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假子制度的类型及相关问题_安禄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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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85(2000)03—0105—06

中国史上的假子即养子,也叫义儿、义男、养男、螟蛉等。收养子现象,古今中外皆有,但值得注意的是,唐代社会尤其是藩镇军队中很流行假子制度,到了唐末五代更浸习成风,盛行于各军阀势力之中。这些假子、义儿也在当时动乱的社会和王朝迭兴的历史中扮演了一些重要角色,产生一定的影响。欧阳修所作《新五代史》特为此专立《义儿传》,充分说明其普遍性和重要性。对于唐五代这一奇特的社会现象,曾引起国内外一些学者的注意,但缺乏分门别类的考察研究。本文试图从假子的类型入手,对唐五代假子制度的类型、特点和根源作进一步的探讨。

唐五代社会尤其是藩镇军阀势力中很盛行假子制度,其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为我国封建社会所罕见。

隋末唐初,都于河北渔阳的燕主高开道就有“亲兵数百人,皆勇敢士也,号为‘义儿’,常在阁内。”(注:《旧唐书·高开道传》。)当时群雄之一的王世充曾请为刘太后假子(注:《资治通鉴》卷187 武德二年正月条。)。太宗时,大臣张亮养假子五百人,因人告发,被太宗斩于市,籍没全家(注:两《唐书·张亮传》。)。武后时的索元礼,胡人也,“薛怀义始贵,而元礼养为假子。”(注:《新唐书·索元礼传》。)此时,假子现象并不普遍。自节度使制度设置后,假子制度在河朔地区军队中大为流行。安史之乱后,唐王朝在军事上逐渐丧失了对藩镇的控制能力,遂演成藩镇割据的局面,假子制度也随着在各藩镇军队中蔓衍起来。试引几段史料如下:《旧唐书·安禄山传》:

安禄山,营州柳城杂种胡人也。……二十年,张守珪为幽州节度,拔为偏将,以骁勇闻,遂养为子。……《安禄山事迹》卷上(《新唐书·安禄山传》略同):

(安禄山)乃于范阳筑雄城,外示御寇,内贮兵器,养同罗及降奚、契丹曳落河八千余人为假子。《旧唐书·李宝臣传》(《新唐书·李宝臣传》略同):

李宝臣,范阳城旁奚族也,故范阳将张锁高之假子,故姓张名忠志。……及禄山叛,忠志循归范阳,禄山喜,录为假子,姓安,常给事帐中。《太平广记》卷195“红线”条:

(田承嗣)募军中武勇十倍者,得三千人,号外宅男,而厚其恤养。《旧唐书·石演芬传》(《新唐书·石演芬传》略同):

石演芬,本西域胡人也,以武勇为朔方颁宁节度兵马使,兼御史大夫,李怀光养为子,累至右武峰都将。《旧唐书·王廷凑传》(《新唐书·王廷凑传》略同):

王廷奏,本回鹘阿布思之种族,世隶安东都护府,曾祖曰五哥之,事李宝臣父子,王武俊养为假子。《资治通鉴》卷227德宗建中二年:

(李)希烈为董秦(赐姓名李忠臣)养子,亲任无比,卒逐秦而夺其位。同上书卷228德宗建中四年:

(颜真卿)至许洲,欲宣诏旨,希烈使其养子千余人环绕慢骂。

到了唐末五代十国,假子制度更是浸习成风,盛行于各军阀势力之间,当时的强藩悍将无不竞养假子,沙陀军人李克用的假子甚多,《新五代史·义儿传》序云:

唐自号沙陀,起代北,其所与俱皆一时雄杰虣武之士,往往养以为儿,号“义儿军”,至其有天下,多用以成功业,及其亡也亦由焉,太祖养子多矣,其可纪者九人,其一是为明宗,其次曰嗣昭、嗣本、嗣思、存信、存孝、存进、存璋、存贤。

