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商人格及其对现代市场主体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商论文,其对论文,市场主体论文,人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传统的商业经营活动中,许多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不体现着儒家伦理文化,由此他们被称为儒商,可见,儒商就是儒和商的合体,其内在精神和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一脉相承,恪守“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规范,从而形成了以“以德为本”为核心的、系统的、科学的经营之道,也使儒商有了长久不衰的独特人格魅力。
一、儒商人格的本质特征
1.诚实守信。诚者,诚实。讲求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信者,讲求遵规守约,以信立商。儒家文化中诚信作为一条重要的道德原则,既是人立身处世、自我修养的基本原则,也是人们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儒商“诚信为本”的商业伦理,“人无信不立,店无信不开”,“言必行,行必果”,履行对顾客的承诺,成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商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形成市场主体良好商誉的必要条件。司马迁把商人分为“义商”和“奸商”两类。“义商”即“廉商”,义商恪守诚信无欺,公平交易,深知“黄金有价,信誉无价”。“奸商”即“贪商”,奸商作伪欺诈,牟取暴利,唯利是图,到手为快,不知“信义”为何物。杭州“胡庆余堂”堪称义商的典范,其店内挂两块匾,一块向里一块向外,向外的匾牌对顾客,写的是“言不二价”。向里的对店员,写着“戒欺”,其旁边刻有一段话:“凡贸易均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余存心救世,誓不以劣品代取厚利,惟愿诸君心余之心,采办务真,修炼务精,不致欺予以欺世人,是则造福冥冥。谓诸君之善为余谋也可。”由于坚持“戒欺”的店规,便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其经营也百年不衰。我国历来有崇尚诚商信贾的传统,把信誉看作企业的生命,由此也孕育出一些格言:“诚招天下客,信揽四方财”。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交换双方都是以信用作为守约条件,构成互相信任的经济关系,任何一方不守信用,就会使等价交换关系遭到破坏。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更离不开诚信这一商业道德原则,诚信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准则,是构建市场经济商业道德的基石。市场经济愈发达,就愈要求诚实守信。没有诚信,就没有商品等价交换,就没有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发展。
2.先义后利。“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见,从事生产和经营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以什么手段赚钱呢?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贪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孟子曰:“义,人之正路也。”“义”作为儒家重要的道德规范之一,指人的思想和行为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做人要讲义,而做生意要赚钱,这就产生“义”、“利”之矛盾。如何处理义利之间的矛盾呢?儒家的态度是“见利思义”、“舍生取义”、“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可见,儒家伦理反对以利为中心,强调要先义后利,不发不义之财,不做不义之事,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甚至不择手段的唯利是图。儒家的这些主张在古往今来的经济活动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以百年老店同仁堂为例,其创始人乐显扬一开始就以“养生”、“济世”为宗旨,提出“制药虽无人见,存心自有天知”的信条,坚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向社会提供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的治病良药,深受消费者信任。其实,不仅仅是同仁堂,历史上业绩卓著的生产经营者大都义先利后,把发展企业、谋求利润的行为,服从于国家兴旺、民众幸福的大局,为国效力,为民造福。而那些见利忘义的生产经营者,虽然一时能聚敛一大笔无义之财,但最终必然是“以不义得之,必以不义失之,未有苟得而长也。”
3.以人为本。“仁”是儒家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前提和道德准则。孔子的伦理思想主要表现为“仁”,“仁者,爱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中“仁”出现的频次最高,据有人统计达109次。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仁”就是解决如何做人以及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尊重、关怀他人的基础上,获得他人的尊重和关怀。儒商主张顺应人性的自然关系的建立与协调,注重人与人相处的和谐氛围与环境。
生产经营活动中以人为本,首先体现在对内要善待员工,即了解、尊重、信任员工。知人善任,以信任换来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使员工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水乳交融,最终换来企业的业绩。在中国古代的许多店铺,受儒家传统仁爱思想的影响,“掌柜的”善待“伙计”,“伙计”遵从“掌柜的”,他们同心协力达到合义生利的目的,已成为商界的美德。其次,以人为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还应体现在“消费者第一”的营销理念中。市场主体应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过硬的产品和服务,在消费者满意中获得企业的利润。诚如商谚:“人叫人千声不语,货叫人点头自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以社会分工为前提,是为满足他人,满足社会的需要而生产的,因而生产的是社会使用价值,只有产品对别人有用有利,即适销对路才能实现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因此,企业在交换中应考虑对方的利益,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使交换成为互利的交换。中国许多老字号之所以长久不衰,一个重要的因素就在于他们受儒家仁爱思想的影响比较深厚,能够赚得人心。再如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这几十年之所以能够不用枪炮“侵略”世界各国,靠的就是名牌,靠的就是产品质量。为了质量,许多公司提出“零缺陷的质量管理”铁律。日本企业不仅注重产品质量本身,而且重视产品最终是让消费者好用。以小小的缝衣针为例,日本的缝衣针,针眼是一个长方形条孔,即使消费者眼力不好,拿线头往针眼上下一扫,总能对上,从而把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诠释得淋漓尽致。
4.推陈出新。推陈出新就是根据变化的客观环境,不断变革与创新。子贡经商能做到“与时转贷赀”,即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的时机,从中牟利。范蠡经商很善于审时应变,“从时者,犹救火惟恐弗及”。一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其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不断变化,从而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消费观念、消费心理、消费习惯也在随之变化,企业如何应对这些变化,以求得生存和发展,除了不断变革与创新,别无选择。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雷同有余而创新不足。不少工商企业把市场竞争仅仅理解为价格竞争,价格战一浪高过一浪,愈演愈烈。价格战一打再打,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与我国企业应变能力差,创新能力差不无关系。
二、我国市场主体儒商人格的培养
