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银行论文,若干问题论文,关于深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果以农总行1995—1997年三年发展规划为标志,我们大体可将本次研究改革的视野和思路定格于两个世纪的交替时期,即在1998—2001年这四年里农业银行如何深化改革。
一、深化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动因分析
改革的动因亦即为什么要改革,我们认为农业银行既是近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国有商业银行“毛坯”,又是今后我国经济金融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对象。也就是说,农业银行下阶段还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体地讲,改革的动因主要有促动因素和能动因素两方面四大点:
首先,农业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本质要求相差甚远,不进一步深化改革就难以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为什么说农业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本质要求相差甚远,这里有两个明显的参照系可作对照,一个是国外的商业银行目标模式,另一个是我国《商业银行法》所设定的国有商业银行目标模式。综合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目前的商业银行目标模式,主要有四大特征:一是产权结构多元;二是追求盈利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内在目标;三是商业银行功能综合化、业务多元化;四是从各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看经营规模趋于大型化。再看我们农业银行:产权仍然是单一的;经营目标仍然是模糊的(既要讲自身效益,又要讲社会效益);功能仍然是专业化的、业务仍然是传统单调的;在近年来改革与发展中的经营规模却是趋于小型化的。此为其一。其二,归纳我国《商业银行法》对国有商业银行目标模式的设定,通俗地讲就是“四自三性”,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但若辩证地看待农业银行的现状,“四自”中“一自”也还未实现,“三性”中“一性”也没有达到。通过两组对照,不难看出农业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本质要求可谓格格不入,而要缩小农业银行与商业银行差距的唯一途径也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改变农业银行的专业化属性,确定新型的商业化属性;革掉农业银行的计划性体制,建立新型的市场性体制。也只有这样,方能把农业银行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国有商业银行。
其次,我国经济体制正处在重大变革时期,农业银行不进一步深化改革,就会在经济体制改革大潮中被社会淘汰。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报告中强调,在这个时期,我国要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要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可见,两个世纪之交时期将是我国经济体制大改革时期。在这一时期,国家将要重点推行的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以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等几项重点改革和发展战略,无不与农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和改革发展息息相关。农业银行作为经济领域中相对活跃的一份子,若在自身生存基础(经济决定金融)大变革时期,仍固守传统,抱残守缺,必然被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所淹没。因此,下阶段,农业银行只有紧跟经济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改应改,以变应变,甚至于超前改革,提前应对,才能够生存和发展,否则就会被“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淘汰。
其三,农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正处在逆境时期,不进一步深化改革,事业就会难以为继。说农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正处在逆境时期并非危言耸听。从自身业务经营情况看,由于管理体制不科学,经营机制不灵活,运作手段不先进,违规经营问题多等多种因素叠加,导致农业银行的业务经营陷入了资金较为吃紧、财务经营亏损、资产质量下滑、经济案件多发的困境;从外部生存条件看,由于行政干预仍然较多,企业效益普遍低下,官定利率严重倒挂,金融同业无序竞争,社会信用关系扭曲等多种因素叠加,致使农业银行业务经营处于较为不利的境地。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农业银行的出路也仅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这一条,牢固树立大改革有大出路,小改革有小出路,不改革就无出路的思想,用改革的办法来理顺体制,调整机制,科学手段,治理违规;用改革的办法来减少行政干预,培植高效载体,净化竞争环境,改善信用关系,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
其四,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已显端倪,下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能动因素较多。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我们在对农行下段改革的动因进行分析时也不可例外,既要看清上述三个促动因素,也要看到已存在的对下段改革能起动力作用的能动因素,亦即要看到农业银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希望所在。目前,农业银行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把农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改革搞了十多年,搞过企业化管理,也搞过承包制试点,但从来没有清楚地描绘出农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现在的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改革的目标已经清楚,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已经具备。