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第三大城市布里斯班创意产业集聚研究_qut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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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布里斯班位于澳大利亚本土的东北部,南临黄金海岸、北接阳光海岸、西通伊普斯威奇(Ipswich)和图文巴(Toowoomba),距悉尼931km。其周边卫星城市的经济体系和工商业发达,是仅次于悉尼与墨尔本的第三大城市,同时是昆士兰州的首府所在地,也是澳大利亚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素有“阳光之都”(Sunshine State)美称,是著名的旅游之都。布里斯班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拥有丰富的文化遗存,文化产业发展繁荣。1988年曾举办世界博览会。

自1998年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由英国布莱尔政府首先正式提出后,创意产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澳大利亚1994年提出创意国度的发展目标。1998年后,受英国的影响,同时面对近邻新西兰这一创意产业“劲敌”的压力,也着力发展本国的创意产业。根据澳大利亚统计局(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ABS)2009年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仅2004~2005年澳大利亚文化服务及产品产值就高达420.85亿澳元(约合2440亿人民币)。另外,澳大利亚深受美国文化影响,将自身背景与各国影响融合,逐渐具有了独特的产业发展模式。

1 布里斯班对创意产业内涵的界定

澳大利亚John Riminer①曾明确指出,除非能够将创意产业的各个不同的因素以一个让人认可的定义融合到一起,否则创意产业这样一个所谓的经济组份将不具有任何意义。澳大利亚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就提出将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结合起来的概念,版权业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具体包括:艺术、歌剧、音乐剧、电影、电视制作、互动游戏及数字内容等。其中,澳大利亚环境、水资源、遗产和艺术部(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Water,Heritage and the Arts)给创意产业做了明确的定义,即源自于个人创造、技能和天赋,具有通过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从而创造财富和就业的潜力的产业。涵盖了音乐、表演艺术、电影、电视、广播、广告、游戏和互动式内容(games and interactive content)、文学创作、出版、建筑设计、设计以及视觉艺术等内容。另外,在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以下简称QUT)的官方网站上也将澳大利亚的创意产业力量(capability)明确定义为建筑设计、设计及视觉艺术(Architecture,Design and Visual Arts),音乐与表演艺术(Music and Performing Arts),电影、广播、电视(Film,Radio and Television),写作出版(Writing and Publishing),广告营销(Advertising and Marketing)以及创新软件应用(Creative Software Applications)6大门类。

目前澳大利亚还没有对创意产业进行系统的分类,但布里斯班市政府(Brisbane City Council)2003年授权和支持QUT做了关于布里斯班创意产业的发展报告(BRISBANE'S CREATIVE INDUSTRIES 2003),其中通过定义四个典型的行为特征,进而明确创意产业的内涵,即源自于个人创造、技能和天赋的行为;通过智力资源的开发和衍生,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岗位的潜力的行为;具有与制造业相比能够产生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创造性的无形投入;将传统的文化产业(例如表演艺术)与高新经济中的信息密集型通讯技术相联系的能力(例如电子游戏设计)。在这一内涵的基础上,研究小组根据澳大利亚自身的背景,借鉴了澳大利亚文化及休闲产业的分类法(Australian Culture and Leisure Classifications,ACLC:ABS 2001 Cat:4902.0)及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产业分类法(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Standard Industry Cassification,ANZSIC)的相关内容,由此建立了布里斯班创意产业的分类体系(表1)。

2 布里斯班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空间结构

布里斯班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创意产业集群(Creative Clusters),但事实上很少有其他产业与创意产业相比在空间上更具集中性[31~33],它在空间上已经形成了很多创意产业的“热点”或集聚区(Hotspots or Clusters)。

