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29年中东道路事件的尾声(一)_张学良论文

论1929年中东道路事件的尾声(一)_张学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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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7月,中东路事件发生之后,国民政府一再放弃和平解决事件的机会,甚至几度阻挠东北方面和平解决的尝试,使东北当局最终卷入战火,并在战败之后,接受苏联方面最初提出的条件。

如果说在事件的发动问题上,东北地方当局负有主要责任,张学良是事件的主要决策者,(注:关于笔者对中东路事件发动问题的看法,及有关学术史的回顾,请参见拙文《再论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发动》(载《民国档案》2004年第2期),本文可算是那篇文章的续篇。)那么,在事件的了结、收场的问题上,不能及时调整策略,一意孤行,造成中方被动、狼狈的原因,则主要在于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这样做,一是错误地估计形势,认为苏联在对外关系上的内敛克制,是其内部空虚的表现,不会真的因为中东路问题而诉诸战争;二是以为可以以反苏取媚西方,借助西方的干预,迫使苏联让步;三是或许还有不顾东北方面的切身利益、驱使其火中取栗的意图。由于决策的依据都不是建立在南京当局本身的实力和决心的基础之上,结果最终是损人害己,国家受累。

一、南京继续强硬,中苏矛盾加剧

7月10日中东路事件发生后,7月12日,驻哈尔滨苏联领事馆函告中东路督办吕荣寰,谓苏联政府已派交通次长谢列布良阔夫来华谈判,希望和平解决。7月13日,苏联外长加拉罕向南京国民政府和“奉天政府”发出了一封措辞严厉的照会,要求取消违反现行中俄协定之一切片面之违法行为,并限3日内答复。(注:《夏维松转报苏联政府照会致外交部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369—73页。)

14日,蒋介石召集胡汉民、戴季陶、孙科及外交部要员就苏方照会事会商对策,决定继续对俄强硬。15日,蒋介石在中央党部纪念周称:取消不平等条约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收回中东路,如果苏联不肯接受,“我们当然要抵抗到底,誓死要达到我们收回主权的目的”;(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台北“国史馆”2003年版,第260页。)胡汉民对记者谈话时说:“苏俄政府向我国提出无理通牒,要求释放宣传赤化俄人,取消我国对中东路处置,殊属荒谬,中央绝对不为所动”;孙科、古应芬、刘芦隐均有类似之表示。(注:《我国对俄方针不变》,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7月16日第1张第4版。)

外交部因部长王正廷北上未归,亚洲司长周龙光与原驻俄代办(一说代理公使)朱绍阳等,先行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对付之策,“皆以为苏维埃政府所派遣之代表(专为交涉中东铁路问题者)已在中途,不日可到,并依苏维埃国内之情形观之,此次之最后通牒不过表示不满之意而已,故无必须在一定期间以内答复之必要,决定暂时搁置”,“盖国民政府料定苏维埃方面不能以极端之手段对付中国,故拟照已定之方针积极进行,以期达到完全收回中东铁路之目的也”。(注:《非正式讨论对俄》,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7月16日第1张第4版。)当日,哈特区行政长官张景惠还在继续扩大事态,又强行接收了中东路地亩局及图书馆。

16日,苏联谈判代表突然中止来华,意在待南京复照如何再定行止。

鉴于情况的这种变化,国民政府由蒋介石主持,决定了以下三点应对措施,与前述暂不理睬、且加以嘲弄的态度稍有不同:

一、对苏联通牒的答复及公布双方往来文件。16日下午6时许,蒋及胡汉民、戴季陶召朱绍阳商议对苏俄答复事,朱呈上已拟就的复文草稿,经蒋、胡、戴修改增删后,“蒋主席面谕朱即晚发出,并电告王部长,同时即晚由外部将往来文件公布”(王正廷18日始从青岛南返,20日回到南京。对王迟迟不回部主持等现象,蒋相当不满,叹曰:“俄情紧急如此,而外交部长尚逍遥青岛,未亟来京,交通部尤腐败,中央致奉天之急电,四天尚未到达,中央要员,则十人八病,呜呼,国情如此,不亡何待。”(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下简称“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20日条,台北“国史馆”藏。))。

