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与补偿——湘乡人文研究之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湘乡论文,之二论文,人文论文,代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127(64);K25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730(2001)06-0014-12
100多年前,在湘乡那崎岖的山道上,曾经蠕动过数以万计的身影。他们从群山深处走来,衣衫褴褛,风尘仆仆,沿着涟水,扑向外面的世界,扑向杀声震天的战场。他们去了又回,回了又去,有许多人长眠在异地他乡。以他们为中坚的湘军,击灭了中国历史上最强大的一支农民军,完成了中国近代史上罕见的一次财富大转移。当那些遥远的身影被岁月渐渐掩去的时候,他们给后人留下了许多话题。
在太平天国战争中,湘乡以“一县之人,征伐遍于十八行省”[1],湘军之名威震天下,湘乡之名亦传遍天下。同治年间,湘军声威达于极盛,湘乡荣耀也达于极盛,湘乡籍文武官员遍布海内,督抚将帅,几非湘乡籍莫属。以湘乡这样一个山野小县,竟在中国近代史上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真可谓“近古未尝有也”。然而,凡事都是“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欲有所得,必有所失。同样地,想要获取功名利禄,也必定要预先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从湘乡来看,它在这场战争中究竟付出了什么,得到了什么;战争如何影响了湘乡,湘乡又如何通过战争影响了湖南,乃至全国?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一个山野小县与国家大局之间的关系,了解文化小环境与文化大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这是一个有意义的课题。这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的历史都不外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发展史。从这个角度来看,就一个民族而言,其历史不外是该民族的局部与该民族的整体之间的关系发展史;就一个国家而言,其历史不外是该国的某一地域与该国的整体之间的关系发展史。
作为系列论文之一,本文着重探讨湘乡在太平天国战争中的所失与所得。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探讨还局限在较浅的层次上,它涉及的内容大多是所谓“表面现象”,有不少是统计的数据。但是,这些所谓的“表面现象”,恰恰是做好深层次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它们往往比空泛的理论更具有说服力。
关于“补偿机制”
历史常常充溢着野性。它不乏和平与安祥,但也不乏战争与暴力。即便是在和平安祥的时期,历史偶尔也会显示其暴戾与狰狞的一面,更不用说在战争时期了。太平天国战争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暴力行为,伴随着双方数百万人伤亡的,是大量社会财富的多次转移。而每一次社会财富的转移,都不可避免地要通过暴力来完成。在当时的战争环境中,实施暴力是完成社会财富大量转移的必要而唯一的手段。在100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从学术角度来探讨那场战争中的财富转移时,态度也许会更客观一些。
历史本身似乎又存在着某种补偿机制,或者称之为“平衡机制”。就一个社会(历史的某个断面)而言,其所辖各地域对该社会的奉献,一般都同该地域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文化发展水平大体相符。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社会才能保持相对的和谐,达到总体的平衡状态,于是社会才能比较顺利地发展。如果社会从某个地域索取过多,剥夺过甚,那末社会的总体平衡状态就会遭到破坏,造成失衡或不和谐,这样就很有可能诱发出若干不稳定因素,危及社会的正常秩序,影响社会的发展。然而,对于明显遭到不公正对待的地域,历史很有可能在以后的某个时候给以适当的补偿。就索取与补偿的时间间隔而言,也许是几年、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这里所说的“索取”与“补偿”,在事实上都是综合性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
这种补偿机制,说起来似乎有点玄乎。但是,如果认真研究某一地域、某一民族、某一国家的历史,乃至某一社会阶层、某一家族的历史,就会发现历史的补偿机制是确实存在的,甚至是无处不在的。补偿机制应该是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之一,它是历史的自律,在历史进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功能在于使社会由无序趋于有序,由冲突趋于和谐,由失衡趋于平衡。
历史上不存在永远的兴盛,也不存在永远的衰败。老子说:“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他又说:“将欲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2]老子很有点辩证法,他似乎已经悟到了历史补偿机制的一些道理,然而后人多是从兵法和权谋方面来理解这些话。老子讲“天道”与“人道”,认为“天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在老子那里,“天道”意为自然法则,“人道”意为社会法则。老子认为,自然法则以补偿和均衡为其本质,社会法则却以掠夺和加大贫富差距为其特征。老子未能认识到,其实社会法则也有其补偿和均衡的一面。这是一个被历史遗忘的角落。
当然,历史的补偿机制决不是佛教所说的“因果报应”,它属于历史的自我调节机制的范畴。在历史的补偿机制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它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从宏观角度来考察,所有的历史活动都是由群体的人来完成的。这里说的“索取”和“补偿”,其主体和客体也都是群体的人。离开了人,历史的补偿机制就无从谈起。
无数史实证明,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社会法则的补偿机制往往通过暴力来实现。而这种暴力,大多表现为战争形式,起码是一定规模的流血冲突。一般来说,补偿的多少与战争的规模成正比:战争规模越大,则所得补偿越多;战争规模越小,则所得补偿越少。当然,最终获得补偿的是战争的胜利者。
通过暴力来实现的历史补偿,属于赤裸裸的剥夺行为,或是由被剥夺者剥夺剥夺者,或是由一方剥夺者剥夺另一方剥夺者。在历史的一次补偿中,比如说在一场战争中,有可能出现多次剥夺:甲方剥夺了乙方,但最终又被乙方所剥夺;或甲方剥夺了乙方,但后来又被丙方所剥夺,甚至更复杂一些。每一次完成剥夺的重要标志,就是权力和财富的转移。一般而言,战争的规模越大,被转移的权力和财富也就越多,剥夺者的获利也就越丰厚。
不过,所有的补偿都不是白给的,都需要被补偿的一方预先付出代价。这种代价也是综合性的,包括了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当然也包括了时间和生命。所受补偿越多,则其所预付的代价也就越昂贵。历史上每一次权力的转移,每一次财富的转移,几乎都以许多生命为代价,其间浸透了鲜血和眼泪,还常常伴随着对社会经济的大规模破坏,对文化遗产(包括典籍、文物、建筑等)的无情毁灭。失败的一方固然会一无所有,但胜利的一方也往往因此而精疲力竭,大耗元气。
晚清时的湘乡县就是这样一例实证。
湘乡从明朝初年起就遭到严重的不公正待遇,被迫向朝廷上交双份的钱粮。到了清朝,它又遭到更加严重的不公正待遇:不仅继续上交双份的钱粮,而且本县的生员定额一下被削减了3/4[3]。这种超常的经济文化的双重盘剥一直持续了将近500年,湘乡县也默默地忍受了将近500年。这500年的沉默积淀出一股可怕的乖戾之气,它在默默地等待着时机,而太平天国战争恰恰为它带来了最佳的机遇。当湘乡的这股乖戾之气在太平天国战争中爆发的时候,整个中国都被它震憾了。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思考,我们也许会对诸如湘军的崛起,湘军文人政治集团的崛起,以及晚清湖湘派文学的成因等诸多问题,达到更深层次的领悟。
但是,这个山野小县并没有把矛头对准真正的剥夺者,而是在一班文人的率领下,向另一群同样为生存而战的被剥夺者举起了长矛火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间的因素十分复杂,本文只能从一个侧面作出一些解释。
湘乡人快意地杀戮着,快意地掳掠着,同时也在随意挥霍着自己的生命。他们用自己和敌人的鲜血,写下了近代内战史上最残暴的一页。他们得到了许多补偿,得到了500年来连想也不敢想的许多东西,但是,他们也为此付出了始料未及的极为惨重的代价。
现在,就让我们为当时的湘乡县算一笔细帐吧!