2.1 “热点”的内涵及布里斯班“热点”的界定

创意产业的“热点”(hot spot)具有深层次的地理空间概念。如,Bagwell在阐述创意的集聚与城市增长的关系中,将旅游客源地表述为“tourist hotspots”[21]。Collis在研究媒体产业的集聚时提出“媒体热点区是指经济增长的地理区域,在这些区域,企业按照横向或者纵向的产业链联合分布(co-locate)”[24]。不难发现,“热点”本身具有事物起源地的深层内涵,与此同时它也具有了地理空间的概念[22,23],即它必须位于空间的某一位置,同时占据一定的范围,这便与地理学中“集聚区”的概念有了一定的相似性。

既然“热点”具有地理空间范围的概念,那么接下来应该解决的便是其指代范围大小的问题。Cunningham在他的研究中将悉尼和墨尔本两座城市称作hotsopt,指出对国家级的实力雄厚的旗舰机构和基金委员会的重点资助,会使澳大利亚的一个或两个空间热点地区(spatial hotspots)的文化产业得到长远地巩固和加强,这两个空间上的热点地区便是悉尼和墨尔本[25]。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学者的研究中,例如Flew将伦敦称为“热点”[26]。然而主流的观点认为“热点”所指代的应是比较小的范围。Holden在研究中便将伦敦东南部创意产业的集聚地表述为“hotspot”并论证了文化创意产业较为活跃的热点(energy hot-spots)趋向于围绕居民居住的地区分布[27]。Keane则将亚洲的各种不同种类的创意产业园区表述为disparate hotspots[28]。Yigitcanlar则呼吁要大力发展城市的“知识群体共享区”(knowledge community precincts),并把它看作是适应基于知识密集型的都市发展(knowledge-based urban development)的关键“热点”地区,并希望通过这一途径建立城市的“创意区”(creative urban regions)从而更好专注于知识生产,进而达到建设创意城市的目的[29]。Wenting将巴黎、纽约、伦敦和米兰的时尚设计,好莱坞和宝莱坞的电影制作,纽约、洛杉矶和纳什维尔的流行音乐等城市内部创意产业的集聚看作创意产业发展的热点地区,而这些集聚的热点给出一种信号,它表明城市需要一种强有力的同时在产业内具有广泛意义的方法和途径来促进创意产业在空间上的发展[30]。

综上所述,创意产业的“热点”具有三个层面的内涵。首先它必须位于地理空间的某一特定位置;其次它表示的是创意的起源地。创意由这里产生并由此发散开来,这里讲的创意,包括创意的思维和创意产品:最后它占据着所在位置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但这一范围更多是地理空间上微观层面的。

布里斯班诸多“热点”的确定,较多参考了区域对于创意产业而言的基础设施容量能力,以及区域促进具有价值的网络关系的程度(John Rimmer,2003)。John Rimmer指出,针对以上两点制定适当的干预措施和投资策略,便使这些热点具有了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意产业集群的潜力。由此,布里斯班IT及KBI集聚行动计划(Brisbane IT and KBI② Clusters Action Plan-Market Potential Report,BCC 2000)中指出,布里斯班已经形成了3条IT及电子科技的产业走廊(图1),即以米尔顿(Milton)为中心的“西部走廊”,包括图旺(Toowong);“南部走廊”,包括西点(West End)和伍尔龙加伯瓦(Woolloongabba);“北部走廊”,包括福尔蒂德瓦利(Fortitude Valley)、新费尔姆(New Farm)和鲍恩希尔斯(Bowen hills)。

图1 布里斯班创意产业集聚“热点”分布图

2.2 西部走廊

西部的产业走廊本身便具有了数字产业集聚的特征,但值得一提的是它靠近“昆士兰科技大学创意产业园区”(QUT Creative Industry Precinct,以下简称CIP)。

CIP是澳大利亚第一个专门从事创意产业的创意实验以及商业开发的园区,是澳大利亚促进创意产业发展重要的战略举措。该项目由QUT和昆士兰州政府联合投资4亿澳元,2001年开始筹建,计划总开发面积为16公顷,于2004年5月正式启用,它是澳洲第一个由政府与教育界共同为发展创意产业而合作的项目。园区主要涉及印刷媒体(literature and print media)、视觉表演艺术(visual and performing arts)、音乐创作和出版(music composition and publishing)、新媒体(如动画、游戏和互联网内容设计)、广播电子媒体和电影(broadcasting electronic media and film)、传统艺术活动(heritage activities)等创意产业领域。机构组成方面,CIP主要包括3个企业事业中心(Enterprise Centre)、2个研究中心和1个创意产业学院共6个实体(图2)。

