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存在主义研究的一个新领域_存在论论文

人类存在主义研究的一个新领域_存在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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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856X(2001)01-0088-05

在人的存在论问题上,首先要予以廓清的是对“存在”一词的语义上的理解。“存在”的德文为sein(注:王路:《如何理解“存在”?》,参见《哲学研究》1997第7期。),经英文existence和being之解,它表达着多层的含义。一方面它指的是“实在”,包括存在物、实体;另一方面它指的是生存,包括继续生存、存在状态、生活及生活方式等。此外,它还包括生命、本质之意。在经院哲学中,existence指的是与本质相对立的实际存在(注:[美]A·J·赫舍尔:《人是谁》,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译注。),being则更多地用于表达“世上事物的存在”(注:[德]伊曼纽尔·利维纳斯:《生存及生存者》,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见中译者序。)。可见,“存在”一词既可指物的存在,也可指人的存在。当指人的存在时(即human being or human existence),它的生存意义、生命意义所表现的实质就成为人的存在论之根本。人的存在论的任务和使命就是要揭示人作为生命存在的本体意义。为达到这一目标,笔者认为应加强对实体论、现实论的研究,开辟出人的存在论的新的研究论域。

一、实体论的研究论域

人的存在论有必要把人当作一个实体来进行研究。实体是希腊文ousia,拉丁文substantia的意译。这一概念在英文中即为"substance"一词,它指万物的基础。古今中外,哲学家对“实体”有不同的解说和规定,有的把实体理解为物质的,有的则把实体理解为精神的。笛尔卡认为有两种实体: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我们这里确定的实体,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体,同时也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

1.从本体论的视角,考察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的合题及意义

人这一实体是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的合题。物质实体即指人的生命有机体,即身体;而精神实体即心灵与心灵的活动。哲学史上,关于肉体与灵魂关系的探索,实质就是关于人的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关系的论争。从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合题意义上研究人,就是从矛盾的存在物的角度理解人作为生命存在的完整意义。

人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新版本,第67页。),人的生命存在是个体存在永恒的内驱力。一方面,它凝聚了自然力、生命力的本能力量,具有较强的自发性、自为性。另一方面,它融合了现实性的活动意向,具有目的性和自律性。必须强调的是,承认人作为生命存在的自然因素和生物本性与人作为社会存在物这一现实性并不矛盾。与康德、黑格尔理性主义正相反对的非理性主义,他们对人的存在问题的思考,不仅深入到人的内心活动,还直接涉入生命存在的原始意义。遗憾的是他们并不是从合题的意义来理解人的自然本能因素,而是取其一端将其上升为本体论的高度。如叔本华用“生命意志”(生命原始本质中的一种盲目冲动(注:[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18页。))对抗理性。他认为理性不能解决人生面临的实际问题,所以那种“正确使用理性就真能使我们摆脱人生的一切负重和一切痛苦而导致极乐”(注:[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42页。)的想法不仅是幼稚的,而且距实际相差甚远。虽然人的理性超过动物的地方就是“他能对整个生活有全面的概览”,但这种概览却是“抽象的、未着色的、缩小了的草图”(注:[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4页。)。在叔本华的眼里,人的精神世界仅局限在人的生物需求所体现的个性中,因此人被他看作是有无数的欲求和需要,“它是一切生物中需要最多的生物……是千百种需要的凝聚体。”(注:[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27页。)这一夸大人的自然生物因素的决定作用,在尼采和M·舍勒那里表现得更加彻底。尼采把“强力意志”视为人生命存在的动力源。他认为正是凭借这一动力源,人才能维持生存,激发创造力,超越自己。尼采公然宣称:“要以肉体为准绳”,他说,“一切有机生命发展的最遥远和最切近的过去靠了它又恢复了生机,变得有血有肉。”(注:尼采:《权力意志》,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35页。)既然人的肉体喷发的强力意志为生命机体的主要标志,那么人类就不再是一个整体,“因此它是个没完没了的,升降不定的一群体生命过程”(注:尼采:《权力意志》,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234页。)。如果说,尼采以强力分解了人的完整性,舍勒则从精神的论域中力挽人的完整性。他说:“对整个人的精神涌动的探讨,历来就是对人的探讨。”(注:[德]马克斯·舍勒:《价值的颠覆》,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16页。)舍勒认为,人是普遍非理性宇宙过程中的一个点,精神和本能在这个点上进行着斗争,由此表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注:[苏]鲍·季·格里戈里扬:《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15~116页。)从“肉体生命”和以肉体为基础的生命体验来建构“新的哲学人类学”,必然使人的个性、人的精神本质成为整个人类学的奠基石,所以舍勒的整体人只是就人的精神实体而言,他并没有真正解决人作为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合题的全部意义。

