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城市化健康状况的测量与评价&以35个直辖市、副省委、省会城市为例_人口密度论文

我国新型城镇化健康状况的测度与评价——以35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市论文,为例论文,省会论文,直辖市论文,健康状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14)06-0032-11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即城镇化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和城市病发作阶段的叠加期(张占斌、黄锟,2013;简新华、杨冕、黄锟,2013)。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和新常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本文将探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并实证分析我国35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城镇化的健康状况,最后提出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

       根据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验教训、城镇化的发展规律、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要求和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实际,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在发展速度、水平、布局、城乡关系、可持续性等方面具有独特而科学的规定性(张占斌,2014)。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是水平适当。新型城镇化是适度城镇化,要求城镇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宜,也就是说,城镇化既不能过度超前,也不能过于滞后。城镇化既是工业化、非农化和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工业化、非农化、经济发展的促进器,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城镇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进步要求城镇化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适度同步、协调发展,过度城镇化和滞后城镇化都是不健康的。判断城镇化率是超前、滞后,还是适当,需要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方法,既要看城镇化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又要进行国际比较,考察同类国家或不同国家同样发展阶段的城市化情况(简新华、黄锟,2010)。

       二是速度适中。新型城镇化是速度适中的城镇化,强调速度与质量相协调,即城镇化速度要与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反映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指标相协调,既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更不能以牺牲城镇化质量而片面追求城镇化速度。显然,城镇化是否健康不能单纯从城镇化速度来判断。之所以速度不是衡量城镇化健康状况的唯一指标,其原因为:第一,城镇化不是匀速发展的,城镇化发展具有阶段性(焦秀琦,1987)。判断城镇化速度是否适中必须结合城镇化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要保持相应的发展速度,该快的时候快,该慢的时候慢,不能错位发展。第二,判断城镇化速度是否适中必须结合城镇化质量,有质量的城镇化才是健康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实质和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经济、社会、人口、生态发展的综合体,这些也是反映城镇化质量的要素。所以,判断城镇化速度是否适中,关键是要看城镇化速度与这些反映城镇化质量的要素是否协调。

       三是布局合理。新型城镇化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协调有序,即国家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城镇体系合理布局、东中西地区因地制宜、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从国际上看,在特定发展阶段,人口过度集聚和规模过大的特大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城市病”,如伦敦的雾都、纽约的交通拥堵、拉美特大城市普遍存在的贫民窟等。中国虽然地域广阔,但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十分尖锐。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城镇化既不能是大城市化,也不能是小城镇化;既不能是集中型城镇化,也不能是分散型城镇化,而必须优化城镇规模结构、集中型城镇化与分散型城镇化相结合、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地区城镇化协调平衡。

       四是城乡协调。新型城镇化要强调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形成城乡一体、良性互动的协同发展态势。自城市产生之后,城乡关系即随之产生。城乡关系的实质是城乡之间资源、经济、社会诸要素的自由流动,而流量和速率取决于城乡之间的联系程度(曾磊、雷军、鲁奇,2002)。处理好城乡关系的根本途径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而城乡协调发展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和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城乡协调包括城乡政治协调、经济协调、生态环境协调、人口协调、文化协调、空间协调等方面,观念上消除城乡差别,发展模式上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实现农村现代化,功能上强调城乡的一体化职能,空间和景观生态上城乡紧密联系、相互依存。

       五是发展可持续。新型城镇化强调城镇化发展要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即新型城镇化必须将生态文明融入全过程,实现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人口多、资源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脆弱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及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城镇化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资源和环境约束压力显著增大,这是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发展方式和体制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目前,一些城市“十面霾伏”,垃圾围城,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迫切要求促进城镇化与生态文明深度耦合,处理好城镇化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关系。

       二、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

       (一)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作为城镇形成过程的城镇化,是速度、水平和质量的统一体,反映的是城乡空间结构的转变过程,其健康状况取决于城镇化诸要素的配置效率或速度、水平和质量的协调程度;作为城镇化结果的城镇,是人口聚集区经济、社会、生态等系统的综合体,反映的是城乡空间结构的转变结果,其健康状况取决于城镇经济、社会、生态等系统的发展状况及诸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程度。

       因此,基于城镇化的内涵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评价城镇化健康状况,不仅要考虑城镇化的速度、水平,还要考虑城镇化的质量;不仅要考虑城镇化的经济发展状况,还要考虑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协同发展状况;不仅要考虑城镇化的发展成果,还要考虑为此付出的代价;不仅要考虑城镇的发展状况,还要考虑区域范围内的城乡协调情况。

