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搞活国企。抓住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对于搞活国企夺取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胜利至关重要。
党的十四大以前,国企改革的目标基本停留在经济运行机制上。若干旨在增强国企发展活力、调动职工与管理者积极性的措施被推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旧体制的系统性作用,使许多改革措施难以继续而逐渐被放弃。实践使人们认识到经济体制对于经济运行机制的制约作用。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使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从性质上发生变革,明确提出了建立一个崭新的经济体制的任务。人们对国企改革根本问题的认识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十四大之后,国企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了,但经济体制的转换却困难重重。大量的国企改制成为股份制公司,可是按公司法规范运作的很少,多数股份制公司只是换了一块招牌。国企改革中人们对“深层次矛盾”认识不一,改革阻力很大。国企的经济状况在内外条件的制约下逐步下行。人们寄希望于打一场“攻坚战”,以彻底解决国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所有制改革的任务,明确了国企改革的战略目标。二年来,针对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大刀阔斧地进行,但国有企业自身的体制改革状况还存在不少问题。98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工业企业改制现状进行的调查表明,已改制的企业中, 只有7%的企业认为改制总体效果很好,47%的企业认为比较好,29%的企业认一般,17%的企业认为没有效果。
国企的市场化进程难以实现重大突破。人们已经感到,仅仅把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说成是经济体制的转换,已经不能够有针对性地揭示国企改革的本质与重点。
从思想认识方面来看,当前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对于一些重大原则问题认识的分歧明显。有些人认为公有制不具有高于私有制的生产力发展动力,因而呼吁减少公有资产比例。一些地区大量抛售国有资产的现象反映了这种认识;还有些人认为国有经济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必须退出一切竞争领域,只在国家垄断行业与领域中保留。他们似乎认为国防军工与基础产业不需要在世界大市场中通过竞争进入先进行列;也有些人把我国的市场经济与国企不加区别地等同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与国企。其结果,是企图按照西方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律规范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政治与社会条件,并从西方国企的失败中引申出我国国企必然失败的结论。
国企改革面临的情况,要求我们必须在经济体制的层面上再深入一步进行探讨,找到决定国企改革与发展成败的根本所在。
一、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何在
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国企是按照计划经济模式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但它的背景与伴生条件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与社会制度。在同一时期国企的运作过程中,既体现了计划经济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造就的广大工人群众的高尚思想品德和巨大劳动热情。
中国的国企不同于西方的国企,其差别首先就在于中国的国企是经济与政治一体化的组织。国企既是中国社会基本的经济单位,又是中国社会基本的政治单位。它在直接负有生产任务与责任的同时,同样负有若干政治与社会的责任。因此,考虑国企改革问题不可以忘记或忽略了这一点。将国企的这一特点看作是优势还是负担,是对国企改革根本问题认识的分歧所在。其次,中国的国企产权主体是由多重委托关系组成的,产权制度不明晰,难以形成资产责任与激励机制。国企要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生存发展,必须运用市场机制找到有足够的能力与责任的管理者。以什么样的态度解决国企进入市场的问题,同样体现出对国企改革根本问题的不同认识。
在我国的国企改革中,并不存在着一个清晰具体的模式,有的只是若干原则。探讨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就必须深入到这些原则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它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与市场配置资源优势的结合。放弃了这两种优势中的任何一种,必然要背离改革的方针与目标。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在基本性质相容的前提下又具有众多矛盾。正确认识与处理这些矛盾,是促进两者优势结合的关键所在。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党与政府如何使基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原则与制度,针对企业制定的法律、法令和政策与市场经济原则相协调相统一,这是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它决定着国企改革的方向、目标、方式与成果。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首先是如何制定政策推动与促进“结合”的实现。其次才是如何调动与发挥人们积极性的问题。首先是如何对待与处理原则,其次才是选择与寻找方法的问题。那么哪些原则是实现“结合”的关键所在呢?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政治上就是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在经济上就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其优越性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就是使资源配置到能够产生最大经济效益的地方去,从而大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不论是人民群众的权力、利益,还是意志,都必须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坚持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能够集中反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讲,坚持全部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按照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的原则是实行配置反映市场经济本质的原则。