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对封建官本位观念的初步影响--论孙中山的“公仆”观_孙中山论文

清末民初对封建官本位观念的初步影响--论孙中山的“公仆”观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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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化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如何处理政府、官吏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则是实现政治民主化所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近代以来,先进的思想家们对这一问题曾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地主阶级经世派思想家继承了古代“民贵君轻”的“民本”学说,资产阶级维新派高高举起了“君民共主”的旗帜。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则站在时代的最前沿,首次深刻阐释并大胆实践了“民为国家主人,官为人民公仆”的主张,对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一直沿袭下来的“官本位”观念和制度进行了勇敢的决裂和否定。孙中山的这一思想不仅在近代民主运动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而且对于我们今天的现代化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千年以来的等级社会中,“官”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一个极为神圣和尊贵的字眼。《说文解字》对官的注释是“吏,事君也”,也就是说,官是服务于君主专制政治的不可或缺的机器,是高居于民之上的特权等级的组成部分。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森严的专制等级制度造就了延续中国几千年之久的官僚政治,而“长期的官僚政治,给予了做官的人,准备做官的人,乃至从官场退出的人,以种种社会经济的实利,或种种虽无明文确定,但却十分实在的特权。”〔1〕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官的特权和官对民的压迫曾经充斥着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譬如,“做官发财”是封建时代为“官”者所追求的首要目标,“权”与“钱”往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封建官吏在领有丰厚的钱帛俸禄、金银赏赐之外,还常常倚权仗势侵吞民田民产,据为己有,以至历代以来,“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2〕;“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成为一种司空见惯而习以为常的社会现象。在封建法制方面,“刑不上大夫”似乎成为一条天经地义的法则,历代法制无不强有力地保障了官的特权地位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那些名目繁多的严刑峻法不过是专为下层群众设置的,而在以“重法绳民”的同时,贵族官僚却可依照等级减刑免刑,逍遥法外。此外,官的特权还具有延续性和承传性,“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为官者生前享尽安富尊荣,死后又要荫子庇孙,子袭父爵。至于在衣食住行、婚姻丧葬等方面,封建统治者一再强调“采章服饰,本明贵贱”,“婚姻者,尊卑高下,宜令区别”等等,“官”的特权更是毋庸置疑的。

不仅如此,作为剥削阶级,封建官僚在享有特权的同时,还利用特权搜刮民脂,贪污受贿,弄权枉法,致使社会矛盾愈演愈烈。官吏的残酷暴虐和腐化堕落到封建社会末期更为猖獗。处于封建末世的晚清思想家龚自珍曾揭露大多数官吏不顾人民死活,一味贪图享乐的心态说,“苟安其位一日,则一日荣。疾病归田里,又以科名长养子孙,志愿毕矣。”〔3〕维新运动期间,康有为针对官场弊病指出:“今之知县,品秩甚卑,……小民有冤,呼号莫达,书差讹索,堂署森严,长跪问讯,刑狱惨酷,乃至有人命沉冤,鬻子待质而经年不讯者。若大至督抚之尊,左民益远,百县之地,为事更繁,积弊如山,疾苦如海,既已漫无省识,安能发之奏章?”〔4〕官吏们这种饱食终日、尸位素餐的寄生生活正是当时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梁启超也无情地刻画了官吏们为求得高官,对上奴颜婢膝、对下勒索威逼的丑恶嘴脸:“守令竭其心力以奉长官,犹惧不得焉,无暇及民事也,(juan)万姓脂膏,为长官苞苴,虽厉民而位则固也。”〔5〕总之,官的特权是官对民压迫的依仗,而对人民敲骨吸髓的剥削又是封建官吏强化其特权地位的必要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显赫的官吏特权和森严的等级制度导致了对“官”的两种截然相反的传统观念。一方面,长期以来,官本位的思想观念始终占据着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学而优则仕”成为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一种主要价值取向。从孔子“不仕无义”的人生导向到“士农工商”的传统四民排列,搏取功名、跻身官场始终是封建社会中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理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对于大多数读书人来说,其“终身志望,不敢妄希帝王,惟以王佐自拟。”〔6〕这种产生于君主专制制度下的儒家做官思想至近代仍然持续不衰,如曾国藩也承认自己年轻时“锐意功名,意气志豪”〔7〕,他曾叙述他的志向说:“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所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8〕应当说,像曾国藩这样希望通过科举人仕而做一帝王忠臣、光耀祖宗的思想正是晚清社会中的主流。但是,另一方面,在对于官民关系的传统观念中,作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官与民始终是对立的,“乡曲小民,视官吏如天帝,望衙署如宫阙,奉搢绅如神明” 〔9〕,贪官酷吏的勒索威逼、欲壑难填使得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广大群众对官抱有一种惧而远之,甚至极端憎恶的心理。鲁迅描述清末民初百姓害怕“流官”的情景说:“每一掉换,农民们便愁苦着相告说:‘怎么好呢,又换了一只空肚鸭来了!”〔10〕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饱受着锥心泣血之苦的下层民众曾不止一次地发出了“时日曷丧,吾与汝偕亡”的悲壮呼喊,“官逼民反”往往是解释导致封建社会阶级矛盾尖锐的必要因素之一。就连封建统治者也意识到,太平天国革命的爆发,“推寻本源,何尝不以有司虐用其民,鱼肉日久,激而不复反顾,盖大吏泄泄于上,而一切废置不问者非一朝夕之故矣。”〔11〕可以说,官与民之间不可调和的对立与矛盾是与封建制度相始终的。

