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认为:新会计标准有三大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部论文,会计论文,三大论文,司长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国际研讨会”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指出,新会计标准继承了已发布若干会计准则的合理部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协调的最新成果,充分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既符合我国实际,又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充分协调,具体表现为三大特点:
首先是更强调了可比性。企业投资者、债权人要做出合理有据的决策必须以相互可比的会计信息为基础,因此,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既是为满足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也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发展潮流,吸引外国投资的必然要求。新会计制度打破了以往分行业、分所有制分别制定会计标准的做法,强调依据会计制度生成的会计信息应具有可比性。在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基本框架下,我国会计核算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并行的,两者规定的会计政策具有一致性。其中会计核算制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类企业会计制度和小规模企业会计制度。在取消了十三个分行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后,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金融类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
其次是强调了真实性。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重要特征之一,会计要发挥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以真实可靠为保证,正因如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成为了国际会计界关注的焦点。我国政府对此予以极大关注,并做了大量的工作。影响企业会计真实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会计标准的不合理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之一,公平合理的会计标准对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重要作用。冯淑萍认为,新会计标准从三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是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的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在市场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价值是变动的,因此企业资产的价值也是变化的。依据谨慎原则,当资产价值发生减损时,会计上就应当予以反映,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但以往的会计制度按资产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处理,除非国家有特殊要求,即使是资产发生重大减损也不允许调整。可以看出,允许企业根据其资产价格的变动、变现能力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二是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具体的商业环境。以往的会计制度由于国家财务制度的影响,也由于本身某些不合理的规定,致使会计信息真实性受到影响。例如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但其他应收款就不可计提,并且不论具体情况如何,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提取。折旧政策也是如此,不论固定资产如何使用,使用多少年,都必须在规定的弹性区间范围内严格执行。改进后的新制度规定,企业可自主决定其折旧政策,包括对某项固定资产的拆旧方法、折旧年限等,折旧方法、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均可由企业根据其商业环境自行确定。
三是充分揭示了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风险是多样的,例如或有事项引发的风险近年在上市公司中就普遍存在。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企业应尽可能地反映和披露这些风险,但以往的会计制度显然缺乏这方面的规定。而新会计标准中除去《或有事项准则》外,《企业会计制度》也体现了这方面的要求,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现实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再如披露准则中比以往增加了许多数据和项目,要求充分披露关联方交易及其关系。
另外,新会计标准还具有与国际会计惯例充分协调的特点。在21世纪的今天,国际经济交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频繁,一国要发展经济必须融入到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中。经济交往必然带来资本的流动,会计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强国际会计协调就显得尤为重要。自1992年开始的大范围会计改革虽在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等方面朝着国际化迈了很大一步,但还是由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使中国的会计标准与国际惯例之间仍有差距。近年来,以证券市场为标志的资本市场有了较快的发展,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随着WTO日益临近,这种趋势将日渐明显,同时,国际资本将更多地进入中国,相应地将会要求我国的会计标准不仅要在国内统—,还要与国际惯例进一步协调。
冯淑萍指出,在制定新的会计标准的过程中,只要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已经出现的经济事项,在与现行法律没有冲突的前提下,一般均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当然,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