由此可见,实体的意义虽然体现了人作为生命存在的重要性,但这并不表明,那些代表人的生命的自然力的生物性因素可以成为人的根源性的存在。突出人的生命存在,为的是把人的存在与人的生存问题直接联系起来,而人的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的合题,便于人们了解人的生存活动的基本意向和特点,以及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不同个性给生存问题带来的一系列的疑难和困惑。以上论述,是从本体的意义对人的实体作出基本的界定,为了更深入地剖析人的实体,还应该从现象学的意义(注:这里借胡塞尔的“现象学”概念用于表达本质和现象相统一的方法。)建立起认识视角。这就引发出第二个合题:即人的实体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体。

2.从现象学的视角考察本质与现象的合题及意义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规定性,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规定性。以康德的理解,本质的东西——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而现象是本质作用于人的感官,形成经验材料,再加上人的感性和知性的先天形式而产生的,它是人们认识的对象。显然,康德在本质与现象之间划出一道鸿沟,胡塞尔的现象学即是以研究这一对立为主要任务。不同的是,康德的自在之物与现象的对立,在胡塞尔那直接表现为自在的存在和意识的对立。(注:张世英、朱正琳编:《哲学与人》,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42页。)把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方法引入对人的实体的研究,必然会产生如下的情形:即目前我们所获得的关于人的知识,都是通过人的外部规定性获得的,我们的意识只能介入于外部显现的东西,根本不能触及到人的本质存在。应该承认,人的实体由潜在到外显的过程,并不是人的内部规定性的彻底显露,这里往往存在着现象与本质的不相一致的情况。所以赫舍尔说:“把人的本质与人的外部表现等量齐观,是错误的”(注:[美]A·J赫舍尔:《人是谁》,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但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学表现出的这种对立,而根本否定人的本质存在,或者否定人的现象存在。在这点上,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比胡塞尔的现象学更前进了一步。海德格尔从本体论出发,认为本质存在与现象存在的对立并不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他说:“只要人是站出来存在的人,人就是在,而且就是人……人就是以这种方式被抛出来而站到在的敞开之中。”(注:[德]海德格尔:《人,诗意地安居——海德格尔语要》,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海德格尔把人的本质抛出来,将其置于敞开的现象中,就在人的本质存在与现象存在之间建立起联系的桥梁。这样,当我们从人的实体的现象学考察人,就必须考虑到人的存在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人的存在既存在于本质,也存在于现象。如赫舍尔概括的那样:“人的存在的力量和奥秘既存在于人为自己创造的各种表达形式中,也存在于未说出和未宣布的事物中,存在于沉默不语和不可言喻之中,存在于无法表达的意识活动之中。”(注:[美]A·J赫舍尔:《人是谁》,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

第二种情形:人的存在以人的现象作为人的本质的反题出现。这里直接涉及到人的存在与做人之间的关系。人的存在既可以采取理想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现实的形式,而“做人是一个现实”(注:[美]A·J赫尔舍:《人是谁》,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页。)。由于做人涉及到人如何同他自己的实存相联系,如何同他人的实存相联系,如何同他在直接环境中所显现的相联系,如何同存在着的,但又不是直接显现的相联系,所以它很大意义上受制于人的经验而与人的本真形成对峙。

第三种情形:人的存在同时采取两种存在方式。如叔本华所概括的那种:人同时采取双重的生活方式,一种为具体生活,这是作为现象表现出来的,人必须面对现实,而且是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另一种为抽象生活,在抽象中生活,人只是一个旁观者和观察者。(注:[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4~135页。)

上述三种情形,正是人的本质存在与现象存在的合题意义所在,它通过现象学的方法,再现了人的本质的潜在性和隐蔽性,从而触及到一向容易被忽略的人的实体的内部存在形式。而系统的方法则进一步表现出这种内部存在和外在存在的合题性质,这就将引伸出第三个合题:人的实体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体。

3.从系统论的视角考察内容与形式的合题及意义

人的实体是一种系统性的整体存在,它有特定的内容,也有具体的表现形式。所谓内容是事物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07页。),建立起考察事物的四个向度,其中的物因与式因(即质料因与形式因)就涉及到一个实体的内在要素和外在表现问题。他认为“质料”是事物的原因,“形式”是事物的本质,质料加上形式就构成个别事物。显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质料与形式是统一的,由于组成事物的要素即有“本体的要素”和“不可及处”的要素,亚里士多德最后得出:“要统研一切现存事物的底蕴”,“要觅取所有存在的要素,一般是不可能”(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0页。)。所以形式因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本体论中具有比质料因更重要的地位。