惨重的代价
从曾国藩编练湘军到左宗棠西征,在20多年间,究竟有多少人从湘乡的深山里走出来穿上号衣,恐怕永远也无法统计出准确的数字(注:左宗棠西征时的主力兵团是刘松山、刘锦棠叔侄指挥的“老湘营”,光绪初年进军新疆时兵力约8000人,其中多是湘乡人,为王錱旧部。)。笔者估计,最少应有15万人。如此大规模、有计划、有编制地走出县境,去外面“闯世界”,对于湘乡人而言,恐怕是历史上空前的一次。
湘军曾经是清廷手中的一柄利剑,但在迭经厮杀之后,这柄利剑变得伤痕累累,处处卷刃,最终成了一柄废剑,正所谓“大功虽成,然军气愤郁惨沮矣”[4]。湘乡人在击灭对手,攫取功名利禄和大量财富的同时,也最终戕害了自己,导致人才耗尽,元气大伤。历史补偿了湘乡,同时也向湘乡索取了极为昂贵的代价。只有无缘无故的索取,而没有慷慨大度的平白补偿,这是湘乡的沉浮所揭示的一个历史法则。
笔者对同治十三年(1874年)刊的《湘乡县志·选举志》的有关资料作了统计,发现了一些令人怵目惊心的数字,这就是湘乡人因战争而获取官职的人数和阵亡病故的人数都多得惊人,其山野小县的身份与这些数字根本无法匹配。
从咸丰二年(1852年)到同治十年(1871年)这20年间,湘乡人以军功获得各级武职者竟多达9669人。详见表一:
表一:
品秩
官职 总数 阵亡
病故
从一品 提督 182人25人17人
正二品 总兵 405人43人9人
从二品 副将 559人78人
16人
正三品 参将 557人86人
19人
从三品 游击 850人144人
35人
正四品 都司 1156人
264人
65人
正五品 守备 1518人
363人80人
从五品 守御所千总
23人1人 1人
正六品 千总 1217人
451人72人
正七品 把总 981人
521人84人
正九品至正八品 外委 757人
490人88人
从八品至五品
军功 1464人
1273人
171人
共计9669人
3739人
657人
表一中,阵亡与病故者共计4396人,占获得武职总数的45.46%。这里需要指出,凡《湘乡·选举志》中所说的“病故”,并不是指回到家乡寿终正寝,而是指文武官员病死在任上。
在同一时期内,湘乡人以军功获得各项文职者也多达1055人。详见表二:
表二:
品秩
官职 总数 阵亡
病故
正一品 大学士1人
从一品 总督 1人
正二品 巡抚 5人
1人
从二品 布政使3人 2人
正三品 按察使5人 1人 1人
正四品 道员 32人 2人 5人
从四品 知府 41人 1人 6人
从四品 盐运司运同
2人
正五品 郎中、同知
70人 8人 4人
直隶州知州
从五品 员外郎、知州 15人
1人
正六品 太医院院判
16人
1人
通判
从六品 布政司经历
9人
2人
州同
正七品 知县 167人 1人
14人
从七品 中书、州判
20人 2人
从八品至正七品 教授、教谕
40人 4人
2人
训导
正八品 盐大使、县丞 193人
12人
10人
府经历
正九品
县主簿 63人2人
4人
从九品
翰林院待诏
4人 1人
州吏目
从九品,未入流
无 368人34人
38人
共计
1055人
68人 91人
不知为什么,该县志《选举志》中关于文职的记载竟遗漏了曾国藩、曾国荃这一对大人物。曾国藩于同治六年(1867年)被授予体仁阁大学士,曾国荃于同治二年(1863年)被任命为浙江巡抚,而该《选举志》均付阙如。笔者已在表二中将曾氏兄弟二人的官职补了进去,但类似的遗漏人物恐怕还有一些。
该县志《人物志》中还特辟了“义勇”一栏,刊载了从咸丰二年(1852年)到同治十年(1871年)之间阵亡、病故的湘乡籍兵勇名单。笔者对此进行了逐年统计,现列表如下。请注意,这里说的“病故”,同样是指在军营中病死。当时,军中曾多次流行瘟疫,所以官兵病故者极多,有时甚至超过当年的阵亡人数。
表三:
“义勇”一栏的统计也有严重疏漏。同治五年(1866年)冬,刘蓉所部湘军在陕西连遭重创。刘蓉是湘乡人,他手下的两员大将何胜必、萧德扬也都是湘乡人。何胜必是以提督衔补甘肃肃州镇总兵,萧德扬是以提督衔补陕西汉中镇总兵,都是咸丰五年(1855年)从军。何、萧两部湘军合计约七千人。何胜必于同治四年(1865年)病故军中。史称“萧、何等部久转战,丧亡更代”[5]。同治五年(1866年)冬,萧德扬率部与西捻军战,一败于华州,被歼近千人;再败于西安灞桥,萧德扬以下三千人阵亡,于是“萧、何旧部遂尽”[6]。据刘蓉事后的奏报,该年冬季湘军阵亡多达四千人。根据湘军的惯例,萧、何两军的应员也应多是湘乡人。在这阵亡的四千人中,湘乡人当占多数。但该“义勇”栏的同治五年阵亡名单中,湘乡人仅在陕西阵亡11人,其中在华州阵亡仅1人,在西安阵亡仅3人,显然有大量阵亡者的名单被有意或无意地遗漏了。
根据上述统计,我们可以算出从咸丰二年(1852年)到同治十年(1871年)这20年间湘乡籍文武官员和兵勇的亡故总数。
表四:
类别 阵亡 病故 小计
文职官员 6891159
