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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的猖獗和影响,“三股势力”趁机向国内渗透,使得我国反恐怖主义工作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都比较严峻复杂。为了掀起全民反恐的热潮,我国反恐部门就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居委会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并从建立和完善居委会反恐工作机制,加强其组织和干部建设,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通过奖惩机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加强居委会的建设,使其更好地为反恐维稳服务。
【关键词】社区居委会;反恐工作;建设路径
引言
恐怖主义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一大突出公害,是全人类的公敌,严重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人类文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宗教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暴力恐怖主义这“三股势力”的影响下,境内也突发了一系列以制造恐怖、暴力事件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坏活动。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恐怖势力猖獗,暴力恐怖事件频发。这些暴力恐怖活动给国家的稳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我国为了有效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为全民反恐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了《反恐怖主义法》。该法强调在打击暴力恐怖主义活动中要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不仅要发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拳头作用,还强调有关部门也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来参与反恐怖主义工作。我们从我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可以看出该法充分肯定了社区居委会这个基层组织在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工作中是可以依靠和动员的力量,在反恐维稳工作中能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当前研究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如何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1社区居委会在反恐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1当前我国反恐维稳基本形势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三股势力”的影响下,我国发生多起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暴恐案件已达到历史上一个较高峰值。据统计从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新疆境内制造了至少200余起暴力恐怖袭击事件。这一时期警方共打掉暴恐组织团伙503个。这期间较大的恐怖案件就有“巴仁乡暴乱”、“尹宁2.5骚乱”等。2001年到2010年新疆公安机关打掉暴恐组织团伙579个。这期间较大的恐怖案件就有“2008年新疆喀什爆炸袭击事件”、“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等。2011年到2014年公安机关侦破暴恐组织团伙案400起以上。这期间较大的恐怖案件就有“2011新疆和田严重暴力恐怖事件”、“4.23新疆巴楚恐怖暴力事件”、“6.26新疆鄯善县暴力恐怖袭击案”、“10.28天安门金水桥事件”、“12.30新疆莎车暴力恐怖袭击事件”、“30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事件”、“5.22乌鲁木齐爆恐案”、“9.21巴州轮台爆炸袭击案”等。通过对暴力恐怖组织的严厉打击和进一步采取的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有力治恐措施,2015年到2016年我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得到了一定的遏制。这期间较大的恐怖案件有“12.28墨玉县爆恐袭击案”等。自2017年以来我国严重暴力恐怖活动形势基本得到控制。反恐维稳的基本形势出现大局稳定,形势可控,趋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随着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的猖獗和影响,特别是中东地区叙利亚战事的变化,在叙利亚境内通过恐怖组织培训的“东突”势力和在其他国家恐怖主义基地通过培训的恐怖分子很可能会向国内渗透。另外,西方国家在人权等问题上长期存在双重标准,对企图分裂我国的某些势力一直纵容。这些因素构成了我国受恐怖主义威胁的复杂环境。因此,这使得我国反恐斗争形势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变得更加严峻复杂。
1.2社区居委会在反恐维稳中的重要作用