蜀主王建的假子亦多达百二十人(注:《资治通鉴》卷267 太祖开平四年十一月条。),在文献中有姓名可查者四十余人(注:根据《十国春秋》。)。此外,歧王李茂贞、梁太祖朱温、后唐明宗嗣源等,也都有不少假子,以致梁、唐、晋、汉、周共五代而实有八姓(其中三个皇帝出身假子,他们是李克用假子后唐明宗李嗣源;李嗣源假子后唐废帝李从珂;后周太祖郭威假子世宗柴荣)。十国中北汉王朝传位四代,其中废帝刘继思、英武帝刘继元均为睿宗刘承钧的养子。其余的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宦官收养子的旧习,在唐末也恶性膨胀,尤其是上层宦官收养假子的数量多得惊人。《旧唐书·宦官·杨复光传》:

诸假子:守亮,兴元节度使,守宗,忠武节度使;守信,商州防御使;守忠,洋州节度使,其余以守为名者数十人,皆为牧守将帅。《新唐书·宦官·杨复恭传》:

复恭以诸子为州刺史,号“外宅郎君”,有养子六百人,监诸道军。

而李茂贞、王建等人原先也是宦官田令孜的假子。《新唐书·宦官·田令孜传》:

右神策统军宋文通为诸军所疾,令孜因事召见,欲杀之。既见,乃欣然更养为子,名彦宾,即李茂贞也。又:

王建率义勇四军迎帝西县,复以建及韩建等主之,号“随驾五都”。令孜以复光故,才授诸卫将军,皆养为子。杨守亮是宦官杨复光的假子,也养有假子。《资治通鉴》卷259 景福二年三月条:

左神策勇胜三都都指挥使杨子实、子迁、子刘皆守亮之假子也。假子制度加剧和延续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尤其在唐末五代动乱的社会和王朝迭兴的历史上,假子更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能被录为假子或义儿的,当然是具有骁勇果敢、才艺出众的基本条件,然而他们与假父关系的实质多是“以利合而相资”。当他们暂时结合在一起时,加剧了军阀割据和社会动乱,当他们之间关系破裂时,又给社会造成更大动乱。欧阳修有感于假子在晚唐五代军事上的地位和政治上的影响,遂大发其感愤,他在《新五代史·义儿传》序中写道:

呜呼,世道衰,人伦坏,而亲疏之理反其常,干戈起于骨肉,异类合为父子,开平、显德五十年间,天下五代而实八姓,其三出于丐养。盖其大者取天下,其次立功名、位将相,岂非因时之隙,以利合而相资者耶。

唐五代的假子虽然名义上都称为假子、养子或义儿,但在收养的数量上差异很大,少则数人,多则数百数千人,而且假父子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对此问题,宋人徐无党曾提出自己的看法,他为《新五代史》作注时写道:“后唐太祖置义儿军如李嗣昭等甚众,初皆赐姓名,而不全若子,故书李嗣昭者,书其所赐姓名尔,不以子书也,与友文、从珂异”(注:《新五代史·唐本纪·庄宗下》注。)徐氏似已看出当时假子的不同类型。此问题颇为复杂,笔者认为,唐五代假子制度根据其不同的特征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真正的养子型。其假父子之间的“父子”关系很明确,收养的数量较少,一般是一两名或数名。这类假子在家族中的地位与真子几乎没有区别,他们不但改从姓名,被委以重任,而且还享有继承权。这一类型的假子在当时很普遍,文献记载事例也很多,唐前期河朔地区的蕃将多属这一类型。如安禄山曾是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养子;李宝臣原为范阳旧将张锁高的假子,故姓张名忠志,后又被安禄山录为假子,改姓安,常给事帐中;王廷凑原回鹘阿布思之种族,王武俊养为假子;石演芬本西域胡人,李怀光养为子,累至右武峰都将。晚唐五代时期的如王重荣假子王珂;梁太祖朱温假子朱友谦(本姓名朱简)、朱友讓(本姓名李讓)、朱友文(本姓名康勤)、朱友恭(本姓名李彦威)、李汉宾等人;后唐明宗李嗣源假子李从珂、李从、李从昶、元行钦等人,也多属这一类型。