武职官员3739 6574396
兵勇15445 5709 22090(另含咸同间阵伤亡故936人)
总计19252 6457
26645
笔者估计,从咸丰二年到同治十年这20年间,湘乡籍文武官员和兵勇在战争中的亡故总数当不下3万人,应在3.2万至3.5万之间,而不是表中统计出的2.6645万人。
嘉庆二十年(1815年)时,湘乡全县共计有人口58.3205万人。到了同治十年(1871年),湘乡人口却减少到53.7289万人[7]。在56年间,湘乡人口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4.5916万,其减幅高达7.87%,这是极不正常的。推测其中原因,不排除为逃避赋役而隐瞒人丁以及外出逃亡等原因,但从咸丰二年到同治十年间,湘乡人仅因参战就亡故2.6645万人,占人口减少总数的58.03%,而这些死亡的男性正值年轻力壮,处于结婚成家、生儿育女的最佳年龄阶段,于是便造成了死多而生少的局面。这很可能是湘乡人口减少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正是战争中的大量非正常死亡,才造成了湘乡人口的锐减。
同治十年(1871年)时,湘乡全县共有8.5131万户,以亡故人数2.6645万计,则平均几乎每3家就要摊上1人。这是一个可怕的比例。史称湘乡县曾“处处招魄,家家怨别”,当非虚言。
如此大量的非正常死亡,给湘乡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当时参战的都是青壮年男丁。以大量青壮男丁参战,必然导致农村劳力锐减,有可能造成部分田地荒芜,生产力下降。大量青壮男丁在外亡故,还必然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如老人无人赡养、孩子无人抚养、男性婚育年龄人数锐减、男女比例失调,以及家庭解体,等等。最明显的一个后果就是使湘乡出现了大量的孀妇,其中一部分孀妇后来变成了“节妇”和“烈妇”。女性成为战争的另一最大受害群体。
众所周知,烈女、烈妇是要盖棺论定的,不死便无法膺此名号。节妇也大体如此,起码要守节20~30年,直到老得不可能再醮时才有被旌表的希望。这部《湘乡县志》成书于同治十二年(1874年),距湘军攻陷天京仅10年,一部分湘军尚在西北与回军鏖战。大概是“考验时间”太短吧,抑或有其他什么原因,这部县志中“烈女”共3卷,但其中与湘军亡故有关者仅38例。兹举3例,其一:
同知李杏春妻朱氏。杏春以咸丰五年九月剿贼湖北崇阳,与其弟把总光炽力战死之,议恤有差。氏闻讣,一恸几绝,继以无子,乃节哀守志,抚夫侄为。寻子又夭,氏益哀恸,遂丧明,与二女形影相依,不忍暂离。同治十一年,氏以二女为己却婚不嫁,遂自裁,而二女亦殉之……光炽妻曾氏亦无子,与氏同志,旋以恸夫故暴卒[8]。
该段文字后附有一句小注:“朱氏年三十寡,卒年四十八。”这是一门二男战死,四女殉节。
其二:
军功萧仁辅妻童氏,善事其亲。同治初,夫从戎陕西阵亡,氏闻耗,痛哭几绝,不食者数日,旋乃抚孤守志,卒以哀恸吐血而殒。临没,犹向姑曰:“儿不禄,不能终事,又以幼孙累姑矣!”[9]
文后小注云:“(童氏)年十九寡,卒年二十九。”
其三:
军功贺人芝妻欧阳氏,事舅姑得其欢心。咸丰初,夫从戎,没于军。讣至,痛哭几不欲生,泪沾衣皆赤。顾念遗孤尚幼,倘以身殉夫,后谁抚?乃饮泣守节,勤苦操作,以育其孤。虽饔飧不继,亦无少怨。其亲怜氏孤苦,劝之改适,则泣谢之。当氏初寡时,有无敕子某者叩户逼之,氏痛詈以拒。某怒,捽氏于塘而去。然以是积愤于中,遂瘿痼疾。后孤将成立,而氏没矣![10]
文后小注云:“(欧阳氏)年二十八寡,卒年四十三。”
以上3例可大体反映出战殁者妻室的基本处境:一是家务负担、精神负担骤重,生活更加困苦;二是一人承担抚孤重任;三是受当地流氓无赖欺凌,孤立无援;四是寿命缩短,大多早逝。
为了战争,小小的湘乡县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两三万青壮男丁在前线死亡,几乎有同样数量的女性在家乡于苦熬中老去或早卒,更多数量的老人和孩子骤然失去了依靠。这对于当时的湘乡来说,几乎是一场灭顶之灾,它对湘乡人的家庭和经济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和破坏力是很难想象的。
历史曾经粗暴地剥夺过湘乡人。在和平时期,这种剥夺包括多征钱粮、削减生员定额等;在战争时期,历史更是肆无忌惮地剥夺了湘乡的数万条生命,剥夺了湘乡数万个家庭的基本生存条件,剥夺了湘乡不下10万名老人儿童的生活依存。在至少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湘乡人一直生活在浓重的阴影里,他们遭受的精神巨创是今人很难说清楚的。历史对湘乡竟是如此不公正!