首先,一分一脱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农业银行一心一意办商业银行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基本实行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这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是超前的。其次,经过近两年来的适应性调整,农业银行已积累了一些向商业银行转化的经验。如总行提出了“优化乡镇、巩固县市、开拓城市”的区域市场定位方向,确定了“经营稳健、管理严谨、实力雄厚和效益良好”的国有商业银行奋斗目标,推行了发展“双优”信贷客户、实施集约经营的发展战略等等。从我省农行来看,探索确立了“突出效益目标,调整经营战略,转换经营机制,探索运作手段,坚持依法治行,支持地方经济”的向商业银行转轨的指导思想,探索实施了经营区域、经营层次、经营方式等三大战略调整,探索推进了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等。1997年业务经营尽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但从治本的角度来考察,也出现了一些好的势头:尽管亏损增大,但利息收入的真实性却得到提高;尽管存款增速变慢,但存款增长的质量、效益提高了,而且基本消化了累积多年的高息存款;尽管贷款质量下滑,但贷款增量膨胀性扩张的势头得到了控制,特别是笼子外贷款得到了遏制;尽管资金全面紧缺,但系统内资金秩序基本理顺了,多头开户、违规融资、体外循环的问题得到了治理。第三,全行上下已具有强烈的改革愿望,对推进商业化改革已形成共识,为深化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如全行商业化经营的大气候正在形成;规范经营、依规合法经营的大气候正在形成;从严治行、加强内控的大气候正在形成等。同时,经过内外改革的实践比较,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改革承受能力也在提高。第四,农业银行已积累了比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无论是负债,还是资产,存量结构调整的回旋余地都比较大。第五,农业银行改革的外部环境也日渐趋好。从宏观经济形势来看,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势头和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将为农业银行的发展提供越来越多的商业机会;我国的市场发育开始走向成熟,政府职能的转换。国家宏观调控方式的改善和能力的增强,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和农业基础地位的加强,都将使农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日渐趋好。这些不可多得的能动因素,也是驱使我们下阶段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办法,不断把农行各种改革与发展的希望变成现实的基本动因。
二、深化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重点选择
目前农业银行经营困境的出现,既是专业银行体制弊端的延续与惯性,又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弊端作用于银行、社会改革成本转嫁于银行的综合反映,也是我们内部经营管理不善的结果。其中有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牵涉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并非一家银行独立可为,全部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同步进行。这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体制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问题,也是我国能否办好国有商业银行的决定性因素。可以断言,现实国有银行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最终要走股份制、公司化之路,但由于外部条件的限制,农业银行改革近期内还不能较直接地涉及产权制度等方面根本性体制改革,只能在现行国有独资的产权制度条件下设计可行的调整式改革方案,对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渐进、有序的改革。因此,我们认为农业银行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抓住内部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重大和关键问题,针对影响农行发展的突出薄弱环节、重点加以突破性地解决。
(一)改革经营管理体制。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影响效率。后三年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突破口应选在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上。
1.改革组织体系。在1997年对县(市)支行和城区支行内部职能部门进行调整改革的基础上,后三年组织体系改革要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对城区支行级机构进行重新整合,将城区支行与城区支行级办事处进行适当合并。二是优化网点布局。适应商业化改革取向,按照收缩性调整与发展性调整并举的原则,对城乡营业网点进行根本性调整,努力实现网点设置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变,形成全局合理、规模经营、运转高效、精简统一的机构网点。 对连续三年经营亏损、 存款余额在1000万元(山区在800万元)以下的农村营业所要坚决撤并, 对存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农村储蓄所一律撤销,业务归并到营业所, 存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乡镇储蓄所继续保留,对存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下或者存款余额虽然达到500万元以上,但离农行其他经营网点邻近, 重复设置的城区储蓄所要果断进行撤并。三是转换组织功能。县(市)支行要以业务经营为主体,成为全行的经营基础,营业所作为支行经营的补充,并要适应调整其经营功能,主要以组织存款、盘活旧贷、办理代理业务和结算业务、经营小额贷款(以存贷挂钩为主的小额质押代款)。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允许营业所办理一定比例的小额质押贷款既是分散信用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的需要,又是增强营业所经营活力和竞争力,巩固开拓农村金融市场的需要。
