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危机与欧盟危机管理_欧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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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后危机处理取代传统防御成为欧洲安全的首要问题。从1991年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出台到欧盟赫尔辛基首脑会议决定组建欧洲快速反应部队(RRF),欧盟的危机处理已经由构想变为现实,成为欧洲安全领域备受瞩目的发展动向。科索沃危机凸显冷战后欧盟全新的安全使命,扩大了欧盟成员国间的共识,也推动了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发展,成为欧盟危机处理发展的重要契机。本文从欧盟危机处理任务的提出入手,对欧盟对科索沃危机的应对进行了详尽分析,探讨了欧盟在科索沃危机处理中暴露出的缺陷,并对其前景作出展望。

一 冷战后欧盟危机处理任务的提出

按照美国政治学家欧文·杨的定义,国际政治中的危机是一个发生高度紧张事件的互动过程,其特征为:正常的政治流程突然被打断,持续时间短,发生暴力的可能性上升并对国际政治中某些系统(或关系样式)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注:Oran R.Young,The Politics of Force,Bargaining during Superpower Crisis,Princeton:University Press:1968,p.15.)危机处理是指,冲突一方通过冲突升级来威慑对手,使其不敢使冲突升级并使这种免于冲突升级的危机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注:[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633页。)作为高度紧张的决策情势,危机处理是对国际组织的适应能力、协调能力以及承担复杂使命能力的重要考验。欧盟的危机处理任务是在冷战后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框架下提出的,体现了欧洲国家适应新形势、增强防务自主性的共同诉求。欧盟危机处理任务提出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冷战后欧洲防务重心的转移、美欧关系的调整以及欧洲安全合作的深化。

第一,冷战后欧洲的防务重心开始由传统防御向危机处理转移。随着两极格局的瓦解,在中东欧和巴尔干地区出现了权力真空,被两极格局压抑已久的宗教争端、民族冲突和领土纠纷此消彼长。从海湾危机、前南危机到科索沃危机,一系列突如其来的地区危机对欧洲安全构成了重大挑战。在应对这些危机的过程中,欧洲国家深切感到,在变化的安全环境中发展欧洲自身的危机处理能力十分重要,危机处理也随之成为欧盟和北约等欧洲国际组织调整职能和机构的方向所在。

第二,冷战时期欧洲安全主要依靠美国主导的北约来保障。冷战后美国呼吁欧洲盟国分担防务责任,不希望继续传统的“欧洲推动一体化,美国负责维和”的模式。(注:Charles A.Kupchan,"In Defence of European Defence:An American Perspective",Survival,Summer 2000,Vol.42,Iss.2,p.16.)从1990至1998年,驻欧美军人数由40万下降到12万。(注:[美]戴维·卡莱欧:《欧洲的未来》,冯绍雷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34页。)与此同时,北约作为欧洲最健全的军事组织,在华约解体后也在进行战略调整,以重新适应新的安全环境,在域外行动上寻求突破。欧洲国家难以继续依靠美国和北约的安全保障,发展独立于北约的危机处理机制成为欧洲安全的当务之急。1995年美国前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在布鲁塞尔演讲时指出:“应该使欧洲有能力在北约——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介入的情况下在危机处理中发挥领导作用。”(注:Knud Erik Jrgensen,"Another World-Another Task for Europe's Armed Forces",in Knud Erik Jrgensen,ed.,European Approaches to Crisis Management,The Hague;Bost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1997,p.3.)欧盟也在积极酝酿其危机处理机制,表示在从传统防御向危机处理任务转变的过程中,美国或北约并不必然要走在前面。(注:Alyson Bailes,Political Director WEU,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Organizing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NATO and WEU/EU,DGAP summer school,Berlin,Aug 20,1999.http://www.weu.int/eng/speeches.转引自朱立群:《欧洲安全组织与安全结构》,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

