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值本质与事实本质的辩证整合——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及其解释过程新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质论文,马克思论文,于人论文,事实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3)05-0007-06
自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发表以来,关于马克思早期人本主义思想和后来思想 之间的关系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过。在我看来,马克思有两种性质不同的人的本质概 念,其一是人的价值本质,其二是人的事实本质;马克思对这两种本质的理解各自均有 一个演化过程,并存在着复杂的关联。大致情况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前, 马克思致力于树立他关于人的价值理想,这时所指认的人的本质主要是一种价值本质; 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开始,马克思致力于揭示人的存在和变化的决定因素,这时 所指认的人的本质主要是一种事实本质;马克思关于人的价值本质的思想在《关于费尔 巴哈的提纲》之后还在继续演化,到《共产党宣言》基本定型,而关于人的事实本质的 思想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已现端倪,亦即这两方面的思想有一段并行期;《 共产党宣言》之后,马克思主要从事经济学研究,揭示资本运行的辩证法,并通过这种 辩证法将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整合到了一起。
一、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界说
除后现代思想家外,多数思想家都是主张人有本质的。主张人有本质,无非是说,在 人身上或对人而言,并非所有属性或事物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其中总有一些要比另一 些更加重要——或者在价值上更值得肯定和追求,或者在事实上对人的存在和活动客观 上更具有影响力。前一种本质就是人的价值本质,后一种本质就是人的事实本质。价值 本质要解决的问题是: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主题是人的“应该”。事实本质要解决 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因素决定着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主题是人的“是”。任何关于人的哲学理论,都不可避免地要回答这两方面的问题,尽管其回答方式和内容各不相同。在 不同的理论学说那里,人的两种本质可能被规定为同一个东西,也可能被规定为不同的 东西。比如,孟子讲“四端”,讲仁义礼智。“四端”是人本来具有的、异于禽兽的根 本,属事实本质;仁义礼智是人通过后天的努力应该实现的价值理想,属价值本质。由 于“四端”是仁义礼智的根据,仁义礼智是“四端”的实现,因而两者其实是一个东西 ,或者说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样态。再如,黑格尔把人看做绝对精神自我认识和实现的 环节,因而自我意识既是决定人的存在与活动的根本因素,也是人所应该具有的价值理 想。在他那里,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也是一个东西,尽管这个东西有一个自我演化 的过程。我们将会看到,在马克思这里,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并 没有被规定为同一个东西,直到其理论的完成形态中才被整合到一起。
最常见的确定人的本质的方式是“属 + 种差”定义法,典型句式为“人是……动物” 。从亚里士多德的“人是政治动物”到如今中国词典中通行的“人是制造和使用工具的 动物”,这样的定义难以尽数。这种确定人的本质的方式本于形式逻辑,是亚里士多德 发明的。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将人的本质和非本质界划得非常清楚,便于观念上加以把 握,但由于其将二者断然分割并使这种分割僵固起来,因而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此 外还有一种确定人的本质的方式,就是辩证法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在于将人的本质 和非本质看成在历史过程中变易和转化的东西,比前一种方式更具有解释上的包容力。 黑格尔通过绝对精神在自我意识阶段的否定性的辩证运动来展示人的本质的变化过程与 结果,是运用这种方式的典范。当然,由于这两种方式都以承认存在着某种人的本质为 前提,因而其间在思维方式上也有一定程度的兼容性。在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思考过 程中,这两种方式都使用过。他关于人的价值本质的思想,主要是靠前一种方式获得的 ;他关于人的事实本质的思想,一定程度上采用了后一种方式;至于他对这两种本质的 整合,则主要是靠后一种方式。
过去,有关研究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人的本质的具体内容,追问的问题 是“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二是思考人的本质的思维方式,追问的问题是“究竟什么 样的思维方式更能把握人的本质”。客观地讲,这些研究都是有意义的,它们构成了直 到后现代反本质主义兴起以前有关领域的主导性进路。但是,研究者们却普遍忽视了人 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之分的问题。在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的研究上,过去人 们主要认为:马克思在人的本质的具体内容上用“社会关系的总和”取代了先前所说的 各种各样的本质,并且在思考人的思维方式上用辩证法取代了知性思维。这些看法本无 不可,问题在于:如果从区分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的进路来解读马克思的有关思想,我 们就会发现事情要比从原有进路上看到的复杂得多。
