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几个问题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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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根据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作了精辟的论述。人们在学习中理解不尽一致。本文拟就其中几个问题谈谈学习的体会。

问题之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是否都是社会主义经济?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这些经济类型均有各自的社会性质,若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可划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均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中的独资部分,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部分,则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理论界有一种观点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除了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以外,还包括处于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笔者认为此种观点不妥。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常识告诉我们,决定某种经济的社会性质的,是其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不同性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在其基础上运行的经济具有不同的生产目的,要为各自所有者的利益服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所以是社会主义的,是因为它们体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性质,其生产目的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非公有制经济所以是非社会主义的,则是因为它们反映了生产资料的非公有制性质及由此决定的生产目的。在个体经济范围内,按照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要求,劳动者个人占有、支配劳动成果。在私营经济范围内,按照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要求,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生产资料占有者剥削雇佣劳动者。外资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外资部分,其生产目的是为了对剩余价值的直接占有。显而易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客观存在着社会主义经济与非社会主义经济的区别。那种认为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均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观点,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不作具体分析而得出的不当结论。

邓小平同志多次要求我们要头脑清醒。就本文所讨论的问题来说,头脑清醒至少有以下两个含义:一是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他说:“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8页。)“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 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注:邓小平:《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 页。)在这里,邓小平同志十分清楚地指明了社会主义在经济领域的内涵,指明了经济领域坚持社会主义的内涵。邓小平经济理论并没有把非公有制经济包含在社会主义经济之中。另一含义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他说:“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邓小平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是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与非社会主义来分析的,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占优势,从而得出不要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结论。如果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经济,那么邓小平同志就不会提出不要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这进一步说明社会主义经济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时,坚持了邓小平同志的上述思想。他在说明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主要体现后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同样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公有制占主体、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是决定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主要经济因素。在经济领域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如果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公有制失去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失去主导作用,将会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只能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不属于社会主义经济。当然这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排斥非公有制经济。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的需要,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本文强调分清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也是服务于弄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在所有制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既不能脱离实际去追求公有化,盲目提高公有化程度,又不能混淆公有与私有的界限,把非公有制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的。

问题之二:怎样认识资源配置方式与社会经济形式的联系和区别?

认为社会主义经济还包括非公有制经济这一观点的另一个论据是:社会主义经济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对此种看法提出以下商榷意见。

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二者不能划等号。社会主义经济是从经济的社会性质提出的概念,它是指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形式,即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资源配置方式提出的概念,它是指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当然,二者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总要通过一定的资源配置方式配置资源,而某种资源配置方式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下存在并发生作用的。但是,决不能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否认它们的区别,把它们看作是同一性质的事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其本义来说,讲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但我们不能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围内存在并发挥作用的经济形式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上文列举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八种类型的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但它们的社会性质却迥然不同。正如前一问题所说明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非公有制经济则是非社会主义的。如果认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成分,只是由于它们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就肯定它们也是社会主义的,这种看法同样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性质不作具体分析而得出的不当结论。此外,这种看法在主体与非主体、内因与外因的关系上认识也发生失误。邓小平同志指出:“大陆开放一些城市,允许一些外资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比如外资到上海去,当然不是整个上海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深圳也不是,还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注: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59页。)这说明主体的社会主义性质和非主体的非社会主义性质是由各自的内部因素决定的,主要是由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的主体能够制约非社会主义的非主体,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能够制约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要的非主体部分。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围内,如同非主体不能改变主体的性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会改变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一样,主体也不能改变非主体的性质,公有制经济也不会改变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如果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由于其存在和发展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就断定它们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岂不是说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经济形式性质的原理已经失去指导意义,在中国现阶段都是社会主义经济而不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外资在本国、本地区是地道的资本主义而在中国却变成社会主义。可见,那种以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为依据,而肯定它们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观点,是悖理的。

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市场和市场经济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是经济手段,它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经济学告诉人们,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以市场为基础,通过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实现资源在各经济部门和企业间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如同滋生它的商品经济一样,只要其赖以存在的经济条件没有消失,不论社会经济制度如何变化,它的存在和作用也就具有客观必然性。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里所讲的和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都是利用市场经济这个经济手段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理论依据。既然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当然就不能把它定性为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过去把资源配置方式与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混为一谈,认为实行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我们在批评这种错误认识的时候,不能以另一种形式来混淆资源配置方式与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区别,认为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组成部分的多种所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经济。这两种认识都是片面的。

问题之三:怎样理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依据邓小平理论,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主要经验,创造性地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一种意见认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不仅包括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而且包括处于非主体地位的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对此,笔者亦有不同的理解。

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强调的是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必须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相结合,包含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领域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其具体内容,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目标,有这个阶段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的基本目标,有对内经济关系方面的基本政策,有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基本政策。因此,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它不仅包含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内容,而且包含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所共有的乃至商品经济社会经济所共有的内容;它不仅包含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所特有的内容,而且包含整个社会主义阶段经济所共有的内容。可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特殊要求与人类社会经济普遍要求的结合体,尤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原则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的结合体。那种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包含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之中,从而断言它们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观点,显然是一种误解。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中, 只有公有制经济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它适应解放生产力的变革而产生,又随着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而发展。它反对剥削,按社会主义原则分配劳动成果,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非公有制经济,正如我们在第一个问题中所分析的,虽然它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作用,但是它们或者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经济关系,会导致两极分化,或者是与公有制经济有本质区别的小私有制经济,也会引起两极分化。因此,从是否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来看,非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就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在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方面也表现出其特色,即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内涵包括:第一,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第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第三,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比较,公有制经济不仅有量的优势,而且更注重质的提高,因而它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必须为社会主义服务。我们认为,只有这样理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在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体现,才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的。那种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组成部分,而推断出非公有制经济也包含在社会主义经济之中的看法,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我们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既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要坚持我们的理想。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注:邓小平:《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52页。)在经济领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 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同时又决定了我们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邓小平同志又指出:“我们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注:邓小平:《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0页。 )在经济领域,我们必须坚持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出的社会主义原则,并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现阶段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摆脱不发达状态而进入高级阶段,都是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199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经济占40.8%,集体经济占35.2%。这就是中国经济领域实际存在的社会主义。即使今后公有制经济在所占比重上有所减少,但在质上会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将会得到增强,公有制经济仍占主体地位。按照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在将来条件具备的时候,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定会发展成为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一定会发展成为共产主义。有一种看法认为这是未来遥远的事情,在今天“脱离实际地、抽象地提出现实生活中不存在而只有在遥远将来才可能实现的东西,有何现实意义呢?”这种主张妥否,请读者给以评论。

根据党的十五大报告的概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为基本目标的经济。为此,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分配方式上,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在对外经济关系上,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这些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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