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反思——面对来自“左”的和“右”的两方面的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两方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091(2002)03-0005-0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是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它是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反复探索和认识的结果。它既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又突破了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其形成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面对着来自“左”和“右”两方面的挑战。“左”的观点肯定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否定市场经济;而“右”的观点则肯定市场经济,否定公有制和社会主义。这两种对立的观点实际上具有相同的理论前提,即都否认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存在着兼容的可能性。
一
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和《反杜林论》等一系列文献中阐述这样一种思想:商品关系是私有制的产物,一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被消除。他们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一个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整个社会生产过程是在直接的计划调节下进行的。这个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论中并不是一个偶然出现的无关紧要的观点,而是自始至终贯穿于他们对未来社会主义设想之中。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反市场理论不仅被后来的社会主义者所继承,而且逐步成为了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必须遵循的一个行动纲领。从19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就有了那种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运用于党的宣传需要而加以简化的,有时甚至是庸俗的观点。社会主义经济应当排除市场关系并实现“实物”经济的观点,开始成为统治社会主义理论的教条。十月革命后,列宁曾一度明确把取消商品货币和市场机制,建立计划经济当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的真正定型是在斯大林时期完成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理论也是在这一时期最终确立的。布鲁斯把这种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即所谓“斯大林模式”概括为以下几点:(1)决策权高度集中,所有的决策都集中于中央一级;(2)这种体制下的经济具有金字塔式阶层组织的特性,各级经济管理机构的主体之间进行垂直联系;(3)采用自上而下的传达决定命令行使的指令性计划;(4)按实物量单位进行经济计算和编制计划;(5)在国有部门内部货币的作用处于被动状态。
与反市场理论所设想的结果不同,10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充满了活力,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的理论已被实践所否定。以事实为根据来否定反市场理论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但是,为什么这样一种理论观点竟然能统治社会主义思想和实践一个世纪之久。特别是考虑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新古典经济学形成时期,以马歇尔、瓦尔拉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对于市场机制如何配置资源以及市场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具有数学精确性的分析,对市场机制的优越性和完美性的信仰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在正统社会主义者那里,对于市场机制的否定和批判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理解这一现象首先要看到的是,反市场理论的出现绝不是空穴来风,或是天才人物的奇思异想,它深刻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和历史发展的某种趋势。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和敏锐地揭示了市场经济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弊端:个别企业是有组织的,而整个社会生产却是无政府状态的;生产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而市场需求却是相对狭小;人与人的关系被物化了,社会成员在获得更大自由的同时,却被盲目的市场关系所支配;交换过程中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而所谓自由竞争也只不过是动物界通行的“丛林规则”在人类社会的体现。因此,个人理性的结果,是整个社会的非理性。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出路,是用自觉的有计划生产,代替盲目的市场调节,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统一。应当说,这种理论不仅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而且也部分被现实所证实。自由市场经济向有调节市场经济的过渡、国家干预主义的出现、宏观计划广泛的采用以及各种“市场失败”理论的兴起,都证明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市场理论的合理成分。但是,真理往前跨越半步就可能变成谬误,从发现市场的缺陷到得出消灭市场的结论,使一种十分深刻的理论变成了一种脱离现实的空想,令人遗憾。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兴起便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市场理论的扬弃。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的中国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批评与责难,其思想渊源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那场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能否合理配置资源的大论战。在这场论战中,以米塞斯、哈耶克、罗宾斯等为代表的一些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断然否定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能合理进行经济计算和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否定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兼容的可能性。应当说,这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一个共同的观点。
米塞斯对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批评的主要论点是:合理的配置稀缺的资源离不开经济计算,而正确的经济计算只有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但是市场机制的运行只有在私有制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社会主义由于消灭了私有制,因而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不可能有正确的经济计算,因此人们面临的抉择仍然是:或者是社会主义,或者是市场经济,二者必居其一。他指出:“市场乃是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中心,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因而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才是可能的,它是不可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被‘人为地’模拟的。”[1]“社会主义的可行性不是依靠每个人的良好愿望就能实现的。社会将在某种状态下,至少在某些条件限制下根据每个工人对生产贡献的大小来决定他们能分配的总产出的份额。社会主义之所以不可行恰恰是因为这种类型的计算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可能使用的”[2]。“人们逐渐认识到,一个健康的社会离不开财产的私有制”[3]。