二、决定对俄答复要点:1、谈判东路一切问题,政府意思亦愿即商量;2、处置东路命令,辽宁省府系根据东俄协定,该协定内本有此规定,现时处置不过施行原有之规定;3、释放被拘俄人,政府以在俄被拘华侨,尚多数倍,俄如释放被拘华侨,则所拘俄人,自可恢复其自由。但《中央日报》在报道上述要点时,用了一种颇为轻巧的口吻,似乎根本不当一回事:“政府方面接俄通牒,即认此事,甚为简单”,“对俄方针既已定,故极镇静,如俄愿与华商量中俄一切悬案,均可计议,政府只要俄人不在华宣传共产,其他均有通融余地”。(注:《国府已决定对俄方针》,《中央日报》1929年7月17日第1张第1版。)外交部正式复文的基调与此略同,强调中方的行动完全是“出于防止反动宣传、维持治安之必要”,对苏联方面的要求未作任何让步,反而又提出要苏联释放在俄被捕之华侨及保护在俄侨商之利益。(注:《外交部为照复苏联政府致夏维松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1373—74页。)

三、促张学良及早返回辽宁坐镇。7月10日蒋、张在北平会见后,张前往北戴河,16日晚,蒋电张谓:辽垣政务纷繁,又当东路收回后,帝国主义恫词公布之时,望张即日返辽办理一切(7月20日,张始由北戴河启程,21日上午回到沈阳)。(注:《国府已决定对俄方针》,《中央日报》1929年7月17日第1张第1版。)

17日上午8—10时,蒋介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会议,下午,国民党中宣部举行记者会,由叶楚伧主持报告中政会对中东路事件的态度,略谓:“关于收回中东路事,原为理所当然”,是苏联首先不履行有关协定,责任在苏方。而且这是中国致力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第一步,“与对其他各国之废约运动,有程度上之不同”,因为如果“已协定者,且不能办,此后对外废约等事,更属困难”。

国民政府的这种态度,使苏联方面极为不满,于18日宣布断绝中苏关系,召回苏联在华人员,请中国驻苏使、领人员迅速离境,并声明保留1924年“北京、奉天中俄协定之一切权利”(注:《夏维松为苏联宣布中苏绝交致外交部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1374—76页。)。

7月18日下午,苏方绝交照会到南京后,蒋介石立即召集胡汉民、戴季陶等开紧急会议讨论对策,决定对苏来照不予答复,准备发表宣言,请各国主持公道,并公布前从哈尔滨苏领事馆所获之文件。蒋并作了如下的判断和打算:“详察牒文末句,有苏俄政府声明保留1924年中俄所订协定之权利一语,是其意在保守,或不敢用兵,即用兵,余必以全力赴之,而我内政,或因此反易解决也。”(注: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18日条。)蒋此时甚至有不惜用兵的冲动,其内政“反易解决”究竟所指为何?是因此便于解决共产党问题,还是蒋系部队可以借机开入东北,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此处确实透露了蒋有借对外谋对内的意图。

19日,南京国民政府对外宣言发表,并正式公布从哈埠苏领事馆搜获之文件。

20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颁布反苏反共宣传标语共18条,内有“收回中东路,是国民政府的正当防卫”、“打倒破坏国际交通的赤色帝国主义”、“全国革命的武力一致为中国民族作正当的自卫”等内容。王正廷于20日晚9时半抵南京,也对记者表示:“此事全为中国防御赤化正当防卫,俄如逞强用兵,全国国民皆当一致奋起,请缨讨伐……中国决不为所屈服。”(注:《中宣颁布宣传标语》,《王外长昨晚抵京》,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7月21日第1张第4版。)

另一方面,开始作应对苏方军事行动的筹划。18、19日,蒋介石电阎锡山、张学良、新疆省主席金树仁,通告苏联绝交动态及国民党中央的方针,嘱注意边境防务:“况据其国内形势及国际关系观察,亦未必遽敢向我宣战,中央对于此事,早经决定方针,务须保我主权,决不受其胁迫,惟中俄接壤,绵亘万里,狡谋侵占,不可不防”,并须提防“苏俄如派兵保护中东路则日必进兵北满”的外敌“协以谋我之局”。(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214—215页。)7月20日,蒋介石发表致全国将士电,称“早能团结自救,苏俄亦何敢以非礼相加,英政府对驻英俄代表之一再搜查,法政府对驻法俄使之强制撤换,苏俄皆贴然就范,不敢稍抗,今独敢以最后通牒加于我者,岂非蔑视我国之无人,乃以次殖民地视我国耶?”声称“今日舍努力拒俄以外无忿嚏,舍一致对俄以外无出路。诸将士其同心一德,共同努力,誓贯彻废除不平等条约之目的,以完成我国民革命最后之职责。”(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0页。)

