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制度、技术外溢与企业集群的默示性知识——以转轨期天津自行车企业集群的演化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群论文,企业论文,天津论文,为例论文,地方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企业集群已经日益成为学术界、政府和实业界讨论的焦点问题,无论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是如此。各级政府甚至将集群经济视为解决区域或国家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企业集群对于经济增长与发展的确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以爱尔兰为例,该国都柏林区域的软件产业集群对爱尔兰GDP的贡献率已接近10%在中国,企业集群也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企业集群竞争力的提升对于区域竞争力有重要影响。尤其在浙江省,该省的经济形态主要表现为集群经济,被当地学界和产业界形象地称为“块状经济”,各类产业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往往集聚在临近区域。值得注意的是,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企业集群随市场(竞争)扩展、技术革新而发生动态变迁,部分区域的集群产业正由传统产业向科技型产业转型,而且民营企业逐步成为科技型企业集群的主要组成部分,民营科技企业集群开始兴起。
本文认为,对产业集群及其变迁的分析,必须注意到两个特定背景。
其一,我国处在转轨经济,制度结构仍处于某种不确定的过渡状态,尽管转轨的目标模式已经基本确立。实际上,本文将证明,历史上早已形成的制度结构总会以嵌入的方式成为区域产业集群的重要因素并决定着产业集群的形态。
其二,由于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竞争加剧,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所面临的市场并非相对恒定,而总是处在变动不居的状态,以致产业集群始终存在组织创新的外在压力,这就要求集群内部各企业必须更加有效地协调分工,各自发展出相互关联的“核心产业”,以专业化和分工网络的方式创造出能够适应市场环境的“动态比较优势”和区域核心竞争力。
本文第二部分将主要讨论古典的企业集群理论和新经济地理理论对产业集群的解释。在比较这两类集群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将评价它们的理论价值和理论缺陷。第三部分,本文将重点围绕制度、知识外溢和技术创新等因素对企业集群理论进行扩展,提炼出几个基本命题和假说。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企业集群是一个包括制度与技术在内的“双层气泡体”,制度与技术相互随着时间互为“内外双层气泡,它们彼此构成一个动态的均衡经济体。第四部分,我们讨论了转轨条件下“企业集群”得以产生的必要条件,指出了政府、制度、技术外溢与默示性知识将决定企业集群的演化路径。我们发现,给定不同地区政府的政策偏好,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可能选择一个资源禀赋条件相对差的地区,原因在于这个地区的政府政策对形成企业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具有“正的效应”。第五部分,笔者将根据本文发展出来的产业集群理论讨论天津自行车和高科技产业集群的演进轨迹。第六部分,给出本文的研究结论。
二、企业集群理论:从传统集群学说到新经济地理集群学说
企业集群现象是随着近代工业化革命的发展而出现的,可以追溯到德国经济学家韦伯(Weber)最早提出的集聚概念。韦伯认为, 集群是生产性企业为了节约运输成本而在同一块区域的集中(韦伯,1997)。集群(cluster)最基础的定义是,以地点共处获取绩效优势的产业在地理上的集中(Doeringer and Terkla,1995)。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影响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价格,另一个是分工(亚当·斯密,上卷,1972,第5~20页)。马歇尔(Mashall)则进一步认为分工不仅有利于一般工人单个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分工会使一个企业的行为对另一个企业产生外部正效应,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互动创新。为了实现更具规模的外部正效应,同类或关联企业或产业聚集到一起,形成地理上的集中,为此马歇尔提出了“产业区”的概念,它是一种具有创新环境的小企业集群(马歇尔,上卷,1964)①。
斯密和马歇尔都侧重于分工角度的分析。值得注意的是另一个问题,即分工企业之间的交易频繁,产业分工越细化,企业外部交易成本也就越高。基于交易成本,并结合契约法和组织理论,威廉姆森认为存在3种基本的治理形式,即市场、 科层和介于市场与科层之间的混合形态(Williamson,1991),这种混合型包括战略联盟、伙伴关系和其他市场契约形式, 这种混合型组织已经很接近企业集群形态(Todd.R.Zenger,2002)。