二、马克思关于人的价值本质的思想及其演化过程
历史上有两种思想家,一种是仁者型,一种是智者型。从处理“是”和“应该”的先 后关系的角度看,前者的思路是“应该”先于“是”,后者的思路则是“是”先于“应 该”。“应该”先于“是”,就是先确定一个应然性的价值理想,然后再寻求这种价值 理想的客观依据与实现途径,如果二者有冲突,宁愿坚持“应该”而调整“是”。“是 ”先于“应该”,就是先弄清事物的客观联系,再看根据这种联系能够确定何种价值理 想,如果二者有冲突,宁愿坚持“是”而调整“应该”。马克思显然属于前者,正因为 如此,他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首先针对的是“应该”的问题,即“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 本质”的问题。
“应该”问题的发生总是直接源于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本质” 的提问直接对应的就是对人的实际生活状态的否定性评价。马克思提出他自己的关于人 的价值本质的观点,跟他青年时代讨厌和愤恨他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拒绝认同当时人 们的生存状态直接相关。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人的状态不是人应该具有的状态,只有 人应该具有的状态才是人的本质的体现。那么,究竟什么是马克思心目中人应该具有的 状态呢?或者说究竟什么是马克思所主张的人的价值本质呢?
在马克思开始理论活动的初期,他对政治问题最为关注。当时的德国人既是普鲁士君 主的臣民,又是法兰西式民主的向往者。对于德国人的这两种属性——前者是实然的属 性、后者是可能的属性,马克思从价值上肯定的是后者,即后者才是人应该具有的本质 。他所给出的理由是:这是人和动物的区别所在——专制制度下的人不是人,而是动物 ;只有民主制度下的人才是人[1]。这时的马克思不仅在理论观点上以亚里士多德的“ 人是政治动物”的命题为本,而且在思维方式上也采用亚里士多德所发明的办法——把 臣民之类的属性看做人的非本质的偶性,把公民之类的属性看做人的本质属性。他说: “如果德国的亚里士多德想根据德国的制度写一本他自己的‘政治学’,那末他会在第 一页上写道:‘人是一种动物,这种动物虽然是社会的,但完全是非政治的’”[1](P4 10)。因为政治在德国是专制王朝的专利。马克思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他写一本“政治 学”,其中的人的定义必定是符合亚里士多德的原义的,即人是政治的动物,当且仅当 政治是民主政治。
不用说,这时的马克思还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他把民主看做人的价值本质,只是 重复了那个时代许多人的一种共识,并没有提出什么新颖的理论。不仅如此,他用以确 定人的价值本质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亚里士多德方式,这种方式在今天被不少人看做最 简单的本质主义。更重要的是,马克思的这种看法并不是他自己在深入研究社会历史之 后对某种规律性联系的揭示,而是一种在简单对比各国情况之后的直接的情感反应和主 观诉求。所以,称马克思所确认的这种人的本质是价值本质,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从否定专制制度起步,马克思的思想很快就发展到否定现实社会的一切方面的地步。 要判定这一切均不合理,必须有一个正面的价值标尺。这个标尺就是“人”本身。在《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承继费尔巴哈,提出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 命题[2](P9)。作为“人的最高本质”的那个“人”就是一套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神、理 或物为本的新的价值观念,即新的价值本质。
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对自己所认定的人的新的价值本质做出 了全面的阐述,并且跟费尔巴哈的观点区别开来。该价值本质有两方面的基本内涵:一 是将“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看成“人的类特性”[3](P96),即人作为类跟动物的根本区 别所在[3](P96~97);二是高度重视人的属性的丰富性及其全面发展[3](P123)。其中 ,前一方面的内涵统摄后一方面的内涵。把“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看做人的类特性,亦 即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从内容上看,比把政治民主看做人与动物的区别更加富于理论 的独创性和新颖性。不过,从思维方式看,二者是一样的,即都是在人所具有的众多属 性中挑选一种作为本质。人应该是以“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作为本质的人,意味着所有 那些与该本质不相符合的生活现象、社会关系,比如分工、市民社会、私有制、雇佣劳 动、资产阶级人权、宗教信仰等,均在价值上失去了合理性。马克思的全部革命学说正 是以此作为其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
马克思所确认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之所以是一种价值本质而不是事实本质,是因 为这种本质对人来说只是一种纯粹的“应该”。至于人的存在和活动是否在事实上受着 这种本质的支配,或者这种本质事实上能否真正变成人的本质,马克思当时尚未予以深 入探讨。