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特定阶段,不少市场主体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无视社会主义商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不把社会主义商业道德纳入经营决策的约束之中,他们损人利己、不择手段的敛财致富,从而走入缺德经营、违法经营的误区。比如,视信用的价值为粪土,制假售假泛滥,走私贩私猖獗,商业欺诈花样翻新,偷税漏税、三角债普遍存在,虚假信息充斥市场,市场秩序严重混乱。市场主体的违法缺德行为,不仅影响着国内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形象和声誉,削弱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最终威胁我国的经济建设进程。市场主体的违法缺德行为的发生,固然有很多外部的客观原因,但根本原因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当事人自身——即作为市场主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唯利是图的意识和急于致富的心理导致的经济行为短期化。因此,规范市场主体的违法缺德行为,除了依靠法律等外部强制措施以外,更要依靠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道德建设,并在此过程中大力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而塑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儒商人格”,树立新的儒商形象。
1.全社会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实现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互相渗透,营造有利于培养市场主体儒商人格的宏观文化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多企业在引进西方国家先进技术的同时,也积极学习、借鉴西方国家企业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改进了企业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使“洋为中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传统伦理道德这一国情,作为五千年文明的继承者,更应深入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古为今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其实,无论现代欧美等一些国家的企业管理,还是东方一些国家的经济崛起,无不从中国儒家文化中吸取精华,指导其实践。美国学者莱尔逊20世纪80年代中期所著的《工商管理硕士速成》一书,就将孔子管理思想列入其中。日本在商战中,其成功的文化渊源更是来自三子(孔子、老子、孙子)、三书(《论语》、《道德经》、《孙子兵法》)、三种学说(儒家、道家、兵家)。因此,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并对其加以深入研究的氛围,倡导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使生产者经营者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并以此影响生产者经营者的价值取向,指导自己的行为。
塑造市场主体的儒商人格,不仅要营造有利于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的环境,同时要构筑培养儒商人格的教育体系。抓好以培养儒商人格为目标的企业家的培训和教育,既要介绍西方科学的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又要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管理思想和艺术。
2.把塑造市场主体的儒商人格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不仅要用法律规范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而且要用伦理道德来约束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建设与儒商的主张具有一致性,儒商的主张与现代市场经济存在不少同构与契合的因素,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能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是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内涵,因此,生产者经营者儒商人格的培养,应与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建设相结合。
儒商人格的塑造具有通过道德约束从而达到自律的特征,而道德约束通常是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等手段,以唤醒人们的良心和羞耻感、内疚感,从而实现自我控制和社会控制的理性目标。随着管理理念的发展,伦理道德经营在整个企业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伦理道德经营要求市场主体在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时。不是出于趋利避害的目的才遵守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而是把遵守伦理道德规范视为一种责任,在遵守伦理道德规范带来的成本大于收益或不遵守伦理道德规范带来的损害小于收益时,仍然选择伦理道德规范。
3.市场主体应学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以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儒家伦理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内省性,其重点在于个人的自觉,在于自我约束。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其活动也在于自身修养的目的,而非外界压力。现代市场经济以独立的人格为基础,以等价交换为原则,确认物质利益的差异性、个体性,从而激励人们挖掘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并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这就需要市场主体严格的自身管理,将自己的身心训练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有效地发掘人的社会价值,以实现自我价值。
自我管理要求市场主体有目的地自我认识,自我控制,逐步走向自我完善,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市场主体自身的素质高低对企业的成败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为无论是企业的发展战略还是管理措施的正确与否,都源于生产者、经营者对客观事物是否准确把握和正确认识。因此,市场主体在培养自身的儒商人格过程中应学会自我管理,重视个人素质的教育、培养和提高,注重自身的性格塑造、道德塑造和人格塑造。在接受现代文化的同时,学习传统文化的精华,使之转化为个人的文化素质,从而把以外在的纪律约束为主变为以内在的素质培养为主,把客观的道德标准变为个人的自觉行为,走“以德兴商”之路,恪守诚信公平,义利并举的商业道德。
4.市场主体儒商人格的培养要落实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中
培养市场主体儒商人格的目的在于通过市场主体的内省,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因此,市场主体儒商人格的培养应落实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践的方方面面。以企业文化建设为例,当前应以儒家的诚信观为出发点,以儒商人格培养为中心,重视并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重视信用的价值,重视商业道德的价值,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人人讲诚信的氛围,营造一个能够使员工在其中有所成就的良性企业文化环境。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员工因受到信任、尊重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不仅如此,员工还会把这种源于企业内部的尊重、诚信传递给企业的顾客,从而使企业在顾客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企业培养更多的忠诚顾客,最终为企业赢得长久的声誉,赢得长久的顾客,赢得长久的业绩。