“三股势力”的产生虽然有历史原因和各种社会及国际因素,但其犯罪活动离不开社会,同样要依托社会和隐藏在社会之中。社区居委会则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协助政府加强社会治理和化解社会矛盾,清除犯罪因素,从源头上减少和抑制暴恐犯罪,从而达到有效预防暴恐犯罪,最大限度的削弱“三股势力”活动的社会基础。另外,社区居委会还能配合政府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反恐维稳工作,形成全民反恐的良好局面,让恐怖分子像过街老鼠无处遁形、无法藏身,从而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分子提供有利条件。正因为社区居委会在反恐维稳工作中能发挥重要作用,所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都作了相关规定,例如:第八条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第十七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第七十四条“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等。在反恐维稳的实践工作中,社区居委会也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013年 4月23日13时30分,新疆喀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3名社区工作人员到居民家中走访,在一居民家中发现多名可疑人员和管制刀具,遂用电话向上级报告。接报后,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分头前往处置,最后在处置过程中击毙暴徒6人,抓获8人。该暴力恐怖案件,虽造成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2人受伤,但最重要的是因社区工作人员的走访而使恐怖团伙成员提前暴露。这样打乱了这伙恐怖分子实施危害的计划,避免了更大社会危害的发生。
2目前社区居委会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自治组织,也是配合协助政府管理和落实政府各项治理政策的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因其能组织群众和深入群众的特殊职能,所以在反恐维稳工作中能很好的配合和协助政府落实综合治恐政策。目前我国社区居委会在反恐维稳工作中虽发挥了许多积极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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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恐工作思想认识不高
当前,我国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恐工作的思想认识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恐怖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人总错误认为恐怖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就和一般的暴力案件的危害后果相当,须不知恐怖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要远远大于一般的暴力案件造成的后果。为达到暴恐目的,它既希望让更多的人死,也更希望让更多的人看后惶恐不安。这样不仅危害了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使社会民众陷入恐慌,不得安宁。二是对恐怖行为的突发性认识不足。有人总错误认为恐怖行为实施时应该还有时间去防范制止,须不知恐怖行为一般都是经过精心密谋策划且为了给社会造成恐慌一般都是突然实施。这样给安全部门反应的时间极短,难以防范。三是对恐怖行为实施地域范围认识有误。有人总错误认为恐怖袭击是边疆地区的事,离自己生活还比较遥远,对恐怖主义活动缺乏重视心理,须不知恐怖分子正向内地渗透,例如“301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天安门金水桥事件”就是内地发生的典型案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口针。国家制定的所有政策都需要基层组织这口针去认真落实。如果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对工作思想认识不高,敷衍了事,那么就极容易造成该项工作实施不力。反恐亦是如此。思想指引行动。居委会工作人员在配合和协助政府开展反恐维稳工作时能取得多大的成效直接由其思想认识决定。如果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恐工作思想认识不高,意识淡薄,就会使综合治恐工作在该地区不能很好的实施。
2.2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恐情报收集意识不强
反恐维稳工作中对恐怖分子打击效果好不好最主要看情报信息是否及时和准确。反恐部门获取情报信息的主要渠道无非两种,一是自身手段;二是需要社会帮助。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它的这种能深入群众和及时掌握社区群众动态的特性能很好的为反恐提供情报服务,比如社区里来了哪些外来人员或社区居民家谁家里来了陌生人都能很快通过渠道了解清楚。但是,目前有许多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反恐情报收集的意识不强,总认为情报收集是政府的事,再即使去收集也只能是收集到鸡毛蒜皮的小事,须不知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时发现的一点鸡毛蒜皮或蛛丝马迹就能为反恐提供重大情报,例如“4.23新疆巴楚恐怖暴力事件”中就是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时发现恐怖分子的蛛丝马迹后报警,使得这伙恐怖分子提前暴露而打乱他们策划的计划,从而避免了更大的危害后果。所以,居委会工作人员在走街窜巷中是极易发现社区异常的,若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与恐怖分子有关的信息,无论大小都应该重视对待,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2.3居委会工作人员缺乏反恐宣传和教育矫正能力
《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了居委会有协助反恐部门进行反恐宣传教育和对参与恐怖组织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帮教的工作任务。那如何发动反恐宣传教育,掀起全民反恐的热潮和帮助误入歧途但情节轻微的恐怖人员迷途知返,都需要工作能力和方法。目前来看,我国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反恐宣传和帮教矫正方面缺少经验。这方面的工作能力还有所欠缺。
2.4居委会工作缺乏配合协助政府开展反恐维稳工作的机制
恐怖分子一般深藏在群众中。反恐维稳工作根据恐怖分子这一特性就必须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掀起全民反恐。因此,政府反恐维稳需要居委会的配合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反恐怖主义法》虽然规定了居委会有协助反恐部门开展工作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很完善、很细的运作机制来协调居委会和反恐部门的工作关系。这样势必就会造成上下协作不通畅,发挥不了居委会应有的重大作用。