然而,湘乡人也得到了补偿。
回报之一:功名的诱惑
历史对湘乡人的回报极其丰厚,至少从表面上来看是这样。首先来看一下功名。
湘乡人靠军功起家,从咸丰二年到同治十年之间,湘乡人获得各级武职者近万人。但是,根据清朝的典制,各级武官均有定额。湘军所受武职名称与绿营相同。以提督(从一品)为例,在咸丰年间以前,全国提督定额共17名。从同治元年(1862年)起,全国提督定额增至18名。其中,九门提督、乌鲁木齐提督两职照例由满员担任(从光绪六年起,乌鲁木齐提督始由汉员出任,而九门提督一职始终由满员担任)。这样,在同治年间,能够授予汉员的提督名额实际只有16名[11]。
现将从咸丰二年到同治十年间湘乡人获得各级武职的人数与清朝各级武职的定额列表比较,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当时湘军的武功和声威。
表五:
当时,湘人所获武职人数竟占全国武职定员总额的83.46%,其比例之高令人惊叹。这是湘乡人创造的又一个历史纪录。
表五还揭示了这样一个规律,即品秩越高的武职,湘乡人所占比例越大。千总以下的低级武官,湘乡人所占的平均比例为47.15%(4442:9421)。而从游击到守备的中级武官,湘乡人的占有数为定额数的2.01倍(3524:1751)。在参将(正三品)以上的高级武官中,湘乡人的占有数是定额的4.12倍(1703:413)。提督(从一品)是最高一级武官,湘乡人的占有数竟是定额的11.38倍(182:16)。
然而,毕竟是定额有限,特别是在高级武官方面,清廷并没有因为湘军的战功而额外增加定员,所以湘乡人有不少是以高级官衔而屈就低级实职。据《湘乡县志》记载,在182名提督中,至少有31人不得不屈就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各级较低实职。其中,都司的品秩比提督低了五级。在其他各级武职中,这种高衔低就的现象也都普遍存在。
《湘乡县志》也有许多语焉未详之处。以提督为例,在这182名提督中,只有5名是授予了定额内提督实职,即四川提督、湖南提督、广东陆路提督、福建陆路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另有31名是明确记载高衔低就,剩下的146名都是含糊地说了一句“积功官提督”,既未说明是何省的提督,也没有“以提督补……”的字样,这就令人生疑。据笔者推测,这146名恐怕全部是高衔低就。
从咸丰二年(1852年)到同治十年(1871年)这20年间,湘乡人以军功获得各级文武官职者多达10734人,其中,仅正三品以上的文武大员就有1718人,另有捐得官职者584人(注:据《湘乡县志》卷七《选举五》统计,这些人所捐均为低级官职,且与以军功授职者有别,故未计入。)。此外,在同一时期内,湘乡县获得世爵的有937人,获得封荫的有442人,两项合计共1379人(其中有少量重复,即既获得世爵,又获得封荫)。而同治十年(1871年)时,湘乡全县共有85131户。也就是说,当时的湘乡县,平均每8户就出了1名官员,平均每50户就出了1名正三品以上的大员,平均每60户就有1名享受世爵或封荫的人,真可谓“村村有大员,处处见封诰”了。
战争中升迁甚快,其升迁速度为和平时期所难以想象。湘乡县暴发极快,荣耀异常,与此大有关系。如刘松山,从咸丰三年(1853年)从军,到同治六年(1867年)授广东陆路提督,其间用了14年。他的晋升还是比较慢的,因为在战争初期清廷对汉员的提拔还极为吝啬(类似的例子还有罗泽南、王錱,他们都仅以道员终)。又如刘蓉,咸丰五年(1855年)从军时还只是一名生员,而到同治二年(1863年)就已出任陕西巡抚,成为封疆大吏,其间只经8年时间。若是在和平时代,刘蓉大概只能“皓首穷经,老死牖下”了。
据《湘乡县志》卷八下《选举志》记载,在湘乡籍的所有182名提督中,最早从军的是在咸丰三年(1853年),最晚从军的是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他们中最迟的也都在同治中期被授予提督。也就是说,多则十几年,少则几年,他们便跃升为从一品的武职大员了。从咸丰末年起,清廷为倚重湘军,才被迫改变对汉员的刻薄寡恩的传统态度,开始比较大度地晋升湘军文武职衔。也正是从此时起,湘军文武职衔才晋升奇速。湘军出身的文武官员,特别是武官,几乎全是平民起家,有不少人出身寒微。试想,一个穷乡僻县,在短短一二十年内竟会冒出一万多名文武官员,白丁封侯,书生掌印,真个是“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旧时凿井耕田之子,椎牛屠狗之夫,皆高牙大纛、美衣华屋,以自豪于乡里”[12]。此情此景,对当地的穷苦百姓将会产生何等的诱惑?难怪湘乡人前仆后继,踊跃从军了。
封妻荫子,光宗耀祖,这还只是诱惑的一个方面,也是古人传统价值取向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然而,还有另外一种诱惑也同样不可低估,那就是物质财富的诱惑。对于累世难得温饱的下层穷苦百姓而言,后者的诱惑力也许会更大一些。
回报之二:财富的诱惑
这里说的物质诱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湘军官兵待遇丰厚,二是在战争中可以大肆劫掠财富。
先说待遇方面。
湘军官兵待遇的丰厚,远非绿营官兵可比。湘军饷章规定,湘军陆师正勇每月粮银4两2钱,比绿营中待遇最高的马兵多1倍,比战兵多3倍,比守兵多4倍。而湘军中亲兵、护勇的饷银比正勇还高,每月可得4两5钱。这等待遇,在当时社会已经算是相当优厚了,士兵们除个人开销外,还可资助家庭一些。
在湘军的历史上,有关欠饷,乃至由长期欠饷而引起哗变的事例不少,但所欠之饷最终大多还是发还给士兵了。湘军陆师的一名正勇,每年可拿到饷银50两4钱,一名亲兵或护勇可拿到饷银54两。而当时的一名正七品县令,每年的俸银才有27两4钱,只及湘军亲兵或护勇的一半。而正二品的绿营总兵,每年的俸银才不过50两,只相当于湘军的一名普通士兵(注:凡清朝文武百官俸银及世爵俸银、养廉银等,均据《清朝文献通考》(一),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三月初版,卷四十二《国用四·俸饷》。后文不再另注。)。这对于世代贫困的湘乡农民而言,无疑产生了巨大的诱惑力。
