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小商业企业的国有与私营形式_商业论文

浅析中小商业企业的国有与私营形式_商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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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这在我国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验证。但是也不能否认,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迅速转轨、所有制形式从单一化向多元化方向过渡的进程中,部分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却显得无能为力,其中有些甚至出现严重亏损,近于资不低债的境地。近几年来,全国绝大部分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为加速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步伐,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诸如利润承包、班组部分承包、企业拍卖、国有转为私营等,但效果仍不尽人意。国有民营形式的出现,似乎为我们展现出了一丝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未来发展的曙光。

一、国有民营的界定

一般来说,一种组织经营形式的建立都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国有民营”形式的出现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国有资产经营形式。由于这种经营形式是相对于“国有国营”形式提出来的,因此,它包含着两种涵义。从广义上说,除国有国营和私营企业以外,凡是国有企业由个人经营管理的形式(包括国家参股、联营和利润承包等)都应当属于“国有民营”的范畴。这种界定显然不能准确地表达国有民营的内涵。从狭义上说,国有民营形式应独立于我国目前采用的承包制、股份制等形式。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内涵和外延加以准确地界定,以避免概念上的混乱及其在实践中的不利影响。

目前,商业理论界对国有民营的内涵尚无确切的界定,但在实践中其总体框架已经形成,主要有以下几点:(1)企业最终所有权不变,即国家和企业财产属于国家和企业所有;(2)将固定资产包括门店、场地、柜台及其他必要的经营设施承包或租赁给职工个人经营,实现国家和原企业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3)企业不向经营者提供流动资金,并抽回原有流动资金;(4)承包者定期上缴定额利润或承包费;(5)承包后的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形式;(6)企业不再负责承包者任何福利;(7)职工的身份不变,即承包者仍属于本企业的职工。

综合以上七点,我们可以看出“国有民营”形式与其他形式的不同点:所有制不变,有别于私营企业;承包给企业职工经营,有别于租赁形式;收回流动资金,有别于企业内部的利润承包;按期上缴包干费,有别于股份制。因此,所谓“国有民营”形式应该是指,在国家和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前提下,将其部分资产承包给本企业职工个人经营,并在职工中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理工资福利的经营形式。从表面上看,这种形式的出现,似乎有些不合逻辑,但是,从我国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实践看,却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有民营”形式产生的必然性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有条件的,都必然有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国有民营”形式的出现,正是由于它适应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一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营方式被屏弃,一大批新型的经营方式脱颖而出。可以说,国有民营形式的出现,是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的必然产物。

1.它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的内部新的运行机制创造了条件。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企业要想占领市场,必须建立与之发展相适应的竞争机制,而建立一种既科学又完善的竞争机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它必然要打破传统的旧体系,对企业内部各个要素进行重组,发挥其组织系统的最佳效用。“国有民营”形式在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的目的是要使它们彻底地摆脱原有旧体制的束缚,建立起一个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的新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形式不但有助于迅速扭亏为盈,而且还为企业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

2.它顺应了国有商业企业从垄断经营到自由经营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一统天下的旧格局被打破,私营企业异军突起,与国有商业形成对垒之势。以1992年的数字与1978年数字相比,私营商业的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了1077倍,机构网点数量增长了669倍,从业人员数量增长70.9倍。私营商业以其规模小、灵活性强、市场信息快、进货渠道多和流通环节少等优势将存在多种弊端而又不可能一下子改变的国有中小型商业推向低谷。国有商业企业只有建立与私营企业相一致的竞争机制,在人员素质、经营方式、服务态度、资金利用和利益分配等方面赶上私营企业,其作用才能真正地发挥出来。而国有民营形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

3.它顺应了世界经济改革的方向。从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掀起的民营潮,到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非国有化,都是在改革本国经济存在的弊端,以最快速度发展经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上百个国家进行民营化改革才有了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腾飞。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领域里的改革,首先是从民营化开始的,虽然还存在很多障碍,但它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我国经济改革15年,经历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曲折发展过程。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体制,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走国有民营的发展道路乃是建立新体制的重要一环。

国内外经济发展进程表明,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形式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将对我国商业体制改革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国有民营形式实施程序及其基本模式