在继承权方面,当时不少藩镇和帝王是由这些假子袭位。如王重荣假子王珂为行军司马,王重荣卒,三军立王珂知留后事(注:《旧唐书·昭宗本纪》。)。朱温假子朱友文深得朱温宠信被封为博王,判建昌宫使,并内定为太子。更为著名的是五代有三个皇帝出身假子,北汉废帝刘继思、英武帝刘继元均为睿宗刘承钧的养子。也正因为继承权问题,假子与真子之间往往产生矛盾,乃至大动干戈。如王珂知留后事,王重荣子陕西节度使琪、绛州刺史瑶,举兵讨王珂,并上章诉王珂冒姓,非重荣子;朱温宠爱假子朱友文胜过亲子,每欲立为太子,亲子朱友珪素嫉友文,遂酿成宫廷政变,杀死朱温、朱友文、称帝洛阳。于是朱温假子河中节度使朱友谦举河中镇降附于晋,遂使后梁迅速倾覆;后唐明宗李嗣源死后,其假子李从珂从明宗第五子愍帝李从厚手中夺了皇位。

在财产方面,养子与亲子一样不得有私财。如全义的养子郝继孙犯法处死,宦官、伶人冀其资财,固请籍没。中书舍人、翰林学士赵凤上书说:“继孙为全义养子,不宜有别籍之财,而于法不至籍没。”(注:《新五代史·赵凤传》。)

第二种类型是亲兵型。这一类型假子数量多达数百乃至数千。如高开道有亲兵数百人,皆勇敢士,号为“义儿”;安禄山养同罗、及降奚、契丹曳落河八千余人为假子;田承嗣募军中勇武者三千人,号外宅男;李希烈养子千余人;李克用将一时雄杰之士,往往养以为儿,号“义儿军”。这类数以百千计的假子或义儿,决不可能对其假父、养父都存在很明确的“父子”关系,也不可能都改从姓名。其实这是模拟少数民族部落亲兵制度的传统(注:此观点,陈寅恪先生也曾提过。详见《金明馆丛稿初编》所收《论唐代之蕃将与府兵》一文。)。高开道的数百义儿,就是直指亲兵,这已经是很明显的。司马光曾错误地怀疑安禄山的“养子必无八千之数”(注:《资治通鉴》卷216 天宝十载二月条考异。),致使在《资治通鉴》中没有使用这条材料,这是司马光不了解安禄山军队的假子是在模拟部落亲兵制度的缘故。

唐初羁縻州设置后,版籍贡赋、政令习俗,中央多不过问,享有极高的自治权。因此,落后的游牧民族血族共同体的社会组织形态被保留下来,表现在军事组织上,自然也保留下以酋长为首领、子弟为战士的部落亲兵制度。这种制度对以后该地区的藩镇兵制产生很大影响。安禄山是营州柳城杂种胡人,天宝年间,河北三镇(范阳、平卢、河东)先后均归其节制,统有近20万人的军队(注:《资治通鉴》卷215 天宝元年正月条及考异。)。安禄山军事实力迅速膨胀,是通过历年征战招降了大批北方游牧部民,所以其军队士兵成份主要是突厥、奚、契丹、同罗、室韦等少数民族以及一部分汉人。天宝十四载五月,安禄山奏请以蕃将32人以代汉将(注:《安禄山事迹》卷中。),说明了其军队将士成份不断地胡族化。为了进一步加强这个由不同部民集合起来的庞大军事群体的凝聚力,就利用胡人收养子的习俗,将军队中大量的各族健儿(曳落河),授予假子名义,以推恩信,作为维系军队上下级关系的纽带,达到对内联结,对外抗御的效果。这种在军队中大量地人工拟制父子的做法,实质上就是力图恢复胡族部落亲兵制度的传统。所以,安禄山起兵叛唐时,其军队就号为“父子军”(注:《安禄山事迹》卷中。)。唐末沙陀军人李克用的军队是由蕃、汉军人组成,他任用亲信义儿为“义儿军使”,组成“义儿军”,也是在恢复部落亲兵制度的做法。

还有一个问题也值得说明一下。安史乱后,藩镇继起,田承嗣在河北魏博镇养兵10万,“仍选其魁伟强力者万人以自卫,谓之衙兵。”(注:《旧唐书·田承嗣传》。)田承嗣创置藩镇衙兵制度,实际上也类似效法部落亲兵制度。