在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能否进行合理计算的讨论中,哈耶克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无法合理进行经济计算;第二,社会主义无法真正利用市场机制。哈耶克认为,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是进化的经验的自由主义,这是英国自由主义传统;二是建构的唯理的自由主义,这是法国自由主义的传统。进化的自由主义认为,人的知识是有局限的,而且是以分散的个人的状态而存在的,因而,人们根本无力认识和控制社会生活,文明的进化只能是自发渐进和无意识的,是对经验和传统不断适应的结果,通过理性设计而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必然会造成社会的灾难。唯理的自由主义则假定人们具有比较完备的理性,可以认识社会的进化过程,并通过有意识的设计集中指导社会过程,实现某种共同的社会目标。哈耶克认为,进化的社会主义是真正的自由主义,而唯理的自由主义则是假自由主义,它具有演变为自由主义的敌人即社会主义的倾向。人类应当“恰当使用理性”,应当承认“理性的无知”,这就是人类的智慧所在。哈耶克指出:“人之理性既不能预见未来,亦不能经由审慎思考而建构出理性自身的未来。人之理性的发展在于不断发现既有的错误”[4]。“人类在历史上所获得的一些最伟大的成就都源出下述事实,即人类始终无力控制社会生活”[5]。哈耶克的进化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会进化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连续性。
科尔内在1994年出版的《大路与小路》一书中,明确宣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水与火不能相容的,它的主要论点是:(1)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结构是一元化的,政府的行为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同时政府的功能却是多元化的,而且这些功能不可避免地要相互冲突,因而,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具有自由契约性质的委托代理关系;(2)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无论是所有者还是代理人都与私有制中的股份公司存在本质的区别,没有私有制就不可能形成硬性的预算约束和分散化决策,这个由米塞斯提出并由产权学派加以详细论证的观点,已被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所进一步证实;(3)市场社会主义取消了行政强制的规则,但却没有受到限制,上层和下层都纵容对法律的轻视,法律和法规丧失了自己的权威性,这导致了微观经济的无效率和宏观经济的紧张。
总之,在自由主义经济学看来,市场经济的前提是私有产权的建立。从这种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私有制与市场经济不可分。整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是私有制。
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实行全方位改革开放,开始创建一种区别于传统的全新的社会主义实践模式,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然而对于这种全新的社会主义模式的选择,世界上持有不同立场,怀有不同动机的人,看法自然会大相径庭。我们国内一些人对这个问题也有些模糊认识。其共同点是:认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质上是“有特色的资本主义”,搞市场经济就是“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受到了右派的批评,同时也受到了一些坚持反市场理论的学者的批评。
早在193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和资本主义》一书中,英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多布就对兰格等人提出的竞争解决的社会主义模式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市场社会主义忽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根本差别,特别是没有理解计划经济在协调投资等重要的决策方面的决定的意义。多布把资本主义市场称作一种无政府体系。多布的结论是,支配社会主义经济的法则在本质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事先的不可预见的经济因素支配着决策过程,生产者在给定的资源、技术和需求条件下按照价值关系进行生产;而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行动和事件是由已知的因素决定的,服从于有意识的社会控制,生产者运用自己掌握的物质手段实现既定的目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率。
保罗·斯威齐和夏尔·贝特兰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左派”经济学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在《论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一书中,他们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思想进行了猛烈的批评。斯威齐认为,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主要内容是:(1)公开宣布平均主义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原则;(2)正如工人应当参加管理那样,管理人员也应当参加劳动;(3)所有生产者必须有参加讨论和进行批评的充分自由;(4)农业必须同工业相结合;(5)不应当仅仅把劳动看成是获得收入和消费品的手段,而且应该看成是人生最重要的创造性活动;(6)逐步消灭货币,实现完全免费的按需分配。贝特兰认为商品关系的存在对社会主义是一种障碍,这种关系的充分发展会导致资本主义复辟。“我们的论点是:那些在行动上是加强市场,而不是与市场进行斗争的人,不管他们的动机如何,都是在发展资本主义而不是在发展社会主义”[6]。
新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比利时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曼德尔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经典理论,为社会主义计划进行辩护。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曼德尔认为:“社会主义者一致勾画了这样一种社会,在这个社会里,资产阶级社会的根本缺陷将被铲除,任何形式的阶级社会将被埋葬。社会主义者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没有剥削、压迫、强权和不公正,没有任何一个人类集团明显受到歧视的社会。这是一个不以竞争、人皆为敌和个人发财致富的渴望而是以合作和团结作为社会行为的主要动因的社会,废除主要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私有制和实行计划经济,被视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尽管尚不充分,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7]
大卫·麦克纳利1993年出版的《反市场》一书,可以看作是“新左派”在苏东巨变后重申自己反市场社会主义理想的代表作。麦克纳利认为市场化涉及的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的选择问题,而是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替代制度能否生存的问题。社会主义经济应建立在反市场的原则之上。
四
“左派”和“右派”体现了人类思想的两个基本倾向,一个是唯理主义,一个是经验主义。“左派”把经典作家的反市场理论当作不可更改的教义,坚信人类社会在现阶段就可以通过社会联合,消灭分工、商品、货币、资本、阶级、国家和与之相联系的剥削、压迫、不平等和各种异化,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这种观点不仅夸大了人类理性的力量,而且也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殊的历史地位和独立意义,因而也就没有能够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贯彻到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中来,其结论必然是脱离实际的,是空想的。“右派”则是固守主观个人主义的立场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固有经验,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当作人类永恒不变的理性秩序,无力摆脱资本主义市场关系当事人的狭隘意识。他们看不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包含的深刻的内在矛盾和历史局限性,因而,他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批评难免会带有严重的偏见。