自然,不可否认的是,针对尖锐的社会矛盾,封建社会中曾产生了强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朴素的“民本”思想,也出现了一批敢于“为民作主”的清官良吏。但是,史实表明,时至近世,能够和林则徐那样不惮“为民请命”、勇于发出“亿兆命重身家轻”感慨的良官循吏实属凤毛麟角,而且,饱受儒学熏陶的林则徐也仅能以“吏之于民若父兄之训子弟”〔12〕作为他对官民关系的全部认识。此外,主张“民贵君轻”的民本学说,其最终目的仅在于缓和激烈的阶级矛盾,它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森严的封建等级差序,究其根源,它仍是建立在君主专制制度的基础上的。

近代以来,伴随着民主运动的高涨,先进的中国人对旧式官僚的腐败予以了猛烈的抨击,并提出了一系列对“官”的新认识。经世派思想家魏源指出,为官者当“施政从王事,更须养万民”;康有为大声疾呼“设官以奉民事,非以奉君也”〔13〕;梁启超对照中西官吏设置,对君、臣、民的传统政治哲学做了勇敢的否定。他认为,“国也者,积民而成,国家之主人为谁?即一国之民是也。故西国恒言,谓君也,官也,国民之公奴仆也。” 〔14〕以官为国民“公奴仆”,梁启超在这里初步描绘了一种与传统迥乎不同的新观念。然而,遗憾的是,维新派对官民观念的认识并不排斥皇权,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只是企图将传统的君民观念从对立走向统一,梁启超在盛赞西方民主制度同时,又在高唱“君权与民权合,则情易通”〔15〕的论调,这种看似以矛盾混乱的观点正反映了其反封建的妥协性和局限性。

历史表明,社会制度的革故鼎新与思想领域的急剧变革是互为表里的。20世纪之初,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了彻底摧毁封建君主制度,建立共和国,对于封建官僚政治做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深刻、彻底的批判。孙中山指出,“中国向来积弱退化有如江河日下者,其原因实在政府官吏之腐败,倒行逆施,积极作恶也”。在这种“官以财得,政以贿成”的腐朽政治下,“一般士子求学之心思,皆以利权为目的,及目的达到,由是用其智识剥害民权,助桀为虐”〔16〕。毫无疑问,改变这种没落的旧制度、旧思想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另外,革命的迅猛发展也迫切要求革命者树立一种崭新的、革命的价值取向和人格观念。在此情势下,作为民主革命先行者的孙中山提出了他的“公仆”观。’孙中山曾多次讲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他积极地鼓励革命者走出狭隘的封建等级观念,舍弃片面追逐个人功名利禄的旧思想,而能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为社会和人类的幸福贡献力量。孙中山“公仆”观的提出,无疑是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

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平等、自由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始终是孙中山毕生奋斗和追求的目标。“公仆”观不仅是孙中山“天下为公”美好愿望的具体体现,也是他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有力武器,是他关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他提高革命者队伍素质的理论依据和加强国民道德建设的思想工具。

