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下的法治思考
沈长贵
江苏鼎盛湖律师事务所,江苏 盐城 224000
摘 要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造福沿线各国人民的伟大工程,但与此同时中国企业也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应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就目前的形式来看,尽管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重视法务管理工作,在企业内提前进行法务战略布局,但是仍然不可避免地将面临在不同社会制度下、不同市场环境中的新风险、新挑战。所以作为企业和法律工作者应该看到相应的法律风险,并且寻求路径去努力应对。
关键词 :一带一路;风险防控;法律
一、“一带一路”法律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法律环境的制约
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家有几十个,这六十多个国家中,只有极少数是发达国家,其余的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本身的法律体系以及具体的法律法规等各方面都不尽相同。由于各国的法律体系不一样,就会造成矛盾冲突。此外,立法不完备、执法不公正等多方面的原因对我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政策等都对“一带一路”自由贸易体系建设造成了巨大阻碍。
(二)贸易保护主义的存在
贸易保护主义现象的存在也是影响中国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限制进口方面来说,主要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即关税壁垒措施。或者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即非关税壁垒措施。不少国家采取这样的措施来保护本国商业。其次,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不慎,在没有调查清楚企业背景和履约能力时就盲目签约,导致我国企业在境外遭受严重损失。我国企业在境外维权意识不强,经营行为存在漏洞,防控机制不健全,很容易让境外企业有机可乘,竞争者和第三方的不法行为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二、“一带一路”下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地位十分重要,所以在制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每一个细节都要推敲。一旦忽视其中某个细节,就会造成大额经济损失。签约、履约的主体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能力履行条约;代表外商签约的个人是否有合法授权;外商的公司章程、商业信誉如何;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矛盾,转移风险的内容;价格汇率、交付时间等都是应该考虑的问题。所以国内企业如何避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陷入对方的陷阱显得尤为重要。
提出了一种较为高效的遮挡人脸判别方法,应用了基于深度学习[9]的快速目标检测模型-YOLO[10](You Only Look Once)模型,YOLO是基于一个单独的端到端网络,将目标检测作为一个回归问题来求解,从原始图像的输入到物体位置和类别的输出,运用了回归方法与卷积神经网络(CNN)[11]代替了传统目标检测的滑动窗口与手工设计特征的方法进行特征提取,这类特征提取方法不仅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并且快速的YOLO目标检测速率能达到155fps,要快于现有的目标检测方法。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商标权被侵占的法律风险,主要涉及外国企业抢注我国企业商标,主要是我国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品牌或商标;专利权被侵犯的法律风险,著作权被侵犯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商业利用策略缺失或不健全的法律风险;同时我国企业还存在着被外国企业恶意诉讼的法律风险。我国企业在过去的对外投资贸易中,因为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而导致的自身权益的损害屡见不鲜。
要提高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并且要加强对于产品知识产权的管理。要深入了解当地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学习相关的国际公约,要针对具体国家的具体制度对境外企业知识产权调整企业的战略,避免自己的知识产权遭他人侵犯。
(三)税收政策的法律风险
此外,良好的沟通能力也十分重要。我国涉外律师中只有少量律师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和人交流,而且涉外法律事务中会涉及更多的专有名词,其难度更大,更不用说其他语种或是一些小语种进行法律服务。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60多个,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政策都不尽相同,有些国家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由于对东道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导致投资失败成为直接投资风险中的最主要风险类型。因此,企业必须提前了解投资所在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外资准入制度、反垄断的审查标准,避开法律雷区。
(四)环境保护的法律风险
在投资阶段,海外项目决策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由专业人士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的风险评估报告,为企业并购策略提供有利参考。事前防范能够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与事后救济相比,这样的事前防范具有成本低,防范效果好的优点。在运营阶段,要及时长效的对海外的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且不断完善评估方法,使得评估变得更加有意义。并且能够行之有效的发现问题,及时规避。
