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普遍覆盖:全民医疗保险面临的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医疗保险论文,全民论文,走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镇居民人口在未来的两年一定会突破6亿,有可能在2011年达到7亿。2007年,城镇地区的就业人口为2.93亿,未来有可能会在3.5-4.0亿之间。因此,分别面向就业人口和非工作人群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均面临着拓展覆盖面的严峻挑战。要在3年内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90%的覆盖率,恐怕要各级政府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
城镇地区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难点之一在于城镇居民医保。同新农合起步初期的情形不一样,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在各地实施初期的提升速度很快。根据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评估的结果,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率在2007年为35.8%,2008年达到54.7%,但之后能否保持这样的提升速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尽管城镇居民的保险意识或许会比农村居民强一些,但是自愿性医疗保险中固有的“逆向选择”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初期,那些身体健康已经出了问题的居民以及老年人一定会踊跃参保,贫困人群由于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而自动参加了医保,学生尽管面临商业医疗保险的竞争由于组织性强还是比较容易纳入医保,健康状况一般的居民也会选择参加医保。
然而,当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已经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覆盖率的主要工作对象很有可能就是自我感觉身体健康的人群,而他们的参保问题正是“逆向选择”的问题所在。当然,城镇居民医保是否应该始终维持自愿性参保的原则不变,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但在可预期的未来,自愿参保原则恐怕不会发生改变。在此前提下,城镇居民医保面临着提高吸引力、保持可持续性发展的巨大挑战。提高吸引力的途径有二,其一是政府提高参保补贴水平,推进筹资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保障水平;其二是医保经办机构提高效率,改善服务,为参保者购买好医药服务。
相对来说,城镇职工医保的巩固和提高恐怕更为艰难。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较少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如下两种类型的单位:第一,破产、关闭以及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第二,民营企业,其中包括国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含合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一部分民营企业的就业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新医改方案的三年实施计划,即《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已经明确,“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排斥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财政对困难度取得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偿。”有了财政支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至于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的就业人员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主要是这些单位的雇主逃避参保义务的问题。当然,在实施社会保险的国家,雇主逃避参加社会保险义务的情形并不鲜见。在中国,这样的情形发生,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妥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开始实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要强化雇主履行劳动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问题在于,这项法律的颁布引起了大量争议,而争议点之一就是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落实是否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在争议声中,这项法律的实施难免在很多地方打了折扣。
因此,推进全民医保的实现,任重而道远,其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城镇职工医保的巩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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