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影响的量化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收入论文,农产品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入世的初期,由于人们对市场信息不能完全把握,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必然滞后于农产品市场结构。国外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流量增大,国内农产品出口也会发生变化,进出口格局的改变必将导致国内农产品市场格局的变化。由于农民收入的结构不同,所以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也不尽相同。
一、农产品市场波动与农民收入结构
入世将对农业带来较大的冲击,但具体到每一种农产品,挑战和机遇又会有所区别。不同地区、不同收入阶层、不同的收入结构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不尽相同,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也将千差万别。
农产品供需变化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影响着农民对产品的出售收入,从而影响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同一种农产品,它的价格波动给一部分农民人均纯收入带来较大的影响,而对另一部分农民收入则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其核心问题是该产品在农民收入中所占份额多少。但是,农产品市场往往是一个相互交错、互相影响的市场,一种产品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其他产品价格变化。农产品市场上的这种价格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最终应看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变化。
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家庭,生产结构不同,收入结构存在着明显差异。入世之后,由于农产品的市场格局必然发生变化,竞争能力弱的农产品受到来自国外产品的冲击,市场价格下滑,销售困难。而竞争能力较强的农产品,出口量增大,市场价格上攀,农产品间的价格比例关系发生变化。在新的市场价格结构体系下,一部分农民利益受损,一部分农民利益变化不大,而另一部分农民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当某种农产品出现市场波动时,哪一类农民可以获得利益,获利程度如何?哪一类农民利益可能受损,受损程度多少?获得利益的农户占多大比重,受到损失的农户又占多大比重?这一问题的研究,将有助于国家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从而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现以我国农产品主产区的河南省为例讨论这一问题。河南省是个农业大省,农民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出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全省农民出售农产品的现金收入约占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70%左右。
根据分析,入世对河南农业的冲击可能主要表现在小麦和棉花等农产品上,而畜产品和林果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鉴于这种前提条件,我们分析了入世对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范围以及影响程度。
1999年河南省农民人均出售小麦和棉花的人均收入约200元, 占人均出售产品现金收入的25%, 出售畜产品和林果产品平均人均收入277元左右,占34.5%。仅仅从全省的平均概念计算,入世对河南省农民收入不仅没有影响,还会带来一定的利益。但是,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由于生产结构不同,受到的冲击和可能的机遇完全不同。根据对农民出售产品的现金收入分析,低收入的农民农作物种植业产品销售收入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尤其是出售粮食比例,而林牧产品销售收入所占比例较低,农作物种植业产品销售收入占现金收入的69.4%(粮食为33.8%),林牧产品销售收入占30.1%;高收入的农民农作物种植业产品销售收入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为60.5%,粮食所占比例更低,仅为19.1%,林牧业产品销售收入所占比例相对较高,接近40%。对于低收入农民而言,通过出售粮棉产品得到的现金收入占全部出售产品现金收入的45.7%(出售小麦和棉花收入占30.7%),远大于出售畜牧产品的26.6%。因此,低收入农民阶层期望损失大于期望利益。对于高收入农民而言,通过出售粮棉的现金收入比例为23%,远低于出售畜牧产品的34.7%。因此,高收入农民可能期望获得更多的利益。中等收入的农民二者的比例分别为32.3%(小麦和棉花占20.8%)和30.2%,他们所受损失不会太大。可见,中低收入的农民收入损失的可能性大于获利机会,也就是说,这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有可能减少,低收入农民收入减少的幅度又大于中等收入的农民。从河南省农业人口分布的情况来看,低收入的农业人口约占57.8%,中等收入的农业人口约占35.6%,二者合计约占93.4%。由此可以推断,入世以后河南省农业人口中有57.8%的低收入农业人口,约4500万人,收入可能进一步降低,其中粮食对其影响程度为34%,小麦的影响程度为19%,棉花的影响程度为12%;35.6%的农业人口,约2760万人,收入减少不大;6.6%的高收入农业人口,约512万人,收入可能进一步提高(见表1)。
表1 不同人均纯收入组的产品出售(元/人)
项目合计低收入组 中收入组高收入组
平均 比例(%) 平均比例(%) 平均比例(%)
平均比例(%)
人均纯收入 <1900 1900-3500
>3500
人口比例(%) 100.00 57.8035.60 6.60
出售产品
804.23100.0 571.78
100.0 1021.83
100.01492.34
100.0
出售农产品 527.0365.5
396.9969.4
638.9862.5 902.63
60.5
其中:粮食 239.7629.8
193.2433.8
271.2726.5 285.36
19.1
其中:小麦 133.0816.5
107.5318.8