       为了评价城镇化发展的健康状况,根据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基本特征,遵循代表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指标设置原则,我们从城镇化发展水平、速度、可持续性和城乡协调性等方面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即水平适当性指标、速度适中性指标、发展可持续性指标和城乡协调性指标。从城镇化和城镇经济、社会、生态和城乡关系等领域设置若干个二级指标,其中,水平适当性指标下设置水平—经济发展适当性指标、水平—社会发展适当性指标两个二级指标,速度适中性指标下设置速度—经济发展适中性指标、速度—社会发展适中性指标、速度—生态发展适中性指标等三个二级指标,发展可持续性指标下设置人口承载力、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度等三个二级指标,城乡协调性指标下设置城乡经济发展协调性指标和城乡社会发展协调性指标两个二级指标。根据一、二级指标的内涵和要求,我们设置了57个观察指标,即三级指标。这三级指标构成一个立体的指标体系,从多个维度、多个层面衡量城镇化的健康状况。

       在权重方面,我们根据二级指标的数量(10个)为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指标平均赋值,即每个二级指标权重均为0.1,二级指标的权重平均分配到其下的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其下二级指标的简单加总。于是,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见表1所示。

      

      

       (二)数据来源和标准化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共35个城市。我们采用这35个城市在2011年的相关数据,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

       数据标准化处理方法为:

       (1)对于正向指标,标准化值为各指标值与最大指标值(异常值除外)的比值;

       (2)对于反向指标,标准值为最小指标值(异常值除外)与各指标值的比值;

       (3)对于适度指标,区别情况处理:

       在城乡发展协调性中,对于数值大于1的指标,取值为1与各指标值的比值;对于数值小于1的指标,取值为各指标值与1的比值;

       在速度适中性指标中,有很多值为负值,标准化值的计算方式为:

       第一步:相对化,即指标相对值=(指标最小值-指标值)/指标最小值;

       第二步:标准化,即指标标准值=指标相对值/最大指标相对值。其中的“失业率增长率与城镇人口增长率之差”为反向指标,指标标准值=非零最小指标相对值/指标相对值;指标相对值为零或负数(异常值)的指标标准值取值为0。

       (4)对于异常值,当异常值大于1时取值为1,小于0时取值为0。

       三、中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综合评价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的总体情况

       2011年,全国城镇化健康指数为0.5844,最高值为0.6605(上海市),最低值为0.4643(成都市),城镇化健康发展水平不高。上海、厦门、深圳、北京、杭州、呼和浩特、南京、青岛、沈阳、天津位居前十名,位居后十名的城市分别为银川、广州、石家庄、南宁、郑州、西宁、合肥、太原、兰州、成都(见表2)。

      

       (二)中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的主要特征

       1.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的整体水平

       全国35个城市城镇化健康指数平均为0.5844,城镇化健康指数的最大值为0.6605,最小值为0.4643,最大值/最小值为1.422,标准差仅为0.05。可见,我国35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城镇化健康状况的整体水平不高,且城市之间差异不明显。不过,从二级指标的指数看,除了发展可持续性指数的差距较小外,其余三个指数的城市间差距都较大,最大值/最小值均大于2.0,标准差也基本上大于0.1,其中速度适中性的最大值/最小值为6.016,标准差为0.15(见表3)。

      

       2.不同行政级别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

       从城市行政级别看,城镇化健康指数由大到小依次为直辖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其余省会城市,其指数分别为0.635、0.630、0.590、0.556;城镇化二级指标也具有类似的分布规律(见表4)。可见,本文所研究的35个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呈现出显著的行政级别特征,行政级别越高,自主性权力越大,城镇化健康程度越高。

      

       直辖市和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化健康指数之所以较高,贡献最大的因子为城乡协调性。城乡协调性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由表5可见,4个直辖市和5个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的人均GDP和第三产业比重比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17个省会城市高得多。

      

       3.东、中、西部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

       在35个样本城市中,东部城市16个、中部城市8个、西部城市11个。从总城镇化健康指数看,东、中、西三地区分别为0.616、0.554、0.563,东部地区城镇化健康状况好于中西部地区(见表6)。从新型城镇化二级指标看,也基本上呈现东部地区好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特征(除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的速度适中性指数比东部地区略高之外)。

      

       但是,城镇化健康状况的地区差异远没有三大地区之间城镇化率差异那么大。2011年,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1.30倍和1.42倍,地区差距比较显著;而东部地区的城镇化健康指数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1.11倍和1.10倍,新型城镇化二级指标也基本上介于1.07~1.20倍之间,地区差距并不显著。

       4.不同规模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

       按照最新的城市规模分类标准①,在35个城市中,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6个城市为超级城市,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18个城市为特大城市,石家庄、呼和浩特、合肥、福州、南昌、青岛、南宁、海口、兰州、西宁、银川等11个城市为大城市,这个样本中没有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从总城镇化健康指数看,城市规模越大,城镇化健康状况越好,超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分别为0.62302、0.58905、0.56060;在二级指标中,除了大城市的速度适中性指标高于超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水平适当性、发展可持续性、城乡协调性也基本呈现上述分布规律(见表7)。

