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十二金钗”的入选与序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红楼梦论文,金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在学术界所公认的“十二金钗”即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金钗”的入选,首先应是《红楼梦》悲剧人物代表,具有悲剧典型性。她们的簿册置放于太虚幻境的“簿命司”内,即充分说明了她们应是悲剧代表人物。其次,“十二金钗”的入选亦强调了出身和门第。正册入主子,副册入妾,又副册入丫环,无可否认出身和门第在入选资格等级上的重要作用。最后,能进入“二十金钗”的人物,其才华也非常重要。“二十金钗”的区分主次、甄列先后,主要是依据曹雪芹的爱憎情感、道德评价。他以最喜爱的黛钗居首,湘云妙玉靠前,而将颇有微词的凤姐和可卿列后,实是表达了对叛逆品格的体认和对真情的赞颂。总之,“二十金钗”的入选和序次,不能不说是经过曹氏的精心选择,真正地通过不同悲剧人物代表深达封建家庭内核,深刻揭示了封建末世“美丑同归”的整体悲剧命运,同时亦流露了曹氏对其显赫出身、高贵门第的流连与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