从人的系统存在来看,人这一实体既是内容的存在也是形式的存在。内容的存在诸如人的自然生物因素,人的社会因素,人的实践因素,人的语言因素等要素,是人人共同拥有的,因此,内容的存在往往决定了人之为人的共性特征;而形而上学的存在则在于对共同要素进行结构上的处理,使内容通过一定的方式显现出来,就此而言,形式的存在决定了人成为这个,而非那个,它表现出人的特殊性。应该看到,人的存在问题不单纯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人的存在既然是一个事实,它就有实在的内容来表现生存的意义。至于人的形式存在究竟是先验的,或是经验的,抑或是超验的,还是先验、经验、超验的统一体,都不能离开内容的存在就形式而论形式,它必然要通过相关的内容要素得以反映。从内容和形式的合题意义来理解人的实体,旨在阐明:当把人作为对象化的客体内容进行研究时,必须把研究者的主体形式与作为对象化客体的形式区分开未。对于研究者本身就是研究对象这种难于避免的重合性,(注:张世英、朱正琳编:《哲学与人》,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69页。)人的理论能否建立在一种客观性的形式上进行分析、研究和表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从内容和形式的合题意义上确定人这一实体的对象化,并把这一对象化与研究者的主体形式严格地化清界限。只有这样,人的科学才能真正地成为科学。

上述三大合题,分别从本体论的意义、现象学的意义和系统论的角度对人的实体进行了静态的分析和考察,从而揭示出人的实体本身固有的矛盾性。由于人的存在是“既在自身中,同时又外于自身”(注:张世英、朱正琳编:《哲学与人》,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71页。),人的实体本身固有的矛盾性必然通过外化的形式直接转化为人与外在存在物之间的矛盾。人的问题的复杂性及难点就表现在人的存在所表现出的重合性的矛盾上。也正因为如此,人的存在论必然要走出实体论的论域,从现实论的层面建立起参照系。

二、现实论的研究论域

“现实”一词是希腊文energeria的意译。亚里士多德把可能性的存在(即潜能),通过运动变化得以实现,即称之为现实。我们这里确立的现实论的研究视角,就是针对人的实体固有的内在矛盾性,当其外化为人与人之外的存在物矛盾这一层面所表现的现实存在而展开的对人的存在论的思考,它揭示的内容仍然是人的本体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现实论的层面研究人的存在论,它主要围绕着人的存在与人的世界的关系,以揭示人作为矛盾存在物的现实表现形态。

人的世界代表着人的主体活动与外界生存环境的有机融合,它实质上是人的对象化活动的产物。这一产物既是人存在的一个有力确证,也是人作为矛盾存在物的一个聚集点。从这个意义理解人的世界,人的世界就是人的存在的一个事实领域,也是人的存在的关系领域,同时还是人的存在的一个意义领域。它们是人的存在面对的现实处境。赫舍尔指出:“把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时,人的存在的处境就是事实和目标、气质和对意义的追求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综合体。”(注:[美]A·J赫舍尔:《人是谁》,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页。)

1.人的存在的事实领域:

人的存在走出实体论的论域,人就被抛置于无限和广阔的时间和空间中加以度量。那些构成人的实体的基本要素因外界生存环境的变化而重新组合,使人的存在获得新的样式,并显现出与以往不同的属性和特征。这样,人的存在就成为一种变量。

把人的存在确定在一个事实的论域,一方面就是要承认人的存在的变化因素,从运动、变化的参数中考察人的存在的动态变化规律和特殊性;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人的存在具有相对稳定的质,它内涵着一系列的必然性因素,它通过经验的方法反映出人的存在的一般规律和普遍状况。上述两方面引发出人的完整存在的一个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即:人的存在处于变化中,由于它尚未取得圆满的结果,且一切皆在未来之中,人们如何把它列入存在的视野将其视之为一种事实?针对这一问题,实用主义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观点认为那种尚属于未来形态的“理想的或理智的事情”(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0页。),应列入非存在的论域;另一种观点,认为存在的命题包含着不确定的在素,因为“后来的情境是一个原来不确定的情境在‘被控制之下或被指导之下的转变’”,用杜威的话来说:“一个后来的情境必然具有原来情境的存在性质”(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1页。)。这两种观点的论争,从实用哲学的角度触及到人的完整存在的现实问题:

其一,支持人的现实完整存在的依据能否“自明”(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0页。)?其二,人的现实存在如何与“原来”和“后来”(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1页。)结成关系?对第一个问题的解答取决于人们如何理解人(即把人当作物?还是当作具有能量和变量的生命体?)并在哪个领域研究人。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在时间上能否把人的存在视为一个连续体。杜威“把原来的情境与后来的情境当作是同一存在情境的两个存在的端,一个开端一个末端,试图用时间性质”(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2页。),解决原来与后来之间的关系。他把科学研究的方法引入人的问题的研究,主张“把那应用在物理和生物现象上的科学的实验知识的方法,推广应用到社会的和人生的事务上去”(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7页。),以解决人的存在中的“变化”与“不变”之间的矛盾(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25页。)。由此可见,承认不承认人的存在中的“不变”与“变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人的存在中的“变化”与“不变”的关系,这是人的世界面临的现实问题。对人的存在论而言,它首要的任务就是如何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合理地实现结合和交叉,以解决人的存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