新经济地理理论主要由Fujita,Krugman和Venbles等提出并发展的(Krugman,1991a,1991b; Fujita,1988; Fujita,Krugman and Venables 1999)。实际上,新经济地理的很多思想源于经济地理学家和产业区位学家,新经济地理理论将他们的观点纳入进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从而使经济地理和区位理论由边缘理论变成主流经济理论的重要内容(Ottaviano and Thisse,2004), 当然新经济地理的一般均衡框架是非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框架。
新经济地理认为规模报酬递增、市场失灵和空间竞争会引致产业集群的兴起(Fujita and Thisse,1996)。这种理论分别以3种模型解释产业(企业)集聚现象,包括内部市场效应模型(HME)、核心—边缘模型(CP)和钟型曲线模型(BELL)。3个模型的假设逐步放松,在HME 和CP 模型中集聚程度是运输成本的单调递增函数(Cristina Terra,2003)。HME模型则从需求角度进行分析,它认为企业聚集在同一区域会促使本地市场集中从而进一步对企业发展起推动作用。CP模型中增加了两个因素:劳动力的流动性,中间产品所带来的纵向企业联系,这两个要素进一步推进了集聚。实际上,在CP模型中总是存在一个角点解:企业要么完全集聚要么完全分散(Cristina Terra,2003)。钟形曲线模型则表明集群演进路径并非是单调的,一系列文献表明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集聚模式。经济发展早期表现为产业的区域集群度上升,而成熟的经济体系产业则趋于分散。
集群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自增强机制,如果集群经济开始出现,生产地点的选择会遵循一种累积强化机制,因为新公司也许会倾向于在已有的产业中心设立企业,这反过来又增加这些地方的吸引力。如果要素流动性低,则地区间的不同产业将出现明显的分布不均,无吸引力地区的发展将受影响(Fujita and Thisse,2002)。
从比较的角度看,传统集群理论主要体现在如下3 个方面:马歇尔的生产创新角度、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角度和韦伯的运输成本角度。这些理论所讨论的企业主体大多属于传统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因此,经典集群理论是对传统制造业的产业演进特征的理论总结。但是,针对现今新兴科技产业中的企业集群现象,经典集群理论缺乏应有的解释能力。某些传统理论将不平衡的经济发展视为自然资源,即第一性资源(first nature)非平衡分布的结果,这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决定论。但这种理论不能对那些资源依赖度较低的集群(如硅谷和东京)的成长发展提供有力解释。新经济地理的目的就是试图在控制第一性质的前提下更准确地刻画产业集群的演化机制,将集群的形成和扩展归因于第二特质(second nature),即人对第一性资源的改进活动的结果(Ottaviano and Thisse,2003)。
新经济地理理论突破了马歇尔企业积聚理论所强调的“外部性”。该理论认为存在两种类型的外部性,其一是“技术外部性”(即技术外溢),其二是“市场外部性”(pecniary externalities)。阿罗—德布鲁的模型中仅仅考虑了“技术外部性”而忽略了“市场外部性”,这个缺陷影响了它的解释力。
在阿罗—德布鲁世界,对一种商品的定义不仅涉及到它的物理特征,而且包括商品所处的地点,即在不同地点交易的商品,即便具有相同的物理特征,也应视作不同的商品。地点的选择既是商品选择的一部分,也是商品自身。因此,阿罗—德布鲁模型尝试将市场在空间上的相互依存性与其他类型的相互依存性一同纳入到一般均衡理论的分析框架中(Ottaviano and Thisse,2000)。但是,Starrett认为这样做得不出均衡解,因此无法对企业集群现象给出合理的解释。一旦经济活动不可分,物品在不同地点之间的运输就不可避免。空间选择对公司和消费者来说就非常重要。根据空间不可能定理可以知道,一旦放宽空间的同质性假设,如果不同地区的空间是异质的,存在生产和消费的外部性,就有可能收敛到一个竞争均衡,这个均衡状态就是企业在空间上的集聚(Starrett,1978)。
但是仔细研究新经济地理对集群的解释,可以发现由于该理论的基本模型框架源于迪克西特和斯蒂格里茨(Dixit and Stiglitz,1977)提出的垄断竞争贸易模型,这种理论对于市场较为完善、成熟条件下的制造产业的解释力更强,而对于转型条件下传统产业的集群如何演变的解释力略显不足,这不利于研究者和决策者准确把握产业集群的本质。在很大程度上,知识、思想(即人的心智)和其他默示性信息都被视为可以带来外部效应的公共产品。如果某个经济主体拥有不同的信息并通过非正式的沟通渠道使他人受益,这时地理上的接近就非常重要(Feldman,1994)。下文我们首先提出企业集群理论的一个扩展性解释,然后根据中国的转轨背景,在新经济地理所揭示的逻辑的基础上,引进时间(历史)维度,探讨制度外溢、技术外溢在转型条件下在企业集群的演进中的作用。
三、企业集群理论的一个扩展:双层气泡假说及相关命题
在讨论问题前进行如下假设。