归纳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在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使全部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是实现“结合”的关键问题。深刻认识与理解这个结合点,对于搞好国企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回顾国企改革走过的路,我们的挫折与失误基本在于偏离了这两条原则,远离了这个结合点。企图通过削弱公有制经济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做法,以及以坚持政治原则为由,拒绝将国企生产要素完全引入市场的做法必然失败,正是由于这个道理。
二、要搞活国企必须给国企以市场化的头脑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不动摇,坚持全部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在这两条原则相交的结合点上,闪耀着国企的光明与希望。但要接近和走向这个结合点,还必须在正确认识与理解“结合”问题的基础上,正确分析与处理实现“结合”过程中的矛盾问题。
首先要解决党管干部与运用市场选拔企业管理者的矛盾。国企的所有制性质决定它必须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这是支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原则的重要体现。但企业全部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原则要求最关键、最核心的生产要素——企业管理者必须进入市场。
由于多年来人们对党管干部的原则及厂长职位的不当认识,坚持由党委组织部门选任厂长,使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管理者无法实现市场配置。在国企市场经济的身体上,长的却是非市场化的头脑,其行为必然难以符合市场经济的节奏而被淘汰。其理由至少有以下几点:
第一,厂长作为企业管理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只有通过市场配置,才能在最大限度内选拔出优秀人才,从而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市场经济的发展把全国变成了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世界经济一体化又把全世界变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流通是市场竞争的前提,而市场竞争又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流通的范围越广,竞争的程度越强,产生的结果越经济,质量越高。由组织部门选任企业厂长(经理)是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封闭范围内,通过筛选或推选的非竞争的方式进行的,不具有人才在广大市场中流通所能提供的机遇,也没有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产生的优质。因而国企厂长的平均企业家素质必然低于高度市场化的相同规模的非国企厂长经理的素质。这是无可质疑的。这一点就决定了国企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
第二,股份制企业规范化运作,要求把资产所有权代表者与经营管理者分开,满足了两条原则各自的要求。一些股份制企业由上级党委指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又兼党委书记,集多种权力和身份于一身,使股份制具有的众多优势荡然无存。其实,董事会中代表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人才,应是党组织重点考核管理的对象。因为他们是对国有资产负责的决策者,而厂长只是执行他们决策的企业雇员。运用市场机制选聘的厂长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们对授予他们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者身份的上级机关负责,这既符合党管干部的原则,又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既能加强监督,防止厂长滥用职权化公为私,又能从根本上防止董事们侵吞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由组织部门任命厂长经理,则往往使厂长经理们集决策、经营管理与监督于一身,造成决策独断,管理混乱,监督虚设,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结果。
第三,改变由组织部门选任厂长(经理)是实行法治经济的迫切需要。把担任厂长(经理)仅仅看做是一种信任与荣誉,而没有明确依据法律应承担的责任,是多年来国企厂长(经理)不太理会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原因。受命于上级党委,厂长(经理)与上级党委之间的关系是党内上下级间的信任与委托关系,为之担保的是党性与品格。而由企业决策机构通过市场机制选聘厂长(经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依据法律建立的、经过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与契约关系。厂长(经理)要以必要的私有财产做为取得国有资产支配权的抵押,任何渎职、滥用权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这将使国企厂长(经理)对待国有资产的谨慎程度不亚于民营企业老板对待自己的私产。而根据企业决策机构与受聘厂长(经理)依据经营管理指标高低签定的厂长(经理)酬金是企业家的市场标价,不单具有以往根据职级确定的工资的意义。因此它在激发企业家的热情与斗志方面将不次于民营企业老板对利润的追求。
党管干部首先是党要制定干部政策。干部标准、干部工作原则及干部管理的一系列政策与规定,它适用于整个干部队伍。而选任干部除党内职务外主要是党组织向国家机关政府部门重要岗位推荐人选。国企的厂长(经理)在所有制改革前,由于代表着国有资产的产权利益,因而属应选干部之列。在实行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后,企业中受权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是董事会。厂长(经理)是以专业管理知识与技能应聘,在决策层监督之下,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对企业发展方向、企业性质没有决定性影响,只对企业利润指标负责。依照“三个有利于”标准,选择国企管理人员配置方式,丝毫不违反党管干部的原则。