第三,欧洲政治家不再满足于在低效率的欧洲政治合作机制(EPC)的基础上进行政治合作,决心深化安全合作。在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出台的过程中,德国总理科尔和法国总统密特朗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90年12月6日,科尔和密特朗联合提出法德关于建设欧洲政治联盟的建议。1991年10月他们重申了将西欧联盟建设成为欧洲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基础的决心,并宣布计划建立一支由3万人组成的法德军团,作为将来发展欧洲军团的基础。随着欧洲安全合作的深化,欧共体对自身承担危机处理使命的能力也抱有很高的期望。1991年前南危机爆发时,欧共体迅速派出由三国外长组成的和平使团开展调停斡旋工作。卢森堡外长雅克·普斯在完成第一个停火协议谈判后满怀信心地表示:“这是欧洲的时刻,而不是美国的时刻。”(注:斯万·安德森、契尔·艾里亚森主编:《欧洲政策制定》,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43页。)冷战后随着欧盟由民事组织向军事安全组织迈进,危机处理也提上了议程。

20世纪90年代,欧洲一体化进程获得突破性进展。1991年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出台,标志着欧洲国家决心开展有实质意义的防务合作。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是欧盟安全合作的核心,其危机处理任务是通过一系列重要会议确立的。1991年欧共体首脑会议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把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确立为欧盟的第二根支柱,规定由西欧联盟具体制定和执行欧盟具有防务意义的决定和行动。(注:见《马斯特里赫特条约》J.2、J.3和J.4。)《马约》将所有安全防务方面的问题都纳入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这一框架,危机处理自然成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欧盟的危机处理任务最初是在西欧联盟的框架下提出的。1992年西欧联盟会议提出西欧联盟的危机处理任务,即彼得斯堡任务(Petersburg Tasks),包括人道主义救援与维和、危机管理与恢复和平等军事行动。西欧联盟各国国防部长从常规部队中抽调兵力组成西欧联盟军队,接受欧盟指挥。1997年《阿姆斯特丹条约》(简称《阿约》)第一次明确了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下的危机处理任务,并列举了为完成这一任务而需开展的工作,包括发展危机处理的机制和程序,武装力量的准备和共同使用等。(注:见《阿姆斯特丹条约》J.17(2)及《阿姆斯特丹条约》所附《西欧联盟声明》。)《阿约》加强了欧盟委员会的权力,增设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一职,规定欧盟可以借助西欧联盟履行人道主义、救援维和以及危机处理任务。欧盟的危机处理机制在1999年的欧盟科隆会议和赫尔辛基会议上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欧盟委员会对外事务委员克里斯·帕顿指出,预防冲突和危机处理是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议程的核心。科索沃危机是继《阿约》明确欧盟的危机处理任务后,欧盟经历的第一场重大危机,凸显了在冷战后变化的安全环境中欧洲全新的安全使命,也是促使欧盟各国进一步深化安全合作的动力和契机。

二 欧盟对科索沃危机的应对

冷战后巴尔干地区一直是欧洲的安全隐患,前南危机和科索沃危机均发生于这一地区。前南危机是冷战后欧盟应对的首次重大危机,也是一次失败的危机处理。在前南危机处理中欧盟比较迅速地采取了经济措施,但在政治上各国根本不能达成共识,也未能进行有效的军事干预。最后在北约空袭下,冲突各方于1995年签署《代顿协议》实现停火。此后塞族和阿族在科索沃的冲突仍不断升级,1998年2月科索沃塞族警察和要求独立的阿族人接连发生流血冲突,科索沃危机爆发。1999年初科索沃危机再次升级,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999年3月北约发动科索沃战争,对科索沃进行了长达78天的轰炸。据联合国难民署的统计,北约空袭造成科索沃数十万难民流离失所,直接威胁到欧洲的安全和稳定。在此背景下,欧盟对科索沃危机进行了干预。

(一)欧盟应对科索沃危机的手段

欧盟应对科索沃危机的手段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和军事三方面。

欧盟应对科索沃危机的经济手段主要是通过经济制裁施加压力。1998年3月欧盟理事会决定暂停对南斯拉夫的出口信贷,同年6月禁止在塞尔维亚进行新的投资,表示将尽快冻结南联盟和塞尔维亚政府的资金,并声称如果贝尔格莱德当局不能停止滥用武力,采取真正的政治进展所必须的步骤,欧盟准备进一步采取其他措施。1999年4月欧盟理事会又达成了禁止向南联盟提供和出售石油以及石油产品的共同立场。

