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情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产业论文,情况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和现状
第一种观点认为,从国际环境来看,世界科技进步明显加快。支撑经济竞争的产业技术水平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和决定性因素,竞争优势进一步向拥有先进科技的发达国家倾斜。从国内环境来看,“十五”期间,需求约束将使国内市场竞争加剧,以产业技术升级为主要特征的结构优化升级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线。总体上讲,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水平不高,竞争力差,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较大,影响了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应有作用的充分发挥。
1.高技术产业的附加值率低,缺乏产业关联带动效应。(1)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引进国外技术和生产能力,这使得相当部分重点行业始终停留在对进口零部件进行组装或劳动密集型加工的阶段,这导致我国高技术产业附加值率明显偏低。(2)在一些由我国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业领域,国内制造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对高技术产品的配套能力弱,未形成为高技术产业配套服务的制造技术平台。(3)改造传统产业的成效有待提高。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与现有传统产业改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关系远未形成。
2.高技术产业发展缺乏创新机制和良好环境。(1)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科技成果转化。(2)政府的主导作用有待加强。(3)尚未按照市场运作要求建立起高技术产业投资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体系有待完善。
3.国外产品大量进口限制国内高技术产业发展空间。(1)外商对投资企业进行控股,导致技术的垄断和高技术产业高利润流失。(2)外商投资企业高技术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3)国外跨国公司凭借其资金、技术和营销网络的优势,在投资时明确要求生产产品使用其商标品牌。(4)引进外商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引进技术,可是在外商投资的高技术企业中,要么所引进的技术由外商严密控制,无法为我所掌握;要么是完成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技术开发与设计基本上没有引进。[1]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面临着融资的困境。(1)中国极低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困境。当前经常用来论证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融资困境的事实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中国存在相当比例的、没有有效转化成现实商品的科技成果,使得技术进步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偏低。目前发达国家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60-80%,而我国只有30%左右。我国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中,成果转化资金靠自筹的占56.8%,国家科技计划拨款占26.8%,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化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仅占2.3%。(2)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渠道的狭窄制约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更为普遍的高新技术成果来说,一般意义上创办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新项目的资金来源有以下几种:一是私人借款;二是银行贷款;三是政府资助;四是股票上市。而事实证明这几种渠道都是难以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2]
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创业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问题是:(1)“官办官营”是我国风险资本运作体制的致命缺陷。创业基金在我国还属于新概念、新方式,主管部门尚处于认识和研究过程。(2)风险资本严重不足。受金融严格管制影响,加上国家投入不足,资金来源问题始终是困扰风险投资机构的大问题。(3)缺乏严格的投资主体。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目前仍是财政科技拨款和科技开发贷款,尚未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有机组合的风险投资网络。(4)缺乏对风险投资活动政策支持。政府在风险投资活动方面,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优惠政策。突出问题是,在对风险投资收益的征税、风险投资者的地位、国家作为所有者对国有风险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均没有考虑风险投资的高风险特征性而视同为普通金融公司或实业公司,客观上起到了抑制风险投资活动的结果。(5)风险投资缺乏退出渠道。对于风险投资来说,资金募集和资金“退还”即资金变现出局同等重要。而我国的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尚不健全,缺乏这两个市场,风险投资运行的基础便不存在。(6)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信托法,也无风险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公司法。(7)缺乏成功示范和管理经验、管理人才。[3]
第四种观点认为,我国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存在九大问题:(1)高科技产业化的载体是风险投资市场,高科技企业(项目)的发展依靠的是风险投资的支持。这是一个相互对应、相互并存的系统化概念体系,混淆两者就容易导致认识上和实践上的偏差。(2)高科技产业化所依托的风险投资市场的直接投资群体和相关中介服务群体缺乏整体的气候。(3)政府在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的过程中要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的管理意识,代之以市场经济的管理意识。(4)风险投资体制的建立是走“官办民补”还是走“民办官补”的路子。(5)风险投资市场缺乏分散、化解风险的有效机制,因而阻碍了高科技产业化的进程。(6)风险投资市场缺乏退出机制。(7)一刀切的税费倾斜和资金补助支持与高科技产业化过程不协调,影响了政府对高科技产业化工作的积极支持和推进。(8)高科技项目在商品化、市场化开发过程中,由于其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以及未来盈利与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传统的盈亏财务分析不完全适用于资本预期高回报的经营。(9)风险投资家队伍严重地参差不齐成为高科技产业化发展的掣肘。[4]
