳违约金的概率并未改善: 那么整个供应链的违约区间减小,违约概率增大,关系契约稳定性降低。 政府补贴农户租赁冷链设施后之所以违约概率增大,关系契约稳定性降低,这是由于农户具有冷链设施后其提供的农产品生鲜度提高,公司必须给予农户一个较高的激励系数,使得当市场价格朝着不利于公司方向波动时其违约倾向更高。虽然农户租赁冷链设施能够提高其谈判能力,但谈判能力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不能对公司行为形成约束,最终导致公司的机会主义倾向。 5.2 政府补贴公司租赁冷链设施 即政府补贴公司租赁冷链设施与未补贴的情况相比,整个供应链的屡约区间减小,违约概率将进一步增大。 政府补贴公司租赁冷链设施后供应链内成员违约概率进一步增大,这是由于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公司租赁冷链设施后进一步削弱了农户的谈判能力。而5.2中我们分析得出了公司的违约概率大于农户,因此6.2模式会导致公司的违约行为进一步加剧,最终导致关系契约稳定性降低。 5.3 政府补贴下的公司与农户合资租赁冷链设施 由6.1、6.2分析可知,在农户谈判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无论是农户或公司单独租赁,均存在η'>η,所以在合资情况下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让双方违约后缴纳违约金的概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即让,只有采取这种措施,租赁冷链设施后供应链的整体履约率才能得到提升。 由于违约后收取罚金的方式缺乏可行性。因此,可以考虑采取先投入大于签订契约时规定的违约金金额,违约后再从中扣除违约方违约金的方式,以此增强可操作性。 从5.1、5.2、5.3来看,三种情况下的供应链整体利润均会增大,但5.3情况下关系契约稳定性最强,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中采用此方法。 5.4 “公司+合作社+农户”下冷链设施补贴模式的选择 以上分析均基于“公司+农户”的组织模式,此时农户谈判能力较低,冷链设施引入后对关系契约履约率影响较大。许多学者已证明“公司+合作社+农户”三级组织模式优于二级“公司+农户”组织模式,Mcdermott[21]认为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社并进入现代流通链条可提高其收入,因此本文最后通过讨论冷链设施的引入方式对该三级组织模式契约稳定性造成的影响,从而分析政府应如何补贴冷链设施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在“公司+合作社+农户”组织模式中,合作社整体谈判能力大于单个农户。由图3可知,若合作社谈判能力位于交点左端较小处(如图3中),虽然η'>η,但相对于单个农户的情况而言,合作社能较好的克服冷链设施引起的违约率增大问题。同时当政府补贴合作社对冷链设施的投入时,使得合作社谈判能力的增强,双方违约后缴纳违约金的概率进一步增大,即,整个供应链关系契约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若B[,t]位于交点处右端,即当合作社在与公司的谈判中处于较强的优势地位时,则引入冷链设施后有η'<μ。 当公司进行冷链设施投资时,合作社谈判能力适度减小且仍处于交点右端,此时η'<μ仍成立,且双方由于谈判能力接近,违约后缴纳违约金的概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没有发生大的波动,即,同5.2分析也可知关系契约稳定性进一步加强。 因此,与6.1、6.2、6.3这些补贴模式相比,政府对“公司+合作社+农户”组织模式中的合作社进行补贴能较好的克服冷链设施引起的违约率上升。若合作社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则可适当增加冷链设施投入以增强关系契约稳定性;若合作社处于优势地位,则公司应适当增加冷链设施投入,从而提升关系契约稳定性。由此可得,当合作社与公司谈判能力接近时时,供应链稳定性最佳,而不对称的谈判能力易导致供应链失调。 6 结语 本文讨论了关系契约对供应链运作的影响,及冷链设施补贴对不同组织模式运作效率的影响,主要结论有以下几点: (1)在“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下,无论签订契约与否,均存在一个最优生鲜度,使生鲜运作的边际效用最大。与不签订或签订普通的弹性数量契约相比,关系契约能提升农产品最优生鲜度的水平,从而增强市场需求,使供应链整体利润增大,运作效率增强。同时公司能提供给农户适当的生鲜度激励,使双方利润均增大,证明了关系契约存在“自我执行”机制。 (2)由于供应链盟员在期初签订关系契约时约定了对农产品生鲜度的激励系数,但在实际中,价格波动等因素会显著影响供应链盟员的履约(本文同时证明了公司的违约倾向大于农户),关系契约依然不能完全保证契约的稳定性。由此,我们考虑将专用性资产即冷链设施的引入作为解决关系契约稳定性的方法。本文证明了随着冷链设施的引入,一方面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供应链中最优生鲜度水平,使最终市场需求增大,供应链整体竞争力增强;另一方面,供应链盟员之间谈判能力不随生鲜度提升而改变的情况下,供应链盟员违约倾向增大,关系契约稳定性显著降低。这表明单纯的引入专用性资产而不考虑合理的方式并不一定带来契约稳定性的提升,由此在不同组织模式下合理的冷链设施引入方式成为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3)在二级“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下,影响生鲜度的专用资产(冷链设施)投入会显著改变供应链内成员的谈判能力从而对契约的履约造成影响,本文得出“公司+农户”模式下通过采取引入合资租赁冷链设施的方式来提升生鲜度,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应链盟员之间的履约率。 (4)在“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下,政府仅补贴农户或公司租赁冷链设施,均不能有效保证关系契约稳定性,通过分析探讨三级供应链“公司+农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模式对农业合作社进行补贴,得出该措施是三级组织模式中增强关系契约稳定性较优的方式。由此,随着当前越来越多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采用“公司+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政府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冷链设施补贴,对保证生鲜农产品质量,增加供应链前后两端收益、提高供应链整体运作效率,最终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在相关假设条件下,基于生鲜度影响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得到的,相关结论的推广应用仍需进一步验证研究。在后续研究中,可将风险偏好等因素引入进一步探讨。契约稳定性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关系影响的研究&基于冷链设施补贴模型的研究_农产品论文
契约稳定性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关系影响的研究&基于冷链设施补贴模型的研究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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