湘军军官的待遇就更加优厚了。按湘军饷章规定,每名营官(一营500人)每月饷银50两,每营另发公费银150两,由营官支配;凡统兵超过3000人者,每月加饷银100两;统兵超过5000人者,每月加饷银200两;统兵超过10000人者,每月加饷银300两。这样,湘军的一名营官,每年可得饷银600两,另有1800两公费银可供支配。至于那些统兵较多的统领、分统,每年的饷银可多达数千两,另有多达数万两的公费银可供其个人支配。而按清制,正一品的大学士每年的俸银才有215两5钱(注: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规定在京文武官员除俸银外,每人每年另支禄米12石,另有柴薪银若干,一二品大员的柴薪银为144两,但外省文官不给禄米和柴薪银。按当时官价,每石米折银将近二钱一分, 12石米折银约二两五钱(据任源祥《制禄议》提供的数据折算而成,《制禄议》载《皇朝经世文编》卷十八)。顺治十三年(1656年),清廷又下令裁去在京汉官的柴薪银。)。这样一比,就可以明白湘军军官的待遇如何了。当然,清廷还规定各级官员每年可得到一笔远比俸银丰厚的“养廉银”。养廉银的多少,根据各省的繁简贫富而定。总督一级,以江南总督最高,每年的养廉银可达30000两。巡抚一级,以江苏巡抚最高,每年的养廉银可达12000两。即便如此,他们的收入还远远赶不上湘军的统领和分统。而一般的道员和知府的收入,还不及湘军的一名营官,知州、县令就更不在话下了。
此外,清廷规定,凡获封世爵者即可享受俸银,且此爵位可世袭若干次。如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兼一云骑尉,则每年可得俸银635两,其爵位可世袭23次;曾国荃封一等威毅伯,每年可得俸银510两,其爵位可世袭18次;萧孚泗封一等男爵,每年可得俸银310两,其爵位可世袭10次;李续宾封三等男爵,每年俸银为260两,其爵位可世袭8次;彭毓橘封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每年俸银为235两,可世袭7次;张诗日封一等轻车都尉,每年俸银为210两,可世袭6次;罗泽南封骑都尉兼一云骑尉,每年俸银为135两,可世袭3次;张运兰封骑都尉,每年俸银为110两,可世袭2次;谢邦翰(罗泽南弟子,生员)封云骑尉,每年俸银为85两,可世袭1次。
清朝爵位最低一级为恩骑尉,每年俸银45两。清廷规定,“凡世爵袭次既完,则改给恩骑尉,世袭罔替”。在湘乡县获封爵位的937人中,有860人为云骑尉,33人为骑都尉,36人为骑都尉兼一云骑尉,4人为轻车都尉,2人为男爵,另有伯爵、侯爵各1人。按此计算,清廷每年须向湘乡人支付世爵俸银84145两。
湘军的统领、分统、营官中,有许多是由下层文人充当的。这些下层文人功名不高,多数是生员出身,而且家境不甚富裕,有的甚至相当贫穷,如统领罗泽南幼时就曾饱受衣食不继之苦,另一统领王錱在20岁时因遭水灾而家道中落,不得不为人塾师以糊口。他们急切希望改变现状,而湘军的崛起恰恰为他们提供了契机。当初他们投笔从戎,多是激于匡世救国、挽救人心的热情,怀着建功立业、一显身手的壮志。但在那些豪壮口号的背后,又何尝没有脱贫致富、光宗耀祖的迫切愿望?与其皓首穷经,老死牖下,何如提兵一旅,以搏功业?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在这些寒士投身疆场的同时,他们渴盼已久的功名利禄和权势财富也就随之滚滚而来了。
自然灾害从另外一个方面帮了湘军的大忙。
据《湘乡县志》卷五《兵防志三·祥异》记载,从道光二十年(1840年)到同治十三年(1874年)这35年之间,仅较严重的水旱虫雹等自然灾害就出现了22次。其中,有三段时间最值得注意:一是从道光四十六年(1846年)到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这4年间,湘乡连年有 灾。例如: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秋,霖雨弥月,禾偃泥中生芽,谷遂大贯”;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春,恒雨伤苗。夏,雨雹,大饥,斗米千钱,贫民挨户索食”。而这一时期,正是洪秀全在两广一带酝酿起事之际,湘乡的连年自然灾害,也为湘军的崛起准备了条件。第二个时期是在咸丰八年(1858年)。当年“夏五月”,湘乡“连日大雨,水骤涨,毁坏田庐桥梁无算”,且“蝻子遍生”,蝗虫为灾。5个月后,李续宾所部湘军在安徽三河全军覆没,损失5000人。此次天灾为湘军的大补充提供了契机。第三个时期是从同治元年(1862年)到同治六年(1867年)这6年间,湘乡竟无年无灾,除水旱虫雹之外,又加上火灾和凌灾,以致“谷贵”“大饥”一类的记载不绝于史。恰在此时,湘军又连遭歼灭性打击。同治五年(1866年)冬,刘蓉所部湘军在陕西阵亡4000人。次年春,彭毓橘所部湘军在湖北蕲水被歼,仅湘乡籍官兵就阵亡5000余人。连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又把大批欲求温饱而不可得的湘乡农民驱入行伍,使湘军的再次大补充成为可能。
前面是丰厚的物质诱惑,后面是灾荒的无情驱迫,再加上繁重的田赋捐税、被强行编入团练等诸多因素,使得湘乡的大批农民半是无奈、半是自愿地加入了湘军的行列。在19世纪中叶的中国大地上,在相距千里之遥的广西浔江上游和湖南涟水之畔,历史几乎同时造就出两支以农民为主体的大军。这两支军队的性质截然不同,但无论就其基本成员而言,还是就其领导集团和骨干成员而言,他们那种要求改变现状的急迫愿望却是基本一致的。两个营垒之间的一场空前的大决战,就这样被历史注定了。
在血泊中完成的财富大转移
所有的战争都必然伴随着社会财富的转移。这是一条已经被无数事实所证明的历史法则。同样的事实还证明了这样一个规律:战争是聚敛财富的最快捷、最有效的手段之一。19世纪中期发生在中国的那场旷日持久的内战也不能例外。
太平天国战争时期的社会财富转移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太平天国在征战的过程中大量聚敛财富,东南一带的社会财富除毁于战乱的以外,其余大部分都被太平天国囊括而去;第二个阶段是湘军和淮军在征讨太平天国的过程中,不仅将太平天国聚敛的财富据为己有,而且又掠夺了幸存在民间的大量财富。
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中国东南一带的社会财富连续出现了两次大转移,这两次大转移的特点,都是在中央政府基本失控的局势下,由几支带有平民性质的军队在无序状况中迅速完成的,每次转移都与暴力相始终。在这场战争中,最大的赢家恐怕不是大清王朝,而是以曾国藩、曾国荃兄弟为首的湘军集团和以李鸿章、李鹤章兄弟为首的淮军集团,他们才是战争的最大受益者。