欧盟应对科索沃危机的政治手段主要包括发表政策声明和展开调停斡旋。欧盟主要国家参加了八国外长会议和朗布依埃会议,就科索沃问题的政治解决达成协议。欧盟还派出代表基克特参加调停科索沃冲突的巴尔干接触小组(Contact Group)。1999年1月在科索沃南部发生45名阿族人被屠杀事件,欧盟当时的轮值主席国德国外长菲舍尔代表欧盟宣称:“必须查清这次行动的元凶,国际社会不会接受这种对平民的野蛮迫害和屠杀。”3月15日欧盟督促各方在接下来的一周签署和平协议,否则“将有陷入一场全面战争的危险。”(注:陈绍锋:“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动态发展及其制度性缺陷”,林甦等主编:《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与中国欧盟关系》,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8-89页。)5月31日欧盟理事会支持芬兰总统阿赫蒂萨里代表欧盟赴贝尔格莱德进行斡旋。6月15日欧洲理事会通过一项声明,向米洛舍维奇提出四点强硬要求。(注:这四点要求包括:一、立即停止治安部队对阿尔巴尼亚平民采取的一切行动,撤出用于镇压阿族平民的治安部队;二、保证国家机构在科索沃进行有效的和连续不断的监督;三、为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全部撤回家园以及人道主义组织进入科索沃提供方便;四、同科索沃阿族领导人谈判迅速取得进展。)声明要求南斯拉夫立即将这些要求付诸实施,否则欧盟将支持采取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军事行动。(注:朱明权:《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与欧美协调》,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页。)

欧盟应对科索沃危机的军事手段包括对南斯拉夫实施武器禁运以及欧盟主要国家通过北约进行军事干预。1998年3月欧盟决定对南斯拉夫实施武器禁运。同年5月西欧联盟18国的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在希腊罗得岛举行会议,探讨西欧联盟在保障欧洲安全方面的作用和科索沃战争的局势,会上未能就军事介入达成一致。在科索沃战争中,北约所有欧洲成员国都不同程度地介入,除希腊以外的欧盟成员国均对北约空袭表示支持。科索沃战争暴露出,欧盟和美国之间的军事差距极其悬殊。美国提供了80%以上的飞机以及几乎全部确定轰击目标的情报资源。欧洲只是负责收拾残局,提供军事基地和部分补给。欧洲防务开支为美国的60%,然而军事行动能力只及美国的10%。欧洲战机依赖美国的激光制导炸弹命中目标,欧洲的后勤、指挥联络网和情报收集均存在漏洞。(注:Elizabeth Becker,"Deep Disparity in NATO",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Sept 23,1999.)在战争中大约3/4的飞机、超过4/5的炸药均由美国提供。(注:Richard Norton Taylor,"Patten Urges EU Defense Links",Guardian,August 17,1999.)在北约空袭中,欧洲国家250万军队只有极少数能快速部署,7000架飞机只有一小部分能进行精确轰炸,欧洲很多部队的组织结构仍然是用来与华约作战的。(注:Peter Riddell,"Robertson Comes to Defence of Europe",The Times,March 9,1999,p.10.)

在北约空袭结束后,欧盟提出欧洲要在科索沃乃至巴尔干重建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欧洲国家提供了战后80%的维和地面部队和70%以上的重建资金。(注:William Wallace,"Europe,the Necessary Partner",Foreign Affairs,May/Jun 2001,Vol.80,Iss.3,p.22.)早在1999年5月欧盟委员会就发表声明,提议建立欧洲重建机构,以帮助科索沃及其周边国家恢复经济。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准备提供300亿欧元,每年支付60亿欧元,至少支付5年。(注:陈绍锋:前引书,第89页。)1999年6月科隆会议通过《东南欧稳定公约》,同年10月南联盟成为该条约的成员国。《东南欧稳定公约》规定了“民主与人权、经济改革、发展与合作”三项目标,不仅有助于巴尔干地区的危机预防、处理和解决,也显示了欧盟在这一地区的新作用。(注:朱明权:前引书,第248-249页。)