1.公仆观是孙中山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有力武器

“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普利民生,以达革命之宗旨,完成国之志愿”。1912年,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这样郑重宣誓。可以说,公仆观正是孙中山“尽扫专制之流毒”的有力武器,是他与各种封建恶势力作斗争的重要工具。早在帝制复辟的逆流席卷而来之前,孙中山便坚定地表示过:“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17〕在他看来,民国的政府官史绝不再是个人权力的象征,而只是为国民服务的一项职务、袁世凯正是因“不守其奴仆之分,而凌践主人、浸至据有主人之产”〔18〕而必须加以推翻。作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缔造者,民国建立后官僚政客长期当道的局面引起了孙中山的深深忧虑。他认为,这正是造成民国名不副实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他一直在为改变这种现状不懈努力着。1916年,他告诫时任总统的黎元洪说:“民国总统,职曰公仆,一切僭制妄作,宜即屏除,庶几气象一变”〔19〕;直至1925年,奔波操劳一生而仍在为革命作最后拼搏的孙中山还致电段祺瑞:“民国以人民为主人,政府官吏及军人不过人民之公仆,……·今欲改弦更张,则第一着当令人民回复主人之地位,而使一切公仆各尽所能,以为人民服役,然后民国乃得名副其实。”〔20〕他相信,在民主制度下,任何希望通过权力来违背人民意愿的企图都是行不通的!

2.公仆观是孙中山关于资产阶级民主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

资产阶级民主政权是孙中山公仆观得以实现的政治前提和阶级基础。孙中山再三解释“民权”的涵义说,“在帝国时代只有一个人做皇帝,到民国时代这四万万都是皇帝,这就叫做以民为主,这就是实行民权”,而“这种民权主义,是以人民为主人,以官吏为奴仆的。”〔21〕对于民主政权中政府、官吏、人民三者的关系,孙中山曾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国家就是一辆大汽车,政府中的官吏就是一些大车夫……国民是主人,就是有权的人,政府是专门家,就是有能的人。由于这个理由,所以民国的政府官吏,不管他们是大总统,是内阁总理,是各部总长,我们都可以把他们当作汽车夫。”〔22〕换句话说,作为人民公仆,民国的政府官员决不能随便违犯国家利益和国民利益,否则便会遭到人民的废黜和罢免。

孙中山一直向往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政府,他注意到从国家机构设置和权力分配上使官吏为民公仆的民主意识制度化。孙中山主张设立国民大会,其职权”专司宪法之修改,及制裁公仆之失职”〔23〕,同时,民主国家中的人民应享有选举、复决、创制、罢官“四大氏权”,“人民而有此四大权也,乃能任用官吏,役使官吏,驾驭官史,防范官吏,然后始得称为一国之主而无愧色也。”〔24〕此外,孙中山还多次对五权宪法中考试权的涵义作了特别说明:“以后国家用人行政,凡是我们的公仆都要经过考试,不能随便乱用的”。他认为,考试权是人民选拔任用官吏的一种方法。“有了考试,那未必要有才、有德的人终能当我们的公仆”〔25〕,这样才能集中优秀人才,更好地为民服务。与此同时,孙中山还鼓励国民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今我四万万人作了主人之地位,应有主人之人格,主人之思想,主人之度量”〔26〕。他希望在民主制度下,作为国家主人的国民会以自觉和积极的态度去参与和监督公仆的工作,从而更好地建设共和国。

3.公仆观是孙中山提高革命队伍素质的标准和依据

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孙中山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革命事业需要—支高扬着革命精神的、先进的革命队伍,而提高革命者的修养和素质,加强革命道德建设又是其中的关键一步。公仆观便是一位优秀的革命者所必备的政治品质。孙中山经常勉励革命者不要计较个人利益,而应以服务于民众作为己任。1923年,他针对国民党内成份复杂,党风涣散,“大多党风都是以加入本党为做官的终南捷径”的不良现象,做了题为《党员不可存心做官》的著名演讲,发出了革命者要“有心做大事,不可有心做大官”的号召。他指出,“得人心的方法很多,第一要本党现在的党员,人格高尚,行为正大,不可居心发财,想做大官,要立志牺牲,想做大事,使全国佩服,全国人都信仰。”真正的革命者必然具有甘当公仆的自我牺牲精神,孙中山尤其强调:”做党员的精神是在什么地方呢?就是他能够为主义去牺牲”,但是“如果有心做大官,便失去党员的真精神!”〔27〕此后,孙中山多次教导革命行抛葬弃己私利,树立革命志向。他说:“我们要把革命做成功,便要今天起立一个志愿,一生一世,都不存升官发财的心理,只知道救国救民的事业。”〔28〕另外,孙中山还对革命者自由观作了特别强调和专门阐释。那就是,作为人民公仆的革命者为了革命成功和人民自由,应当勇于牺牲和奉献出个人的自由:“盖党员之于一党犹官吏之于国家。官吏为国民这公仆,必须牺牲一己之自由平等,绝对服从国家,以为人民谋自由平等。”〔29〕一个革命者有具备这样高尚的人格和过大志向,才是真正的革命者;一支革命队伍只有凝聚具备这样优秀品质的革命者,才能成为真正先进、永远向上的革命生力军。