国民政府还加强了舆论宣传方面的攻势,官方的南京《中央日报》、上海《民国日报》、广州《民国日报》,均连篇累牍,大肆渲染。《中央日报》20日社评的标题就是《中国国民正严阵以待》,宣称要“不惜以最大之决心与世界之公敌相与周旋”(注:《中央决定对暴俄方策》等,《中央日报》1929年7月20日第1张第3版。),一味盲目地虚张声势。

21日上午,蒋介石在与宋子文、王正廷交谈时,王正廷提出对俄通牒还是应有一个答复,但蒋“决定不复,以为如其欲复,以其私人名义复之可也。”(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08页。)

南京中央这样做,除了肆意恶化中苏关系之外,是否还有鼓励东北当局继续玩火的动机?当时外界即有各种推测,日本东京出版的《太平洋彼岸》杂志的一篇文章说:“从最初爆发中苏之间的中东铁路冲突时起,南京对苏俄一直采取极端僵硬的态度,据报刊消息称,其目的在于使奉天方面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因为冲突的继续使张学良在财政和军事方面都受到削弱。”(注:转引自李可夫《在莫斯科州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第1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41—642页。)

二、东北数度欲和,南京屡加阻挠

苏联宣布断交之后,开始作以军事手段解决争端的准备。派担任过广州国民政府军事总顾问的加伦为远东军司令,设指挥部于赤塔,指挥开赴边境线上的数万军队。7月19日,苏军开始有零星军事行动。

在苏联现实的军事压力面前,与前述蒋介石着手军事筹划的态度不同,张学良连电南京政府,倾向于尽快以和平方式结束争端。7月20日电称:“现在苏联政府调动军队,积极筹备,迫近满洲里、绥芬等处,确有以武力压迫情势,决非局部之事故,亦非东省独立所能应付,应请中央预定方策,详为指示……事机危迫,不容再迟,否则,牵动大局,关系重大。”(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1页。)22日电说得更加明白:中央所说苏联未必敢于宣战自然正确,“惟某方处心积虑,惟在坐收渔利,就之百般煽惑,惟恐衅端不开,日来连得报告,昭然有据,倘不幸引起战事,牵涉甚大,诚有不可思议者,钧座洞明国际情形当不以良言为过虑,值此甫告统一之际,元气未充,百务待举,但有避免纷争之术,总以避免为宜,非为东北一隅而言,实为全国前途着想。”(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38页。)

蒋介石给张复电,一方面指示他暂时不与俄军冲突,另一方面又一再给张学良打气,让他不必担心俄之进攻,说根据各方消息,苏联无意、也无力为此事打仗,如果苏联真要打,中央会在军事上、经费上全力支持东北,实际上是鼓励张学良继续冒险。

20日,蒋介石致张学良电称:“对俄已绝交,但须力避战端,如两方军队相距太近,则战机一触即发,谅兄早已注意。并望严防白俄利用机会轻启战端也,如前线接近,请稍退后,期达避战之目的也。”(注:蒋档:自反录,卷六,文电类一,《与张长官学良电》,台北“国史馆”藏。此电“自反录”(铅印)所署日期为“18年5月”,但从电文内容来看,应为7月20日,一是电文开头“对俄已绝交”之说,5月27日发生搜查哈尔滨领事馆事件,7月18日,苏联才宣布绝交,此处应是特指18日绝交之事,而不是泛指关内此前中苏关系的恶化;二是电文中提到的“两方军队相距太近”、“前线接近”等语,也较符合7月20日之后的情况,而与5月20日的情况不符,当时还不存在军队接近的问题;三是从7月19日、20日另一电,21日、24日蒋致张的几份电报来看,均有“严防慎守”、“力避冲突”之类的意思,与此电立场相当接近,更像是前后几天的一组电报。)20日的另一电则转告张:“顷接驻美伍公使巧(18)电,美国务卿声言,美为非战条约之主动,望签约各国能和平解决,倘中国理由充足,可表示其和平态度,宣言愿将此事付诸公断或裁判。驻日汪公使效(19)电称,见币原外相,自认为第三者地位,推测驻日俄国大使之意,中国如有对俄提议,俄不致拒绝等语。驻德蒋公使电称,德甚愿出而调停,恐为列强干涉等语。儒堂约今晚可回京,当与之详细研究以何方式为有利。中意拟提出仲裁也。顷又接英国消息,俄尚无开战决心,恐我方用白俄,为其利用启衅等语。详察国际形势,俄无开战可能,昨日绥芬飞机与炮声,是其仍以恫吓性质,我军前方部队,须以极镇静态度处之,即使其向我国境内进攻,则我方非引进于集中地点准备完毕后,不可与之接触,此时当力避冲突也。”(注:蒋档:自反录,卷六,文电类一,《与张长官学良电》。)21日,蒋又发一电:“中央对苏俄作战及军队调遣事,已由参谋部负责调制全盘计划,并派葛次长或刘局长光亲送来辽,如有必要,全国军队可以随时增援也。……闻苏俄甚想转圜避战,故中央亦在设法进行,我军暂不与之接触为要。”(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2页。)对张22日电,蒋24日的回复是:“对于关内总预备队之计划,及万一开战时各种之接济,已均已计及”,“中东问题,不惟中国力避战端,俄亦无此能力,顷得德电,俄官报载:苏联人民不特不主战,且极力反对战争。又云:中东铁路地位本无保持之可能云。其交通总长宣言除非中国侵入俄境,绝不输送一兵。据此可知苏俄之态度矣。惟请兄严防慎守也。”(注:《蒋介石致张学良电》(1929年7月24日),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台北“国史馆”藏。)