国有民营形式在我国中小型商业企业实施以来,已经初见成效。从维坊小型商业门店的租赁到锦州果品公司实行的国有私营以及全国部分中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形式的效果看,其经济效益是十分喜人的。据河南省商业系统统计,目前全省小型企业中实行国有民营的有2167家,大中型企业中引入个体经营机制的也有100多家。其经济效益普遍增长,职工收入相应增加。这不仅证明了国有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形式的必要性,而且还对推广国有民营形式提供了宝贵的方法和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在企业最终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四自”一包、两定、一抵押、五统一的方案。在企业性质不变、职工身份不变、行政党团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企业缩小经营规模,由职工个人对商店柜台或商店承包经营,实现了商品进、销、存一系列活动的一元化;职工在经营活动中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理工资福利的责任化;确定承包期限和承包利润或定额效益指标的合同化;职工预交风险金的约束化和宏观管理的一体化(企业对职工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活动、统一纳税、统一服务、统一监督)的目标。

2.坚持三兼顾的原则,落实民营方案。企业在推行国有民营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即在收益分配上要体现交足国家的、留够企业的、剩余全是职工自己的原则;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有步骤地落实承包方案。一般采取以下步骤:(1)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这是实行国有民营形式的第一步,同时也是一个复杂过程,要经过同各方协商、讨论、草拟方案、大会通报、反馈意见、最后定案等过程。(2)洽谈承包条件,这是企业负责人与职工相互协商的过程。有确定承包期限、承包费、选择承包人和承包方式等内容。(3)建立制约机制,双方以签约的形式各自履行所签条款的职责和义务。

3.坚持职工自我发展的原则。企业不向职工提供流动资金并抽回原有流动资金,把过去由企业承担的风险变为职工各自承担;企业将原来的库存商品按自愿原则卖给职工,并一次性或分期分批收回资金,逾期不能收回或长期占用资金的,则按时计算,加收利息。浙江宁海县五交化公司在这方面作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定,他们根据零售商店三年平均利润加上升幅度,加修理费、折旧费、统筹资金、费用性资金、水电费等6项费用确定整个商店承包基数,然后再按柜组大小位置差异、经营商品创利高低确定柜组承包基数。承包者在承包前必须上缴承包柜组商品总额20%的承包费,作为风险抵押金,逾期不缴加收1%滞纳金,连续两个月不上缴,由企业收回承包权。在未抽回商品资金期间,企业有权盘点承包人商品。商店原有库存,全部以柜组为单位,由承包者负责处理消化,所有商品资金从签订合同之日第二个月起分期在三年内全部抽回。

在国有民营形式完成以后,企业对职工的管理应在不干预职工正常经营活动的同时,还要做好职工队伍的思想工作,加强职工文化业务素质的培养,定期组织承包者学习文化业务知识,组织职工参观学习,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另外,企业还要建立职工经营活动的服务协调体系,以协调联合进货,解决在经营项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并统一负责国有财产的安全。

四、“国有民营”形式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国有民营在全国中小型商业企业的广泛实行,已成为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种重要经营形式。其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1.国有民营形式是强化企业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应当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同时并存,竞相发展,所有企业都具有不断增强活力与提高效率的内在动力与外部环境。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们一直把搞活企业作为改革的中心环节,把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作为重要目标。在实践中也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就国有商业而言,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经营机制和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因而很难适应变化万千的市场激烈竞争。实行“国有民营”,把一切经营权利归属于职工,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经营者很快就将灵活的经营方式运用于实际商业活动。实行职工内部优化组合,自愿结组,把企业内部管理分散到每个承包者和职工个人,形成承包者操心,职工向心的目的。从而较容易地解决了多年来难以解决的管理问题。

2.国有民营形式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素质。市场是企业活动的大舞台,企业经营者如何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舞台上唱好戏,关键在于经营者的素质。如果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整体素质差,就很难在市场竞争中取胜。而要他们的素质从整体上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既要学习科学管理知识,又必须在实际经营管理工作中锻炼和探索。实行国有民营以后,更多的职工成为有职有权的经营者。对于经营者来说,其决策必须要适用于市场竞争,这就为强化经营者们学习先进的科学管理知识的意识和自觉学会营销策略和促销方法创造了强制性的客观环境。

3.国有民营形式是亏损企业迅速扭亏为盈的有效手段。实行国有民营后,企业一方面可以甩掉一些历史包袱,另一方面又按时收缴承包费,从而使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和增值。鸡西市滴遁区商业系统有11户零售企业,1989年到1992年三年间商品零售总额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每年下降11%,库存商品约700万元,其中有问题的占25%,经营萧条冷落。面对这种严峻的现实,他们在食品商店和大同商店进行国有民营试点。经过半年的运行,大同商店已消灭了连续十几年的亏损,食品商店也实现了减亏3万元。由于国有民营形式能调动每一个职工的积极性,使经营额和利税迅速增加,从而使绝大多数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地扭亏为盈。也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4.国有民营形式是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的强大推动器。如果说产品质量是生产部门的生命,那么服务质量则是商业企业发展的关键。商品经营者不仅要为消费者提供适销对路的商品,而且还应为他们创造一个服务优良的环境,实现这一目标光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它必须采取有效的经济手段把职工中蕴含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而国有民营实行的激励制度,既为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了内在动力,也为它创造了外部条件;所有实行国有民营企业的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就是有力的证明。据了解,国有民营形式实行以后,企业普遍开展了送货上门、售前宣传、售后服务活动,不少门店柜组实行开架销售,办理邮购、函购、预购、定购等营销业务,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另外,职工积极钻研经商之道,学习商品知识、核算方法,研究市场行情,讲究资金管理,涌现出大批懂经营管理的小经理。