(二)科索沃危机中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进展

在科索沃危机以前,欧盟一直将主要精力倾注于经济一体化特别是欧元区的建设上,危机处理并不是欧盟的中心议题,欧洲共同防务的发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而科索沃危机成为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发展契机。在科索沃危机中欧盟各成员国共识得到空前提高,欧盟危机处理机制也出现很大突破。

1.成员国共识的提高

在科索沃危机期间欧盟各国共识程度增加,形成的共同立场明显扩大。1992年以后欧盟在巴尔干地区越来越活跃,在科索沃危机时期达到高峰。以最能反映成员国共识的“共同立场”为例,从1992到1997年,欧盟每年对南斯拉夫问题形成的共同立场均不超过5次,1998年则达到8次,1999年多达16次。(注:朱明权:前引书,第245页。)

近几年欧盟各国在防务问题上都在调整政策,最重要的突破为英国态度的转变。1997年英国工党上台后,布莱尔首相抛弃了前保守党政府在欧洲防务上的不合作态度,转而向欧盟靠拢。1998年7月英国在“战略防务回顾”文件中第一次提到欧盟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对欧洲的安全与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同年10月,在奥地利召开的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上,布莱尔表示如果满足某些条件,英国不反对发展欧盟防务政策。这些条件包括在政治上将防务政策限制在欧盟政府间范围之内,而且必须与北约协调。这表明英国“决定结束其对欧洲防务一体化长达50年之久的否决政策。”(注:朱立群:前引书,第130页。)同年12月英法首脑发表《圣马洛声明》,主张推动欧洲独立防务建设。德国总理施罗德也支持这一主张,并积极寻求与英法的军事合作。欧盟国家在危机处理中迅速协调立场,避免了在前南危机中各行其是的局面。在1999年的朗布依埃会议上,英国和法国研究了一项集外交与武力于一体的总体战略,两国宣布准备派出部队,以确保和平协议的实施。德、意也随之表示支持。法国《解放报》称,在朗布依埃会议期间安全和防务方面的这种前所未有的行动表明,在形成共同外交方面,这是欧洲国家一次真正的觉醒。(注:陈绍锋:“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动态发展及其制度性缺陷”,林甦等主编:《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与中国欧盟关系》,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

在科索沃危机中,欧洲和美国的战略分歧表现得非常明显。欧盟只是在谈判破裂、决心动武而又自感力量不足时,才不得不让美国来主导战争。在空袭中意大利、希腊和德国在停止轰炸和反对派遣地面部队等问题上不时与美国发生分歧。(注:潘琪昌:“科索沃战后的欧洲国际关系”,《瞭望》,2000年第17期,第60页。)由于美国在军事上的贡献更大,美国制定了科索沃战争以空中打击为主的军事战略,欧洲对美国的军事依赖甚至超过了前南危机,在空袭中只能唯美国马首是瞻。(注:Philip H.Gordon,"Their Own Army?Making European Defense Work",Foreign Affairs,July/August 2000,pp.14-15.)科索沃危机坚定了欧洲国家发展共同防务的信念。布莱尔表示:“我们欧洲人不能指望美国在我们后院的每一场冲突中都发挥作用。”(注:Charles A.Kupchan,op.cit.,p.27.)法国总统希拉克也直言不讳地指出:“科索沃战争的重要教训是使我们看到了积极推动欧洲建设共同防务的紧迫性。”(注:侯小河等:《联盟战车:北约军事战略发展与现状》,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340页。)

2.欧盟危机处理机制的发展

在科索沃危机和战争期间,随着欧盟各国共识的提高,欧盟加紧推动制度改革,完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框架下的危机处理机制。1999年5月《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6月科隆会议召开,解决了欧盟危机处理的制度框架问题,12月的赫尔辛基会议则进一步解决了提高欧洲军事能力的问题。