2.人的存在的关系领域:

存在及生存代表着一种关系的诞生。人的存在走出实体论的论域,它与外界的关系就成为一个具体的现实。有学者把这种现实的关系概括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并强调这种现实关系横向和空间的意义,以说明人的存在与自然、社会、人组成的系统之间的关系。

关系的存在是人的世界的微妙所在,人在何种程度上与外界构成关系,外界以何种方式影响人的存在,这是人的存在的现实面临的基本问题。在实际中人的境遇如何,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对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从人与外界关系之一人与人关系这一角度来看,人的存在的确证方式除了通过自己还要通过他人存在及作用来体现。因为通过个体自身,只能显明其存在的一个侧面:如通过个体的自我体验,能够体悟到生命涌动的种种心态(如个人的欲望、本能力、情绪、意志、心理)。但是,应该看到,这种种的心理体验,既来源于自身,也发端于自身之外,因此人的存在也只有通过他人的存在才能得以映衬,从而判明这种存在与现实的吻合程度。以萨特存在主义为例:萨特存在主义的出发点是个人的主观性。但是,他的个人的主观性并不排除自身之外的他人,他说:“那个直接从我思中找到自己的人,也发现所有别的人,并且发现他们是自己存在的条件。”(注: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当然,萨特通过人与他人之间所要强调的是个人体验的真实性,其理论的最终落脚点是自我。我们建立的人与他人关系的维度,旨在阐明:人的存在如何通过他人才能更完整地表达个体生存的价值,也使个体的自我体验成为可能追本溯源的现实存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基本观点,也是立足于人生存的现实层面来考察人的存在状态而得出的一般性结论。这说明,人之所以是现实的,乃是因为任何人都是社会的存在物,它与自然、社会、他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的世界就体现在这个由关系组成的领域中。所以,从现实层面考察人的存在必须高度重视这一关系的领域。

3.人的存在的意义领域:

人与世界形成关系并非建立在单向的联系中,它们往往通过双向,甚至多向的关系互通有无。这种关系是人的存在的现实性的根本,也是人的存在意义领域最基本的内容。何为意义?赫舍尔这样解释:“意义意味着一种不能被归结为物质关系或不能被感觉器官感觉到的状态。意义是指同最真实的事物具有相容性;还有,它是对于别的事物而言的一个事实,它是一个具有价值的客体的意义。”(注:[美]A·J赫舍尔:《人是谁》,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0页。)恩斯特·卡西尔也认为意义问题十分重要,不过,它的意义主要从“人的符号化”的本性延伸出来(注: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70页。)。这样,人之存在意义实际上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意义是一种隐形的状态,它既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物质关系,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精神的东西,但它是事实的象征。

(2)意义是具体的现实,它同最真实的事物有着内在的联系。

(3)意义具有价值性,它是人的存在得以延续的先决性条件。

从意义的领域考察人的存在,乃是因为这一方法可以突破自我理解的狭小范围,把人的存在推向更广阔的现实空间进行合理定位。如果说,单纯从实体论的角度看人的存在,那么它指的是按照他自身的实存即按照人的存在的本来面目,来看人是什么;而从现实论的角度来看人的存在,它指的就是从比人自身更大的范围来看人意味着什么,它是从意义的角度来看人的存在。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更大的范围”有什么严格的界定?卡西尔把更大的范围理解为人本性符号化所展现可能性的空间范围。这里我们还可以把这一范围扩展到文化、科学、宗教、神话所体现的人文化的意义层面上去理解。从人文化的角度看人,它的特殊视点主要积聚在人的存在的意义领域和价值领域。这样,人的存在必然冲破人作为实体的诸多界限,并超出经验、直观的范围,使人的存在不仅具有“此在”的现实性,也具有“彼在”的超越意义。能否从意义中领会人的存在,又从人的存在中体现人的意义,这是现实地考察人的存在的特殊性的两个视点。把两个视点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同时也就体现了人的存在论命题本身的意义。

总而言之,从现实论的立场考察人的存在,人的存在完全突破了人的实体论的界限,直接从人的世界表现人的存在的现实的特殊性问题。从人的存在的事实领域、关系领域、意义领域了解人的存在,就是要确立起整体地研究人的存在的特殊视角,以揭示那些隐形的、鲜为人注目的,但专门隶属于人的人的世界的深刻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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