自建立以来,它已经成为布里斯班创意产业发展的先驱力量。园区内企业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形成本地生产网络。创意个人被该环境吸引,集聚了大批创意产业的主导力量——创意阶层(如设计者、艺术家、研究者、教育者等)。创意阶层又能够加强该环境的创新氛围,新的产品、设计和营销为布里斯班带来丰厚的利润,使地方基础设施的建设有了物质保障。另外CIP投资了超过6000万澳币(约合3.5亿人民币,)用于购置最先进的数字设备,以支持创意项目的进行和新创意的产生。软硬件的双力支持使得西部的创意产业走廊的集聚趋势和地位得以加强。

图2 CIP机构及产业组成示意图

资料来源:根据CIP园区介绍材料及CIP官方网站信息整理所得。

2.3 南部走廊

南部走廊具有显著的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拥有众多文化场馆和机构(表2),涵盖了传统的文化业务、培训以及时下流行的电影、电视产业等。

2.4 北部走廊

在北部集聚区内,新落成的朱迪思赖特中心(Judith Wright Centre)涵盖了一大批创意产业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显著增强了北部地区的创意产业集聚性。

3 布里斯班创意产业集聚原因分析

3.1 政府的战略导向作用

布里斯班在“2026年城市远期战略规划”(Our shared vision:living in Brisbane 2026)中明确提出将“充满活力的创意城市”(Vibrant,creative city)作为布里斯班城市发展的目标,具体包括到2026年将布里斯班建成为能够将艺术与环境有机融合的标志性的节事城市;因营造可持续性的生活方式从而创造性的将艺术、文化与科学相融合,并被全球认可,成为一个具有创造性力量的世界级的目的地[20]。

为此昆士兰州政府及布里斯班市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支持举措,其中不乏创意化的内容。例如,为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2003年,布里斯班市政府授权和支持QUT对布里斯班创意产业开展研究并得出汇总报告,为布里斯班及昆士兰的创意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另外昆士兰州政府出资1500万澳币资助QUT兴建“昆士兰科技大学创意产业园”,直接促进了布里斯班创意产业及园区的实践发展。昆士兰政府在意识到创意产业的重要性后,也将创意产业纳入到职业扶持计划(Jobs Assist program)中,从而为重点就业领域提供设备支持,或向州、地区的关键性、战略性部门提供人才支持,例如向创意产业派驻技术人员等[18]。另外昆士兰州政府还设立了“创意产业行动小组”(The creative industries unit)下属就业、经济发展和创新部(Department of Employment,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其主要任务就是促进昆士兰创意产业的发展,基本做法和目标是努力提升创意产业特别是设计业的价值和地位,并努力将其纳入到主流产业领域;创造本土和国际上对昆士兰创意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评估昆士兰创意产业的影响,包括就业和价值方面;以及提供关键业务技能的使用权这四个方面[19]。为促进创意人才的培养,2010年,布里斯班市政部门调整部门工作从而配合QUT信息学研究小组(Urban Informatics Research Group)研发的新程序FixVegas③,支持了创意人才立足实践的发展方向。建立或合作建立了昆士兰创意产业研究院(Queensland Academy for Creative Industries,QACI)和QUT创意产业学院以及创意产业园区,鼓励和支持昆士兰艺术学院等培养艺术、设计创意人才。政府清晰的战略导向和策略支持,使得布里斯班的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其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已经在国际上崭露头角。