但是,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左派”和“右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批评也不是毫无道理。双方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批评在许多方面是很深刻的,需要认真对待。米塞斯对于模拟市场的批评虽然维护的是私有制,但正确地说明了商品市场与生产要素的内在联系;哈耶克对于社会理性的批判虽然过于偏颇,但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的复杂性和人类理性的局限性,科尔内的软预算约束理论则相当准确地说明了实现国有企业存在的根本弊端。“左派”对于未来选择的看法无疑包含着很大的空想成分。但他们对于市场经济的批判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只要是市场经济,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失业、周期性危机、两极分化、金钱拜物教等社会弊病,只要这些弊端不能消除,“左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批评就有其存在的基础和合理性。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真义就在于希冀超越“左”“右”,既能克服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弊端,又能消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灾难。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有效率的,而计划经济则缺乏效率。“我们一直知道,自由和竞争性的市场加上最少的政府干预将比计划和中央集权的经济做得更好”[8]。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存在着“市场失败”。“市场失败”表现为外部性、公共物品的供给、自然垄断以及分配不均等的两极分化等现象。因此政府必须干预经济。同样,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存在着所谓“政府失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把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的功能同社会主义保证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统一,公平与效率的内在统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实现了两大突破,它不仅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而且也突破了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把市场经济看作是私有制的产物,否定公有制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因此,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在经济学领域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性意义。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的经济,它是一切商品生产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所客观必需的资源配置方法。邓小平也曾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法上基本和资本主义社会相似”,也是就市场经济本身通行的共性东西而言的。
现在人们大多能够认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只有市场才能具有效率的观点,但是在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的问题上,有些人总是觉得难以接受,常常发出这样的疑问,“公有制是否能同市场经济兼容”。应当承认,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心目中,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存在排它的所有权,因此不会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因此也不可能在它的基础上建立市场经济。传统的苏联模式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由于没有独立的企业,也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任何形式的公有制都注定了同市场经济水火不容。问题的症结在于国有企业。许多人怀疑的是,原有的国有企业能否改造成为适合于市场经济需要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如果不改变原来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但是,当今世界上特别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出现了产权社会化的现象,股份公司蓬勃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人化,将原有的国有企业改组为以各种代表公众的公有制法人持股为主、自然人持股为辅,分散持股,股权可以自由转让的股份公司。这样就可以把原来由政府独占产权和直接经营的公有制企业,逐步改造成为混合所有、股权分散和委托支薪的专业人员全权经营的法人组织。这种以公有制为主、实行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制度打破了传统的国有制和私有制二者只居其一、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设计了一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新的经济组织形式。由于股份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可以使公司法人按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规则运转,而与出资人本身的身份和性质无关,所以把这种组织形式移植到社会公共占有为主导的所有制基础上来,就可以创造出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中共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十五大报告特别指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都是生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济的实现手段,不存在姓“社”姓“资”的问题。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是完全可以兼容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要是从保证经济效率的角度立论的。但是,人类所追求的目标并不仅仅是经济效率。我们说市场机制能带来效率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丰裕,可以为社会公平的实现提高物质基础;同时,它能在相当程度上消除垄断,保证社会成员的机会平等;但是,市场经济并不能自动解决全部社会公正问题。“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告诉我们,资源配置效率的取得与收入分配状况无关。这就是说市场机制只能在既有的财富分配格局下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几乎无法对现有的财富分配格局作出符合社会目标的改变。因此市场也能产生不平等、不公平和不公正。片面强调效率,固然会因为加大收入分配的差距而招致群众的不满和社会的不稳定;片面追求平等,也会导致效率的降低和经济不振的现象。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对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提高效率和发展生产力显然是第一位的任务。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而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只有效率提高了,才能不断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因此在生产过程、初次分配领域必须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然而,即使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必须防止贫富两极分化的加剧。在再分配领域,要通过财税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调节分配,体现兼顾公平的原则。公平必须是发展生产、提高效率基础上的公平,不能把公平摆到损害效率的位置上。损害效率也就损害了公平的物质基础。平均主义必然导致低效率。同时,差别过大,必将破坏社会公平,最终破坏效率。这样从理论上辩证地阐述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实践中推进分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如何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就成为国家决策层更需审慎加以掌握的一种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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