正如广大研究者所注意到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明确提出“人的本质是社会 关系的总和”之后,马克思就很少讲“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之 类的话了。据此,不少论者认为,这说明马克思逐步放弃了早期具有人本主义倾向的理 论主张。我认为,要使这种看法真正站住脚,至少必须解答这样一些问题:如果马克思 放弃了此前关于人的本质的主张,那么他后来所确立的人的价值理想究竟是什么?在马 克思所构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理想状态如果不是人将自己看做自己的最高本质的 状态,不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的状态,不是那些合乎“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之规定 人的属性的全面发展的状态,又是什么样的状态?我想,这些论者是很难在马克思的著 述中找到新的答案的。当然,这些论者也可以反问:如果马克思没有放弃先前关于人的 本质的主张,为何他又提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这之间究竟是什么 关系?我的回答是:如果我们将此前马克思所设定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之类的本质 看做人的价值本质,而将“社会关系的总和”之类的本质看做人的事实本质,问题就不 难解决了。
实际上,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所确立的关于人的价值理想,就其内 容而言,他终其一生都在坚持。只不过这种价值理想后来通过不断扬弃其纯粹应然性形 式,变成了人的事实本质的客观逻辑的必然结果罢了。关于这一点,待我们了解了马克 思关于人的事实本质的思想后,就会更加清楚。
三、马克思关于人的事实本质的思想及其演化过程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 。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 和。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 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2)因 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人自然地联系起来 的普遍性。”[4](P56)这里,当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时, 他不仅仅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实际上也对自己所提出的关于“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的观 点有所反省。反省什么?不是反省“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该不该作为人的价值本质,而 是反省单纯的“应该”究竟对现实有什么作用。这时的马克思已深感批判的武器和震撼 世界的词句在面对顽固的旧世界时的软弱与乏力,所以将目光投向社会生活的深处,投 向那些实际牵动着大大小小的生活事件的社会关系,并且认定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关系 决定着人之所以为人,而实际地改变社会关系就能改变人之所以为人。所以,马克思把 “社会关系的总和”指认为人的本质,是为了表明社会关系是人的存在和运动的决定因 素,社会关系的问题是人的问题的罪魁祸首,改造社会关系是解决人的问题的根本途径 。
这样一来,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的演化过程中,被认定为人的本质的东西就 从一种价值合理性的东西变成了一种事实决定性的东西。“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被看做 本质,是因为它是马克思心目中的人所应该成为的样子;“社会关系的总和”被看做本 质,是因为它是造成人的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也是解决人的问题所应抓住的根本。马克 思对人的本质的规定的这种变化,并不表明他用新的观点否定了旧的观点,而只表明他 对人的本质的探讨发生了重心上的转移,即从树立人的价值理想变成了探求人的存在和 运动的事实联系。
还应指出的是,把社会关系看做人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越了通过寻找人和动 物的差异性来确认人的本质的做法。把人和动物作为某种现成的东西摆在面前去寻找它 们的差异性,这是亚里士多德式的做法,也是黑格尔所批评的知性思维的做法。这种做 法能够将对象界定清楚,但难以将对象的变化着的事实纳入到一套特定的逻辑化的解释 框架之中。以社会关系为本质,将人的本质置于社会关系的历史变动之中,既能说明人 的本质的流变性,又能维持对人的本质的解释的逻辑确定性。这种做法就是辩证法。当 然,这里并不是说马克思在提出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的观点之前没有辩证法,他的“ 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作为对象性的活动、作为扬弃异化劳动的历史结果也是富于辩证精 神的。不过,相比之下,“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之为人的本质是先设定再交付给历史的 ,而社会关系之为人的本质直接地就在历史之中。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实现了理论逻辑上的彻底化,表 现为:他不再泛泛地将社会关系看做人的本质,而是将生活资料的生产看做人的本质, 看做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所在。