假设1:不同集群的资源禀赋的分布是同质的,这里主要指物质要素(第一特质)条件基本相同。本模型将重点关注第二特质对于集群的影响。同时不存在对集群产品的需求约束。
假设2:制度与技术(或知识)创新及其他因素(变量)是连续变量,并且制度与技术变量可进行单位化比较。实际上放宽该假设也不会影响本文的主要结论。
假设3:政策制定者、企业及集群其他参与方的利益是一致的, 即追求集群效应最大化。
基于以上假设,我们构建一个企业集群效应模型如下:
E=max{[min(αI,βT)+γS},α,β,γ>0(1)
S.t∶=S[,0]
S[,0]是常数,E 代表集群效应,I 代表制度变量,T 代表技术创新变量,S代表其他要素总和。
由于为常数,(1)可化为
E=max{[min(αI,βT)+γS[,0]} (2)
由于假设1,我们可以不考虑S的影响,仅仅考虑变量I 和T,则可将式(2)化为式(3)。
E=max{min(αI,βT)} (3)
Y=min(αI,βT)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类里昂惕夫函数,根据里昂惕夫函数的性质有,I 和T 之间的关系是不可替代的,因此,
若αI>βT 则E=max(βT)<αI;
若αI≤βT 则E=max(αI)≤βT。
因此,参与集群的经济主体,特别是政策制定者要对制度和技术创新这两个变量的状态进行识别确认,依据变量的具体状态选择最优的政策行为,实现整体集群效益最大化。基于这个模型及其解的讨论,我们提出“制度—技术转换命题”。
制度—技术转换命题:企业集群是一个包括制度与技术在内的“双层气泡体”,制度与技术相互随着时间互为“内外双层气泡”,它们彼此构成一个动态的均衡经济体。假设制度和技术分别为双层气泡的中的内层泡或外层泡,当内层泡膨胀接近至外层泡极限时,若外层泡不能继续膨胀将被淘汰,为内层泡取代,经济体由均衡转向非均衡。接着又出现新的内层泡,再实现新的均衡。
这个命题表明,制度与技术作为两个重要要素彼此有一个兼容空间,当制度(或技术)的发展速率大于技术(或制度)的演变的速率时,技术创新活动(或制度变迁的过程)必须在制度变迁(技术创新)的压力下做出一个连续性、适应性的反应,以使制度—技术在新的高度实现均衡。
实际上,这个命题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要相互适应的生产方式的演进理论。不同变量的作用及重要性将随着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同时也随着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空间而变化(Ottaviano and Thisse,2003)。由制度—技术转换命题可导出如下3个引理。
引理1:制度相比于技术(知识)创新滞后度较强时, 制度对技术演进的适应性变迁将有助于强化企业集群效应。
引理2:制度约束放松后,技术(知识)创新滞后度较强时, 企业集群的技术创新能力将是集群升级和集群效应扩大的关键因素。
引理3 :企业集群效应依存于制度与技术之间的平衡互适性以及制度与技术是否处在正反馈的演化路径上。
苏南地区与温州地区企业集群的演化过程对引理1、2做了详尽诠释。苏南地区乡镇企业在90年代中期陷入制度陷阱,产权不明晰使乡镇企业难以实现产业升级。到了90年代中晚期,江苏大部分地区的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解决产权约束和金融约束问题,企业集群的整体竞争力得到加强。另一方面,对浙江温州、台州等地区的民营资本来说,技术(体系)约束正在成为真正的硬约束。随着经济发展,这些地区落后的高等教育及研发体系、偏僻的地理区位(离技术创新基地(如杭州、上海)较远)已成为当地经济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制约因素。
实际上,引理3揭示出,企业集群竞争力的组成包括3个基本要素和一套机制:制度②、技术、其他要素及一套中间机制M(intermediate mechanism)。要提升企业集群竞争力,不仅需要提高要素水平和相互的匹配度,而且必须关注在企业集群中起中介联结作用的“中间(传导)机制”。这里的中间(传导)机制主要包括风险投资机制、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技术促进机构、基础研发平台等,通过机制的协调将基本要素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整体竞争性资源优势。以有效的中间机制增强集群各要素的灵敏互适性,使集群内各主体对内外部环境有清晰的认识与预测力。中间机制是整个集群协调有效运行实现创新功能提升竞争力的“润滑剂”(见图1)。
图1 集群竞争力:制度、技术与“中间机制”
四、转轨条件下的企业集群:政府、制度、技术外溢与默示性知识
现在讨论转轨条件下企业集群的演进路径。图2表明,非集群条件下的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于集群状态下企业所处的环境(图2左边)。X、Y、Z分别表示各个企业。在非集群状态下,单个企业间除非存在交易合约,否则它们可以不发生任何关系③。当然,通过市场,所有这些企业在理论上都存在着间接的关联交易性。即使如此,我们不能对X、Y、Z等企业给出一个“整体性”的定义。