3反恐视野下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路径
3.1建立和完善居委会配合协助政府开展反恐维稳工作的机制
全民反恐的掀起离不开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积极工作。如何充分发挥居委会的积极性,建立居委会协作配合政府的顺畅、高效的反恐运行机制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个机制建设中要规定居委会每日应当上报哪些情报信息和应当怎样上报这些情报信息,例如:每日的基层基础工作中流动人员信息该如何上报;每日的社区异常情况该如何上报;每日的入户走访情况该如何上报;若遇重大紧急情况该如何上报等。在这个机制建立中,反恐部门要充分考虑到居委会的基层属性,对居委会上报的一些零星的信息应该认真的进行筛选,然后按照机制规定将这些层层筛选后的有用情报上报到更高级的反恐部门进行情报分析和研判,对情报中反映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反馈和布置排查及处理。另外,反恐部门可以通过工作机制对居委会反映上来的情况进行地区形势评估,并可以以此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也可以通过工作机制对居委会一段时间反映上来的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总结后形成阶段性的形势评估报告,即该地区每周、每月、每季度、半年和一年的形势评估报告,使我们做到对该地区反恐维稳工作形势心中有数。这样利于我们维护地区治安的稳定。
3.2加强居委会和干部队伍建设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居委会组织存在比较涣散的不良情况,组织无力、运行不畅,不能很好的履行应有职责。一些居委会干部也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对于在基层基础工作中能发挥巨大作用的居委会及其干部来谈,若组织涣散、运转不畅和干部工作热情及责任心不强,那必将影响基层基础工作的扎实程度。反恐维稳工作就是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因此,反恐维稳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居委会及其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居委会组织设置中与治安有关的就是设置了治保会,且大多数居委会的治保会往往只有治保主任一人工作。对于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目前反恐工作的需要,居委会目前的组织建设明显不能满足治安形势的发展。为了更好的履行反恐工作职责,居委会必须要被建设成为组织有力、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的堡垒组织。在反恐工作中,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我们可以这么做,居委会从上至下要建立成为一个严密的反恐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可以规定居委会主任是第一反恐责任人;可以加强治保会的建设;可以通过赋予居委会每个部门、每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每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反恐职责等。对于要加强居委会干部建设而言,我们首先在选人用人方面要着重考虑其思想政治品质和职业精神。我们要选那些政治觉悟高,能热心于基层服务工作的人来充实到居委会基层工作中去。只有先把人选准了,再通过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就能保证居委会干部能忠诚履职。
3.3加强对居委会反恐维稳工作的指导和干部培训
反恐维稳工作是一项既需要细心、耐心的细致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因此,在反恐维稳工作中为了保证居委会能按照制定的机制发挥作用和保证其干部能准确区分恐怖分子、及时上报情报信息、圆满完成反恐宣传及帮教矫正的工作,反恐部门就要加强对居委会反恐维稳工作的指导和对其干部进行培训。在对居委会进行反恐维稳工作的指导过程中,反恐部门应该着重加强居委会反恐协作机制的运行指导;加强居委会自身反恐体系建设的指导。在对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过程中,反恐部门应该将什么是恐怖主义及其性质和特征,如何收集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发现恐怖分子后应该如何做,如何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掀起全民反恐和帮教矫正应注意的问题等重要内容作为培训重点。居委会干部通过培训学习能很好的掌握恐怖主义的特征及危害,掌握区分恐怖主义的能力,掌握恐怖主义情报收集的技能,掌握反恐宣传和帮教矫正的技能等。
3.4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
为了让居委会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让反恐维稳工作卓有成效,政府就应该针对居委会制定奖惩机制。在反恐维稳工作中要责任到单位和人,对工作积极履职的居委会及其干部要加以褒奖和鼓励;对组织涣散无力的居委会及其不认真履职的干部要追究责任。我们希望通过奖惩机制来更好的激发居委会及其干部在反恐维稳工作中的积极性,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的长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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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警察学院2017年校级课题《基于反恐视野下我国城市居委会作用研究。
论文作者:蔡伦
论文发表刊物:《兰大学报(医学版)》2018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3
标签:反恐论文; 居委会论文; 工作论文; 恐怖主义论文; 恐怖论文; 暴力论文; 情报论文; 《兰大学报(医学版)》2018年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