第三种类型是介于前两种类型之间,也可以说是第一种类型的扩大化。这一类型的假子收养数量也比较多,一般都有数十人乃至上百人,但不是亲兵性质。其假父子之间的“父子”关系也比较明确,假子们都改从姓名,委以重任,但由于收养数量较多,所以人伦关系、继承权等方面不可能如第一种类型那样严正。这一类型假子,以王建假子最具代表性。王建收养假子百二十人,都改从姓名,与真子一样均连“宗”字,如真子有太子王宗懿等九人,假子有姓名可纪者如王宗翰(本姓孟)等40余人。他们与真子一样加官封王,委以重任,如梁开平四年十一月庚戍,“立假子宗裕为通王、宗范为夔王、宗为昌王、宗寿为嘉王、宗翰为集王;立其子宗仁为普王、宗辂为雅王、宗纪为褒王、宗智为荣王、宗泽为兴王、宗鼎为彭王、宗杰为信王、宗衍为郑王。……自余假子百二十人皆功臣。”但在这一百余名的假子之间“虽冒姓连名而不禁婚姻”(注:《资治通鉴》卷267太祖开平四年十一月条。)。 说明其人伦关系并不严正,与真子有区别,与第一种类型的假子当亦有区别。

属于这一类型的还有如李茂贞假子、宦官杨复光、杨复恭假子等。李茂贞假子亦有数十人,有姓名可纪者如李继臻、李继鹏(本姓名阏珪)、李继徽(本姓名杨崇本)、李继瑭、李继筠、李继远(本姓名符道昭)、李继岌(本姓名桑弘志)、李继密(本姓名王万弘)等人,多连“继”字。宦官杨复先假子以守字为名者数十人,皆为牧守将帅;宦官杨复恭有养子600人,监诸道军。

这种畜养假子的扩大化,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宦官。《资治通鉴》卷267记云:“唐末宦官典兵者多养军中壮士为子以自强, 由是诸将亦效之。而蜀主(王建)尤多。”贞元以后,宦官掌握神策禁军大权,为了巩固地位,便广畜假子,并以诸假子出任禁军都将、藩镇节帅、州府刺史等。这些假子在掌握一定的军政要职后,为巩固扩充自己势力,自然也效法其宦官假父的行为。唐末强藩王建、李茂贞等人原是宦官田令孜的假子,当他们出为藩镇节帅后,也就广畜假子,因此王建假子多达百二十人,李茂贞假子亦有数十人。

应该指出,上述分类只是代表一种基本趋向,具体落实到某个人的身上,有的可能会有两重性。特别是第一种类型与第三种类型有不少共同的特征,两重性的可能性就更大。

我国氏族社会的解体极不彻底,血缘纽带一直延绵不断地贯穿着我国社会的漫长历史。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周代宗法制度把血族关系纳入制度化轨道,并赋以伦理性内涵,其结果是“尊尊”、“亲亲”大义非常严格,血亲关系推到了不可替代的地步。宗族有收族即收恤其族人的权利(注:《仪礼·丧服·子夏传》:“大宗者收,族者也”。),而不允许收养异姓子弟,一则他们耽心的是异姓乱宗,《左传》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二则宗法制度以宗为单位,有小宗可绝,大宗不可绝的事实,不必以异姓为嗣。先秦思想家进一步发挥了宗法思想,构造了伦理学说,其中尤以儒家思想影响最大,“父子、长幼、亲疏”关系成了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之重要内容之一。这种观念对我国整个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汉时期,近似养子性质的赘婿,法律规定要被谪戌(注:秦汉有七科谪:一吏有谪、二亡命、三赘婿、四贾人、五尝有市籍者、六父母尝有市籍者、七大父母尝有市籍者。见《史记·大宛传》、《汉书·武帝纪》、《汉书·晁错传》、《汉书·李广利传》。)。唐律有禁止收养异姓男儿的条文:“即养异姓男者,徒一年,与者笞五十,其遗弃小儿三岁以下,虽异姓,听收养,即从其姓。”此外,唐律对收养杂户男、部曲及奴为子孙者也同样是禁止的,只有《户令》上规定:“无子者,收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注:均见《唐律疏议》卷12《户婚》。)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法律也都有类似的条文。可见我国古代封建宗法伦理观念对于“异姓结为父子”是深恶痛绝的。