应当指出,淮军中也有不少湖南人,当然也少不了湘乡人。淮军最初有陆师13营,其中有4营是向曾国藩、曾国荃借调来的湘军旧部,另有4营是在湖南招募的,加起来共有8营,占当时淮军陆师总数的61.54%。淮军最早的水师也是由湘军旧将孙善成统带,号为“善字营”。在淮军的记名总兵以上的高级将领中,湖南籍者有40余人,其中湘乡籍者至少有3人(注:参见《淮军志》,王尔敏著,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三章《组成分子》,第115~190页。该章的《淮军统将表》中于各将的籍贯颇有不详之处,如曹志忠,表中未列籍贯,而“官至”一栏中列“提督、福宁镇总兵”,但未列勇号。《湘乡县志》卷八《选举志·武勋》中,曹志忠名下有“积功官提督”,“赏给芬臣巴图鲁”等记载,疑为同一人。)。所以,在淮军聚敛的财富中,有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归入了湖南人(包括湘乡人)的名下。
在太平天国战争中,太平天国经营最久的是江浙一带,太平天国后期的恶战也大多发生在这个地区。而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5府,又是双方争夺的重中之重。原因很简单,除了它们对天京的战略屏障作用以外,就是这5个府是当时中国最富庶的地区,也是最重要的财赋粮米来源。
这5个府都位于太湖平原,向来有“天下财赋渊薮”之称。乾隆年间,仅苏州一府所纳税粮,就占全国岁额总数的将近1/10。咸丰年间,湖南全省交纳的银粮,也仅仅抵住江浙的一个府[13]。除了上述5府以外,江苏的江宁、镇江、太仓、扬州,浙江的杭州、宁波、绍兴等府,也都是著名的繁华富庶之地。
无庸讳言,太平军在所到之处,以暴力手段攫取了大量财富。太平军定都天京,厘定江浙,又把从江浙鄂皖赣湘等广大地域掠取的大量财富转移到天京,使天京成为当时长江中下游的财富中心。定都天京以后,以洪秀全、杨秀清为首的太平天国领导集团生活日趋腐化,奢侈挥霍,聚敛无度,加快了各地财富向天京转移的速度。
据史料记载,太平军每攻破一处,多挨户搜查金银财富,乃至遍掘坟墓,“利其首饰”。攻陷南京后,太平军“布满街衢里巷,持刃入人室,攫取财贿以去”,“括金帛,罄囊橐,卒不厌谿壑,思以一网尽之,令五城地甲悉数官绅有产者”[14];又传令“金银皆送彼处,谓之‘进贡’,如有私匿至一两以上者斩”[15]。
另有《粤逆纪略》一书,作者不详,书中内容亦为记录太平军占领南京后的情况,由此推测作者当时留在南京城内,为这一历史事件的目击者之一。该书有两处记载值得注意。
一处是写太平军攻陷南京城内的八旗驻防城后,乃“胁旗妇呼于门曰:‘汝等妇人能以金银献者,免死。’于是藏匿之旗妇争出财帛以求生路。贼受财帛,驱之出汉西、聚宝各门,尽于桥上杀之,弃尸河内,水为之不流”[16]。
另一处是写太平军入室掠取:
城破后,贼至人家搜掳者,扎红巾,操白刃,带土匪数人直入内室,劈箱开柜,无处不搜。见华服则取之,次者分给土匪,不合意者弃置满地,金银财帛攫取无遗。此往彼来,一日数起,甚至米盐油炭,虽微不弃。见大屋则居住,见小屋则拆毁,凡有家产者无不净尽矣[17]。
当时,另有一位困在南京城内的名叫王永年的文人也描述了类似的情况:
省垣沦陷三日后,贼始入民家,名曰“搜妖”,其实搜财物也。此来彼往,无时无之,至夕阳西坠,方无来者。[18]
王永年还说,同治初,天京城内乏粮,太平军“准将无依妇女放出谋食,晓谕通衢,但每名口须备银五两,赴伪章王府领照,方准出汉西门”[19]。
以上所引,均为当时留在南京城内者所言。他们都是这一历史事件的目击者,其言当为可信。
作为封建社会末期的一支农民军队,太平军出现抢掠行动是不可避免的。同样地,作为这支农民军队的领袖,洪秀全、杨秀清等人走向穷侈极欲也似乎是必然的规律。
据说,李秀成“尝出其所掠金玉宝玩别为五等,最上者献洪秀全,次者自取,余以分赏诸酋。有饰冠之大球,如龙眼,夜置暗室,光射五尺许。又选珠之一分以上者十数盘,以银丝联为帷帐,献诸秀全,谓暑日寝其中,自能清凉爽健也”[20]。“杨秀清所寝之床,以玻璃片镶嵌,中贮水,养金鱼。又结珍珠成一账,杂以五色宝石,奇光灿烂,炫耀夺目。其余器物概用金玉,地衣则以黄缎为之”[21],甚至“铸金为溺器”[22]。
“贼每有庆贺事,其伪官等率备金银首饰、锦绣玩器、牲畜食物等件,以桌抬之,每抬用四人,名曰‘进贡’。伪官等皆衣红袍,戴黄风帽,撑洋伞,鸣锣乘马,拥护而行。又闻十月间,杨逆逆种生日,伪府内以红呢布地,会大雨,诸贼来贺者,仅供一践而已。是日,诸贼各赏葫芦式银牌一面,轻重不等,上镌‘幼主万寿’四字”[23]。
太平军定都天京后,在各地大兴土木,建筑多座王府。洪秀全将原江南总督衙门改作天王府,“拆毁附近民房,筑城掘濠,以固其居,门户墙壁皆以黄涂之”[24]。杨秀清的东王府先设在江宁将军衙门,后又改迁黄泥冈何宅。北王府、翼王府也曾多次改迁。李秀成的忠王府有两座,一座在天京,“墙高矗天,袤延数百步”[25];一座在苏州,“绝高大宏敞,中间建四方五层楼以纳凉……更以具珠穿灯,侈之极矣,夺万家之物固无惜焉”[26]。太平天国的其他官员也仿效清朝官场,大讲排场,凡官员出行,“皆自执洋伞一柄,骑马或驴骡,皆著红鞋,以足后跟搭镫,使人牵引而行”。女官出行,“亦有伞有锣,敲不歇声”[27]。“贼婆俱赤足,衣华服,系金玉等镯,动则琳琅有声”[28]。“贼每饭必用乐,行则舆前亦用之”[29]。
太平天国设有圣库衙,规定凡官兵所得皆上交于此,谓之“圣库”。另设有典金衙、玉器衙、风琴衙(掌钟表)等,分司各类金玉玩器。然而,太平天国惨淡经营10余年,其转移到天京的大量财富,后来大多都成了湘军的囊中之物。
史称“官军平定东南,湘军将卒,多以劫掠致富”。这“劫掠”二字,道破了湘军的本质。湘军参战之初,曾国藩驭之甚严,其军纪还算可以,起码比八旗兵、绿营兵强些。但后来湘军日渐庞大,军纪也日渐败坏,到攻陷天京前后更是一发而不可收,简直同强盗土匪没有二样。
天京财富早已为各方觊觎,清廷认为,“粤逆所掳金银,悉运至金陵”,“金陵积有巨款,自系各省脂膏”。天京沦陷后,清廷立即命令曾国藩等“查明报部备拨”,“以济各路兵饷赈济之用”。然而,近水楼台先得月,早已急红了眼的湘军官兵几乎变成了一群野兽,清廷的严令成了一纸空文。
浙江巡抚曾国荃是指挥数万湘军攻陷天京的主帅,他身边有一位机要幕客叫赵烈文,是攻陷天京的目击者。赵烈文是这样记录湘军的:
总攻前,全军编制已乱,号令不行——“时中军亲兵传令出六成队,留四成守营,而兵勇贪破城功利,皆违令赴前敌,中军至无一人。中丞(曾国荃)派营务处易良虎司后事,其意见与诸兵勇同,竟不过问。”[30]