2.改革资金计划体制。一是建立管理全部营运资金的大计划管理体制。年初由省分行制定出全部营运资金的管理计划,资金来源包括存款、收上年拆出资金、压缩非营运资金占用、收回到期项目资金等,资金运用包括贷款、还上级借款和同业借款、清算汇差、上存省分行资金等。二是建立表外业务计划管理机制,把承兑汇票、信用证、信用担保等表外业务纳入计划管理的笼子。三是加大资金调控力度,对城区支行在全面落实资金帐户集中管理的前提下,当年存款资金实行金额控制,所组织的资金全部集中地、市、州分行,所需资金由地、市、州分行根据情况审批下拨。对农村县(市)支行。当年新增存款资金在剔除其缴存人行存款准备金和发放部分小额质押贷款后,实行比例控制。四是完善“以存定贷、效益挂钩”为核心内容的贷款规模配置办法。对年度信贷规模的配置,年初只下达地市50%,省分行留50%作为效益规模,年中凡地市行向省分行申请增加规模的,省分行在增加规模的同时,按一定比例增加其增盈或减亏计划;对年中鼓肚子的规模配置,对凡是要求年中规模鼓肚子的行,省分行按鼓肚子的时间段相应调整其财务计划,并严格限定期限;加大对规模管理的监控力度,超规模的一律同额扣收其营运资金。五是继续实行二级准备金和上存资金制度,加强省分行对全系统资金的统筹功能。
3.改革信贷管理体制。信贷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建立起有利于风险管理,信贷出现风险损失有人负责承担,国有资产能够实现安全增值的信贷责任体制。一是真正实行审贷分离,并逐步做到部门、岗位制约。二是完善贷款管理委员会制度,并明确界定贷款管理委员会成员在贷款管理中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三是建立基层营业所质押贷款月报帐制度。每月初,基层营业所必须在核定的限额内,凭借据、质押权证、贷款帐到支行报帐,支行信贷部要经常突击检查基层营业所质押贷款的管理、发放和收回情况。四是试行贷款发放、管理、收回的个人责任制。增量贷款要按照审批权限和发放的各个环节,把贷款风险责任划分到人,实行贷款损失个人赔偿制度。贷款一旦产生风险,不论是个人审批的贷款还是集体审批的贷款,都将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应付责任。(1)责任划分。凡违章、 逆程序发放的违规经营贷款及以权谋私发放的个人责任贷款实行终身责任制,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凡按程序审批发放的贷款,实行有限责任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划分如下:凡信贷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审批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决策者(审批人)为第二责任人;凡决策者不采纳信贷员的正确意见,作出错误决策,或不经信贷员调查,直接审批贷款造成损失的,决策者负全部责任;贷款发放后,因信贷员检查监督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造成贷款损失的,信贷员负全部责任;因决策人对信贷员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者措施不力,造成贷款损失的,决策者负全部责任。(2)责任人应负的责任。 新增贷款造成损失,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经济和行政的责任,直至贷款收回为止,即摘“帽子”(停职、撤职)、让“位子”(下岗)、收“票子”(停薪、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论处,决不能再搞下不为例。但有三种情况例外,一是贷款损失在其计提呆帐准备金比例以内的;二是国家政策重大调整的;三是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和非常事故的。
4.改革财务分配体制。一是启动分配杠杆,建立以利润和与费用、工资总额与经营效益挂钩为基础的财务及分配制度。其运作方式是:彻底改变在费用指标和工资总额分配上的“基数法”(按历年特别是上年实际基数分配)“人头法”(按职工人员基数分配),改革利费脱节、工效脱钩的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一定六挂”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即定利润(亏损)指标,与费用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信贷规模比例分配、基本建设投资、评选劳模、领导班子成员奖惩(如工资晋级、提干、奖金与罚款等)挂钩。 二是改革财务核算体制。 对经营亏损1000万元以上的县(市)支行,其财务体制由相对独立核算改为费用报帐制,由二级分行审批管理。三是对盈亏分配实行区别政策。凡盈利行,其盈利资金不上划,留用一年;凡亏损控制在计划以内的行,亏损由上级行弥补;凡超计划亏损的行,其亏损资金一律自挂。四是推行绩效工资制。在科学设置机构和进行“三定”(定岗、定责、定员)的基础上,制定经营目标、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资总额及联系业务量计酬考核办法。在收入分配上采取“任务到岗、职责到人、绩效挂钩、量化考核、奖惩兑现”的办法来拉开分配档次,上不封顶,下保基数(基本生活费。)
5.改革劳动人事制度。第一,改领导干部聘用制为委托授权制,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随时可以收回授权,解除委托关系。第二,大力推行减人增效战略。采用四种途径减人增效:一是对年满五十岁以上或工龄三十年以上、身体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实行内部退休;二是对未转制代办员、临时工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一部分,其余坚决清退;三是对在职职工实行资格考试后竞争上岗,对资格考试不合格或竞争落岗者一律下岗,分两个渠道分流,即实行“三联计酬”(即联系收存款、收旧贷、收贷款利息计付个人报酬)或者内部待业只发生活费;四是对违规经营贷款的或其他个人责任贷款的责任人实行下岗清收。第三,新进人员实行招聘制。对干部职工实行新老划断,从明年起,新增人员一律经过人才交流中心实行招聘制,同时,创造条件,建立内部人才模拟市场,促进人才流动,增强农行劳动就业岗位的流动性和挑战性。
(二)调整经营策略。从整体上讲,在经济转型过渡期,农业银行应走谨慎经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路子,采取负债增效、控贷增效、盘活增效、减人增效、并点(撤并网点)增效、还款(还借款、还拆借、清汇差)增效、压非(压缩非生息资产)增效、增收增效、节支增效的总策略。
1.调整存款策略。总的改革要求是:增加存款必须带来实实在在的头寸,增加存款必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财务效益,增量存款必须能够实实在在地平衡信贷收支。具体策略有:①机制推进策略:即进一步全面落实和推进资金内部计价制;②市场创新策略:即强化存款市场的宣传,抓好存款品种的创新;③联动揽存策略:即实行存贷联动(存款业务与贷款业务挂钩)、存代联动(存款业务与代理业务挂钩)、存卡联动(存款业务与信用卡业务挂钩)、存汇联动(存款业务与汇款业务挂钩);④区位、层次重点策略,即城市抓“双大”(即大系统户、大企业户)、集镇抓“双百”(每个储蓄所联系100个个体工商大户、 每个储蓄员联系100个储蓄户)、农村抓“双收”(即农副产品收购存款、 劳务收入存款),全行抓“双代”(即代收代付业务)。
2.调整贷款策略。今后三年里,农行要严格把紧增量,每年按新增存款30%的比例增加贷款;要严格界定放贷资金来源,发放贷款只能用组织的存款,占汇差不能放款,向上级行借款不能放款,超基准利率存款不能放款;要调整贷款投向,实行“抓大活小”的经营策略,在大力培植“双优”基本客户的同时,适当扩大小额质押贷款和产业链条中的大农户贷款,压缩对无市场、无资产的一般性企业的和逃债欠息、不讲信用的企业贷款。