二、高新技术产业的特征
第一种看法认为,高科技产业技术创新速度快,方向很难预测,具有高风险性。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新产品耗资巨大,开发期长,投入和成长期也较长,因为在此阶段要进行大量的促销活动,刺激和引导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而由于技术扩散和创新的速度很快,成熟期较短,因此,创新企业收回研制费用的困难加大了,营利难度也加大了。[5]
第二种看法认为,高科技产业是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其最重要的资源依托是高科技,涉及信息生命科学、新能源、新材料、大气宇宙科学、海洋、环保、管理科学等各个领域。一般认为高科技产业具有如下特征:(1)创新性强。(2)成长快。(3)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6]
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对策
(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要采取“重点突破、自主创新、发挥优势、项目带动、协同推进”的发展战略。(1)力争重点突破。针对制约我国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重点选择一批应用面广、对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有重大作用的共性高新技术加以推广应用。(2)立足消化吸收。改进技术引进方式,努力提高引进技术水平,为后续消化、吸收奠定基础。强化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政策和机制建设。以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为最终目标,通过递进式消化、吸收、逼进乃至获得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形成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3)发挥比较优势。根据我国技术比较优势、战略需要,选择独立开发、自主发展的领域;通过系统集成、相互融合探索新的技术路线,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对已被跨国公司垄断的技术领域,通过利用外资进入相应的生产环节,融入国际分工,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和承接产业扩散,积累技术,实现渐进发展。(4)重大项目带动。在具有较大产业化潜力和带动影响的领域,通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带动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业化规模的跨越式发展。(5)各方协同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特别是在能源、原材料、工艺装备等重要产业部门,大型企业要加强产、学、研一体化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积极发挥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同时促进中小企业走与大企业分工、协作以及专业化发展的道路。[7]
另一种观点认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要国际化。(1)传统进口替代战略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应用空间不断缩小。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发展中国家有可能通过实施进口替代战略,形成本国的技术先进企业。然而最近二十年来,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和产品更新迅速,需要持续的巨额研究与开发费用,生产能力投资额巨大。这些变化使得传统进口替代战略变成一种风险巨大的选择,甚至引进的技术未等到形成生产能力时,技术与产品已经过时的并不是少数,形成生产能力后缺乏竞争力更是常见的情形。(2)信息技术使高新技术产品的制造过程可以分解。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创造、传播和共享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技术正在转变企业间竞争的基础,企业内部跨空间的信息处理和交流能力骤增,那些远离科研、商业和产业中心地带的企业,能够通过企业内部的信息网络,获得速度和灵活性,获得足够的技术支持,从而从事高质量的制造活动。这种变化使掌握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在全球内布点制造企业,形成全球生产分工体系。(3)跨国投资使技术存量可以突变。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主要是将其作为制造基地,因此,有利于制造业特别是外向型加工企业发展的沿海港口地区、经济特区、低成本工业区等,往往成为跨国投资的首选地区。随着跨国公司的投资,东道国的某些城市和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能力可能出现突变;原本依靠自身研发能力和制造能力根本不可能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地区,由于跨国公司的进入,高新技术产业有可能一举跃升为当地的支柱产业。[8]
(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
措施一:1.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1)组织制定和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保证资金投入支持高技术产业化。(3)组织科研机构与企业界密切合作。(4)加强对国内外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建立信息发布制度。(5)完善国家进出口、政府采购等政策。
2.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3)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4)以促进技术创新为宗旨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加强技术引进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1)国家制定和定期发布引进技术指导目录,减少重复引进。(2)改变引进技术的总体方式。(3)增强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贡献。
4.创造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1)鼓励企业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和进行技术创新。(2)建立财政引导、企业为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高技术产业发展投融资体制。(3)完善社会服务体系。(4)实行有效的人才使用和激励政策。对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者的贡献给予合理体现。
5.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1)建立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根据国际惯例制定反倾销政策,保护国内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2)加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及时修订产品、工程设计标准,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消除制约新产品开发和进入市场的障碍。(3)根据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竞争规则,为各类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9]