他(和恩格斯)说:“这些个人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 第一个历史行动不在于他们有思想,而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5](P67) “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 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 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5](P67~68)进而,马克思又指出了物质 生产跟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之间的关系,并在这种关系中进一步规定了人之为人。“以 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 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 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 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 着的。”[5](P71~72)由此可见,这时的马克思已经明确地将物质生产看成了全部社会 关系的决定因素,进而看成了人的本质的决定因素。
不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还是物质生产,之所以被看做人的事实本质而非价值本质,是 因为它们解决的是人之“是”的问题,而不是人之“应该”的问题。比如,从人的本质 在于社会关系特别是物质生产这一前提,我们只能得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种种问题归 根到底都是由其中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制度造成的,而不能得出这种社会关系特别是 经济制度是人应该追求的价值理想,事情恰恰相反,在事实上决定着资本主义社会中人 的存在及其活动状态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制度正是在价值上应当加以否定的。这一道 理不仅适用于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也适用于解释此前其他社会的情况。总之,社 会关系以至物质生产之为本质只是马克思用来说明人的实际生存与活动状况的事实本质 ,而决不是他所倡导的人类应当追求的价值本质。此后,马克思还进一步用资本的逻辑 去规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的本质,将有关人的事实本质的思想发挥到淋漓尽致的程 度。
四、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在马克思思想中的辩证整合过程
在黑格尔之后,消解绝对精神的价值地位、树立新的价值理想成为德国哲学的主旋律 。其中,费尔巴哈用人代替基督教的人格神和黑格尔的理性神,青年黑格尔派也提出了 各式各样的价值主张。马克思把以“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为本质且全面发展的人作为新 的价值本体,也是这一潮流的产物。但是,马克思跟费尔巴哈和青年黑格尔派所不同的 在于:马克思一开始就不满足于仅仅设定某种价值理想,不满足于仅仅议论人的“应该 ”,他志在彻底变革现存社会,以改变世界为己任,这使得马克思努力探寻决定人和社 会变迁的现实因素和客观联系。据他自己介绍,早在《莱茵报》时期,他就开始注意物 质利益对社会生活的制约作用[6](P31~32)。这方面的思想在青年马克思的思想中一直 在萌生着,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基本成型。也就是说,在 马克思从事理论撰述的最初几年中,关于人的价值本质的思想和关于人的事实本质的思 想基本上是相伴相生的,只不过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马克思的思考重心是 人的价值本质,此后则转移到了人的事实本质。
在马克思着重思考人的价值本质时,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的关系掩蔽在建树价值理想 的激情中,并没有被马克思充分意识到。通过跟德国学界各种观点的论战,马克思不仅 发现了论敌所宣扬的各种“应该”在现实面前的普遍乏力,而且从他们的理论中也照见 了自己理论中的“应该”同样乏力。这使得马克思毅然走上了一心探求人之“是”的思 想历程,直到确认了人的事实本质。马克思在提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新观 点之后,作为价值本质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就隐退到了思想的幕后。由于马克思忙 于阐发这一新的本质,因而搁置了对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的关系问题的处理。这恐 怕是造成后来无数学术纷争的一个症结所在。究竟马克思所断言的两种人的本质是前后 替代的关系,还是别的什么关系,直到今天仍未得到真正的解决。根据本文的分析,可 以认为,至少在写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时期,马克思有着一显一隐两个“人的 本质”:显者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人的事实本质;隐者为“自由的自觉的活动 ”,这是人的价值本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开始着手解决人的事实本质和价值本质的统一问题 。解决的办法就是将价值理想客观化到物质生产的历史过程之中,让物质生产的客观规 律内在地包含人的价值本质,从而达到物质生产的规律性和人的价值的目的性的辩证统 一。