153.0815.0 173.62
11.6
稻谷 31.12 3.921.10 3.736.41 3.6 30.76
2.1
玉米 47.47 5.941.42 7.251.36 5.0 48.87
3.3
其他 28.08 3.523.19 4.130.43 3.0 32.12
2.2
棉花
67.57 8.468.06 11.959.40 5.8 57.62
3.9
油料
84.87 10.6
68.21 11.9
101.14 9.9 138.24 9.3
其他
134.8316.8
67.47 11.8
207.16 20.3 421.41 28.2
出售林产品 41.45 5.222.90 4.074.05 7.2 71.63
4.8
出售畜产品 235.7529.3
151.8926.6
308.80 30.2 518.08 34.7
其中:畜食 201.4425.0
143.9325.2
244.32 23.9 344.37 23.1
肉类 3.12 0.42.53
0.4 2.85 0.3 3.830.3
蛋
21.43 2.72.57
0.546.50 4.6 106.56 7.1
其他 9.77 1.22.85
0.515.13 1.5 63.31
4.2
二、农产品市场波动的收入弹性
农产品主产区的农民纯收入主要由农业生产能力、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三因素决定。而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条件下,农产品的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影响更大。
为研究农产品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我们假设农民收入与农产品市场销售金额存在以下的函数关系:
r=f(s)
式中,r为农民人均纯收入,s为农产品人均销售收入。由于市场存在着不确定性,当农产品销售收入发生变化时,必然引起农民收入的改变。我们可以利用弹性这一概念来反应这种变化。当销售收入变化百分之一时,引起收入变化的百分比,称为产品市场波动的收入弹性系数,以ξ表示,则有:
ξ=(dr/ds)/(r/s)=(df(s)/ds)/(f(s)/s)
由于一般意义上的农产品又可以分为农林牧渔四大类产品,而每一种产品市场销售收入的变化,各自对农民收入的作用弹性可记为ξi,由于农产品销售总额是这四类产品销售总额的合计,所以它们的收入弹性与农产品总销售额的收入弹性存在下列关系:
在这四类产品中又有小类产品,小类产品中又分为单个产品,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是加总关系,各产品市场波动的收入弹性之间也存在着加总关系。如农作物种植业产品中可以分为粮、棉、油和其他产品,粮食产品中又可分为小麦、稻谷、玉米等等。分别计算这些产品市场波动的收入弹性,同样应满足以下关系:
这样,我们便可以分层次地对农产品市场变化可能引起的农民收入改变进行分析。首先是农产品总体市场,然后是分类农产品市场,最后是每种产品的市场。按照这三个层次,建立三组函数关系,并确保上面的弹性关系。为计算弹性方面,我们选用了三组C—D函数分层次地对低收入组农民和占调查人口80%的中低收入农民的产品市场波动收入弹性进行系统模拟分析,分析采用似乎不相关(SUR)系统回归,表2是1999年河南省各种农产品市场波动的收入弹性的计算结果。
表2 产品市场波动的收入弹性
项目 中低收入组
人口比例(%) 80
人均收入(元) <2500
出售产品 1.3872[**]
其中:出售农产品 0.9516[**]
其中:粮食0.397[**]
其中:小麦0.3445[**]
稻谷
0.0108[**]
玉米
0.0229
其他
0.0189[*]
棉花
0.1634[**]
油料
0.1881[**]
其他
0.2034[**]
出售林产品
0.1014[**]
出售畜产品
0.3342[**]
注:**为99%显著水平,*为95%显著水平
三、结果分析
从图1、图2可以看出,大多数农民的收入对农产品市场反应十分敏感,收入对农产品市场的依赖性很强,一旦产品市场价格下跌1 %或需求量下降1%时,农民收入迅速减少,低收入组的农民收入约减少1.4%,中收入组的农民收入约减少1.1%, 收入的变化幅度大于产品市场的波动幅度,即农民收入是很脆弱的,他们承受市场波动的能力最弱,该类农民收入对市场波动是强弹性的。而高收入农民承受农产品市场波动能力相对较强,当农产品市场的销售额变化1%时, 对高收入农民的影响仅有0.1%左右。从产品出售分类分析, 低收入组的农民收入受农作物种植业产品市场的影响占67.2%,受畜产品市场的影响占27.2%,受林产品市场的影响约占5.6%, 三类产品对中收入组农民的影响程度分别为58.1%、31.9%和10%。也就是说,农产品销售是中低收入阶层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图1 产品出售的收入弹性
图2 农林畜产品出售的收入弹性
为进一步分析每种产品市场变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我们将调查户的收入水平从低到高排列,选择当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80%时的农户作为样本进行分析,此时人均收入的最高户不到2500元,样本处于中低收入水平。
经过似乎不相关回归,结果见表2。 表中出售产品的收入弹性仍为1.4,出售农产品的收入弹性为0.95,占收入弹性的69%, 农产品中出售粮食的收入弹性为0.4,占出售产品收入弹性的29%, 其中出售小麦的收入弹性为0.34,占25%。也就是说,若受国际市场小麦的冲击,国内小麦价格降低10%,将有80%的农民收入将减少3%-4%。其他产品的市场变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可以参照弹性系数计算。所以,国外农产品对河南省农民收入影响主要是小麦,其次是油料和棉花。从资源禀赋的角度分析,对农民有利的产品应是劳动密集型的畜产品,它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与小麦相当。
针对各种农产品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河南省农业而言,为确保农民收入增加,应该调整农林牧结构比例,避免农民收入过分依赖农作物种植业产品出售的状况,尽可能减少农民收入的市场波动。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生产适销对路的畜产品,同时提高农民从林果业得到收入的比例。在农作物种植业产品生产中,一方面,应重视小麦市场的变化动态,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小麦种植面积,适当压缩小麦种植面积,减少农民收入对小麦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加大农业科技对小麦生产的支撑作用,改善小麦品质,提高小麦生产率,不断增强小麦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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