1999年6月科索沃战局正酣时,欧盟科隆会议首脑会议召开。会上任命即将离任的北约秘书长贾维尔·索拉纳担任欧盟首位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决定在2000年底前将西欧联盟并入欧盟,使之作为欧盟统一军事力量的基础,并分别通过了《关于科索沃问题的声明》与《加强欧洲安全和防务政策的声明》。科隆会议决定发展共同安全和防务政策(ESDP),计划通过完善危机处理的军事和非军事领域来加强这一机制。(注:European Council Declaration on Strengthening the Common European Policy on Security and Defence,Cologne,June 6,1999.)会议宣称:“欧盟应具备以可靠的军事力量为基础的自主行动能力和决定使用这种能力的手段,以便能在不损害北约行动的情况下对国际危机做出反应。”(注:Presidency Conclusions Annex III,Cologne European Council,June 1999.)

1999年12月欧盟赫尔辛基首脑会议就危机处理的重点目标(headline goal)达成协议,承诺在2003年底以前组建一支6万人的独立于北约的欧洲快速反应部队,以处理冷战后的欧洲及世界危机为使命,拥有自主行动权,可以在北约不参与的情况下运用北约资源在危机地区执行任务,并计划建立欧盟的军事决策机构——欧盟政治安全委员会(PSC)。从签署《马约》到组建欧洲快速反应部队,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危机处理机制在逐渐完善。

三 欧盟处理科索沃危机的效果与缺陷

欧盟对科索沃危机的应对偏重于经济和政治方面,主要是实施经济制裁、发表政策声明和调停斡旋。尽管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全程都在欧盟国家之间进行协调,然而实际处理危机的却是美、俄、英、法、德、意几大国组成的“巴尔干接触小组”,欧盟15国中只有4国参加。(注:[德]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4页。)在科索沃战争中,美国领导的北约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欧盟在危机处理中完全被边缘化了。科索沃危机表明,欧盟虽然希望能够在安全领域成为北约的补充,甚至扮演更为关键的角色,在危机处理中却往往力不从心。早在90年代初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弗·希尔就将其概括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能力与期望之间的落差”。(注:Christopher Hill,"The Capability-Expectations Gap,or Conceptualizing Europe's International Role",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31,1993,pp.305-328.)科索沃危机暴露出欧盟的危机处理存在以下三大缺陷:

第一,欧盟成员国选择通过北约进行军事干预,甚至没有深入探讨在欧盟框架下进行军事介入,说明欧盟各国仍未就在欧盟框架下的军事介入问题达成共识。美国记者史蒂文·埃朗热在《美国和欧洲盟国的军事鸿沟》一文中就讽刺了90年代以来重大危机处理的劳务分工:美国负责出兵打仗,联合国负责提供食物,欧盟负责财务,欧洲军队则负责维和任务。(注:Steven Erlanger,"Military Gulf Separates U.S.and European Allies",New York Times,March 16,2002.)在科索沃战争中,欧盟有十个成员国以北约成员身份参战。欧盟主要国家在北约框架下进行危机处理的做法,使欧盟作为一个国际组织的地位受到了削弱。

第二,欧盟的危机处理机制仍不完善,其危机预防和评估与决策机制均存在严重缺陷。从危机预防和评估机制上看,科索沃危机爆发前,欧盟未能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患于未然,之后也缺乏现实地估量形势的能力,结果致使冲突迅速演变为一场严峻的国际危机。从决策机制上看,《阿约》虽然规定采用特定多数票决以利于达成共识,然而在重大问题上欧盟基本上仍需一致通过的表决方式。在该制度下,欧盟国家很难在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上达成一致。

第三,欧盟拥有的军事资源严重不足,缺乏应对危机的军事保障能力。冷战后欧盟为了满足《马约》对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严格要求并分享和平红利,一直在削减国防预算。据北约披露,其欧洲成员国的军事预算总额1997年为1544亿美元,2001年下降到1260亿美元,降幅接近20%。同一时期美国的军事预算从2812亿美元增加到2845亿美元,增幅为1%。(注:郑园园:“欧洲防务要进行到底”,《人民日报》2003年6月5日,第7版。)短期内欧盟很难摆脱对美国和北约的军事依赖,独立承担高难度的军事使命。北约秘书长罗伯逊曾经说:“欧盟发展完全独立的规划能力既不可取,也没有这个必要。考虑到欧盟有限的防务开支,拥有这种能力还是一种浪费。”(注:William Drozdiak,"NATO Allies Grow Edgy as Security Choices Loom",The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December 15,2000.)欧洲若不缩小与美国的军事差距,恐怕难以拥有足够的军事能力进行危机处理。