3.2 前沿科研机构的技术和服务支持

昆士兰省是一个极重视发展创意产业的地区,布里斯班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不得不提到QUT。QUT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学校之一,也是倾全力运用教育与学术资源试图培育创意产业人才的大学,该校的教学计划以注重结合实际应用而闻名,研究和教育方面以符合就业市场的需求为目标,为学生构建理论和实践的完美平衡,因此该校被誉为“应用型大学”(a university for the real world)。2001年,该校在凯文格罗夫校区(Kelvin Grove Campus)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创意产业学院(Creative Industries Faculty),把一些具有创造性的艺术,如表演艺术、媒体、新闻以及基于IT技术的设计,包括像时尚、游戏、媒体设计等等都综合在一起,它的先导性具有世界意义,各国高校及市政部门经常邀请QUT前往开展交流与培训工作。

在QUT的“创意产业学院”下,包括设计、舞蹈、视觉艺术、音乐、创意写作、广告、新闻、电视媒体、动画等专业科系,而研究所包含了广告、艺术、新闻、音乐、传播设计、策略性广告、舞蹈教学、数字媒体、艺术管理与创意事业(Arts Management and Creative Enterprise)等类别。

在创意产业学院的基础上,QUT与昆士兰州政府合作率先建成了今天具有标志意义的创意产业园区(CIP)。QUT凭借自身优越的学术资源、与产业界的密切联系,与政府的合作沟通,进而影响澳大利亚创意产业的发展。它已然具有澳大利亚特别是昆士兰州创意产业发展先锋导航的地位,同时也快速成为创意企业全球网络的中心。

3.3 “产官学”合作发展模式

布里斯班创意产业“产官学”合作发展的模式具有示范效应。它主要是通过创意产业园区这一载体实现。例如CIP将创意学院(主要是视觉艺术部分)、创意企业集中到同一区域,其内部因此分为三大功能区:①教育和培训区。CIP拥有先进的数字化的设备,包括电视摄影棚,方便学生进行实务上的规划、拍摄与后制训练;另有展演场地、圆形剧场、制作室,以及包含设计软件、AC Nielsen系统及Mac计算机的计算机中心。②研究中心。CIP包括创意产业研究与应用中心(Creative Industries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Centre,ClRAC)和互动设计中心(Interaction Design Centre)。以澳洲创意产业的近期发展为核心关注点,扩展其它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亚洲范围内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而为澳洲政府提供发展策略与规划。③产业中心。CIP还包括了创意产业事业中心(CIEC),以此为媒介为企业提供新产业化的开发与发展平台,同时CIP还集聚了一些数字媒体、设计、剧团等企业。

所有这些包括教室或剧场在内都以“The works”大楼为核心分布,教授、研究专家与企业人员可以在此齐聚一堂。QUT创意产业学院的教学特别重视创意与商业的结合,这一特点体现在从一开始的创意的人才的培养、创意的产生、学术的讨论、软件的应用等,到被CIP大楼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吸收并开发的各个环节,形成了以教育、培训、研究中心为主导,以企业为基础,“产官学”合作发展的良性局面。

4 结语

澳大利亚较早地将支持和发展创意产业这一产业提上了国家计划,在短短的几年内,澳大利亚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布里斯班在这一大背景下,借势提出了创建“充满活力的创意城市”的目标,它以CIP为基础,以创意集群(Creative Cluster)为发展目标,采用“产官学”共同合作的发展模式,促进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加强与业界实务合作的渠道,开创了一条具有澳大利亚自身特色创意产业发展之路。

收稿日期:2010-06-26;修订日期:2010-10-03

注释:

①John Rimmer,信息通信技术(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战略家,任敏锐商业风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Acuity Venture Pty Ltd)主席,澳大利亚国家信息经济办公室(National Office for the Information Economy)首席执行官,澳大利亚新媒体政府基金会(New Media Fund of the Australia Council)主席等。

②KBI,知识密集型产业(Knowledge-Based Industries)。

③FixVegas,用于苹果手机(iPhone)的免费应用程序,支持GPS定位,主要是通过居民拍摄实时照片上传后,发现城市中的损坏设施或有待维护的环境,从而改善市政建设。http://www.news.qut.edu.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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