破城后,全军编制大乱,连各营长夫也都争先恐后参与抢劫,而主帅曾国荃意甚默许——“傍晚闻各军入城后,贪掠夺,颇乱伍。余又见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甚至各棚厮役皆去,担负相属于道。余恐事中变,劝中丞再出镇压。中丞时乏甚,闻言意颇忤,张目曰:‘君欲余何往?’余曰:‘闻缺口甚大,恐当亲往堵御。’中丞摇首不答”[31]。
湘军抢劫各王府后纵火焚烧,以图灭迹——“(六月)十七日……天明……时城中伪天王府、忠王府等尚在,余王府多自焚,贼呼城中弗留半片烂布与妖享用。官军进攻,亦四面放火,贼所焚十之三,兵所焚十之七。烟起数十道,屯结空中,不散如大山,紫绛色。亭午,二伪府皆烧”[32]。
湘军在天京城内疯狂掠杀——“计破城后,精壮长毛除抗拒时被斩杀外,其余死者寥寥,大半为兵勇担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放,城上四面缒下老广贼匪不知若干。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遭杀死。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戳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哀号之声达于四远”[33]。“城中遍掘坟墓求金”[34]。
试看湘军众将——“中丞禁杀良民,掳掠妇女,煌煌告示,遍于城中,无如各统领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惟知掠夺,绝不奉行……又萧孚泗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伪忠酋系方山民人陶大兰缚送伊营内,伊既掠美,禀称派队擒获,中丞亦不深究。本地之民一文不赏亦可矣,萧又疑忠酋有存项在其家,派队将其家属全数缚至营中,邻里亦被牵曳,逼讯存款,至合村遗民空村窜匿”[35]。
“所恨中丞厚待各将,而破城之日,全军掠夺,无一人顾全大局”[36]。
相传李秀成突围时携带了大量珍宝,全部被萧孚泗吞没,萧孚泗还想杀缚送李秀成的陶某以灭口[37]。
天京城内的大火整整烧了8天,才被一场大雨浇灭。天京城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但湘军的抢劫并没有停止。直到一个多月后,湘军仍在城内大抢不止,甚至互相劫掠——“泊船水西门,见城上吊出木料、器具纷纷”[38]。“城中各军尚纷乱不止,兵勇互相掠夺,时有杀伤。本地人有自泰州挈眷来者,兵勇利其妻财,指为余党,搂(掳)其妇女,括其囊箧而去”[39]。
连曾国荃的幕府文案也乘机抢掠——“是日文案委员有至城(者),见人幼子甫八岁,貌清秀,强夺之归。其母追哭数里,鞭逐之。余诸委员无大无小争购贼物,各贮一箱,终日交相夸示,不为厌”[40]。
湘军把南京变成了人间地狱,也变成了他们自己的天堂,“江宁磁货尽入军中”[41],以致曾国荃沦为天下所指,弹劾丛集,而曾国藩却上奏说,经严密搜求,洪秀全并无积金。朝野大哗。据说,实际上曾国荃所得极丰。天京城破后,曾国荃得部下所献明珠一串,其珠“大于指顶,悬之项下,则晶莹的铄,光射须眉。珠凡一百零八颗,配以背云之类,改作朝珠”[42]。不久,曾国荃被迫引病辞归,遣散所部湘军25000人。
直到32年之后,即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时,谭嗣同来到南京,所见仍是“满地荒寒气象。本地人言,发匪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为彼叛匪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43]。
既言“金陵永穷”,则此名都自有清200余年来、太平天国10余年来所聚财富何在?自是被湘军掠去无疑。既言“扛抬什物出城”,“担负相属于道”,则此无数所掠之物何去?除了被湘军官兵随手挥霍的以外,其余的大多数恐怕都被辗转运回湖南了,运回湘乡的自当不在少数。前文曾提到的率军“惟知掠夺”的几员大将,如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无一不是湘乡人。连曾国藩也抱怨说:“沅浦(曾国荃的字)不独尽用湘乡人,且尽用屋门口周围十余里内之人,事体安得不糟,见闻安得不陋?”[44]
当时的湘军确已腐败不堪,各将帅仅凭吃空额、克扣军饷就已大发其财,“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水面连大舟,四出营利,而士卒恒半菽不饱,人心思乱”[45]。天京一战,是湘军最大的一次发财机会,也是湘军最后一次发大财的机会,湘军上上下下似乎对此都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军官们渴望再大捞一把,士兵们渴望填饱行囊。“但愿多得金,还乡愿已足”[46]。在这一共同欲望的驱动下,湘军官兵在天京上演了疯狂而血腥的一幕,连赵烈文都诅咒他们“丧良昧理,一至于此,吾不知其死所”[47]。
据史料记载,当时湘军将帅纷纷成为豪富,动辄拥赀数百万,广置田产钱庄。不少下级军官和士兵也以劫掠致富,使湖南凭空冒出许多“军功地主”。而湘乡“军功地主”之多,当为湖南全省之冠。一方面是南京的“贼梳那更堪兵栉,父老吞声敢怨嗟”[48],另一方面是湖南的“今日羽林郎,昨日卖菜佣。跃马大道上,煜煜何熊熊”[49]。金陵永穷,而湖南暴富,湘乡尤富。尽江浙之富以补湖南,倾金陵之财以填湘乡,中国近代史上一次空前的财富大转移就这样被湘军官兵在血泊中完成了。
剩余话题
一、财富的逆向转移
此次湘军完成的财富转移,是从东南富庶地区流向相对贫困的中部地区,从东南沿海沿江的繁华都市流向湖南闭塞的山乡。如此流向的财富大转移,在中国近代史上是罕见的。在此前此后发生的历次大规模财富转移,几乎都是由相对贫困的中西部地区向东部沿海地区集中,由农村向城市集中,其结果是加大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此次转移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故称之为“逆向转移”。
二、其得也快,其失也速