4.公仆观是孙中山加强国民道德建设的思想工具

作为一名真诚的民主主义战士,孙中山公仆观还表观在他有关国民道德建设的思想中。在他看来,因为国民是共和国的主人,所以“共和之坚固与否,全视乎吾民,而不在于政府与官吏……使吾民能人人始终负责,则共和目的无不达。”〔30〕他鼓励国民应塑造崭新的现代人格。他认为,新的民主制度下的国民应该走出儒家狭隘的等级观念,去除私心,作为四万万人民中的每位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为祖国的兴旺发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孙中山提倡青年人要树立远大的志向.孙中山认为,民主共和国的青年,理应立足时代,摒弃封建士大夫落后的立志观,树立与祖国富强、人民幸福紧密相联的大志向,“个人升官发财是小志气,大家为国奋斗,造成世界上第一个好国家,才是大志气。”〔31〕放眼世界,展望未来,孙中山已深刻地感受到,“现代文明进化人类,觉悟起来,发生一种新道德。这种新道德,就是有聪明能力的人,应该要替众人服务。这种替众人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上道德的新潮流。”〔32〕可以说,为孙中山倡导的这种“替众人服务的新道德”也正是他的公仆观在国民道德建设中的深化。他坚信,如果四万万国人都能拥有这种“新道德”那么民族独立、祖国昌盛都将指日可待的。

如所周知,孙中山不仅是一位革命的理论家,他更是一位革命的实践家。公仆观既是他对近代民主革命理论的重要贡献,也是其真诚的革命信念和崇高人格的真实展示他曾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做了如下的解释:“鞠躬尽瘁是我们革命党人对人民应具有的品质,我们死了,要把未竟的事业,交给后继同志,继续奋斗去完成。所以我们不能‘死而后已’,我们要以‘死而不已’的顽强精神,让后继者再接再厉,贯彻始终。”〔33〕在孙中山奋斗的一生中,尽管特殊的国内国际环境使革命几经波折,其至使长期处于劣势,但这并未阻止他任何进时候都以革命为己任,而不以个名利为进退,愈挫愈奋,志矢。可以说,孙中山以其一生实践了为他所积极倡导的公仆观。

孙中山认为,作为人民公仆,其主旨便是为民服务,民主制度中的政府官员应力戒特殊化、等级化、辛亥革命后,他多次拒绝了别人劝他称皇帝的耍求,他曾描述他解职时大总统时的心态说:“第一任总统,不知者且视为尊如皇帝,故决意让之袁世凯,使天下知总统当如是,因而树民国之大本,示人以公仆之不当争,不必争”〔34〕。孙中山同时拒绝人们为他个人搞任何庆祝活动.包括举行生日宴会和其它一切纪念日等活动。他也不接受给他个人的任何特殊待遇。1912年,孙中山先后两次拒绝了袁世凯授予他的所谓“大勋位”。他声明,“文十余年来,持平民主义,不欲予社会上独占特别阶级”〔35〕,而且“国家所认为功者,个人方将认为一己对于祖国所当尽之义务,而无丝毫邀赏希荣之心”〔36〕。人人平等、祖国富强是他致力奋斗的目标,真正的爱国主义老是从不考虑个人的功利得失的。此外,与民无间是孙中山公仆观的又一重要表现。作为一位具有世界声誉的伟人和领袖,他却始终保持着平民化的作风。多年以来,孙中山坦荡的政治胸襟、高尚的道德情操一直被人们所深深怀念和传颂着:“他与平民在一起,从来不摆官架子,没有官僚脾气。做了大总统后,华侨仍可当面直呼其名—一孙文,而不以为忤,依旧亲切地招待他们……其所以如此,因为他的一切举措都是公而无私。”〔37〕有人描述任非常大总统时的孙中山说:“中山先生常独自出来散步,他外出从来没有威风凛凛的派头,更无前呼后拥,警卫森严。城中百姓许多人都见过大总统,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故群众称他为‘平民总统’。”〔38〕类似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可以说,孙中山用他自己的体验和行动阐释了“民主”、“公仆”的真正涵义,树立了与旧式官僚完全不同的革命领袖风范。