然而,对图2中处在集群状态中的企业来说(图2右边),情况就有所不同。首先,企业之所以聚集在一起,是因为聚集的收益大于集聚成本。3个分别生产X、Y、Z产品的企业均以其他企业的生产品作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的投入品④,因此在生产规模、技术、人力资本方面具有互补性,而且共享同质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与市场环境。只要生产X、Y、Z的企业中任一个企业具有不断上升的市场需求,其他企业也就同样具有不断上升的市场需求。此外,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会对其他企业产生压力,因此集群内部的企业具有联动效应。可以设想,当一个企业面对一个政府时,它对政策的需求力明显要弱于n个企业对政策的需求力⑤。当n个企业面对一个政府时,其有关政策的谈判力明显要强于一个企业的谈判力。这说明企业集群在制度和技术方面具有“外溢性”。
图2 转轨条件下单个企业向企业集群演化:政府、制度、技术外溢与默示性知识
对于一个转轨经济来说,企业集聚成本可以分成3种:
其一,企业本身要有投入,定义为投入成本c[,1]。
其二,企业聚集在一起,要有共同使用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通讯、卫生等公共品支持系统,可定义企业聚集的基础成本c[,2]。
其三,制度成本,即产生在某个区域的企业集群源于政治和社会需要,因此必须具备政策上、制度上的支持系统。对于转轨经济来说,这是十分必要的。企业集群涉及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也涉及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必须突破制度上的瓶颈,作为经营主体的企业才能够通过集群内部分工、集群间的分工以及分包生产、分销经营的“网络化+专业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发展起来,进而突破地理区位和行政区划的限制,产生出一种超越“区域—地理”约束的“空间集群”的生产组织方式。这必然会要求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进行必要的行政改革,支付制度成本c[,3]⑥。
图2也表明,在非企业集群状态,企业X,Y,Z可能生产同质产品,也可能生产异质产品,它们彼此间只能发展出社会分工形式。但在企业集群状态,X,Y,Z 企业间既可发展出社会分工,也能发展出集群内分工,彼此间的生产和经营是制度互补性的(青木昌彦,2001)。
本文把转轨条件下的上述3类成本定义为企业集群发展的“(集群)原预付”,即如果没有这样一笔原预付,企业集群不可能发展起来。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给定转轨条件,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或区域政府)在企业集群的产生的初、中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里。
在转轨条件下,资本、技术、知识的流动和传播并非完全受市场价格的调节,而要同时接受政府的“看得见手”的调节甚至支配。从长期看,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取决于各自的制度的竞争。开明政府相对于封闭保守的政府更有优势获得必要的资本(包括人力资本)、技术和知识,这样,它将拥有发展经济和使企业集群化以便获得区域产业化的竞争优势的“原预付”。从短期看,区域政府的土地政策、贷款的信用担保政策是否合乎企业需要将成为企业乃至集群行为是否扭曲的明确信息。正确而有效的土地政策和信贷政策将诱使集群中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决定在分工结构中的地位,而一种旨在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的产业政策将诱导企业集群作为一个整体恰当地决定它在整个社会分工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但是,政府的适时政策和适度的制度安排还可以创造出新的增量资源,即形成特有的人力资本优势,以发展出超越本地自然资源禀赋优势的新产业,因为后者更多地依赖于人力资本的素质和技术创新的速率,两者的结合将内生出“专业化加网络化”生产所需要的社会资本。因此,企业积聚收益可以作如下分类:
(1)企业积聚导致的技术共享、知识共享、政策共享、制度共享收益r[,1]。
(2)由企业积聚而导致的规模递增(包括技术创新速率加快)的“集群红利”r[,2]。
(3)因积聚而内生的中介组织及产业组织链所导致的“组织增生和创新红利⑦”r[,3]。
(4)产业集群增加了企业与政府的谈判能力r[,4]。
显然,企业集群的“积聚收益”
。
因此,对单个企业来说,R[,m]>C[,m](m=1,2,3)就是企业选择“积聚”的“参与约束”。
而对区域或地方政府来说,就是它支持企业积聚的“激励约束”。
本节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古典企业集群理论,还是(新古典的)新经济地理集群理论,还有波特的集群竞争优势理论,都没有当然也不可能关注转轨条件下区域政府在企业集群中所起的关键作用。通过本节的讨论,我们得出区域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政策偏好构成了转轨条件下企业集群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技术扩散依赖于政府的制度安排和人力资本的必要积累。但是,从经验观察⑧ 可以得出结论,地方政府的政策因素和技术、知识等因素的结合构成转轨条件下企业集群的默示性的知识,这种知识决定了企业集群的核心竞争能力。单靠企业家的创新能力难以凝炼出这种知识,也难以通过简单的学习获得这种能力,事实上,我们就可以观察到许多成功的企业集群背后都有一个“好的政府”。因此,我们有转轨条件下的“制度—政府—社会资本积聚”命题。