3.调整资产配置营运策略。主要是下大力压缩非营运资产占用(每年下计划);适当扩大国债、金融债券占款;利用持有票据,扩大在人行的贴现业务;在控制风险和规模的前提下,开办承兑汇票业务。
(三)完善内控机制。农行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整体稳健,即确保农行经营的整体稳健;合规合法,即保证农行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政令畅通,即确保总分行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指令能够贯彻到底,并付储实施,取得成效;案件防范,即确保农行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发生大的案件,避免和减少各种风险损失。加强内控机制,要坚持三条基本准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业务环节的自我控制为基础;坚持以纪律为保障。一是全面推行规范经营与规范化管理。重点是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调整部门设置和岗位设置,严格重要专业和岗工职工任职资格审查等。二是构筑和完善以业务操作岗位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自我控制为基础,以审计监督部门对业务经营和管理各个部门和环节的常规稽核监督为关键,以纪检监察、保卫部门为后续保障的“三道防线”。在业务操作环节的自控机制上,要牢牢把握岗位分离、程序制约、授权限制等三大关口;在业务部门的自身检查、监督上,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业务自律责任制;在审计监督上,改进审计方式,以序时常规审计为主,采用在岗位审计与离岗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无时不审、无处不审、无人不审”的工作方针,将业务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纪检监察保卫部门的再监督控制上,通过对造成事实风险责任人的立案查处,达到惩一儆百的目的,把好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线。三是加大从严治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内部违规、越权、逆程序操作的处罚办法,并严格执纪,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违纪必处。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和“三防一保”工作力度。
三、深化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注意事项
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要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并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成本,必须在改革中注意以下事项:
1.要注意整体联动。作为一级法人体制的全国性大商业银行,上下之间的关联度很强,要想取得改革的成功必须实行整体联动。因此,在下段改革中,要彻底摒弃过去那种上改下不改或下改上不改的错误做法,尤其是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等方面的改革时,一定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方案、统一行动,以促使系统改革能够有成效地推进。
2.要注意分类指导。全国地域很大,分行与分行之间、支行与支行之间差距也很大,外部条件和内部管理水平都有很大差异,所以从不同区域的同级行来讲,推进改革应有快有慢。所以,应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政策,适度控制不同区域行的改革节奏,因行制宜地推进改革进程。
3.要注意循序渐进。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个渐进过程,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在下段改革中,要切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而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分解整体目标为阶段性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分阶段地推进改革。
4.要注意内外协调。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虽然主要是银行内部经营运作机制的改革,但是能否顺利推进,同样受制于外部环境的约束。既不能过分强调外部环境而忽视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又不能忽视外部环境而强制推行环境条件不具备的改革措施。否则,将会变形走样,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下段改革中对各时段各种改革和发展目标的确定时,一定要切合各行实际,各级行都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经营现状,并积极争取上级行和国家有关部门对自身各时段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合理认同,确保实现各项目标能与外部环境和自身情况相对称、相协调。
5.要注意争取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国家将在政策上给予农业银行必要的扶持。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还没有一条实质性政策出台。建议总行加大工作汇报力度,争取扶持政策尽快出台:一是呆帐核销政策。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农行呆帐贷款包袱很重。国家财政对特定政策环境下形成的特殊信用,应从实际出发,适当提高呆帐准备金计提标准,核定基数,确定期限,用呆帐准备金予以核销,或给予专项补贴的办法,冲销“泡沫资产”。二是税收减免和亏损补贴政策。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应对农行给予“有限期”的减免税政策。对因农发行分设后手续费减少、信用社“两金”划走减收等因素给农行造成的经营亏损给予弥补,以使其能够“休养生息”。三是准备金优惠政策。中央银行应适应降低农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并适当提高准备金存款利率。四是再贷款支持政策。鉴于农村筹资效率低、资金需要量大的状况和农行仍然承担大量“准政策性”资金供给任务的客观现实,人民银行应给予其再贷款支持。五是人员调剂政策。鉴于农行家大口阔,而农发行却人员不足的现实矛盾,建议由人民银行出面组织两行之间的人员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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