鉴于美、德等国均有希望和平解决之劝告,南京国民政府为俯顺舆情,安定人心,在公开表态时的口气也稍有缓和。7月22日上午,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的报告中称:“此次事变发生,政府始终持以镇静态度及和平方针。吾信俄国不致与我宣战,俄如向我挑衅,我当取自卫手段。惟在此俄未向我正式宣战前,吾人仍当贯彻和平宗旨。”(注:《中央及国府纪念周中对于中俄问题之报告》,《中央日报》1929年7月23日第2张第3版。)同日,国民政府文官处通电全国军民应沉着观变,内称:政府早定维持世界和平,保障本国主权独立之方针,中东路事件,“苟非苏联以武力相凌,兵衅决不轻自我启”。(注:《立法院为中苏绝交事的训令》,《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1378页。)

7月23日,外交部宣称:中苏邦交虽然断绝,但不无和平之途径,故不能视为完全决裂。同日,朱绍阳向记者表示:俄事确已和缓,决不再兵戎相见,并宣布即将北上,赴莫斯科与苏交涉。(注:《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二册,第1030页。)

表面看来,南京和东北都表示愿意谈判解决,避免军事冲突。但二者的立场实质上是有重要区别的,南京的如意算盘是在中国以强力收回中东路后的状态下来谈判,所要的是苏联吞下这枚苦果之后的“和平”,如果苏联不肯吞下,要打,国民政府就要“作正当之防卫”。而东北方面,如下文所述,是愿意在作出一定退让、接受由苏方重新派出正副局长的条件下来谈判。东北的态度,苏方可以接受,从而避免军事冲突;南京的态度,则是苏方不能接受的,导致最终走向战争。

此外,蒋介石既着手军事筹划,又一再交代张学良等不要主动开衅,明显是想以一种不惜诉诸武力的姿态谋求外交上的成功,主要的还是一种对付苏联的策略,而不像是要借苏联之手整垮张学良的安排。当然,这种冒险政策最终的效果,确实是使张学良大受损失。

苏联宣布断交后,苏驻哈尔滨领事梅立尼果夫并未立即回国,7月24日到长春与一直力持慎重的吉林省长官张作相会晤,25日到哈与哈尔滨外交交涉员蔡运升交谈,会见情形,张学良26日在致蒋介石的电报中称:“宥日(26)蔡交涉员来辽面陈,当经详细讨论,拟由东北方面致哈拉罕一文,作为局部意见,计分四项:一、双方各派代表定期会议解决东路问题。二、苏联政府另派正副局长。三、东路现在之状态认为临时办法,由俄正局长华副局长共同签字办事。俟将来会议后根据中俄奉俄协定规定之。四、被拘苏联人员可以释放,但须经过相当手续驱逐出境,其苏联拘留之华人亦须一律释放。”这四点中,关键是苏联另派正副局长一条,从而使状态大体恢复至冲突之前,苏联有一个台阶可下。“该领谓如照此意,由中国政府或辽宁省政府提出,俄方可以接受。彼已奉到政府指示,相去不远。该领于有(25)日起程,在赤塔专候我方,如有此式公文,彼即于艳(29)日亲来满洲里接受。”对于这一方案,张学良也明确表示赞同,希望国民政府能同意先由地方局部解决,从而避免中苏冲突。“查中央迭次电示,均嘱衅不我开,……外部来电亦力主和平,……良分属军人,于积极准备之中,默察中央意旨及地方情况,均以和平了结,不使第三者坐收渔利为得计,东路本为局部问题,不如先由地方迳与商洽,即一时未能解决,亦尚有回旋余地,况梅领事在该国颇占势力,其所言自属可信,如照上述各项,由彼转达政府,派员接洽,似有妥协希望。”(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39—240页。)