      

       5.不同人口密度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

       从总城镇化健康指数看,如表8所示,人口密度在0.5万人/平方公里~1.0万人/平方公里和1.0万人/平方公里~2.0万人/平方公里的城市,城镇化健康状况最好,分别为0.59630和0.59646;人口密度低于0.5万人/平方公里和高于2.0万人/平方公里的城市,城镇化健康状况相对较差。

      

       从新型城镇化二级指标看,各二级指标的人口密度特征差异很大,水平适当性指数和发展可持续性指数与城市人口密度正相关,人口密度越大,水平适当性指数和发展可持续性指数越大;速度适中性指数与城市人口密度负相关,人口密度越大,速度适中性指数越小;城乡协调性的人口密度特征与总指数相似,人口密度在1.0万人/平方公里~2.0万人/平方公里和2.0万人/平方公里~3.0万人/平方公里的城市,城镇化的城乡协调性最好,人口密度小于1万人/平方公里和大于3万人/平方公里的城市,城镇化的城乡协调性都较差。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根据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2011年的统计数据,对我国35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进行了评价,结果发现,这些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整体水平不高,且在城市之间的差异不大,不同城市行政级别、不同地区、不同城市规模、不同人口密度的城市城镇化健康状况分布不均衡。这一结果与我国城镇化发展健康状况的总体情况是一致的,因而具有较强的政策意义。

       第一,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整体水平不高,且在城市之间差异不大,而二级指标在城市之间的差距比较明显。这说明,有些城市在某个领域发展质量较高,健康程度较好,但在另外一些领域发展得又很不够,健康程度很低。所以,为了提升我国城镇化的总体健康程度,各城市需要在薄弱环节加强投入和建设。在四个一级指标中,水平适当性指数、速度适中性指数低于城镇化健康总指数,其中,城镇化水平适当性指数主要受社会发展滞后的拖累,水平—社会发展适当性指数仅为0.421,比水平—经济发展适当性指数低了22%;城镇化速度适中性指数主要是受社会建设和生态的拖累,速度—社会建设适中性指数和速度—生态建设适中性指数比速度—经济建设适中性指数低18%。这说明,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建设滞后于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尤其是城镇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滞后于城镇化进程和城镇经济建设。因此,在未来城镇化进程中,在促进农民进城的同时,必须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城市先进文化的教育普及,促进城市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的同步协调。

       第二,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呈现出显著的行政级别特征,即行政级别越高、自主性越大,城镇化健康程度越高。这一现象与城镇化发展规律和我国坚持市场化改革有较大的相悖。在我国,城市被划分为不同的行政级别,行政级别越高,自主性越大,可以调动的资源就越多,从而不仅能够保持城市经济的更快发展,也有更大的能力发展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结果造成了行政级别越高,城市规模就越大,城镇化健康程度也越高的独特现象。因此,为了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形成更多的增长极,应当减少行政层级,扩大城市自主权,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首先,可以考虑再增设2~3个直辖市,增加计划单列市数量,扩大省直管县试点范围,加快镇改市的步伐。其次,要全面深化城镇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使城镇化成为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

       第三,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呈现东部地区好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特征,但地区差异远没有城镇化率的地区差异大。这说明未来城镇化地区布局中需要确立两个重点任务:一是东部地区城镇化要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健康状况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尽快完成棚户区改造、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促进产业升级、重视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和一体化进程等;二是中西部地区要以推进1亿人口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为重点任务,包括培育发展1~2个全国性城市群和若干个区域性城市群,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着力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宜居美丽城镇,加强道路、交通、管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强中西部城镇对集聚产业和人口的吸引力和集聚力。

       第四,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的规模特征表明,城市规模越大,城镇化健康状况越好。今后,要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尤其要继续以中心城市为内核,培育发展全国性、区域性大都市圈和城市群,更好地发挥中心大城市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五,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的人口密度特征表明,只有具有适度人口密度的城市,城镇化健康状况才是最好的,城市人口密度过大或过小,城镇化健康状况都不会太好。对于人口密度超过2万人/平方公里的城市,要注意加强城市新区建设和功能区的规划整合,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均衡布局,调整和控制人口密度;对于人口密度不足0.5万人/平方公里的城市,也要注意通过城市产业发展、功能区的规划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重新布局,增强城市的集聚功能和人口密度,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

       注释:

       ①1000万及以上为超级城市(或超大城市),人口300万~1000万为特大城市,人口100万~300万为大城市,人口30万~100万为中等城市,人口5万~30万为小城市。

标签:;  ;  ;  ;  ;  ;  ;  ;  ;  ;  ;  

中国新城市化健康状况的测量与评价&以35个直辖市、副省委、省会城市为例_人口密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