5.国有民营形式是企业内部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形式。国有民营企业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是通过调整内部组织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和强化激励动力实现的。企业通过抽回国有资金不仅避免了流动资金的长期占用,而且可以统筹安排和合理利用有限资金搞好房屋的装饰、修理和开发新的经营项目等工作;通过实行国有民营形式,企业内部人材使用也会大大增强,一些有经营能力的人员自行承包小企业,一部分服务态度好、工作能力强的职工被聘用,剩余人员向其他行业转移或待业;通过按柜台划定承包场地,每个职工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实现利润最大化,也会充分利用现有空间,增加商品花色品种,扩大经营范围,实现场地效用的最大化。

五、国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

国有民营作为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新形式在商业企业实行以后,一方面,企业内部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过去的集中统一化经营管理被分散个别经营化管理所代替,企业开始有了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企业职工经营管理自主化又决定了企业内部职工经营效益的差异性和企业内部主体结构组织的多变性。它必然使有经营能力的职工加速资本积累并寻找新的经营形式。因此,国有民营企业如何进一步发展应该是我们深入研讨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1.企业内部经营主体竞争加剧,联合经营或职工雇员化是国有民营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已经看到,国有民营企业转换机制的显著标志是企业由原来规模较大的统一经济核算单位转变为以职工个人单独核算的经营单位。这就要求职工既要具备良好的营销能力,又要有随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经营方向的应变能力。由于企业职工素质不同,经营能力有差别,因而,这种新形式的运行结果必然导致两种倾向:一是有经营能力的职工开始不满足于小规模经营,必须采取联合或兼并形式寻求发展。二是经营能力低的职工因经营不善开始退出经营活动,另找出路或变为其他承包经营者的雇员。这种变化情况在全国国有民营企业中已不少见。因此,企业内部结构重组和经营规模因联合兼并而扩张的现象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将会加速发展。

2.向股份经营形式转轨应是国有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趋势。股份经营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就商业企业来说,它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联合起来进行合伙经营而产生和逐步确立起来。从国有民营企业目前运营的状况看,企业多元化主体已随着企业内部结构分化组合逐步缩小。一方面经营能力强的职工已经突破了原有小经营规模限制,逐步向较大经营规模发展;另一方面,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羁绊,它不仅会影响职工自我发展的进程,同时也减缓了企业内部兼并的速度,从而影响企业整体机制的转换。如果企业采取股份经营形式既可以克服资金短缺困难,迅速集资,加速规模经营发展速度,又能彻底改革企业内部不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经营机制。

3.股份合作制是中小型国有民营企业实现规模经营的方便形式。我们知道,股份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着股份企业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中小型商业企业总的来说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从企业内部结构看,首先是企业内部多元化经营主体发展不平衡;第二是职工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与市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从企业整体的适应性看,企业刚刚摆脱困境,资金紧张,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水平较低。因此,在民营企业里建立股份制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采取一些过渡形式。国有民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营企业;恢复集体经济本身所固有的合作经营性质,以股份为纽带,建立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营企业。

4.国有民营的中小型商业企业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多角连锁店可能是它发展的一种主要趋势。连锁经营形式最早出现于美国,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小企业为了抵卸和反抗大资本压迫以及实现企业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以获得经营上的规模效益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国有民营企业在实现内部机制转变以后,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适应市场竞争,扩大企业规模,抵御大企业的挤压和躲避风险。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各个小企业联合起来,建立各种形式的连锁组织。开始可以先从建立小型自由连锁店入手,积累资金,然后向跨地区、跨行业的多角连锁经营发展。

5.以股东身份加入连锁商业集团可能是国有民营商业企业的一个发展方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企业集团形成过程是企业间竞争发展的过程。它是在遵重企业的意愿,维护企业的利益的前提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联合组织。它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在竞争中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而且也有利于商业领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全国大部分商业集团是由国有商业企业以较大型的主体企业为依托,联合其他企业共同组成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要想实现大规模经营,稳定收入,会在连锁经营的基础上向连锁商业企业集团靠拢,以获得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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