就张学良的来电,27日,蒋介石召胡汉民、戴季陶、古应芬、王正廷、周龙光等会商,(注:《中俄间形势如昨》,《民国日报》1929年7月28日第1张第4版。)旋以蒋介石名义复电张学良,告以不能因地方交涉与中央方针不同而损害国家威信,只能用张学良个人的名义提;内容由四条变为三条,抽去了苏联派正副局长及会同签字等关键部分(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27—29页。),事实上否决了张的建议。蒋在私下并流露出对张学良等人的不满:“苏俄离间我中央与地方之感情,张作相不察,竟提条件,恢复苏俄之权利;而张学良既恐苏俄开衅,又畏日本乘机,议和惟恐不及,毫不知权衡轻重利害,以致摇动中央方针。”(注: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27日条。)

为维持基本信用及争取能和平解决,28日,张学良再电蒋介石争取:“感亥电奉悉。业对钧电三条原文,用良个人名义,函达喀拉罕,并请其电复。惟俄另派正副局长一节,准情酌理为先发制人计,不得不容纳彼方意见。至会同签字办事一层,实系我方提出,如能办到,于将来会议时,亦属有益无损。上述两端仍需于函末附带说明,并未列入附带条文之内。至其他外交问题,自当听候中央处置,绝不敢为局部交涉,至妨国家威信。”(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41页。)

但蒋介石对此再一次予以否决:“俭电诵悉,原文三条之外,附件不可加入,务请设法注销为盼。中正。艳(29)。”(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42页。)要求向对方提出所谓“无条件开议”及会议之前不能有任何承诺,并批张学良是“失策之至”。(注: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30日条。)为使张学良不致退缩,还拟定了调兵北上的计划:“对俄军事计划,是东三省欲预备后援队,故拟抽调九师集中平津,预备出关增援。但中俄战事即使发生,决不致有大规模行动,惟军事计划乃为汉卿之请求,故不能不拟定具体方案电复以安其心。”(注:《蒋介石致何成濬》(1929年7月30日),《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49页。)在此情况之下,“东北当局为尊重中央意旨起见,即令蔡于二次会商时力主无条件开议”(注:洪钧培:《国民政府外交史》,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第356—357页。)。

对于中方单方面变更原拟谈判条件的做法,苏方极为不满。8月2日,梅立尼果夫向蔡运升转达加拉罕致张学良函,内称:“敝人认为奉天政府以与7月22日提案相异之新提案,将根据我方7月25日提议用协议方式所可解决之冲突之可能性破坏,因此能得(引)起最重要之新纠纷,奉天及南京政府应负完全责任也。”(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42—243页。)终止了与中方的谈判。

对此,8月5日,蒋介石电嘱张学良:“暴俄狡横支吾,自在意中。我方切勿示弱,请令蔡使不可强为迁就,静观其变化可也。今日外交部已将此案通告美国,遵守非战公约并备自卫之意,属其转告公约各国矣。”(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69页。)同日,王正廷在南京答记者称,对苏方以另委正、副局长作为谈判先决条件的提议,中国政府绝对不能容许。8月10日,国民党中宣部发表《告东北将士书》,勉励服从中央命令,“捍卫边陲”。(注:《中央宣传部为东路案告东北将士》,《中央日报》1929年8月11日第1张第3版。)这显然是一种不惜与苏联一战也不让步的架势,这次和平解决的机会乃被南京中央所断送。

8月11日,加拉罕在莫斯科对美记者发表谈话,谓苏联所提之条件,中国须先加以承认,否则无谈判之可言;中国代表朱绍阳上星期“函约我方代表面洽一切,业已由本人予以拒绝,盖中国对于我方条件,毫无接受诚意,空言又何能了事”。

同一天,苏联开始加紧军事行动,苏军越过边境线,在满洲里与东北军冲突,双方激战两小时,东北军死伤几十名后退却。12日,苏军300余人在飞机和军舰掩护下又向松花江边的绥东县发起进攻,击溃守军,占领兆兴镇。13日,苏军与东北军在兆兴镇激战5小时,苏军并在满洲里附近占领闹尔屯。14日,东线俄军占领密山。(注:朱汇森主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9年5—8月份,(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6年版第739—740页。)