制度—政府—社会资本积聚命题:给定不同地区政府的政策偏好,而且这些政策偏好在不同地区是不同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可能选择一个资源禀赋条件相对差的地区,原因在于这个地区的政府政策对形成企业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具有“正的效应”⑧。
这个命题不仅可以解释相对发达地区的产业积聚现象,而且可以解释欠发达地区的产业积聚现象。在这里,转轨时期的政府所产生的独特作用使我们有必要重新修订“制度—技术转换命题”所要表达的政策思想。
五、经验例证:天津自行车产业集群的演化轨迹⑩
天津市的自行车产业在近10年有了快速的发展,已形成了7 个以天津市郊的西青、东丽、北辰和大港为核心地带的产业集群,吸纳了十几万劳动力。这些企业群通过专业化的分工和协作,不仅成功地实现了从国有经济向民营经济的转型,而且初步完成了企业集群的产业升级。
1990年前,天津自行车行业的生产许可证由市轻工业局核发,而天津自行车行业的两大著名品牌“红旗”和“飞鸽”均隶属于市轻工业局,因此,民营经济进入自行车生产行业存在着制度性障碍。
事实上,天津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得力于民营经济的“进入”,而民营经济成为自行车行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则得益于政府的制度创新。1988年天津市多家国营自行车生产厂家被整合成飞鸽集团,市政府批准该集团为计划单列的副局级单位,直属市经委管辖。但是,市轻工业局仍然拥有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权。由于利益关系调整,市轻工业局没有动机维护国营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垄断利益,因此从1990年开始,该局向天津民营企业大量核发临时生产许可证。许多民营企业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实力的提高申请到国家正式生产许可证,也有相当多的企业以6个月为期通过不断申请临时生产许可证维持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由于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年平均收入比较低,利用自行车出行便成了城乡居民的首要选择,这说明自行车的销售市场还有巨大的扩展空间。真正制约自行车生产的有如下几个因素。
(1)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获得。
(2)由于民营企业大量进入,自行车零部件的供应出现短缺。
(3)资金短缺。要扩大生产规模,必须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政府发证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断地向民营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行业障碍已经消除。当然,政府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也能从发放许可证中得到相应的“权力租”。针对零部件的供应不足问题,天津市郊的区政府纷纷成立自行车管理中心,一方面集中力量与天津市乃至全国的零部件生产厂商直接联系,为本区自行车生产厂家供应零部件,另一方面协调市政府各个部门,为企业建厂办照、注册商标、封样、送检、验厂到申请生产许可证提供一条龙服务。
由于自行车生产在天津市有相当长的历史,加上国有自行车企业不能跟上市场的需要,采用“大而全”的生产组织方式,不具有比较成本优势,在外省市以民营为主体的自行车企业的竞争冲击下,自1993年开始出现大规模亏损,其人员和生产设备大量流入民营企业,这使民营企业在生产开始就有相当水平的技术积累和人力资本积累。在一定意义上,技术和人力资本替代了物质资本,因此,民营企业利用政府信用和与国有大型自行车企业的多重社会关系,以比较合理的价格和佘购的方式得到国有自行车企业生产的各种零配件,通过娴熟的组装技术,卖出整车,从而获得发展企业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因此,国有企业所培养的人力资本、政府的政策调整和组装技术使民营经济发展获得了必要的“原预付”。
在技术上,自行车生产的各环节可以实现垂直分离,即每个零部件都可以作为某个企业的“主业”来进行生产,因此,自行车生产的企业的内部分工就可以发展成为集群的社会分工。集群内的企业既可以纵向联合,也可以分别和外部市场发生关系,使内、外资源都能得到利用,这种集聚生产方式更具有弹性,容易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和差异化的市场需求。