三、要搞活国企,必须调动工人群众的积极性
在“结合”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其优越之处在于能够维护工人群众企业主人的地位,从而发挥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产生高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水平的生产力。改革十几年来,国企仍处在困境之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构建新体制的过程中,上述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应该指出,国有企业为十几年来的改革支付了主要的成本,而这一付出的直接承受者是国企的广大工人群众。国有经济的停滞与负增长,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使国有企业多年的积累消耗殆尽。工人群众一直延续的住房、医疗卫生、退休养老等福利政策难以为继。而改革形成的新体制主要受益者,则是经济增长较快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者与劳动者。一定时期内发展中的利益失衡现象容易挫伤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另外,由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美结合还有许多问题正在探索之中,旧体制对劳动者积极性的压抑与不完善的新体制对劳动者热情的损伤,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要求我们通过深入改革旧的经济体制并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与措施加以解决。调动广大工人群众的积极性是国企改革与发展必须解决的关键的问题。国企改革同样是责权利的重组合、再分配,如果不能从政策与措施上切实维护广大工人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使勇于改革,积极奋进的工人群众获得实际的好处,就难以从整体上调动工人群众的积极性。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企中,不仅要设法提高经营管理者对国有资产的关切度,更要设法提高广工人职工对国有资产的关切度。使广大工人群众在国企中的主人翁地位不仅在理论上与推断中存在,而且能以切实的形式存在。这种存在会物化工人群众的权利,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带给职工群众以稳定长久的经济利益与社会保障,持续稳定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国企改革与发展。国企职工在计划经济时期创造的价值被国家统一收上来用于国家支出,没有建立具体针对每一位劳动者的积累与社会保障。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股份的过程中,应该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在利益多元化的今天,特别是实行股份制后,国有资产的占有与使用难以统一由国家安排调配,其所有权也逐渐进入市场流通,国家很难继续用统一的政策与规定来保障职工权益的合理性与稳定性。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具有经济与政治双重意义。在公有资产的积累中划出一定份额,作为职工可以继承的企业经济增长受益权和不可替代的对企业决策表决权的依据。工人群众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对企业管理进行监督,无疑会激发他们的积极性,推动国企的改革与发展。让国企职工成为股东的议论久已有之,十五大以后更为强烈,但真正实施的地区与企业并不多。原因在于实施这项改革不仅要在观念与认识上有所突破,而且要有法律的依据。在改革后的新体制中要确立职工群众作为企业主体的权力与地位,否则,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优势就无从谈起。同时应该看到,在国企的管理者没有进入市场之前,要解决这个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无论是以上级委派还是以个人承包等形式产生的企业管理权都与企业最高决策权紧密结合,自然地带有高度集中的特点,排斥集体决策与民主监督。企业管理者和工人同为企业的生产要素,一方已进入市场,而另一方却依然处于原体制中。企业厂长(经理)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选拔任命,又往往身兼数职,集决策与监督权力于一身,无论权力还是地位都远大于民营企业中的厂长(经理)。而职工群众随着改革步步深入已走进劳动力与人才市场,在企业中处于受雇用、被支配的状态,缺乏实际的权力。组织部门对国企厂长(经理)的监督制约,缺乏必要中介组织与技术条件很难列位,职工群众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制约,又缺乏必要权力与组织,企业权力高度集中。但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者依然缺位。这是国企难以振兴的重要原因。要改变种状况,首先就要在企业中建立由政府国资部门与上级党委指派的、代表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干部,与以国企职工为基础的职代会、股东大会等组织的代表及其他人士组成董事会或企业管理委员会。由它负责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然后通过市场机制选聘厂长(经理),授予全权对企业决策机构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这样就坚持了两个原则,抓住了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使国企中经营管理者与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都能充分发挥出来。在这种体制下,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体,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更为明显,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得到保障,厂长(经理)的管理完全符合市场机制的要求,各方面积极性都能很好地调动起来,国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才能真正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