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有关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科技论文,体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文章提出了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并从农业科研系统深化改革、调整机构、分流人才等方面作了探讨。
关键词:体制改革调整机构分流人才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农业科研体制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制的改革。10年多来,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遵照“依靠、面向、攀高峰”的方针,在改革拨款制度、科技开发以及调整科研方向任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由于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相对较为艰难,因而农业科研体制改革进展不快。据1993年底统计,全国地区以上农牧渔业科研机构1142个,职工12.3万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5.9万人,占48.4%;具有中级职称或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3.9万,占职工总数的32.2%;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7.4万人,其中科技管理人员占16.8%,课题活动人员占51.5%,科技服务人员占31.7%。全国农业科研机构,政府拨款10.66亿元,其中事业费占58.7%。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约是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指导思想上的偏差或误区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解放思想贯串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调整结构、分流人才,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新型的农业科技体制;从而促进农业科学研究,提高农业科研水平,加速农业科技进步,实现《决定》既定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大有文章可做。
1深化农业科研系统改革,走出误区,加快发展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农业科研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陷入误区,往往使改革走弯路。归纳起来,指导思想上有四个误区。
1.1误区之一:赶鸭子上架
把农业科研单位与工交、建材、能源等科研院所等同起来,用一般科技的市场效益要求农业科研单位,认为农业科技成果全部可以进入市场实现商品化、产业化,会赚到钱,可以收回科研投资。从这一概念出发,认为政府应逐步减少农业科研事业费的支出,农业科研单位可以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并不真正懂得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且是弱质产业。农业科研工作具有周期长、风险大、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大,而自身直接经济效益小的特点;许多科研成果推广后,对保证农产品的国需民用产生重大作用,得益的是国家和人民,而农民本身得益不大。即使有些农民从中得益致富,但给科研单位的回报却很少或没有。这与我国的国情以及现行政策密切相关。
1.2误区之二:作茧自缚
偏面强调农业科研的“个性”即特殊性而忽略了科研工作的“共性”即共同规律,认为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进入市场,就是有的科技成果想商品化、产业化,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难以办成。这种观点没有摆脱科研—论文—得奖与经济建设不相干的老路,是有害的。如不扭转,躺在计划经济的独木桥上,守着“第一生产力”左顾右盼,要求国家包揽农业科研单位的一切,那无疑是作茧自缚。如果偏面强调农业科研的自身规律,不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注重成果应用和社会、生态、经济效益,那么,就会偏离正确的航向,把农业科研向学院式研究上引。
1.3误区之三:一孔之见
在调整科研结构时,不能正确地给自己定向定位,有的关起门来称老大,要国家全部稳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还有的认为我国农业科研整体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难以缩短,赶不上人家,不如全盘引进、照搬照抄,用不着费那么大劲搞调整。前者的态度是“夜郎自大”,后者为“妄自菲薄”,都是调整结构、分流人才的思想障碍。能不能给自己以正确的定向定位,关键要把自己的研究所、室放到国际国内的大系统,大环境中去衡量,并在与农有关的科研机构协作中和与国际农业科技接轨中,分析自己的优势和强项以及劣势和不足,增强竞争意识,才能定好位。
1.4误区之四:喧宾夺主
在分流人才搞科技开发创收时,认为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开发投资多、风险大、周期长、见效慢,不如搞第三产业来得快,故积极开拓与农业科技无关的三产,拆墙开店,全民经商,公司热再度掀起,而技术含量高的农业科技成果开发不敢问津。其结果,科技开发成了无源之水,赚钱的项目不多,赔钱项目支付的学费却不少。搞农业科技开发,要稳定发展“四技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服务),重点开拓科技产业;至于第三产业,要本着市场需求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决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本末倒置。不然,科技开发就失去其本身的意义。
改革要走出误区,已刻不容缓。