在集群内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具有公共品性质,必须有地方政府的参与才能有效地建立起来,这对于一个处在转轨中的经济体来说更是如此。恰恰在这种时候,天津市郊的各级政府能够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税收优惠上提供适时的服务,使各自分散的自行车生产厂家能够依照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原则聚集起来,形成一个具有整体上的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
天津自行车企业集群的成功同样证明了区域内部制度和技术外溢的重要性。国营自行车的厂家在客观上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准备了技术和人力资本,而政府的制度创新为民营企业整合这两种要素提供了保障。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用人力资本和技术外溢替代物质资本实现原始积累,在完成原始积累后即以集聚的方式来实现区域内部的生产和营销方面的分工,从而使企业集群有了整体上的比较成本优势。集群内部企业的创新压力既来自市场,也来自彼此关联的企业。对于转轨经济来说,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既可以解决“原预付”问题,也能够解决企业集群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问题。当然,“企业+集群+政府”是经济合约和社会合约的混合物,是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但却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必要的制度安排。政府的“制度特性”很可能就是区域内企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或者说“默示性知识”的源泉之一(傅瑞斯,2004)。
六、结论
我国企业集群的整体发展正处在(政治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而且不同地区的转型速度和程度是不一样的,局部地区制度转型已经完成,而另外一些地区的转型则相对滞后;同时,我国企业还面临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产业竞争压力,产业转移与技术创新(升级)的周期越来越短。经验表明,建立企业集群可以带来市场外部效应和技术(知识)外部效应,整体集群效应的实现取决于制度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只有这两类要素的创新能力或要素水平之间具有良好的互适匹配性,才能避免“制度—技术互动”的“里昂惕夫陷阱”,获得更好的集群效应。与经典的集群理论不同,本文强调了政府的作用。给定市场不完善的约束条件,地方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承担了“制度”与“技术”之间的协调功能,从这个角度看,本文所阐述的两个命题在理论分析的逻辑上实质是一致的。
注释:
① 相关的文献还可参阅王缉慈等(2001,第90页~93页)。
② 这里的制度是第三节模型中所定义和讨论的制度。
③ 当然这些企业如果在基础设施或要素投入上存在着互补性,那么它们可能形成某种合约形式,但这种交易合约仅仅依赖于由技术分布决定的偶然性。它们的交易关系多般是单向的或双向的,而不会把整个相关企业纳入进一个共享技术创新、具有共同或相关的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内部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是多向的(至少超过2个维度),而且其交易关系是稳恒的、报酬递增的, 即个体企业与整个集群在规模扩展上是正相关的,最后达到一个最优规模区。
④ X/Y,Z表示生产产品X的企业以产品Y和Z为投入要素,余类推。
⑤ 可假设这里的n≥3。
⑥ 由于在行政上是“地区分割”的,因此转型经济中许多地域色彩极强的市场也依附于行政权力,因此处在彼此隔离状态,不仅产生了区域贸易上的保护主义,而且使跨区域的“企业集群化”难以实现。
⑦ 组织创新包括组织伴随产业链的延伸而不断地被创造出来。“组织红利”可以这样来理解,即组织链的扩展会导致就业量的增加。
⑧ 参见下文第五节的“经验例证”。
⑨ 据笔者2004年10月在内蒙古宁城的调研,发现蒙牛集团所以选择宁城县创业,就在于这个县为蒙牛的发展提供了好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等设施)和好的政策环境,实际上宁城缺水缺电,是个典型的西部贫困县。蒙牛在宁城发展出了一条能让当地农牧民参与并提高生活收入的奶业产业链。实际上,蒙牛集团和农牧民组成了一种转轨条件下西部地区的特有的企业集群,这类企业集群是通过“龙头企业加农户加奶站”表现出来的。笔者将另文讨论这一问题。
⑩ 本节参考了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刘刚(2004,228~277页)和罗若愚的博士论文(南开大学,2004),作者之一邓宏图2004年9月专程在天津市郊王庆坨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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