不少人认为,马克思在发现物质生产的决定作用之后就完全抛弃了人本主义的价值 观,包括抛弃了本文所说的人的价值本质。其实,与其说马克思抛弃了先前的价值观, 不如说他抛弃了先前价值观的表现形式。如前所述,马克思先前的价值观主要是按照亚 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直接设定的,采取的是纯粹主观性的形式。这种做法同时 也是费尔巴哈、施蒂纳等人的做法。一种纯粹主观性的价值诉求固然容易打动人,但总 会给人依据不足、缺乏底气、苍白无力之感。这也是马克思看不起“批判的批判”的地 方。马克思需要的是能够实实在在起作用的价值,显然,这种价值首先必须是有充分的 客观依据的,最好直接就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的东西,或者说既是合规律的,又是合目的 的。这样一来,马克思就从思维方式上回到了黑格尔那里,回到了依靠某种实体兼主体 的自我运动来统一事实和价值的辩证法上,其间的差别不过在于黑格尔的实体兼主体是 精神,而马克思这时所确定的实体兼主体是物质生产罢了。物质生产通过自己的辩证运 动最终使人类获得彻底解放,从而“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作为人的价值本质就跟物质生 产作为人的事实本质整合到了一起。至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就获得了自己独到的品质和成型的样态,并跟先前各种理论区别了开来。
在《共产党宣言》中,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的整合表现为物质生产通过阶级斗争 在资本主义舞台上的辩证演绎而最终达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 件”的目标[7](P294),马克思早年所树立的人本的价值理想已经成功地融贯到了唯物 史观的逻辑架构之中,人的价值本质也从单纯合目的性的“应该”变成了由人的事实本 质之为合规律性的“是”所担保的历史必然。
在集中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漫长岁月中,马克思成功地演绎了一套资本运行的逻辑、资 本主义社会中人的事实本质及其表现通过这套逻辑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在《资本论》中 ,马克思把经济的社会形态,包括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处理为一种“自然史 的过程”[8](P101~102),即处理为一种由必然的客观的辩证逻辑所支配的过程。在资 本主义阶段,人的事实本质自然就是由资本的逻辑所决定的。资本作为资本主义时代的 实体兼主体以其辩证的必然法则一方面把人变成资本的奴隶——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人 的普遍本质,另一方面又创造了将奴隶彻底解放为人的全部条件——彻底解放即指实现 以“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为根本价值目标的自由王国[9](P926~927)。由 此可见,晚年的马克思,以科学话语方式言说的马克思,不仅丝毫不曾放弃他早年所确 定的价值理想,不曾放弃他对人的价值本质所做过的承诺,而且以其超常的智慧与艰辛 的劳作最终完成了将他毕生的价值理想整合到客观规律之中的学术任务,将人的价值本 质的实现满怀信心地托付给了人的事实本质。
于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达到了它的完成形态,他关于社会发展的三形态说 同时就是辩证地整合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的最终成果。按他的理解,最初是“人的 依赖关系”,后来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最后是“建立在个人全面 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0](P10 4)。在最后这个阶段,作为人的价值本质的“自由个性”和作为人的事实本质的共产主 义经济制度终于统一成了一个东西,马克思用以思考人的本质的思维方式也达到了彻底 的辩证法。
如果站在理论的完成形态上,从完成了的理论的自身逻辑去推论,人们可以认为,所 谓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并非在黑格尔那里是一个东西而在马克思这里就是两个东西 ,或者说并非在黑格尔那里就自始至终是一个东西而在马克思这里就只是到了最后才成 为一个东西:人们完全有理由说,正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价值与事实的内在统一一样 ,马克思的物质生产也是价值与事实的内在统一,以及正如黑格尔式的人的本质一开始 就内在地蕴涵在绝对精神的概念里一样,马克思所主张的人的本质也一开始就蕴涵在物 质生产的必然性里。但是,如果我们从马克思思考人的本质的实际过程来看,以及从马 克思对他的各种有关思想的解释过程来看,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 不论就其演变情况而言,还是就其不同想法的相互联系而言,都比各种事后敷设的逻辑 化体系所表述的要复杂得多。这或许也是作为非体系化思想家的马克思和作为体系化思 想家的黑格尔的一个区别。
综上所述,从人的价值本质和事实本质的区分去解读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可 以将马克思思想中的许多异质性因子勾连起来,有助于更加全面地把握马克思的思想; 对学术研究来说,至少可以化解许多由学者们制造的马克思跟自己的对立,比如青年马 克思和老年马克思的对立、作为哲学家的马克思和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的对立、倡导 人本价值的马克思和描述资本逻辑的马克思的对立。
收稿日期:200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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