事实上,我国封建社会收养子现象是为世俗所恒有,历代文献不乏记载。究其原因,无非有三端:其一,中国人对子嗣看得很重,那些缺乏子嗣的人,考虑到终老赡养、家族延续、祖先血食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不得不收养异姓男儿为子。其二,年幼无依者也往往为人所养,我国古代还将妻前夫之子称为假子。其三,养父子双方出于某种感情的需要,这种感情当然也包含为达到某种政治或经济上的目的。总之,我国封建社会一直存在着收养子的现象,但决不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唐五代如此盛行假子制度,绝非我国封建社会中一般的养子现象,是有一定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条件的。据以上所引史料来看,唐代最初流行假子制度多与胡人有关,而且在胡汉杂居的河朔地区最为流行。如安禄山是营州柳城杂胡,其8000假子则是同罗(铁勒之一部)及降奚、契丹曳落河;李宝臣是范阳城旁奚族;王廷凑是回鹘阿布思种族,世隶安东都护府;石演芬是西域胡人,为朔方邠宁节度兵马使。还有如王世充、索元礼等也均是胡人。至于燕主高开道,其族属虽不是胡人,但他是河北地区军人,受河朔胡风所染。这种现象决非偶然的,它充分说明了唐五代盛行假子制度的根源是与胡族的习俗有关系。我们知道,当时北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大大落后于中原汉民族,正处在原始部落制后期,过的还是一种落后的游牧生活。从“父兄死子弟妻其群母及嫂”、“蕃人先母后父”、“贱老贵壮”等习俗看(注:详见《隋书·突厥传》、《旧唐书·契丹传》、《新唐书·安禄山传》。),其婚姻家庭大致处在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过渡阶段。所以母性地位相对还比较崇高,不存在严格的“父子”、“长幼”、“夫妻”等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而且当时部落对外战争极为频繁而又残酷,部落成员尤其是男性成员死亡率很高,流动性很大。凡此社会条件和文化心理,使得他们习惯于收留外人或俘虏为养子,借以扩大本氏族部落的力量。同样地他们也习惯于充当他人的养子。有一件史实很具有说明力,即隋唐时期突厥可汗之子弟称为特勤,这种谓之“特勤”的子弟,涵盖亲子、从子、弟弟以及诸孙等(注:岑仲勉:《 突厥集史》附录《狄名探原》。),乃至于对来降者亦可封为特勤(注:《隋书·李崇传》。)。可见胡人强调部落观念,而父系家族观念淡薄,因此“亲疏”关系不甚严格,且习惯于收养外人为子弟。我国文献上大量记载北方胡人收养假子的现象,无疑就是他们的习俗所致。

东汉以来,西北边陲的一些少数民族陆续向辽西、幽、并、关陇等地区迁移,与汉人犬牙交错杂居在一起。西晋末年,八王之乱,各族统治者乘机大举进入中原,此后,在二百多年时间里,北方地区先后建立了许多少数民族政权。李唐王室氏族起源于北朝的胡化汉人,统治阶级的夷夏观念比较淡薄,唐太宗曾说过:“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注:《资治通鉴》卷198 贞观二十一年五月条。)唐初武功极盛,四境大辟,贞观四年,平东突厥,唐太宗主温彦博建议,将10万降众安置在幽、灵之境,其酋长皆任职将军、中郎将,布列朝廷,五品以上百余人,与朝士相半。而入居长安者近万家(注:两《唐书·温彦博传》、《资治通鉴》贞观四年条。)。其后,每平一部落异族,“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注:《新唐书·地理志·羁縻州》序。)据不完全统计,唐前期百余年中,内属和入居中原的少数民族人数多达一二百万人,主要包括突厥、奚,契丹、铁勒、靺鞨、高丽、回纥、党项,吐谷浑、吐蕃等。隋唐文化上承魏晋南北朝,其中北朝文化的主要成份之一——胡人习俗,本来就对唐代文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再由于少数民族大量内属和入居中原,所以胡族收养子的习风也在中土得以流传。