涉外法律事务的复杂性与专业性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要求律师必须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完善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外国企业的管理模式,足够了解该国的管理模式,并能够依据法律提出合理化建议,尤其是法律风险的防控方面。我国律师大多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才出现,在企业运行中只起到辅助作用,大多数企业不让律师参与核心决策,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只能在事后补救,而不能事前防范。
三、“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
(一)培养企业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国际环境复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战乱、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投资资产可能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损毁、灭失而造成纳税风险。同时境外投资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有所偏向,对有些项目和领域的税收提高征收标准,有时候还会制约境外企业的发展,这个对于我国企业的境外发展也是起到了一定限制。总之,彻底了解东道主国家税收政策,做到知己知彼,才能获得企业长远发展,否则将会面对“走出去”却“走不下去”的尴尬局面。
现代认知心理学家说过:一幅形象的画面,一组动听的音乐,一段动态的场景都可以诱发认知内驱力,使人对自己的认知对象产生强烈的热情。而交互式电子白板做到了,它通过画面、音乐等场景,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它不单单是颠覆了传统教学模式,还给我们的语文课堂注入了一泓活水,让我们的课堂不再枯燥,不再呆板,而让我们的课堂变得生动活力而有趣。这里除了极大地解放了教师,同时也给学生带来了很多学习的乐趣。当然,万事过犹不及,凡事总要把握个度才好。所以作为新教师,我们不能太过于依赖电子白板,要充分运用,好好引入电子白板这一泓活水,而不至于过度地利用,这样才能让我们的教育更富现代化,更具魅力。
(二)建立境外投资风险管控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
要在广泛收集资料和排查风险点的同时,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和企业的业务人员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我们在参与“一带一路”走出国门的基础上,尤其是处理在跨国并购的问题上要关注信息风险。我们必须深入进行法律服务,要注重对相关法律环境和法律政策的了解和认识。
资本、商品的频繁流动使得各国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环境的脆弱性和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现代工业和科技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而这些破坏不再仅仅局限于国内。由于企业的跨国发展,河流污染、危险废弃物的跨国转移、原油泄漏等问题层出不穷,跨国环境侵权案件频繁发生。许多跨国公司利用发展中国家优惠的资本、能源、廉价劳动力和宽松的环境保护政策,将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化工领域在海外设立机构。
(三)加强法律人才服务机制,培养对外法律人才
为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立法上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企业要规范自身行为,遵守所在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法律,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职责,减少与他国的矛盾纠纷。同时,也要防范其他国家在我国境内的环境侵权行为。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要防范其对于本省污染的升级以及对外国污染行为的防治。
其次,企业要遵守东道主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避免不诚信、违法违规操作、恶性竞争等行为,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支撑保障作用。我们的企业在其他国家时要尊重他们的民族文化并且也要搞好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坚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我国企业到境外投资,不仅要熟悉掌握我国税收政策,还要了解投资国的税法,哪一方面不了解都会造成税收风险。
空的罐头瓶也能派上多种用途,倒满井水可以装进蝌蚪、小鱼、泥鳅来欣赏;装两个公蟋蟀,观看它们捉对厮杀;内装小蜡烛,提着可以当灯笼玩。
死亡话题亲子谈话量表(Parental Disclosure with Children about Afterlife Scale,PDCA量表)(Misailidi & Kornilaki,2015)旨在测量在亲子谈话中,家长跟孩子谈及死亡话题时的用词倾向。共包含8个条目,采用5点Likert式评分,得分越高,说明被试使用相关词汇的频次越高。
(四)重视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维护自身权利
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国家发生摩擦,必须通过合理的机制解决这些矛盾。但一直以来,中国仲裁机构的影响力还有待提高。面对国际贸易纠纷,中国政府和企业一方面要积极利用政治机制在内的诸多手段和方式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另一方面也要学会运用其他方式如第三方组织等解决国家贸易摩擦问题。
很多国家制度比较复杂,不受国际上一些第三方组织的制约,一旦出现问题,国内企业将会面临风险。所以在事前建立好争端解决机制,是保护企业自身最有利的方式。
需要提到的是,这些方法和策略并不具有规定性,在讲读实践中可以有选择地采用、整合、调整,根据需要进行补充、生发、拓展和创新。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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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 920.0;F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7-0133-02
作者简介 :沈长贵(1973-),男,汉族,江苏盐城人,本科,任职于江苏鼎盛湖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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