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发展,科技日新月异,技术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的水平在硬件上得到提高,在软实力上却停滞甚至倒退。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加入到教师行列,导致近年来教师招聘出现“饥荒”,曾经的学霸投身他业,而被人诟病的所谓学渣却跻身教书育人的队伍。究其原因,除教师职业的“清贫”和“披星戴月”,更多的可能还在于教育的畸形发展,教师跪着教,求着学生学,打不得,骂不得,教师惩戒权无法得到真正地实施。家长的不理解,教育背后的不支持,学生的不努力,让教师身心疲惫。因此,教师“辞职潮”屡见不鲜,甚至大多事件发生在发达一线城市,原因值得所有人深思。
关键词:教师发展;教师惩戒权;教育管理
一、教师惩戒权的定义:
教师惩戒权之“惩戒”是指在学生无法意识到自我过错,教师进行合理干预,通过对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意识到自我过错,激发起悔改之意,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和结果。大多数人对教师惩戒权的界定比较模糊,因此,对于教师惩戒的度也各有说辞。
二、教师惩戒权的国内外现状
1.国外现状
在日本,没有设立教师节,因为对于教师而言,每天都是教师节。教师地位很高,受家长和学生的警钟,必要时根据监管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实施惩戒,但不实施体罚,并对惩戒和体罚的界定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美国,教师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暂时停学,甚至开除。在英国,教师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或者给学生发黄卡,三次黄卡就停学等;在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的“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方案中明文规定教师规定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对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体罚部队原因,方式,程度及环境做了明确的、详细的规定。在澳大利亚,学生违反学校纪律送往学生警戒室,由专门教师进行惩戒。
2.国内现状
2009年教师节前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力。
2017年,山东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惩戒,学校惩戒向学生和社会公开”。
2018年,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第二小学启动了“戒尺进入课堂”活动,全校36个班级每个班都配备了一把戒尺,如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课堂纪律,品行不端等都可对其实施轻微体罚。
2019年,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需将惩戒权归还教师”。我国《教育法》《教师法》有关规定指出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也就是说,他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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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惩戒权难回归的原因
1.家庭对教师惩戒的不理解
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计划生育实施以来,“一胎化”导致孩子成为了每个家庭的掌上明珠,父母对孩子的态度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导致大多数家长出现溺爱孩子的行为。九十年代赏识教育,快乐教育的提出,更加使家长认为 对孩子严厉不利于孩子的快乐成长。因此,家庭对于学校惩罚孩子的行为难以接受,认为惩罚孩子会遏制孩子健康成长,一旦孩子回家哭诉,家长会不分青红皂白跑到学校,大闹甚至向教育部门投诉所谓“教师的不端行为”。
2.法律法规对教师惩戒权的不明确
教师法规定教师对于违反纪律,破坏校规,品行不端的学生具有适当惩戒的权力,但是并未明确规定惩戒的方式以及程度,未赋予教师明确的惩戒权。而未成年保护法的出台恰恰给教师惩戒上了一到枷锁,未成年人对教师的惩戒不但不服气,还动辄搬出法律法规来迫使教师低头,时刻提出“你能拿我怎么样”的嚣张气焰,是的教师束手无策。
2019年,山东省杨守梅老师事件中,杨老师对旷课学生仅拿书本拍打了两下,就被家长不依不饶上诉至有关部门,而相关人员在未查明事实之前就贸然对杨老师进行处罚,不但将其停职处分,而且将杨老师列入教师黑名单。杨老师本着负责任,在不违反学校规定的情况下,对学生进行惩戒,而且并未对学生造成伤害,却遭遇了如此的惩治。整个事件引起全国教师的激烈抗议。
3.学生的抗挫折能力缺失
在快乐教育,赏识教育的大环境下成长起来的90后,00后独生子女们,难以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心理承受能力,抗挫折能力严重缺失。父母从小溺爱,包办式的教育方式导致他们遇到问题总在找别人的原因,不懂感恩父母,感恩老师。稍微不顺就离家出走,自残,自杀甚至弑母杀师。这种种也成为教师惩戒的拦路石,教师不敢管,一怕学生想不开做出极端行为,二怕招来杀身之祸。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以为学生因上课玩儿手机,被班主任没收,回家几小时跳楼自杀;江西沅江鲍老师因督促学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就身中几十刀,当场毙命。因此,学生的脆弱不堪,报复心严重也成为教师管理学生的严重障碍。
四、加大教师合理惩戒权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是根本
俗话说“无规律不成方圆”。先立规矩,而后做事,方可达到效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规定可参考国外,英美日韩等做法。对教师惩戒的对象,程度方式予以明确的规定。只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让教师惩戒的摇杆直起来,教师才敢教,学校才敢管,整个社会的教育风气才会好。当然,教师惩戒必须本着以教育为目的,以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学生给予适当惩罚而非体罚。
2.家庭教育中对孩子的抗挫折教育,提高家长意识
首先,抗挫折教育要从小培养,类似很多行为习惯的养成,等到孩子进入初级阶段人格定型时间,一切为时已晚。家长作为第一位教育人员需提高自身素质,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其次,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好榜样作用,遇事多鼓励孩子自主独立完成,而不是家长承包负责到底,让孩子失去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而不是遇事不冷静,或者甚至暴力解决问题,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3.学校教育中的多加强教师地位,规范教师正确实施惩戒
学校教育在学生入学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家庭教育的延伸,也是学生步入社会之前学习如何做人做事的场所。学校应明确各校管理学生细则以及学生在校行为规范守则等来约束学生在学习、纪律、品行方面的不良行为。学校规章是教师发挥惩戒权的前提和保障。
论文作者:张洁
论文发表刊物:《学习与科普》2019年3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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