上述缺陷致使欧盟在危机处理中往往应对滞后,难以有快速的反应。快速反应能力对欧盟而言可谓生死攸关,正如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所说:“欧洲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具备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在世界某一地区出现了危机或政治问题,欧盟却不能快速做出反应,那么损失的不仅是时间和金钱,还将付出生命的代价。”(注:“欧洲离共同外交政策还很远”,德国之声,2004年7月30日。http://www.dwworld.com/chinese/0,3367,1848_A_1281071_1_A,00.html?mpb=chi.)

四 欧盟危机处理的前景

欧洲流传这样一句话,战争是美国的事,而和平是欧洲的事。未来欧盟危机处理的发展仍须克服来自欧盟内外的种种阻力。从外部因素看,欧盟必须平衡自身与美国和北约的关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欧盟仍难以摆脱对美国和北约的军事依赖。然而随着欧洲防务自主性和欧美离心倾向的加强,欧洲共同防务的发展有可能对北约构成冲击甚至引发深层次的美欧分歧。欧盟危机处理的阻力更多地来自欧盟内部。在欧盟第五轮扩大之后,如何协调25个成员国的利益,成功地完成危机处理任务,仍是欧盟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具体操作层面,未来欧盟危机处理成功与否取决于三点关键因素,即成员国安全合作的深化、危机处理机制的完善和充分的军事保障。

首先,欧盟危机处理的成功取决于成员国安全合作的深化。在科索沃危机期间欧盟得以确立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并决定组建快速反应部队,重要转机在于英国转变了在欧洲防务上的消极态度。欧盟是主权国家间政策协调机构,完成危机处理任务的前提是成员国愿意以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为核心深化安全合作。2000年2月,克里斯·帕顿指出要完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欧盟必须加强两方面的能力:“其一,我们需要通过外交、援助、贸易或其他手段来施加影响的能力,包括在危机中提供安全协助的能力。其二,如果其他手段失败,我们需要在最后时刻能够使用武力的政治意志和军事能力。”(注:Chris Patten,"The EU's Evolving Foreign Policy Dimension-The CESDP After Helsinki",Speech to the Joint Meeting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 with Members of the NATO Parliamentary Assembly,February 22,2000.http://europa.eu.int/comm/external_relations/news/patten/speech_00_51.htm.)在未来的危机处理中,如何使战略利益不同的欧盟成员迅速达成一致,仍然是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努力的方向。

其次,欧盟要想成功应对未来突发的军事危机,必须拥有一整套协调一致、运转良好的危机处理机制。1991年美国驻北约大使威廉姆·塔夫特在海牙召开的议会民主与国际安全政策会议上指出:“欧洲国家在追求自身结构的过程中,应谨记海湾战争的经验:统一的指挥、可协调的装备、共同的训练、一致的通讯系统以及共同行动程序所构成的巨大军事效用。欧洲在建设自身力量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保证这些共同机制的延续性。”(注:William Taft,"European Security: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Gulf War",NATO Review,No.3,June 1991.)

第三,欧洲若想采取有意义的军事行动,必须具备足够的军事保障。按照《马约》的规定,加入欧元区的国家必须减少预算赤字、限制公共开支,而要欧盟各国政府把钱由福利转到防卫上,则势必招致来自国内的巨大阻力,在政治上简直不可想象。美国2003年的国防预算为3900亿美元,而欧盟15国的总和仅为1400亿美元,只相当于美国的36%。如果不能增加国防开支、弥补军事能力的严重不足,欧洲军队的实力和效果将无法得到保证。

总之,无论是让欧盟各成员国在安全领域达成共识,完善和发展欧盟的危机处理机制,还是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提供有力的军事保障,都需要它们克服重重困难深化安全合作,这均非一朝一夕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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