湘乡人通过暴力手段迅速聚敛财富。但是,由于湘乡的文化准备和经济准备都极不充分,面对突如其来的大量财富,湘乡人似乎手足无措起来。他们大多缺乏使财富升值的手段,而是囿于小农意识,或求保值(如盖房、置田等),或随意挥霍。于是,在不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天灾人祸等种种因素,流入湘乡的财富又大量流失。到了民国时期,湘乡依然是个穷县。在同样的历史时期内,曾遭受惨重破坏的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却得以恢复,并有所发展。可以认定,流入湘乡的一部分财富后来又辗转回流到东南沿海了。
从咸丰年间到光绪初年,湘乡人用了将近30年的时间聚敛了大量财富。但是,在其后的五六十年之间,这笔财富中的很大一部分又从湘乡流失了。其聚敛与流失所化时间之比大约是1:2。从得到失,前后不过八九十年。实际上,除了曾氏兄弟等少数大家族之外,大多数“军功之家”的财富流失速度要比预想的快得多,不过二三十年就“家道中落”了。从立军功者算起,湘乡的那些暴富起来的“军功地主”,时间长的能维持三四代,时间短的只不过一二代就结束了富裕的历史,且后者应当占绝大多数,真可谓“其得也快,其失也速”了。
三、掠夺者与破坏者
从历史上考察,大凡经济落后地区的军队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作战,往往扮演着掠夺者与破坏者的双重角色:掠夺财富与权力,破坏经济生活;同样地,经济发达地区的军队到经济落后的地区作战,也往往扮演类似的角色。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规律。然而,从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来看,却大体如此。
对于东南沿海地区而言,当年的湘军正是扮演了这样一种双重角色,湘乡人表演得尤为投入,历史那野性的一面被他们表现得淋漓尽致,因为当成建制的大批军队同时全力以赴实施群体劫掠行为时,历史上最可怕的一幕就注定要上演了。
四、财富高度集中,贫富差距悬殊
湘军掠夺财富是一种群体行为,但在这场掠夺大竞赛中,高级官员显然是最大的赢家,督抚将帅,统领营官,无不满载而归。相比之下,一般的下级军官和士兵的“成果”就少得多了。
此外,在数以万计的获得官职和军功的湘乡人中,几乎有一半人在战争中倒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来得及参加攻陷天京之战。他们那些在战争中幸存的同乡,又成了事实上的最大受益者。
所以,说“湘乡暴富”,只是指湘乡拥有的财富总量急剧增加。这批急剧增加的财富,绝大多数集中在从战场归来的高级官员手中,分配到广大下级军官和士兵手中的并没有多少。至于那些在战争中亡故的人们,他们的家境就更加凄凉了,甚至连抚恤金也被克扣(湘军最初规定每名阵亡者给抚恤金60两,后减为30两)。
财富高度集中,贫富差距更加悬殊,是这场战争给湘乡带来的又一个后果,同时又为此后湘乡的长期动乱不稳埋下了祸根。据《湘乡县志·兵防志》记载,就在曾国荃攻破天京、湘军大批遣散后的第三年,即同治五年(1866年),哥老会众就曾两次在湘乡起事。从同治六年(1867年)到同治九年(1870年)之间,哥老会众又曾多次在湘乡起事,使当地官府团练疲于应付。从同治初年起,哥老会在湘军中“传衍尤多”[50],曾酿成多次哗变。被遣散的大批湘军官兵,又把这种秘密结社形式带回湘乡,使得以湘军遣散官兵为骨干的哥老会势力在湘乡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一般与官府对抗的强大社会力量。刘蓉认为:“盖人心一动之后,其气机不可遽静,而椎埋恶少,积久兵间,丰食美衣,如其固有。一旦散归乡田,资用困绌,无可谋生,则日夕翘首跂踵,幸四方之有事,思蹶起以应之;或相与阴结死党,煽成乱谋。此古今祸变之常辙也。”[51]
遥想150年前,成千上万的农民从湘乡走出,加入湘军的行列,为清廷转战南北,浴血厮杀。而当他们脱下了号衣后,他们中的不少人立即又转过头来把刀枪对准了官府。区区一二十年之间,其变化竟如此之陡然,其中的重要原因,只能解释为这些曾为湘军下级官兵的人,在解甲归田之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甚至存在着继续恶化的趋势,才逼得他们铤而走险。据《湘乡县志·兵防志》记载,从同治元年(1862年)到同治十年(1871年)这10年之间,湘乡竟有8年出现灾荒,其中有3年为“大饥”,这也从一个方面诠释了哥老会起事的原因。
结语
历史的发展自有其基本规律,而在基本规律的支配下,具体的历史又往往充满了变数,在必然中存在着许多偶然的因素。在19世纪中后期,湘乡的人文主调是厮杀与掠夺。从清廷来说,它不得不倚重湘军,使湘军伤亡惨重,无疑是对湘乡的极为残酷的人口掠夺;就湘乡而言,它勉为其难地承担了与其偏穷小县身份不符的历史重任,在造就出几位大人物、成全了几个大家族之后,终于也不堪重负,人才无以为继,由煊赫归于平淡,犹如昙花之一现。
历史选择了湘乡,使它在中国近代史上扮演了非同寻常的角色。它匆匆登台,而最后却是黯然收场。湘乡以它特有的人文底蕴迎合了历史,改写了历史,铸造出短暂的辉煌,博取了与它身份不符的无尚荣耀,同时也承担了与它身份不符的巨大牺牲。
战争改造了湘乡,它使湘乡人从贫困闭塞的山野中走出,把成千上万忠厚朴实的青年农民改造成职业或半职业的军人,在血腥的厮杀中诱发出他们人性中的弱点,使他们在战场上最大限度地释放出生命能量,同时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蒙受了双重戕害,并影响到以后的几代人。湘乡也改变了战争,它为近代战争史注入了地域性因素的强大活力,并预示着湘军这种“兵为将有”的组建形式将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里继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中国社会长期动乱的祸源之一。
在中国近代史上,类似的例子似乎并非只有湘乡一个,但湘乡无疑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这些例子向后人展示了历史和文化的更深层面,显示了某一地域的群体活动对历史进程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同时也揭示出历史进程对某一地域人文精神的深刻改造。而在这些现象的背后,很可能潜藏着历史和文化的某些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