面对苏联的军事进攻,张学良一方面出兵应对,一方面仍在设法请求南京中央接受苏联的前提条件,以和平结束争端。

8月12日,张学良致电此时颇受蒋信赖,在蒋张、蒋阎之间沟通联络甚多的国民政府参军长、北平行营主任何成濬,表示对发生军事冲突的担忧,告以东北“恪遵中央意旨”与苏交涉后,苏方拒绝再与接触,“而其军队之威胁日益加甚,业已超过示威之范围。中央成竹在胸,非管蠡所能窥测。惟三省一经出兵,费用不赀,财政枯竭,力实未逮,……万一竟至决裂,实属万分困难,此即日夜彷徨所窃虑者也。”(注:(台北)国史馆藏:“阎伯川先生要电录存”,“中东路事件案”,缩微号13/2088(以下简称“阎档”13/2088),第2157—58页。)

对此,蒋介石的反应是,因为“俄方威逼日甚,汉卿、辅丞(即张作相)恐皆为所动摇”,13日电何成濬作为政府代表率30余人赴沈阳,助张学良办理对俄军事,“使暴俄无所使其伎俩,我方对俄终以不主开衅,惟主镇定不屈处之,并与其切商军事准备以防万一可也”(注:《蒋介石致何成濬电》(1929年8月13日)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14日,蒋甚至暗下决心,要与俄一战:“与其不战而亡,以污我民族光荣之历史,宁背城借一,同归于尽,以保我国民革命之光荣。简言之,毋为瓦全,宁为玉碎。”要张学良“处以镇定,沉机观变”,“战费当由中央准备,必不容辞”。15日,又要何成濬转告张学良:“兵费当由中央在编遣费项下提拨,惟外交与军事皆争最后五分钟之胜利,请汉兄坚持忍耐,不久必有转机也。”(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95、397页。)

在蒋的一再要求之下,张学良在15日两次打电报给蒋介石,告知“近观我方情形极为复杂,多撑持一日即多一日之损失,且恐发生意外,收拾愈难,万乞速决办法”,“早日解决”。但也表示“无论如何,良必尽力支撑”。(注: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并于当日增派6万大军分兵两路奔赴中苏边境,以抵御苏军犯边。

16日下午3时半起,苏军向华军满洲里附近的煤窑防线发起进攻,至晚7时半始止。17日晨,又有苏军万余人携带野战炮30余门,以机关枪为主,扫射札兰诺尔华军阵地,双方激战至午。晚8时,苏军再次向札兰诺尔发起进攻,并在东线向绥芬、东宁、密山等处猛攻,18日凌晨占领东宁。(注:《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9年5—8月份,第770—773页。)

8月16、17、18日,张学良迭电蒋介石,报告苏军进攻日益激烈,说出于外交考虑,已对所部“饬遵中央意旨,力求避战,以便在国际非战公约上我先占有利地步”,并请南京方面也采取必要的外交步骤:“此次苏俄向我军实行攻击,非寻常冲突可比,应否向非战公约各国通告,应请外部核办。”(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8—229页。)再次表达了希望避免边境战争的想法。

8月18、19日,蒋介石复电仍是要张学良坚持,让他只管与苏联武力对抗,不必有外交顾虑,“我方态度愈一致、愈强硬,则接洽必愈易也”(注: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而且还许诺说要竭尽全力为其后盾:“俄人于满洲里方面压逼我军,其主旨就是以暴力逼我,图谋外交之胜利。应协同各司令官,仍本预定计划,坚持不变。……外交方面请毋顾虑。吾等不能因暴俄之种种压迫而改变初衷。……设不幸而出于战,政府当竭东南之兵力、财力、尽量供给我东北军,决不使我东三省独力反此强俄。希望东北诸将领,仍努力坚持,不必因苏俄之威吓而稍变。”(注:转引自张友坤、钱进主编:《张学良年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89页。)同日,蒋在中央军校讲演,又重申要“誓达收回中东铁路,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30页。)。

见对蒋之劝说无效,20日,张学良又致电阎锡山,请他出面向蒋介石建议,尽快以和平方式解决:“对俄问题,我公曾建议中央以外交手腕解决为上,洞见症结,至深钦佩。嗣以中枢所采步骤稍有不同,遂至迁延至今,交涉几至绝望。……我公望隆党国,厚爱学良,……敬乞贯彻初衷,代向中央建议,力谋以和平方法解决一切。”(注:阎档,13/2088,第2160—63页。)