措施二: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确立高技术优势的几点构想:(1)创造适宜的知识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2)积极规划高科技产业化,制定高科技产业政策。(3)增加对高科技产业化的投入,建立完善的投融资体制。一要利用好有限的资金,必须以财政支持为辅,企业多渠道融资为主,选择有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及产品,加大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投入。二是积极为高技术企业的社会融资提供优惠政策,如从贷款种类、利率的调整上调动银行对高科技贷款的积极性。可考虑设立面向高技术开发的专业金融机构,如高技术开发银行、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等。三是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高科技企业股票上市。对于民营高科技企业,只要产权明析,机制健全,效益好,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应适当放宽上市条件,以促进不同所有制的高科技企业共同发展。(4)建立加速高科技产业化的风险投资机制。参照国际上通行的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可采用风险投资基金形式,由专门的风险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如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建立高科技投资公司,采用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高科技产业化项目。(5)积极吸收外资并引导其投向,重视引进高技术并消化、吸收、创新。(6)实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10]
(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对策
对策一:(1)借鉴欧美国家有关创业基金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经验,在我国创业基金积极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公司法》等一系列法规,并对现有的《专利法》等部分法规加以修改和完善,以保证投资者的权益,使创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有法可依,并得到法律的支持保护。(2)加强宏观调控与引导,制定各种激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括资金注入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优惠信贷政策、风险补偿政策等等。(3)开展创业投资基金运作试点。(4)按照国际惯例管理运作基金。尝试以不同的形式成立多家基金管理公司,使投资人和管理人分离,减少或避免政府背景造成的负面影响,使风险投资基金能够按照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管理水准操作,以保证投资的成功率。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宜采取封闭式,以私募为主,并与公募相结合。(5)加快建立二板市场的准备工作,使创业投资基金从所投资的创业企业的退出有一个合适的出口。(6)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汲取发达国家取得的风险投资经验,改变落后的、保守的投资理念,减少人为因素,按照行业规划和市场规律办事。[11]
对策二:我国对投资基金需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在以下几方面努力:(1)政府积极引导风险投资机制的形成。政府要运用投资保险等措施积极支持风险投资的发展,并应将科技投入的一部分直接用于风险投资,以促使高科技产品的产业化。应当建成以政府为主导、多种资本成分并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机制。(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风险投资发展。对风险投资的收益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鼓励向高技术企业进行风险投资。(3)建立高技术企业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尽快建立起专业的高技术企业风险评估与咨询机构,运用各种国际通行的先进技术手段,帮助高技术企业创业者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论证,为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4)完善企业产权转让机制,使非风险投资能够顺利替换风险投资。要建立以非风险投资替换风险投资的产权转让机制。(5)积极引进国外的风险投资。吸引国际著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来我国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借鸡生蛋,发展我国的高技术产业。[12]
对策三:进一步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当前要做好高科技企业投资的风险评估和监管工作,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应采取的对策:(1)应当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2)切实做好一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础性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环境。(3)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强化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4)建立更为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对创业者的激励机制。[13]
(四)我国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
(1)数字移动通信产品。(2)光通信传输系统。(3)接入网系统设备。(4)卫星通信系统。(5)数据通信用网络系统设备。(6)计算机产品。(7)激光、喷墨打印机市场需求及其部件、配套件。(8)光、磁盘驱动器及其关键件。(9)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10)IC卡及其相关产品。(11)应用软件。(12)基于LINUX的操作平台及集成应用环境的软件。(13)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及其相关产品。(14)数字电视机及其相关产品。(15)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设备。(16)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机。(17)集成电路。(18)显示器件。(19)汽车电子产品。(20)新型元器件。(21)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具。(22)电子专用材料。(23)空中交通管制系统。(24)邮政业务装备及管理系统。(25)信息应用系统。[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