那么,根源于胡族习俗的唐五代假子制度何以逐渐盛行而愈演愈烈。其根本原因是与唐代兵制从义务兵制向募兵——私兵制转化以及藩镇割据局面长期延续有直接关系。唐初实行府兵制,是一种义务兵制,它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被抽调充当府兵的农民自备武器给养,更番宿卫,使将不得专兵。高宗、武后以后,随着均田制的逐渐破坏和府兵制自身的矛盾,府兵制趋于瓦解。于是,在唐初已少量实行的募兵制便逐渐盛行,到了玄宗开元时期,募兵成了定制。募兵制实行后,兵成了一种专门职业,将帅也得以专兵,遂为假子制度的盛行创造了条件。睿宗、玄宗时期,为了处理边疆地区与少数民族关系日益复杂的形势,于边防重镇设置节度使制度。玄宗天宝年间,那些孤寒无党的蕃将往往被擢升为节度使职务。蕃将之任节度使,其原因之一是因为唐初以后蕃兵蕃将以骁勇善战著称,成了当时军队的补充力量。著名的蕃将如何史那社尔、契苾何力、黑齿常之、李多祚、泉献诚、高仙芝、哥舒翰、安禄山等人,都为唐朝建立赫赫战功。其次,也由于玄宗时宰相李林甫为了固位,“志欲杜出将入相之源,曾奏曰:文士为将,怯当矢石,不如用寒族蕃人,蕃人善战有勇,寒族即无党援。”(注:《旧唐书·李林甫传》。)得到玄宗皇帝的赞许。像安禄山、高仙芝、哥舒翰等人都先后出任节度使职务。胡族军人在其掌握军政大权之后,自然极容易影响当地习俗,促使该地区濡染胡风,胡人收养子习风、部落亲兵制度便因缘时会,逐渐盛行起来。安禄山出任河北三镇(范阳、平卢、河东)节度使后,在军队中大肆推行假子制度,便是明证。河朔地区为胡、汉杂居的北方边疆地区、是当时各镇节度使管辖区域,假子制度在唐前期于河朔地区最为流行是理所当然的。

安史乱起,中原刺史凡兼有治军者,皆授节度使之号。安史之乱平息以后,唐中央逐渐丧失了对地方军队的有效控制能力,遂演成藩镇割据局面。藩镇军阀凭借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实力,招兵买马,称雄一方。藩镇私兵制度,是假子制度衍习成风的基础。藩镇将领为了扶植亲信、培养党羽,便效法河朔军人收养假子的风气,在军队中大量人工拟制亲属关系,致使唐后期各强藩悍将无不竞养假子。另一方面,安史乱后河北仍为安史余孽所盘据,安史部队多为胡人,河朔地区受胡风濡染有增无减,当时有“天下指河朔若夷狄然”之说(注:《新唐书·史孝章传》。)。而且,不少安史部将和河北藩镇军人进入中原,成了中原地区一些藩镇的首领或将领。蔡州的最初割据首领便是安禄山部下李宝臣、李希烈等人,后来的吴少诚、吴少阳也是河北地区的军人。李希烈在军队中有假子千余人,吴少阳是吴少诚的养弟。他们为假子制度在中原地区扩散也起了一种媒介作用。

此外,宦官收养子的旧习在唐后期恶性扩大,对假子制度的盛行无疑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宦官由于生理上的缺陷,往往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要求继承和血食的心理。尤其是宦官的上层分子,当他们在权欲和财欲上获得一定满足后,这种心理要求就更为强烈了。《后汉书·顺帝纪》载:“阳嘉四年春二月丙子,初听中官得以养子为后,世袭封爵。”其后宦官养子的风气为历代所沿习。宦官养子的旧习在唐末恶性扩大,不仅是由于当时收养假子已衍成一种社会风尚,也与唐代中后期宦官掌握兵权有关系。宦官掌握禁军大权后,便广畜假子,并以诸假子出任牧守将帅,这些假子在掌握军政要职后,自然也效法其宦官假父的行为,此问题前面已论述过。

北宋王朝建立后,统治者鉴于中唐五代以来藩镇割据、武人跋扈的局面,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把节度使的兵权、财权和刑权全部收归中央,加上宋人提倡文人政治和汉民族本位文化。所以盛行一时的假子制度也就丧失了政治、军事上的作用和社会条件,从而受到极大的限制。

收稿日期:199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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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假子制度的类型及相关问题_安禄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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