2农业科研机构调整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调整好农业科研机构是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农业科研机构存在着按行政区划设置、力量分散、科研课题低水平重复等问题,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调整的目标:到本世纪末,应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按自然区划设置、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农业科研机构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业科研体系,要使民办农业科研企业得到发展,形成复盖全国的农业科研网络,适应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目前国家、省、地(市)三级农业科研机构调整到按自然区划设置,必须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方针进行。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缩手缩脚,要解决以下四种不正确的思想观点(态度),以利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2.1“存在就是合理”的观点。
我国国家级和省一级的农业科研机构早期基本上是仿照原苏联模式建立的,后来的一些农业科研机构也是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立的,这些机构曾创造过辉煌的业绩。但是,科研单位结构上的“大而全”、“小而全”以及科研设备落后、专业设置陈旧等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床异梦。因此,农业科研机构的调整设置已迫在眉睫,不能再回避了。如果认为老祖宗留下来的只能继承,不能改革发展;认为客观存在就是合理的话,那未免有点形而上学了。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科研机构都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建设作相应适当的调整,我国也不例外。
2.2“自生自灭”的观点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有的农业科研机构,只要在经费投入上逐渐减少,就可使其自生自灭,调整的任务也就迎刃而解。这种做法虽简单,但并非上策。调整农业科研机构不是简单的撤并或另起炉灶,而是通过调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农业科技体制。因此,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即通过调查研究,制订总的计划,加以积极引导,使调整的目标逐步实现。反之,一旦伤了元气,是好几年也缓不过来的,农业科研水平也无法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系统曾一度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我们不希望在农业科研系统中重演。
2.3徘徊犹豫、等待观望的态度
这部分同志往往是无穷的忧虑,他们等上级部门现成的如何改革的红头文件,等兄弟单位创造了好经验再去学;至于他们自己不想动脑筋,更不想得罪人,这种态度不可取。科研单位调整内部结构,分流人员要靠自己去办,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如果内部结构都调整不好,怎么能够给自己定向定位呢?又怎么能参加全局性的调整、参与“九五”、迎接21世纪的挑战呢?
2.4“等条件成熟后再调整”的观点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农业科研机构的调整要等其外部、内部条件具备后再调整。这种态度也不可取。事实上,改革的内外部条件越来越好,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很明确。只要我们决心办好这件事,即使有些条件还欠缺些,也能创造条件去完成的。反之,没有信心去调整,再好的条件和机遇出现在面前,也会熟视无睹,束手无策的。
我们必须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搞好农业科研机构的调整,方能在本世纪末建立起新的科研体系。
3调整结构分流人才要抓住关键问题
调整农业科研系统结构,分流人才,是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目的在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我国农业科研系统在职专业技术干部不足6万人,相对9亿农民来说,其比例和绝对数均不算高;而工人占农业科研系统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尤其是后勤服务人员占的比例大。因此,在调整结构,分流人才工作中,笔者以为,须考虑以下6个问题。
3.1强强联合
不仅要加强农业科研机构内部各学科,专业的联合,而且要搞好与农有关的科研单位的联合,承担大项目,迎接大挑战;对不适应我国农业(或当地农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陈旧专业、学科,要关停并转,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撤并的撤并,不能优柔寡断。只有大联合,才能出大成果,出高水平。
3.2建立精干的科研、开发、管理三支队伍
稳住一头,要向建立科学的科研院所管理制度挺进,要固定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把“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科研机制建立起来。放开一片,要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向现代企业化制度要效益。科研管理人员,要培养多面手,这样做可以充实加强第一线科研、开发队伍的力量,培养人才。
3.3正确认识市场
对于农业科技进步,既要以市场为导向,又不被市场有时的假象所迷惑,要导向市场。农业始终是战略产业,粮食始终是战略物资,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农业最终要靠科技来解决。对此,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
3.4妥善安排好没有课题又无力从事科技开发的人员
要发挥他们特长,鼓励并组织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把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组装配套,使农业科研成果迅速转变成为生产力,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3.5进一步改革后勤服务工作
管理和服务职能要分开,凡能面向社会的,要大胆的向市场要效益;限于条件难以做到的,也要在内部实行严格的企业化管理,提高为科研服务的质量。后勤服务部门编制应逐步缩小;或列入企业编制,实行两种管理机制。
3.6解决农业技术工不足问题
从事大田劳作的农业技术工人,随着老职工的逐步退休后继乏人。农作物育种,栽培试验任务又不能中断,从长远计,可向农村招收有一定文化,又有劳动技能的合同制农民轮换工,劳动部门应予支持,并制订有关实施条例,这样也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