同日,何成濬也致电蒋介石,报告边境现状,建议速谋外交解决:“到东以后,关于对俄问题,曾照钧座先后两电所授意旨,与汉卿详谈,汉卿态度颇镇静,确能遵照中央不屈不挠之办法进行一切,……惟除汉卿以外之重要人物,对外交当局之办法多怀疑,并极不愿有军事行动。西北之边防毫无准备,加之国内变态纷呈,未必能真正一致对外,一旦有事,不无顾虑。百公对俄力主慎重,良有所见,至东路收回自管,在势恐不可能,即苏联能勉强相从,日本以南满铁道及其在东一切关系,决不任我独有,……久延不决,日人必多方唆使,企图扩大,终属与我有害无利。……为今后计,似仍宜外示坚强,内则速由外交方面秘密进行,以求得一相当解决,事关切要,伏乞鉴察,并饬外交当局妥为办理为幸。”(注:阎档,13/2088,第2164—66页。)应当说,何电对时局的看法还是颇有见地的,包括对日本将伺机以乘的忧虑,也不幸而言中。可惜南京中央迟迟未加采纳。

21日,张学良再电阎锡山,请其向南京说项,并明确表示了对外交部做法的怀疑,认为苏方的条件并非不能接受:“查我国对外宣言,中央地方一致以协定为根据。俄派正副局长为其协定上固有之权,所争者只在开议时之先后而已。致中俄宣言所云,亦抱定协议以立言,虽尚有应加考虑者,然相差似并不太甚,乃忽抛去协定,进一步作收回主权之讨论,理想愈远,双方之主张自必相差愈甚。如此办法,直将使东路问题永不解决而已。我公巧电,力主以外交手腕解决,至深钦佩。不意外部去题愈远,乃适相左也。良已电达介公,痛陈迁延之祸。希望仍本宣言之旨,期于速决。惟恐以境地关系,或疑地方之故异中央。学良非有所畏惧,实为党国之计,恐大局别生枝节。……伏恳我公电达国府,主持正论,庶几重于九鼎,止息纷歧。”(注:阎档,13/2088,第2168—69页。)

阎锡山于21日复电张学良,同意再向中央提出和平建议。(注:阎档,13/2088,第2159—60页。)22日,阎锡山致电蒋介石,提出“我意国内尚未十分统一,各方顾虑甚多,引起国际战争,诚恐枝节横生,交涉上即稍微让步,亦无不可”(注: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

8月26日,何成濬又电何应钦转呈蒋介石,借对外长王正廷的批评婉转地表达了对南京中央外交决策的怀疑:“默察东北各界人士对主座(指蒋介石)极信仰,绝无异议,惟对儒堂之外交政策则完全不谅解,并暴露极不信仰之意。儒堂每来电,无论是否,即以徒唱高调四字视之,……弟意此事先决问题应在迅速设法将中央地方之意见打成一片,至于中央外交方针,似应即由主座提出范围交部执行。正局长易人,副局长权限扩大,俄允遵照以前协定不宣传赤化,即可勉强告一段落。至其他希望,以理言之,当然不能轻于放弃,以势言之,实觉断难如愿。……祈公熟筹之并祈转呈主座转告儒堂兄早自外交方面转圜为盼。”(注:阎档,13/2088,第2189—91页。)