孙中山反对任人唯亲。在他看来,个人和家族的利益应服从于国家利益之下。辛亥革命后,广东各团体建议推举其兄孙眉为粤省都督,但孙中山却从大局出发,劝导孙眉“为大局计,兄宜专就所长,专任一事………而不必当此大任”〔39〕。孙中山一向拒绝为亲友家属搞任何特殊化,在其遗嘱中,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的孙中山留给子孙的不是巨额金钱、地位和特权,而是“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的殷切希望和嘱托,其坦荡磊落的高尚人格足可窥见一斑了。另一方面,对于人民所遭受的各种苦难,这位国民公仆则表示了他最真挚的关怀,“在他的每一言行中、一种对于周围人们寒暖饥饱的亲切关怀是显而易见的”〔40〕。如1912年,安徽等省遭受水灾、灾情极重,时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对此事极为关注,他说:“皖省灾情之重,为数十年所仅见。居民田园淹没,妻子仳离,老弱转于沟壑,丁壮莫保残喘。本总统忝为公仆,实用疚心”〔41〕,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他对人民疾苦的一种深切责任感。后人曾以“无私”二字总结他的一生说:“先生革命数十年,无养育之私财,无自图便利之私意,无私怨,无私仇,无私人。政治家能如先生者,非特中国古今,即西洋诸国,恐无其匹”〔42〕。对于孙中山而言,这样的评价是并不过分的。

不仅如此,孙中山还是一位嫉恶如仇、雷厉风行的领导者,他为革除官僚旧弊做了积极的努力。在就任临时大总统的短暂任期内,他曾果断地扫除了封建官僚的种种繁文缛节和陈规陋习。他下令取消了官厅人员“大人”、“老爷”的称呼,他认为,“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员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用前清官厅恶称。”〔43〕这种平等的作风甚至反映在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在当时,“包括大总统在内,无论官阶大小,都着同样制服,即流行至今的中山服。”〔44〕正是由于孙中山的这些积极提倡和大胆革新,使得南京临时政府显现出与过去官场截然不同的、充溢着民主和平等的新风气,出现了“国民自己相信是主人翁,官吏自问没有什么威光”〔45〕的新局面。

“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厉”。孙中山坚信,在民主共和的时代里,任何违背民生幸福的行为都是最不合理的,理应予以坚决反抗和抵制。终其一生,孙中山正是以这样的决心与勇气为一个真正的“天下为公”时代的到来而不懈努力着。尽管长期恶劣的社会现实使得他的许多思想未为时人所理解和接受,但历史的推移已逐渐证明了这位革命先行者的高瞻远瞩和恢宏气魄。公仆观也正反映了孙中山这种“与时俱进”的先驱者风采和斗争精神,它同时表明,孙中山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善于从实践中学习,包括从失败的教训中学习,从不停止探索前进的步伐,因而能够“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46〕从此意义上讲,公仆观及其伟大人格,无疑是孙中山留给他那未竟事业继承者们的又一无价之宝。

注释:

〔1〕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2页。

〔2〕《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三二0。

〔3〕龚自珍:《明良论二》。

〔4〕《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6页。

〔5〕粱启超:《时务报》第9册,1896年10月27日。

〔6〕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卷三,中华书局1979年版。

〔7〕《曾文正公文集》,第2卷。

〔8〕《曾国藩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六日。

〔9〕〔14〕 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载《饮冰室文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

〔10〕鲁迅:《谈金圣叹》,载《鲁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22页。

〔11〕《曾文正公文集》,书札,卷1,第30页。

〔12〕林则徐:《云左山房文钞》,卷1,《闽县义塾记》。

〔13〕《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49页。

〔15〕《饮冰室文集》(上),第72页。

〔16〕〔35〕〔39〕〔41〕〔43〕《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23、504、114、187、155页。

〔17〕《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7页。

〔18〕〔19〕〔29〕〔30〕〔34〕《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318、307、91、349、322页。

〔20〕《孙中山全集》第11卷,第562页。

〔21〕〔28〕《孙中山全集》第10卷,第46、293页。

〔22〕〔31〕《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31、649页。

〔23〕〔26〕《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05、74页。

〔24〕〔25〕《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89、495~496页。

〔27〕《孙中山全集》第8卷,第280~282页。

〔32〕《总理全集》,第一集,第384页。

〔33〕郭哲文:《孙中山先生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载《孙中山先生诞辰一百二十周年纪念特辑》。

〔36〕《总理全集》第三集,第261页。

〔37〕《孙中山生平史料》,第33页。

〔38〕《在中山先生身边的日子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8页。

〔40〕〔美〕韦慕廷《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中山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页。

〔42〕杨玉清:《论政治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

〔4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编:《辛亥革命回忆录》(一),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199页。

〔45〕《朱执信集》(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65页。

〔46〕江泽民:《在孙中山诞辰一百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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