对在北方举足轻重的张(东北)、阎(西北)、何(北平)等人的意见,蒋不能不有所敷衍。恰在此时,柏林传来消息,如中方允苏联先派局长,苏方同意与中方会商赎回中东路办法。按照蒋的如意算盘,如中东路由中方谈判赎回,则允苏派局长已无实际意义,利在中方。因此,蒋在给上述几人的电报中,就势给予安抚,并借敲打王正廷的机会,对外交决策程序提出调整,除此前一再主张的地方应与中央保持一致之外,特别强调了重大事务要提交外交组讨论,最后由他核准,将决策权更进一步集中于他本人。8月25日在复何成濬的电中说:“军事准备仍须积极布置,对外更不可消极示人以弱。儒堂主张不免高调,但以后应付俄事均由中正负责,可勿念。”8月26日,蒋致电阎锡山:“对俄外交渐有转机。前之示强者,以示弱无益而彼且置之不理,今彼既向德政府请求转圜,故不能不略示宽大。昨得彼复电,既允开议,且愿商赎回东路办法,则我方亦允其根据协定调换局长,以全其体面,未识尊意以为何如?”“从前外交由儒堂一人主持,故多不接头,今决移由政治会议外交组合议,而弟亦负责参加,当不致贻误。但对外全在内部一致,而地方与中央尤须团结,如此必操胜算。”(注:《蒋介石致阎锡山电》(1929年8月26日)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同日,蒋电中央党部秘书长陈立夫:“最好提议以后对外皆应由外交组决定方针,而中正完全负责。请商之展公。”并致电王正廷:“以后凡关于重要问题须交由外交组共同商讨,再交中正核准后施行,俾得多事商榷以免疏漏也。”(注:以上数电,《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抄件影印本,卷6,第323—325页)将之列为7月25、26日的内容,但据蒋档“革命文献”(原件扫描)及阎档,应为8月25、26日所发,而且,从电文内容看,中方同意派新局长、苏方愿谈判赎回中东路问题,均是8月20日之后的事,7月26日前后的电报,不大可能有这样的内容;致何成濬电还说要其留在沈阳,不必急归,而派何成浚去沈阳是8月13日以后之事,8月19日才到(见蒋档“革命文献”8月13日蒋致张学良电报及阎档“中东路事件”8月20日张学良致阎电)。)

虽然柏林交涉似有进展,但蒋坚持东北军事仍丝毫不能放松:“此间已设法与俄转圜,不久当能发表,惟东省态度须格外强硬,增兵吉黑亦须实行,则交涉必易办理也。”(注:《蒋介石致何成濬电》(1929年8月21日),《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435页。)8月22日,国民政府外交委员会讨论对苏方针,参加者有胡汉民、王正廷、孙科等,作出的决定是“援助”张学良军费200万元,必要时再补充实力,派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郭同赴东北传达中央意旨。郭在见蒋之后启程,29日到沈阳,30日见张,转达蒋之意旨为:对俄问题,中央与地方意见均须一致,此次奉令代表外交部接洽外交,军事由何成濬代表负责,协助张学良办理。所有对苏军事,悉由张学良指挥。意即张所应做的,就是指挥好对苏军事,其余让步、交涉、速决等等,就是中央政府的事了。无奈之下,张学良只好又打起精神,表示对苏外交悉遵中央意旨办理,并于8月30日电令张作相,转饬蔡运升立即停止以私人资格与苏联的一切接洽,静候中央交涉。(注:《张学良年谱》,第389页;《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二册,第1039页。)

实际上,南京中央对张学良、阎锡山、何成濬等人的意见并未加以考虑,在外交上并无对苏作任何实质性让步的打算,所谓交涉,就是想让苏联接受事件后的现状,甚至更进一步,要谈判赎回中东路,这当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因此之故,东北方面谋求和平速决的第二轮努力又告搁浅。

中苏双方在德国的交涉不了了之。自5月份中苏间纠纷发生之后,中国驻德公使蒋作宾即开始卷入对苏交涉事务。因中苏都有邦交的德国此时在国际上较为低调,又受中苏双方的委托照顾断交后在对方的侨民及财产,遂成为双方均能接受的居中斡旋的角色。这样,在中苏之间正常的外交渠道中断、国民政府又不让东北地方当局参与外交事务之后,中国驻德使馆及公使蒋作宾成为国民政府与苏交涉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由于国民政府一直不肯真正接受苏方最起码的谈判条件,一拖再拖,加之国内变乱频生,中方代表在接触、谈判之中常常处于无可奈何的劣势,这一渠道最终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徒然留下一堆怨愤。

7月20日,苏驻德大使即托人向蒋作宾表示,“甚愿直接与中国谈判,请各电本国政府征同意。”蒋作宾将此报告外交部后,南京方面竟于24日将此电报公开发表,弄得苏、中驻德使馆又只好登报否认。(注:《蒋作宾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73—75页。)其后,双方虽仍有接触,但一直至8月中旬,中苏在东北边境的交涉完全中断之前,这一渠道一直处于次要的、配合的位置,而在8月中旬之后,在德国的交涉地位上升,并一度似乎还有成功的可能。

8月17日,德国外交部转告蒋作宾:俄大使已接训令,“对于另任局长及由中俄宣言东路局面应照中俄协定改正之二条件,无论如何不能改变”,这与中国的主张相差太远,因而双方缺乏直接交涉的基础,希望中国“想一新方式,表面满足俄国之要求,实际收回中国之主权”。意即中方可在谈判时依据条约提出赎回中东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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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929年中东道路事件的尾声(一)_张学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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